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研究课题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耳鼻咽喉科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研究课题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耳鼻咽喉科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与准入制度研究课题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耳鼻咽喉科

附件二:耳鼻咽喉科细则

耳鼻咽喉科学是研究听觉、平衡、嗅觉诸感觉器官和呼吸、发音、言语及吞咽等运动器官疾病防治的一门科学。包括对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各器官的解剖、生理及其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本学科不仅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间的解剖、生理联系非常密切,而且与全身多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免疫系统等)的解剖、生理及病理等诸多方面密切相关。本学科下设耳科、鼻科及咽喉科学三个亚专业。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3年,通过培养并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耳鼻咽喉科学亚专业的培养。

一、培养目标

通过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水平,即具有独立从事耳鼻咽喉科学医疗活动的能力,可以独立完成耳鼻咽喉常见手术操作,并有全面承担本专业医疗活动责任的能力。

二、培养方法

培训时间为3年。受训者在耳鼻咽喉各亚专科及相关学科轮转学习。

主要轮转的相关学科有:心血管内科、普(或胸)外科、麻醉科学、神经内科、影像医学科等。受训者可选2~4个学科学习。根据具体情况,亦可选择、病理科、ICU、急诊科等学科。

第1年,门诊学习6个月(耳、鼻、咽喉各2个月),相关学科轮转6个月(2个学科各3 个月)。

第2~3年,相关学科轮转6个月(2个学科)耳鼻咽喉科病房18个月(耳、鼻、咽喉各6个月)。

培训过程中实行导师制,对培训全程负责。注重临床实践技能和知识的培训,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耳鼻咽喉科门诊(6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

(1)耳鼻咽喉各器官的应用解剖、生理知识及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知识;

(2)耳鼻咽喉科的常规检查法及常规检查器械的应用;

(3)认识耳鼻咽喉各部位的正常解剖形态及标志;

(4)耳鼻咽喉各器官的症状学;

(5)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

(6)门诊诊疗手册的正规书写方法;

(7)耳鼻咽喉科局部、全身用药及麻醉药的用法、用量及毒副作用。

熟悉:

(1)耳鼻咽喉内窥镜检查法;

(2)纯音测听法及结果分析;

(3)颈部检查法;

(4)某些急诊(鼻出血、喉阻塞、气管、食管异物等)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了解:

(1)耳、鼻、咽喉影像学检查法(X线、CT、MRI);

(2)电反应测听及前庭功能检查法;

(3)耳、鼻、咽喉一般外伤的处理方法。

2.基本标准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病种例数(≥) 急、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各10

分泌性中耳炎10

耳聋15

鼓膜外伤10

急、慢性鼻炎各10

变应性鼻炎、鼻息肉各10 急、慢性鼻窦炎各10

鼻出血10

急、慢性咽炎各10 急、慢性喉炎各10

小儿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 5

喉息肉10

外耳道胆脂瘤 5

急、慢性扁桃体炎各10

腺样体肥大 5

喉阻塞 5

耳鼻咽喉某些先天性疾病 5

外耳道炎及疖肿10

(2)常用基本诊疗技术操作及例数要求

操作类别例数(≥)外鼻、鼻腔检查法50 鼻窦检查法50

简易嗅觉检查法10 耳部检查法50 咽检查法(鼻咽、口咽、喉咽)100 喉部检查法50 喉部麻醉法20 喉滴入法20 咽鼓管吹张术(汽球法、导管法)20

耵聍取出术、外耳道冲洗鼻甲注射术

上颌窦穿刺术

置换法

鼻滴药法

耳鼻部换药

鼻腔、后鼻孔填塞术

扁桃体周围脓肿穿刺术耳、鼻腔、咽喉异物取出术耳、鼻腔、咽喉活检术

20 20 20 10 20 20 各20 10 各5 各5

(3)应掌握手术操作及实践例数

术式名称任术者例数(≥) 扁桃体剥离术10

咽后壁、咽旁脓肿切开引流术各5

鼻骨骨拆复位术10

下鼻甲部分粘膜切除术 5

鼻息肉摘除术 5

咽、鼻、耳小良性肿瘤切除术10

3.较高标准: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病种例数(≥)

喉癌20

鼻咽部良恶性肿瘤10

鼻-鼻窦恶性肿瘤10

美尼埃病

5

中耳炎颅内外并发症

气管、食管异物

(2)手术操作及实践例数要求

术式名称任术者例数(≥)

鼓膜切开术 2

鼓膜置管术 5

先天性耳前瘘管摘除术 5

腺样体刮除术 5

扁桃体剥离术10

扁桃体挤切术 5

喉息肉摘除术(间接喉镜下) 5

会厌囊肿切除术 5

微波、激光在鼻出血中的应用10 (二)耳鼻咽喉科病房(18个月,耳、鼻、咽喉各6个月)

1.轮转目的

掌握:

(1)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的解剖和生理;相关疾病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

(2)耳鼻咽喉常见疾病及某些急症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方法。

(3)耳鼻咽喉科常用诊疗技术及手术操作方法、适应证、禁忌证。

(4)住院病案、病程记录、手术记录、出入院记录等各种医疗文案的正规书写方法。

熟悉:

