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中有关公园绿地规划的评价体系研究以南京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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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复合设计初探——以南京市西流湾公园地下商业为例

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复合设计初探——以南京市西流湾公园地下商业为例

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复合设计初探——以南京市西流湾公园地下商业为例周培培;赵和生【摘要】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导致城市公共绿地与城市建筑活动用地的矛盾尤为突出.实践证明,地下空间的开发可以有效地释放地上空间,而地下商业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最为普遍的方式之一.通过分析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在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将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进行复合开发.并以南京市西流湾公园地下商业为例,从功能的有机整合、空间的立体复合、交通的高效组织以及开敞空间最大化四个方面,阐述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复合设计的具体策略.从而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短缺的局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期刊名称】《住宅科技》【年(卷),期】2018(000)009【总页数】6页(P7-11,24)【关键词】城市公共绿地;地下商业空间;复合设计【作者】周培培;赵和生【作者单位】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南京工业大学建筑学院【正文语种】中文1 背景20世纪,城市建设主要由地面向高空发展,在这种发展模式下,城市高楼林立,建筑密度极高,地上使用空间趋于饱和。

因此,出现了一系列城市问题,如用地紧张、交通拥堵、环境恶化、生态失衡等。

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改变发展模式。

在实践中,人们逐渐意识到地下空间的开发所带来的优势:可以将地上部分城市功能转移到地下,释放部分地上空间,为公共绿地腾出发展空间,从而缓解用地矛盾、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

进入21世纪后,地下空间的开发强度得到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大城市,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的契机进行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其中,在地铁驱动下发展起来的地下商业空间最为典型,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 我国城市公共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虽然,与以往相比,目前我国城市绿地与地下商业空间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因此,在开发过程中不免存在一些问题。

2.1 城市公共绿地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2.1.1 绿地使用功能单一,土地利用效率低由于城市公园绿地种植单一,缺乏吸引力,以游憩为主的功能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生活需要,观赏游憩价值减弱。

绿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绿规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4. 制定市域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原则 1)控制城市连片发展,组织城市有序发展 2)加强规划前期调研,科学利用自然资源 3)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 4)保持历史城镇山水骨架和地方特色
(2)规划内容
1)生态功能区划的规划 生态控制区、生态协调区、农业保护区、生态恢复区 2)生态版块的规划 自然保护、人类游憩、历史文化 3)生态廊道规划 自然、游憩、景观、历史、城市廊道。
(3)规划原则
① 尊重自然,生态优先 ②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③ 分期实施,保证质量 ④ 实用适用,公众参与
3. 制定规划目标与指标
(1)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的方向 • 贴近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 与生态环境建设密切相连 • 根据城市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目标,注意近、远期相结合。 2)规划目标的制定
8.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建设规划 9.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0.城市绿地防灾避灾规划 11.分期建设规划 12.实施措施与绿线管理规划 13.城市主要规划植物名录等附录、附件
1. 规划前期调研 (1) 基础资料收集
1)测量及航片、遥感资料 地形图(1:5000或1:10000),专业图纸(航片、遥感等)。 2)自然资源资料 气象资料、土壤资料、地质水文、各类自然灾害资料。
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 干道绿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二.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阶段(规划步骤)
现场调查 制定目标 规划方案
主要包括现场踏勘,文字、图纸、电子 文件、音像等资料收集,座谈访问,现 状问题分析研究,绘制现状图等内容。
对规划建设现状评价分析、结合标准 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制定符合城市 发展、具备地域特色、方便建设管理 的规划目标。
交流汇报 专家评审 成果提交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绿地—经济发展模型的综合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绿地—经济发展模型的综合研究——以江苏省为例

