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荀子的“隆礼重法”思想-文档资料
荀子的社会思想

荀子的社会思想
荀子 名况,字卿,又称孙卿,战 国末期赵国人,约生于公元前 313年以后,卒于前219年以前。 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 他是孔孟之后的又一位著名儒学 思想家。他的社会思想反映在 《荀子》一书中。
一、社会运行思想
(一)人性恶论 “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 谓之性”,可以看出,荀子所说的性是人们与生俱来的 生物性。“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荀子把人生来就有的求食、自卫、性欲等本能称为 “性”,如果放纵这些性无节制地发展,必然导致社会 的纷争和混乱,这些本能就成了恶,就是“性恶”。 人的性恶是普遍的,没有高下贵贱之分。“君子之与 小人,其性一也”。 孔、孟、荀人性论之区别: 孔子:性相近,习相远 孟子:性善论(社会性) 荀子:性恶论(自然生理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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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重人 主张隆礼重法,但是认为人不是法的工具。人是法、礼的主体, “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法者,治之 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 要整合社会,首先要选那些善于“调一天下,制强暴”的“大儒” 作为社会的管理者。 (二)“王道”国家 荀子认为霸道是实现王道的可行的阶段性选择。“义立而王,信立而 霸,权谋立而亡”。但是在霸道立国后,必须实行王道,要求如下: 1.加强内政建设,让百姓服从。“修仁义,伉隆高,正法则,选贤良, 养百姓”。 2.加强军队建设,为王道服务。“仁义之兵”来“禁暴除害”。 3.加强经济建设,从而国富民殷。 4.爱民养民。 荀子认识到,民心向背是实现王道的关键。“君者,舟也;庶人 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的这种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的学说,对后世历代圣帝、贤相都影响极大。
荀子董仲舒朱熹王

(二)荀子的思想
• • • • • 1、荀子主张性恶论 2、以义制利的义利观 3、荀子反对天命鬼神 4、荀子隆礼重法的礼法治思想 5、荀子重视民众的力量
总论
孔子思想以“仁”为核心,同时重视礼。认为仁必须通过礼表 现。即仁不只是一个人内在的情感,它还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 社会伦理道德规范,“克己复礼为仁”,常强调通过学习礼乐 来陶冶人的性情。孟子主要继承发展了孔子思想中“仁”的 观念,荀子则发展了孔子思想中“礼”的部分。荀子也以继 承了孔子思想自居,但探询荀子思想会发现,荀子继承的只是 孔子思想的外壳,他更多是从其他方面汲取思想资源,实质上 ,荀子和孔子一样,对礼的内涵意义做了一番重新的发掘和阐 释。
荀子的义利观,主张在以礼节欲的前提下,义利两有,力图既 克服纵欲主义和极端功利主义的错误,又避免禁欲主义和“ 寡欲”说的消极倾向,它显然是汲取了儒家“见利思义”说 及墨家”贵义“”尚利“说,法家的”人性自然论“及”趋 利避害“说等观点中的合理成分,在先秦诸子的义利之辩中 具有批判总结的意义。
3、荀子反对天命鬼神
当时荀子曾经力图说服齐当权者选贤任能,重用儒生,实行 王道政治,争取统一天下,但忠告未被采纳。后来有人向齐 襄王说荀子坏话,荀子离齐投楚,结交战国四君子之一的楚 国春申君,被任命为兰陵令(今山东苍山县兰陵)之后荀子 还曾经游说秦昭王和赵国的孝成王,但都未被重用,后被春 申君劝回楚国,仍做兰陵令,春申君遇刺后,就在兰陵的家 中潜心学问著述立说数万言,死后葬在兰陵。
