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证书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件为第二代居民、临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4年3月18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

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法医鉴定机构(包括天津市法医鉴定中心、天津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所等)依法开展的与司法案件相关的法医临床鉴定工作。
为规范和指导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执业行为,下文将对相关问题进行执业指引。
1.执业资格要求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医学、法医学或有关专业的高等教育背景;通过国家法医学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取得法医临床鉴定科室主任或副主任职称;具备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经验。
2.司法鉴定范围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人身伤害鉴定、生活质量损害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精神损害鉴定、刑事案件相关的法医意见鉴定等。
执业人员在开展司法鉴定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保持专业独立性。
3.鉴定程序和意见书的编写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需要遵循以下程序:接案→搜集相关材料→取证→实验分析→结论形成→书面报告→口头报告→存档。
意见书应当包括鉴定机构的名称、鉴定目的、鉴定方法和过程、重要结论等内容,并签署鉴定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4.临床资料的保密执业人员在接受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案件时,应保密有关案件的临床资料和个人信息。
未经相关当事人或机构同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违反保密要求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5.鉴定人员的职业道德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包括诚信、敬业、客观、公正等。
不得接受行贿、利益输送或其他不正当行为,不得歪曲事实、隐瞒真相。
如发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及时报告并追究相应责任。
6.知识更新和学术交流天津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员应随时关注行业动态,更新知识技术,提升专业水平。
可以通过参加相关培训、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发表等方式,与同行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7.纠纷处理机制在司法鉴定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或纠纷,执业人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解决纠纷。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也就是说, 对于大专、中专学历者有一年的工作经验即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
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备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防治、保健机构中工作八十二年的,具备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防治、保健机构中工作八十五年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育方向或毕业证书标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抱持军队医疗、防治、保健机构出示的试用期证明录取或在军队报名者出席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抱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者出席医师资格考试的; 8、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如何复习助理医师的考试 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必须告诉自己这一次必须考过,你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就这一次机会!
然后就是看电视。助理医师很直观,要是在临床岗位上就更直观了。因为在临床上,几乎每天都会碰到一点,打牢基础的机会。
看书怎么看?首先看考试大纲,不出意外每年的大纲都是以内外妇儿为重,其他为辅。在学校有的人生理病理病生药理都没怎么学,在考试的时候就慌了,觉得自己好多都不会,就从书的第一篇开始挨着看。 然后,无法只读一读书,绝对无法。基础读一读不可能将别一,有时候因为太基础反而可以忘掉。我考试的时候,不论是技能还是笔试,我都看看了大概三四遍,第一遍看电视、按章节搞题,第二遍,看看重点,第三遍再系统看看一次,第四遍看看的很少,基本就是按着错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节选自哈尔滨医科大学)点击次数:551更新时间:2014-5-129:28:03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执业医师的报考要求

执业医师的报考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执业医师的报考要求如下:1.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
2.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
3.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4.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5.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
需要注意的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 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 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 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 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 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 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或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济南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
济南市司法鉴定协会关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执业指引摘要:一、引言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与范畴1.定义2.鉴定范畴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执业要求1.鉴定人资格要求2.鉴定机构要求3.鉴定材料要求四、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操作流程1.受理鉴定申请2.审查鉴定材料3.制定鉴定方案4.开展鉴定工作5.出具鉴定结论6.鉴定结论的审核与签发五、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质量控制与监督1.内部质量控制2.外部质量评估3.监管部门监督六、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中的伦理与法律问题1.保护当事人权益2.保密原则3.回避制度4.法律责任与追究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在社会实践中的应用案例1.交通事故案例2.医疗纠纷案例3.刑事案件案例八、结论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提高鉴定质量,保障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科学,济南市司法鉴定协会针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若干问题制定本执业指引。
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与范畴1.定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医学及其他相关学科的理论、技术和方法,对与案件有关的活体人、尸体、物证等进行检验、鉴定,为诉讼活动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2.鉴定范畴法医临床司法鉴定范畴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法医毒物分析鉴定、法医物证鉴定等。
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执业要求1.鉴定人资格要求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鉴定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法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2)取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资格证书;(3)具有五年以上法医临床鉴定工作经验。
2.鉴定机构要求从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3)具有与鉴定业务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
3.鉴定材料要求进行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时,应确保鉴定材料的完整、真实、客观。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
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特别说明:1.成教学历是否可以报考临床执业医师?医学成人学历教育不作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依据。
但2002年10月31日前,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除外。
2002年10月31日前,职业技术学院、非医药卫生类专科学校医学类专业学生,毕业后取得的医学学历可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报考试用期截止日期及试用期证明有效期。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
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
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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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证书报考条件
法医证书是法医学专业人员必备的资格证书,用于评定其在法医学领域的专业
能力和知识水平。
想要报考法医证书考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报考者应当具备有关法医学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通常情况下,报考者需
要具备法医学本科或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
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科学士或硕士学位、法医学或法律学专业学士或硕士学位等。
其次,报考者需要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
一般来说,法医证书考试对报考者的
从业年限有一定的要求。
例如,要求报考者在相关领域从事法医学工作一定的时间,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素养。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条件。
例如,报考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以
确保能够胜任法医学工作所需的体力和心理素质。
还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推荐信或职业资格证明,以证明其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法医证书的报考条件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
因此,
报考者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生公告和考试要求,以确保自己符合相关要求。
总之,想要报考法医证书,报考者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一定的工作
经验,同时要满足身体健康等其他条件。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顺利参加法医证书考试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