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第六章 归纳推理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精选文档】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第一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该概念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概念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概念的分类:1)根据概念外延反映的对象数量的不同,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单独概念: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
普通概念: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穷多个对象的概念2)根据概念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集合体,分为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是指由若干个相同个体聚合而成的群体。
3)根据概念表现形式的不同,分为简单概念与复合概念.简单概念:就是不能对之加以分解的概念。
复合概念: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概念结合而成的概念.4)概念的其他分类*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外延大的概念-—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种概念4)交叉关系5)全异关系*矛盾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恰好等于其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反对关系:如果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A、B,都真包含于属概念C,并且A、B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属概念C的全部外延,则A、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就叫反对关系。
法律逻辑学法律硕士6

三、法律形式推理与法律实质推理的关系
区别: 第一,法官在使用这两种推理方法时追求的目 标有所不同。使用形式推理所追求的是判决 的形式合理性,而实质推理追求的是实质合 理性。 第二,这两种推理方式出现在不同的场合。形 式推理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法规含义明确 的简单案件,实质推理则出现在复杂案件。 第三,这两种推理的根本依据不同。形式推理 依赖的是明确的法律规则,而实质推理则借 助于现行法律规则之外的渊源,如法律的精 神、原则、习惯、政策等。
第六讲 法律实质推理
一、法律推理形式的历史考察 1、形象法律推理阶段 2、形式法律推理阶段 3、辨证法律推理(实质法律推理)阶段
形象法律推理属于法律推理的萌 芽阶段,其主要特征是: 1、不存在成文法规法典可资依赖, 法律几乎是口头的,以具体的 形象表现出来; 2、法律实施的过程表现为拘泥于 证明的程式性特征; 3、判决理由表现为神意或者天意。
三、法学对三段论的改良理论
德国法学家的思考贡献最为显著。 1、德国刑法与法理学家恩吉斯在20世纪30年代主要 、德国刑法与法理学家恩吉斯在20世纪30年代主要 针对小前提而提出的“目光视线的流转反复” 针对小前提而提出的“目光视线的流转反复”理 论,相对解决了小前提的认定问题。 2、德国宪法及法理学家克里勒主要针对大前提,提 出了新的“目光流转反复” 出了新的“目光流转反复”理论。 3、20世纪60年代德国民法学家埃塞尔主张从法律内 20世纪60年代德国民法学家埃塞尔主张从法律内 部展开法律解释程序的循环结构,主要针对整个 解释过程的“发现” 解释过程的“发现”。 4、日本学界在德国各理论的延长线上提出了“事实 、日本学界在德国各理论的延长线上提出了“ 问题与法律问题的交错” 问题与法律问题的交错”理论。
专题:在法律思维中超越三段论 专题: 一、三段论在法律思维中的地位 三段论以其独有的形式逻辑结构 提高了法学和判决的客观性,为法律 人进行形式思维以实现形式正义提供 了最基本的思维路径。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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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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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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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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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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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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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大学逻辑推理经典资料六逻辑基本知识—归纳推理

六、归纳推理(一)什么是归纳推理归纳推理的前提是一些关于个别事物或现象的命题,而结论则是关于该类事物或现象的普遍性命题。
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知识范围,因此,归纳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性的,而是或然性的。
也就是说,其前提真而结论假是可能的,所以,归纳推理乃是一种或然性推理。
拿任何一种草药来说吧,人们为什么会发现它能治好某种疾病呢?原来,这是经过我们先人无数次经验(成功的或失败的)的积累的。
由于某一种草无意中治好了某一种病,第二次,第三次,……都治好了这一种病,于是人们就把这几次经验积累起来,做出结论说,“这种草能治好某一种病。
”这样,一次次个别经验的认识就上升到对这种草能治某一种病的一般性认识了。
这里就有着归纳推理的运用。
(二)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区别和联系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的主要区别是:首先,从思维运动过程的方向来看,演绎推理是从一般性的知识的前提推出一个特殊性的知识的结论,即从一般过渡到特殊;而归纳推理则是从一些特殊性的知识的前提推出一个一般性的知识的结论,即从特殊过渡到一般。
其实,从前提与结论联系的性质来看,演绎推理的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即其前提真而结论假是不可能的。
一个演绎推理只要前提真实并且推理形式正确,那么,其结论就必然真实。
而归纳推理(完全归纳推理除外)的结论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其前提和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的,而只具有或然性,即其前提真而结论假是有可能的。
也就是说,即使其前提都真也并不能保证结论是必然真实的。
归纳推理与演绎推理虽有上述区别,但它们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是紧密的联系着的,两者互相依赖、互为补充,比如说,演绎推理的一般性知识的大前提必须借助于归纳推理从具体的经验中概括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没有归纳推理也就没有演绎推理。
当然,归纳推理也离不开演绎推理。
比如,归纳活动的目的、任务和方向是归纳过程本身所不能解决和提供的,这只有借助于理论思维,依靠人们先前积累的一般性理论知识的指导,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演绎活动。
第六章 归纳推理060912

2014-4-15