在当时多数人敬天事神的情况下,他认为“天行有常,不 为尧存,不为桀亡”,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反 对天命鬼神,天是自然存在的物质,有它自身的运行规律 ,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天也不能控制万物,不能 主宰人类。相反,人却可以用主观努力去认识它,顺应它 ,运用它,以趋吉避凶。这种思想有科学进取的积极倾向 。
荀子“礼义之孝”的内容、特点及意义

荀子“礼义之孝”的内容、特点及意义荀子孝道思想以“性恶”为起点,以“隆礼”、“从义”为核心,以社会规范高于家庭规范为要求,以强调外在师法的他律作用和反映封建大一统社会逐渐形成趋势为特征。
荀子认为,孝是遵循外在社会规范礼义的结果,也是圣王、君主教化的结果。
可见,荀子“礼义之孝”涵盖了内外两个方面。
荀子的纳孝入礼,强调将外在客观的伦理规范内化为人的理性自觉,是对孔孟“德治”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为中央集权的封建大一统到来奠定了理论基础。
一、荀子“礼义之孝”的内容(一)以“性恶论”为理论基础《荀子·性恶》篇中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
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
”人群内部之所以存在生存争斗,是因为人一生下来就有好利、嫉妒、憎恨、贪欲之心,有喜欢声色的自然欲求。
所以,如果顺人之本性而放纵,那么就会出现争斗抢掠的暴乱。
这里,荀子以官能的欲望流弊及人的自然本能欲求来说明性恶。
荀子既主张性恶,那么善又如何可能呢?《性恶》篇接着称:“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
”由此可知,一切的善源于圣人、君主化性起伪的结果,是外在道德规范制约和内化的结果。
故在荀子这里,作为百善之首的“孝”亦是来源于圣人或君主制定的外在道德规范的“礼”.所以,荀子孝道思想以“隆礼”为核心,强调从礼从义,即“以礼义事亲谓之孝”.(二)以“隆礼”为核心荀子既主张性恶,那么“孝”就不由内发而需靠外在道德规范的“礼”产生;同时,通过“礼”这一外在道德规范来对“孝”引导、规制。
孝借助“礼”来表达相应的自然情感,而“礼”本身也体现出孝之德性,二者相伴而生,缺一不可。
1.孝与礼荀子“礼”的范围广大,包含外在道德规范的“礼仪”与内在精神的“礼义”.《荀子·大略》曰“: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
2018年自考新教材中国法律思想史重点

中国法律思想史第一编先秦法律思想概述第一章西周法律思想第一节“以德配天”说“以德配天”说:即认为“天”或“上帝”是天下各族共有之神,并不始终眷顾一个部族,使其常为下届的统治者。
“天命”属谁在于该部族(其代表是首领)是否有“德”。
若一部族无“德”,统治不佳,失却上帝欢心,上帝就会撤销他们的代表资格,而另行挑选有“德”的另一部族来担任。
西周提出这种“以德配天”的君权神授说,意味着神权法思想的动摇和人文思想的发展。
第二节“明德慎罚”说“明德”就是要求周王和贵族注重培养自己的德行,只有良好的德行才能够配享天命,得到天的惠佑,保住社稷:“慎罚”是指适用刑罚的时,应慎重其行,避免滥杀以致失德。
“慎罚”具体表现在:(1)对犯罪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2)反对诛族连坐,主张罪止一身。
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第三节大宗法制下的礼治思想“嫡长子继承制”,“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目的是保证继承者的唯一性,杜绝其他潜在继承者的争心,以保证政权交接之稳定。
个别人的贤与不肖,本就难以判断。
即便能够准确判断,那它和建立在继承人唯一性基础上的秩序稳定相比,其重要性也大大不如。
“周礼”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
“亲亲”指的是一个人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尤其是自己的以父系为中心的尊亲属;子弟必须孝顺父兄。
“尊尊”就是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尤其要服从周天子;其目的是严格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消弭犯上作乱于无形。
