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廉政准则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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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ppt课件

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ppt课件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 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 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 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 ,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第一篇
《中则》的内容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大亮点
亮点二:《条例》原先十大类变为六大类,“纪法分开、纪法各表”
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色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 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 比法律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有利于抓早 抓小、防患于未然,避免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 囚”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是的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泾渭分 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中央为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 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和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 员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 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第二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地位及创新内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地位
《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属于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 在以下三点:
一、效力等级高。按照法规的重要程度和效力等级,党内法 规分为长成、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七种,《 廉政准则》聚友仅次于党章的效力等级;
二、适用对象重要。《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是县(处)级 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 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反腐倡 廉建设的成效;

廉政征文

廉政征文

学《廉政准则》悟为政之要2010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从解放战争时期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到今天《廉政准则》的“8大禁止、52不准”,不同的历史背景和使命,却有着相同的政治目的和效果。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如何才能清清白白为官,踏踏实实做事呢?《廉政准则》正是党员干部是否廉洁从政的一面镜子。

对照这面镜子,笔者认为:为政之要,重在廉洁。

一、廉洁是为人为官的基本要求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做人的起码要求。

人们常说“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才能律人”。

我们必须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加强学习,强化廉洁意识,筑牢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

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廉洁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基本要求,是一种道德底线,是为政之要。

《廉政准则》中规定的“八禁止、52不准”就是给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工作生活底线,也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待人处事的底线,更是我们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底线,应常用《廉政准则》这面镜子对照自己,明白廉洁自律的极端重要性。

对《廉政准则》要有一颗敬畏之心,要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用《廉政准则》洗礼自己的精神世界、净化自己的思想灵魂,做到先做人、后为官。

二、廉洁是为人为官的良好习惯首先要对权力常怀敬畏。

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

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

二要用“平常心”面对权力。

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3月资料搜集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3月资料搜集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材料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2015年3月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搜集整理《廉政准则》“八大禁止52个不准”详细解读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这是继2009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3个重要法规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法规,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便于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搜集整理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下面就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明确的“八大禁止52个不准”作一详细解读。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

但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甚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一禁止包含了6个“不准”:一是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现在,腐败分子以借为名受贿的行为越来越多,有事先写好借条但借条放在自己身边备用的,有觉察形势比较紧张临时补写借条的,有的以借为名长期占用房屋、汽车并不打算归还的等等。

二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现在,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的标的物,往往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钱物”的界限和范畴,开始向非财产性利益延伸,包括旅游、健身、唱歌、按摩等休闲行为。

同时,这种标的物是与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相关的,与正常执行公务相冲突的,比如要受京新高速公路临河至白疙瘩段(巴彦淖尔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搜集整理行政处罚的一方请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吃饭、送礼,致使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开罚款的时候少一点、处罚得轻一点,这就是禁止的。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答题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答题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知识答题1、《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何时实施的?答:2010年1月18日2、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确定标准是什么?答: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3、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4、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重大意义是什么?答:(一)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的必然要求;(二)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完成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的必然要求;(三)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四)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改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五)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党关心爱护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

5、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目的(依据)是什么?答:《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根本依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是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现实依据。

6、《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包括哪些内容?答:(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新廉洁自律准则原文心得体会4篇

新廉洁自律准则原文心得体会4篇

新廉洁自律准则原文心得体会4篇通知指出,《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同时废止。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新廉洁自律准则原文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新廉洁自律准则原文心得体会范文1:为顺应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需要,保持我党在新时期的先进性,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0**年**月**日,我党颁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

此次修订的《廉洁准则》,是我党紧跟时代步伐,与时俱进,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本人通过学习,细心领会准则精髓,就如何将《廉洁准则》落到实处,让其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从加强人的思想上入手,强化反腐倡廉教育。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

大量案例表明,诸多腐败案件的发生都是部分党员干部意志力薄弱,“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贪污腐败的禁区。

通过不断的深化教育学习,使得党员干部对腐败的危害有更深刻理解和认识,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从内心上抗拒腐败、抵制腐败。

在进行思想教育的过程中,不但要注重党员干部自己自身,对他们的近亲属、普通群众。

也通过参观反腐败成果展览、交流会等形式,使反腐倡廉的观念的深入人心。

扩大监督范围。

让贪污腐败行为失去思想上的温床。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提高廉政风险的预警性。

制度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

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

胡锦涛在中央纪委全会,温家宝在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上,都曾对建立健全制度提出过明确要求。

