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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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质公园总规划附图标准化探讨

国家地质公园总规划附图标准化探讨

1 国家地 质 公 园总 体规 划 附 图编 制 中 的主 要 问题
收稿 日期 :2 0 0 7—0 o 5一 9;改 回日期 :20 o 07一 5一l 7 作者简 介:张嫣 ( 9 3一),女 ,应用化学专业 ,从事地质制图工作。E—ma :z57 0 2 .o 17 i y6 0 @16 cr l n
遗迹保护规划图、 主要地质旅游景区 ( 规划 图、 点) 地
质公 园基 础设施 建 设规 划 图 6种 , 其 中有 体 现 地 质 这 公 园特 色 的图件 , 体 现旅 游 规 划 的图 件 。在 各 地 编 有 制 了这些 图件 。但 近 年来 , 多 申报 单 位 根 据旅 游 规 许 划 的需 要 , 对规划 图件进 行 了增加 或删 减 , 以致 现今 各 地 申报 文本 中规 划 图件 的种 数 有 了较 多 的变 化 , 的 有 申报文 本 中总体规 划 附图最少 的 只有 3种 ( 质简 图、 地 景 点分 布 图、 总体 规划 图 )最 多 的达 1 ( 置 图、 , 1种 位 遥 感 影像 图 、 质图 、 地 旅游 资源分 布 图、 林相 分 布 图 、 质 地
物-, 20 年批 准建 立 1 国家 地质 公 园至今 , 从 01 1处 中
国现 已建立 国家地 质公 园 18处 ( 中 1 3 其 8处 已被 批 准
为世界地 质公 园 ) 上 百 家省 级 地 质公 园 , 个 级次 有 、 一 序 、 布广 泛 、 型较 齐全 的 中国地质 公 园体 系 已初 步 分 类 建 立 , 展现 出光 明的前景 J 并 。在 此期 间 , 中国国 土 资
关键词 :地质公 园 ;总体 规划;附图;标准化 中图分类号 :T 96 5 U 8 . 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7 一1 1 (0 7 0 0 9 0 6 l 2 1 2 0 )4— 46— 3

浅析风景名胜区与地质公园的规划差异

浅析风景名胜区与地质公园的规划差异

浅析风景名胜区与地质公园的规划差异戴丽云【期刊名称】《《吉林农业C版》》【年(卷),期】2010(000)007【总页数】2页(P181,210)【关键词】风景名胜区; 地质公园; 规划; 管理建设【作者】戴丽云【作者单位】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漳州 363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1410 前言地质公园是以具有一定规模和分布范围的地质遗迹景观为主体,并融合其他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而构成的一种独特的自然区域。

是地质遗迹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点保护区,地质科学研究与普及的基地。

而风景名胜区指具有观赏、文化或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遗址、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和它们所处的环境以及风土人情等。

1 规划比较1.1 联系1.1.1 规划目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成为满足居民回归自然,放松心情的游憩场所。

不管是风景名胜区,还是地质公园,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目的: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改善生态、保护资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维护人类与地球的生态平衡。

1.1.2 规划指导思想风景名胜区规划遵循十六字方针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保护世界自然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地质公园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独特的地质地貌与地质遗迹景观资源为主体,充分利用各种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布局,适度开发建设,以开展地质旅游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为宗旨,逐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1.3 规划内容虽然风景名胜区规划和地质公园规划是两个不同的规划体系,但在规划内容上还是有相似之处,一般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来进行。

并且两者的规划都是以资源的现状为基础。

1.1.4 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的风景名胜区也取了快速发展,但是管理与开发等方面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中国地质遗迹资源分类研究现状

