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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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

(兰教发〔2005〕211号,2005年12月15日)

为了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对全市初中在校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目的和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并进行质量监控;有助于高一级学校按照新的人才观、质量观选拔合格人才;有助于在教育中建立诚信文化。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加强德育工作、转变教育观念、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实施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操作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坚持多元评价、逐步完善的原则;

坚持终结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促进全面发展和体现差异特长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内容及依据

1.主要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维度的25个要素。(见附件1)

2.信息来源:包括日常表现、关键性材料、学生特长表现记录等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3.关键性材料:指能够表明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对于表明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状况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主要包括:①关键考试的成绩,一般指期末考试或统考成绩,主要表明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质量;②关键的表现性作业,指学生在真实背景下所完成的真正的任务,如探究报告等,主要表明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

问题的能力、探究能力及初步的创新能力。其具体呈现形式有论文、演示文稿、网页、DV短片等;③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社区服务),主要体现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合作与交往的能力以及为他人、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品质,包括学生参与各类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描述、活动成果、学生的感悟和反思等;④特长与获奖情况,包括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评比中获得的奖励、表彰或能够证明自己特长与潜能的资料;

⑤自我描述,即学生对自己的评价,包括个性描述、学习反思、感悟以及发展计划等;⑥重要他人的评语,指对学生有重要影响,或对学生非常了解,或对学生某方面有深刻了解的人给学生的评价,重要他人包括但并不局限于班主任和其他任课教师。

提供关键性材料应该把握的原则:一是这些资料是有价值的、能够反映学生多方面素质和发展水平的;二是这些资料是经过选择、甄别的。

4.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与学生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和测验的信息等。

5.综合素质评价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和关键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同学互评和教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四、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五、评价方法及程序

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采用行为观察、访谈、查阅成长记录等形式,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判断,加以整合,进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并做出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初中毕业生毕业总评等级以初中三年六个学期6次评价的结果为基础,按照10%、10%、15%、15%、25%、25%的权重计算,得出最终评价结果。

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完整地填写在《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期评价表》和《兰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上。(见附件2和附件3),并装入学生学籍档案。

1.自评:每位学生按本方案的“评价标准”,对自己进行等级评价,同时对自己的发展情况进行语言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2.小组互评:每位学生按本方案的“评价标准”,对本组每一位同学进行等级评价。

3.家长评价:学生家长按本方案的“评价标准”,对自己的孩子进行等级评价,同时对其发展情况进行语言评价,描述性评语不超过200字。

4.班级评定: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对本班学生的学业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及成长记录等资料进行汇总、整理。认真查阅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考试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和同学评价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依据本方案“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个学生作出等级评价。

5.班主任描述性评语:班主任综合各种信息,对学生的发展情况作出整体描述性评语,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客观准确地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6.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批: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于被评定为D等的学生要进行认真复核。

7.反馈与复议:学校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妥善处理复议事宜,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评价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现有误,应由班级评价小组提出更改意见,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定,并对更改理由和经办人作书面记录,同时保存原评价记录备查。

六、评价结果及使用

1.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采用等级+评语的定量和定性结合的方式

进行。一是综合评语,主要对品德、情感、态度、日常表现以及学习情况等进行定性描述,尤其要突出学生特长、发展潜能以及各方面的成就。二是等级呈现,从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创新与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分别给予相应的等级评价,同时给予总评等级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表示为优、良、合格、待提高。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为“待提高”时应非常慎重,要给予发展性指导意见,并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定。

2.评价结果的计算

将等级进行赋分,然后再转化成等级。

(1)相同评价主体内部多位成员对同一学生评价结果的计算,采用求和计算平均分的方法。

(2)不同评价主体评价结果的计算,赋予各评价主体不同的权重,合成评价结果。

3.评价结果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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