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重视立法保护野生动物
保护小动物法立法

保护小动物法立法如今,人们对于小动物们是越来越重视了,很多人都希望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些可爱的家伙们,不让类似于虐猫虐狗这样的事件再发生。
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保护小动物法立法,希望大家喜欢!保护小动物法立法最近,各类虐待动物事件传得沸沸扬扬,许多人都在追问,对于这种残忍对待动物的行为,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条文来加以约束呢?法律专业人士说,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是空白,而在虐猫、虐狗公共事件接连发生、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背景下,这个空白还应该及早填补。
江心屿内猫咪惨遭虐杀网传“江心屿景区内,四五名男女将一只猫咪悬吊树上,一女子手握美工刀,竞以活剥猫皮为乐,可怜的猫咪发出阵阵撕心裂肺的凄厉叫声,令人胆战心惊。
一参与活剥猫皮的男子说:‘是我们捕获的野猫,肉好吃得很’。
”由于此消息还配上了6张看上去非常残忍和血腥的照片,因此便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短时间内便被大量转发,其中一家媒体的官方微博,截至当晚9时,其转发量已达到一万六千多次,而众网友的评论也无不对此残忍行为予以谴责。
虐猫事件真相到底如何呢?记者来到了江心屿景区管理处,此时,一名陈姓相关负责人正在调查此事。
他说,10月15日晚上,他就知道此事了,次日一早就进园进行了调查,目前已经确认此事为景区游乐场三名员工所为。
该负责人介绍,江心屿游乐场所属单位为温州市江屿游乐园有限公司,涉事三人为该公司的员工,分别来自贵州、湖北,均系男性,并非网上所说的有一名女子参与,照片中长发者是男性,并且是该游乐场的一名管理人员。
随后,该负责人找来了这名杨姓管理人员。
杨某承认,事情确实是他们做的,不过那是只死猫。
他说,他们上下班都吃住在游乐场,杀猫的现场距离他们公司的员工食堂很近,因为近来他们发现食堂里的饭菜经常被偷吃,起初他们以为是老鼠,就放了些鼠药,后来在员工食堂的走廊里发现毒死了一只猫。
事后,他们三人中的其余两人,一个是他的贵州老乡杨某、一个是湖北的黄某,说是扔了可惜,不如将它炖了解解馋。
国际有关动物保护的公约

国际有关动物保护的公约、条例以及资源共享互惠规则调查报告近年来,由于捕猎者为追求暴利,大肆捕杀野生动物,使部分野生动物陷于濒临灭绝的边缘,严重破坏了大自然生态平衡。
由于对动物的不合理使用,直接导致生物资源的浪费。
对动物生活的环境不够重视,而导致动物应激,进而导致肉质的下降,动物疫病的出现,严重影响了人类的健康。
为此,部分国家已经设置了“贸易壁垒”,严守动物产品进出口关。
因此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合理使用动物资源,改善动物福利,已经提到了议程。
部分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地区组织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
联合国于1973年公布了《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濒临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于1979年公布《野生动物迁徙物种保护公约》;1971年在伊朗拉姆萨制定的《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也称拉姆萨公约);联合国于1992年召开的环境与发展大会上提出的《生物多样性公约》;欧盟于1991年制订了“有关活体动物在商业用途运输中的福利保护法规”(91/628/EEC欧洲理事会令)的一般条款,随后又分别于1995、1997和1998年对这项法规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德国于2004年4月11日对其《动物保护法》进行了修订,目的是从人对动物作为同类的职责出发来保护其生命和生活质量,任何人不得对动物无正当理由的施加痛苦和损害。
另外,美国也出台了一些法律,如《非人类灵长类动物福利法》。
其他还有一些地区性组织制定的相关法律,如《西半球自然保护和野生生物保护公约》、《保护欧洲野生生物和自然环境公约》等。
这表明保护野生动物,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协调人与动物关系已经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
以下简要介绍一下几个主要的相关的国际公约的基本内容、原则和主旨。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在巴西举行的全球高峰会议上,153个国家的元首或政府代表联合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该公约主要包含 :1、保育生物多样性;2、永续利用其组成;3、公平合理分享由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效益。
