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通关三种模式

跨境电商进口业务通关三种模式
(一)快件清关
确认订单后,国外供应商通过国际快递将商品直接从境外邮寄至消费者手中。
无海关单据。
优点:灵活,有业务时才发货,不需要提前备货;
缺点:与其他邮快件混在一起,物流通关效率较低,量大时成本会迅速上升;
适合:业务量较少,偶尔有零星订单的阶段。
(二)集货清关(先有订单,再发货)
商家将多个已售出商品统一打包,通过国际物流运至国内的保税仓库,电商企业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优点:灵活,不需要提前备货,相对邮快件清关而言,物流通关效率较高,整体物流成本有所降低(对于郑州来说,集货模式不需要商检)
缺点:需在海外完成打包操作,海外操作成本高,且从海外发货,物流时间稍长
适合:业务量迅速增长的阶段,每周都有多笔订单
(三)备货清关(先备货,后有订单)
商家将境外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电商企业根据订单为每件商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在保税仓库完成贴面单和打包,经海关查验放行后,由电商企业委托国内快递派送至消费者手中。
每个订单附有海关单据。
优点:提前批量备货至保税仓库,国际物流成本最低,有订单后,可立即从保税仓库发货,通关效率最高,可及时响应售后服务要求,用户体验最佳。
缺点:使用保税仓库有仓储成本,备货会占用资金。
适用:于业务规模较大,业务量稳定的阶段。
可通过大批量订货或提前订货降低采购成本,可逐步从空运过渡到海运降低国际物流成本,或采用质押监管融资解决备货引起的资金占用问题(跨境电商)。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项目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分析

任务一 认知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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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同步拓展 1.请有在天猫国际、网易考拉、小红书等平台上有过海淘购物经历的同学分享,商 家、平台、和消费者被征税了吗? 2.如上平台上海淘的税费是否比以前有所下降?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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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引入 小高开通亚马逊欧洲站后,随着欧洲订单的增多,他打算在英国通过合作的海 外仓发货,此时需要注册VAT,以便后续申报和纳税。 小高申请注册VAT的流程是怎样的?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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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任务评价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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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知识拓展
阅读材料 网易考拉海购通关税费介绍 网易考拉网站显示,网易考拉海购通过正规的清关渠道进行清关,一切遵照海 关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并且尽量保障清关时效。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项目 六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税务分析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
项目情境引入 项目任务书 任务一 认知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税务
目 录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任务三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风险及应对
s
项目情境引入
2017年中国跨境金融服务行业分析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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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 (三)VAT
图6-2-2 英国VAT申报流程
任务二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与结算的税务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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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知识 (三)VAT 3. 税金计算 (1)税率 (2)销售税金计算 (3)采购进口所包含的VAT (4)当期应付税款计算
跨境电商税务实务指南

跨境电商税务实务指南跨境电商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爆发式增长的趋势,实现了全球化的电商贸易,使得消费者能够像在本国购物一样便利地在海外购物。
然而,跨境电商在全球各国家之间进行交易,涉及各国不同的税制和法规,这对跨境电商企业的纳税和企业的国际化经营提出了挑战。
如何顺利的进行跨境电商贸易并且遵守各国家的税法,在跨境电商备受关注的当下,也变得日益重要。
针对这些挑战,各国纷纷制定出相应的税制和法规,以保护本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增加税收收入。
在中国,针对跨境电商税务问题,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如《关于支持广东省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免税综合试点政策补充规定》、《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办法》、《全国涉外税务风险防范指南》等文件,以适应跨境电商不断发展的形势。
一、中国跨境电商税收管理框架中国税收管理机构按照现有的税制规定,分别对境内和境外两类参与跨境电商的主体进行税收管理:1.税收管理对象(1)境内电商企业。
(2)境内电商平台企业。
(3)境外购货人(个人\/机构)。
(4)境外陆运、海运、航运、快递等物流企业。
