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2004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 修改通报

第2节 第3节 第4节 第 3章
第1节 第2节 第 4章
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 …………………………………………………………54
附录Ⅱ 集装箱系固设备 ………………………………………………………………… 55 第1节 第3节 第4节 一般规定……………………………………………………………………55 集装箱的堆装与系固………………………………………………………55 集装箱受力和系固设备的计算……………………………………………56
・2・
第 2 章 船体结构
第 3 节 外板及内底板
2.3.2.1 勘误: “ t = a (αL + βs + r ) ”改为“ t = a (α L + β s + γ ) ” 2.3.7 条标题改为: 2.3.7 外板最小厚度 2.3.7.1 修改如下: 2.3.7.1 船底板最小厚度 t 应不小于按下式计算所得之值:
第 2 节 结构设计原则
1.2.1.3 修改如下: 1.2.1.3 航行 J 级航段和三峡库区船舶的船体结构应符合 B 级航区船舶的规定。 在 1.2.6.1 后增加“凡要求对总纵强度进行直接计算的船舶,尚需按本社《钢质内河船 舶船体结构直接计算指南》的有关规定校核船体板的屈曲强度。 ” 1.2.6.4 中“ 《钢质内河船舶船体结构直接计算》 ”改为“ 《钢质内河船舶船体结构直接计 算指南》 ” 。 1.4.3.1 中“其厚度差大于或等于 4mm”前加“若” 。 删除 1.4.3.3 最后一句。 新增 1.4.3.4 如下: 1.4.3.4 单壳油船舷侧结构不宜采用搭接连接方式。
・2・
第 1章
通
则 …………………………………………………………………………… 26 机舱布置……………………………………………………………………… 26
中国船级社入级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服务费用收取事项

中国船级社入级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服务费用收取事项中国船级社(以下简称“CCS”)为船舶、海上设施及相关工业产品提供世界领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提供入级检验服务,同时还依据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授权船旗国或地区的有关法规提供法定检验、鉴证检验、公证检验、认证认可等服务。
作为从事船舶与海上设施入级服务的独立、公正的组织,CCS将按照客户提交的申请,提供相应的入级检验、法定检验或和其他技术服务。
检验完成后,中国船级社将根据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检验服务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如交通费等)。
因协议方的原因造成重复的服务,CCS 还将向协议方收取额外附加费用。
CCS依据相关入级规范和/或指南、国际公约和/或规则以及船旗国要求等开展各项检验服务,具体包括:一、船级部分CCS依据下述规范及其相关指南的要求,对船舶和海上设施开展入级检验服务,包括图纸审批、建造中检验、建造后检验(年度检验、中间检验、特别检验、坞检/水下检验、螺旋桨轴与尾管轴检验、锅炉检验、循环检验/机械计划保养系统检验、搁置检验、初次入级检验、临时检验等)。
1.《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3.《内河船舶入级规则》、《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内河小型船舶建造规范》4.《海上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内河高速船入级与建造规范》5.《沿海小船入级与建造规范》6.《纤维增强塑料船建造规范》7.《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船舶规范》、《液化天然气燃料加注趸船规范》8.《液化天然气燃料水上加注趸船入级与建造规范》9.《邮轮规范》10.《游艇入级与建造规范》11.《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内河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12.