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对中国环保立法的启示教材

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对中国环保立法的启示摘要:俄罗斯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我们中国与其有着广袤的边境线, 其环境利益紧密相连,可谓唇齿相依, 加之俄联邦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 其环境资源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很多各自的特点,了解俄罗斯环境保护法对于我们科学的解决环境资源现状和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具有重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关键词:俄罗斯联邦新《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现状启示中图分类号一、引言众所周知,俄罗斯联邦是我国的友好邻邦,作为俄联邦政权,其地域管辖从北极至里海,依旧是纵跨亚欧大陆,自然状况和资源分布情况很不一样, 作为环境问题养痈于患,已有70余年,很多地方属于生态灾区,因中原委复杂交织,源于上个世纪多少年来不惜一切代价区发展和实现工业化的前苏联共产主义集中计划目标性要求,在这一思想指导下, 对于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很少顾及未来的环境质量。
前苏联解体后, 俄联邦继承其大部分的领土,针对日益恶化的环境, 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 全面着手制定环境法律规范以保证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拥有一个更好的环境。
俄联邦相继颁布了1991年《自然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环保立法的进一步发展, 新的立法思路及价值趋向的更新发展。
俄联邦政府于2002年1月10号正式颁布了新的《环境保护法》,从而取代了1991年的《自然资源保护法》。
新的《环境保护法》体现了俄罗斯在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新的理念、指导思想和价值趋向,规定了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反映了其环境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向。
俄罗斯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我们中国与其有着广大的边境线, 其环境利益紧密相连,可谓唇齿相依, 加之俄联邦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 其环境资源法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很多各自的特点,了解俄罗斯环境保护法对于我们科学的解决环境资源现状和加强环境保护立法,具有重大的启示和借鉴意义.二、俄联邦《环境保护法》立法背景冷战的结束, 前苏联的解体, 独立后的俄罗斯联邦面对的是一个千疮百孔的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
中俄跨境合作为东北虎打造美丽家园

中俄跨境合作为东北虎打造美丽家园□文/刘恺张骁邵美琦孟菁司晓帅7月29日是“世界老虎日”。
在中俄边境地带,包括野生东北虎在内的大量野生动物每天在两国间自由穿梭,游走觅食。
通过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打造的“天地空一体化监测系统”实时回传画面可以看到,野生动物钟情“跨境游”,它们的栖息地连成一片。
“这有利于野生动物种群的繁衍和扩大,建立跨境保护地是国家公园的重要目标。
”中国国家林草局东北虎豹监测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冯利民说,“而跨境生态廊道的建设正是中俄携手保护东北虎的重要措施之一。
”东北虎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之一。
受栖息地被破坏等影响,野生东北虎数量从20世纪初开始锐减。
近年来,中国持续实施野生东北虎保护措施,设立了首批国家公园之一的东北虎豹国家公园。
在俄罗斯,俄罗斯豹地国家公园等也不断加强野生东北虎的保护工作。
自2010年中俄签署“中俄东北虎及远东豹跨境保护”合作协议以来,双方共同努力,正为合作保护东北虎形成合力。
“在过去几十年中,中国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豹地国家公园园长维克托·巴尔久克说。
