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等评审材料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
助学金学院审核意见

助学金学院审核意见篇一: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参考模板年级意见和院系意见参考模板年级意见:该生父母均为农民,且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农业生产,也没有一技之长,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全靠务农,经济收入不多,且家庭支出较大,家庭经济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在外务工,因文化程度低,从事重体力工作,经济来源单一,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院系意见:该生父母农民身有残疾,长年多病,不能从事生产,经济来源匮乏,家庭特别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刻苦,人际关系良好,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均为农民,经济来源单一,经济收入不多,家庭生活拮据,家庭经济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学习认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该生父母在外务工,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工作,且经济收入低,家庭比较困难。
该生在校期间,尊师重教,学习认真,生活简朴,同意推荐该生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
学校意见:经评审,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无异议,同意该同学获得20xx-20xx学年度国家助学金。
篇二:助学金意见民主评议小组意见:1、该同学出生于农村家庭,家中因家庭成员较多有效劳动力少而收入来源单一,导致家庭经济困难。
该同学思想态度积极向上,现已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学习上勤奋刻苦成绩优异;生活上,勤俭节约,乐观向上;工作上,积极热心,吃苦耐劳,不断积累社会经验,获取新知识。
2、该同学来自偏远的农村,其父母均靠务农为生,收入微薄,家中还有一弟弟在上学,且其母亲体弱多病,家庭负担沉重。
该同学思想觉悟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现已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学习刻苦努力,曾两次获得学院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待工作踏实负责,并带领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四篇)

奖助学金评定细则范本一、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院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对象:国家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特别优秀的学生。
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____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加科技、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体健康;(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一般是所学专业第一名。
3.下列学生不能参加评定:(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3)学习期间必修课考试课程成绩低于良好者;(4)考查课课成绩达不到优秀者;(5)综合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下者;(6)体育锻炼不达标者;(7)因其他原因,学校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认为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4.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美术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监督、审核评定工作。
(2)各专业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宣讲国家奖学金的一些具体情况。
(3).学生向院系提交个人申请;(4).院系在受理并____学生的申请后,按学校下达的名额等额评选在院系内公示,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将推荐____和申请材料及《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示制。
在报送评审____及有关推荐材料之前,将学生的评定办法、评审____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____个工作日),接受监督____,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主动接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检查和监督。
6.对在国家将奖学金申请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者当年和下年度的申请资格,并给该学生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1.为了激励我校家庭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志、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流程和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流程和条件
学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流程和条件通常如下:
流程:
1. 寻找奖助学金信息:学生需要主动搜集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信息,可以通过教育部、学校官网、教务处等渠道获取。
2. 确定申请条件:学生需要仔细阅读奖助学金的条件,并确保自己符合申请条件。
3. 准备材料:根据具体奖助学金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学习成绩单、推荐信、个人陈述、经济状况证明等。
4. 填写申请表格:按照奖助学金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准备其他要求的文件材料。
5. 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通过指定途径提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
条件:
1. 学术表现优秀:申请者通常需要在学习成绩上表现出色,保持较高的平均绩点或学术排名。
2. 经济困难: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需要符合奖助学金的经济援助标准。
3. 个人素质和能力:申请者需要展示良好的品德、积极向上的个人形象,且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实践经历。
4. 遵守规定:申请者需要遵守学校和国家奖助学金的相关规定,如不参与违纪违法行为等。
5. 其他要求:根据不同奖项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专业要求、奖项评选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学校而有所不同,建议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学校的要求,进行具体的申请前准备和操作。
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本学年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本学年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本学年困难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教资助(202X)X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困难生认定工作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对困难生进行资助的基础性工作,各学院请严格按照《XX 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要求,9月X日- 9月X日在学生本人提交《XX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基础上,进行小组评议、审核及公示,对困难学生进行确定,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于9月X日X时前将认定结果及总结报送院资助中心。
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评定内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
(二)发放工作日程安排9月10日- 10月14日,为各学院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和数据录入阶段。
10月12日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奖助学金最终名单和评审总结报告按照规定格式打印报送院资助中心。
10月14日24时数据录入截止。
10月X日- 10月X日,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和我院修改数据阶段。
院资助中心会将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根据反馈情况修改数据,10月X日X时数据修改上报截止,院资助中心汇总后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
10月X日各学院将获奖学生相关材料按规定格式及要求报送院资助中心。