西周“礼治”在立法和司法领域集中表现为:“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即是说“贵族之礼”不适用于庶人,而庶人也不适用于贵族之礼,否则就是僭越。
“刑”的处罚对象主要是大夫一下的庶人和奴隶。
第二章儒家法律思想第一节儒家学说概述管仲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的治国论,形成了“令顺民心”的法治观→子产“铸刑书”于鼎开创了公布成文法的先例,为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法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邓析反对传统礼治,制竹刑。
荀子

荀子在经济上主张“节用裕民,而善臧其余”,
提出强本节用、开源节流和“省工贾、无夺农时”等 主张。为以后历朝历代所遵守,至今仍有借鉴之处。 在军事上,其核心思想是“仁义”,主张以德兼 人,反对争夺。荀子认为“用兵攻战之本在乎壹 民”,“在乎善附民”。而要做到这些,就要隆礼贵 义,好士爱民,刑赏并重。此外,还论述了为将之 道,如六术,五权等。
二、“明于天人相分”的自然主义天道观 在荀子看来,天为自然,没有理性、意志、 善恶好恶之心。天是自然天,而不是人格神。他 把阴阳风雨等潜移默化的机能叫做神,把由此机
能所组成的自然界叫做天。宇宙的生成不是神
造,而是万物自身运动的结果。 “天行有常”的 思
想。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三、所积而致的成圣之道 就道德修习而言,荀子认为最高的要求就是“成 圣”。荀子坚持自己的理论的一贯性,认为在天生的 情性方面,圣人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从一个侧面 表现了战果末年贵族和平民依血缘形成的原有的界限 的消解。荀子还认为圣人与普通人一样,也只有经过
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11),名况,字卿。
汉族,因避西汉宣帝刘询讳,因“荀”与 “孙” 二字古音相通,故又称孙卿。周朝战国末期赵国
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代表人
物之一,时人尊称“荀卿”。曾三次出齐国稷下 学 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今山东兰陵)令。荀子 对儒家思想有所发展,对重整儒家典籍也有相当 的贡献。
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求其放
心”,即可恢复人的“良知”、“良能”,即可实现“仁政”理想。 与孔、孟相比,荀子的思想则具有更多的现实主义倾向。他在重视礼 义道德教育的同时,也强调了政法制度的惩罚作用。
一、“化性起伪”的性恶论
荀子的礼治思想

残贼生而忠信亡 焉,生而有耳 目之欲, 有 好 声 色 焉 , 是 , 淫 乱 生 而 礼 仪 文 理 亡 顺 故 焉。 ” 以看 出苟子并没有否认人们所强 可 调 仁 义 忠信 的价 值 , 是认 为这 些 在 人 性 只 中不 存 在 。 作为一个政 治哲学来说 , 讨论政治制 度 如 何 构 建 , 要对 人 的本 质 进 行 一 种 价 需 值判断, 思想家在 构建 理论框架 时所设定 的逻 辑 起 点 不 同 ,则 问 题 的 最 终 导 向不 同。 荀 子 和孟 子 一样 , 为人 性 是 先 天 生 认 而 不 是 后天 形成 的 。 同之 处在 于 孟 子 认 不
故其 性非 善者 明矣 , 故性恶焉 。苟子认为 经 过 圣人 N # 、 性起 伪 , 子 认 为“ 之 L化 荀 望 人 可 以 为 禹 ” 。 ( ) 三 礼与 法 治 关 系
在礼法 的关 系 上 , 有 儒家 色 彩 , 具 首 先 认 为 礼 较 之 法 具 有 更 为 重 要 的 地 位 。他 说 : ”礼义 者 , 治之 始也 。 ( 王 《 制》 又 说 : 法 者 , 治 之 端 也 。 ”即 认 ) ” 为 , 义 是 治 理 国家 的根 本或 出发 点 , 礼