维克托·巴尔久克介绍,豹地国家公园与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接壤。
他认为,双方紧密的合作联系有助于加强对重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2019年,中国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与俄罗斯豹地国家公园实现互访,正式建立了虎豹跨国界保护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双方承诺在虎豹跨境活动研究、中俄联合监测、科学研究数据共享、技术经验交流、民间代表团互访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
除了跨境生态廊道建设,中俄经常在虎豹保护方面进行合作互动。
赵岩是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分局科研监测中心的副主任,从事虎豹工作十几年。
他说,“早在2006年,中俄专家就经常分享保护经验,进行联合调查,统一了东北虎和东北豹数量的计数方法,还一起开展野生动物种群生物遗传学方面的研究”。
赵岩说,不仅是专家之间的交流,巡护员之间也互相学习。
“俄罗斯开展虎豹保护工作比较早,在清山清套方面经验丰富,我们经常向他们学习。
对物权法草案(2006年6月6日)修改稿的修改意见(梁慧星)

对物权法草案(2006年6月6日)修改稿的修改意见梁慧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上传时间:2006-7-1一、第一条:“为明确物的归属,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案:依照宪法),制定本法。
”修改意见:不赞成另一方案“依照宪法,制定本法”。
理由:我国迄今的立法,如担保法、合同法、保险法、产品质量法等等,均未在法律第一条写上“依照宪法,制定本法”,而是采用“为什么什么,制定本法”的“立法理由”模式。
这可以说是我国立法的一项“惯例”。
现今制定物权法,当然要遵循此项立法“惯例”。
特别要指出的是,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直接来源于全国人民,而不是来自“宪法”。
就是“宪法”本身,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此与采“三权分立”体制的国家,先召开国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由“宪法”授权“议会”行使“立法权”(并授权“总统”行使“行政权”,授权“法院”行使“司法权”),是截然不同的。
在“三权分立”体制之下,“议会”与“总统”、“法院”并立,属于依据宪法设立的三个国家机关。
“议会”的“立法权”既然来自“宪法”的授权,则“议会”行使此“立法权”所制定的每一项“法律”,均须在第一条写上“依照宪法,制定本法”一句,以明示其合法“权源”;而在人民代表大会体制之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全部立法权”,当然有权制定“宪法”和“法律”,其“立法权”并非来自“宪法”,如在所制定的每一项法律的第一条写上“依照宪法,制定本法”,将直接抵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身。
个别法理学教授以物权法草案未在第一条写上“依照宪法”字样为根据,指责物权法草案及其起草者“违反宪法”,是他们自己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体制弄混淆了。
如果最终颁布的物权法第一条真的写上“依照宪法,制定本法”字样,不仅有悖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并且等于公开承认此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一切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保险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等,均构成个别法理学教授所谓的“违反宪法”!必将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于尴尬境地。
《物权法》视野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理性选择

摘 要 偏 重 于公 法调整 的《 生动 物 保护 法》 以适应 野 生动 物保 护的 新 形势 。 者通 过 比较 法考 察 , 野 难 笔 阐述 了我 国野 生动物 物权 法调 整 的 必要性 与 可行性 , 建议 未来 民法 典 总则关 于野 生动物 应作 出一 般性 的规 定 。 并 关 健 词 野 生动 物 ; 物权 法 ; 必要 性与 可行 性 中圈 分类号 Q 5 文 献标 识码 A 9s 文章编 号 0 1—6 120 )5 000 0 5 7 6 1(080 — 23 —3
为 国家所控 制 和支配 ; 是位 于一 国境 内之 资源 , 二 除非 发生
出特点在于直接管制的强制性命令 , 其缺点在于主体有限 ,
