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精
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3篇

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 (2)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 (2)精选3篇(一)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首先,劳动法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资福利、休假制度等基本权益,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的义务。
通过学习劳动法,我了解到,无论是职工还是用人单位,都必须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关注和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其次,劳动法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互相尊重、平等待遇的原则。
通过学习劳动法,我认识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合理权益分配,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劳动法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劳动条件、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最低标准,并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机制。
通过学习劳动法,我明白了劳动法的重要性,它能够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学习劳动法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加强对劳动法的学习和宣传,能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就业环境。
劳动法学习心得体会 (2)精选3篇(二)劳动法是一门研究劳动关系的法律学科,对于今天的社会来说非常重要。
通过学习劳动法,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首先,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学习劳动法让我了解到,劳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到公平待遇和合理保障。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福利、休假等方面的规定。
这让我明白了劳动法在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方面的重要性。
其次,劳动法对于雇主和雇员都有约束力。
学习劳动法,我发现劳动法不仅仅是对雇主的限制,也对雇员有一定的约束力。
劳动法规定了雇员应当遵守的相应义务,如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不得盗窃公司财务等。
合同法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精选7篇)

合同法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精选7篇)合同法法律篇1今天,我们跟随田书记学习了新的法,对这个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
下面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劳动合同法扩大了适用范围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后,一些新的用工主体,用工形式不断出现;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作或合伙律师事务所等新单位类型出现;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鉴于这些新情况,劳动合同法扩大了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体法。
比如,我局聘用的门卫何师傅,打字员小李等这些编制外的劳动者,就要与他们签定合同,这个合同就是他们维权的依据。
二、劳动合同新增了休息、休假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劳动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否规范,一些重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约定,对于维护双方尤其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时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学习掌握了劳动法给予我们的这些保障,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会有作用的。
现在我们的工作好象还用不着这些,因为有单位领导在为我们操心.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去哪再就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用这些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当然,我们学习的目的不仅仅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更主要的是提高自己的素质,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合同法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2一、人才引进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
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
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
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
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
2024年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4篇)

2024年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法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劳动法也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
2024年,我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了劳动法的重要性和实际意义。
下面,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总结我在学习劳动法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劳动法对于规范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劳动法的过程中,我了解到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稳定的基石。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等方面的内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制度、休假制度等一系列的权益保障,确保劳动者能够合法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待遇。
其次,劳动法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的保证。
学习劳动法让我认识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如平等就业、正当解雇、集体协商等。
这些规定有利于促进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的平等交往和公平合作,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氛围。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争议解决的机制,可以有效避免和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再次,劳动法是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依据。
在高度市场竞争的背景下,企业合规经营是确保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
学习劳动法让我认识到,企业在雇佣劳动者、管理劳动关系过程中,必须遵循劳动法的规定,合法合规经营。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要求开展各项活动。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监督、违法行为处罚等制度,对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追责,保持社会秩序和经济的有序运行。
最后,劳动法是涵养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保护。
劳动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帮助调整社会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劳动法强调平等就业、平等支付、平等晋升等原则,打破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等不公平现象。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雇佣劳动者的权利保护机制,如劳动合同书面和见证、劳动合同签订前告知等,有效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和感悟

