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勘探规范(2)

矿区水文地质勘探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的矿床:主要矿体位于当地侵蚀基准面 以上,地形有自然排水条件,主要充水含水层和构造破碎 带富水性中等至强,地下水补给条件好;或主要矿体位于 当地侵蚀基准面以下,但附近地表水不构成矿床的主要充 水因素,主要充水含水层、构造破碎带富水性中等,地下 水补给条件差,第四系覆盖面积小且薄,疏干排水可能产 生少量塌陷,水文地质边界较复杂。
50~60
全部钻孔 30~40
50~60
70~80
水文地质剖面数
详查
0~1
1~2
2~4
0~1
1~2
2~3
(条)
勘查
1~2
2~3
4~6
1~2
2~3
3~5
加深揭露底板充水含水层钻孔(个) 详查、勘探
各水文地质剖面不少于3个
分层静止水位观测孔数(个)
详查、勘探
全部水文地质孔
全部水文地质孔
单孔(个)
详查 勘查
第二类 以裂隙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简称裂隙 充水矿床;
第三类 以岩溶含水层充水为主的矿床,简称岩溶 充水矿床。
本类可按岩溶形态划分为三个亚类: ➢ 第一亚类 以溶蚀裂隙为主的岩溶充水矿床; ➢ 第二亚类 以溶洞为主的岩溶充水矿床; ➢ 第三亚类 以暗河为主的岩溶充水矿床。
按矿体与主要含水层的空间关系划分
直接充水的矿床
应着重查明直接充水含水层的富水性、,渗透性,地下水的补给 来源、补给边界、补给途径和地段:直接充水含水层与其他含水 层、地表水、导水断裂的关系。当直接充水含水层裸露时,还应 查明地表汇水面积及大气降水的入渗补给强度。
顶板间接充水的矿床
应着重查明直接顶板隔水层或弱透水层的分布、岩性、厚度及其 稳定性、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质和水理性质、裂隙发育情况、受断 裂构造破坏程度,研究和估算导水裂隙带高度(附录F),分析主要 充水含水层地下水进入矿坑的地段。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

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技术规范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矿山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前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一)基本原则1、针对性原则针对矿山不同矿种特征和潜在污染物特性,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2、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
3、科学性原则基于资料整理与分析,结合复垦责任范围具体特点,科学合理选择布点区域,确定检测点位。
(二)工作程序1、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分析、制定采样工作计划、采样分析、数据分析与评估和提交调查结论。
2、根据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析结果,如污染物浓度未超过规定的筛选值以及清洁对照点浓度(有土壤环境背景的无机物),可实施耕地复垦工程,否则不应实施耕地复垦工程。
3、矿山土地复垦土壤环境调查工作程序见附录A。
三、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一)资料收集包括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垦责任范围勘测定界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
(二)现场踏勘1、踏勘方法包括现场拍照、录像、踏勘记录、遥感调查和采用快速检测设备进行检测等方法。
2、踏勘内容(1)复垦工程实施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包括复垦责任范围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水文及水文地质、土地复垦单元、土地利用类型和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痕迹等。
(2)复垦工程竣工后复垦为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包括复垦为耕地的边界范围、土壤、土地复垦单元、耕地的二级地类等。
(三)人员访谈1、访谈对象受访者为矿山现状和历史的知情人,可包括矿山工作人员、附近的居民等。
2、访谈方式可采取问卷调查、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开展访谈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3、访谈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等环节涉及到的疑问、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确认、曾经发生过的矿山环境污染事件、矿山周边动植物活动异常情况及流行病等。
矿山地质环境野外调查内容

矿山地质环境野外调查内容1、了解从(州市、县、镇)至矿山的里程(km)。
2、调查进入矿山区域的道路情况,道路路基和边坡是否稳定是否有坍塌滑坡现象(拍照)。
3、调查矿山周围村庄情况,几户、人口数、经济收入、外出人口数,人均收入、经济作物、动植物等等(列表)。
4、调查村庄房屋情况,询问村庄里有没有房屋开裂、塌陷等若有做仔细描述,询问村庄附近山体有没有发生过开裂、蹦塌、滑坡,村庄附近的冲沟、泥石流等情况(拍照)。
5、调查村庄和矿山饮用水情况,村庄的河流、溪沟其水流量、流向、河流宽度、水质(拍照)。
6、调查矿区地形地貌(坡度、高差、排水情况),矿山植被(覆盖率、物种)等(拍照)。
7、调查矿区气象水文,年最高和最低降雨量,年均降雨量,区域属哪个水系支流有几条。
8、调查矿山周围有没有古(新)滑坡体,其稳定情况、上覆地层、滑距、滑向、植被情况(拍照、列表)。
9、调查矿山道路边坡和平硐口是否有崩塌、不稳定斜坡体,其稳定情况、上覆地层岩性结构构造、崩塌体和不稳定斜坡体大小、坡度和产状、植被情况(拍照、列表)。
10、调查矿山周围是否有泥石流沟,其物质来源、冲沟两岸地层和岩性结构构造产状、沟两岸的植被情况、坡度和坡降比、流向、形状“U”或“V”、对下游的危害情况(拍照、列表)。
11、调查矿山区域内岩溶是否发育,是否有溶洞、溶槽、溶蚀洼地等,其高度、宽度、长度,上覆地层、植被、稳定情况(拍照)。
12、调查矿山岩土体风化情况,岩土体风化程度描述、植被发育情况(拍照)。
13、调查矿山各个老硐和新硐位置,洞口岩层稳定性、洞口植被、围岩体、涌水量(拍照)。
14、调查矿山地表采空区和地下采空区,露天采空区的大小,周围岩性、采空区深度,采空区周围植被,地下采空区大小,地表是否开裂或塌陷,植被发育情况(拍照)。
15、调查矿山工业场,地层岩性、周围的排水设施和拦挡设施。
16、调查矿山排矸场、堆渣场,其高度、宽度、堆放位置、稳定程度、周围排水设施、拦挡设施、危害对象等。
如何评审矿山地质环境影响报告,重点把握哪些内容及注意事项

今天选择性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任务和主 要内容,对报告中常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术语进行进行复 习,谈的较多是对近年来参加评审和野外检查时发现的一 些问题和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粗浅认识,供与专家 们共同探讨,目的在于“抛砖引玉”。
