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
口腔门诊部基本标准

口腔门诊部基本标准一、概述口腔门诊部是医疗机构中负责提供口腔健康服务的重要部门。
为了保障服务质量和满足患者的需求,口腔门诊部应遵循一系列的基本标准,从而确保医疗行为规范、环境舒适、服务效果良好。
二、医疗设施和环境要求1.诊室:门诊部应提供充足的诊室数量,每个诊室面积应符合相关卫生部门的标准要求。
诊室应具备洁净、明亮、通风良好的特点,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器械。
2.候诊区:应设置干净、整洁的候诊区域,并提供舒适的座椅设施。
候诊区应除噪音、保持安静,以提供良好的休息环境。
3.卫生设施:门诊部需要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特别是对诊室、洗手间和各类设备进行细致的清洁,以确保无菌和卫生条件。
4.杂物处理:门诊部应设立合适的杂物处理区域,确保病患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三、医疗服务标准1.医生和护理人员资质:门诊部应聘用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合格医生和护士,并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以提升其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
2.挂号和预约:门诊部应提供多种挂号方式,例如线上预约、电话预约和现场挂号。
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就诊,避免长时间等待和拥堵。
3.接待和咨询:门诊部接待人员应友好热情,提供有效的咨询和指导,确保患者对就诊流程和治疗方案有清晰的了解。
4.医疗流程和规范:门诊部应建立完善的医疗流程和相关规范,包括患者的病历记录、医嘱执行和药品使用等。
确保医疗行为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5.医疗设备和器械:门诊部应配备齐全、功能齐备的医疗设备和器械,包括常规口腔检查设备、X光机和手术设备等。
设备和器械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正常运行和准确结果。
6.医疗废物处理:门诊部应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按照相关要求分类、储存、处置,以减少环境污染和健康风险。
7.医疗质量管理:门诊部应建立严格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内部审计。
及时处理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四、患者权益保障1.患者信息保密:门诊部应严格遵守患者隐私权,保护患者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和滥用。
普通专科门诊部设置规范

普通专科门诊部设置规范一、科室设置(一)至少设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者设4个以上的专业科室。
(二)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注射室、医疗质量控制室。
二、人员(一)门诊部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设2个二级科目的,至少有5名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本专业医师,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执业医师。
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专科护士,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医技科室至少配有1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三、建筑、设施与环境门诊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境。
(一)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1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 200(基础面积)+ 临床科目数×60(平方米)。
(三)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四)门诊部的地面装修要使用防滑、防噪音的材料,墙面使用材料易于清洗消毒,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应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五)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六)消毒供应室符合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的要求。
(七)药房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八)检验室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气管插管、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监护仪、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恒温箱、电冰箱、100MA以上X光机、B超、高压灭菌设备。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西医结合门诊部的设置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卫生部门或医
疗管理机构制定,目的是确保医院和门诊部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中西医
结合医疗服务。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规和医疗体
系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通常适用的设置标准和要求:
1.资质和执业许可:医院和门诊部必须具备相关的医疗资质和执业许
可,包括中西医结合医疗资质。医生和医疗人员也必须持有相关的执
业证书。
2.专业医疗团队:门诊部必须拥有中西医结合的专业医疗团队,包括
中医医生和西医医生,以及护士和其他医疗人员。这些医疗专业人员
应具备相关的医疗背景和资质。
3.医疗设备和药品:门诊部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中药材,
以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服务。
4.病历记录和信息管理:门诊部应建立完善的病历记录和信息管理系
统,以确保医疗记录的准确性和机密性。
5.医疗设施和卫生条件:门诊部的医疗设施和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
标准,以确保患者和医疗人员的安全。
6.医疗服务范围:门诊部应明确提供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范围,包
括各种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
7.患者权益保护:门诊部必须制定患者权益保护政策,包括患者隐私
和知情同意。
8.质量控制和评估:门诊部需要建立质量控制和评估机制,以监督和
改进医疗服务的质量。
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提供高质量、安全和合法
的医疗服务,同时保护患者的权益。具体的要求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
国家而异,所以在建立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时,建议与当地的卫生部门
或医疗管理机构咨询,并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
上海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上海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摘要】本文旨在对上海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进行详细解读,分析其背后的逻辑与意义,并为医疗机构和相关从业者提供实用的设置指南。
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综合门诊部的基本概念、设置原则、硬件设施要求、软件服务要求以及监管与评价。
一、综合门诊部的基本概念综合门诊部是指在城市中,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一种医疗机构。
它集预防、诊疗、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旨在满足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
在上海,综合门诊部作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二、综合门诊部设置原则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综合门诊部的设置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等。
2.合理规划布局:综合门诊部应根据区域内人口密度、医疗资源分布、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服务覆盖面广,就诊便捷。
