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村镇用地分类标准

村镇用地分类标准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大类大类R 居住建筑用地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3.5m的道路用地R1 村民住宅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R2 居民住宅用地居民户的住宅、庭院及其间距用地R3 其它居住用地属于R1、R2以外的居住用地,如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C 公共建筑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C1 行政管理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C2 教育机构用地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及各类高中级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等用地C3 文体科技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C4 医疗保健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C5 商业金融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C6 集贸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M 生产建筑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所有制的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道、广场等设摊用地M1 一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缝纫、电子、工艺品等工业用地M2 二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M3 三类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M4 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用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W1 普通仓储用地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W2 危险品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T 对外交通用地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T1 公路交通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T2 其它交通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S1 道路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S2 广场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U 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U1 公用工程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U2 环卫设施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G 绿化用地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G1 公共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绿地G2 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圃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林带和绿地E 水域和其它用地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和特殊用地E1 水域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E2 农林种植地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E3 牧草地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 E4 闲置地尚未使用的土地E5 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村镇用地分类标准.docx

村镇用地的分类和代号类别代号类别名称大类大类R居住建筑用地R1村民住宅用地R2居民住宅用地R3其它居住用地C公共建筑用地C1行政管理用地C2教育机构用地C3文体科技用地C4医疗保健用地C5商业金融用地C6集贸设施用地M生产建筑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M2二类工业用地M3三类工业用地M4农业生产设施用地W仓储用地W1普通仓储用地W2危险品仓储用地T对外交通用地T1公路交通用地T2其它交通用地S道路广场用地S1道路用地S2广场用地U公用工程设施用地U1公用工程用地U2环卫设施用地范围各类居住建筑及其间距和内部小路、场地、绿化等用地;不包括路面宽度等于和大于 3.5m 的道路用地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性用地居民户的住宅、庭院及其间距用地属于 R1、R2 以外的居住用地,如单身宿舍、敬老院等用地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等用地幼儿园、托儿所、小学、中学及各类高中级专业学校、成人学校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等机构用地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场等设摊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所有制的生产性建筑及其设施道、广场等设摊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缝纫、电子、工艺品等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地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用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存放一般物品的仓储用地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仓储用地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附属设施等用地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段和设施等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设施用地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 3.5m 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供热、殡葬、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设施等用地G绿化用地G1公共绿地G2E水域和其它用地E1水域E2农林种植地E3牧草地E4闲置地E5特殊用地各类公共绿地、生产防护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 5m的绿地提供苗木、草皮、花卉的圃地,以及用于安全、卫生、防风等的防护林带和绿地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牧草地、闲置地和特殊用地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的水面以生产为目的的农林种植地,如农田、菜地、园地、林地等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尚未使用的土地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防机构等用地。
城市规划新版用地分类标准

