计算机学院教材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计算机学院专
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学院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发展,为了更好地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需要,学院拟对各岗位进行聘用实施,以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聘用范围。
本次聘用范围包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等各类岗位,涵盖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
三、聘用条件。
1. 教师岗位,应聘者须具有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和经验;2. 行政管理人员,应聘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3. 实验室技术人员,应聘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实验室操作和管理经验。
四、聘用程序。
1. 岗位发布,学院将通过校园网、招聘网站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2. 应聘资格审核,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3. 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将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以考察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4. 终审录用,学院将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最终的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选;5. 发放录用通知书,学院将向录用人员发放正式的录用通知书,并安排入职手续。
五、聘用管理。
1. 岗位培训,学院将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以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2. 绩效考核,学院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评定,以激励其积极工作;3. 岗位晋升,学院将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需求,进行岗位晋升和职称评定;4. 岗位调整,学院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进行岗位调整和职业发展规划。
六、聘用效果评估。
学院将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职业发展进行评估,以不断改进和优化聘用实施方案,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总结。
通过对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将有助于提高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的水平,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希望全体聘用人员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工作能力,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引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对于提高学校教学与研究水平,推动学术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完善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管理,提高岗位聘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1. 岗位分类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方向的需要,学校可以设立教学型、科研型、管理型等不同类型的专业技术岗位。
2. 岗位职责每个专业技术岗位都应明确具体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岗位设置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吻合。
岗位职责应该明确指明技术岗位人员在教学、科研和管理方面的责任和要求。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程序1. 条件与资格审核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和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验、学术成果等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岗位的基本要求。
2. 岗位说明与公示学校应当公示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背景、职责、条件和待遇等信息,便于有意向的申请人了解并主动报名,确保岗位的公开、公正和竞争性。
3. 选拔与评审学校可以设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选拔和评审。
评审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应当公开和透明。
4. 聘用与合同签订学校经过选拔和评审,确定合适的申请人后,应当及时向其发放聘书,并按照学校的规定与申请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绩效考核为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学术声誉、行政管理等方面,形成全面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称评审1. 条件与要求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学校职称评审标准,对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职称评审。
申请人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和要求,包括教学、科研、学术影响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 评审程序学校应当设立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职称评审。
评审程序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准确。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XX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二条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设四级岗位;副高级分设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分设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分设十一级、十二级岗位。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三条正高级岗位参与制定学校、学科的发展规划并负责本研究方向建设。
培养青年教师,在本研究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承担本科生教学培养任务,每学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负责或参与培养方案改,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导本科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主持省部级及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
第四条副高级岗位参与本学科和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
承担本科生培养与指导工作,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及以上课程(至少一门为本科生课程),指导学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参与教学(实验)研究项目、教材编写、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内容更新(本条件指教师、实验教师)。
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
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省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或校级以上教学改项目,参加学科带头人及团队成员的科(教)研项目。
发表高质量、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五条中级岗位积极参与学科和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自身学术水平。
承担并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任务,系统讲授一门及以上本专业课程,教学质量和效果评价良好。
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项目研究工作,不断完善实验方法和内容。
参加校级以上科(教)研项目及所在学术团队的研究工作。
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教材。
第六条初级岗位参加科研或教学团队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发表学术论文。
承担本科生核心或基础课程的助课任务,根据需要完成本科课程教学任务,参与实验室建设等其他工作。
第三章岗位条件第七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一)遵守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符合关于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三)具备履行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四)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德行育人。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职称聘任制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激励、稳定优秀人才,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专业技术职务内部聘任暂行办法。
一、申报对象与控制标准1、申报对象内部聘任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与聘任分开,所聘人员可不具备该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但享受相应的岗位绩效工资待遇。
申报对象包括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达到规定任期的正式聘任人员,以及达到规定任期的内部聘任人员,在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时,可根据省厅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对岗申报内部聘任至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不具备所在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背景的人员,按照转岗规定,须先转评为所在岗位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职务。