(1)纯音测听、声阻抗、听觉脑干诱发电位、耳声发射及前庭功能检查的原理、方法及临床意义。

(2)鼻内窥镜、电子喉镜、频闪喉镜的适应证及使用方法。

(3)激光、微波、低温等离子治疗仪的临床应用。

了解:

(1)电子耳蜗植入术的相关知识。

(2)耳鼻咽喉部的恶性肿瘤的综合治疗方法。

(3)睡眠监测结果分析、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的诊断及治疗。

(4)耳鼻咽喉特殊性炎症(鼻硬结病、结核、白喉、麻风、梅毒等)

(5)艾滋病在耳鼻咽喉-头颈部的表现。

2.基本标准:

(1)学习病种与例数要求

病种例数(≥) 慢性化脓性中耳炎30

化脓性中耳炎颅内、外并发症 3

先天性外、中耳畸形 5

耳廓化脓性软骨膜炎 5

梅尼埃病 5

耳聋(传音性聋、神经性聋,混合性聋)20

周围性面瘫 5

外耳道、中耳肿瘤(良、恶性)10

分泌性中耳炎10

颈部外伤(闭合性、开放性) 5

耳气压伤 3

气管、食管异物各5 喉角化症及喉白斑病各5 喉运动神经性疾病 5

喉阻塞10

小儿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 5

急性会厌炎 5

喉外伤 5

喉先天性疾病 5

喉癌20 急、慢性扁桃体炎20

咽部脓肿(扁桃体周围、咽后、咽旁)10

扁桃体癌、病灶性扁桃体炎各5 急、慢性鼻窦炎20

外鼻炎症(鼻疖)、鼻前庭炎 5

鼻窦囊肿 5

鼻出血10

鼻中隔偏曲症10

变应性鼻炎10

萎缩性鼻炎鼻外伤5 10

(2)基本技能要求

①分管病床3~5张。第2~3年内负责病床总数应达100张。完成合格住院病志80-100份。准确完成本专业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出入院记录等各种医疗文案。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人病情变化,能提出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

②常见诊疗技术操作及要求完成的例数

操作类别例数(≥)

耳、鼻、咽、喉部术后换药100

鼓膜穿刺术10

鼓膜切开术 2

鼓膜置管术 5

鼻甲注射术10

瘘管试验10

音叉试验10

上颌窦穿刺术20

鼻骨骨折复位术10

鼻中隔血肿、脓肿切开引流术 2

扁桃体周围脓肿切开引流术 3

耳鼻咽喉部异物取出术10

耳鼻咽喉部肿瘤活检术

喉直达镜检查术

颈部肿物穿刺、活检术

耳鼻咽喉内镜检查法

咽拭子及其它感染灶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

20 10 10 各20 20

③应掌握手术操作及实践例数

术式名称任术者例数(≥) 参加手术例数(≥) 扁桃体剥离术20

扁桃体挤切术10

腺样体刮除术10

下鼻甲部分黏膜切除术10

鼻息肉摘除术10

鼻中隔黏膜下切除术10

上颌窦根治术 5

上颌窦鼻内开窗术10

蝶窦穿刺冲洗术 5

颈外动脉结扎术 2

上颌窦癌各种术式上颌骨截除术10

筛窦切除术(鼻内、鼻外、经上颌窦)10

额窦囊肿切除术 5

鼻内镜手术10

悬雍垂腭咽成形术10

扁桃体恶性肿瘤切除术 5

甲舌囊肿切除术 5

常规气管切开术10

喉裂开良性肿瘤切除术 2

喉癌各种术式喉切除术10

喉气管成形术 5

急性喉外伤手术 5

根治性颈廓清术10

支气管镜检查异物取除术 5

硬性食管镜检查并食管异物取除术 5

耳前瘘管摘除术 5

单纯乳突凿开术 5

中耳根治术/鼓室成型术10

3.较高标准

(1)学习病种及要求例数

病种例数(≥)

前颅底肿瘤 5

侧颅底肿瘤 5

化脓性中耳炎颅内外并发症 3

鼻窦炎颅内外并发症 2

甲状腺疾病 5

腮腺、颌下腺疾病 5

艾滋病(表现在耳鼻咽喉头颈部)

耳鼻咽喉结核

(2)手术操作及实践例数要求

术式名称任术者例数参加例数

外耳道良性肿瘤切除术 5

慢性中耳炎乳突根治术 5

乙状窦血栓性静脉炎手术 5

鼻内镜下鼻窦手术 5

上颌窦癌上颌骨部分切除术 5

鼻咽血管纤维瘤切除术 3

快速气管切开及环甲膜切开术 3

喉癌喉全切除术 3

鼻侧切开术 5

(3)外语、教学、科研能力的要求

阅读专业外语书刊和教科书;阅读专业文献并作文摘5篇以上;通过相应的国家外语水平考试。

根据具体情况参加一定的教学工作。

有条件者可参加临床科研课题组工作,完成文献综述和临床病例总结各一篇。

(4)必读参考书刊

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材《耳鼻咽喉头颈科学》,《耳鼻咽喉科手术学》,中华耳鼻咽喉科杂志,临床耳鼻咽喉科杂志,中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国外医学-耳鼻咽喉科分册。