1、预查 Reconnaissance 是通过对区内资料的综合研究、类比及初步野外观测、极少量的工程验证,初步了解 预查区内矿产资源远景,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并为发展地区经济提供参考 资料。 2、普查 Prospecting 是通过对矿化潜力较大地区开展地质、物探、化探工作和取样工程,以及可行性评价 的概略研究,对已知矿化区作出初步评价,圈出详查价值的范围,为详查提供依据,为发 展地区经济提供基础资料。 3、详查 General Exploration 是对详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 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为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定矿山总 体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资料。 4、勘探 Detail Exploration 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 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 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
不同阶段提供的资源/储量类型不同,要注意所评价报告矿床的工作阶段。一 般来说,经过详查以上工作提供的资源/储量才能金属矿山开采的依据。
(二)固体矿产新 分类(2019)
资源量和储量 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新闻报告等经常两 者混淆,易误导人。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勘查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及地质勘查措施左瑞琦(河北省地矿局地质勘查技术中心,河北 石家庄 050081)摘 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对能源开采、社会发展及人民生活都有深远的影响。
例如,矿山开采区周边地质会出现坍塌、环境污染、地质灾害等,破坏周边的生态系统。
矿企要重视对矿山周边的地质环境保护,采取相对应的恢复治理措施,以降低矿山开采和利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地质勘查措施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065(2021)04-0193-2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problems and geological exploration measuresZUO Rui-qi(Geological exploration technology center of Hebei Bureau of Geology and mineral resources,Shijiazhuang 050081,China)Abstract: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energy exploitatio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eople's life. For example, geological collaps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geological disasters will occur around the mining area, which will damage the surrounding ecosystem. Mining enterprises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protection of geological environment around the mine and take corresponding restoration and treatment measures to reduce the impact of mining and utilization on the environment,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geological disasters and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green mines.Keywords: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hydrogeological problem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measures1 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人们的生活离不开自然环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正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2023最新
目 次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2)5监测要素 (3)6监测级别 (3)7监测点密度及监测频率 (4)8监测方法 (5)9数据预处理与保存 (9)10数据分析与成果编制 (10)附录A(规范性)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成果报告提纲 (11)煤矿开采地质环境监测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煤矿开采的地质环境监测总则、要素、方法、数据处理与分析、成果编制等。
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境内新建、改扩建和生产煤矿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20426-2006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Z/T0223-201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87-201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315-2018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91.1-201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SL219-2013水环境监测规范DB61/T1247煤矿地下水监测规范DB61/T1434-2021崩塌、滑坡、泥石流专业监测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煤矿开采coal mining本文件所指的煤矿开采范围包括煤矿开采区、影响区及生产生活设施区。
3.2煤矿地质环境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coal mine煤矿开采活动影响到的矿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质环境体的集合。
