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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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一)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二)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三)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四)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五)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企管部和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二)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高管人员年度目标责任书;(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 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激励机制结构图(此三项属薪酬范围)第七条 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企业公司高层人
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高层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和管理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绩效,确保公司的持续发展。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企业公司高层
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制度的办法:
1. 薪酬结构: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包括固定薪资和绩效奖金等部分。

固定薪资基础
部分应和岗位等级和职责相匹配,而绩效奖金应根据个人和公司的绩效来确定。

2. 绩效考核:制定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绩效
考核应公正、客观、量化,并与公司的业绩和战略目标相对应。

3. 绩效奖金:通过绩效奖金来激励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

绩效奖金的分配应当根据个
人和团队的绩效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激励和奖励高绩效员工。

4. 股权激励:为了进一步激励和留住优秀的高层管理人员,可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

通过赋予高层管理人员公司股权,让他们能够分享公司的成长和成功。

5. 行业参考:参考同行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确保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竞
争力并能吸引和留住人才。

6. 透明公正:制定透明、公正的薪酬管理机制,让高层管理人员清楚了解薪酬制度和
流程,并保证其合理性和公平性。

7. 关注福利待遇:除了薪酬以外,还要关注高层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如住房、医疗、养老等,提供适当的福利待遇来增加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8. 监督与调整: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

这些办法仅供参考,具体的薪酬激励管理制度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高管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高管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提高公司高管的工作动力和激励其创造性思维,同时确保高管薪酬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订立本《高管薪酬与激励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包含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等高级职位。

三、薪酬结构3.1 薪酬构成高管薪酬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固定薪酬:依据高管的职位和层级确定固定薪酬水平,作为基本酬劳,反映其岗位责任和职位权威;2.绩效奖金:依据高管的绩效评估结果,享有绩效奖金,以激励其为公司的长期利益和股东价值创造贡献;3.长期激励计划:为高管供应肯定数量的股权或期权,作为长期激励和对其在公司长期业绩发展中的贡献的回报。

3.2 薪酬决策高管薪酬的决策应遵从以下几个原则:1.公平合理:高管薪酬应依照其工作职责、本领、市场价值和公司的绩效表现来确定,确保公平合理;2.激励导向:高管薪酬应通过激励手段激发高管的工作动力和创造性思维;3.绩效考核:高管薪酬应与其个人绩效和公司绩效相关联,确保绩效与薪酬挂钩;4.风险掌控:高管薪酬决策应考虑公司的风险经受本领和可连续发展,避开过度激励和风险激励。

四、绩效考核4.1 绩效评估体系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以量化高管的工作业绩,评估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财务业绩:利润增长、现金流等;•公司市场合位:市场份额、品牌价值等;•公司战略目标:战略规划、资源配置等;•领导本领:团队建设、决策本领等;•风险掌控:公司风险防控等。

绩效评估应由人力资源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进行,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2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应按年度进行,评估周期为每年的12个月。

每年初,订立绩效考核计划和评估指标;每年底,进行绩效评估和结果汇总。

4.3 绩效奖金调配依据高管的绩效评估结果,依照预先确定的奖金调配比例,将相应的绩效奖金调配给高管。

五、长期激励计划5.1 股权或期权为鼓舞高管在公司战略目标的长期实现上做出贡献,可向其供应适当数量的股权或期权。

公司高管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薪酬激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薪酬管理,激发高管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绩效导向原则;3. 与公司发展战略相一致原则;4. 合规性原则。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

第五条基本薪酬:1. 基本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确定;2. 基本薪酬保持公司高管在市场上具有竞争力。

第六条绩效薪酬:1. 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挂钩,根据完成情况确定;2. 绩效薪酬包括绩效奖金和年终奖。

第七条长期激励:1. 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和期权激励;2. 长期激励旨在将高管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紧密结合。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高管绩效考核制度。

第九条绩效考核指标包括:1.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2. 个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3. 团队协作与创新能力;4. 企业文化建设与合规经营。

第十条绩效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解聘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薪酬调整与激励第十二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高管薪酬进行调整:1. 绩效优秀者,给予薪酬晋升、奖金奖励等激励;2. 绩效合格者,保持薪酬稳定;3. 绩效不合格者,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降薪、解聘等处理。

第十三条长期激励的实施:1.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管实施股权激励和期权激励;2. 长期激励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激励额度等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山东城投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城投薪酬管理制度

山东城投薪酬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是由山东省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一项薪酬管理制度。