2.税收管理方式(1)境外购货人应按照《境外购买者使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个人物品规定》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试行)》规定缴纳税款。
(2)境内电商企业,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方式征收税款。
(3)境内电商平台企业,应承担最后一程送货到底用户手中的税款缴纳义务。
(4)物流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二、跨境电商纳税实务指南跨境电商纳税实务指南是为了帮助企业遵循国家及地方税务机关出台的一系列税收政策,并配合税务机关提供的计算工具,以实现依法纳税,推进电商行业的合规化发展。
同时,也能帮助跨境电商企业避免税务风险和出口退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完备的税制准备拥有完备的税收政策和税收计算系统,是跨境电商企业遵从国家税务机关的法规管理机制的起点。
具体操作如下:(1)了解本地税务机关发布的最新政策和官方公告;(2)研究并学习不同国家的税法制度,在实际业务中注意纳税要求和会计记录要求;(3)使用适合自身业务特点的税收计算系统,以确保税务管理进程的顺利实施。
电商平台的跨境电商合作模式

电商平台的跨境电商合作模式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境电商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电商平台作为连接消费者和商家的桥梁,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在跨境电商中,电商平台的合作模式对于推动国际贸易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几种常见的电商平台的跨境电商合作模式,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直接采购模式直接采购模式是指电商平台直接从国外供应商采购商品,然后销售给国内消费者。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同时也能够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是采购成本较高,对于小型电商平台来说可能不太适用。
此外,还需要面临海外供应商的合规和质量控制等问题。
二、平台合作模式平台合作模式是指电商平台与国外电商平台进行合作,共同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借助国外电商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资源,加速国际化进程。
同时,合作平台也能够提供更多的商品选择,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是需要面临与合作平台的竞争,同时还需要解决双方合作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共担等问题。
三、供应链模式供应链模式是指电商平台与国外供应链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构建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利用供应链企业的全球采购能力和物流优势,提高商品的品质和交付效率。
同时,供应链企业也能够提供更多的服务,如商品定制和售后服务等。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是需要与供应链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同时还需要解决合作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等问题。
四、跨境仓储模式跨境仓储模式是指电商平台在国外建立仓储中心,将商品存储在国外,然后根据订单进行分销。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缩短商品的交付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
同时,还能够降低运输成本和关税等费用。
然而,这种模式的缺点是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建设仓储中心,同时还需要面临仓储管理和物流运输等问题。
总结起来,电商平台的跨境电商合作模式多种多样,每种模式都有其优缺点。
选择适合的合作模式需要根据电商平台的规模、资源和发展需求来确定。
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解析

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解析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愈发迅猛。
跨境电商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购买来自世界各地商品的便利,同时也给商家带来了更广阔的市场机会。
本文将对跨境电商平台的运营模式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其运营机制和商业模式。
一、直邮模式直邮模式是跨境电商平台最常见的运营模式之一。
平台会与海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消费者在平台上下订单后,海外供应商会直接将商品邮寄给消费者。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商品价格相对较低,因为绕过了中间环节,避免了额外的代理和仓储费用。
同时,直邮模式也提供了更多的商品种类和品牌选择。
然而,直邮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商品的运输时间较长,消费者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能收到商品。
其次,由于商品是海外直接发货,可能存在一定的运输风险,如商品损坏或丢失。
因此,消费者在选择直邮模式时需要权衡这些因素。
二、保税模式保税模式是一种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常用的运营模式。
平台会与跨境物流企业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合作,建立海外仓库,将商品运到这些仓库,当消费者下单后,商品会从仓库直接发货给消费者。
保税模式与直邮模式相比,运输时间较短,消费者能够更快地收到商品。
保税模式的优势还在于,商品在进口到国内之前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跨境电商零关税政策。
这样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实惠的价格。
然而,保税模式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如海外仓库管理和运营成本较高,可能对平台的利润造成一定的压力。
三、海外仓模式海外仓模式是跨境电商平台新兴的运营模式。
平台会在海外建立自己的仓库,与海外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将商品存放在仓库中。