《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内河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范》13.《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建造规范》14.《绿色船舶规范》、《内河绿色船舶规范》15.《智能船舶规范》16.《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规范》17.《液化天然气浮式储存和再气化装置构造与设备规范》18.《船舶与海上设施起重设备规范》19.《海上移动平台入级规范》20.《海上浮式装置入级规范》21.《海上固定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浅海固定平台入级与建造规范》22.《海上单点系泊装置入级规范》23.《海上油气处理系统规范》24.《海底管道系统规范》25.《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认证规范》26.《集装箱检验规范》27.《潜水系统与潜水器建造与入级规范》28.《水面舰艇入级规范》29.《浮船坞入级规范》30.《材料与焊接规范》31.《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规范》32.《船舶应用替代燃料指南》33.《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规范》二、法定部分CCS依据国际公约和规则及其修正案、授权船旗国或地区政府的有关法规、以及港口国政府(如欧盟、USCG等)的强制要求,对船舶和海上设施提供法定检验,包括图纸资料审批、初次检验、年度检验、期间/中间检验、换证检验、附加/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审核认证(DOC/SMC/ISPS)、审核检查(MLC)等服务。
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国家船舶建造规范是由国家海事局、中国船级社等机构制定和发布,具有法律效力,必须遵 守。
船舶建造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船舶建造规范进行船舶设计和建造,确保船舶符合安全、环保和 耐用的要求。
国际海事组织 (IMO)制定的 SOLAS、 MARPOL等公约
Part Three
船舶推进方式:包括螺旋 桨、喷水推进器等
螺旋桨设计:尺寸、转速、 桨叶形式等
尾轴与轴承:材料、结构、 润滑方式等
船舶动力输出:功率、转 速、扭矩等
船舶应配备雷达、GPS等导航设备,确保航行安全。 船舶应安装VHF、MF等通信设备,保持与岸上和其他船舶的联系。 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报警和应急通信设备,如烟雾探测器、火警报警器等。 船舶的导航和通信设备应符合相关国际和国内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汐,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ies
汇报人:汐
01 02 03 04 05
06
Part One
Part Two
按用途分类: 客船、货船、 工程船、渔船
等
按航区分类: 内河船、近海 船、远洋船等
按推进方式分 类:机动船、
非机动船等
按船体结构分 类:单体船、
பைடு நூலகம்双体船等
建造检验要求对船舶的各个部位和系统都有详细的规定和标准,必须按 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
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 必须进行整改和重新检验,以确保船舶的建造质量和安全性能。
检验目的:确保船体结构满足设计要求和安全性能指标 检验方法:采用各种试验手段对船体结构进行强度和稳定性测试 检验内容:包括船体板材、型材、焊接质量等 检验标准:依据相关船级社和行业标准进行评估和验收
《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8年第3次变更通告

2.3.3 存在的问题LNG燃料舱所占用的空间较大,对船舶的载货空间也会产生较大影响。
为采用LNG燃料,一艘集装箱船的燃料舱将牺牲大约500个标准箱位。
另外,由于LNG作船舶动力的危险性远高于燃油,其布置也受到IMO相关规范的严格限制。