May.2021No.3(TotM 168)2021年5月中国林业经济第3期(总第168期)・研究报告・CHINA FORESTRY ECONOMICS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绿地一经济发展模型的综合研究——以江苏省为例吕蕊汐】,吕忠全打王惜凡2,于祯朦】,吕欣晔彳(1.南京林业大学 理学院,南京210037; 2.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37;3.南京市第九中学南京210018)摘 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对绿地经济发展状况进行研究,以江苏省为例,构建了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爛权法计算各区域绿地-经济发展模型的综合分数,利用K-Means 方法进行空间聚类,最后基于空间计量分析进一步探究综合分 数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滯后效应和相关性,研究表明:①人均GDP 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的增大能够提升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且三者能够显著拉升绿地经济发展模型的综合分数;②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对综合分数的贡献度很低,江苏 省主要通过传统重工业来提高民生经济,这不利于绿地建设;③绿地经济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滞后性,前者 主要来自以核心城市为中心的产业圈辐射时间差,后者则由苏南到苏北在发展程度逐渐降低、边际向内部逐渐降低的滞后效应。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绿地-经济发展模型;爛权法;K-Means 聚类;空间计量中图分类号:F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5919(2021 )03-0036-05DOI : 10.13691/23-1539/f.2021.03.009A Comprehensive Study of Green-Economic Development Model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Urbanization-------Take Jiangsu Province as an exampleLV Rui-xi 1, LV Zhong-quan 1, WANG Xi-fan 2, YU Zhen-meng 1, LV Xin-ye 3(1.College of Science,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Nanjing 210037, China; 2.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Nanjing 210037, China; 3.Nanjing No.9 Middle School, Nanjing210018, China)Abstract : This paper studied the development of ecology econom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urbaniza ­tion. Taking Jiangsu Province as an example, it designed indexes and used Entropy method to calculate thetotal score of each area. It used Means method to make spatial clustering and calculate the lag effect and correlation of comprehensive scores on spatial econometric analysis. It got the conclusions as follows: 1. With the increasing of per capita GDP and per capita park green area, the tertiary industry in GDP devel ­oped, and the third industry could increase green-economic score. 2. The contribution of the disposable in ­come of urban residents was low. Jiangsu Province mainly used traditional heavy industry to improve the收稿日期:2020-10-09基金项目: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实践创新项目“基于数据 分析下新型城镇化对人均平均公园面积的影响:以江苏省为 例”(201910298026Z)第一作者简介:吕蕊汐(2000-),女,内蒙古自治区呼 伦贝尔市人,本科生。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
≥0.06
生态园林城市
≥0.07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
≥95%
100%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
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新增目的:引
导各地重视对与城市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 城市公共设施用地的绿化建设与质量提 升。)
≥95% ≥95%
100%
-
二、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指标
生态园林城市 -
-
生物防治推广率(%)
≥50%
采用了生物防治技术的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面积之和与公园绿地和道路绿地总面积之比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
实施率(%)(新增目的 :引导各地注重绿地功
≥70%
已建成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与规
-
能的不断完善。)
划要求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园绿地数量之比
二、介绍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 4、完成时限:住建部要求:所有国家园林城市 在3年内完成自评工作;设市城市在5年完成自 评工作。
• 一、评价标准与园林城市的关系
城市园林绿化Ⅰ级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有针对性
城市园林绿化Ⅱ级 的对照
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园林绿化Ⅲ级 城市园林绿化Ⅳ级
非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
• 各标准等级中:
• 基本项:应纳入评价并全部满足标 准要求
汇总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确定评审结果
结果公布
评审结果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审核通过的城市进行命名通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授牌表彰
监管
一、国家园林城市申报和评审
(一)申报 1、申报范围:相比过去没有变化,所有设市城市均

第六章 土地质量评价

第六章  土地质量评价

第六章土地质量评价第一节概述一、土地评价的研究进展土地评价:指当土地用于特定目的时,对土地进行的质量鉴定。

包括土地质量诊断、分类或分等、土地制图、数量统计等。

土地评价分为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前者一般只表示土地的相对适宜性;后者以数值指标来规定土地间的质量差别。

案例:国内外土地持续利用评价研究进展二、土地评价的原则1、综合性原则2、差异性原则3、多学科活动协同研究4、要针对特定的土地利用方式5、评价要切合当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6、土地利用的持续性是评价的基础7、评价要在几种用途之间进行比较三、土地评价类型第二节土地自然适宜性评价一、土地适宜性评价的概念及分类土地特性或土地质量与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的生理、生态要求匹配过程,称为土地适宜性评价。

土地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方法可以分为定性的、定量的,以及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目的可以分为当前的、潜在的土地适宜性评价;按评价的对象可以分为单宜性(如橡胶)、双宜性(如苹果、板栗)、多宜性(如农林牧多种用途)土地适宜性评价。

二、土地适宜性评价的理论依据土地适宜性评价是以土地质量评价为基础的。

其评价因子用土地特性,但由于土地特性都具有各自的量纲,使得土地特性之间以及与土地质量之间的比较很困难,因此,使用土地特性作评价因子,首先必须进行标准化处理,消除其量纲。

实际上标准化处理的过程是通过土地质量评价将土地特性转化成土地质量,只不过土地质量仍使用土地特性的名称。

三、土地适宜性的分类方法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于1976年推出《土地评价纲要》,其土地适宜性分类系统采用土地适宜性纲、土地适宜性级、土地适宜性亚级、土地适宜性单元四级分类制。