性 也 ” (儒 ) 。 《 在 荀 子 的 理 论 体 系 中 , 伪 ”是 一 比 “ “ ” 性 重要得多的概念 。 苟子在对人的考察 中 , 仅 看 到 了 人 性 “ ” 而 是 更 加 强 调 不 恶 , 人 能“ ” 伪 。 二 、 子 的礼 治 主 张 荀 先 秦 时 期 , 子 的 观 点 有 两 个 理 论 核 荀 心 , 礼 仁 ” “ ,孟 子 继 承 和 发 扬 了人 的 学 说 , 子 继 承 和 发 展 了“ ” 学 说 , 子 荀 礼 的 苟 的 “ ” 孔 子 的 “ ” 不 多 , 同 于 法 礼 和 礼 差 不
论中国古代社会的“隆礼至法”

第四编
论中国古代社会的“隆礼至法”授、 博士生导师
“隆礼至法” 出自 《荀子·君道》 。 如今研究者常常将其表述为“隆礼重法” , 并解释为君主治国 既要重视礼的作用, 也要重视法的作用, 荀子也因此被誉为“礼法合一” 的思想先驱。 其实, 如果完整 地阅读荀子 “隆礼至法” 的论述并参以自汉以后中国社会的礼法关系, 我们可以体会到“隆礼至法” 这四个字包含着更为丰富的思想内涵。
一、“隆礼至法”中的“礼”与“法”[见英文版第99页,下同]
“至道大形, 隆礼至法则国有常, 尚贤使能则民知方, 纂论公察则民不疑, 赏克罚偷则民不怠, 兼 《荀子·君道》 的话, 大意是治国的最高境界, 听齐明则天下归之。 ” 如果逐字逐句地解释这段出自 即最贴近“道” 的状态应该是: 尊崇礼而崇尚法使国家安定; 贤人受到尊敬而能人得到重用使民众有 效法的榜样; 集众议而出于公心行事使社会有高度的共识; 奖赏勤勉的人而惩罚偷懒的人使怠慢懒 惰的风气不能蔓延; 兼听不同意见而明晰各种事理使天下归顺。 如此解释, “隆礼至法” 的内容包括了 “尚贤使能” “纂论公察” “赏克罚偷” “兼听齐明” 等。 这里的 “礼” 已经不仅仅是前期儒家强调的以 教化为主的礼, 而是包含了价值观培养、 制度构建与社会舆论引导等一系列内容。 这里的 “法” 也不再 仅仅是法家所构建的以刑为主的“禁止” 性手段, 而是与礼相辅相成的一种制度的安排。 正如元人胡 儒法两家各执一 祇遹所解释争在荀子 “隆礼至法” 的思想中得以兼容。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在“隆礼至法” 的思想体系中, 春秋以来礼法的对立关系已经大大改观。 在 总结各诸侯国变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荀子的“隆礼至法” 发展了前期儒家礼治的思想, 将已经被破 坏了的三代之礼改造成容纳法治并与法相辅相成之礼。 礼成为战国之后法的灵魂与法制构建的基 础。 法在 “隆礼至法” 的思想中的变化更是显而易见, 此处的法不再仅仅是三代时期的“刑” , 甚至也 不再是法家理论体系中与儒家的礼相对立的以刑“赏克罚偷” “兼听齐明” 无不依赖于制度的完善。 因此可以说荀子 “隆礼 至法” 的思想已经勾画出了汉代以后礼法合一法律体系的蓝图。 因此, “隆礼至法” 绝不仅仅是 “即重
荀子简介——精选推荐

荀子简介荀子(约公元前313—前238年)名况,字卿,战国末期赵国人,曾游学于齐,当过楚国兰陵令。
后来失官居家著书,死后葬于兰陵。
荀子是我国古代的思想家、教育家,是先秦儒家最后的代表,朴素唯物主义思想集大成者。
韩非和李斯都是他的学生。
他反对迷信天命鬼神,肯定自然规律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并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人定胜天的思想。
他强调教育和礼法的作用,主张治理天下既要靠“法制”,又要重视教化兼用“礼”治,强调“行”对于“知”的必要性和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认为后天环境和教育可以改变人的本性。
荀子的著作有《荀子》二十卷。
该书由《论语》、《孟子》的语录体,发展为有标题的论文,标志着古代说理文的进一步成熟。
他的散文说理透彻、语言质朴、多排比句,又善用比喻。
《劝学》是《荀子》的第一篇。
《荀子译注》前言荀卿其人,废死兰陵,在当时郁郁而未得志。
然其书则卓然立于诸子之林,不但为戴德、戴圣、韩婴所采录(1),而且历千百年而不废,此必有其所以不朽之道。
郭沫若曾以《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为先秦散文“四大台柱”,其言云:“孟文的犀利,庄文的恣肆,荀文的浑厚,韩文的峻峭,单拿文章来讲,实在是各有千秋。
”(2)此虽论文之言,然按诸其说,荀子亦卓荦大家,巍巍然少与伦比。
荀子之书,乃为“嫉浊世之政”而作(3),故其“遗言余教,足以为天下法式表仪。
所存者神,所过者化。
观其善行,孔子弗过”(4)。
其书颇多洞察社会政治、道破人情世故,指示立身行事之论。