3 解决方案随着低硫油产品的类型增多,市场日益扩大,对于大多数不适合安装废气洗涤器或LNG装置的船舶来说,使用低硫油将成为主要的应对措施。
另外,考虑到使用低硫燃油的费用较重油有所增加,航运公司将考虑通过降速航行来降低营运成本。
降速航行本质上是通过降低油耗来降低各项排放,而且对于大型船舶来说,降低航速航行的节能效果更好。
因此,使用低硫燃油并降速航行将是大多数船舶应对限硫规定的最佳选择,也是最环保的做法。
虽然从投资回报角度来看,对于新造或船龄较新的大型船舶,安装废气洗涤器是短期内较为经济的选择方案,但由于废气洗涤器并不是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长期来看并不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最佳选择。
随着环保要求的日益提高,废气洗涤器的使用必将受到更多的限制措施。
2018年,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2届会议(MEPC72)上通过了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明确到2030年每次国际海运的CO2排放量较2008年至少平均降低40%,到2050年至少平均降低70%。
由于使用低硫燃油或废气洗涤器并不能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为了实现温室气体减排初步战略的目标,预计今后国际社会将为使用LNG燃料的船舶提供更多政策倾斜,以鼓励船东建造LNG动力船舶。
从长远来看,由重油过渡到低硫燃油,最终使用LNG 等清洁能源将是未来的趋势。
综上所述,在限硫规定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使用低硫燃油并降速航行将是大多数船舶的优先选择。
安装废气洗涤器对新造或较新的大型船舶来说,短期内是最为经济的措施,而使用LNG等替代燃料将是符合长远发展考虑的应对措施。
4 结论为了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推动航运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将是航运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2012年修改通报

中国船级社国内航行海船入级规则2012年修改通报中国船级社2012年5月目 录第2章 入级范围与条件 (3)第1节 一般规定 (3)第3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 (3)第9节 船级的授予、保持、暂停、取消与恢复 (7)第4章 建造中检验 (7)第2节 检验与试验 (7)第5章 建造后检验 (8)第2节 检验种类与周期 (8)第3节 船体与设备检验 (8)第4节 船底外部及有关项目检验 (9)第5节 轮机检验 (9)第8节 其他 (10)附录1 船体结构腐蚀磨耗控制值 (10)第6章 附加标志检验 (10)第3节 特殊设备和系统附加标志检验 (10)第2章 入级范围与条件第1节 一般规定2.1.4.1(12)修改如下:滚装船:系指利用装卸货跳板使有轮车辆滚进滚出的船舶。
第3节 入级符号与附加标志表2.3.2.1(1)第1项“客船和干货船”中新增、修改附加标志修改如下:附 加 标 志 中文 英文 说 明应满足技术要求大件运输船 Bridge Crane andHeavyEquipmentCarrier具有较大的甲板面积,专门用于在甲板上装/卸并进行海上远程运输桥吊和重型设备等尺度/重量相对很大的成套大件和项目设备的运输船舶《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8篇第18章XX 运输船 XX Carrier 装运固体货物的机动船舶,按其装运的货物名称授予船型附加标志,其中X由具体货物名称替代,典型的船型包括:水泥运输船(Cement Carrier)、木材制品运输的船(Forest Product)、木材或原木运输船(Timber(or Log)Carrier)、碎木运输船(Wood ChipCarrier)、甲板货船(Deck Cargo Ship)、冷藏货船(Refrigerated Cargo Ship)、牲畜运输船(Livestock Carrier)、烟灰运输船(Fly Ash Carrier)、散糖运输船(Sugar Carrier)”《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第2篇第2章及有关要求表2.3.2.1(1)第2项“液货船”的“液化气体船”说明栏中,新增如下说明:根据货物围护系统的型式,分别加注附加标志:A型独立液货舱 Type A Independent TankB型独立液货舱 Type B Independent TankC型独立液货舱 Type C Independent Tank整体液货舱 Integral Tank薄膜液货舱 Membrane Tank半薄膜液货舱 Semi-menbrane Tank内部绝热液货舱 Internal insulation Tank表2.3.2.1(1)第3项“特殊用途船”的“训练船”、“鱼类加工船”、“调查船”附加标志“应满足技术要求”栏修改为“《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第2篇第2章及有关要求”。
