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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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范围

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范围

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范围社会保障部是一个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部门。

其工作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益,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障服务。

以下是社会保障部的主要工作范围:1. 社会保险政策制定与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和管理国家的社会保险政策。

这包括制定各类社会保险方案,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监督实施这些政策。

社会保障部还负责确保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监管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2. 社会救助政策制定与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和管理国家的社会救助政策。

社会救助是对特定困难群体提供的一种经济帮助措施,为那些暂时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人提供扶持。

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如低保制度、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并监督实施这些政策。

3. 社会福利服务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福利服务。

社会福利服务是一种面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旨在改善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福祉。

社会保障部负责规划和组织各类社会福利服务,如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康复服务和精神卫生服务等,并加强对相关机构和服务的监管。

4.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社会保障信息化是指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社会保障领域,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社会保障部负责推动各类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整合,并加强信息安全和数据保护工作,以确保社会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5. 社会保障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保障部负责进行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和评估工作。

社会保障政策的研究和评估是为了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社会保障政策能够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

社会保障部负责开展相关研究,收集和分析社会保障数据,评估政策的效果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6. 国际合作与交流:社会保障部负责开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部门的合作与交流。

社会保障部通过加强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社会保障经验和做法,提升我国社会保障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01•【文号】劳社部发[2006]34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

近年来,各地和有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得到加强,但仍存在政策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挤占挪用现象仍有发生,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制度可持续运行。

近日,审计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审计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审计署和省级政府的要求,积极配合做好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

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是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

为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了《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严格认真地贯彻实施,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

近年来,为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各地建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在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行政监督、有关部门的专门监督、企业职工以及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监督作用,收到了明显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部长张左己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九日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行为,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缴费单位及其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可以按照条例规定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与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的检查、调查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包括对缴费单位进行检查、调查取证、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书、受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可以对缴费单位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缴费义务的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发现缴费单位有瞒报、漏报和拖欠社会保险费等行为时,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四条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按月相互通报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缴费单位情况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报,劳动保障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将查处违反规定的情况通报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缴费单位监督检查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和缴费工作管理权限,制定具体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
理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一、主体责任
(一)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社保主体”),以及它们的受雇者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规定承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主体责任。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如果需要,也应当按照本规定承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主体责任。

二、申报主体及缴费义务
(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报主体主要包括:
1. 国家拨付的家庭赡养、护理费;
2. 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 个人自行支付的社会保险费;
4. 其他情形。

(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主要包括:
A. 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月申报和缴纳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B. 完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资料:上传有效证件扫描件至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系统,完善社保缴费账户资料;
C. 保持社会保险缴费账户资料的完整性及准确性:确保以上完善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的资料保持完整准确;
D. 跟踪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关注和跟踪本单位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系统中的缴纳情况,制定可行的缴费方案并确保实施;
E. 保管好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保存好本单位的有关申报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F. 监督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的工作:定期检查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机构在社会保险上的执法情况。

三、滞纳罚款
(一)纳社保主体如未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按下列标准支付滞纳金:
1. 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十五日的,滞纳金标准为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0.05%,但不超过其所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劳社部发[2003]5号【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3.03.05【实施日期】2003.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规范现场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根据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三年三月五日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规则第一条为健全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规范监督检查行为,提高现场监督检查质量,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现场监督,是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对被监督单位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的实地检查。

被监督单位包括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机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依据本规则对下列各项社会保障基金收支、划转及管理运营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二)企业年金基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劳动保障部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划转及管理运营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及与有关部门联合进行的社会保障基金专项监督检查,按照专项监督检查规定执行,不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应当遵循依法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社会保障基金现场监督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熟悉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掌握财政、金融和审计等专业知识;(三)具有相应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基金监督机构根据现场监督任务,组成检查组并指定检查组长。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状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

而社会保险基金则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支付各种社会保险待遇以及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部作为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国家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

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根据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些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通过这些费用的缴纳,社会保障部筹集了相当可观的社会保险基金。

此外,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还可以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国有资产等。

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

其中最重要的是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

此外,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和生育保险待遇也是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的重要内容。

通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投入,国家可以为无劳动能力和无就业能力的人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然而,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状况并非一直都是顺利的。

首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养老金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加。

此外,医疗保险待遇的支出也在不断增加,医疗服务价格上涨以及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都导致了医疗保险支出的上升。

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这些因素都给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平衡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社会保障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调整和优化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

首先,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和管理,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非法流失和挪用。

其次,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和质量。

此外,还加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力度,提高基金的收益率,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规模。

总的来说,社会保障部作为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国家机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状况负有重要责任。

通过加强管理和监管,完善制度,社会保障部努力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收支,确保人们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与使命

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与使命社会保障部是负责管理、规划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的行政机构,其职责和使命在于为全体国民提供稳定、公平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提升社会和谐稳定。

一、社会保障部的职责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与规划社会保障部负责研究和制定社会保障政策,通过调查研究、数据分析等手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同时,社会保障部还负责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规划和改革,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

2. 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与监督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和监督各类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它通过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 社会救助和福利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和实施社会救助和福利工作,包括救助困难群众、提供临时救助、资助贫困学生等。

它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面临困境的人群提供必要的帮助和保障。

4. 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包括建立和维护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保障信息的安全及时性,提高社会保障业务的效率和便利度。