故读是书,非但可知古人之学术思想,亦必有益于立身处世。
为助读者披阅,今将其人其说,略述于下。
荀子,名况,战国末赵国(今山西安泽)人,约生于公元前335年(5)。
年十五曾游学齐国稷下(在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善为《诗》、《礼》、《易》、《春秋》。
齐襄王(公元前283年~前265年在位)时,曾任稷下学官祭酒,时人尊而号为荀卿,后人亦谓之孙卿子(6)。
后遭谗适楚,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今山东苍山县兰陵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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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的“隆礼
荀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儒家思想家,他从性恶论出发,
创立了“隆礼重法”的德法并举的治国思想。他说:“人之 性恶,
其善者伪也。”( 《荀子 · 性恶》)(以下所引
荀子》只注篇名)所有人的本性都是恶的,只不过圣人和 君子
能够化性起伪,而小人却“从其性,顺其情,安恣睢, 以出乎贪利
争夺”( 《性恶》)。只有通过外在的“礼义”约 束和法律制
裁, 才能使人为善。 古代的圣王“明礼义以化之, 起法正以治
之,重刑罚以禁之”( 《性恶》),采取德法并举 的手段,就是
为了把国家治理好。荀子总结说:“治之经, 礼与刑,君子以修百
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
《成相》)
、国之命在礼 基于性恶论,荀子在强调以德治国时,并不像孔
子和孟子那
样注重道德的自律、强调“仁义”,而是注重道德的他律,
式。在《荀子》一书中,“礼”是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的总
称。“礼”既贯穿在社会的分工关系中,又贯穿在封建社会
《君子》)的伦常秩序中,起着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
关系的作用。“礼也者,贵者敬焉,老者存焉,长者弟焉, 幼者慈
焉,贱者惠焉。”( 《大略》)荀子把“礼”抬到极高
法”思想
“A
”主要包括外在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
“A
。“
的君臣、父子、兄弟、夫妻这种“与天地同理, 与万世同久”
第 2 页
的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最终结束割据
状态,实现天下的统一。
国之命在礼”( 《强国》)。以“礼”治国是取得天下的重要
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好利多诈而危,权谋倾 覆幽险而
尽亡矣。”( 《天论》)成汤和武王取得天下,就是 因为“以国齐
义”的缘故,先王正是因为以德治国才治理好 国家。荀子明确得出结
论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 义者其国乱” (《议兵》),
“隆礼尊贤而王, 尊法爱民而霸”
《大略》)。只有隆礼贵义、爱民勤政,才可以治理好国家。
重义轻利, 但是, 放纵人欲又会造成国乱民贫的局面。 因此, 荀子
提出用“礼义”道德节制人欲,从而达到养民富民的最 终目的。“故
人莫贵乎生,莫乐乎安。所以养生安乐者,莫 大乎礼义”( 《强
国》)。君主的以身作则是决定以德治国成
败的关键,他说:“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 德治国,
“则士大夫无流淫之行,百吏官人无怠慢之事,众 俗百姓无奸怪之
俗, 无盗贼之罪, 莫敢犯上之禁” (《君子》)。
他希望当代的君主向“圣王”学习,这样,百姓就会“贵之
的地位, “A 礼者,人道之极也”( 《礼论》)。只有遵守外在
、“礼”是治理国家的根本。荀子提出: 人之命在天,
途径,不以“礼”治国就会丧失天下。他明确提出: 君人
2、“
礼”是养民富民的根本。荀子并不象孔子和孟子那样
可”
《强国》),古代的“圣王”通过自己的表率作用,以
第 3 页