船舶质量检验

(4)船体外板、强力甲板和舱口围板等重要部位的对接焊缝,咬边深度d允许值为:当板厚t≤6mm时,d ≤0.3mm,局部d ≤0.5mm当板厚t>6mm时,d ≤0.5mm,局部d ≤0.8mm其他部位的对接焊缝及角接焊缝的咬边深度d允许值为:当板厚t≤6mm时,d ≤0.5mm;当板厚t>6mm时,d ≤0.8mm。
见图3-10。
(5)船体外板、强力甲板和舱口围板等重要部位以及要求水密的焊缝不允许有表面气孔。
(6)其他部位的焊缝,1m长范围内允许存在2只气孔,气孔的最大允许直径:当构件的板厚t≤10 mm时,为1 mm;当构件的板厚t>10 mm时,为1.5 mm。
(7)在船体的外板、强力甲板正面、上层建筑外板、甲板室外围壁等暴露的焊缝及其周围,飞溅颗料应全部去除干净。
(8)其他内部焊缝在100 mm长度两侧,飞溅应不多于5个,飞溅颗粒直径不得大于1.5 mm。
7.CO2气体保护电弧焊角焊缝表面质量标准:CO2气体保护电弧焊角焊缝在角焊缝焊脚尺寸、焊缝的侧面角、多道焊表面重叠焊缝相交处的下凹深度、淌挂的焊瘤、满溢、咬边深度及表面气孔等方面的表面质量标准与上述第6条相同,其它不同处尚有下述三条:(1)缝凸度△Z≤1 mm+0.15a,见图3-11。
(2)焊缝凹度△Z≤0.3 mm+0.05a,见图3-12。
(3)焊脚尺寸不对称偏差△Z≤1 mm+0.15a,且≯2,见图3-13。
8.检验方法应先将焊缝表面的熔渣、两侧的飞溅和其它污物清除,然后用目视和焊缝量具,必要时借助放大镜检测。
(三)检验注意事项1.必须注意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的船体结构下列部位应采用双面连续角焊缝。
(1)风雨密甲板和上层建筑外围壁边界的角焊缝,包括舱口围板、升降口和其他开口处;(2)液体舱、水密舱室的周界;(3)机座和机器支承结构的连接处;(4)尾尖舱内所有结构(包括舱壁扶强材)的角焊缝;(5)装载化学品和食用液体货舱的所有角焊缝;(6)液舱内所有搭接焊缝;(7)船首0.25L区域内,主要、次要构件与船底板连接处的所有角焊缝;(8)中桁材与平板龙骨的连接角焊缝;(9)厨房、冷冻库、配膳室、盥洗室、浴室、厕所和蓄电池室等处的周界角焊缝;(10)船体所有主要、次要构件端部与板材连接的角焊缝和肘板端部与板材连接的搭接焊缝;(11)其他特殊结构、在高强度钢板上安装附件和连接件时的角焊缝应特殊考虑。
船体用结构钢测厚检测规程

船体用结构钢测厚检测规程1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厚板厂生产厚度大于40mm船体用结构钢的测厚检测工作。
2引用文件Q/WKYG 001-2010《船体结构用钢》GB/T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YB/T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验数值的判定原则中国船级社(CCS)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3检测要求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3.1 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钢板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的规定,其中,钢板厚度的负偏差应不超过零,正偏差符合GB/T709 B类的规定。
3.2 钢板不平度≤7 mm/m3.3 钢板表面质量3.3.1 钢板表面不允许有气泡、结疤、裂纹、拉裂、折叠、夹杂和压入氧化铁皮。
钢板不得有分层。
3.3.2 钢板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和轧辊所造成的不明显的粗糙、网纹、划痕及其他局部缺陷,但其深度不得大于负偏差之半,且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