3.3煤矿地质环境监测coal mine geological environment monitoring布设专门性的监测点(站、网),定期或不定期观测煤矿基础建设、生产,以及闭坑以后的地质环境和各类煤矿地质环境问题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变化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国土资源厅二○○六年元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2)2 术语 (2)3 评估工作任务 (4)4 评估工作主要内容 (5)5评估工作级别划分 (5)6评估工作程序 (10)7 各级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11)8评估工作技术要求 (12)附录 A (标准附录)人居因素分级表 (11)附录 B(标准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表 (12)附录 C (标准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表 (14)附录D(标准附录)矿山建设规模分类表 (14)附录E(标准附录)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表 (16)附录 F(标准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表 (16)附录G(标准附录)矿山建设适宜性评估标准 (17)附录H(标准附录)报告书及图件要求 (17)附录I(提示附录)报告编写提纲 (21)附录J (提示附录) 矿业活动引起的环境地质问题分类表 (23)1前言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评估工作任务、评估工作主要内容、评估工作级别划分、评估工作程序、各级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评估工作技术要求和附录。
本技术要求的附录A、B、C、D 、E、F、G、H为标准附录,I、J为提示附录。
本技术要求编写组织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杨顺泉、龙服忠、罗仕康、邱业惠、李贵仁、李佐海、徐水辉、陈平、冯东霞。
本技术要求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2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1.总则1.1为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本技术要求;1.2新建矿山、延续登记或改扩建矿山必须按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按本技术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最新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最新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最新版】该规定旨在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要求。
以下是该规定的主要内容:1. 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了防止矿山开采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矿山开采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对土壤、水源、大气、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
评价结果将作为决策依据,对矿山开采项目进行限制或改进。
2. 矿山水资源保护措施2.1 水资源利用许可制度:矿山开采项目必须获得水资源利用许可,合理使用水资源,防止水资源浪费和污染。
2.2 废水处理:矿山废水必须经过治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禁止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环境。
2.3 水资源保护区划定:根据地质和水文条件,划定矿山水资源保护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矿山开采等活动。
3. 矿山土地资源保护措施3.1 矿山复垦计划:矿山开采项目必须制定矿山复垦计划,合理规划土地资源的利用,保障矿山开采后的土地可持续利用。
3.2 土地资源保护区划定:根据矿山开采项目的规模和影响,划定土地资源保护区,禁止违规占用和破坏土地资源。
4. 矿山空气环境保护措施4.1 矿山排气许可制度:矿山开采项目必须获得排气许可,控制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减少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4.2 矿山粉尘治理:矿山开采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产生和扩散,减轻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5. 矿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5.1 生物多样性调查:矿山开采项目必须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了解矿山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状况及其分布。
5.2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根据生物多样性调查结果,制定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措施,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6. 矿山环境监测和监管6.1 环境监测:对矿山开采项目进行定期环境监测,监测指标包括土壤、水源、大气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参数。
6.2 违规处罚:对违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与审查要求
1.背景介绍:方案应包括对矿山的背景、地质环境和资源状况的详细
介绍,包括矿山开采历史、矿石储量和品位、矿石类型、地质构造、地下
水状况等。
2.目标设定:方案应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总体目标和
具体目标,如减少土壤和水体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恢复生态系统功能等。
3.方案设计:方案应包括具体的治理措施和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矿山
排水、废弃物处理、土壤修复、水体治理、植被恢复等,需要根据具体情
况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方法。
4.投资估算:方案应包括对治理和恢复工作所需的费用进行详细的估算,包括工程设备费、人工费、材料费等。
5.时序安排:方案应按照一定的时序制定治理和恢复工作的安排,明
确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以及工作进度和节点。
7.监测评估:方案应包括对治理和恢复效果进行监测评估的措施和方法,如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系统评估等。
8.风险评估:方案应对治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提
出应对措施,确保治理和恢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9.社会参与:方案应明确社会公众、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者在治理和
恢复过程中的参与方式和角色。
10.法律法规:方案应遵循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治理和恢
复工作的合法合规。
11.编制审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应由具备相关专业和经验的机构或
