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第五章其他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及方案设计的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本办法所称的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

(一)按建设项目分类标准规定的特、一级的建筑项目(一般和特殊公共建筑) ;

(二)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重要地区或重要风景区的主体建筑项目;

(三)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其以上的住宅小区项目;

(四)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范围的建筑工程项目。

第五条(管理部门):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设计方针):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应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并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节能等原则。

第七条(招投标原则):设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招标可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应实行设计招标而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各级规划、建设行政审批部门不予审批。

第八条(设计质量要求):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国

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设计招标的类型):设计招标类型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和概念方案设计招标。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或概念方案设计招标并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招标类型。

第十条(建筑方案设计招标的条件):实行建筑方案设计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投资的项目具有经过审批机关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企业(含外资、合资)投资的项目具有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三)有符合要求的地形图。有条件提供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讯、市政道路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四)有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的设计任务书。

第十一条(概念方案设计招标的条件)实行概念方案设计招标的

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过审批机关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招标人已取得土地使用证;

(二)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三)项目处于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更多构思方案比选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条件提出申请,经批准的以及其他不宜进行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

(四)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建筑工程为选择优质的方案和优良的设计单位,招标人可以对投标人采取资格预审和进行概念方案设计,经初步评审后比选出三家以上合格候选人再进行方案设计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接受投标人报名之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三条(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招标人填写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应当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招标方式、招标类型、招标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范围、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投标书要求、招标文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等。

第十四条(招标公告备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填写的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应当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五条(资格预审):建筑造型艺术要求高、技术难度复杂的建筑工程,可实行资格预审。

采用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明示,并发出资格预审文件,经专业人员评审后,确定投标人。

招标人不得通过资格预审排斥潜在投标人。

第十六条(设计招标文件):设计招标文件是进行设计招投标活动及承发包双方签订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的主要依据。

设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如下实质性条款以及拟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投标须知;

(二)投标文件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

(三)设计任务书编制的依据和要求:

(四)详细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五)设计费计算方式或总价;

(六)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和方式;

(七)投标人资质审查的要求;

(八)投标有效期;

(九)投标保证金含息退还的条件和期限:

招标人应当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收费标准或提供投标人设计收费的统一计算基价。

第三章投标

第十七条(投标主体资格):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主体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应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范围和等级参加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投标活动。

(二)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是其所在国的全国性建筑设计行业协会或组织推荐的会员,行业协会或组织的推荐名单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从事过3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

(三)各种形式的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

第十八条(国际招标对投标人要求):经批准,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境内投标人不得低于投标人总数的1/3。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的深度及内容):设计投标方案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标文件主要包括技术标和商务

标:

(一)建筑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的技术标:

1.工程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方案设计图;

4.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

5.设计效果图或建筑模型;

6.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电子光盘或多媒体光盘。

(二)概念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的技术标:

1.总体构思、建筑、结构及节能等简要设计说明;

2.主要概念方案设计图;

3.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估算);

4.主要设计效果图或工作模型;

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电子光盘或多媒体光盘。

(三)建筑方案设计(概念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1.投标公函及其附件;

2.投标人的资格和资信证明;

3.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4.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种负责人、主要设计人的人员组成名单及资历和设计业绩;

5.设计周期及其保证设计进度、配合施工等服务措施;

第二十条(备选方案):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文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评审和比选办法,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评标委员会可以对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采纳。

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特、大型建筑工程概念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不少于三十日、建筑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不少于四十五日。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第二十二条(开标):开标在支付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时遵循下列主要程序和规定:

(一)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会议;

(二)投标人身份核验:招标工作小组核验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同时递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如上述交验的证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参加开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在招标工作小组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核验投标文

件的密封和印鉴加盖情况;

(四)招标工作小组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先后顺序当众开启,并对投标文件中投标公函印鉴加盖情况、暗标技术标有无标记、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及格式要求提交等进行检查,并当众宣读各投标人设计服务内容及设计周期;

(五)开标过程,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作好开标记录、签字,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无效标):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废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检查及评审后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公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及未有相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签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印章的;

(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三)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含有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

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评标委员会符合性评审未通过的;