中国地质遗迹资源分类研究现状

环境科学科技创新导报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Herald135DOI:10.16660/ki.1674-098X.2018 12.135中国地质遗迹资源分类研究现状①赵若彤(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江津 402260)摘 要:地质遗迹资源分类方法历来是地质遗迹调查和评价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为规范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工作,在总结前人地质遗迹资源分类体系基础上,提出科学直观、便于操作的分类方案,对地质遗迹资源评价、保护和合理开发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地质遗迹资源是地质作用形成、发展并遗留下来的特殊自然资源,它的形成、分布及演化都遵循地质学基本规律,与传统的矿产资源相比,地质遗迹资源具有其独特的美学观赏价值、科普价值和生态价值。

关键词:地质遗迹 特征 分类方案中图分类号:F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8)04(c)-0135-0220世纪50年代,随着大众旅游的兴起,各国出现大量的旅游地学组织,在地质遗迹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作了很多工作,但该研究是一项新的探索性的工作,一直还未形成一套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为业内所普遍接受的地质遗迹分类方案。

众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对地质遗迹资源分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多种分类方案,而且这些方案都在实践中广泛应用。

鉴于地质遗迹资源分类方案针对性强,本文主要探讨我国地质遗迹资源分类体系现状。

1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地质遗迹资源分类方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计划”推动下,国土资源部于2000年9月下发《关于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通知》,在此背景下,我国地质公园数量迅速增多,随着研究的深入,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多个地质遗迹资源分类方案(表1)。

2 国内学者提出的地质遗迹资源分类方案在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研究基础上,国内学者按照不同的研究目的,从不同学科角度出发,对地质遗迹资源进行了分类。

总结起来有五大类(表2)。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获国土资源部批复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获国土资源部批复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获国土资源部批复文/刘敏读城Read City“Changle Volcano National Geological Park, Shandong”was Officially Approved by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s9月8日,国土资源部以《关于同意命名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的批复》文件,正式批复命名了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

1800万年前的火山喷发,造就了昌乐独一无二的世界奇观—远古火山群。

昌乐远古火山群分布在200平方公里范围内,由北岩火山口群、团山子火山口群、方山火山口群组成,有近百处火山口,最具观赏和开发价值的古火山遗迹84处。

这是迄今为止保存最为完整、特征最典型的古火山颈地质遗迹和蓝宝石原生矿,是不可再生的地质遗产,对研究新生代构造运动、岩浆活动、火山活动演化规律及追溯地质历史具有重大的科研价值。

火山之于昌乐不仅是“热情”的喷发,它造就了古生物化石,更孕育了宝石,驰名中外的昌乐蓝宝石就是火山运动带来的重要矿产。

目前,已探明各类矿产 25种,其中,蓝宝石资源储量巨大,有矿面积达450多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3,储量达数十亿克拉,且宝石有颗粒大、颜色深、质量优等特点,被业界人士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外景The View of the Changle Volcano National Geological Park.读城Read City称为“中国蓝”,昌乐也被誉为“蓝宝石之都”。

山东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县城南约17公里的乔山、团山子一带,该公园共一个园区,包含郝家沟、团山子、乔山和荆山4个景区是一处以火山地貌和蓝宝石原生矿床为主题,涵盖火山遗迹景观、古生物化石、典型地层剖面、构造行迹和水体景观的综合性中型地质公园。

昌乐火山国家地质公园2013年被住建部确定为国家自然遗产,2014年初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国家地质公园。

山西壶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科学解说系统规划

山西壶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科学解说系统规划

息 接受 者 中 间,帮 助信 息接 受者 了解相 关事 务 的性 质与特 其是 陆表海环境 的沉 积遗迹 。
点 ,并 达到 服 务 与教 育 的基 本功 能 。 ”笔 者认 为 :地 质 ( 3 ) 由太行 山大 峡谷 及其 支峡 组成 的峡 谷群 地貌 ,系 公 园解说 系统 就 是运 用旅游 解说 的信 息 传递 手段 ,使地 质 统的 展示 了 由峰 石一 崖壁一 峡 谷一溶 洞一 崩塌一 侵蚀 一堆
旨 而 建 立 的 进 一 种 自 然 公 园 ” … 和 2 自 0 1 然 0 譬 嚣 童 2公 园 基 本 情 况 年境 ,国土资源部以 国土 “ 一 。