四、附表表 4:新城乡用地分类和代号表表 5: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表表 6:新城乡用地附带分类表表 7:新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原标准比较表 8:新版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比较表 4:城乡用地分类和代号表类型代号类又名称范围门类大类中类Ⅰ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乡村的建设用地A城市建设用地设市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市政等用地,包含此间的道路与绿地B镇建设用地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市政等用地,包含此间的道路与绿地J乡建设用地村夫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市政等用地,包含此间的道路与绿地K乡村建设用地乡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居住、商服等用地,包含此间的道路与绿地Ⅱ地区其余建设用地地区范围内除了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其余建设用地T地区交通设备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隶属设备等用地T1铁路线路用地铁路线路用地T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用地,包含村镇公路用地T3货运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含码头作业区、协助生产区等用地T4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含飞翔区、航站区等用地,类型代号类又名称范围门类大类中类不包含净空控制范围用地T5管道运输用地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V地区市政公用设备用为地区范围服务的能源供应、环境卫生、殡葬、防洪等设地施用地V1能源供应设备用地地区性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风能发电场、变电站等V2环境卫生设备用地地区性污水办理厂、垃圾办理厂等V3殡葬设备用地地区性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寄存处和墓地等设备用地V4防洪设备用地地区性防洪堤、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洪设备用地V5其余地区市政设备用水利枢纽、地区引水设备等其余地区市政设备用地地D特别用地特别性质的用地D1军事用地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备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库房、军用通讯、侦探、导航、观察台站等用地,不包含队伍家眷生活区等用地D2外事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备等用地D3保安用地牢狱、拘禁所、劳改场所和安全捍卫部门等用地,不包含公安局和公本分局,该用地应纳入行政办公用地(P1 )D4宗教设备用地供应给合法的宗教集体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其隶属设施用地F其余建设用地地区范围内的其余建设用地F1采矿用地露天矿开采纳地F2景色名胜设备用地景色名胜区中的商业服务设备等用地Ⅲ非建设用地水域、农林等非建设用地L水域水体及水电厂房以外的水工建筑用地,不包含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L1河湖水库水面河湖水库水面及水电厂房以外的水工建筑用地L2坑塘水面人工或天然形成的坑塘水面L3滩涂沿海或内地的滩涂、滩地,不包含已经利用的滩地L4冰川及永远积雪表面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N农林和其余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余用地N1耕地栽种农作物的土地,包含田间水渠、田坎、田间路等N2园地栽种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的土地N3林地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N4草地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N5其余用地设备农用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沼泽地、弃置地等表 5: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表类型代号类又名称范围说明兼容大中小种类类类类R居住用地安排住所和相应的服务设备的用地R1一类居住用市政公用设备齐备、布局完好、环境优秀的地低层住所用地,如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所、四合院等R11住所用地住所建筑及其必需的配建道路和绿化用地,住所建筑可兼容适合公共服务设备,此中商业性的功能兼容不该超出建设量的3%;配建绿化和道路用地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和道路用地,不包含肩负城市公共使用的绿地和支路。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一般规定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一般规定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进行汇总。
表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 9一般规定9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 135 非建设用地141 总则《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总则2用地分类2.1一般规定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总则1.0.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用地分类2.1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A.0.1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总则82用地分类 92.1一般规定92.2村庄规划地分类93村庄建设用地114非村庄建设用地135非建设用地141总则1.0.1《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次1 总则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村庄的规划编制、用地统计和用地管理工作。
1.0.3编制村庄规划,除应符合本指南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用地分类2.1 一般规定2.1.1用地分类应考虑村庄土地实际使用情况,按土地使用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2.1.2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3级分类体系。
大类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采用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合表示。
2.1.3使用本分类时,一般采用中类,也可根据各地区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2.2.1村庄规划用地共分为3大类、10中类、15小类。
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代码附录A 村庄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A.0.1 村庄规划用地应按表A.0.1进行汇总。
表 A.0.1 村庄规划用地汇总表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条文说明编写说明《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编制过程中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根据编制需要展开实地调研,征求了专家和相关部门对于用地分类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编制、管理、科研、教学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指南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指南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目次1 总则82 用地分类92.1 一般规定92.2 村庄规划地分类93 村庄建设用地114 非村庄建设用地135 非建设用地 141 总则1.0.1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于2007年废止,现有的《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相关标准对村庄规划用地类别没有细分,目前缺乏用地分类标准。
土地规划分类标准2024

土地规划分类标准2024土地规划分类标准2024土地规划是指对土地资源进行统筹、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的活动和过程。
为了有效管理土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土地规划分类标准。
下面将介绍2024年常见的土地规划分类标准。
一、按用途划分1.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是指通过规划手段,对城市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划定不同功能用地的范围,如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等。
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条件。
2.农村建设用地规划农村建设用地规划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规划,划定农田、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公共设施用地的范围。
主要目的是合理安排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村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生活水平。
3.生态用地规划生态用地规划是指对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域进行规划,划定保护用地、重点保护区、生态修复区等。
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平衡。
4.旅游用地规划旅游用地规划是指对旅游资源进行合理规划,划定旅游景区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等。
主要目的是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发展,推动地方经济增长。
二、按管理主体划分1.国家级土地规划国家级土地规划是指中央政府对国家土地资源进行规划,统筹安排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国家战略性发展用地等。
主要目的是合理调控土地资源,推动国家经济发展。
2.省级土地规划省级土地规划是指省级政府对本省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划定省内各类用地范围和空间布局。
主要目的是在国家土地规划的框架下,适应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3.市级土地规划市级土地规划是指市级政府对本市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划定城市用地范围、功能分区和详细规划等。
主要目的是统一城市用地管理,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4.县级土地规划县级土地规划是指县级政府对本县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制定县域内各类用地规划和空间布局。
主要目的是合理安排县域土地资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三、按技术要求划分1.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是指对较大范围土地资源进行规划,制定长远的发展目标和战略性规划。
城市规划-新版用地分类标准