2、控制标准学校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比例为50%:50%,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与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占15%、35%。
每年度通过的内部聘任与正式聘任人员,控制在当年具备申报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总数的70%以内。
二、评审程序与评审办法每年内部聘任工作与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同时进行,学校推荐的正式聘任申报人员视同已取得内部聘任资格。
内部聘任工作严格遵照正式聘任的评审推荐工作程序、评审办法与评审纪律。
三、聘期管理1、聘期与考核内部聘任人员聘期一般为3年,其绩效工资年度考核按内部聘任的岗位进行,年度考核在合格等级以下者,或者未完成额定工作量者,下一年度聘期即行终止。
2、职称重新申报内部聘任人员聘任期满后原内聘职务终止,不再自动续聘原内聘岗位。
连续达到职称申报规定任期的人员,可申报比原内聘职务高一级的内聘职务,其有效的业绩成果为在原内聘职务内的业绩成果;其他人员重新申报原内聘职务,其有效业绩成果为比原内聘职务低一级职务以来的业绩成果。
不论申报哪一级职务,近5年的业绩成果不得低于申报总要求的二分之一。
3、岗位竞级内部聘任人员只能聘任在该职务层级的最低岗位,同时不得申报高一级职务正式聘任的岗位。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技术实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公司特制定了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本细则的试行目的是为了规范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流程,确保企业能够聘用到合适的人才,同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专业技术岗位应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技术发展趋势和员工能力进行合理设置。
2.专业技术岗位从初级、中级、高级到资深级别分为四个级别,各级别的职责和要求应明确规定。
3.各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之间应存在一定的级差,以便员工有晋升的空间和动力。
4.各级别的专业技术岗位应有相应的薪酬体系,以保证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待遇公平。
5.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的需要。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流程1.招聘需求确定:由相关部门领导根据业务需求和人员规模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计划。
2.岗位说明书编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编写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
3.岗位发布和筛选:将岗位需求发布到各大招聘渠道,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面试环节: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评估其适应公司文化、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5.薪资协商:与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薪资协商,确定最终的薪资待遇。
6.入职手续:与候选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完成入职手续、培训等相关事宜。
7.岗位培训和评估:为新员工提供岗位培训和指导,并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以确保其工作能力和发展方向的匹配。
8.岗位晋升: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评估其是否符合晋升条件,进行晋升评定和流程。
四、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1.绩效考核应以目标为导向,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计划,定期开展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绩效考核结果应与薪资待遇和晋升机会挂钩,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工作表现。
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聘用范围第三条学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范围是正式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
2006 年 7 月 1 日后在专业技术岗位退休的人员按照此实施细则评议定级。
第三章岗位基本职责第四条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是学校对受聘到某一级别岗位上的专技人员所规定的应承担责任的基本要求。
设岗部门应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在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岗位任务和工作目标。
不能履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的,不能被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第五条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1、系统地承担 2 门(个)以上课程(工种)的讲授(实习实训指导)工作 (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 ),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良好;承担本专业实习实训(实验)室建设工作。
2、潜心教育教学和学科研究,聘期内完成教科研工作量。
在以下几项工作上起带头作用,做出突出成绩:(1)积极申报并主持省部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2)主动探究本专业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趋势,面向科学技术前沿,组织省级以上品牌专业或精品课程或重点实习实训工场建设;(3)担任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积极带领或参与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对初、中级职务的教师进行业务指导;(4)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根据需要担任教研室主任。
其他系列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职责比照此条要求。
第六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基本职责是1、系统地承担2 门(个)以上课程(工种)的讲授(实习指导)工作(担任公共课的教师除外),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
协助本专业实习实训(实验)室建设工作。
2、积极参加教育教学和学科研究,聘期内完成教科研工作量。
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一、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1、教辅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图书、编辑出版等;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医疗卫生等。
二、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1、岗位设置原则(1)服务教学、提高质量。
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基础,促进其他专业技术队伍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更好地服务教育科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2)统筹兼顾、优化结构。
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岗位全面协调发展。
2、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量教辅系列高、中、初比例为3:15:40:42,设置正高级岗位2个,副高级岗位8个,其中四级岗位2个,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21个,其中八级岗位6个,九级岗位9个,十级岗位6个;初级岗位21个,其中十一级岗位10个,十二级岗位11个。
其他系列高、中、初比例为15:35:50,设置高级岗位5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2个;中级岗位10个,其中八级岗位3个,九级岗位4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岗位13个,其中十一级岗位6个,十二级岗位7个。
三、岗位聘用原则和程序遵循民主、历史、贡献的原则。
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学校组织聘用三个阶段进行。
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副高七级以上者须作5分钟以内的个人申述,中级和初级须填写反映个人任职以来的相关表格,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半数者,方为通过(若出现通过人数超过岗位数时,以票数从高到低为序)。
表决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经学校岗位设置竞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四、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上岗条件1、符合现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并聘用上岗;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基本条件;3、有良好的学术道德风尚,恪守学术规范;4、参加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聘期考核,且为称职以上。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指在高等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中,担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要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需要特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职位,包括教师、科研人员、工程师等。
为了保障聘用过程的公平公正以及提高人员素质和能力,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对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
一、学历要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中学历要求是基础且关键的一项。
一般来说,研究生学历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两个层次。
硕士研究生学历是许多专业固定的进入门槛,而博士研究生学历则对于高级岗位、重点岗位或者科研岗位来说是更高的要求。