资发 【 2 0 1 0 】 8 9号文件发 布 了 ( ( 国家地 质公园规划 编制技 术 说 明科学解说系统是地 质公 园的主要特 色 。
摘要 :山西壶关峡谷 国家地质 公 园作 为 国土 资源部批 准的第四批 国家地质公 园 ,于 2 0 0 8年揭碑 开 园,在科 学解说 系统建 设等方 面取得 了一 定的成绩 ,但 由于缺 少科 学的规 划 ,导致 科 学解说 系统在 系统 性 、完整性 方 面还 存在一 定的差距 。 本文在深 入 分析公 园科 学解说 系统现 状所存 在 问题 的基础
近年来 ,随着旅游规划 、景 区 ( 公 园)管理 、饭店 和一 系列支峡组 成 ,这 些支峡分 别构成 了八泉峡 、青 设计等学科的发展 ,旅游解说系统的研 究开始受到学者 龙峡 、红豆峡 、五指峡和王莽峡五个景 区 ,公 园总面
的重 视 ,对 它的研 究也 逐 渐 见诸文 献 。蒂 尔登 ( T i l d e n) 积5 4 8 . 8 k m 。
具有娱乐和教育作用 j 。”吴中宏认为 : “ 解说是一种信 出露了新太古界 、中元古界、寒武系、奥陶系、石炭系、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国土资发[2008]29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国土资发[2008]29号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正文:----------------------------------------------------------------------------------------------------------------------------------------------------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湘国土资发[2008]29号)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的要求,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有关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废止《关于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等1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

二、确认《关于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3件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

三、确认《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55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

四、重新公布《关于规范补充耕地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等31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我厅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上述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将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

特此公告。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八年十一月三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贯彻《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字[2000]第03号2关于印发《土地证书年检工作验收办法》的通知湘国土字[2000]第14号3关于切实贯彻湘政办明电[2000]88号文件的意见湘土资发[2000]41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增建设用地和征用土地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3号5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32号6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立项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国家及省补助资金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39号7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格申报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审查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52号8关于印发《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争议案件裁决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65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会审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1]121号10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评估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2]48号11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基础测绘成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123号12关于实施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04]7号13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5]11号14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与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8号15转发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地(矿)产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99号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加快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字[2000]第16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对土地违法行为举报实行奖励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国土字[2000]第20号3关于印发《国土资源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1]135号4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1]139号5关于印发《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49号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自查自纠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64号7关于加强地质勘查监督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78号8关于加强煤矿探矿权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192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4]31号10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91号11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定“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28号12关于印发《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30号13关于工业用地出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93号附件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04]21号2关于严格规范城镇建设国有土地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4]35号3关于规范加油站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4]160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5]14号5关于加强公路建设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5]27号6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工作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79号7关于规范矿业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43号8关于加油站用地政策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3号9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6号10关于规范采矿许可证审批发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9号11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13号12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17号13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24号14关于加强矿山测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35号15关于加强矿产储量评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69号16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89号17关于建立全省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动态监测制度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91号18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证书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129号19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152号20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187号21关于土地市场管理工作中有关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国土资办发[2006]203号22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216号23关于印发《湖南省矿业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4号24转发《湖南省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5号25关于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6号26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办法(试行)》和《湖南省地质环境治理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15号27转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17号28关于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22号29关于印发《商业性矿产勘查实施方案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24号30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测绘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29号31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33号32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34号33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监审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35号34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7]37号35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83号36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18号37转发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35号38关于非农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严格实行“先补后占”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45号39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和评估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51号40关于实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承诺制度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47号41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82号42关于严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转包、挂靠行为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7]183号43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勘查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5号44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7号45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15号46关于改进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18号47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细则(暂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21号48关于非煤矿山资源整合采矿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30号49关于煤矿整顿关闭过程中采矿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33号50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性探矿权监督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03号51关于矿业权评估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湘国土资办发[2008]106号52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紧急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31号53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34号54关于进一步规范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变更审批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36号55转发国土资源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8]142号附件4: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件标题文号1关于规范补充耕地验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31号2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省级饮用天然矿泉水技术鉴定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51号3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杜绝土地资产流失和防止腐败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59号4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67号5关于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湘财综[2001]25号文件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79号6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1]137号7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2]22号8湖南省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02]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和各类园区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2]37号10关于印发《湖南省零星分散矿产和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评定认定办法》、《湖南省零星分散矿产和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南省零星分散矿产和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矿储量评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2]43号11关于贯彻实施《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2]48号12转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2]60号13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2]163号14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2]114号15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2]127号16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储量工作四个技术规定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5号17关于印发《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扩大开放若干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6号18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建设细则(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16号19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违反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18号20关于印发《湖南省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23号21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43号22关于印发《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44号23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3]68号24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现金管理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3]122号25关于印发《湖南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4]52号26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04]78号27湖南省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治理责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05]4号28关于修订《建设用地定额指标》(试行)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5]26号29关于印发《湖南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02号30关于印发《湖南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6]25号31关于印发《湖南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变更暂行办法》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29号——结束——。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指南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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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操作细则