3.突出特色服务:综合门诊部可根据自身优势和发展定位,提供具有特色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多元化需求。
4.优化资源配置:综合门诊部应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设备资源、药品资源等,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硬件设施要求1.场地:综合门诊部应具备独立的医疗场所,面积应满足诊疗、康复、保健等各项业务需求。
2.设施设备:综合门诊部应配备基本的医疗设施和设备,如诊断床、治疗仪、心电图机、生化分析仪等,以满足诊疗需求。
3.环境设施:综合门诊部应具备良好的就医环境,包括候诊区、诊疗区、康复区等,并保持清洁、卫生、舒适。
四、软件服务要求1.医疗服务:综合门诊部应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和保健服务,以及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服务。
2.人员配置:综合门诊部应配备合格的医务人员,包括执业医师、护士、药师等,并保持一定的比例。
3.信息化建设:综合门诊部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药品信息、财务信息等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利用。
五、监管与评价1.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综合门诊部的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规范服务。
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

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设置标准如下:
1.门诊部相对独立,有单独通道。
2.门诊部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
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
=200(基础面积)+临床科室数×80(平方米)。
3.各诊室相对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4.门诊部的地面装修应使用防滑、防噪音材料,墙面使用易于清洗
消毒的材料。
建筑布局符合卫生学要求,要有一定的区域划分,做到人、物流向合理,污、洁相对分开。
5.门诊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应符合国
家相关规定。
6.负责人应具有相关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7.医生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临床经验。
8.护士应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一定的护理经验。
9.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技能。
(完整)门诊部设立要求

综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一)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 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仪恒温箱电冰箱 X光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B超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中西医结合门诊部一、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处置室、注射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一)至少有3名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二年以上的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西医结合医师或中医师;(二)至少有5名护士;(三)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一)基本设备:氧气瓶电冰箱心电图机显微镜B超尿常规分析仪X光机血球计数器人工呼吸机紫外线消毒灯洗胃机药柜气管插管调剂台吸引器静脉切开包高压灭菌设备规定的各种抢救药品(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综合门诊部是医院中最常见的科室之一,它承担着诊断、治疗和康复的重要任务。
因此,合理的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对于医院的规划和运营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展开讨论,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综合门诊部的设置应当考虑到患者的就诊需求。
在医院规划时,应根据患者的就诊需求和科室的功能特点,合理划分综合门诊部的面积和布局。
例如,应当合理划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专科门诊区域,以满足不同患者的就诊需求。
其次,综合门诊部的设置应当考虑到医护人员的工作需求。
在规划门诊部时,应合理配置医生诊室、护士站、检查室、候诊区等功能区域,以便医护人员进行高效的工作。
此外,还应考虑到医疗设备的摆放和使用流程,确保医护人员能够顺利完成诊疗工作。
另外,综合门诊部的设置应当考虑到患者和医护人员的舒适度。
在门诊部的设计中,应注重人性化的布局和装饰,营造舒适、安静的就诊环境。
同时,应合理设置候诊区、诊室和医疗设备,以便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就诊和工作。
最后,综合门诊部的设置应当考虑到未来的发展需求。
在规划门诊部时,应考虑到医院未来的发展规划和就诊需求,合理预留扩建空间和设施设备更新的空间,以便医院未来的发展和改造。
综合门诊部的设置标准是医院规划和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合理的设置标准能够提高医院的诊疗效率,改善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就诊和工作环境。
因此,在规划综合门诊部时,应充分考虑到患者的就诊需求、医护人员的工作需求、舒适度和未来的发展需求,以期为医院的规划和运营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专科门诊部设置标准
专科门诊部设置标准专科门诊部是医疗机构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承担着诊断、治疗和康复等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患者的就诊质量和医疗安全,专科门诊部的设置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从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医疗质量控制等方面,对专科门诊部设置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专科门诊部的人员配置标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门诊部的规模和特点,合理配置医生、护士、药师等医疗人员。
医生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开展相关专科的诊疗工作;护士应当具备扎实的护理技能和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有效协助医生开展门诊工作;药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药学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为患者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药物咨询服务。
其次,专科门诊部的设备设施标准也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专科门诊部的特点和服务需求,配备相应的诊疗设备和医疗器械。
例如,心内科门诊部应当配备心电图机、心脏彩超等设备;眼科门诊部应当配备裂隙灯、验光仪等设备。
此外,门诊部的候诊区、诊室、护士站等区域的布局和装修也应当符合卫生、安全、舒适的要求,能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诊环境。
最后,医疗质量控制标准是专科门诊部设置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门诊工作流程和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同时,门诊部应当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综上所述,专科门诊部的设置标准涉及到人员配置、设备设施、医疗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对医疗机构的门诊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具有重要影响。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合理设置专科门诊部,确保患者能够获得规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妇科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妇科诊所设置基本标准