二、专业背景要求除了学历要求,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还对人员的专业背景提出了要求。
专业背景要求主要包括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的相关性以及学术或者专业成果等。
对于特定岗位,需要求职者具备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相关学科的前沿研究能力。
在评估专业背景时,通常会参考求职者的学术论文、专利发明、竞赛获奖、学术交流等成果。
三、工作经验要求工作经验是评价岗位应聘者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关键方面。
不同岗位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会根据具体职位的需求而定。
一些高级职位或者管理岗位通常需要候选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以对应更高层次的职业要求。
四、综合评审及考核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评审通常会包含综合评审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
综合评审会综合考量求职者的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以及学术或者专业成果等。
而面试考核则是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和问答,对求职者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进行评估。
总之,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是确保招聘流程的公平公正、提高岗位人员素质的重要一环,学历、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和综合评审等方面的要求都是聘用岗位人员的关键指标。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申请者才能有机会获得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机会。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对涉及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包括行 政处分、经济处罚等。
通报批评
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以警示他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追究机制
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人事考试中心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责任主体, 应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和 标准。
试用期
02
03
聘期考核
对新聘人员可设定试用期,试用 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表现优秀 者可提前转正。
聘期内需进行定期考核,评估专 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 果。
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
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 。
薪酬水平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学历、工作经验和业绩成果等因素确定 薪酬水平。
材料审核与评审
材料审核
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规范性。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评审,重点评价申报人 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业务实绩等。
评审结果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
公示与聘任
公示
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报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聘任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ABCD
德才兼备原则
聘任人员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优秀的业务能 力,同时注重其实际贡献和创新能力。
动态管理原则
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 ,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02
聘任条件与标准
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
01
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最低学历要求。
工作经验
大学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根据《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就是在定编、定岗、定责的基础上,依据聘任条件,通过严格考核、公正评价、平等竞争、择优聘任,逐步建立完善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凡我校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申请聘任的人员,均按照《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定期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
按国家规定接近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一般不超过其退休年龄。
第二章聘任程序与方法第五条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指导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聘任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聘任工作小组(至少由5人以上组成),负责本部门、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
第六条个人申请并填写《XX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聘任职务考核表》,各部门、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XX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试行规定》的要求对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聘任期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是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缓聘、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学校依据聘任结果兑现相应待遇。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聘任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任名单,并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异议期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一三章续聘、缓聘、低聘、解聘、辞聘与拒聘第八条续聘。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聘任期满考核均合格或优秀者,可续聘。
第九条缓聘。
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实行缓聘(缓聘期间基本工资按90%发放)。
缓聘期限一般为一年,缓聘期满经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合格,可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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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为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1.实行总量和结构比例控制。
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按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科学合理地确定各级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
2.以教师队伍为主体,注意向一线教学科研人员倾斜,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3.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优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稳定和激励各类骨干力量。
二、岗位结构比例学院在不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高控制目标比例(详见下表)的前提下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比例进行聘任。
首次聘用时,二级、三级、四级比例原则上为1:3:6,二、三级由学校统筹把握,确定的上岗对象占学院的正高级岗位数,其余各级的比例,学院以实有人员为基数,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最高控制目标比例,即五级、六级、七级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比例为5∶5。
高级岗位比例(%)岗位中级及以下岗位比例(%)其中:正高教师 19.7 3.3 80.3 其他专业技术 20 0 80三、岗位聘用条件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上岗申请者除满足《常熟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根据不同系列不同等级需要,还应达到以下相应等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副高级五级岗位聘用条件1.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者,或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并满足择优条件四项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聘用五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2.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五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3.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五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4.择优条件:(1)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年平均工作量;(2)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3)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5);(4)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前3);(5)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前3);(6)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1部及以上(前3);(7)主编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或副主编专著或教材2部及以上;(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前1);(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10)近三年教学评估成绩排在前20%;(11)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前5);(12)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前3);(13)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14)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15)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EI收录2篇及以上;(16)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前3);(17)横向经费到账20万及以上;(18)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项及以上;(19)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整体排序方式以1、2、3顺序排序。