(三)心血管内科(3)个月

1.轮转目的

学习心血管内科常见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了解与耳鼻咽喉科相关疾病的知识。

掌握:常见心血管疾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治要点;心电图检查结果分析;电解质紊乱,休克的诊断及治疗;心肺复苏术。

熟悉:与耳鼻咽喉相关的心脏疾病(如心肌炎、风心病等)的诊治方法;耳鼻咽喉手术中及围手术期出现心脏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方法。

了解:治疗心血管疾病常规用药种类及其用法、用量及副作用等。

2.基本标准:

(1)学习病种及例数要求

病种例数(≥)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20

高血压病20

心肌炎10

常见心律失常10

常见瓣膜病10

常见的心脏病急诊(心脏骤停和阿斯综合征、急性左

心衰竭、高血压危象、严重心律失常)

10

(2)基本技能操作及例数要求

操作类别例数(≥)

12导心电图操作20

常见典型心电图诊断心电监护100 20

(3)阅读参考书刊

《内科学》,《实用内科学》,《诊断学》

(四)普(或胸)外科

1.轮转目的

掌握:外科手术操作基本技能(手术切开、显露、缝合、结扎、止血、无菌术等技能);手术后重症病人监测技术的基本方法和临床应用。

熟悉:外科学基础知识及理论;术后危重病人、失血休克、感染休克等的急救程序、方法及常用的急救用药的用法、用量和毒副作用。

了解:某些常见病、多发病、急腹症及腹部或胸部外伤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方法。

2.基本标准

(1)学习病种和例数要求

病种例数(≥)

破伤风1~2

急性蜂窝组织炎、丹毒2~3

急性阑尾炎 5

肠梗阻 5

甲状腺疾病10

气管、食管肿瘤 5

腹部或胸部外伤 5

血胸、气胸、液气胸 5

纵隔肿瘤 3

肺肿瘤 5 (2)基本技能要求。常用诊疗技术操作及例数要求

操作类别例数(≥)

静脉切开 5

导尿 5

针刺活检 5

腹腔穿刺 5

胸腔穿刺 5

胸腔闭式引流 5

术后重症监护(各种监护仪器使用方法及结果分析) 5

(3)手术操作及实践例数要求

术式名称任术者例数(≥) 参加例数(≥)

阑尾炎手术 5

甲状腺手术 5

肠吻合、胃肠吻合(某手术的一部分) 5

食管癌手术 5

气管肿瘤手术 5

纵隔肿瘤手术 5 (4)阅读书刊

《外科学》,《黄家驷外科学》(第6版),《克氏外科学》

(五)麻醉学

1.轮转目的

掌握:麻醉学基本理论;相关药物的药理学知识;临床麻醉和急救(心脑肺复苏)的基本知识。

三甲医院(三级甲等)建设标准新

三级甲等医院 - 配备要求 一、: 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 四、房屋: (一)每床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 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级甲等医院 - 评审标准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九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要求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 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实施方案 (试行)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专培)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继续培养能够独立、规范地从事专科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探索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学教育改革和早日实现健康中国人的伟大战略目标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大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门《关于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稳妥有序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基本原则。坚持面向临床、整体设计的原则, 确保试点正确导向;坚持政府主导、行业组织牵头、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坚持统一标准、强化胜任力导向的原则,确保培训质量;坚持以点带面、逐步普及的原则,保证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工作稳妥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初期小规模起步,分步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三个体系,一是建立可行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统一标准的教育培训体系;三是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撑保障体系。培养一批能够独立、规范从事疾病专科诊疗工作的专科医师。适 时总结试点专科经验, 力争到年在全国范围初步建立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 度。