二、薪酬体系
本公司的薪酬制度包括固定薪酬、绩效收入、津贴及其他收入,具体如下:
1.基本工资按照岗位的等级及工作成绩确定,按时发放;
2.奖金由本公司定期评估其员工工作绩效决定,鼓励员工达到本公司预期的工作指标;
3.津贴按照本公司有关规定计发;
4.其他收入包括一次性业绩奖、节日福利等;
三、薪酬管理
1.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岗位定级及薪酬按级计发;
2.根据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及经济状况,本公司可定期进行薪酬制度的调整,此调整不得低于有关规定的最低标准;
3.本公司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评估及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相应比例进行薪酬调整及奖金发放;
4.本公司定期会安排各类培训及职业发展活动,以持续提升员工的素质及职业技能;
5.本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员工的违纪情况,下调及扣减相应的薪酬;
6.本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发展情况及经济状况,提前召回缴回员工薪酬。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员工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市场导向。

根据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企业效益,保持一定的薪酬市场竞争力,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二)绩效优先。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岗位决定基本薪资,业绩决定绩效薪资,效益决定企业福利的原则。

企业内部突出绩效优先,注重员工的业绩、贡献和表现。

(三)分级管理。

薪酬管理实行上级审批制,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定原则、管高管、核总量的管理原则。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薪酬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薪酬概念和发放第四条薪酬概念薪酬是员工全年获得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年薪、奖金和- 1 -福利。

年薪是按照规定程序和员工岗位确定的货币收入,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

奖金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工作实绩核定的货币奖励,分为年度奖励和特别奖励。

福利是法定权益的落实,包括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政策及公司个性化福利制度。

第五条发放办法(一)年薪: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岗位特点确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发放标准。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对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员工,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

(二)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三)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产假、带薪休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各子公司可在规定的福利费额度内根据自身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福利制度。

吉安市城投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吉安市城投薪酬绩效管理制度
员工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含加班费)
员工薪酬的管理
1.薪酬体系结构的设计、调整,由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在广泛调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进行设计,在适当的时候作修改。

2.薪酬发放表表式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制定下发,各系统(或下属单位)行政内勤编制,薪酬发放表报送、审核的时间和流程见本文6.5条。

3.薪酬收入按国家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由收入本人负担。

4.薪酬扣减项目包括:缺勤、服装押金、国有资产经营风险管理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等。

5.薪酬发放金额如有错漏,将在次月薪酬发放时补发。

6.薪酬扣发原因和额度,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被扣款本人、所在部门和系统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监签字确认的意见解释。

员工绩效的管理
①新进员工(非转正员工)绩效考核分数只作为转正记录凭证,不参与奖金考核
②转正非管理人员绩效奖金=100元(公司支付)×个人绩效奖金系数
③主管、经理级别以上员工=400元(从其补贴基金提取300元,公司支付100元)×个人绩效奖金系数。

公司高管核心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和绩效KPI指标大全

公司高管核心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激励管理办法和绩效KPI指标大全一、绩效考核办法1.绩效考核的原则绩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

考核内容应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和业绩目标,以实际工作表现为依据。

2.考核周期绩效考核的周期一般为一年,按年度制定绩效目标。

同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中期或季度性的考核。

3.考核内容(1)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岗位职责和业绩目标,评估员工在一定时间内目标完成的情况。

(2)工作能力:评估员工的工作能力,包括专业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等。

(3)团队管理:评估员工在团队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团队协调、培养团队成员等方面。

(4)工作态度:评估员工的工作态度和认真程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纪律等。

4.考核方法(1)定性评估:通过直接上级的观察、员工自评和同事评估等方式,对员工的表现进行定性评估。

(2)定量评估:将目标结果转化为数字指标,通过考核评分的方式进行定量评估。

5.考核结果及反馈考核结果应及时通知被考核人员,包括绩效得分和评价意见。

同时,应提供机会与被考核人员进行一对一的面谈,对绩效结果进行解释和反馈。

二、薪酬激励管理办法1.薪酬体系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将绩效与薪酬挂钩,根据绩效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激励。

2.薪酬构成薪酬应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以及其他激励性福利。

其中,绩效奖金和年度奖金的发放比例应与个人绩效成正比。

3.绩效奖金发放规则(1)绩效奖金应根据个人绩效得分进行发放。

绩效得分越高,绩效奖金比例越高。

(2)绩效奖金发放可根据考核周期进行分期发放,同时应当设立核心绩效奖金,对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更高的奖金比例。

4.年度奖金规则(1)年度奖金作为对全年绩效的一种奖励,应根据全年综合绩效结果进行发放。

(2)年度奖金发放比例应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确定,表现突出的员工应获得更高的奖金比例。