当消费者下单后,平台会从仓库中发货,商品直接从海外寄送给消费者。
海外仓模式相比于直邮和保税模式,可以更好地保证商品的质量和运输速度。
海外仓模式的好处在于,通过掌握供应链关键环节,平台能够更好地控制商品质量和库存管理。
同时,海外仓模式还可以提供更迅速的物流服务,缩短交付时间,提高用户体验。
跨境电商的税务筹划如何实施

跨境电商的税务筹划如何实施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跨境电商已成为一种日益流行且具有巨大潜力的商业模式。
然而,跨境电商所面临的税务问题复杂多样,若不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可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其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那么,跨境电商的税务筹划应如何实施呢?首先,了解各国的税收政策是关键。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跨境电商的税收规定存在显著差异。
例如,有些国家可能对进口商品征收高额的关税和增值税,而有些国家则提供一定的税收优惠或免税额度。
因此,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深入研究目标市场所在国家的税收法规,明确各类商品的税率、计税方式以及可能的税收减免政策。
在选品方面进行税务筹划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某些商品可能在特定国家享有较低的税率或者免税待遇。
例如,一些教育用品、医疗设备等可能在某些地区享受税收优惠。
因此,在选择销售的商品时,可以优先考虑这类具有税收优势的品类,从而降低税务成本。
合理规划供应链也是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可以考虑在税收政策较为优惠的地区设立仓库或物流中心。
比如,某些自由贸易区或保税区可能提供减免关税、降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
通过优化供应链布局,企业可以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和税务负担。
此外,利用税收协定也能为跨境电商企业带来实惠。
许多国家之间签订了税收协定,以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跨境电商企业应当了解自身业务所涉及的国家之间是否存在税收协定,并合理利用协定中的优惠条款,降低跨境交易的税务成本。
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组织形式,也有税务筹划的空间。
例如,选择合适的公司注册地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些地区为了吸引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会提供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或者税收减免。
定价策略同样不容忽视。
在制定商品价格时,需要充分考虑税务因素。
合理调整价格,既能保证企业的利润,又能在税务方面做到合规优化。
比如,对于税率较高的商品,可以适当提高售价以弥补税务成本;而对于税率较低的商品,则可以通过更具竞争力的价格吸引消费者。
跨境电商与进出口业务模式简述

3
一般出口:
是指在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出口税费并办结了 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 可以直接进入货物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
跨境出口:
保税和9610
4
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贮存、 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出口则免税的特殊监管 区域出口。
2.3:以第三方为核心的跨境电商进口模式
3:业务核心点
A
包裹操作要求
01 将销售数据导入国内快件系统,
打印运单。
依据订单或运单上的信息整理 包裹,贴运单。
02
03 制作出口报关资料,通知货代提货。
安排出口报关。
3:业务核心点2
B
包裹转运流程
出口报关
空运至禄口机场如指 定货代仓库
转关至空港跨境电子 产业园
产业园内完成清 关手续
国内快递公司取件, 直至派送
电商企业 转运商 小散户
跨境公共服务平台 直连总署第三方 跨境结算
海关
国检
税务(出口退 税)
消费者
境外电商及商 家
第三方核心 第三方企业进口方面直推 “三单”信息(支付、订单、 物流信息)给海关,货物落 地跨境产业园,海关比对 “三单”信息后放行,实 现“本地申报、异地放行” 的快速通关模式。
9610进口操作流程 9610进口流程:跨境电商平 台下单→跨境支付企业支付 →国外海外仓集货打包→跨 境物流企业分贴国际面单→ 清关申报企业抓取三单信息, 推送清单→空运落地南京关 (也可卡班转)并完成转关 →产业园过机查验→放行后 由国内快递公司派送→客户 收货。
5:我们能做什么
业务
一、进口 1.电商企业:具备跨境电商企业资质,自营博子岛B2B进口平台,商家入驻可销售进口商品并可以完成进口订单协助操作与通 关; 2.清关企业:具备跨境直连总署资质,链接跨境支付公司、跨境物流公司、地方海关、国检、国内快递公司,一键解决客户的 跨境支付问题、商品备案与清关申报、并可对第三方资源引荐; 二、出口 清关企业:具体跨境出口申报企业资质,有多方跨境出口物流企业合作方、国际干线合作,直推总署做跨境出口申报。 三、多口岸 预计到2018年底开通多个口岸进行跨境进出口清关服务。 四、政企合作 促成企业与所属口岸跨境业务的落地与优惠政策争取,取得免费仓储与相应扶持政策。
跨境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

跨境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跨境电商平台逐渐成为了一种新兴的零售业务模式。
它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购物体验,还带来了丰富多彩的商业机遇。
然而,跨境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轻松实现,它需要平台方和商家方共同的努力。
下面,本文将从跨境电商平台的定义、运作模式、发展趋势及相关挑战等多个方面来探讨这一话题。
一、跨境电商平台的定义跨境电商平台,简称跨境电商,是指通过互联网将不同国度或地区的产品出售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销售渠道。
跨境电商平台是一个让卖家和买家在一个虚拟市场里实现彼此交易的平台,是以资讯化为基础的全球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为各国经济间的贸易合作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
目前国内的跨境电商平台主要有淘宝全球购、京东全球购、亚马逊、速卖通、wish、ebay等。