劳动合同的心得体会和感悟
劳动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对于雇主和员工都具有约束力和保障作用。
作为律师,我们需要特别注意各方的基本信息和合同中涵盖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并且确保合同条款符合中国法律法规。
在拟定劳动合同时,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并对双方的身份予以明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中必须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社保和福利待遇等,而雇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和支付工资的义务。
此外,合同还需要包含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条件和解除程序等内容。
所有劳动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
如果合同中涉及的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那么该条款将无法执行。
合同中需要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保障雇主和员工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和利益。
比如:员工应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工作任务,雇主应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同时,员工也有权对雇主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和诉求。
最后,劳动合同必须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必须是双方自愿协议并经过签字或盖章才能生效,而且在劳动纠纷中必须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作为律师,我们需要认真拟定劳动合同,确保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要求,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合同法学习心得合同法是我自己精挑细选的一门课,学到现在我觉得我自己选对了,从对合同法完全陌生到现在能基本懂得合同的一些要点,我认为相对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
与其说这是一门法律课,倒不如说这是一门常识课,一门人人在社会生活中都会接触到的生活常识课。
这里我简单谈一下我对学习这门课的一点心得体会。
由于我是学生,平时在学习生活中还没机会接触到这些与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学习合同法之前,有一个经历就是在和中国电信公司签订电脑上网宽带合同,那是去年的时候,我们一个宿舍的人通过同学的关系与帮电信代理的学生之间达成了这个要约,就是通过办理电信手机号送手机还有电脑宽带上网的协议。
在我们意思表达一致的前提下,我们来到电信营业厅办理,那时业务员让我们签订一份合同,由于本身对这也不是太懂,我想一般人都会直接签吧!那是还有一些要求都是对我们顾客的,虽然不是很愿意,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电脑能上网,我们也只有同意。
而今年,我们又和电信公司重新签订了合同,要求还是一样,在这次合同中,我们还画了押。
当时我们知道这画了押就不能随便违约了。
心里还是有点余悸,这毕竟是我们第一次作为一个成年人签订这样一个比较正式的合同。
在学习了合同后,我真的了解了不少关于合同方面的知识,从以前一个对合同一无所知的人,现在我知道了合同的分类,我前面说的与电信公司之间的就是要式合同,属于格式条款,具有不可协商性,当事人地位不平等性。
这种合同是提前拟制好的针对大众的,因为像电信公司这类公司不可能对每位顾客都拟定一份合同,如果要考虑到每位顾客的不同需求,这样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我还知道了什么是要约邀请,电信公司张贴的海报就是一种广告,就是要约邀请,还有我们去超市买东西时货架上的物品对我们就是一种要约邀请;什么是要约,学生代理向我们询问要不要办这个业务时就是要约;我们答应办理,就是合同法里的承诺。
随之我们就与电信公司开始签订合同,我们签订了两年,我们也很清楚这个合同的违约责任,如果我们在这两年内不用这个电信手机的话,就要赔付一定的违约金。
劳动法的心得体会

劳动法的心得体会劳动法的心得体会12篇当我们经过反思,有了新的启发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法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的心得体会篇1如今我们还是学生,似乎与劳动拉不上关系。
但我们终究会结束学校生涯,走向社会的。
到了社会,如果你找到了工作,就已经和劳动法里的内容发生了关系,所以我们队《劳动法》的的了解和学习是必须的,所以在这学期我选修了《劳动法》这门课,我想这对我以后职业生涯会有很大帮助。
作为一名将来普通的劳动者,《劳动法》将为我维护我的合法权利提供法律的帮助。
在劳动法课堂上,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我学习到劳动法对普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同时我也了解到拥有那些权利并不代表你就能享用这些权利。
现实生活中,我们肯能会看到很多不合理的现象,如超期加班,克扣工资,不为员工上社保,妇女就业受歧视等。
如果出现以上合法权利被侵犯,我们可以根据《劳动法》向有关部门提起申诉,这样我们合法的权利才会得到应有的保护。
例如在签订了而合同的情况下,在私人用人单位做了三个月,期间勤勤恳恳还加班两小时,不迟到、矿工,也不违反私企里的规章制度,却无缘无故被老板炒鱿鱼,还拿不到工资。
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严重违反了《劳动法》,这时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将老板告上法院。
原因根据《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加班),应与劳动者协商。
既然是协商,当然就应该就加班时间和加班报酬协商一致,否则就是强迫劳动。
另外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
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用来管理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之一,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在学习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除了了解各种条款和法规外,我还从中收获了很多实用的经验和心得。
在此,我将分享一些由此带来的体悟和感受。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过程中,作为劳动者,我们必须首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更加清晰地知道了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例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从而更好地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同时,作为一名劳动者,我们还有义务遵守雇主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在职业生涯中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了解合法合理的劳动关系学习劳动合同法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要让我们了解什么是合法合理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规范了各种劳动关系的形式和流程。
在职场发展过程中,对于不合法合理的劳动关系要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从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
了解如何维权在形成劳动纠纷时,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的维权方式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的利益。
学习劳动合同法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如何维权,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有效维护自己的利益。
合理的维权过程不仅可以解决问题,还可以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了解跟踪新变化在劳动关系中,法律和法规的变化是一个不断进行的过程。
学习劳动合同法,意味着我们应该时刻关注更新的法规和变化,从这些变化中掌握先进的知识和经验,为今后职业生涯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结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更加清晰地了解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关系中的各种规定和条款。
我还学会了如何维权和应对各种纠纷和不良的劳动关系的,这对我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感谢劳动合同法为我们提供了良好的保护和规范,让我们可以安心工作,稳步发展。
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