(六)暗标投标书中作了不应有的标记的;

(七)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八)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九)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十)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有上述情形的投标书,评委在对其进行符合性检查或评审时,应当作出正确判断,不得采取回避方式不发表个人意见,因此影响评标结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一)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特点和需要,选取与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有关的规划、建筑、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人数2/3以上,技术专家应从从事与设计招标项目相关的设计研究领域内产生。

(二)招标人应邀请规划部门技术专家参加评审;

(三)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以上单数组成;

(四)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建筑工程,以及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的建筑工程,采取随机

抽取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招标人可以从设计类资深专家库中直接确定,必要时可以邀请外地或境外资深专家参加评标。

第二十六条(评标标准和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事实求实的评标原则。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二)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三)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四)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五)对方案的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六)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及其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第二十七条(组织评审):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一)招标人应确保评标专家有足够时间审阅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安排应与工程的复杂程度、设计深度、投标文件的数量相适应。

(二)评审应有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主持,负责人应从评标委员会中确定一名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专家担任,并从技术评委中推荐产生一名评标会议纪要人。

(三)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标准和办法进行,不得引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标准和办法进行评审。

(四)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在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有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即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五)投标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评委应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六)若投标文件事先送达评委的,每位评委应认真审阅投标书,并在参加评审会前,均应认真填写好《专家评审意见表》。

第二十八条(评标方法):评标方法主要包括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等。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标一般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

(一)记名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以记名方式投票,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经投票汇总排序后,得票数最多的前1至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二)排序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要求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方案,并按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的方式投票,经投

票分数汇总排序后,得分最多的前1至3名投标人作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第二十九条(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的内容和程序):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以技术文件为主。

招标人采用百分制综合评估法作为评标方法的,技术部分权重一般不低于85%;商务部分权重一般不大于15%,且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操作:

(一)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评标时的所有评价因素,需量化的评价因素及其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和细化;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标进行评审(如采用暗标方式评审,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应当进行保密、编号处理)。技术标经评审、分数统计后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采取明标方式评审。

(三)技术标(暗标)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单应在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打分完毕、总分汇总后进行开启;

(四)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值汇总、标明排序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确定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推荐给招标人;

第三十条(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按如下规定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一)采取公开和邀请招标方式的,推荐1至3名;

(二)招标人也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一条(技术论证要求):建筑工程项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评标同时对其中有关安全、技术、经济、结构、美观、环保、节能等进行专项技术论证:

(一)重要地区主要景观道路沿线的建筑工程,其他地区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建筑工程;

(二)设计方案中出现的安全、技术、经济、结构、材料、环保、节能等有重大的不确定因素的;

(三)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技术论证的。

中标的建筑设计方案(包括慨念设计方案)如有必要,也可进行专项技术论证,作为设计方案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定标):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政府或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建筑工程,招标人一般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原因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可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理由。招标人依法及按本办法规定重新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取消重新投标资格。

第三十三条(重新招标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五)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书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理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取消重新投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各投标文件未最大程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重新招标时间又不允许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评委可以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自然多数票产生3名或3名以上投标人进行方案优化设计。评标委员会重新对优化设计方案评审后,确定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四条(情况书面报告):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办事流程表;

(二)中标通知书;

(三)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四)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五)投标人报名表;

(六)投标公函及附件;

(七)经备案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评标会议纪要、评委选票、专家评审意见表;

(十)废标情况说明;

(十一)未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后选人为中标人的原因;

(十二)招标代理合同(如有);

(十三)参加答疑、开标、评标会的人员签到表;

(十四)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十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以上(四)至(十四)项内容,应装订成册,制作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封面;第(三)项内容经备案的,不再提供。

第三十五条(评审结果的公示):对于特、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建筑工程,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投标,接受社会监督。

负责项目管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评标结束后30日内在招标信息网上公开排名顺序,并对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收集与设计招标有关各方的公正度评价。

第五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签订设计合同):如中标人具备相应设计资质,且接受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收费标准,即可认定为工程设计的承担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应当控制在经审批的可行性报告规定范围内。

