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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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

30、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

竣工技术文件及竣工图编制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 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 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根据《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 年版)、《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结合国电电力宁波穿山风电场工程的特点,为使工程档案完整、正确、系统,为今后风电场设备的维护、改建、扩建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参建单位共同严格参照执行。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定义:是指从建设项目(工程)的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应当归档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第二条竣工图、竣工技术文件编制范围:2.1 凡设计院提供的施工阶段技术文件材料及图纸,包括:总平面布置、地形图、设计图总目录、总说明及各专业的施工图、加工图及设备清册等,竣工图必须与施工图的卷册数相同,且有一张施工图就应编制相应的竣工图.2。

2 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安装图(含修改图)、材料表、说明书、质保书及出厂证明书、合格证等.2。

3 竣工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设计变更、不符合项报告、工程联系单,施工过程中补充的地质及水文资料;建(构)筑物、风电设备基础的沉陷观测记录、主要轴线的测量记录;放线记录及水准点一览表;原材料试验记录、质量证明和质保书;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记录和中间验收签证;土、岩试验报告、基础处理,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和设备缺陷处理记录;安装记录、验收签证和调试报告;需要作为生产依据的合同、协议、来往文件及重要会议记录;质监机构对机组进行的质量监督评价文件,声像材料等。

具体的内容见《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2006 年版)中“工程资料与档案管理”考核内容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中“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内容.第三条职责各参建单位应在承包合同及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本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按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资料。

某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

某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

湖北省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规定(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统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DB42/T503-2008)、《湖北省城镇道路工程施工管理统一用表》、《湖北省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管理统一用表》、《湖北省城市桥梁工程施工管理统一用表》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在城市行政区域内(含经济技术及高新技术开发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地上地下建筑及装饰工程,城镇道路、桥梁、地铁、隧道工程和城镇地下管道工程。

本规定所称的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的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文件材料。

第三条各市、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湖北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负责竣工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建设单位在办理报建手续时,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建设工程档案建档及报送服务合同书》,并从建设工程立项起,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提出编制、报送建设工程档案的要求,做到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与工程建设进度同步,保证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与安全。

第五条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档案材料,并在工程项目竣工时,分别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准确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材料。

第六条城建档案馆要按照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材料的收集、编制、报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工程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跟踪服务。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

第二章竣工档案的内容及编制第八条竣工档案的内容必须要真实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与工程实际相符,不得随意涂改。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隐蔽工程、构筑物等工程情况的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日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科技档案。

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应编制竣工文件,竣工文件的编制、审核、整理、移交等工作以现场施工管理机构为主体,公司相关单位业务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级总工程师是本单位、本部门竣工文件编制与管理的组织者和责任人。

第四条公司各级工程管理部门是竣工文件编制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各级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级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公司职责1. 制定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实施细则;2. 帮助、指导公司范围内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3. 督促子公司竣工文件的管理工作;4. 负责公司自管项目竣工文件的归档和保管工作;5. 负责公司竣工文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二)子(分)公司职责1. 执行公司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实施细则;2. 检查、指导项目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工作,协调、帮助解决竣工文件编制、移交中遇到的有关问题;3. 督促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和归档;4. 各子公司负责所管辖施工项目的竣工文件的归档及保管工作;5. 负责子公司竣工文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三)项目经理部职责1. 负责督促、检查、指导下属作业队的竣工文件所需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2. 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负责项目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及装订工作;3. 负责约请业主、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4. 负责施工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四)当公司自管项目采用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作业队三级管理机构的模式时,公司项目经理部、项目分部职责如下:1. 公司项目经理部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所施工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日常管理工作;(2)负责编制竣工文件中应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统一编制的综合部分;(3)指导、督促下属项目分部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检查其竣工文件编制质量;(4)负责对下属项目分部所编制的竣工文件进行审核;(5)负责约请业主、监理、接管单位以及行业档案管理部门对竣工文件的编制、文整、装订质量进行检查和审核;(6)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的移交工作。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竣工资料编制办法第一章竣工资料的编制说明及要求第一节编制目的、依据为了使工程项目的竣工资料整理能够标准统一、完整规范,满足竣工档案资料检索、整理归档、工程完工、资料编制整理基本结束的要求,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编制办法。