5.其他激励性福利公司可以向优秀高管提供其他激励性福利,如股票期权、购买优惠等,以进一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高管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运行机制,规范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本着以下基本原则制定:(一)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和职责挂钩,强化绩效年薪作用的原则;(二)优化薪酬结构、强化监督与考核的原则;(三)工资总额纳入公司预算计划管理;(四)年薪增长幅度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和经济效益提高相匹配,增长幅度不超过当年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和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增幅。

(五)薪酬激励与人才战略相结合。

第四条机构职责: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管人员薪酬基数和绩效考核方案。

第二章薪酬管理第五条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薪、绩效年薪、特殊奖励三部分。

其中,基薪是对经营者的基本报酬;绩效年薪是按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而给予公司高管人员的奖励报酬;特殊奖励是公司高管人员完成年初董事会安排的特殊任务而单列给予的嘉奖,以及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在公司市场开拓、内部挖潜,促进公司重点任务完成以及可持续发展,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率方面的业绩,董事会对高管人员年薪给予一定数额的额外激励。

第六条公司高管人员基薪和绩效年薪的基数,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经营者的平均状况,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重点任务情况提出总经理基数额度建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总经理基薪基数按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1-2%确定,绩效年薪基数按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增加额的3-5%确定)。

公司总经理基薪、绩效年薪基数标准确定后,其它高管人员根据所任职务、所负责任等因素,基薪按总经理基数的60%-90%确定,绩效年薪按总经理基数的75%-90%确定。

城投控股:薪酬管理制度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员工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现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全体员工及所属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市场导向。

根据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和企业效益,保持一定的薪酬市场竞争力,确定员工薪酬标准。

(二)绩效优先。

员工薪酬分配遵循岗位决定基本薪资,业绩决定绩效薪资,效益决定企业福利的原则。

企业内部突出绩效优先,注重员工的业绩、贡献和表现。

(三)分级管理。

薪酬管理实行上级审批制,公司对各子公司实行定原则、管高管、核总量的管理原则。

各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薪酬管理办法,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薪酬概念和发放第四条薪酬概念薪酬是员工全年获得的税前总收入,包括年薪、奖金和福利。

年薪是按照规定程序和员工岗位确定的货币收入,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

奖金是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员工工作实绩核定的货币奖励,分为年度奖励和特别奖励。

福利是法定权益的落实,包括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政策及公司个性化福利制度。

第五条发放办法(一)年薪: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作岗位特点确定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发放标准。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对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员工,扣除部分或全部绩效年薪。

(二)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核结果核定发放。

(三)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产假、带薪休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政策,各子公司可在规定的福利费额度内根据自身特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设计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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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 制,有效地调动高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进一步提升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促进公司做强、做大、 做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管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 公司董事、监事; (二)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以企业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 绩为出发点,根据公司年度预算、生产、经营计划和高管人员分管工 作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高管人 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公司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 收入水平与公司业绩及分管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考虑公司长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原则; (四) 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结果与过程相统一的原则; (五) 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考 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实施。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薪酬计划或方 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 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 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 负责对公司高管人员薪酬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查、确认 高管人员 年度目标责任书; (三)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 审查公司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五)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适时制订公司高管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 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 第七条 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三部 分组成。计算公式是:年度薪酬=基本薪酬+保险和福利+绩效薪酬。 (一)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管所任职位 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提出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执行。 (二)保险和福利: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养老保 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三)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效益、安全、发展三大业绩实现情况 及高管人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考核获 得的奖励薪酬。 第八条 绩效考核目标 (一) 安全目标 以年度重大事项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包括生产安全、经济安全、 政治安全和企业形象安全四项指标。 1、 生产安全。重点考核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生 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2、 经济安全。重点考核因决策失误、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3、 政治安全。重点考核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案件、员工群体性犯罪案件。 4、 企业形象安全。重点考核对企业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事 件。 (二) 效益目标 包括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产运用能力指标。 1、 盈利能力:包括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资产保值增值率等指标。 2、 偿债能力: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 3、资产运用能力:包括应收款项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指标。 (三)发展目标 主要考核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第九条 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及权重 各类绩效考核目标的分值设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项,基本分采用 百分制计分,加(减)分根据指标特点设置。考核总分按照各类绩效目 标得分乘以所占权重计算。 即效益、安全、发展目标均设基本分100 分。其中,效益目标权重为 60 %,安全目标权重为20 %,发展目 标权重为20%。 第四章 考核与实施程序 第十条 在董事会确定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之后,高管人员应根据 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 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其 中总经理、董事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他高管人员与总经理签 订目标责任书。 第^一条 高管人员的目标责任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及各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提出, 并由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根据各高管人员的岗位职责,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审核确 认。目标责任书应对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 分值予以确认。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薪酬 考核的依据。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调整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管人员考评程序如下: (一) 公司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书面述职和自 我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考核标准(主要为各高管人员签署 的年度目 标责任书)和程序,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 提出高管人员的绩效薪酬数额和奖惩方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批 准。如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未予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根据董事 会审议意见对薪酬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经营年度结束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二个月 内,薪酬与考核委员应完成高管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 并将考核结果 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 第十五条 高管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 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不予发放绩效薪酬,并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 严重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或党纪厂纪处分。 第十六条高管人员在收到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 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向董事会提出申诉,由董事会裁决。 第十七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及高管人员的薪 酬实施具体内容公示后,由公司统一实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仅作为建立高管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机制 的总则,具体考核细则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基建 目标制定,由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确认。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适应重组后的资产经营特点和新的公司发展战略,更好地体现高级 管理人员的管理贡献价值和绩效导向,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本办法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只限于上海城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的总裁、副总裁、总监、董秘。