(二)副高级六级岗位聘用条件1.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者,或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并满足择优条件四项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聘用六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2.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六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3.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六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4.择优条件:(1)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年平均工作量;(2)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3)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5);(4)市厅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前3);(5)省级精品课程主讲人(前3);(6)省级及以上精品教材1部及以上(前3);(7)主编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或副主编专著或教材2部及以上;(8)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二等奖前2,三等奖前1);(9)主持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10)近三年教学评估成绩排在前20%;(11)市厅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前5);(13)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14)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15)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或EI收录2篇及以上;(16)获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前3);(17)横向经费到账20万及以上;(18)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项及以上;(19)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整体排序方式以1、2、3顺序排序。
(三)副高级七级岗位聘用条件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直接申报聘用七级岗位。
(四)中级八级岗位聘用条件1.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2年者,或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并满足择优条件四项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聘用八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2.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八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3.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八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4.择优条件:(1)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年平均工作量;(2)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3)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主讲人(前3);(4)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前3);(5)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4,三等奖前3);(6)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前3);(7)近三年教学评估成绩排在前20%;(9)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10)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11)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科技论文3篇及以上;(12)横向经费到账10万及以上(前3);(13)学校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1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项及以上;(1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市厅级奖励及以上。
5.整体排序方式以1、2、3顺序排序。
(五)中级九级岗位聘用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者或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者,或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并满足择优条件四项及以上者,可直接申报聘用九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其次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2.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九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3.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不满3年,参考以下条件择优聘用九级岗位。
排序方式为,满足择优条件数量多者优先;满足择优条件数量相同的,以任职年限较长者优先;任职年限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4.择优条件:(1)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学院年平均工作量;(2)系统讲授2门及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或公共基础课程;(3)校级及以上优秀课程主讲人(前3);(4)出版专著或教材1部及以上(前3);(5)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二等奖前4,三等奖前3);(6)校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及以上(前3);(7)近三年教学评估成绩排在前20%;(8)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前3);(9)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10)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11)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科技论文3篇及以上;(12)横向经费到账10万及以上(前3);(13)学校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14)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获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项及以上;(15)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获市厅级奖励及以上。
5.整体排序方式以1、2、3顺序排序。
(六)中级十级岗位竞聘条件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直接申报聘用十级岗位。
(七)初级十一、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或具有硕士学位者,可申报聘用十一、十二级岗位。
参考条件如下:1.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依据学历学位情况、任职年限、教学工作量排序;2.学位高者优先;3.学位相同的,任职年限长者优先;4.学位、任职年限均相同的,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高者优先。
四、组织机构学院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按照聘任权限及学院岗位聘用任职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提出拟聘方案,上报学校。
组 长:常晋义副组长:戚建良成 员:张明新,邹永林,欧阳颖,周 蓓,李克清,宋东兴,张玉生,沈 健,温 杰秘 书:黄 亮五、聘用程序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相应的岗位应聘申请表。
2.资格审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提出学院拟聘人员名单并推荐需由学校聘用人员名单。
3.岗位评审: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岗位评审,决定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4.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结果上报:将拟聘人员名单和推荐需由学校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六、附则1.所有参加申报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数据和材料必须真实。
2.申报材料中各类数据、业绩成果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
3.聘用程序、时间安排以及其他安排和规定,遵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本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