二、社会保障部的使命社会保障部的使命是构建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提升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社会保障部的使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1. 公平性社会保障部要坚持公平原则,确保社会保障资源的合理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2. 可持续性社会保障部要注重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通过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需求变化,合理规划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确保社会保障体系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3. 创新性社会保障部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和改革,适应社会变革的需要,提高社会保障的普惠性和适应性,为全体国民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服务。

4. 协调性社会保障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协调,形成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力,构建多层次、多领域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障资源的共享和统筹。

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范围

社会保障部的工作范围社会保障部是一个负责社会保障事务的政府机构,其工作范围非常广泛。

本文将探讨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以及其在保障社会安全和提供福利的方面所扮演的角色。

一、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概述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和推行社会保障政策,维护社会平等和公正,确保全体公民享有基本的社会福利。

以下是社会保障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关于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政策,并根据国情和社会需求进行调整和改革。

2. 监督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保障社会安全的重要支撑,社会保障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营,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3. 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社会保障部致力于推进社会公正和平等,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贫富差距的缩小,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 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部负责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和水平,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基本权益。

5. 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培训:社会保障部通过积极的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培训计划,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提高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和竞争力。

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内容社会保障部在保障社会安全和提供福利方面开展了多项工作。

以下是社会保障部的主要工作内容:1. 养老保险和退休制度: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养老保险制度,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到应有的养老金和福利,并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2. 医疗保障和健康管理:社会保障部负责医疗保障制度的管理,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提升公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3. 失业保险和就业服务: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失业保险制度,提供就业服务和援助,帮助失业者尽快重新就业,稳定社会就业局势。

4. 工伤保险和职业安全: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工伤受害者的权益,加强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5. 生育保险和儿童福利: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生育保险制度,保护妇女的生育权益,提供儿童福利和教育服务,促进下一代的良好成长。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机制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运作机制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确保社会各界的养老、医疗、失业等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社会保障部作为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着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职责,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基金运作机制。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和收入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是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收入来源,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

缴费比例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逐年调整。

2.国家财政拨款和专项补助:为了解决某些特殊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部会向国家财政申请拨款和专项补助资金。

例如,针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政策,需要依靠国家财政的支持。

3.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社会保险基金也可以通过投资获得收益,例如购买国债、基金、股票等金融产品。

这些投资收益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的一部分,用于提高基金的总体规模和保障待遇的支付。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社会保障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由社会保障部及其下属机构负责,并设立了专门的基金管理部门。

这些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基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制度,进行基金的监督和评估。

2.加强基金的风险控制:社会保障部对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确保基金的资金安全和稳健增值。

同时,加强对投资市场的监测和研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降低基金的风险。

3.提高基金的回报率:为了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益水平,社会保障部会积极寻求更多的投资渠道和机会,提高基金的回报率。

同时,注重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确保基金的稳定增值。

4.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社会保险部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收支、投资等信息进行监控和管理。

这有利于提高基金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减少操作风险。

社会保障部职责与职能

社会保障部职责与职能社会保障部是国家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政策,以保障公民的基本福利和社会安全。

它在国家发展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关乎公民的福祉,也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与职能,以便更好地理解它在国家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职责与职能概述社会保障部的职责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社会保障部负责起草和修订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其与时俱进、符合国家政策和公民需求。

2. 组织实施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确保公民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

3. 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和使用,保证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部负责推动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保障管理与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5. 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教育:社会保障部通过各种渠道开展社会保障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社会保障政策的了解与参与度。

二、社会保障部的具体职责与职能1. 制定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它需要跟踪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动态,掌握公民的需求和期望,制定以人为本、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

2. 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和使用,确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它需要制定科学的基金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强风险防控,保证基金的充足性和有效性。

3. 组织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和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包括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它需要协调各相关部门,优化制度设计,确保制度的公平和可行性。

4. 监督社会保障工作落实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各地社会保障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地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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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社会保障部是中国政府负责社会保险事务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
是制定和监督社会保险政策的执行。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是社会保障部
的核心任务之一,旨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重点讨论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并探讨其在保
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作用。

一、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
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部管理的重要资金来源,用于支付各项社
会保险待遇和服务费用。

社会保障部通过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管理,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营,避免资金浪费和滥用的现象发生。

同时,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益。

二、保障社会保险参保人权益
社会保险参保人的权益保障是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的重要
内容。

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加强对社会保险参保人的权
益保护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社会保障部还要
求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参保人的投诉和举
报事项,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
社会保障部通过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管理工作,提高
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社会保险部要求各级社保机构建
立完善的信息采集、存储和查询系统,确保社会保险数据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同时,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社保机构加强对社会保险信息的
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风险。

四、加强社会保险执法监督
社会保障部要求各级社会保险执法机构加强对社会保险违法行为的
执法监督,建立健全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制度,打击社会保险欺诈和违
法行为。

同时,社会保障部还加强对社会保险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和公平。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社会保障部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保障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社会保障
管理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的改革和创新。


会保障部与其他国家社保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开展人员交流和培训,
提高社会保障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结语
社会保障部的社会保险监督管理工作在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和促进
社会和谐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加强对社会保险
基金的监督管理,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加强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强化
社会保险执法监督,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和发展。

相信在社会保障部的不断努力下,我国的社会保险事业将取
得更大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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