管 理 者与 被管 理者 之 间容 易 形 成对立 关 系 , 程序 僵 硬死 板 , 难 以发挥 相对 人 的主动性 、 积极 性 和创造 性 等方 面 。
巨大的环境变故 , 是相对稳定的, 并不随几个穿山甲的跨境 移动 而有所改变[。 3 周缘求认为 ,物权法》 4 1 《 第 9条限定 了
新近 的《 物权法》 将野生动物资源纳入其中, 但学者们 对此存有争议 : 梁慧星教授认为 , 野生动物之所 以称为“ 野
生” 意指处 于人 力不 能控 制 、 能 支配 之状 态 , 区别 于处 , 不 而 在人 力控 制 、 支配 状态 之下 的饲 养 动物 和猎 获物 。 野生 动物 在被 捕获 之前 , 是 “ 定 之物 ” 因不 特 而无 法对 其 “ 接 支配 ” 直 ,
当然不是物权之客体【。 - 刘宏明也认为 :物权法确认野生 】 “
动物 国家所 有权 为物 权 , 野 生 动物 不 能 完全 特 定 化 而不 但 符物 权之定 义 。 明显 , 是野 生 动物 所有 权立 法 的又 一个 很 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1、环境法所要爱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
2、环境与资源爱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样包括〔物和行为〕。
3、对我国«环境爱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爱护法目的的明白得正确的有:〔采纳了目的二元论;和谐了环境与进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能够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爱护人民健康。
③和谐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进展〕。
4、〝可连续进展〞与我国的〝和谐进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
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6、我国«环境爱护法»中规定的最差不多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爱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进展相和谐〕。
7、被称为污染操纵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爱护法»规定:〝驯养繁育国家重点爱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9、评判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
10、进行环境治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截了当依据是〔环境与资源爱护单行法规〕。
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
12、第一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连续进展的差不多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
13、属于和谐性环境与资源爱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
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要紧表达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那么〕。
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
16、自然资源爱护治理中最差不多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17、确认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依照是〔污染物排放标准〕。
18、环境〔是环境与资源爱护法律关系的中介〕。
19、环境与资源爱护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国家环境行政治理权、公民的环境权益,公民的爱护环境的义务〕。
十种保护动物名称
十种保护动物名称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生态环境恶化,许多野生动物面临着灭绝的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责任保护这些动物,以拯救它们免于灭绝。
以下是十种受到威胁的野生动物,应该被我们保护:1.地熊:极地熊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生活在北极圈的冰冻环境中。
由于气候变暖,极地熊失去了它们所依赖的海冰,过去在冰上逗留许多时间的熊族群体现在已经贴近海岸,因此更容易接触到人类活动。