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学习劳动法心得体会1本学期,我学习了《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通过本学期的学习,我对劳动法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在学习之前,我对劳动法完全不了解,学习之后,觉得对我以后的工作与学习有非常大的帮助。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首先,《劳动合同法》更加重视对劳动者个人权利的维护。
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逐步提高。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这显示出了劳动法的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态度。
人人是平等的,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法为我们指明了争取自己正当权益的方式,争取正当权益的地点,另外它也规定了我们劳动者应当去做的,劳动者并不仅仅是只享受我们应得的权力,同样拥有我们所应承担的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只有互相理解、尊重、支持才能取得双方的收益。
其次,在用人单位方面,作为社会的一员,用人单位不能一味追求盈利。
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有了保障的工作才能更加激发劳动者工作的热情,工作的积极性。
当劳动者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后,才能更好的为单位工作,创造绩效。
从劳动法的制定也可以看出国家的政策方针均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制定的。
劳动法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权利,提高经营者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坚持劳动合作制度,扩大就业,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了巨大贡献!最后,我感觉到,我国的劳动合同更加的具体、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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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劳动合同法》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签署第六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国家立法工作贯彻科学发展观,合理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一个重大步骤。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普遍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部重要法律在制定过程中经过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合理地规范了劳动关系,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又一典范,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保障,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
为了广大职工学习好、用好这部与每个劳动者息息相关的法律。路面分公司武广工点综合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研讨了这部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企业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形式和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大背景下产生的重要法律。下面就学习劳动合同法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各位同仁共飨。
一、制定劳动合同法的背景和意义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
义务的前提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为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法律保障。
劳动关系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载体,又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的凭证。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而逐步建立发展起来的。1986年以前,劳动合同制度开始试行时,只适用于国有企业招用的临时工;1986年国务院颁布《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后,进一步适用于国有企业新招用的职工;20世纪90年代,才逐步推广到各种企业的全体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十几年的实践证明: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对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劳动关系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个历史性转变是成功的,解放了生产力,增加了经济发展的活力。同时,由于企业形式的多元化和市场竞争的尖锐化,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依法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构建与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至关重要。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的需要。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加强社会领域立法,特别是加强关注民生、保障权利等方面的立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完善社会领域立法,使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劳动者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激发他们的创造活力,努力形成公平正义、奋发进取、安居乐业的社会和谐局面。劳动合同法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和实施劳动合同法,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平衡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始终是我国劳动立法所必须遵循的原则。1994年制定劳动法时,我国刚刚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关系的认识还有一定的局限性。劳动法为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提供了重要条件,但是其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当时难免比较原则、可操作性较弱,难以有力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制定劳动合同法,完善劳动法律制度,实属当务之急。
二、在劳动合同法中找到的几个亮点 1、劳动合同法突破劳动法,适用范围扩大,原则增加,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趋向。
(一、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该法第二条第一款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民办非企业单位”,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解决了长久以来这些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无法可依,法院适用不统一的窘境。第二款是突破些规定,立法时争论很大,最终将其列入,但是在适用时多受挚肘(见第九十六条。
(二、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增加了。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相较劳动法,新增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在该法中多有体现,如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条件、内容、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者要求的情况。相对的,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些规定相应地转化为权利义务,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
2、劳动合同法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特殊要求,并且规定了企业不签订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本项下,需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工之日”的确定,现实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通知的时候经常使用“报到”一词,报到之日一般应理解为用工之日,所以这个词应慎用;二是劳动者拒签合同的应对。对劳动者拒签的,用工企业需要保留劳动者拒签的证据,由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未签合同的责任当然不应由用工企业承担。
3、企业制定规章制度须履行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公示,否则该规章制 度不能做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 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 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 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 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 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 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 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 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 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应履行的民主程序,制定程序主要分两 步:第一,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第二,与职工代表 平等协商确定。 对第二款“平等协商确定”的理解, 有两种意见: 须经工会平等协商一致; 只须协商,不须协商一致。个人认为应采取第二种理解。因为用人单位 对规章制度是单方行为,应有制定权。否则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将大受限 制,经营也会受限制,不利于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当然,关于这一条款
的理解,有待劳动部的进一步解释。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该项制度 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需要适用到企业规章制度时,该规章制度是否 可适用首先会从该形式上审查,不具备的不能做为处理争议的依据。这 就是在考验企业本身的管理能力。履行民主程序要求用工企业做到以下 几点:设立有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建立规范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注 意工作中保留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那么做到向员工公示,综合起来不 外乎一面几种:1、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示的方式,如员工手册等;2、 员工签收的方式;3、员工传阅确认的方式;4、局域网上公开(受到质 疑) 、单位公开栏公开。 4、引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或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 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 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 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 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
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 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 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 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 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永无终止,它也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规定,注意与过去的 “铁饭碗”的区别。无固定期限合同是劳动合同法倡导的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