10月X日,院资助中心将通过审查的奖助学金最终名单、获奖学生相关材料和评审总结报告,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材料填报及系统录入要求1、材料报送种类、数量及格式(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格式见附件1 (打印成A4幅面),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过前10%,但位于前30%的学生,需附道德风尚等方面有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则不需另附材料;(2)学年度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1份,格式见附件2 (打印成A4格式);(3)国家励志奖学金批复表1份,格式见附件3;(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格式见附件4 (打印成A4格式);(5)奖助学金备案表1份,格式见附件5;(6)奖助学金评审总结报告1份(打印成A4幅面),封面格式见附件6,正文采用仿宋3号、标题采用2号黑体。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同时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深切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山西省和晋城市有关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金来源和适用范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由政府出资设立,其奖励和资助对象为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大学生。
二、奖励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一)国家奖学金1.奖励对象:二年级(含)以上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①评审学年任一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级前10%。
②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本班级10%以后,但在本班级30%前的同学,如果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也可以参评,具体说明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KISTPsSSCl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人数根据教育部每年下达的指标确定;名额分配根据我校当年的专业、学院人数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的参评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专业前5%,在校期间每学年度获综合测评奖且单科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1.在校期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门次,有缺考、补考记录;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3.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4.影响学校学风、校风建设等。
第六条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七条各二级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1.评选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辅导员担任;2. 评选小组成员要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议工作;3. 评选结果应由评议小组的所有成员书面签字确认,以保证结果的真实性;4. 在上报评选结果时应附上详细评选过程以及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名单。
第八条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本年度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并下达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申报。
第九条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第十一条各学院在限额内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评选通知要求报学生处。
第十二条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评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
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1、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工作时间:10月15日前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及电子版。
认定材料由各学院〔部〕保存归档备查。
3、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方法》中的程序执行。
〔1〕各学院〔部〕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并将人员名单在本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2〕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成立认定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必须有一名辅导员、班主任和不少于该专业总人数10%的学生代表,学生代表中男女比例要恰当,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应在该专业各个班级内公示。
〔3〕各评议小组确定建档人员后,应在该专业或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报各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4〕详细流程:各学院〔部〕按要求向各学生班级布置此项工作→各班级召开专题班会传达要求,成立评议小组→学生提交《景德镇陶瓷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景德镇陶瓷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其中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家庭所在地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填写相关信息并盖章→评议小组按要求进行民主评议并确定推荐档次→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景德镇陶瓷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民主评议一览的“推荐档次”栏要进行勾选,“陈述理由”栏要填写祥实,不能简单填写“同意推荐”;评议小组组长签名应为辅导员或班主任;认定工作组组长签名为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国家奖助学金工作〔一〕国家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普通高校学生设立的荣誉最高国家级奖项,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各分院要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认真审查参评学生主体资格,其中成绩排名具体要求为:〔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国家助学金每年每生多少钱国家助学金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三档,数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三档)、3000元(二档)、4000元(一档)。
这项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三档)、1500元(二档)、2000元(一档),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无论大专还是本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国家助学金有几档标准国家助学金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三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
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1)一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2)二档每人每年3000元;(3)三档每人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基础教育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小编推荐)
基础教育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小编推荐)第一篇:基础教育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小编推荐)基础教育系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学生处:现将基础教育系国家助学金评审详细情况报告如下:一、评审依据:根据国家助学中心发布的关于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办法和相关评选要求。
二、评审程序:1.11、12、13级班主任老师组织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并结合本班实际推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
2.召开基础教育系关于评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工作专题讨论会。
3.征求相关系领导和主要任课教师意见。
4.确定最终候选人三、名额分配情况:一等: 11级1人12级3人13级4人二等:11级3人12级 3人13级5人四、宣传发动情况:各班班主任通过召开学生代表会宣传并通告相关消息。