2.牛:犀牛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生活在非洲的热带和亚热带草原。
犀牛种类数量日益减少,由于国家政策推动的违规剥削,非法杀害和非法驯养犀牛的问题一直无法根除。
3.颈鹿:长颈鹿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非洲草原地带。
近年来,人们对长颈鹿屠杀的频繁活动导致该物种面临着灭绝的危险。
4.子:狮子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生活在非洲草原上。
狮子是野生动物世界中的佼佼者和捍卫者,但也是受到枪支和非法杀戮威胁的动物。
5.猫:熊猫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中国的山脉中。
由于人类破坏性活动,森林被清空,森林的植被受到切割和削减,从而导致熊猫的栖息地受到严重破坏,熊猫的数量也在大幅减少。
6.臂猿:长臂猿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亚马逊雨林地带。
长臂猿的栖息地受到破坏,由于人类活动和违反了保护规定的非法砍伐,使得长臂猿的数量不断减少。
7. 俄罗斯浣熊:俄罗斯浣熊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俄罗斯的北部。
由于人类活动,俄罗斯浣熊的栖息地受到严重的破坏,使其面临着灭绝的危险。
8.虎:老虎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亚洲的森林中。
由于人类破坏性活动和非法杀害,老虎数量日益减少,并面临着灭绝的危险。
9.比特猴:惠比特猴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生活在印度洋海岸线的森林中。
惠比特猴容易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捕猎和非法贸易是造成它们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
10.生河马:野生河马是受保护的动物,它们主要生活在印度洋海岸线的河流或沼泽地中。
由于人类活动,野生河马的栖息地受到破坏,以至于野生河马的数量受到极大威胁。
世界各国对藏羚羊的保护措施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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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藏羚羊的生态习性和分布 • 藏羚羊保护的国际法规和行动计划 • 中国的藏羚羊保护措施 • 其他国家的藏羚羊保护措施 • 保护措施的效果和挑战 • 前瞻性思考和建议
01
藏羚羊的生态习性和分布
生态习性
喜寒冷干燥气候,以 草食为主,常成群结 队活动。
科研支持
澳大利亚的科研机构和高校对藏羚 羊的生态习性、栖息地保护等方面 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保护措施提供 科学依据。
加拿大
立法保护
加拿大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禁止非法捕猎、交 易和拥有藏羚羊毛皮等制品,并
对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公众教育
加拿大政府和民间组织积极开展 藏羚羊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 高公众对藏羚羊的认识和保护意
促进各国在藏羚羊保护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加强跨境执法合作,共同打击非法盗猎和贸易。
03
中国的藏羚羊保护措施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制定严格的保护法律法规
中国政府制定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和《自然保护区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非法猎捕、盗猎和非法交易藏羚 羊及其制品。
加强执法力度
中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打击盗猎行动的警察部队,进行巡逻 和监管,确保藏羚羊栖息地的安全。
科研支持
欧洲联盟的科研机构和高校也对藏羚羊的生态习性、栖息地保护等方 面进行了深入研究,为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05
保护措施的效果和挑战
种群数量恢复和分布扩展
总结词
经过多年的保护,藏羚羊种群数量已经有所恢复,分布范围也呈现扩大趋势。
详细描述
根据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的统计数据,藏羚羊的数量已经从最低的1500只回升至 3000只左右。此外,它们的栖息地也从最初的分布区扩展到了其他适宜的生态 环境。