二、试点工作内容 (一)组织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依法调控、行业组织牵头推进、培训基地规范实施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行业组织和医疗机构职责明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 1.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落实《指导意见》,统筹协调、监督管理专培制度试点工作。委托中国医师协会负责专培制度试点业务技术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制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规划;对中国医师协会组织制订的培训专科目录、试点专科、相关技术建设标准(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考核标准)、基地认定、招收计划、考核方案和证书颁发等予以备案;研究完善相关人事待遇、经费保障、学位衔接、专科医师资格认证等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协调和监督机制,指导行业组织和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试点工作。 2. 中国医师协会: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承担专培制度试点工作的业务技术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组织机构,组建专培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和审议专培试点政策建议和技术建设标准;设立毕业后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简称专业委员会)和专科委员会,专科委员会在专业委员会指导下负责试点专科具体工作。主要职责:研究并设置专科目录;遴选试点专科;制定培训基地认定标准、培训内容与标准、考核标准等技术建设性标准;开展试点专科基地申报、遴选;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培训指导、监测评估和评价考核等工作;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附件3 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需要,完善我国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 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专科医师培训是指医学专业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可的培训基地中,以住院医师的身份,接受以提高临床能力为主的系统、规范的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达到某一临床专科(包括普通专科和亚专科)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要求,成为能独立从事某一专科临床医疗工作的专科医师(普通专科医师和亚专科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过程分普通专科培训和亚专科培训两个阶段。 第三条培训对象: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人员。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经过普通专科培训合格后,或经过考核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要求参加亚专科培训的人员。 第四条培训要求: 一、普通专科培训阶段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能独立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与治疗;具备必要的临床思维能力。 3.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二、亚专科培训阶段 在达到普通专科医师培训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技能,较强的临床思维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亚专科某些疑难病症诊断与治疗、危重病人抢救工作。 2.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掌握基本的临床科研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掌握一门专业外语,可熟练阅读本亚专科的学术论文和相关文献,具有一定外语交流能力。 第五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循医学教育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实行全行业属地管理。卫生部和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委员会是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研究、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七条卫生部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生部委员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2.01.06 【实施日期】1992.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卫生部关于加强诊断药品审批管理的通知 (1992年1月6日)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诊断药品的研究、生产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已经对体内用诊断药品实行了全面的审批管理制度,对于体外用诊断药品,我们也已实行审批管理并正在整顿部分体外免疫诊断试剂及放射免疫分析药盒,为保证临床诊断药品的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卫药政发(90)第291号“关于调查全国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单位基本情况的通知”,经调查,目前国内有一百多个单位生产、出售近百种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以下简称诊断试剂)。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质量和检定要求,以致同一诊断试剂的检测结果不同,影响临床诊断的准确性。 为了加强诊断试剂的监督管理,保证质量,现决定自1992年起,对其中部分品种实

行审批管理。有关申报审批的具体品种范围及其程序和其它有关事项详见附件一至四。自1993年3月起,凡已列入审批管理范围的诊断试剂,没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没有批准文号的诊断试剂不得销售和使用。其它品种的审批工作将陆续进行。 我部委托部临床检验中心对申报品种进行质量检定和对批准生产、销售的诊断试剂进行全面质量监督。请你厅(局)通知有关生产、销售单位,按通知要求办理,同时协助我部搞好此项工作。 一、申报品种范围: 1、临床化学诊断试剂类 血清谷丙转氨酶(酶法),血糖,血清(浆)尿素氮,血清白蛋白,血清总蛋白测定试剂盒。 2、临床血液学诊断试剂类: 文齐氏液、氰化高铁血红蛋白工作标准液、血红蛋白质控液,白细胞质控液、溶血剂、稀释液。 3、临床化学商品标准液(即临床化学测定用的标准工作液): 葡萄糖,尿酸,钙。 二、申报时间及步骤: 1、目前已上市并属于上述品种范围的诊断试剂,其生产单位应向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提出检定申请(见附件二:检定申请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后于一九九二年二月底前寄至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并按规定交纳检定费。 2、在申请的同时,按附件三“临床检验体外诊断试剂技术暂行要求”规定的内容准备好连续三批产品,自查合格后派质检人员携带签封样品,按指定送检时间(由部临检中心另行通知)送到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进行检定。

卫生部三甲标准2011版——二十二、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十二、临床营养管理与持续改进 评审标准与要点评价要素与方法 MQI.22.1 营养科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备、设施和人员条件。由有资质的人员从事临床营养工作,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MQI.22.1.1 设营养科(室),并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师、技师、护士、厨师、护理员等)营养专业人员。【达到“C”级】 1. 设置营养科(室)。 2. 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医师、技师、护士、厨师、护理员等)营养专业人员。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要求外,还应: 营养食堂有A级资质证书。 MQI.22.1.2 各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例符合要求。【达到“C”级】 1. 临床营养专业人员与床位比不少于1:200。 2. 科室负责人应具备医学专业学历背景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3. 营养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证书。 4. 营养护士,取得执业护士证书。 【达到“B”级】 除达到“C”级要求外,还应: 1. 营养医师占专业人员的比例≥50%,有完整的人才梯队。 2. 科室主任为正高职或担任全国性、省级专科协会的常委。 MQI.22.1.3 开展临床营养工作。【达到“C”级】 1. 营养门诊配备满足门诊工作的基本设施。 2. 肠内营养配制室应具有相应工作条件。 3. 开展营养风险筛查和营养评定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4. 治疗膳食配制部门按操作区配备基本使用设备。【达到“B”级】 除达到“C”级要求外,还应: 1. 营养门诊每周不少于5个单元。 2. 肠内营养制剂的应用种类不少于10种。 【达到“A”级】 除达到“B”级要求外,还应: 1. 开展相关社区营养门诊。 2. 与临床科室合作开展专科营养门诊。 3. 开设健康体检营养咨询服务。