本编制办法适用于国道318线林芝至拉萨公路改造工程墨竹工卡至拉萨段的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

本项目竣工档案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5、《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6、《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7、《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05]431号8、《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10、现行公路工程标准、规范、规程。

第二节、项目文件的收集一、本项目各阶段文件收集归档责任分工按照本办法附件9:《竣工文件编制具体分工及类目代号表》执行。

二、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

三、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文件材料除外)。

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的,项目法人可将复印件归档保存;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热敏纸传真件,需复印保存,复印件应清晰。

四、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

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表单填写内容规范,产生及使用部位标注清楚,相关签署手续完备,且为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编制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编制方法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编制方法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工程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合乎质量标准,达到规定技术性能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重要环节。

而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和编制则是验收的关键部分,它不仅是对工程质量的总结与检验,也是为未来维护和管理工程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文将就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编制方法进行探讨。

一、验收资料的种类与目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通常包括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与施工的合同和协议、工程施工图纸、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一系列相关文件和信息。

而这些资料的整理与编制主要有以下几个目的:1. 总结工程整体设计和施工情况:包括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合同协议执行的情况、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设计、施工方案是否合理等。

2. 核实工程质量:通过质量监督检验报告等,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实,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归档与备案:将验收资料整理成文件,归档备案,供以后工程维护与管理参考和查阅。

4. 为后期维护与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对于工程项目的后期维护与管理,验收资料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持,包括工程材料、设备使用说明、工程构造等信息。

二、验收资料的整理与编制方法1. 分类整理:对于各种验收资料,要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整理。

例如,设计文件按照不同专业和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整理,施工图纸根据工程构造和设备分类整理等。

这样既便于查找和检索,又有利于后期资料的维护与管理。

2. 完善资料内容:验收资料的完善性对于后期工程维护与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要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且能够被核实。

其次,要注意资料的可追溯性,对于涉及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各个环节,要能够追踪到相关文件和信息。

最后,对于各种资料要逐一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其内容无误。

3. 统一编码:编制验收资料时,可以采用统一编码的方式来标识和归档文件和信息。

编制编码时,可以按照不同资料的性质、分类和重要性等进行编码,以方便后期的管理和检索。

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将文件和信息进行电子化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

00浙江省水运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2022年版)

00浙江省水运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2022年版)

00浙江省水运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2022年版)浙江省水运工程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办法(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工作,保证水运建设项目档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港口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5号令)、《航道建设管理规定》(交通部2007年第3号令)、《交通档案管理办法》(交办发2005431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和《关于印发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通知》(交办发202222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水运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及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水运养护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运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备案)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产生的,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管理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辖区域内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水运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做好自身形成的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加强对各参建单位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合同及监理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保证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的及时、完整、准确和系统。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情况。

第八条属于县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水运建设项目,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须进行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3个月完成。

列入省重点的、符合档案专项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项2目管理权限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转报省交通运输厅。

竣工资料编制规则及方法

竣工资料编制规则及方法
(5)编写案卷页号
形成案卷后,施工单位即应按以下方法编写案卷页号。
①卷内资料均应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②页号编写位置:单面书写的资料编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资料,正面编在右下角,背面编在左下角。
③图纸页号一律编在图标右下方。
④卷内目录、案卷封面、卷内备考表另外编写页号。
⑤编写页号时,可用打号机或手工操作,颜色不限。
⑤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工程施工质量“三检制”实施情况,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施工质量检测及评价。
⑥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⑦价款结算与财务管理
合同价款与实际结算的分析,包括合同变更、索赔情况分析、盈亏分析(根据具体情况或写或略)等。
⑧附件
a施工管理机构设备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b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情况表
综合案卷
综合案卷是指合同项目工程规模小,所产生的资料少,可以不分类组卷。
(1)整体组卷
某一合同项目工程竣工后形成的全部竣工资料,可依次排列整体组成案卷。操作时可视档案盒子的大小依次组合成一个案卷或2个以上的案卷。
(2)资料装订
卷内文件、资料按规定整理编制完毕,一律左侧装订,装订线宽25mm,沿装订线长度方向均布三个线穿孔,每册(件)按文件、资料的厚薄,分别用细、粗实白索线扎紧成书本型。卷内不允许用金属物或其他不利于文件、资料长期保存的材料装订,需粘贴时用防蛀粘胶。
①档号、档案馆号、缩微号:由业主档案馆负责用专用印章填写。
②编制单位:填写合同乙方,联营单位填写主要负责单位。
③编制日期:填写卷内目录文件材料日期中的起止日期。
④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
a、题名基本结构:合同项目名称+扩大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十分部工程十分项工程+单元工程+资料类名。其中,资料类名是同一类资料名称的总和,如:原始记录、材质证明、隐蔽工程记录等。