第二章薪酬激励第三条(基本原则)基于城投控股重组后的经营业务变化, 以及拓展 竞争性新业务的战略要求,要对高管的薪酬激励实施新的策略。制定新策略的基本原则是: 市场化薪酬标准参照原则、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国企历史背景兼顾原则、当期与延期支付相 结合原则。

第四条 (薪酬结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实行年薪制加奖励制。薪酬由四个部 分组成: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年度奖励+特别奖励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 薪。基本年薪即为底薪,占年薪的 60%。绩效年薪与绩效考核挂钩,占年薪的 40%。年 度奖励即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者的奖励。特别奖励即对完成阶段性重大发展任务的奖励。

第五条(年薪标准)综合考虑公司战略追求、市场性薪酬行情、高管现有薪酬水平及 企业历史沿革等多项因素, 确立本公司高管三年年薪计划。 其新的年薪标准如下表: 上海城 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层管理岗位年薪标准 2单位:万元高层管 2008年2009年2010 年理岗位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合计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总裁 503020603624704228 副总裁(1 ) 452718552718653926 副总裁(2) 402416503020603624 总监 28-3516.8-2111.2-1432-4019.2-2412.8-1635-4521-2714-18 董秘 251510301812352114 注:副总裁(1)特指担任下属子公司总经理的副总裁。

副总裁(2 )特指未担任下属子公司总经理的副总裁。 薪酬标准均为税前,并包括了法定需要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和所得税。 总监岗位根据承担的责任与专业能力要求,可分两到三类。 (一) 基本年薪:实施三年逐年上调计划。 (二) 绩效年薪:实施三年逐年上调计划。如经营业绩下滑,净资产收益率明显下降, 可实施减薪计划。

第六条 (年度奖励)设立年度奖励制度。对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优秀者予以奖励,最 高奖励额度为10万元。 第七条 (特别奖励)设立特别奖励制度。对圆满完成公司阶段性重大战略任务,或对 公司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予以 3奖励。根据完成任务的战略重要性、任务执行难度、 贡献大小确定奖励额度,最高奖励额为 100万元。特别奖励实施的对象和额度由董事会讨 论决定。

第八条(薪酬的发放方式)(一)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平均数,按月现金发放。扣除 法定个人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 绩效年薪:分两次按现金发放。其中年中考核通过,发放绩效年薪的 30% ;年 终考核通过,发放绩效年薪的另 70%。

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 年度奖励:现金发放,分两年支付。次年如发生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则取消另一半年度奖励。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 特别奖励:额度较小的,一次性现金发放;额度较大的, 40% 一次性现金发放, 60%通过购买商业保险、住房补贴等予以兑现。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三章 绩效考核第九条 (基本原则)与薪酬激励相配套,建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 建立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是:经营业绩导向原则、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简便易行原 则。

第十条(考核办法)采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评价法。 (一)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设立任务绩效指标体系和管理绩效指标体系。 任务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三项指标,即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充分体 现经营业绩导向。

管理绩效指标体系:设立五项指标,即经营计划执行、成本与财务及内控执行、安全管 理、团队合作、贯彻落实上级布置的公益性与党群工作任务。 4 (二)设定各项考核指标的 评分标准和权重。

根据岗位职责设立各项考核指标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高管岗位分为总部高管岗位与兼任子公司集团总经理的副总裁岗位两类。 对前者的任务 绩效指标权重定为 60%,管理绩效指标权重定为 40%。对后者的任务绩效指标权重定为 75%,管理绩效权重定为 25%。设立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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