草地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N5
其他用地
设施农用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沼泽地、弃置地等
表5: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
范围
说明
兼容类型
大
类
中
类
小
类
R
居住用地
安排住宅和相应的服务设施的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
低层住宅用地,如别墅区、独立式花园住宅、四合院等
R1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及其必要的配建道路和绿化用地,
住宅建筑可兼容适当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商业性的功能兼容不应超过建设量的3%;配建绿化和道路用地为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和道路用地,不包括承担城市公共使用的绿地和支路。
R12
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主要公共设施和服
务设施用地,包括幼托、文化体育设施、商业金融、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不包括中小学,该用地应归入中小学用地
生用地
动物检疫站、宠物医院、兽医站等
P5
体育用地
基本的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等用地,不包括学校等单位内的体育用地
保龄球馆、台球
厅、健身房、高尔夫球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划入C15康体设施用地
P51
体育场馆用
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
馆、各类球场等,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W1
普通物流仓
储用地
对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W2
特殊物流仓储用地
对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的物流仓储用地
包括危险品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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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和制图标准
农村用地的分类和代号
用地分类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大类小类(线框)(填充)
(线框与
填充)
E6-R 村民住宅
用地
村民户独家使用的住房和附属设
施及其户间间距用地、进户小路
用地;包括单身宿舍、敬老院等
用地,不包括自留地及其它生产
性用地。
A-E6-R H-E6-R 50
单身宿舍、敬老院用
地在图例中标注单、
敬等字。
E6-C
公共设施
用地
各类公共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用地
A-E6-C H-E6-C 1
E6-C1
管理性、公
益性公共
设施用地
政府、团体、经济贸易管理机构
等用地;文化图书、科技、展览、
娱乐、体育、文物、宗教等用地;
医疗、防疫、保健、休养和疗养
等机构用地;科技及幼儿园、托儿
所、小学、中学等用地。
A-E6-C1 H-E6-C1 210
行政管理、文体、医
疗、教育等用地在图
例中分别标注行、
文、医、教等字。
E6-C2
市场性公
共设施用
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
信用、保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
施用地;集市贸易的专用建筑和
场地;不包括临时占用街道、广
场等设摊用地;旅游服务设施用
地等。
A-E6-C2 H-E6-C2 1
商业金融、集贸设
施、旅游服务等用地
在图例中分别标注
商、集、旅等字。
E6-M 生产用地独立设置的各种生产性建筑及其
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
用地
A-E6-M H-E6-M 251
E6-M1 工业生产
用地
独立设置的工业生产性建筑及其
设施和内部道路、场地、绿化等
用地
A-E6-M1 H-E6-M1 251
E6-M2 农业生产
设施用地
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
场、农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
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包括农林
种植地、牧草地、养殖水域
A-E6-M2 H-E6-M2 54
E6-W 仓储用地物资的中转仓库、专业收购和储
存建筑及其附属道路、场地、绿
化等用地
A-E6-W H-E6-W 34
E6-T
交通设施
用地
村镇对外交通的各种设施用地A-E6-T H-E6-T 194 E6-T1
公路交通
用地
公路站场及规划范围内的路段、
附属设施等用地
A-E6-T1 H-E6-T1 194 E6-T2
其它交通
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它对外交通的路
段和设施等用地
A-E6-T2 H-E6-T2 254
E6-S
道路广场
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
场等设施用地
A-E6-S H-E6-S 254 E6-S1 道路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
以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A-E6-S1 H-E6-S1 254 E6-S2 广场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
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A-E6-S2 H-E6-S2 254
用地分类制图标准
类别代码类别名称范围图层颜色
E6-U
公用设施
用地
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
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
维修设施等用地
A-E6-U H-E6-U 200 E6-U1
市政公用
设施用地
给水、排水、供电、邮电、供气、
供热、殡葬、防灾和能源等工程
设施用地
A-E6-U1 H-E6-U1 200 E6-U2
环卫设施
用地
公厕、垃圾站、粪便和垃圾处理
设施等用地
A-E6-U2 H-E6-U2 200
E6-G 绿地公共绿地及生产防护绿地A-E6-G H-E6-G 90
E6-G1 公共绿地面向公众、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
地,如公园、街巷中的绿地、路
旁或临水宽度等于和大于5m的
绿地,不包括各类用地内部的绿
地。
A-E6-G1 H-E6-G1 90
E6-G2 防护绿地园林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如圃
地、防护林带等。
A-E6-G2 H-E6-G2 122
E
水域和其
它用地
规划范围内的水域、农林种植地、
牧草地、闲置地
A-E H-E 81 E1 水域
江河、湖泊、水库、沟渠、池塘、
滩涂等水域;不包括公园绿地中
的水面
A-E1 H-E1 141 E2 耕地
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水
田、菜地、其他耕地。
A-E2 H-E2 61 E3 园地果园、桑园等用地。
A-E3 H-E3 94 E4 林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林木的
土地。
A-E4 H-E4 78 E5 牧草地生长各种牧草的土地A-E5 H-E5 63 E7 闲置地尚未使用的土地A-E7 H-E7 139
N 国有土地指村域范围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证的土地
A-N H-N 21
N-C 建设用地指用于城市建设及农业生产设施
的国有用地
A-N-C H-N-C
按照用地性质选择
相应的颜色,如工业
用地选用251,耕地
选64,并将用地边
界的线框加粗,以示
与农村建设用地的
区别。
N-E 非建设用
地
指用于农林种植、环境绿化等非
城市建设的国有土地
A-N-E H-N-E
N-D 特殊用地军事、外事、保安等设施用地;
不包括部队家属生活区、公安消
防机构等用地
A-N-D H-N-D 145
图例颜色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