竣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竣工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竣工文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竣工文件档案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真实情况的各类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竣工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依法管理原则;(三)完整、准确、安全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二)设计文件;(三)施工图及施工技术文件;(四)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五)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记录;(六)监理文件;(七)竣工验收文件;(八)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收集要求:(一)及时收集,确保档案的完整;(二)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三)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四)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无关、虚假、破损的档案。

第七条竣工文件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三)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四)建立档案卡片,记录档案的基本信息。

第三章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八条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二)保持档案的整洁、干燥、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维护;(四)对损坏、遗失的档案及时进行修复、复制。

第九条竣工文件档案的利用:(一)查阅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二)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的基本信息和查阅内容;(三)查阅档案不得损坏、污损档案;(四)查阅档案应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十条竣工文件档案的鉴定与销毁:(一)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确定其继续保存或销毁;(二)鉴定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三)销毁档案前,应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四)销毁档案后,应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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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竣工文件编制办法(一)总则第一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纸、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历史记录,它反映各种地下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状况,是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总结、日常运用、养护维修和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使科技档案积累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竣工文件编制质量达标并及时归档,根据铁道部《关于发布<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和<科技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的通知》(办档[1986]6号)、铁道部《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以及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通知》(办档[2002]8号),特制定本办法。

工程竣工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能验收交工,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

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

工程竣工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列为优质工程评比条件之一。

竣工文件资料的积累、形成要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

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组织、检查工作,下属队级单位要指定专(兼)职人员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五条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定期督促、检查下级单位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资料;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检查、指导分部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按本办法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建指将检查和指导全部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凡竣工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的,建指将不予以验工计价。

(二)竣工文件的编制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任务书、立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报建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建设许可证文件、各类合同、各类会议纪要、施工设计文件等)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

第七条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建交表按单位工程进入竣工文件最后由项目部分专业以标段汇总。

各施工单位要统一做好所属标段竣工文件编制、分工、汇总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同一单位工程由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的,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编制最后的竣工文件,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编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一、进部档案馆内容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要求,凡支线、特大桥、大桥均应进铁道部档案馆。

其内容包括:1、验收证书、建交表和工程技术总结。

2、竣工图(1)、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

由负责线路铺架施工的单位绘制。

(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不必附图)。

(3)、进部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绘制腊底图,竣工图绘制完成、质量合格后,交建指(不必交蓝图),由建指统一交成都铁路局档案馆转交铁道部档案馆。

3、光盘。

二、由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档案的组成内容1、文书档案: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纪要、安排、总结、简报及各类统计报表等。

2、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3、声像档案:有关工程开工、竣工、领导视察、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重大活动的照片、图片以及刻录的DVD光盘、画册。

4、科技档案:全线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工程招标(中标)的标书、与施工单位及路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书、合同,工程验收的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建指关于全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线环保评价书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全线的建交诸表(1-28)、全线工程总结、全线的线路平面缩图、全线的线路纵断面图缩图及全线工程数量汇总表。

5、电子档案:全线建交诸表光盘、声像档案光盘及全线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光盘,光盘必须采用铜质光盘。

二、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竣工档案组成内容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

三、凡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按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编制城市建设档案,内容包括:1、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证书。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立面竣工图、线路、隧道的纵断面图和标准横断面图及有关说明。

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印件。

四、竣工文件按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专业编制。

(一)、综合。

凡各专业不能包括进去的,均可收集纳入综合部分内。

主要有:1、标段的开工报告。

2、标段的工程总结(两套、一套交路局档案馆,一套交建指)。

3、标段的竣工验收报告。

4、标段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执照、资质证明、招标文件。

5、工程管理中的来往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有关部、二院、建指、地方政府、路局等来往文件)。