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普通(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 普通(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是开展儿科专科医师培养工作的科室,培训基地的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儿科专科医师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标准-儿科细则》的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一、培训基地基本条件 1.基地条件: 培养二年制综合儿科专科医师的基地: 1.1已经获得上海市住院医师3年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单位(即儿童专科医院:医院总床位数≥200张,年收治病人数≥4000人次,年门诊量≥40万人次,年急诊量≥2万人次;综合性医院儿科:儿科病区≥2个,总床位数≥80张,年收治病人数≥2000人次,年门急诊量≥20万人次)可申请综合儿科亚专科培训基地,同时必须配备独立的儿科门诊、儿科急诊、儿童保健门诊; 1.2非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但符合综合儿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的,可提出申请,待审核批准; 1.3不符合基地培训标准,但需要培养儿科医师队伍的单位,可申请挂靠在儿童专科医院基地。联合基地间需签署协作同意书,总住院可在本单位或挂靠单位完成。工资由派出单位发放。 培养三年制综合儿科专科医师的基地: 除上述条件外,基地单位还必须是: 1.1三级甲等医院 1.2儿科博士授予点,必须有博士生导师 1.3国家或上海市重点专科单位优先考虑 2.诊疗疾病范围: 疾病种类年诊治例数(≥例)

儿童保健 营养不良10 多动注意缺陷障碍20 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5 贫血30 遗尿症 5 肥胖症 5 抽动症 5 孤独症 5 精神发育迟滞 5 重症医学 心肺复苏术(心跳骤停、呼吸骤停) 3 哮喘持续状态 3 急性颅内高压 3 癫痫持续状态 3 急性呼吸衰竭(包括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 5 心力衰竭 5 休克 3 新生儿 新生儿窒息 5 缺氧缺血性脑病 5 肺炎 10 败血症 2 坏死性小肠结肠炎 1 新生儿低血糖 5 新生儿贫血 5 颅内出血 2 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 5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 专科医师培训工作计划范文 XX年,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办公室将以“一个确保、两个加强、三个提高”为工作方针,拟建立三套体系确保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质量。 一个确保就是确保XX年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高质量完成,两个加强就是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科学研究能力,三个提高就是提高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和知名度,提高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工作的知识成果转化能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建立三套体系,即建立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专业委员会的专家体系,建立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管理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公共课教学体系。

为此,北京医学教育协会将要做如下工作。 一、完善和修订《北京市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在XX年评审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在XX年组织专家对评审指标体系进行论证修改,使指标体系更具有科学性和严谨性。论证修改后的指标体系将作为XX年培训基地的评审标准。 二、继续做好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XX年还有一部分医院将要继续申报住院医师/专科培训基地,为此我们将在总结XX年评审经验基础上继续完成XX年度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基地评审工作。 三、完成北京地区硕士生培训前测评工作根据卫生局科教处工作安排,XX年3月前完成北京地区硕士生进入培训基地前评测工作。 四、完成北京地区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细则和培训手册工作的汇总,校对和出版工作。 五、加强住院医师培训课程建设和加强住院医师考核体

《卫生标准》标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救护车专业标准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3.1救护车 (1) 3.2整备质量 (2) 3.3载质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4车辆类型............................................................................................................................................................. 5 要求 (2) 5.1性能 (2) 5.2电气要求 (2) 5.3 整车 (4) 5.4医疗舱 (6) 5.5特种车辆标志灯 (8) 6 检测方法 (8) 6.1内部噪声 (8) 6.2加速性能 (9) 6.3最大爬坡度 (9) 6.4最高车速 (9) 6.5平顺性 (9) 6.6 医疗舱装置检测 (9) 6.7 安全性能 (9) 7 车厢油漆与密封 (9) 8 医疗设备 (9) 8.1医疗设备规定 (9) 8.2医疗设备的要求 (9) 8.3 设备清单 (10) 9 检验规则 (11) 10产品标牌、随带文件、运输与贮存 (15) 10.1汽车标牌 (15) 10.2 说明书 (15) 10.3运输 (16) 10.4贮存 (16)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准

卫生部三甲医院评审标 准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卫生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2011年版)》的通知 2011-04-22 -------------------------------------------------------------------------------- 卫医管发〔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健全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总结我国医院评审评价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制定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标准(2011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标准(2011年版)》是各地开展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前医疗卫生工作重点、医院管理实

际和卫生政策导向,结合本地特点,遵循“标准只升不降,内容只增不减”的原则,对《标准(2011年版)》进行适当调整,报我部备案后实行。各地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陈虎、刘勇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护理管理、城乡对口支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单病种费用控制等工作落实情况。同时,针对群