国家制定的设计收费标准±20%规定范围是签订建筑工程设计承发包合同的依据,招标人不得擅自更改。招标人不得以压低设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等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也不得与中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十七条(投标文件补偿):招标人对已提交合格投标文件而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给予投标补偿,补偿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投标书编制补偿费或方案优化设计补偿费,境内外投标人享受同等补偿标准。

第三十八条(设计收费规定):境外设计单位在境内参加建筑工程设计招标的设计收费,应按照国民同等待遇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的设计收费标准。

第三十九条(知识产权保护):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严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日内,将未中标的投标文件全部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联合体的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十条(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方案设计的安全性、可行性、经济性、合理性、真实性及合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第四十一条(市场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设计企业及注册资格人员的诚信管理。在设计招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质量、设计投标质量、信誉、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建立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的诚信档案与诚信体系。

第四十二条(法律责任):各级政府部门不得干预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和否定依法按规定程序评出的中标方案。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国家和地方建设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落实情况,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办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参照执行):其他建筑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招投标活动,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解释机构):本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实施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大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编制深度规定》

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招标实施方案 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三年三月

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招标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概况及招标组织形式: 1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建设项目 2 项目地点:XXX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展厅以南、州中医院以西。 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包括大堂、通史展厅、民族和民俗展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厅、自然与地质展厅、建设成就展厅、临时展厅等主体工程,以及消防、安防、存放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 4 项目资金筹措:总投资XXXX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XXX 万元、XXX财政自筹XXX万元。 5 招标组织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XXX文物局,委托XXXXXXXX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甲级代理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的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负责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文件的编制和具体招标工作的组织,由XXX 发改委、XXX监察局、XXX财政局进行行政监督。 6 招标方式:整个招标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工程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7 本工程项目招标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部分、装修布展工程部分及监理服务部分。

二、招标代理思路及工作流程 1 项目报建 根据招标人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并安排招标日期。 2 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根据招标项目特征(如:招标范围、建设规模、结构等基本信息)编制《招标公告》,并且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信息网、XXX经济信息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以上证件须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答疑及最高限价的编制 《招标文件》必须载明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投标有效期、提出书面疑问及发放补充答疑时间等内容。自发出招标文件至开标,不得少于20天。招标文件定稿后送至XXXXX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查备案,然后发往各投标人。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投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确保投标工作按正常程序有序的进行,预防投标工作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制度》及内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的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公开招标、议标以及邀标等)。 一、部门职责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由市场部牵头组织,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及综合部进行配合,各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市场部 1.1 负责工程项目调查和预测,编制投标计划,组织召开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1.2 负责对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等工作。 1.3 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报送公司总经理。 1.4 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商务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重大或重要项目可由市场部、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商议投标策略)供公司领导决策。 1.5 负责办理投标报名等手续。 1.6 负责中标项目的后续合同谈判,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2、财务部 2.1 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与财务相关的资料。

2.2 协助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上盖章。 2.3 协助提供公司以往业绩及相关项目证明材料。 3、技术部 3.1负责投标文件内技术标的编写。 3.2负责提供项目预算书。 4、综合部 协助提供投标所需相关人员各项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采购部 负责设备、材料价格比选和市场询价。 二、投标流程 项目前期运作报名资格预审 投标总结 审核 定稿装订 报价 成本核算投标文件初稿 施工组织设计 安排文件编制 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 相关资料准备 密封标书 评审

某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XX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建设招标方案最新版本

工程招标方案 1.1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颁布的第12号、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办法》; 3、《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 4、《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5、市、县其他招标文件。 1.2招标组织管理 1.2.1招标管理机构 由项目法人或项目法人授权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招标工作。 1.2.2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 (一)招标领导小组 1、组成:由业主指派人员成立 2、职能:(1)对整个招标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协调; (2)解决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监督机构 1、组成:招投标办公室 2、职能:(1)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2)监督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与统计。 (三)公证部门 职能:(1)审查投标人资质; (2)对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公证; (3)复核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 (四)评标委员会