6、施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7、标段工程竣工数量汇总表(含施工设计、变更数量与结算数量相符,应包括竣工财产移交表所需的固资名称、单位和数量)。

8、竣工资产移交表(铁财[2002]92号).9、工程概、预、决算等。

10、工程事故处理意见(包括事故调查资料、上级批复和处理结果)11、竣工图册及清册(1)、竣工申报表(铁验表-1)(2)、初验申报表(铁验表-2)(3)、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3)(4)、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4)(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验表-5)(6)、概算与决算支出对照表(决算附表-1)(7)、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统计表(决算附表二)(8)、设计与竣工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照表(决算附表三)(9)、铁路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数量及投资表(决算附表四)(10)、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12)、车站表(建交-2)(13)、桥梁表(建交-8)(14)、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15)、涵洞表(建交-11)(16)、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17)、房屋总清册(建交-17)(18)、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19)、工程照片及说明(一册)交路局。

(20)、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平面布置图。

(21)、电子文档,主要有采用CAD2004绘制的图纸、拍摄的承包合同段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开通典礼、重大事件的录像。

(二)、单位工程主要内容有1、开工报告。

2、工程施工小结。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表。

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

7、施工记录及附件。

8、土壤、水质试验资料(工程用水与生活用水是同样水源,其水质试验记录仅一份只能放一个地点,其他用此水的资料可以用扫描打印的方法代替,并在备考表中说明原件在何处工点竣工文件即可)。

9、材料、构件、设备(大型设备)变更设计及出厂证明书。

10、检查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11、变更设计及附件(包括文件、图纸)。

12、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大桥、3公里以上(含3公里)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鉴定报告:轨道、桥梁试验报告、岩溶整治的详细资料。

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

15、工程照片(一般工程4张、其他工程6-8张、特大桥12张)16、竣工图。

17、产品合格证。

18、工程日志。

19、备查资料:(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只限站前工程、站后工程作为竣工文件)(2)试验卡片及检查试验卡片。

(3)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记录(厂家提供)。

(4)施工日志原件(只要一份交基层站段,去掉金属物、空白页,按序直接装订成册,每册内容用铅笔编写张页号,封面按8号文件封面打印后再贴上)。

五、铁路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原件,归入地亩档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各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

各专业竣工图的编制主要内容有:一、线路竣工图包括:线路实施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线路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

正、站线分开绘制线路竣工图。

1、线路实施平面图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照平面设计图,绘制竣工图,比例与原设计图一样。

图上应增添整公里、半公里的统一里程和百米标。

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及跨线桥、涵洞的中心里程、隧道及明洞起止统一里程,车站中心里程、水准点和曲线起终点的统一里程。

2、线路实施纵断面图根据线路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里程标注按平面图办理。

竣工的水准基点应按规定设置编号,并绘制于图上。

3、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根据曲线、坡度、车站、统一里程及施工里程、桥梁、涵渠、隧道等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加注轨顶高程及竖曲线的半径和要素。

二、路基竣工图包括:路基横断面图、抗滑桩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

1、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横断面图,按车站和区间的设计里程划分分别绘制竣工图。

路基横断面图按设计图的间距绘制,必要时可加绘断面。

2、路基被桥隧建筑物中断处,要注明建筑物的起讫里程和名称,但不标注中心里程,桥梁要加注孔跨,涵洞、隧道及立交桥等建筑物应在相应的横断面上(横断面间)注明其中心里程、孔跨(长度、宽度)及名称。

3、有挡护建筑物的地段,按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的段落位置及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断面图上绘出建筑物轮廓尺寸图;挡墙、护墙、抗滑桩、锚索桩等应分工点绘制竣工图正面图、代表性断面大样图及文字说明(含滤层情况、抗滑桩施工记录)。

4、为绘算方便,新绘制的横断面图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采用1:200。

绘制顺序:自左到右,由上至下,中桩位置要上下对齐,里程、填挖高度、路肩高程、路基左右侧宽度、土石分界线、填挖面积、A类填料及路堑换填面积等均应标注,使用图例代号均参照设计图办理。

5、设计图边坡绘制细虚线,实际竣工线绘制粗实线,设计边坡线与实作线路相同时,绘实线。

出碴马口土石方数量列入正线土石方内,绘制时可一并绘于路基横断面图上,数量分开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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