“全球老虎日”野生动物保护在行动
“全球老虎日”野生动物保护在行动7月29日是全球老虎日,由国家林业局主办,中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世界银行,全球老虎倡议组织,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中国绿色碳基金会拯救中国虎基金管理委员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机构协办,野生虎及其它濒危野生动物跨境保护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策略国际研讨会在云南昆明举办。
来自孟加拉、不丹、柬埔寨、印度、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尼泊尔、俄罗斯、泰国、越南等十一个虎分布国政府代表,中国国内林业、宣传、公安、海关、工商等部门和CITSE管理机构、地方保护机构、以及CITES公约秘书处、全球老虎论坛、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联合国发展署等国际政府间组织等,国际及各国非政府组织,科研机构代表,专家和人士,共13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2010年11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了,由各虎分部国政府首脑出席的虎保护峰会,通过了《圣彼得堡宣言》和《全球老虎恢复计划》,将每年的7月29日确定为全球老虎日。
通过庆祝这个特殊的节日,提高全人类对虎保护的关注和重视。
国家林业局印红副局长在开幕式上,介绍了中国政府在野生虎保护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领域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在加强野生虎保护方面,1988年中国政府将虎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先后在野生虎分布区建立了30多个自然保护区和70多处基层保护管理站,结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大生态建设工程,不断改善野生虎栖息地状况,遏制非法猎捕野生虎及其捕食动物造成的损失,探索人工繁育华南虎放归自然,促使野生虎种群显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
特别是2010年11月,中国政府批准了《中国野生虎恢复行动计划》,确定了加强野生虎保护的五大优先领域,并不断加大力度推动“行动计划”的实施,取得明显进展。
在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方面,中国通过立法对合法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活动采取了一系列严格监管措施,对非法行为制定了极为严厉的惩处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协调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专项打击行动、查获了许多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案件,显示出中国坚决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行为的坚定立场和执法效力的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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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重视立法保护野生动物本报驻俄罗斯记者朱冬传一2012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9月8-9日在俄罗斯远东的符拉迪沃斯托克俄罗斯岛举行。
在峰会前夕9月5日,俄罗斯总统普京飞抵秋明州萨列哈尔德考察访问了“库舍瓦特”鸟类学科学站,参与“希望飞行”科学项目。
这一项目的目的是展示幼鸟的飞行路线,保护鹤类。
总统率先垂范。
普京身穿白色宽松衣裤,头戴特制头盔和护目镜,驾驶三角翼动力滑翔机,为一群放生的鹤“带路”,引导这群濒临灭绝的仙鹤向他们过冬地迁徙。
传说,总统普京还因此还受了一点小伤。
这一段视频成为亚太峰会展现俄罗斯形象的亮点。
总统的率先垂范给民众极好的积极影响。
我们记者站座落在莫斯科西南边的拉缅基地区,住宅楼栅栏的另一边就是沃龙佐夫公园。
今年莫斯科的冬天特别漫长,从2012年10月下旬的第一场雪到4月上旬10的最后一场场雪近120天。
整个冬天,有一位老妪经常清晨在公园树林中自己做的投食点给小鸟喂食。
在一些树干上还挂着一些纸牌,上面介绍不同乌的的习性及喂食时应注意的事项。
比如对山雀而言,它的体温在冬天要保持在30度以上,不能喂黑面包和咸味的瓜子等。
这位老妪对记者说,她是保护鸟类自愿者,10年来一直这样坚持,“购鸟食的钱是自己从退休金中节省抠出来的”。