1、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市专家评委库中抽取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5人或5人以上单数组成。 2、职能:(1)审阅投标文件,审核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分析、评审投标方案; (3)负责组织询标、答疑; (4)根据既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独立打分,推荐中标候选人; (5)出具评标报告。 (五)招标代理机构 职能:(1)接受委托,负责整个招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2)负责评标工作时的数据统计和服务; (3)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监督部门及业主单位报送有关评标资料; (4)负责向业主及监督部门备案。 1.3招标组织形式 1.3.1招标组织形式 本项目主要采用自行招标的形式,由项目业主具有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经验,业主须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标书编制等工作。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1.3.2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本项目将采用公开委托招标的方式确定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1.3.3招标组织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自行、公开招标方式,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施工、主要设备及材料采购等采用委托、公开招标。 招标通过自行招标的组织形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见下表)。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第五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案例 【案例一】 背景: 某国有资金参股的智能化写字楼建设项目,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2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 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 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1.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2.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签订合同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的行为、中标人的确定、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本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答题时,要根据本案例背景给定的条件回答,不仅要指出错误之处,而且要说明原因。为使条理清晰,应按答题要求“逐一说明”,而不要笼统作答。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人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另外,要特别注意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按《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这就是承诺生效的“到达主义”。然而,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美版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四)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 第十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原则上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

某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B¥: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B¥: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B¥: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采用分项报价方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分的,应当在投标函中增加分项报价的填报。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招投标方案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更多资料请访问.(.....) 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的一般流程续 以公开招标为例,一般应遵循以下流程,如图所示。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1. 招标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 确定招标方式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经批准也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二)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56号令)的规定,若在公开招标过程中采用资格预审程序,可用资格预审公告代替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在单独发布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发布的要求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2)对招标人的要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3)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可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

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全套)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招施工[2010] 222 号 招标项目名称:革成安置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单位:省东阳经济开发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联系:86667666 联系人:联系:86667522 招标代理单位:合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86648896 联系人:联系:86648897

编制时间:二○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 备案单位: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2010年3月6 日 总目录 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 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6) 二、投标须知 (9)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

标…………………………………………………………………… 19 (六)资格审查 (21) (七)评标…………………………………………………………………… 20 (八)决标及合同授予 (23) (九)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 (25) (十)其他…………………………………………………………………… 26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26) 四、合同条款 (32) (一)协议书 (33) (二)通用条款(参照示文本) (35) (三)专用条款 (35) 五、工程技术规 (44)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45)

七、图纸…………………………………………………………………… 46 八、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7) 九、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目录 (52) 十、投标文件商务标附件格式目录 (53) 江北安置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苏招施工[2010]222号 建设项目:江北安置小区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福路以南,望江北路以东。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工期要求:285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

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招投标阶段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起始阶段,具有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该阶段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很多施工企业都认为招投标过程不重要,能承接到项目才是关键,这样势必给项目带来风险。因此,了解招投标程序,分析工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是十分必要的。 一、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一)投标准备阶段存在的问题 承包方轻视投标前期资信调查及项目风险分析。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二)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 3.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方面,低价投标可以挤垮对手;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又可以弥补低价中标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 然而,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第一,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

数字化工程项目投标方案模板1

方案模板

目录 第一章项目背景 (1) 1.1项目的形成 (1) 1.2理念与定位 (1) 1.3项目的意义 (1) 第二章建设目标、指导原则与任务 (3) 2.1总体目标 (3) 2.2项目范围 (3) 2.3指导原则 (3) 2.4标准规范 (3) 2.5主要建设任务 (3) 2.5.1 总体框架 (3) 2.5.2 建设任务 (3) 2.6设计特点 (3) 第三章基本业务活动分析 (1) 3.1组织结构 (1) 3.2主要涉众分析 (1) 3.3主要业务活动示意图 (1) 3.4主要业务活动分析 (1) 3.5主要业务流程 (1) 第四章硬件设备部分 (2) 4.1概述 (2) 4.2服务器系统 (2) 4.2.1 系统选型原则 (2) 4.2.2 服务器平台的选择 (2) 4.3网络系统 (2) 第五章软件系统部分 (3) 5.1概述 (3) 5.2采用的技术 (3) 5.2.1 客户/服务器体系结构 (3) 5.2.2 开发工具 (3) 5.3子系统一 (3) 5.3.1 需求分析 (3) 5.3.2 系统综述 (3) 5.3.3 模块一 (3) 5.3.4 关键技术 (3) 5.4应用软件运行环境 (4)