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拒腐防变制度的建设,首先要防腐拒变制度建设与强化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党员干部的权力正确规范行使。

廉政知识答题

廉政知识答题

廉政知识答题1、《廉政准则》施行的时间?答:2010年1月18日。

2、《廉政准则》共分多少章多少条?答:三章十八条。

3、廉政准则从几个“不准”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答:52个。

4、《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是什么?答: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5、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什么方针?答: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6、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应发挥哪些方面的监督作用?答: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7、对于违反规定占有公共财物的,应当如何处理?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如何进行责任追究?答: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9、实施党纪处分应当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是从严治党的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四是党员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五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0、《廉政准则》第一条规定,禁止利用什么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答: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11、《廉政准则》第五条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哪些人谋取利益?答: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12、《廉政准则》第六条规定,禁止什么?答: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13、《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的5个必须是什么?答: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弘扬井冈山革命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弘扬井冈山革命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
了全 心全 意 为人 民服 务 的宗 旨, 世 界 观 、 生观 在 人
坚 定 理 想 信 念 , 牢 拒腐 防 变 筑 的思 想 道 德 防线


理想信念 , 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 , 也是每个
党员 内心 世界 强大 的精 神支 柱 和 力 量 源泉 。井 冈
和价值观上出了问题 , 滋长了贪 占的欲望 , 成了金
理想信 念 的坚定 是 在 血 与火 中磨 练 出来 的 。在 和 平 建设 年代 , 面临 的是 “ 衣 炮 弹” 名利 、 位 与 糖 和 地
洁从 政 的基 本 要 求 , 是 不 能 去 碰 的 高压 线 。也 也 就是说 , 们每 个党 员 领 导干 部 在 任何 环 境 、 何 我 任 情况 、 任何 时候都 不 能 去 碰 , 能 违反 。 否则 就 会 不
钱、 物质 和美 色 的俘虏 。
山精神的灵魂 , 就是坚定 的理想信 念。正是有一
批对 马克 思 主 义 忠 贞 不 渝 的共 产 党 人 , 了 主义 为 和真 理 , 了人 民 的解 放 , 可 牺 牲 自己 , 不 背 为 宁 决 叛党 和人 民 , 有 中 国革 命 的胜利 。 才
下 从严 治党 、 强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和党 的 纪 律 建 设 加 的重大举 措 。这 也是 加 强 党员 领 导 干 部廉 洁 自律 工 作 的重要 举措 。 《 政准 则 》 廉 比较 系统 、 面 地 对 党 员 领 导 干 全
部廉 洁从 政提 出 了 明确 的行 为 规 范 , 实 施 和 监 对 督 的主体 提 出 了 明确 要 求 , 适 应 范 围作 了 明 确 对
坚定理想信念 , 是提高个人党性修养 、 远离腐
败、 杜绝 变质 的法 宝 。 因此 , 员 领导 干 部 只有 坚 党 定理 想信 念 , 能 不断 提 升 思想 境 界 , 复 杂环 境 才 在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谈学习《廉政准则》)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我谈学习《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于2010年2月23日发布施行后,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位卑未泯济民志,权重不移公仆心”,作为大学生村官,我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农村工作者。

一、一、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加强思想教育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

警钟长鸣就是要我们知道:腐败,只能是获取片刻的享乐,清廉方能换来永久的幸福。

加强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远大理想,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形式主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行为。

二、二、严以律己,保持优良的作风优良的作风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

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著名的“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在当今,无论是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是我们普通民众的生活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两个务必却是我们党在革命实践中积攒下的宝贵财富,不能丢。

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自重、自警,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要保持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

“所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

勤俭节约是我们遏制欲望的一剂良药,是我们留住正直的一颗吸铁石。

其实,懒散并不比勤劳带给我们更多的舒适,因为麻烦往往源于懒散,而痛苦的劳作源于不必要的舒适。

我相信,走正直诚实的生活道路,必定会有一个问心无愧的归宿。

要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在工作中,高度的热情很重要,扎实的工作态度更重要。

要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落实上去。

三、树立服务意识,接受群众监督我相信,人类共同的职责是服务社会,只有在自我牺牲的烈火中,自私的沉渣才会被焚为灰烬,人类灵魂中的伟大情操才会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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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廉政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二)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三)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五)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六)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七)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八)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2010年2月23日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四)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五)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六)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六)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一)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二)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三)私存私放公款;(四)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五)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六)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八)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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