专家进行,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总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与审查要求包括背景
介绍、目标设定、方案设计、投资估算、时序安排、技术支持、监测评估、风险评估、社会参与、法律法规和编制审查等方面,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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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技术要求 前 言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以“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必须严而又严”“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为指导,依据《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矿山环境状况和特点,制定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主要内容: 范围、定义、总则、工作程序、精度要求、工作原则和方法、报告编写要求和附录。 本技术要求规定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各项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技术要求组织单位: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 张洪波 陈吉才 徐建芳 肖桂珍 顾福计 王淑云 罗靖筠 本技术要求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要求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负责解释。 2
1.范围 1. 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目的、任务、内容、方法和程序。 1. 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 1. 3本技术要求规定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不替代矿山常规的勘查和有关的评价工作。 2.定义 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 2.1 矿山地质环境是指矿床及其周围地区矿业活动影响到的岩石圈部分(岩石、矿石、土壤、地下水及地质作用和现象),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相互联系(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环境系统。 2.2 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是指矿业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3.总则 3.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是实施省(自治区)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工作依据。 3.2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是针对生产矿山和闭坑矿山环境保护服务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为矿山环境整治、矿山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规划提供基础资料,为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 3
护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3.3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要求基本查明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遇到和诱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与破坏,摸清底数,做出现状评价、预测分析。 3.4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区范围不能局限于矿山用地面积之内,应将矿业活动影响范围作为调查区范围。 3.4.1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调查区范围应包括区域地质单元和影响的流域。 3.4.2 矿区地质环境调查区范围应根据矿区矿业活动对周围地质环境的整体影响确定其范围。 3.4.3 单个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区范围应根据矿山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确定其范围; 3.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任务: 3.5.1 调查矿山地区社会经济概况和矿业活动。 3.5.2 调查研究矿区地质环境条件及其特征。 3.5.3 查明矿山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及其影响与危害。 3.5.4 调查、总结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恢复治理的经验与教训。 3.5.5 对矿山地质环境作出综合评价,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议。 4
3.5.6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 4.工作程序 工 作 程 序 框 图
5.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 5.1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内容:包括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矿山基本情况及远景规划、矿山(区)地质环境条件、矿
接受调查委托 搜集资料、综合分析,现场踏勘及调研 编写调查设计并审查 全面搜集资料 遥感图像解译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综 合 评 价 保护对策与建议 提 交 成 果 5
业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与破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系统恢复治理等 5.1.1 矿山地区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概况:包括矿山地区自然环境条件、区位条件及环境功能规划要求;区域生产力布局,城镇、重要工程及特殊保护地区的分布;矿山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及远景规划。 5.1.2 矿业活动及远景规划:包括矿产资源特点、矿山建设规模及分布、矿山工程布局;矿山开采方式、开采深度、厚度及采动范围,原地选矿、冶炼的生产工艺、规模、强度;矿业开发远景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 5.1.3 矿山(区)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区域地质概况、水文地质工程条件、矿床开采条件和地质环境背景等。 5.1.3.1 矿山(区)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新构造。 5.1.3.2 矿区所处水文地质单元位置、水文地质结构、补径排条件;矿床充水类型、充水特征,主要矿层(体)与当地侵蚀基准面及地下水位的关系。 5.1.3.3 岩(土)体结构组合类型、结构面发育程度、风化及岩溶发育程度、覆盖层类型、厚度及特征,尤其是切穿矿床的断裂破碎带。 5.1.4 矿床开采条件:包括矿(体)层位、埋藏深度、厚度、产状、矿体延展范围,矿层(体)顶底板地层、岩性、产状。 6