飞蛾能在远距离外接受异性发出的信号, 如果这种信号是用红外辐射的方法传递的, 那么就能在远距离外接受。 所以,这种信号很可能是用红外辐射方法传 递的。 这种推理的一般形式公式是: E 如果H,那么E ———————— 可能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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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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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4、归纳推理的种类:
镜头一:妈妈要小明去买火柴。由于这段时间的火 柴质量不好,她要求小明注意买的火柴要能擦着火。 小明回来后,高兴地告诉妈妈:今天买的火柴,每 根都能擦着火! 镜头二: 花生仁是否有粉红色的花生衣包着?有 人将一筐花生一一剥开查看。有人只拣了几个大的、 几个小的,已经成熟的、尚未成熟的,一仁的、多 仁的,剥了一把花生,就得出结论:花生仁的确都 有粉红色的花生衣包着。 小明做得对不对?为什么? ◎你怎么解决类似于“花生仁是否有粉红色的花生 衣包着”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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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在大气层的自然状态下,自由落体会受到空气 阻力的干扰。要排除这种干扰,就要创造一种 真空环境,考察真空中的自由落体遵循什么规 律。在伽利略所处的时代,人们还无法用技术 手段创造出真空环境进行落体实验,伽利略在 思维中撇开空气阻力的因素,设想在真空状态 下的落体运动,得出了自由落体定律,推翻了 亚里士多德关于落体的错误结论。 鲁迅(1881-1936)在《故乡》一文中,把 “豆腐西施”杨二嫂的形象地抽象为“圆规”。 ◎你还能列举几个类似事例吗?
◎试认识深化的过程,说说“庖丁解牛”对你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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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15
认识路径描述: 辨异建类——事物——属——性——求同建类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第一章看法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看法的内涵:就是凝集于看法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余对象、因此能够同其余对象差别开来的根本特点。
2、看法的外延 : 就是拥有该看法内涵方面构成性质的那些对象,也就是可用该看法来指称的所有被指称者。
3、看法的分类:1)依据看法外延反应的对象数目的不一样,看法分为独自看法和一般看法。
独自看法:就是其外延只有一个特定对象的看法。
一般看法:就是其外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乃至无量多个对象的看法2)依据看法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会合体,分为会合看法与非会合看法。
会合体:是指由若干个同样个体聚合而成的集体。
3)依据看法表现形式的不一样,分为简单看法与复合看法。
4)简单看法:就是不可以对之加以分解的看法。
复合看法: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看法联合而成的看法。
看法的其余分类*依据看法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仍是依靠于实体二展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看法与属性看法。
*依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拥有某种性质为特点还是以缺少某种性质为特点,分为正看法与负看法*空看法:是反应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看法(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看法所反应的所有事物所构成的类。
4、看法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一样看法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能否完好同样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括于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同样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括关系:就是指一个看法的部格外延与另一个看法的所有外延相同的关系(属种关系)。
* 外延大的看法— - 属看法外延小的看法— - 种看法 4)交错关系 5)全异关系* 矛盾关系:假如两个拥有全异关系的看法A、B,都真包括于属看法 C,并且 A、 B 两个看法的外延之和,恰巧等于其属看法 C 的所有外延,则 A、 B 之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六讲)2 直言命题推理
因为 A,所以 B
已知 既然 根据 鉴于 由于 可见 显然 可以肯定 因此 因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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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0
5.推理的分类
5.1.必然性推理与或然性推理
(根据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强度不同来分)
(1)必然性(apodeictic)推理:前提与结论间具有 必然性联系的推理。只要前提真,结论就必然真。 (2)或然性(probability)推理:前提与结论间具有 或然性联系的推理。即使前提都真,结论也未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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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0
2.推理的实质合理性(rationality)
推理的实质合理性,简称推理的合理性,就是推理 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内容相关性,以及其前提为结 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支持,使得推理的结论具有可 接受性。 推理的合理性,具体可从以下方面来理解:
■
■
(1)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内容相关性
■
三段论的典型模式
■
任意三段论总是包含有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而且,任一 完整的三段论,其典型模式总是按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的 顺序排列的。但日常思维中并非总是如此。 例如: 蝙蝠不是鸟,因为蝙蝠是哺乳动物,而鸟不是哺乳动物。
若 令 S=蝙蝠,
P=鸟, M=哺乳动物, 则其逻辑形式为:
PEM SAM ∴ SEP
EAE AOO EIO EIO (AAI) (AEO) (EAO) (EAO)
OAO EIO IAI EAO
IAI EIO (AEO) E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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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10
3.三段论的推理依据
三段论小项(S)、中项(M)、大项(P)这三 个不同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实则这三个概念所 反映的客观对象类与类之间的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就是三段论的推理依据。 任何一个三段论,无论其是否有效,均可借助于 其S、M、P三个词项之间的外延关系得到说明。 传统逻辑常常用一个术语——三段论公理 (axioms)来说明。
归纳逻辑
第一,思维方向或认识过程不同