II
一、总论
(一)目的和意义
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是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落 实文化和旅游部全面开展全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并把我省作为试点省的要求, 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工作部署,实现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加快旅 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 三、技术路线...................................................................................................................... ‐ 3 ‐ 四、旅游资源调查.............................................................................................................. ‐ 6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
《四川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 操作细则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 年 8 月
I
目录
一、总论 ............................................................................................................................... ‐ 1 ‐ (一)目的和意义...................................................................................................... ‐ 1 ‐ (二)普查范围.......................................................................................................... ‐ 1 ‐ (三)旅游资源普查对象及分类.............................................................................. ‐ 1 ‐ (四)范围.................................................................................................................. ‐ 2 ‐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1-2025)忻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地质公园的性质与发展目标 (4)第三章地质遗迹景观及评价 (5)第四章其他景观资源及评价 (9)第五章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10)第六章地质遗迹保护 (12)第七章生态环境与人文景观保护 (15)第八章科学研究 (17)第九章解说系统 (18)第十章科学普及行动 (19)第十一章旅游发展 (20)第十二章地质公园信息化建设 (22)第十三章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 (23)第十四章土地利用协调 (25)第十五章社会调控 (26)第十六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27)1.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区位和交通图2.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图3.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4.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及其他自然人文资源分布图5.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图6.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总图7.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分区图8.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9.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遥感影像图10. 山西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科学导游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园位置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位于太行山系北段的五台山区五台县与繁峙县接壤处,主峰区由五个平台状山峰(有东、西、南、北、中五峰)组成,地理坐标为:北纬38° 4 5' -39° 10', 东经113° 00' -113° 50'。

第二条公园范围、边界和面积五台山国家地质公园,所在地理区域为山西省五台县与繁峙县境内,属山西省忻州市辖区范围,面积466平方公里,主要包括包括两乡一镇(台怀镇和金刚库乡、灵境乡),现分为两大园区7个景区:五台园区面积417平方公里,包括北台景区、东台景区、台怀景区、中西台景区、南台景区和金岗库景区6个景区,灵境园区包括灵境景区1个景区面积49平方公里。