二、跨境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跨境电商平台的运筹模式非常复杂,它需要平台方、商家方、物流方和支付方共同的合作才能实现。
跨境电商平台的运作模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商家入驻平台跨境电商平台是一个连接消费者和商家的中介平台,商家需要在平台内进行注册和审核,评估提交的相关资料及经营历史等信息,审核通过后即可正式开通店铺。
2. 商品上架销售商家需要对店铺进行经营规划和管理,根据平台规则上架展示商品,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完整性,维护客户资料,处理订单信息等。
3. 平台物流服务平台方需要与物流公司合作,为商家提供海外仓储、国际物流、本地配送、退换货等物流服务,确保产品的快速送达和运营流程的规范性。
4. 货款结算跨境电商平台需根据平台商家的销售情况实时结算货款,把实际销售额与对应的商家分成金额汇总后进行结算。
三、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趋势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趋势是多元化、平台化、智能化。
一方面,跨境电商平台将逐渐形成多元化的的产品和服务,一方面将在更多领域展开创新业务;另一方面,随着跨境电商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商平台将逐渐实现智能化,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运营效率和用户体验,进一步增强平台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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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业务模式及税务处理 原创2017-03-21高金平高金平税频道高金平税频道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以下简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将传统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电子化,并通过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同境内电商一样,跨境电商也包含B2B、B2C、C2C等类型,其中B2B是一般跨境贸易,B2C或C2C是跨境零售。本文以实务中跨境电商的运营模式为基础,结合相关现行税收政策,解析跨境电商相关法律主体的税务处理。
一、跨境进口电商 鉴于B2B的跨境进口按一般进口贸易处理,本文重点分析跨境零售进口业务。跨境零售进口,最初的模式是海淘,即国内消费者直接在境外B2C平台上购物,并通过转运或直邮等方式将商品邮寄回国。大部分海淘的商品无法直邮送达,需要通过在境外设有转运仓库的转运公司代为收货(即在网上下单时,收货地址是转运仓库),再由转运公司将货物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至境内,耗时较长。因语言、支付方式等限制,最初的海淘在实际操作中较有难度,于是出现了代购,在分分钟买遍全世界的概念促使下,海淘与代购的业务量与日俱增,随着天猫国际、京东全球购等大型电商平台的上线,消费者海淘更为便捷。
目前,跨境零售进口的模式还可分为“直购进口”与“保税进口”,“直购进口”模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与海关联网,境内消费者跨境网购后,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有企业实时传输给海关,商品通过海关跨境电商专门监管场所入境。“保税进口”模式,又称B2B2C模式或备货模式,是指商家预先将海外商品大批量运至国内保税仓备货,当消费者在网上下单后,由国内保税仓进行配货打包,并为单个订单办理通关手续,再委托国内物流公司派送到消费者手中。
“直购进口”模式与“保税进口”模式对比: 对比项目 直购进口 保税进口 模式类型 进口B2C模式 进口B2B2C模式 海关监管特色 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实时传输,实现阳光化清关 货物存放在海关监管场所,可实现快速通关 适用企业 代购、品类宽泛的电商平台、海外电商 品类相对专注、备货量大的电商企业
发货地点 国外 保税港、保税区 时效 7-10天 5天以内 商品种类 更丰富 有限制
对于跨境零售进口电商业务,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电商平台的收入主要有平台服务费;直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广告收入。 1.平台服务费 电商平台向卖家收取的平台服务费及按照卖家交易量收取的佣金手续费均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缴纳增值税。
2.自营、直采取得的产品差价收入 有些电商平台产品全部或部分为自营,获取商品购销差价,对此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3.广告收入 电商平台提供的各类视频、链接等广告服务,除按“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外,还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境内消费者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出台后,境内个人消费者通过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购物,需按进口货物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以下简称“新规”)。操作要点如下:
1.新规适用于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范围内的以下商品: (1)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未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2.个人消费者是进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实务中,一般由电子商务平台或电子商务企业(卖家)代收代缴,境内消费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了进口环节的税收,如下图: 3.个人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跨境零售进口商品,作为一项特殊规定处理,而不同于一般贸易,这里的完税价格是指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