第二,结论所断定的知识范围不同 第三,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情况不同
(二)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的联系 第一,归纳推理是演绎推理的前提和基础
第二,演绎推理是归纳推理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三、归纳推理的种类 归纳推理的分类可列表如下:
二、完全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完全归纳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 思维对象的每一个对象具有或 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思 维对象都具有或都不具有这种 属性的一般性结论的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的一般逻辑形式为:
S1——P; S2——P; S3——P; ┇ Sn——P;
S1、S2、S3……Sn是S类的全部对象;
四、概率归纳推理 (一)什么是概率归纳推理
如果用P表示某一事件出现的概率,N表示实验的 总数,V表示某一事件在N次实验中出现的次数, 则一般随机事件的概率为:
P=V/N
概率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思维对象中部分对象具 有某种概率,从而推知该类全部对象都具这种概率的 归纳推理。
例如:抽查奶粉
如果用S表示某类对象,P表示属性,N表示观察 总次数,V表示事件的发生次数,则概率归纳推理 的一般逻辑形式为:
二是前提中对个别对象的归类要准确
例如:
东北民歌有地方特色; 陕北民歌有地方特色; 东北民歌、陕北民歌都是戏剧; 所以,有些戏剧有地方特色。
(三)必然性不完全归纳推理的作用
必然性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虽
然没有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但却给人们提供了 新的认识,使人们对思维对象的认识从个别性的认 识上升到一般性的认识。
教学 1、简单枚举归纳推理。 难点 2、科学归纳推理。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目录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第三章概念与法律概念第四章判断与法律判断第五章推理与法律推理第六章论证与法律论证第七章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第八章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第九章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第十章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第十一章道义逻辑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一节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一、西方法律逻辑简史逻辑学通常被认为产生于古希腊,其始祖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
在古希腊,逻辑学的产生被认为有两大动因:一是公共演讲,二是法庭辩论。
由此可见,逻辑学一开始就与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与逻辑之关联有着悠久的历史。
二、我国法律逻辑简史第一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三阶段是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
第四阶段是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在古希腊时代,逻辑学是应民主和法治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找到一种评判决断的理性工具。
自从亚里士多德确定了逻辑学在理性评判中的不可替代地位之后,逻辑学就成为维护与实现法治的基础性工具。
如前所述,弗劳斯已把法律与逻辑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而霍姆斯曾指出:“法律人的训练主要是逻辑训练,司法裁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四、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逻辑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从微观的甚至是核心的内容来看,法律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法律推理与论证方法的学问。
五、法律逻辑的特征与功能(一)逻辑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首先必须是逻辑。
2.法律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
3.法律逻辑是一种语用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二)法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以法治的实现为最高目标,研究的是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逻辑。
2.法律逻辑是对法律的逻辑运用,是理解、解释法律的逻辑规则,是在立法和司法中一定要运用的逻辑规则。
3.法律逻辑是法律方法论的基础,指引着人们的法律思维路径。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2024)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课程性质:基础必修课开课时间:第三学期开课对象:法学专业本科生学时 /学分:48学时/2.5学分二、课程目标《法律逻辑学》课程是一门结合了法律学与逻辑学的交叉学科,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
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达成以下目标:课程目标1:透过法律逻辑培育学生的法治信仰,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尊重,培养学生对通过推理实现法律正义的兴趣和信心,并进而形成对法律职业的深层次认同和高度专业精神。
课程目标2:掌握法律逻辑知识体系,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如概念分析、归纳推理、简单命题及其推理、复合命题及其推理、思维基本规律等;了解法律论证的逻辑形式,包括证明和反驳。
课程目标3:运用法律逻辑方法解决法律问题,掌握法律分析方法:学习如何运用逻辑工具分析法律问题,包括案例分析、法律条文解释等;训练学生批判性地分析法律问题,识别逻辑谬误和不合理的论证;通过案例练习,提高学生运用法律逻辑进行有效推理的能力;教授学生如何构建有说服力的法律论证,包括论点的提出、证据的组织和反驳的技巧。
三、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的对应关系四、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对应关系五、课程目标与考核内容方式的对应关系六、课程成绩评定与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1.成绩评定方式(百分制)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 +所有过程性考核总成绩(百分制)×50%2.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式七、考核标准八、课程学习资源1.选用教材《法律逻辑学》,王洪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推荐参考书《法律逻辑学教程》,张大松、蒋新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逻辑学》,雍琦著,金承光增订:法律出版社2022年第二版。
《法律应用逻辑》,齐姆宾斯基著,刘圣恩等译,群众出版社1988年版。
《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亚狄瑟著,唐欣伟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