3.3.3 钢板表面缺陷允许修磨清理,但修磨后任何部位的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厚度的93%,且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度,清理时应平滑无棱角,缺陷部分的面积小于产品相应表面的2%。
4 具体检测规程4.1厚度大于40mm的CCS船级社钢板全部要求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4.2厚度大于40mm的CCS船级社钢板全部要求进行测厚检测。
4.3测厚要求使用外径千分尺,测量位置为钢板南、北两侧边10~100mm范围内,长度方向均分3点,共6点。
4.4在测厚过程发现6点测厚结果的平均值符合订单厚度时,该钢板正常判定、入库,新增记录台帐备查。
记录厚度数据并开具《船体用结构钢测厚报告》。
4.3在测厚过程发现6点测厚结果的平均值小于订单厚度时,该张钢板改判为对应的普碳或低合金钢(即一般强度船板判Q235B,高强船板判Q345B)。
重新组批并取样,发送质检委托单。
4.4测厚不合格钢板的重新组批、取样流程及方法参照《超声波探伤检验工作管理规定及考核制度(更新)》执行。
2020年(质量管理知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

(质量管理知识)船舶建造质量检验(4)船体外板、强力甲板和舱口围板等重要部位的对接焊缝,咬边深度d允许值为:当板厚t≤6mm时,d ≤0.3mm,局部d ≤0.5mm当板厚t>6mm时,d ≤0.5mm,局部d ≤0.8mm其他部位的对接焊缝及角接焊缝的咬边深度d允许值为:当板厚t≤6mm时,d ≤0.5mm;当板厚t>6mm时,d ≤0.8mm。
见图3-10。
(5)船体外板、强力甲板和舱口围板等重要部位以及要求水密的焊缝不允许有表面气孔。
(6)其他部位的焊缝,1m长范围内允许存在2只气孔,气孔的最大允许直径:当构件的板厚t≤10 mm时,为1 mm;当构件的板厚t>10 mm时,为1.5 mm。
(7)在船体的外板、强力甲板正面、上层建筑外板、甲板室外围壁等暴露的焊缝及其周围,飞溅颗料应全部去除干净。
(8)其他内部焊缝在100 mm长度两侧,飞溅应不多于5个,飞溅颗粒直径不得大于1.5 mm。
7.CO2气体保护电弧焊角焊缝表面质量标准:CO2气体保护电弧焊角焊缝在角焊缝焊脚尺寸、焊缝的侧面角、多道焊表面重叠焊缝相交处的下凹深度、淌挂的焊瘤、满溢、咬边深度及表面气孔等方面的表面质量标准与上述第6条相同,其它不同处尚有下述三条:(1)缝凸度△Z≤1 mm+0.15a,见图3-11。
(2)焊缝凹度△Z≤0.3 mm+0.05a,见图3-12。
(3)焊脚尺寸不对称偏差△Z≤1 mm+0.15a,且≯2,见图3-13。
8.检验方法应先将焊缝表面的熔渣、两侧的飞溅和其它污物清除,然后用目视和焊缝量具,必要时借助放大镜检测。
(三)检验注意事项1.必须注意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规定的船体结构下列部位应采用双面连续角焊缝。
(1)风雨密甲板和上层建筑外围壁边界的角焊缝,包括舱口围板、升降口和其他开口处;(2)液体舱、水密舱室的周界;(3)机座和机器支承结构的连接处;(4)尾尖舱内所有结构(包括舱壁扶强材)的角焊缝;(5)装载化学品和食用液体货舱的所有角焊缝;(6)液舱内所有搭接焊缝;(7)船首0.25L区域内,主要、次要构件与船底板连接处的所有角焊缝;(8)中桁材与平板龙骨的连接角焊缝;(9)厨房、冷冻库、配膳室、盥洗室、浴室、厕所和蓄电池室等处的周界角焊缝;(10)船体所有主要、次要构件端部与板材连接的角焊缝和肘板端部与板材连接的搭接焊缝;(11)其他特殊结构、在高强度钢板上安装附件和连接件时的角焊缝应特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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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级社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
一、新建船舶需送审图纸和资料:
1、全船电气说明书(备查);
2、电气设备明细表(备查);
3、电力负荷估算书;
4、电气设备备品明细表(备查);
5、短路电流计算书;
6、应急蓄电池组(包括临时应急蓄电池组)容量计算书;
7、主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包括电力推进装置配电板(若设有时)原理图外视图;