嘉荫恐龙国家地质公园的建设及规划构想

( ) 一 突出主 题 开展基础调查工作。通过组织专业技术队伍 , 开展 在保护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利用 园区 自然资源 、 公 园资源 、 环境 的详细调查工作 , 摸清现状及特点 , 为地 环境要素 、 科学地采取人为技术手段 , 展示和弘扬恐龙 质公园的全面发展提供依据。 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公园通过 同吉林大 文化 , 缔造现代的“ 恐龙乐园”主要加强三方面建设 : , 1 . 提高室内展示和科普工作 。 进一步完善博物馆及 学协作 , 组织开展 了《 黑龙江流域白垩纪生物群及 K I 厂 界 ' 提高科研 、 科普及展示功能 , 加大人机互 线》 黑龙江嘉荫 白垩纪——第三纪生物群及 XT 及《 / 界线 景区标示建设 , 增强游客参与意识及乐趣 。 研究与地质遗迹勘查》 的研究工作 , 取得多项重要成果 。 动能力 ,
牌, 营造宣传氛围, 对地质公园知名度的提高起到了积极 的作用 : 一是大力弘扬恐龙文化, 创造恐龙 品牌产品 , 对 外销的各种绿色产品, 注册了恐龙品牌商标 , 有效地扩大 了地质公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 二是利用广播 、 电视 、 报 纸等媒介宣传和介绍恐龙科普知识 ,同时编制了大量极 富特色的公园宣传图册 、 宣传资料、 多媒体光碟等发送宣 传, 从而扩大公园影响; 三是利用恐龙化石抢救性挖掘的 机会进行现场直播 , 扩大宣传视野。 在中国科学院和省厅 的支持帮助下 , 与黑龙江省电视台合作 , 利用卫星频道进 行 了主题为 “ 穿越时空的对话”的恐龙化石挖掘现场报 道, 历时三个小时 , 在国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
门管理机构 , 配置了专职人员 , 并强化了制度建设 , 颁布 实施了 《 嘉荫恐龙 自 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划定了核心 区、 冲区、 缓 实验区并制定了相关制度 , 有效地防止了恐 龙化石 的破坏和流失, 使公园管理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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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部有关司局: 为了加强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有效保护地质遗迹资源,促进地质公园与地方经济的协调发展,部决定发布《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要求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所在地市或县人民政府组织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编制。规划编制单位要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附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本着保护地质遗迹、普及地学知识、促进公园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突出地质公园特色,统筹兼顾,做好与已有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取得国家地质公园资格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编制规划。 世界地质公园编制规划时,应按照《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并遵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质公园建设指南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二、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遵循的原则 地质公园在编制规划时,要严格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要严格限制地质公园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公园的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均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工程建设活动;保护区之外的园区,可依据矿产资源规划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开展对地质遗迹资源不会造成破坏或影响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但需经过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进行。 三、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重点 (一)做好与当地相关规划的衔接。在切实保护好地质遗迹资源的前提下,做好地质公园规划同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协调好与已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的相互关系。 (二)科学确定地质遗迹保护区和地质公园范围。地质公园范围的确定要以能够有效保护构成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重要人文景观为首要原则,划定准确的地质遗迹保护区范围;要科学界定公园的园区范围,注意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勘查、开发活动情况,合理划定公园规划面积。 (三)加强地质遗迹调查、登录、评价和保护。要科学合理地划定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范围和等级,明确各类各级保护对象、保护措施和方法。 2

(四)规范地质公园解说系统和科普活动。对地质公园地质博物馆、演示厅、解说牌、科学导游图、国家公园丛书等制定明确的规范标准。 (五)加强地质公园数据库、监测系统、网络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完善地质公园建设管理的保障措施。 四、国家地质公园规划批准和发布 规划的批准发布主要包括初审、报批、批复和发布等四个环节。 (一)初审: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对提交的规划送审稿进行初步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二)报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家地质公园管理机构对规划进行修改后形成报批稿,经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三)批复:部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做出批准、原则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四)发布。国家地质公园所在地市或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规划。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协助地质公园所在地人民政府做好规划的发布实施,并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地质公园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估验收。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doc