重症医学科医师培养标准

重症医学科细则 重症医学为一门新型跨学科专业,也是医学领域中一门最具活力的学科,它与临床各科既有密切的关系,又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和特殊的临床医疗范畴。它以机体在遭 受严重的伤、病打击下引发的全身病理改变,特别是威胁生命的情况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症医学科(ICU)的任务则是运用重症医学理论,采纳一切当今最先进的手段,中 断疾病的发展,维护全身器官的正常功能和内环境的稳定,赢得治疗基础伤、病的时 机,从而争取尽可能高的存活率和生存质量。因此从事重症医学专业的医师不仅需要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作为基础,而且要能运用现代先进医疗技术和设备挽救病人生命。 ICU专科医师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专科医师培养阶段,培养时间为3年,通过3年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可进一步参加第二阶段的危重病医学的高级培训, 时间一般为2年。本细则为第一阶段专科医师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通过三年的基础培养,使被培养者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达到能够应对常见危重症病人的处理能力。 掌握危重病常见症状的临床判断和危重病人的病情分级;各种常用的急救技术和方法;对常见危重症进行基本正确和独立的抢救和诊治。 能阅读有关危重病医学的外文书刊;了解临床科研方法,能紧密结合临床实践, 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病案报道和综述;了解与危重病医学相关的医疗法规;学会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具备良好的从医所需的人文综合素质。 二、培养方法 培训时间为3年。ICU科住院医师的轮转应当着眼于重症医学范畴,应以在危重症出现机率较高的科室及区域轮转为主,同时兼顾其相关科室。 临床科室轮转总体安排:本科室(ICU)24个月,重症医学相关学科轮转12个月。详细安排如下: 1.所有的ICU科住院医师必须接受12个月的非麻醉科室临床轮转,然后接受24个月的重症医学基本训练。 2.科室轮转的安排:详细时间分配见表1。 (1)第1年:基本培训,参加重症医学相关学科轮转。 1~2月:参加呼吸科轮转;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

专科医师培养标准细则---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 培养, 标准细则, 耳鼻咽喉耳鼻咽喉科学是研究听觉、平衡、嗅觉诸感觉器官和呼吸、发音、言语及吞咽等运动器官疾病防治的一门科学。包括对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各器官的解剖、生理及其疾病基础与临床研究。本学科不仅耳、鼻、咽喉、气管及食管间的解剖、生理联系非常密切,而且与全身多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免疫系统等)的解剖、生理及病理等诸多方面密切相关。本学科下设耳科、鼻科及咽喉科学三个亚专业。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 3年,通过培养并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耳鼻咽喉科学亚专业的培养。一、培养目标通过耳鼻咽喉科住院医师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耳鼻咽喉科专科医师水平,即具有独立从事耳鼻咽喉科学医疗活动的能力,可以独立完成耳鼻咽喉常见手术操作,并有全面承担本专业医疗活动责任的能力。二、培养方法培训时间为3年。受训者在耳鼻咽喉各亚专科及相关学科轮转学习。主要轮转的相关学科有:心血管内科、普(或胸)外科、麻醉科学、神经内科、影像医学科等。受训者可选2~4个学科学习。根据具体情况,亦可选择、病理科、ICU、急诊科等学科。第1年,门诊学习6个月(耳、鼻、咽喉各2个月),相关学科轮转6个月(2个学科各3 个月)。第2~3年,相关学科轮转 6个月(2个学科)耳鼻咽喉科病房18个月(耳、鼻、咽喉各6个月)。培训过程中实行导师制,对培训全程负责。注重临床

实践技能和知识的培训,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三、培养 内容与要求(一)耳鼻咽喉科门诊(6个月) 1.轮转目的掌握: (1)耳鼻咽喉各器官的应用解剖、生理知识及常见病、多发病 的基本知识;(2)耳鼻咽喉科的常规检查法及常规检查器械 的应用;(3)认识耳鼻咽喉各部位的正常解剖形态及标志; (4)耳鼻咽喉各器官的症状学; (5)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及处理方法;(6)门 诊诊疗手册的正规书写方法;(7)耳鼻咽喉科局部、全身用 药及麻醉药的用法、用量及毒副作用。熟悉:(1)耳鼻咽喉 内窥镜检查法;(2)纯音测听法及结果分析;(3)颈部检查 法;(4)某些急诊(鼻出血、喉阻塞、气管、食管异物等) 的诊断及处理原则。了解:(1)耳、鼻、咽喉影像学检查法 (X线、CT、MRI);(2)电反应测听及前庭功能检查法;(3) 耳、鼻、咽喉一般外伤的处理方法。 2.基本标准(1)学习病 种及例数要求病例数种(≥) 急、慢性化脓性中耳炎各10 分泌性中耳炎 10 耳聋 15 鼓膜外伤 10 急、慢性鼻炎各10 变应性鼻炎、鼻息肉各10 急、 慢性鼻窦炎各10 鼻出血 10 急、慢性咽炎各10 急、慢性

1注射用辅酶A《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第六册生化药品第一分册

一.标准来源:《卫生部药品标准》二部第六册生化药品第一分册。 二.范围:注射用辅酶A的生产与质量控制。 三.责任:生产部、冻干粉针剂车间、质量部有关人员。 四.质量标准: 注射用辅酶A Zhusheyong Fumei A Coenzyme A for Iection 本品为辅酶A加适宜赋形剂的无菌冻干品。含辅酶A应为标示量的85.0%以上。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冻干块状或粉状物。 【检查】酸度取本品5支,每支加水2ml溶解后,合并,混匀,依法测定(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Ⅵ H),pH值应为4.0~7.0。 干燥失重取本品0.2g,以五氧化二磷为干燥剂,在60℃减压干燥4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7.0%(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Ⅷ L)。 热原取本品,加注射用水制成每lml中含5单位的溶液,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 XI D),剂量按家兔体重每lkg注射lml,应符合规定。 无菌取本品2支,分别加注射用水适量溶解后,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H),应符合规定。 其他除装量差异不检查外,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Ⅰ B)。 【效价测定】取本品3支,分别加水适量,制成每lml中含200单位的溶液。每支的效价均应符合规定,如有1支不符合规定,另取3支复试,均应符