妇科诊所设置的基本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诊所面积:妇科诊所的面积应满足基本医疗设备的摆放,患者流动和医护人员工作的需要。
2. 候诊区:妇科诊所应设有舒适、安静的候诊区,提供足够的座位和等候时间的提示。
3. 诊室:妇科诊所应设有至少一个诊室,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妇科检查床、镜子、照明设备等。
4. 消毒设备:妇科诊所应设置合适的消毒设备,确保医疗器械、设备和床铺的消毒工作能够有效完成。
5. 医疗设备:妇科诊所应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如妇科检查仪器、B超仪器、妇科手术设备等。
6. 病历档案:妇科诊所应设有完善的病历档案管理系统,包括对患者个人信息、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记录和保密。
7. 医护人员:妇科诊所应配备合格的医生和护士,能够提供专业的妇科诊疗服务。
8. 医疗废弃物处理:妇科诊所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制度。
9. 环境卫生:妇科诊所应保持清洁、整洁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10. 安全措施:妇科诊所应设有灭火器、急救器材等必要的安全设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妇科诊所的设置标准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
中医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
中医门诊部设置基本标准中医门诊部是中医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医疗服务的窗口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医门诊部的设置标准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也关系到广大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为了规范中医门诊部的设置,提高中医门诊部的服务质量,必须制定和实施中医门诊部设置的基本标准。
一、中医门诊部的基本功能。
中医门诊部是中医医院的门面,是中医医疗服务的重要窗口,其基本功能应包括,接诊患者,进行中医诊断,开具中医处方,进行中医治疗,开展中医保健指导等。
中医门诊部还应当开展中医健康教育、中医预防保健等服务。
二、中医门诊部的基本条件。
1. 人员条件,中医门诊部应当配备有中医医师和相应的中医辅助人员,其中中医医师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装备条件,中医门诊部应当配备有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和器材,如中医诊断仪器、中药熬制设备等。
3. 环境条件,中医门诊部应当具备良好的诊疗环境,包括整洁、明亮、通风、安静等。
4. 药品条件,中医门诊部应当配备有必要的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保证患者的用药需求。
5. 文献资料条件,中医门诊部应当具备有丰富的中医文献资料,方便医师进行诊疗和学术交流。
三、中医门诊部的服务标准。
1. 诊疗服务,中医门诊部应当按照规定的诊疗时间对患者进行诊疗服务,保证患者的诊疗需求。
2. 医疗质量,中医门诊部应当保证医疗质量,严格遵守中医临床诊疗规范,确保患者的诊疗效果。
3. 医疗安全,中医门诊部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4. 医疗服务态度,中医门诊部应当做到服务热情、耐心细致,关心患者,尊重患者的意见和选择。
四、中医门诊部的管理标准。
1. 组织管理,中医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2. 财务管理,中医门诊部应当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收费标准,保证医疗服务的合理收费。
3. 资料管理,中医门诊部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患者的医疗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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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各种门诊部设置基本要求1·综合门诊部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
(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1、手术室⑴ 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洗和消毒。
2、消毒供应室⑴ 周围环境无污染源;内部布局合理,三区划分清楚(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等光滑,耐清洗,避免异物脱落。
3、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的卫生要求:⑴ 室内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志清楚(清洁区、污染区);⑵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
三、人员㈠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7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2:4。
㈡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㈢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8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㈣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洗胃机、心电图机、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血液粘度测定仪、恒温箱、电冰箱、X线机、紫外线消毒灯、B超、高压灭菌设备、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六、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10万元(RMB)以上。
2·专科门诊部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 M2。
二、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1个一级科目或2个二级科目或4个以上二级科目以下的专业科室。
㈡医技科室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科目,选设相应的医技科室:电诊(B超、心电图等)检查室、抢救室、手术室、换药室。
每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每床(椅)净使用面积、公用面积及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同综合门诊部。
三、人员㈠执业医师配备不少于5名,其中各级医师比例为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不少于1:1:3。
㈡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
㈢注册护士配备不少于5名,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㈣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氧气瓶、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紫外线消毒灯、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高压灭菌设备、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恒温箱、电冰箱、X线机。
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5万元(RMB)以上。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80 M2。
二、开展项目诊所只能开展1个临床一级科目。
卫生所(室)、医务室按核定项目开展医疗服务。
三、科室设置㈠必设科室及选设科室1、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观察室)、消毒室。
2、可选设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药房(药局)。
3、开展简单手术项目的还需设手术室、换药室。
㈡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各室使用面积:1、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均不少于10 M2;2、观察区域不少于15M2。
3、化验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换药室均不少于10M2;4、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M2。
5、消毒室不少于4M2。
㈢每观察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M2;三、人员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