像他们这样爱鸟护鸟的人大有人在,但与此相反的人也有不少。
“每年冬天不道德的狩猎熊巢穴,会出现5-6万只孤儿熊”。
“在俄罗斯阿尔泰-萨彦地区非法捕杀紫貂量超过数10倍。
为了满足西方富贵人消费需求,其皮毛经过在圣彼得堡“皮毛联盟”拍卖后得到合法化,再转运出口赫尔辛基、哥本哈根、莱比锡、西雅图、多伦多和纽约的毛皮拍卖行进行交易”,俄罗斯野生动物基金会专家谢·甘乌谢维奇指出。
在当地一些网络上有不少出售各种野生动物的广告。
如有一则说,“出售猛禽,种类多样,送货上门,帮你圆梦,在自个家拥有‘微型动物园’”。
一只隼鹰标价1000美元,一头熊3500美元,一匹狼1000美元,一条蟒蛇300美元,一只非洲鸵鸟1,500美元……国际刑警2002年数据称,野生动物贸易已超过武器走私,成为除毒品外的第二大“火爆生意”,年贸易数量约上亿只,价值达200亿美元。
据研究动物走私的专家弗·普罗汉罗夫介绍, 1996年莫斯科谢列梅捷沃机场海关查获非法走私5222只,1997年9649只濒危野生动物。
每年通过谢列梅捷沃机场走私的的野生动物约价值150万美元。
2006年俄罗斯边防机关查获走私野生动物数量翻番。
据有关数据,1995-1999年远东地区查获797只走私野生动物,如盘羊、猎隼、雪豹、老虎及衍生物,麝香腺年出口约450公斤,而一个麝香腺干制品重20-30克,按此计算每年俄罗斯要捕杀约1200-1500只麝,而82%属于非法捕杀。
每年俄罗斯稀有动物损失约100亿美元。
相反,走私者则获得600-1500倍利润。
俄罗斯野生动物基金会专家谢·甘乌谢维奇对违法狩猎深恶痛绝,他表示,“违法捕杀野生动物会导致物种灭绝,对动物的虐待、不敬和不科学的利用会导致动物疾病对人的传播和传染,对法律的蔑视,使国家蒙受损失”。
原世界野生生物基金会主席彼·皮舍尔说,每年地球消失约100种野生动物。
俄罗斯具有极为丰富的动物群和植物群,但同时也是物种问题极为严重的国家之一。
俄罗斯主要是猛禽野兽数量的减少。
原俄罗斯野生生物基金会负责人马·瓦伦佐娃说,按《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俄罗斯有302个种类入册,基本涵盖了俄罗斯红色名册中列出的物种,但也还有一些,比如狼等没有列入红色名册中。
普遍的偷猎,大量走私,只有10%被查获。
打击乱捕、滥猎、毒杀、滥食野生动物,以及走私、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任务十分艰巨,形势比较严峻。
二“这不是我的老虎”——这是世界自然基金会俄罗斯分会2012年出版的一本书的书名。
这句话是取自一名偷猎者在法庭调查时的辩护词。
这名偷猎者被抓获时,手上有一把猎枪,肩上扛着一只布袋,里面装有一张刚剥下的老虎皮。
而这位偷猎者辩称,“这不是我的老虎”,“老虎不是我杀的,我狩猎的对象是松鸡。
我打猎时偶然在树林里发现一个大布袋。
并决定将它带出交到野生动物管理部门,但在路上被他们发现。
他们却认定是我捕杀的”。
法庭对这段陈词难以提出异议。
因证据不足,将其释放。
作者阿·瓦依斯曼认为,这一案例表明,俄罗斯司法在对待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过于“柔性、仁慈和宽容”。
“法庭审判不在于对犯罪行为惩罚一定要严厉无情,而是说,司法履行了这一原则必定会减少犯罪,包括对自然界的犯罪。
要让犯罪分子明白,他们迟早会不可避免地因自己的行为受到惩罚”。
三偷猎是多数俄罗斯人较为熟知的行为,特别是在某些地区具有传统。
据世界自然基金会俄罗斯分会的研究报告称,非法捕杀、毒杀、非法买卖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是因为有许多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而形成:首先,历史传统和人们生活方式的使然。
偷猎在某远东、西伯利亚有着行业传统,有专业的偷猎手、加工制作人员和倒买卖中介,形成一种产业。
主要是产品是麝香、熊胆、鹿角、鹿鞭、虎骨等。
基金会通过采访式和问卷式两种形式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表明,偷猎在当地不仅是一种传统和普遍现象,也是多数居民的“公开的生活方式和生存形式和谋生手段”。
80%人知道什么是非法捕猎,只有7%的人不清楚。
除了国家有明文规定的珍稀野生动物外,对其他的野生动物非法狩猎的理解不尽相同,并随野生动物的经济价值大小而递减。
其次,社会因素。
偷猎作为一种现象具有较深的社会根源:偏远地区人口收入低,就业率不高,有关狩猎法律规定不清晰,执法部门职能定位不明,部门管理过余分散,执法人员匮乏等。
司法对庶民为生存违法狩猎行为是绳之以法,判处强硬,但对权贵违法狩猎却是网开一面,置若罔闻。
“为什么他们可以,而我们却不行”。
有选择性的不公正的司法带来负面影响,不断发酵并刺激部分猎户采取过激行为。
所以,有时当地居民将偷猎作为一种无意识的对社会反抗和不满情绪的宣泄。
第三,经济动机。
偷猎通常出于个人的需要和市场需求。
但现实中,非法狩猎动机则是多重的,“肉留在家里吃,鹿茸出售挣钱。
”最可怕的是作为经营生产型商业类的偷猎。
他们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基本生存需要,而是为了从野生动物及衍生物上获取巨大利润。
第四,不公正的司法的刺激。
森林地区居民习惯于需要什么就向自然界索取,不顾行为是否合法。