合规定。 测定法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7.6)[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1g,加水500ml使溶解,用lmol/L盐酸溶液(约70ml)调节pH值至7.6,加水稀释至1000ml]3.0ml,置1cm比色池中,加入乙酰磷酸二锂盐溶液(取乙酰磷酸二锂盐91.2mg,加水溶解并稀释至6.0ml,必要时滤过)0.1ml,再精密加入供试品溶液0.lml,混匀,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Ⅳ A),在233nm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为Eo,用微量注射器加入磷酸转乙酰化酶溶液{取磷酸转乙酰化酶适量,用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8.0)[取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1g,加水500ml使溶解,用lmol/L盐酸溶液(约70m1)调节pH值至8.0,加水稀释至1000ml]制成每lml中含30~40单位的溶液,必要时离心,分取上清液。临用时配制]0.01ml,混匀,在3~5分钟内测定最高的吸收度为E l ,再加入磷酸转乙 酰化酶溶液0.01ml,混匀,测定吸收度为E 2 ,以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pH7.6)3.0ml、乙酰磷酸二锂盐溶液0.1ml及供试品溶液0.1ml,置1cm比色池中,混匀后,作为空白。 按下式计算:△E=2E 1-E -E 2 每支含辅酶A的单位数=△E×5.55×413×稀释体积 【作用与用途】辅酶类。用于白细胞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及功能性低热等。 【用法与用量】 静脉滴注一次50—200单位,一日50—400单位,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500ml溶解后滴注。 肌内注射一次50~200单位,一日50~400单位,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2ml溶解后注射。 【规格】 (1)50单位 (2)100单位 (3)200单位 【贮藏】密封,遮光,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3年。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16版(卫生部)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10号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 2016年9月25日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 (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Y0104内分泌科医师培养标准

内分泌代谢科细则 内分泌代谢病是二级学科内科的亚专科。主要包括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内分泌腺体功能异常所致的疾病以及与新陈代谢相关的疾病。内分泌代谢科受训医师必须获得内科专科医师资格(或接受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包括3年住院医师在内科轮转和2年内科危重急症抢救及内科学会诊培训。)方可接受本阶段培养。内分泌代谢科医师培养阶段为期3年。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的培训,使受训医师掌握本学科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科技能,具有独立从事诊治内分泌代谢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各项临床医疗服务的能力。 1. 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临床思维能力,能基本正确的独立处理内分泌代谢的常见和多发病;并为其他学科提供内分泌代谢专科咨询。 2. 系统掌握内分泌代谢相关的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新进展并在实践中应用。 3. 能指导低年医师进行内分泌代谢疾病诊疗操作。 4. 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用英文熟练阅读本专业文献。 二、培养方法 受训医师在内科住院医培训期间,应到内分泌病房轮转4?6个月。在此期间, 掌握糖尿病和甲状腺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掌握内分泌疾病的常规诊疗操作。 专科培训时间为3年,采用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方式,分病房,(含门诊)、专科会诊、实验室和科研训练四部分。时间分配如下: 病房:2年,在此期间参加门诊平均每周2-4个单元(半日/单元)。 专科会诊:2?4月/年,可安排在实验室或科研训练时间。 实验室:0.5年 科研训练:0.5年 在具有内分泌专科医师资格的高年医师指导下,对内分泌代谢疾病独力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理论知识 不断充实和扩展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知识是专科医师成长的重要条件。内分泌代谢 亚专科医师首先应为内科专科医师,在亚专科培训过程中要了解内科各学科重要进

专科医师培养及资格准入制度--心血管内科细则

专科医师培养及资格准入制度--心血管内科细则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心血管内科专科医师培养准入制度及细则 心血管内科是以研究各种心脏和血管疾病为内容的一门临床三级学科。近年来心血管病发病在我国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心血管病学的发展日新月异,对心血管疾病的认识及诊断治疗方法不断的深入和发展,这对心血管内科医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特制定本细则,以适应对心血管内科医师培训的要求。心血管内科受训医师必须获得内科专科医师资格(或接受内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方可接受本阶段培养。心血管内科医师培养阶段为期3年。 一、培养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严格的临床心血管内科专科培养,使受培训医师在完成培训计划以后,能够系统掌握心血管疾病相关的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科技能,充分了解国内外新进展,对心血管系统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较复杂的疾病能独立从事诊疗活动,达到诊治心血管内科各项疾病临床医疗服务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 二、培养方法 (一)培训时间:3年。 (二)科室轮转 1.心内科临床培训(24个月) 主要指参与心血管病患者的诊断、鉴别诊断与处理等一系列非实验室的临床医疗活动,包括门诊、急诊、CCU、心内科病房工作,以及心脏病术后的监测与管理。 2.心内科有关的辅助科室轮训(12个月) (1)无创心脏功能检查与评价(6个月):超声心动图2个月;心脏核素检查1个月;心电图检查2个月,包括静息心电图检查、动态心电图检查和运动负荷心电图检查;其他,X线影像学在心血管中的应用1个月。 (2)心导管室轮转(4个月)。 (3)心脏电生理检查、起搏器随访及ICD等(2个月)。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临床能力培训 要求参与实际临床医疗工作,在心内科门诊、CCU、心内科病房及急诊科室等轮转,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具体管理患者的诊治工作。其中可安排2个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 (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 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包括: (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 (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职业病诊断标准;