第一章项目背景1.1 项目的形成 1.2 理念与定位 1.3 项目的意义

第二章建设目标、指导原则与任务2.1 总体目标 2.2 项目范围 2.3 指导原则 2.4 标准规范 2.5 主要建设任务 2.5.1 总体框架 2.5.2 建设任务 2.6 设计特点

第三章基本业务活动分析3.1 组织结构 3.2 主要涉众分析 3.3 主要业务活动示意图 3.4 主要业务活动分析 3.5 主要业务流程

BT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精)

BT 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采用建设、移交方式进行投资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BT 项目招投标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对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 BT 项目,主要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事业项目。 本办法所称 BT 方式是指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一种投资建设方式, 即政府通过合同约定, 将拟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授予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 由该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施工(总承包 ,工程完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第三条 BT 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组建项目法人,行使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遵守工程建设程序,负责办理土地、规划、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建设单位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能力的,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第四条 BT 项目招投标活动,应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机构的监管。 第五条 BT 项目的规模标准达到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第六条 BT 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已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二已经政府批准采用 BT 方式进行投资建设; (三项目回购费用的标准、方式及期限已经政府批准;

(四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符合工程规模标准的施工资质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 BT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成立招标工作小组; (二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 (三编制招标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 (五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六投标人报送书面答疑及招标人发放书面答疑材料; (七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 第九条 BT 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同时发布, 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除应包括招标人的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规模、实施时间、资格预审方式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式外, 还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回购的开始时间、步骤、期限; (二项目的建成期限;

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文件

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标段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 (签 字) 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九、资格审查资料十、其他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RMf¥: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 本 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在我方的上述投标报价中,包括: 安全文明施工费RM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部分)RM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RM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 始本工程的施工, ________ 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 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道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Y: 元)。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

招标办: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招标办: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 定》的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 2005-6-30 一、关于资格预审 “若干规定”第一、二、三条,适用于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按下列要求办理: 1、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并在招标公告中 载明资格预审的主要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须知等内容,其中申请人须知中必 须明确资格预审申请的合格条件、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书密封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时限和地点以及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等。 资格预审文件重点反映对投标申请人承包资质和履约能力的要求。招标人可以针对投标 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注册资本金、财务状况、技术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环保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技术装备、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拟派项目经理(总监)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等方面提出资格预审的条件和标准。 招标人不得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按照建设部关 于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能够承揽招标工程的企业,招标人不得限制其报名参加资格预审;以评分的方式进行资格预审的,在评分办法中对企业资质等级不得额外计分。评审办法另见市招标办制定的关于资格预审评审办法编制的指导意见。 2、招标人应当将资格预审文件向招标办备案,并在备案时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备案表》 (表3-1),招标办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工作(受理和备案流程见附件资 格预审文件受理和备案流程)。 3、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或发放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出售 (发放)之日起至停止出售(发放)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投标申请人在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领取人应当向招标人出具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 份证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收表上签字。 4、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准备和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未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递交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签收表上签字,招 标人应给投标申请人签发收条。 投标申请人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按时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应当拒绝签

招标书范本(工程项目类)[1]

目录(招标书本(工程项目类))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协议条款………………………………………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 第六章投标书………………………………………………… 第七章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资质及相关资料……………………………………… 第九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章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十一章评标办法……………………………………………… 第一章:招标需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略)

本工程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投标单位依据施工图容进行施工投标。 1.2工程综合说明: 1.2.1工程名称:**工程 1.2.2建设地点:** 1.2.3结构类型及层数:(略) 1.2.4建筑面积:(略)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 1.2.7质量要求:确保优良 1.2.8要求工期:要求工期为****天。 1.2.9招标围:****。 2、资金来源:(略)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4项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1.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办理了工商注册,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持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级以上施工企业,投标的施工单位委派的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级及以上,项目经理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投标单位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2.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的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