1、土地适宜性纲2、土地适宜性级3、土地适宜性亚级4、土地适宜性单元FAO《土地评价纲要》土地适宜性评价系统中国土地适宜性评价系统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于1983年参照FAO拟定,采用五级分类:⏹第一级,把全国划分为九个土地潜力区;⏹第二级,在土地潜力区范围内给出8个土地适宜类;⏹第三级,在土地适宜类范围内划分出不同的土地质量等级;⏹第四级,在土地质量等范围内划分土地限制类型;⏹第五级,确定土地资源单位,即具体的土地资源类型。

绿色空间与经济发展典型要素时空匹配性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绿色空间与经济发展典型要素时空匹配性研究——以浙江省为例

第35卷 第3期2021年3月Vol.35 No.3Mar.,2021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绿色空间指环境中的任何植被,包括山地、丘陵、水体、矿野地等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等空间的总称[1]。

其内涵包括城市内部的各种园林绿地所构成的城市空间与城市郊区的林地、农田和河流水系等空间双重意义,这既符合“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又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协同发展的需求[2]。

绿色空间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发展提供生态辅助功能,对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3-4]。

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被提高到空前的历史高度和战略地位,《全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2016—2020年)》明确土地整治向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转型,在新时代生态文明理念下优化、提升国土空间功能和质量,通过生态系统修复打造美丽生态国土[5]。

以空间结构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是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的重点方向,其工作内容包括化解国土空间结构布局矛盾和调配国土空间结构要素比配。

绿色空间对环境的调节作用主要取决于绿色空间的组成结构、时空演化规律及规划布局的合理性[6]。

因此,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绿色空间动态变化加剧的背景下,调节绿色空间与城市扩张、人口集聚、经济发展的关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成为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提升居民幸福感的关键环节。

绿色空间研究是进行城市规划、环境建设、增强区域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自我平衡能力研究的重要组成内容,有关绿色空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1)绿色空间遥感信息提取。

陈志强等[7]以ASTER和TM遥感影像为数据源,提取福州市和台北市中心城区绿色空间信息。

随着影像数据获取方法的不断丰富,杨柳等[8]以无人机影像为数据源,采用基于像元统计特征分类和面向对象分类两种方法,对宁波市部分区域进行绿色空间信息快速提取。

(2)景观格局研究。

赵海霞等[9]以南京市绿色空间为例,运用空间分析方法揭示绿色空间格局变化的特征与规律并研究其演变机理。

城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强度研究——以南京老城区为例

城市中心区土地开发强度研究——以南京老城区为例

·360·高度控制有明确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必须控制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对历史风貌保存完好的历史文化名城应确定更为严格的历史城区的整体建筑高度控制规定;视线通廊内的建筑应以观景点可视范围的视线分析为依据,规定高度控制要求.主要影响因素可归纳为交通区位、商业区位、历史风貌保护区3个方面:商业区位以及历史风貌保护区是现状中既定的影响因素;交通区位随着南京老城区内部地铁的逐步建设出现了变化.结合南京地铁的建设,笔者对南京老城区的开发强度进行探讨研究.图1南京老城区建筑高度现状图图2南京老城区土地开发强度现状图图3南京老城区内部环境示意图2交通可达性对土地开发强度的导向作用城市交通不仅关系到车流与人流的畅通(或通达交通),更关系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1,而城市土地利用是城市交通需求的根源,决定城市交通源、交通方式以及交通量,不同利用性质和开发强度的城市用地,其对交通方式的构成、交通资源配置及可达性要求不同.反过来,不同的交通资源配置、交通承载能力和相对可达性,在一定程度上则会制约城市土地资源的开发强度和利用方式,从而影响到城市发展目标与规划意图的实现.2.1交通可达性内涵可达性是指利用一种特定的交通系统从某一给定区位到达活动地点的便利程度,以居民的最短平均出行距离[5J、或最短平均出行时间[6|、或最小平均出行费用作为衡量指标[7|,反映空间实体之间克服距离障碍进行交流的难易程度,表达空间实体之间的疏密关系.Si=∑So%/∑%,(1)j=1T产∑ToM妇/∑M玎,(2)』t1j=lCi=∑CoM玎/∑M玎.(3)式中:Sl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距离,Sd为i区到J区出行距离,Mf,为i区到歹区出行量,t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时间,To为i区到J区出行时间,Ci为i区居民最短平均出行费用,Cff为i区到J区出行费用.Sf,Tf,Ci值越大,表明该区交通可达性越差,反之可达性越好.2.2交通可达性对土地开发强度的导向作用2.2.1交通可达性影响城市发展模式交通可达性作为城市空间系统发展的重要因素,影响着城市结构和成长发展.城市发展方向随着交通可达性的高低而变化,可达性好的地区能够吸引城市各项功能向当地集聚,比较倾向于集中的发展模式;反之,如果交通可达性较差,不能承担由于功能集聚所带来的交通压力,则土地利用模式倾向于分散式发展.·362·表2步行交通主导下主要空间对象的时间成本值计算注:比重为根据不同道路等级所形成的不同交通结构所占比例的估值;水域在水面无桥状态下的不通达性,但基于城内河流主要为景观河.且周边道路具有通达性,可以绕行,所以水域时间成本赋值为800;在步行交通主导的情况下。