泌尿外科医师培养标准

泌尿外科细则 泌尿外科是诊治泌尿系统、男生殖系统和肾上腺外科疾病的外科专业。泌尿外科受训医师必须获得外科专科医师资格(或接受外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方可接受本阶段培养。泌尿外科医师培养阶段为期2年。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面、正规、严格的泌尿外科专科医师培养,使受训医师在完成培养后,能够对泌尿外科常见疾病进行诊断、治疗、预防、随访。对泌尿外科少见或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急症和危重病症的急救与抢救具备初步的认识和经验,具备比较熟悉的泌尿外科手术操作技能,能完成指导医学本科生以及下级医生的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临床科研能力和论文撰写能力,具备阅读英文文献和进行国际交流所需的专业外语水平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方法 培训总时间为2年,其中门诊2个月,泌尿外科特殊检查1个月,体外冲击破碎石1个月,病房住院医师8个月,住院总医师12个月。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1.门诊:培训时间2个月。掌握泌尿外科男生殖系统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熟悉肾上腺和男生殖系统疾病诊治的基本知识。了解泌尿影像和腔镜在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诊治的意义。至少要完成100例病人门诊诊疗。完成10例包皮环切手术或其他门诊手术。 2.泌尿外科特殊检查: (1)超声:培训时间2周,掌握超声检查基本原理和操作规程、泌尿外科常见疾病的B超检查指征。了解泌尿外科常见疾病的超声表现。基本了解超声介入的指证和操作规程。 (2)尿动力学:培训时间2周。掌握尿动力学检查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规程。了解尿动力学检查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基本了解泌尿外科常见膀胱尿道功能障碍的尿动力学表现和相应的治疗原则。 3.体外冲击波碎石:培训时间1个月。掌握体外冲击波碎石机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了解体外冲击波碎石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4.病房工作:培训时间为8个月。需完成住院病历60份,应掌握以下手术:包皮环切,输精管结扎,膀胱镜检查,逆行造影,经尿道膀胱镜D-J管置入术,耻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医疗卫生药品法律法规汇编》 详细目录: 第一篇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 护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中医住院医师培训试行办法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 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关于提高护士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全国中医医院工作条例(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农村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设置装备基本要求(试行)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 医院财务管理办法 医院会计制度深圳慈海医院 中医医院工作制度(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全国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标准(试行) 医院工作制度 医院工作制度的补充规定(试行) 中医医院工作人员职责(试行) 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司法部、卫生部关于出国护士执业证书办理公证的规定关于清理整顿医疗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等卫生学校与医院联合办学培养护士的暂行规定 医院职业服装管理暂行规定 中西医结合高级医师的培养使用和晋升的规定(试行)关于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港澳人员认定医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聘用社会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卫生部关于颁布“医疗机构名称代码编制规则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进行医院工作方针再教育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关于启用医疗卫生机构统一标志的通知 厦门华兴医院 卫生部、人事部关于印发《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版卫生部综合性三甲医院制度汇编

2011版卫生部综合性三甲医院制度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行政、后勤管理 (一)各委员会制度 1、医院质址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2、各委员会管理制度 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制度 4、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度 5、感染管理委员会制度 6、病案管理委员会制度 7、护理质金管理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8、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度 9、放射防护管理委员会制度 10、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制度 11、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12、消防安全委员会制度 (二)医院办公室 1、会务管理制度 2、会议室使用管理规定 3、院长办公会(党政领导联席会)会议制度 4、院办公会(多部门联席会)会议制度 5、院周会会议制度 6、院领导联系科室制度 7、院领导定期研究医疗质量工作制度 8、职能科室协调机制管理办法 9、医院制度制定和修订的规定 10、“三重一大”制度

11、院科二级负责制度 12、科主任负责制度 13、院长接待日制度 14、院长行政查房制度 15、院领导医疗业务查房制度 16、请示报告制度 17、劳动作息制度 18、医院应急管理制度 19、总值班制度 20、总值班工作细则 21、休息日节假日及夜间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22、社会监督制度 23、工休座谈会制度 24、新闻发言人制度 25、信息报告与发布管理制度 26、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信息初次报告参考格式 27、信息报告制度 28、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29、车辆管理制度 30、保密工作规定 31、接待工作管理规定 32、接待工作管理规范 33、公文管理规定 34、大事记记载规定 35、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36、医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37、文书处理及催办制度 38、文件交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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