8、应急配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
9、电力推进装置电路(包括主电路、操纵控制和信号电路)原理图和操纵台面板布置图;
10、应急蓄电池充放电板原理图和外视图;
11、电力系统图(包括电缆型号、截面积、电流定额及保护电器的定额);
12、电力设备布置图;
13、全船主照明、应急照明系统图和布置图;
14、船内通信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包括舵角指示器、推进轴转速指示器、广播、传令钟、
电话和轮机员呼叫等);
15、船内报警系统图和设备布置图(包括探火和失火报警、二氧化碳和卤代烃灭火剂施放
报警、通用报警、冷库误关门报警及水密门关闭报警等);
16、主干电缆布置图。
二、制造、安装的一般要求:
1、凡具有内部接线的电气设备,均应附上带有接线编号的原理电路图或接线图。
电气设备
的接线端头,应具有与图纸相符的耐久标志或符号。
2、应急警报装置的控制器,应涂上红色和设有标明其用途的耐久标志。
在水密的舱壁、甲
板、甲板室的外围壁上,不应钻孔以镙钉坚固电气设备及电缆。
3、
4、设备的按钮颜色应符合下列要求:
三、变压器并联运行要求:
1、变压器的绕组联接应该相同;
2、变压器应有相同的额定电压比(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3、变压器应有相同的阻抗电压(相互之间阻抗电压比值应在0.9—1.1的范围内);
4、当多台变压器并联运行时,该组中最小变压器的额定容量应不小于并联运行中最大变压
器额定容量的一半。
四、总配电板试验:
1、试验各保护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2、试验并车装置动作的可行性;
3、检查联锁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行性;
4、作接岸电试验;
5、测量绝缘电阻。
6、进行逆流(直流电)、逆功率(交流)的试验,在额定功率15%时动作。
五、发电机组试验:
1、发电机组应在额定工况下进行额定负载试验时间不小于2小时。
2、发电机进行额定负载试验时应检查:
1)、火花;
2)、电压调节范围;
3)、交流发电机组的原动机转速进行遥控调节的范围;
4)、频率稳定性;
5)、充电发电机给起动蓄电池组充电情况;
6)、机组的温度、冷却和润滑等情况;
7)、试验结束时立即测量绝缘电阻和机组各主要部分的温升(B级绝缘)。
(在空气温度+50时,轴承温度为:滑动轴承:80℃;滚动轴承:95℃。
其它部位在60℃—80℃之间)。
8)、火花等级区分说明:
3、发电机在额定负载试验结束后应继续作过载110%额定负载试验时间不小于1小时。
4、测定发电机组的稳态调压特性曲线。
对交流发电机组尚应作电压调整率试验,如动态电
压调整率已在制造厂做过,可仅做起动最大容量电动机试验。
5、进行负载从0—100%,100%—0的均匀或急剧变化试验:
直流发电机:手动调压:电压波动±7—±10%
自动调压:电压波动±1.5—±2.5%
交流发电机:自动调压:电压波动±2.5%以内(即380*2.5%=9.5V)
原动机:转速瞬变不超过额定值±10%,稳定后不超过±5%,稳定时间7秒。
6、发电机组并联运行试验:
1)、配合轮机部门测试原动机调速器的调速率;
2)、检查并联运行的稳定性,每二台试验时间在额定工况下不小于半小时;
3)、当负载在总额定功率的20%--100%范围内变化时,检查各发电机的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分配情况;(其比例分配情况:自动调压应在10%以内,手动调压应在20%以内)
4)、起动最大容量电动机,不应破坏并联运行稳定性;
5)、试验并检查每一电站各发电机间及各电站间转移负载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六、保护交流发电机用开关,过流脱扣器整定范围:
1、长延时过流脱扣(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1—1.25倍),脱扣器动作时间应变在15—30秒范
围内,且误差不得大于±15%。
2、短延时过流脱扣(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2—4倍),脱扣器动作时间在产品技术条件中规定。
且误差不得大于±10%。
3、瞬时延时过流脱扣(整定电流为额定电流5—10倍),电流整定值误差不得大于±20%,
4、当自动开关在闭全位置、电源电压为脱扣器额定电压的70%—35%之间时,欠压脱扣器应
能保证使自动开关断开电路。
5、当电源电压低于脱扣器额定电压的35%时,欠压脱扣器必须保证自动开关不能闭合;但