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最新版】

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最新版】

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保护与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人居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园林绿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城市园林绿化的经费投入。

鼓励开展城市园林创建活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建、认养、认管等形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管理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第六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开展并组织、指导城市园林绿化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每年制定计划增加优质植物品种,推广先进技术和材料,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第七条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编制城市苗圃产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园林绿化苗木生产。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城市园林绿化环境的权利,有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及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化及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城市绿化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编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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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中有关公园绿地规划的评价体系研究以南京市为例张青萍;冯佳;潘良;王琦【摘要】Setting the promulgation of the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Urban Landscaping and Greening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Standard) as research base,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study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for urban park green space planning in the Standard. Taking park green space planning in Nanjing as a case study, the authors conducted a self-evaluation on the planning outcomes and summarized the problems and concerns encountered in the early stage practice of the Standard, such as ambiguous definition, measurement errors, controversy on data col ection, lack of fairness, etc. The authors’ goal is to make suggestions and improvements to the Standard to perform better guiding functions to the planni ng of a city’s park green space.%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颁布为研究背景,针对《标准》中与公园绿地规划相关的评价体系进行研究。

以南京市公园绿地规划为研究载体,对规划成果进行自评估。

通过这一过程总结出《标准》出台初期在实际运用中出现诸如概念模糊、精度误差、统计口径争议、公平性缺失等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调整完善建议,以期对《标准》进行优化和补充,从而更好地指导城市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

【期刊名称】《风景园林》【年(卷),期】2013(000)003【总页数】5页(P101-105)【关键词】风景园林;公园绿地;园林绿化;园林管理;技术规范【作者】张青萍;冯佳;潘良;王琦【作者单位】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南京 210037;南京林业大学工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南京 210037;金陵科技学院南京 211169;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 210037【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5.11 引言《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 B/T50563-2010)(以下简称《标准》)于2010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多领域、多目标、多层面的对城市园林绿化进行综合性评价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我国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一个“里程碑”[1]。

从技术角度上看,《标准》虽然是一个后评估体系,是针对已建成城市绿地所进行的评价,但是其评价内容却涵盖城市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等多个层面,并对各个层面的工作都提出了相应明确的评价内容、项目和要求。

《标准》中与公园绿地规划相关的评价体系的确立使城市公园绿地规划更趋于合理化、更符合中国国情需要,对正确引导中国城市公园规划,实现“和谐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2]。

对于刚刚出台的《标准》在日趋成熟的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最终要达到指导规划的目的,需要有一个理论和实践反复作用的过程,本文以《标准》的颁布为研究背景,结合我国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南京市公园绿地规划为研究的载体,针对《标准》出台初期阶段面临的实际应用的问题进行探索性研究和总结,探讨《标准》指导城市公园绿地合理规划的可能途径。

2 评价指标体系《标准》中与城市公园绿地规划相关的指标体系基本属于绿地建设评价类型(表01),由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等五项指标组成。

每项指标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对应基本项、一般项和附加项(表02)。

基本项是必备项,即必须满足的目标,具有一票否决权;一般项是宜选项,需要满足一定的数量;附加项是备选项,在一般项不能全部满足时,用以替代一般项[3]。

3 南京城市公园系统规划自评估3.1 评估说明此评价是从城市公园绿地规划角度进行的自评估,用于本文的课题研究,不具有规划文本或规划说明书的效力。

表01 与公园规划直接相关的评价类型的选项数量统计表02 与公园规划直接相关的评价体系表03 南京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表注:※为规划中统计的相关面积,其余为按标准要求扣除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的“广场用地”、部分水域及“其他绿地”,且不包含小区游园面积重新合计所得相关面积。

《标准》是针对城市总体和各类绿地建设管理水平、城市生态环境和与城市园林绿化相关的城市市政设施的评价,而本文主要研究《标准》中绿地建设评价指标对城市公园绿地规划的影响,因此只对绿地建设中的有关项目进行评价,对于其他综合管理、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及市政设施的条文不作评价。

