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成办函〔2017〕80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办函〔2017〕80号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6〕111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1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川办发〔2016〕11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研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地、各部门要在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同时,对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6〕5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把《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安排,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牡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牡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0日牡丹江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提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2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实现全市晋位争先重振雄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任务(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1.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

〔牵头单位:市营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本级政府和部门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岫政办发〔2020〕58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17日岫岩满族自治县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根据《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鞍山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政办发〔2020〕1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的部署要求,以统一规范服务设施、进驻管理、办事指南、办理方式流程、配套服务、投诉处理、监督评价、日常管理等八大方面33项指标要素为抓手,实现全县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建成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打造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一流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任务(一)推进服务设施标准化1.服务场所。

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应设立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中心。

个别专业性强、群众办事需求量大的事项,经县政府同意,设置专业分中心,按照统一标准提供政务服务。

原则上各乡镇(街道)统一规范为“xx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设立一个综合性便民服务场所,统一规范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点,2020年底前,完成全县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及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10.12•【字号】北政办〔2022〕79号•【施行日期】202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22〕79号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已经9月28日州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12日海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工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精神,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22〕34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发展步伐,推动我州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2年底前,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建立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综合服务窗口全覆盖,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门户,“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全州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高频电子证照实现全州互通互认,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免证办”全面推行,全面打响政务服务“青松办”品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甘政办发〔2020〕83号•【施行日期】202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19日甘肃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要求,确保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权责清单为依托,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促进政务信息管理和权力运行过程公开,主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服务推进全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动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公开。

(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2.推进机构职能目录公开。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按权限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0.24•【字号】红政发〔2022〕34号•【施行日期】2022.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现将《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0月24日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任务分解方案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精神,持续提升红河州政务服务效能,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着力构建一体联动、高效运行的政务服务体系,为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底前,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州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领、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应用深入推进,全州“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与全省同步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

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08•【字号】茶政办发〔2020〕27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基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茶政办发〔2020〕2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湖南省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湘政办函〔2018〕64号)、《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方案》(株办〔2018〕28号)、《株洲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株政发〔2018〕6号)、《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湘政办发〔2019〕55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基层政务服务工作,完善一体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规范运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在完善便民服务场所硬件设施的同时,创新便民服务方式,将工作重心放在服务内涵上,从简政放权、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和扩大服务内容上着手,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细致、方便快捷的服务。

按照“机构人员统一、场所标识统一、流程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费保障统一”等“五个统一”的要求,通过整合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场所、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平台集中办理,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将乡镇(街道)“一门式”政务服务系统向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延伸,着力解决基层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县委宣传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委宣传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县委宣传部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关于肥西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肥办[2011]9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切实增加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县委宣传部结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规范党组织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群众对党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我县“科学发展当先锋,全国百强争先进,率先建成全省城乡一体化小康模范县”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党的建设三个“有利于”标准,抓住重点,把握原则,确保公开“不跑题”、“不走偏”。

1、真实透明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增加透明度,确保公开真实有效。

2、突出重点原则。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党组织的特点和各自的职能要求,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区别对待,各有侧重,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其他党内法规进行公开,努力使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统筹兼顾原则。

要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协调运转。

5、开拓创新原则。

按照以党务公开促政务公开、带村务公开的思路,针对党内外不同层次的党员、群众,基层党务公开要与党组织的自身实际相结合、与党员群众的要求相结合,积极探索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平台、新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灵活公开形式,真正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XX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
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
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X府厅发〔2020〕17号)
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XX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细则的通知》(X府办字〔2020〕X号)文件要
求,提升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县实
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
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精神为指引,
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X府厅发〔2020〕X号)和《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XX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细则的通知》(X府办字〔2020〕X号)文件,提升我
县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坚持“标准引领、整体推进,需
求导向、服务群众,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改革创新、注重
实效”的原则,紧密对接国家各部委、省级各部门、市级各
2

部门制定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推进县、乡两级政务公
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争2020年底初步建成政务公开事
项标准目录体系和制度规范体系。到2021年底前,全县政
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更加科学全面,公开平台更加丰富
多元,公开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专业队伍更加健全完善。
到2022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县统一、系统完备规范的政务
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两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
政务服务全流程,全面实现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
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基层政务公开事项。2020年8月底前,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
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
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
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
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
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
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
XX市、XX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
准化规范化”专题下载),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
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
3

清单。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于2020年8月
26日前将编制形成的政务公开事项事项清单盖章纸质版报
县政府办公室。
(二)编制汇总公开标准目录。依据梳理出的政务公开
事项清单,参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格式模板》(见
附件3),参考省、市各对口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逐项确
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
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
要素,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向社会发布,编制目录要
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避免公开事项及标
准“一刀切”,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2020年10
月底前全部完成。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
抓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贯彻落实。请各乡镇人民政
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的各个
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落实其他领域标准指引。鼓励县政府各部门、各
乡镇人民政府在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的基础上,结
合实际先行探索其他领域标准建设。按照国务院部门其他领
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先行先试的基础上,于2022
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四)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
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重大决策
4

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府信息管理、依申
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
积极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
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每年度
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
信息予以公开,对失效政府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公开清
理结果。
(五)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应当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和下载服
务功能,整合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和互动交流入口,便
利企业和群众。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严格政务新媒体
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建
立网民意见建议审看处置机制,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优势
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在政务服务大厅、
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
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
务。
(六)压实舆情处置回应责任。建立政务舆情监测、预
警、研判、转办等处置回应工作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
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尽快建立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工作机制。对省政府办
公厅(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
5

室下发的政务舆情处置转办单,涉事地方或部门要及时调查
处置,并按时反馈回应情况。对涉及多地、多部门的负面舆
情,要及时会同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研究确
定舆情回应方案和措施,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
发声、及时回应。
(七)加强政策措施阐释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
府各部门出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
政策措施,要同步开展政策解读,深入浅出地解读政策背景、
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以及后
续工作考虑等,让群众看得懂。要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
通过简明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让群
众喜闻乐见。
(八)创新决策参与方式。结合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
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
并向社会公布。在制定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改革
方案、重要政策文件、重大规划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时,要
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
意见、问卷调查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
策透明度。县政府常务会议或乡镇政府讨论研究涉及重大民
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应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
表列席会议,并探索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
开,促进政民互动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支持,凝聚政策
6

执行合力。
(九)全程公开办事服务事项。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
的实际,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编制进驻办
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并通过线上线下全面
准确公开。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
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
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
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企业和群
众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十)探索推动村(居)务公开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
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
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
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建立完善村(居)民委
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
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
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探索完善村(居)务公开渠
道,以“窗口标准化、内容常态化、管理规范化”为目标,
加强村(居)务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公开栏真
正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组织领导,
7

明确工作责任,强化人员保障,精心组织实施。县政府办公
室作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在做好县本级政府政务公开事项
标准目录体系编制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各乡镇和政府部门
的督促指导,统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建
立健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
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探索创新。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要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的新机制、新模式、新路径,努力
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创造好经验、树立
新样板。争创全省县级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和
乡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请各乡镇人民
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县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考核评估。2020年起,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和规范化情况纳入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县政府办公
室要建立检查通报制度,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
各部门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并在XX
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XX,电话:XX,邮箱:XX@XX.com。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