当电源电压等于或大于85%欠压脱扣器额定电压时,必须保证自动开关能可靠闭合。
七、发电机组电压调整要求:
交流发电机组:
1、交流发电机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勿需充磁应能可靠起励,冷态起始电压不低于95%
额定电压。
2、交流发电机组应设有电压调整机构,空载电压的整定范围为额定电压的95%--105%,
3、交流发电机在任何一相不超过额定值和各项电流不平衡度不超过15%额定电流时应能
正常工作。
八、避雷和保护接地装置:
1、船舶可以利用金属桅杆作为避雷装置。
如装在桅顶上的电器设备超过避雷针保护半径时,
则应安装避雷针。
2、金属桅上的避雷针应直接焊在桅杆上。
3、避雷针应用直径不小于12㎜的铜杆或直径不小于25㎜的铁杆制成。
九、保护接地装置:
1、额定工作电压起过24V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2、电气设备直接紧固在与船体金属结构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底座(或支架)上时,可不另设置
专用导体接地。
3、电气设备若使用专用导体接地,则专用导体应用铜材料制成,必要时应有防止机械损伤和
防腐蚀的措施。
铜导体的截面积Q与电气设备电源线截面积S的关系如下:
当S≤4MM2时,Q=S,但不小于1.5MM2;
当4MM2<S ≤120MM2时,Q=1/2S,但不小于4MM2;
当S>120MM2时,Q=70MM2。
十、蓄电池配置要求:
(一)、对下列处所、设备的应急照明供电18小时:
1、所有服务及起居处所内的通道、梯道、出口;
2、机器处所及主发电站内,包括它们的控制位置;
3、所有控制站、机器控制室及每一主配电板处;
4、消防员装备贮藏处;
5、航行灯和信号灯;
6、无线电通讯设备;
7、紧急状态下所需的船内通讯设备;
8、探火和火灾报警系统。
(二)、蓄电池容量计算:
蓄电池容量应满足以上负荷同时供电18小时,在18小时放电的情况下,酸性蓄电池容量系数为1,所需容量:Q=∑P×T÷U÷K
其中∑P 为负荷总功率;T 为供电时间;U 为电压;K 为蓄电池容量系数。
十一、电气网路试验:
1、有二路供电的设备应检查各路供电的正确性;
2、应急接线盒及应急电缆应作通电试验,并测量绝缘电阻;
3、测量分配电板连电源线和分支线(不包括用电设备)的绝缘电阻;
4、有水密要求的电缆围板和填料函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
十二、应急电源试验:
1、检查应急电站和主电站之间的联锁装置和信号报警装置的动作正确性和可靠性;
2、应急电站作效用试验。
十三、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试验:
1、操舵时检查电机火花、温升及操舵系统与控制系统工作可靠性(包括电磁离合器和制动器);
2、检查备用电机转换的可靠性;
3、检查各操舵台之间转换、联锁正确性和可靠性;
4、检查舵角指示器的指示误差;
5、测定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工作电流、转速和转舵时间;
6、检查舵角限位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7、试验失电声光报警系统和过载信号报警装置动作的可靠性;
8、全速航行时,在各操舵台以各种操舵方式进行操舵试验;
9、全速前进航行时,试验并记录转舵时间;
10、全速后退航行时,试验并记录转舵时间;
11、测量绝缘电阻。
十四、甲板机械系统:
1、作效用试验,同时检查火花和发热情况;
2、测定电机起动电流、工作电流和转速;
3、检查各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4、检查电磁制动器和限位装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5、在起锚、抛锚试验时检查并记录电流、转速、起锚时间、起锚速度;
6、测量绝缘电阻。
十五、航行灯和信号灯:
航行灯和信号灯应作效用试验,并检查信号报警装置动作正确性和测量系统绝缘电阻。
十六、船内通讯和信号装置:
电话、电铃、电动传令钟、主机电动转速表等作效用试验,测量各系统绝缘电阻。
十七、测量仪表:
1、电压表的上量限应为线路额定电压的120%;
2、电流表的上量限应为线路额定电流的130%;
3、供并联运行的直流发电机用电流表和供并联运行交流发电机用功率表,应能分别指示出
15%逆电流或逆功率;
4、频率表应具有±10%额定频率的刻度;
5、在电压表、电流表及功率表的刻度盘上应有一表示其额定值的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