南京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2007-2020)项目中的公园绿地还属于规划阶段,不具备《标准》中规定的“对上一年度末建设实施现状进行评价[3]”的评价要求,因此该评价以假设总体规划能够实现为前提,侧重于评价过程和方法的探讨。

《标准》中要求以建成区作为统计范围,本评估过程相应以规划建成区作为统计范围。

根据南京市总体规划及绿地系统规划得知,南京市规划建成区即为中心城区范围,所以,统计数据均以中心城区为基础。

下列评价过程,列出《标准》中与城市公园绿地规划相关的各类指标的全部选项以及选项内容,采用《标准》中规定的评价方法对南京市公园绿地规划进行自评估。

3.2 评估过程(各指标统计分析)3.2.1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查询中心城区公园绿地统计表得知,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为12 675.31hm2。

但南京市针对自身绿地资源特点,将公园绿地统计进行优化调整,提出了南京市公园绿地分类方案,导致规划中公园绿地统计口径与《标准》要求不一致。

从各类公园绿地规划一览表中发现,规划将“广场用地”、部分水域及“其他绿地”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

依据表格备注等信息扣除相关面积重新合计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约8 656.66hm2。

此外,从南京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说明中得知,规划未将“小区游园”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而将其归入居住附属绿地。

综上所述,按《标准》的统计口径,中心城区公园绿地面积应大于8 656.66hm2。

查询南京市总体规划文本得知,到2020年末,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约为692万人。

按《标准》规定: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公园绿地面积(m2)/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3],计算得出南京市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表03)。

3.2.2 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南京市总体规划将中心城区分为“一主三副”四大片区,以同上的查询统计方法汇总相关信息。

按《标准》规定: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m2/人)=城市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m2)/城市各城区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3],计算得出南京市中心城区各片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表04)。

3.2.3 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查询南京市总体规划文本得知,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9 780hm2。

按照《标准》要求“面积0.5hm2以上公园按500m服务半径的覆盖率[3]”,对中心城区内大于0.5hm2的公园绿地以边界外500m范围建立缓冲区与居住用地规划图纸叠加,得出图1。

计算得知,缓冲区内的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6 101hm2。

但规划未将“小区游园”计入“公园绿地”,因此缓冲区外可能存在大于0.5hm2的“小区游园”。

表04 南京市中心城区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统计表注:※为规划中统计的相关面积,其余为按标准要求扣除纳入公园绿地面积统计的“广场用地”、部分水域及“其他绿地”,且不包含小区游园面积重新合计所得相关面积。

表05 南京市中心城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统计表表06 南京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自评估等级对照表(2)按照《标准》规定: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hm2)/居住用地总面积(hm2)×100%[3]。

计算得出南京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大于81.4%(图01)。

3.2.4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查询中心城区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得知,中心城区规划大于10hm2的综合公园数量合计45个。

按照《标准》规定: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综合公园总数(个)/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万人)[3],计算得出南京市中心城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约为0.065(表05)。

3.2.5 大于40hm2 的植物园数量查询中心城区专类公园一览表得知,南京中心城区共规划有植物园两处,分别为中山植物园及浦口植物园,且面积均大于40hm2。

3.3 评估结果总结对照《标准》的评审要求,可以看出:如果以城市园林绿化I级为目标,南京市中心城区公园绿地规划基本满足要求(表06),“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标尤为突出,几乎达到标准要求的两倍。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这一基本项勉强达到城市园林绿化I级要求,说明南京市中心城区还需要加强综合公园建设。

4 自评估反映出的评价体系问题4.1 部分评价内容概念略显模糊《标准》中“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标中出现的“各城区”概念存在界定略显模糊的问题。

对于一些设区的大中型城市在编制中心城区的总体规划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一般会进一步编制分区规划,而各分区界限不一定与各行政管辖区界一致。

以南京市为例,中心城区包含主城和东山、仙林、江北三个副城等四大片区,同时又分为鼓楼、玄武、建邺、白下、秦淮、下关、栖霞、雨花、浦口、六合、江宁、仙林等几大行政区。

“各城区”是指设区城市划分的各行政区,还是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各片区,在评价要求及条文说明中都未提出明确界定。

4.2 部分指标数值存在一定精度误差《标准》中“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标相邻等级最多仅有0.01的差值,若精度采用小数点后两位计算,无形之中会使实际精度降低,各等级之间差距缩小、界定模糊。

以南京市为例,中心城区“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标计算时,精度若采用小数点后两位为0.07,若采用小数点后三位则为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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