五、公示情况:在系公告栏公示六、评审结果:同意推荐常慧等19名同学作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
基础教育系2013年10月28日第二篇: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国家助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亲切关怀,为认真做好我部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结合我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知行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第一条、评选范围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并在书院认定备案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条、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档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三等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三、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热爱劳动,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四、在学院或书院组织的公益劳动中表现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活动;五、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学年学分绩点达到2.5分以上且通过计算机一级者(不含大一学生);六、同等条件下参加校级以上各种竞赛获奖者,通过大学英语四以上者优先考虑(不含大一学生)。
国家励志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一、基本要求
(一)所有需要报送的表格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
(二)表格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
二、学生申请表填写说明
(一)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二)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
(三)“学校”、“院系”、“专业”、“民族”等要填写全称,如“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政策与公共经济专业”、“汉族”等。
(四)“基本情况”栏目
1.“出生年月”和“入学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格式为“XXXX 年XX月”,如:2009年05月。
2.“身份证号码”如果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
3.“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联系电话”填写正常使用中的手机号码(全号,不能为短号)。
(五)“学习情况”栏目
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为班级排名,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成绩排名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1/58。
(六)“获奖情况”栏目
“奖项按照国家级、省级、校(市)级、院(县)级顺序逐级填写。
获奖日期格式为“XXXX年X月”,如: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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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庭经济情况”栏目
“家庭户口”和“认定情况”里A、B选项,纸质稿上用打勾方式选择,电子稿采用在选项上加下划线方式选择。
(八)“申请理由”栏目
能如实反映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学习成绩、思想道德等各方面情况。
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 2 -。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奖助学金等评审材料填写要求及相关说明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学生申请和学校初审必须使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10 年版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具体要求为: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
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上一学年,如2012年秋季学期填
表申请国家奖学金,表格标题中学年应填写“2011-2012学年”,以此类推;
(4)表格中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不得使用签名章
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
部门填写;
(6)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由各高校自行确定,学校、院系、年级、
专业、班级排名均可,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总人数要与排名范围对应一致;
(7)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
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不少于200字;
(8)表格中“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100字。推荐人必须是申
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
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9)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
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10)表格“院(系)意见”栏中,必须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
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签名
处必须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的签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
领导签名;
(11)申请表上的填表时间必须按照评审程序填写,从学生申请开始,到辅导员或班主
任推荐,院(系)出具推荐意见,完成校内公示,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
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每个步骤要严格按照完成时间认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
辑的情况;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节假日不包括在内。
(12)上报表格一律为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2、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其它注意事项
(1)所有栏目日期填写不应出现违反时间逻辑的情况。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推荐理
由一栏的日期应在10月11日以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院系意见一栏,为院系公示5
天后日期,建议统一填写10月18日;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年(班)
级(专业)推荐意见一栏,日期应填写在10月24日以前,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院系意见一栏,为院系公示5天后日期,建议统一填写11月2日。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习成绩及获奖情况一栏,填写格式统一为:综合
考评成绩 分,专业/年级排名 (名次/总人数)。获奖情况填写格式:**
—**学年:曾获**奖励。
(3)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不少于200字,学院推荐意见一栏不少于
100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不少于200字,学院推荐意见一栏不
少于100字。上述材料推荐理由必须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学生的优秀表现和
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4)凡涉及填写学生银行卡号的项目,必须填写校内统一发放的银行卡号(一般为浦发
银行),如学生有遗失或更换,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同银行新办银行卡到学校财务处进行登
记,再填写新办卡号。
(5)流程控制表填写要求:不得出现空白项,班内公示及学院审核意见,应填“公示无
异议”等。评议小组不得少于10人。具体评定过程记录一栏需详细填写班会流程。班级
评议认定结果一栏,奖学金评定须写清获奖人姓名及所获奖项,助学金评定应写明受助
人姓名、受助档次。学院签章一栏须有副书记签章、学院党总支章。
(6)各学院上报评定材料前,须对材料进行如下审核:各奖项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流
程控制表、各奖项审批汇总表三表内容应保持一致。如有照片,则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需为同底版照片。
(7)各类申请审批表及汇总表的学院名称及专业名称填写,须参照《院系规范名称及专
业规范名称》填写。如专业名称有变更,请联系资助中心修改。
(8)所有上报纸质材料手填处需用黑色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