附件 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3

前 言 中国的地质公园建设,是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世界地质公园网络体系”的倡议,贯彻国务院关于保护地质遗迹的任务,由国土资源部主持于2000年开始进行的一项新工作。 地质公园担负三项任务:第一,保护地质遗迹,保护自然环境;第二,普及地球科学知识,促进公众科学素质提高;第三,开展旅游活动,促进地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目前,中国地质公园体系已初具规模。地质公园事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地质遗迹保护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依托地质公园建设,很多珍贵地质遗迹得到了切实保护,社会地球知识科学普及水平迅速提升,同时还带动了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振兴。 为加强地质公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地质公园规划建设,指导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特制订本技术要求。 一、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地质公园的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2.体现地质公园宗旨,突出地质公园特色。 3.统筹兼顾,做好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二、规划工作的主要依据及规范性引用文件 4

(一)法律法规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号)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地质矿产部)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 (二)技术规范、标准、指南类: 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建设技术要求与工作指南(国土资源部,2002-11) 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指南和标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地学部,2008-06)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4529-93) 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5

国家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规范(国家环保局,1996) 关于加强国家地质公园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0号) (三)地质公园所在地的相关规划: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等。 三、规划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一)合理划定、明确界定地质公园范围 1.范围划定的原则 地质公园的范围划定要以能够包含构成地质公园的主要地质遗迹并能实施有效保护为基本原则,方便管理,避免公园规划面积过大,充分考虑区域内矿产资源赋存状况和地方经济建设情况,避免公园内设置矿业权,要注意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 2.范围的表述 地质公园的范围除文字描述外,同时要用边界控制点(拐点)坐标标注在适当比例尺的地形图上。公园范围如有变动必须标明变动情况,并说明变动的理由和原因。 3.土地权属及使用 6

地质公园的土地权属应清晰。公园内的土地权利人应服从地质遗迹保护的管理要求,其土地用途应符合地质公园规划,必要时以“契约”“协议”等形式约定。 4.勘界 地质公园边界及地质公园内的功能区界线,必须使用测绘仪器或GPS定位仪(注明误差)进行准确勘界,测定边界的重要拐点坐标,并标注在以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图为底图的《地质公园园区划界实际资料图》上(根据规模按规划图件要求确定比例尺)。根据实际管理的需要,应依照边界类型,设立明确的界线标示碑或标示牌。地质公园勘界的图形与实测数据应建库存档。 为便于管理,在保证地质遗迹的完整性和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边界划定可充分利用山脊线、山谷线、河流中线、水岸、陡崖边线、道路、行政区边界、土地权属边界等具有明显分界特征的地形、地物界线。 (二)地质公园园区、功能区 1.园区、景区 在公园范围内,按地质遗迹景观和其它景观类型的空间分布与组合特征、地貌的自然分区、交通连通状况,特别是行政辖区的因素,可将地质公园划分为相对独立的园区和园区之下的景区。为便于公园统一管理,一个公园的园区应相对集中,数目不宜过多。 7

2.功能区划分 功能区的划分应依据土地使用功能的差别、地质遗迹保护的要求并结合旅游活动的要求,在公园或独立的园区范围内,可酌情划分出如下功能区:门区、游客服务区、科普教育区、地质遗迹保护区、自然生态区、游览区(包括地质、人文、生态、特别景观游览区)、公园管理区、居民点保留区等。 其中: 地质遗迹保护区:根据保护对象的重要性,可划分为特级保护区(点)、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保护区的范围必须准确划定(要有重要拐点坐标)。各级保护区要有明确的保护要求:特级保护区是地质公园内的核心保护区域,不允许观光游客进入,只允许经过批准的科研、管理人员进入开展保护和科研活动,区内不得设立任何建筑设施;一级保护区可以安置必要的游赏步道和相关设施,但必须与景观环境协调,要控制游客数量,严禁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二级、三级保护区属一般保护区,允许设立少量地学旅游服务设施,但必须限制与地学景观游赏无关的建筑,各项建设与设施应与景观环境协调。所有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任何与保护功能不相符的工程建设活动;不得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不得设立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大型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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