5.1.5 矿山开采前的水土资源环境、植被覆盖、地质地貌景观,特别是地质遗迹和文物性地质景观等。 5.1.6 矿业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与破坏: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影响与破坏,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等。 5.1.6.1 矿山(区)采矿场、废土石(含煤矸石)场、尾矿场、地面塌陷与斜坡变形等占用破坏土地的类型、面积,对地质地貌景观、植被等产生的影响。 5.1.6.2 矿山(区)突、排水对水均衡、地下水系统的破坏,对区域地下水资源的影响。 5.1.6.3 矿山(区)开采诱发的边坡失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开采塌陷、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化、海(咸)水入侵及矿震、矿石(或围岩)自燃、矿井热害、矿井瓦斯突出等地质灾害(分布、规模、强度、危害)。 5.1.6.4 矿业活动固体废物(尾矿、煤矸石、废土石)、废水(矿坑废水、选矿废水、洗煤废水、堆浸废水、化工废水)和污染物(酸性污染物、有机物、有毒有害重金属及放射性物质)含量,排放场地及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石环境的污染。 5.1.7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系统恢复治理的经验与教训:包括充水大水矿区排水与供水结合及综合利用;矿区地 7
面与斜坡稳定性破坏防御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预测;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系统恢复建设等。 5.2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评价要在系统分析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遇到和产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进行评价、预测(分析发展变化趋势)。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对策、建议。 6.调查评价精度要求 6.1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重要矿区、典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按不同的精度要求。 6.1.1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地质环境调查:要求做一般性调查,初步查明矿业开发产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和危害;查明对国土自然资源环境产生的区域性负面影响。 6.1.2 重要矿区地质环境调查:要求做全面调查,基本查明矿业活动产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和危害,摸清矿区地质环境底数(查明地质环境现状和变化特征)。 6.1.3 典型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要求做深入系统调查,查明不同地质环境类型矿山、不同开采条件下,矿业活动产生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发育程度和危害程度,查明地质环境现状和变化规律。 6.2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重要矿区、典型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应按不同的精度要求。 8
6.2.1 矿产资源重点开发区调查评价:要求突出地域性特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类型特征,突出矿业开发对区域国土资源、地质环境的整体影响和破坏,做出系统总结;对区域地质环境现状和变化趋势做出综合评价。 6.2.2 重要矿区地质环境评价:要求对矿区存在、潜在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做系统归类和分析,有明确的结论;矿业活动影响破坏的地区(矿区所处的地质单元或流域)的质环境现状做出评价和趋势分析。 6.2.3 典型矿山地质环境评价:要求对矿山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做出评价预测;对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发展趋势做出定性~半定量评价。 7. 工作原则与方法 7.1 工作原则 7.1.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以实地调查为主,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遥感图象,原则上不投入钻探工作量,必要时进行少量物探、轻型钻探、槽探和监测、测试。 7.1.2由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开采条件、采矿活动不同,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破坏,不仅存在地域性特点,而且在类型、特征等方面也有较大差异。因此,在工作部署上要按“区域展开、重点突破、解剖典型、控制一般”的原则。 7.1.3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可采用专业队伍、矿山工程技术 9
人员和基层矿业行政监督管理人员相结合形式进行综合调查。 7.2 工作方法 7.2.1 开展野外调查之前,应充分搜集矿区勘探、设计、采矿等不同阶段有关资料和前人工作成果,结合已有的遥感图像解译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对调查矿山进行调研和踏勘,掌握矿山基本情况及矿山地质环境概况,确定调查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因地制宜地编制野外调查工作方案。 7.2.2 野外调查以矿山作为基本单元,充分利用矿山和地方政府、群众提供的地质环境信息,拟定具体调查路线和调查点。调查中采取现场观察与访问相结合;以地理底图为手图,点、线、面相结合;加强地质观察和矿山工程分析,记好调查卡片、摄像,把调查主要内容展示在手图上,确保第一性资料完整性和可靠性。 7.2.3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作辅助调查:如遥感解译、卫星定位(GPS)与计算机技术等。 7.2.4调查、访问和资料搜集的原始成果,按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填好卡片、照片,及时整编归类。 7.2.5鉴于矿山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性开采方式的多样性和矿山环境地质问题的差异性,矿山地质环境评价宜采用模糊数学或系统工程分析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