这些人普遍认为,“既然野生动物生活在我们的林子里,就意味着这是我们的”。
批评国家规定狩猎野生动物许可证制度是荒唐之举。
甚至还有人提出,当地居民是生存之必需,需要花钱申请许可,且到处是“红灯禁止”,而另一方面,从全国各地来的为了满足自己的狂野欲望的释放来到深山老林打猎高官达贵们既无许可,也无限制,能随心所欲,“一路绿灯放行”。
第五,部分居民法律意识淡薄。
居民对非法狩猎概念不清,有时在审理案件时,法庭是同情被告的,法官认为偷猎案件是“不幸的、无柰的偷猎者遇上了邪恶的、较真的执法者”。
四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俄罗斯的立法基础是由以下几个法律构成:《宪法》,确定野生动物及生存的地区是国家所有,但根据联邦法律可以确定一些属联邦主体所有。
根据宪法第72条,动物保护和利用是国家和联邦主体负责;1995年4月24日《动物法》,确定法律关系的调整的特定对象;对领海的动物保护有《俄罗斯大陆架法》和《俄罗斯专属经济法》,确定这些特殊区域动物的国家财产所有权的属性;2009年7月24日的《狩猎及保护狩猎资源法》调整狩猎活动中法律关系,2010年4月1日生效。
上述法律及一些子法和其他领域的法律构成体系,以调整法人、个体、官员及自然人与动物的相关活动,如《行政违法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仲裁法》、《虐待动物保护法》、《兽医法》等。
根据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性质分别处以钱财处罚、纪律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按《刑事诉讼法》量刑,行政处罚按《行政违反法》处罚,钱财处罚按《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执行、纪律处罚按《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法》实施。
此外,1996年2月19日俄罗斯政府制定了保护濒危动物红色名录,对野生动物的狩猎实行许可发放制度。
总体上讲,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立法中没有涉及动物与人的道德方面,更多关注的是人类对其使用利用。
作为苏联解体的政治遗产之一,俄罗斯经历不同发展时期,有过不同的立法。
因政治体制的变化,法律的衔接不太好,新的法律通过,老的也并没有及时废除,所以,不时会有一些法律不匹配和冲突现象存在,甚至还有一些法律空白点。
这些问题导致俄罗斯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基础不够完整,法律的不确定性使各级执法部门,各行其事,从而使法律执行大打折扣。
世界自然基金会俄罗斯分会专家瓦依斯曼认为,俄罗斯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打击违法犯罪的立法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第一,刑法第258条对非法狩猎违法四种情况界定不清,这四点是,1、违法捕获野生动物造成巨大损失的;2、使用机械交通工具,飞行器或是爆炸物等方式进行违法捕获的;3、捕获明令禁止的物种;4、在生态灾害区或生态危急区等自然保护区进行违法捕获的。
瓦依斯曼指出,第一,在实践中,损失巨大通常是由执法者拍脑袋的估算和法官的主观评判,比如有一法院对一只麋鹿巨大损失的估价为5000卢布(约30卢布折合1美元)。
所以,国家要确定生态损失的法律概念、范畴,还要量化细化,制定计算公式。
第二,违法捕获“完全禁止”的物种,这里是指俄罗斯联邦红色名录中列出的濒危动物,还是联邦主体自己编撰的红色名录,或是不在红色名录中,但也是不允许狩猎的野生动物,如天鹅,苍鹰等。
完全禁止的法律界定过余笼统。
建议修改为红色名录中列举的,这才有法律的明确定义。
第三,处罚要细化。
《行政违法法》只是宽泛地对违法行为处罚200-500个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12月31日为2300卢布,2013年1月1日为5205卢布),或是-5个月的工资收入,或2年劳动,或4-6月监禁。
对公务员及团伙的违法,处以5-7个月工资罚金,且2年内不得担任公职。
第四,《狩猎法》中对狩猎的法律界定不够清晰。
《狩猎法》中的狩猎的概念是寻找、跟踪、尾随狩猎资源的活动,也包括对其捕获,初步加工和运输。
瓦依斯曼建议,这里应改为“寻找、跟踪、尾随哺乳动物、飞鸟、蠕动的、两栖类动物活动和对其捕获,初级加工和运输”。
五解决非法狩猎需要二个基础条件,一个是建立专业部门机构和人员保障;第二,建立保障履行这种职能的法律基础。
野生动物的保护需要国家之手来操办,要国家之力来支撑。
是一个系统工作,包括立法、建立政府和地方专门机构、财政预算的保障,吸纳社会力量等。
此外,地方政府根据实情也可立法。
莫斯科市从新的视野和理解通过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是整个动物世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生存环境是人类生态系统的不可分割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