㈡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㈢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四、设备㈠基本设备诊察床、诊察桌、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药品柜、血压器、出诊箱、紫外线消毒灯、体温计、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
㈡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五、注册资金到位。
3·口腔门诊部一、牙椅设牙科综合治疗椅不少于4台,每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费不得低于2万元(RBM)。
二、房屋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50M2;4台以上每增加一台治疗椅需增加建筑面积30 M2。
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候诊区、诊疗室(区)、牙科X光室、消毒供应室、技工室(采取外加工方式的可不设);可选设化验室、电诊室、处置室、观察室、办公室。
每室独立(或相对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消毒供应室、化验室、电诊室、技工室、处置室、观察室不少于15M2牙科X光室不少于10 M2四、开展项目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大部分诊治工作,但不得开展口腔颌面部外科手术。
五、人员配备㈠每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5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执业医师。
㈡设置4-7台牙科治疗椅的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口腔执业医师。
㈢设置8台以上(含8台)牙科治疗椅的,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1:1:2。
㈣医师:护理人员不少于1:1。
每2台牙科治疗椅至少配备1名口腔执业医师。
㈤有专人负责药剂、化验、放射线、消毒供应等工作。
六、设备㈠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光敏固化灯、超声洁治器、铸造机、紫外线灯、高压灭菌消毒装置。
㈡每牙椅单元设备牙科综合治疗椅(包括手术灯、痰盂、器械盘、低.中.高速牙科切割装一套、观片灯)、医师坐椅一个、病历书写桌一张、口腔检查器械至少1套。
㈢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七、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至少在5万元(RMB)以上。
4·口腔诊所一、牙椅设牙科综合治疗椅1-3台,每牙科综合治疗椅设备费不得低于2万元(RMB)。
二、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M2;设置2-3张牙科治疗椅的,每椅建筑面积不少于50M2;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 M2。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候诊区(缓冲区)、诊疗室(区)、牙科X光室、消毒室;可选设处置室、观察室、化验室、技工室(采取外加工方式的可不设)。
每室独立或相对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其中各室使用面积:牙科X光室、处置室、观察室、化验室、技工室均不少于10M2。
消毒室不少于4M2;四、开展项目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但不得开展口腔颌面部外科手术。
五、人员㈠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执业医师。
㈡设1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1:1。
设2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1:2。
设3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名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医师与护理人员之比为2:3。
六、设备㈠基本设备:电动吸引器、X线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线消毒灯、超声洁治器、光敏固化灯、铸造机(选)、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㈡每牙科单元设备综合治疗机一台包括(手术灯、痰盂、器械盘、低、中、高速牙科切割装置一套)、医师坐椅一个、病历书写桌一张、观片灯一个、口腔检查器械至少一套。
㈢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七、注册资金到位。
5·医疗美容门诊部一、医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0 M2。
二、床位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4张;开设美容外科,至少设手术床2张及观察床2张;开设美容牙科,至少设牙科综合治疗椅2张。
三、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美容咨询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
可选设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
美容外科:至少设咨询诊室、手术室、抢救室、治疗室(换药室)、处置室、观察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咨询诊疗室。
(参照口腔诊所)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中医美容治疗室。
㈡医技科室根据开设的科目,设置相应的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化验室、药剂科、手术室以及麻醉科、抢救室、心电图检查室、病案资料室、消毒供应室。
每增加一项辅助检查项目需增设相应独立检查室。
㈢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每床(椅)净使用面积、公用面积及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同综合门诊部。
四、人员㈠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3名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每张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至少配备1.5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和1名护士。
㈡执业医师数不少于5名,其中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医师=1:2:2。
㈢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每科目至少有1名本专业的具有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
㈣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资格以上的注册护士。
㈤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五、设备㈠基本设备手术床和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无影灯、紫外线消毒灯、高压蒸气灭菌设备、电凝器、电动吸引器、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文眉机、激光治疗机、电冰箱、消毒柜、牙科必备的消毒设备、具有上网功能的计算机、与开展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急救、抢救设备。
㈡具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注册资金到位,流动资金不少于20万元(RMB)。
6·医疗美容诊所一、医疗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 M2。
二、床位开设美容皮肤科和/或美容中医科的,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开设美容外科的,至少设有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开设美容牙科的,至少设有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原则上不单独设置)三、科室设置㈠临床科室开设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不超过2个科目。
美容外科:至少设抢救室、手术室、观察室、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
美容牙科:至少设有诊疗室。
(参照口腔诊所)美容皮肤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美容治疗室。
美容中医科:至少设有咨询诊室、中医美容治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