详见下表: 未超限额 超过限额 关税 0 关税=实际交易价格×关税税率 增值税 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70% 增值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消费税 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70% 消费税=(实际交易价格)÷(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4.海关放行后30日内未发生退货或修撤单的,代收代缴义务人在放行后第31日至第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个人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5.根据财关税[2016]18号文件,不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个人物品以及无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现行规定执行。这里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是指对于无法提供三单比对的进口商品或是非个人自用的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是指对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新规出台的同时,行邮税税率相应调整,从原先的10%、20%、30%和50%四档税率调整为15%、30%和60%。(见下表)
税号 物品名称 税率(%) 1 书报、刊物、教育用影视资料;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数字照相机等信息技术产品;食品、饮料;金银;家具;玩具,游戏品、节日或其他娱乐用品 15
2 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具;自行车;税目1、3中未包含的其他商品 30 3 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化妆品 60 6.对于非个人的企业跨境进口商品,按一般进口货物的相关规定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与消费税。
(三)境外商家 境外商家不适用于我国境内税法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服务提供商 在跨境进口业务中,物流与支付结算是两个关键环节。 物流公司收取的运输费用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其中,涉及国际运输服务的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如果是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物流公司收取的仓储费用按“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
结算公司收取的费用按“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跨境出口电商 1999年,阿里巴巴实现了跨境出口的互联网化,发展至今,跨境出口电商经历了信息服务、在线交易、全产业链服务三个阶段。预计2017年,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的渗透率将达到20%左右,其中跨境出口占跨境贸易的比重80%以上。根据对象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 B2B、B2C、C2C,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跨境电商可分为第三方开放平台与自营型平台或是两者结合。随着跨境出口电商的发展,物流是跨境出口电商的关键环节,常见的有EMS、中邮小包、TNT、UPS等,为了改善用户体验、降低物流成本,越来越多卖家开始自建或寻找第三方海外仓备货。
对于跨境出口电商,相关主体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电商平台 根据电商平台性质的不同、提供服务的差异,电商平台通常涉及下列收入: 1.平台服务费 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一般会收取刊登费(如eBay)、平台月费(如亚马逊)、技术服务费(如速卖通)等,均需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增值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值得一提的是阿里巴巴的速卖通,自2016年1月开始,对所有平台按照所属行业,分别收取技术服务费,收取的服务费将按不同的行业以不同的年销售总额来进行返还,对此,速卖通在收到技术服务费时缴纳增值税,当根据销售业绩返还一定比例服务费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的销售折扣折让处理,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冲减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
2.成交手续费 跨境出口电商平台会根据各自的业务规则收取不同比例的成交手续费,例如亚马逊根据不同行业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如下表),需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商品分类 佣金比例 金条、银条 5% 手机通信、数码、数码配件、电脑、办公用品、大家电、个护健康、美容化妆、食品 8%
图书、音乐、服装鞋靴、箱包配饰、运动户外休闲、家居(床上用品、卫浴、厨具、家居装修、园艺、工具)、小家电、玩具、母婴、酒类、乐器、汽车用品、其他 10%
宠物用品、钟表 12% 珠宝首饰 15% 3.其他
(1)需要注意的是,境内商家入驻境外的跨境电商平台出口商品,例如入驻Wish平台(跨境电商界的黑马,主打跨境电商平台移动端),平台向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服务费,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定的“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3号)规定,为国内中小型生产企业出口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服务的外贸企业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该类企业以自营方式出口国内生产企业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约的出口货物,符合文件规定的具体条件的,可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按自营出口的规定申报退(免)税。据此,一达通、外综服等B2B平台即可以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身份提供出口贸易服务并申报退免税。
(二)境内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