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 劝,罚不
用而威行,夫是之谓道德之威”( 《强国》)。荀子
清醒地认识到,大臣的道德水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治乱,君
以环主图私为务”的“篡臣”。大臣应该遵循礼义和法律, 以德来辅
佐君主。“谏、争、赋、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 君之宝也”
( 《臣道》)。荀子把臣子对君主的“忠”分为大
忠、次忠、下忠三种,“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
《臣道》),甚至可以“从道不从君”( 《子道》),这也是继
承了孔子和孟子的思想。
恶》),人们必须通过道德修养来懂礼行礼。荀子明确指出, 任何人
通过道德修养都可以成为圣人,尧禹也不是天生的圣 人,而是通过化
性起伪、 积善而成的。 “学恶乎始?恶乎终? 曰: '其数则
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
终乎为圣人。 '”( 《劝学》)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要 持之
以恒、积微成著、积小成大,“积土成山,风雨生焉; 积水成潭, 蛟
龙生焉; 积善成德, 而神明自得, 圣心备焉。 ”
《劝学》)在修养的过程中,要反省存善,“见善,修然必 以自存
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 《修身》)。学的目
主一定要谨慎地选择大臣, 防止“不恤公道通义, 朋党比周,
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非柬而怒之,下忠也” 臣道》)。
而且, 忠”并非一味听从君命,“逆命而利君谓之忠”
3
、积善成德。由于“人无礼义则乱,不知礼义则悖
《性
第 4 页
不过是把所学的东西付诸实践而已。只有“行之”,才是真 正的“圣
人之学”、“君子之学”。
、法者,治之端也 与孔子和孟子不大相同的地方是:荀子正确地认
识到道德并 不是万能的,单纯依靠道德并不足以教化百姓。荀子指
出,
尧舜虽然是天下善教化他人者,但是,尧却没有办法教化自
在强调德治的同时,荀子也强调法治的重要性。“法者,治
子阐述了“礼”和“法”的关系,认为“礼”是制定法律的
所以,在制定法令时,必须符合“礼义”,否则,就会“害 事乱
国”。
、重法。法律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手段,“人或触罪矣,而 直轻其
刑,然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 至轻,庸人不知
恶矣,乱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 目征其末也。杀人者不
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 也,非恶恶也”( 《正论》)。
对犯法的人不加以严惩,社会 就会发生混乱,民心就不服,国家就不
稳定。如果有现成的 法律, 就依法量刑; 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 就
可以比照执行,
的是为了行善。“学至于行之而止矣。” 儒效》)圣人也
己的儿子丹朱, 舜也没有办法教化自己的异母弟弟象, 所以,
之端也”(《君道》),“隆礼至法则国有常”( 君道》)。荀
根据,“法”是为了维护“礼 “A 而制订的。“礼者,法之大
分,类之纲纪也” 《劝学》),“礼义生而制法度” (《性恶》),
第 5 页
时,刑罚必须与罪行相当,“故刑当罪则威,不当罪则侮”
《君子》)。刑罚与所犯的罪相称,社会就安定;刑罚与所 犯的罪
不相称,社会就混乱。在安定的时代,犯罪一定会受 到相应的惩罚,
而在混乱的时代,犯罪肯定不会受到相应的 惩罚。对于犯法的官吏,
也要依法惩治。 “正法以齐官” (《富 国》),这样,“百吏畏法
循绳”( 《王霸》),君主才能把自 己的治国理念落到实处。
2
、慎罚。“重法”并不是要实行严刑峻法。 荀子力主慎刑, 对
于“奸言、奸说、奸事、奸能、遁逃反侧之民”,要让他 们有谋生的
职业并进行教化, 如果能够转化, 就不需要杀掉; 而对于首恶分
子,就要处死,“元恶不待教而诛”,“才行 反时者死无赦”( 《王
制》)。他批评当时的统治者在对待百 姓时,“不教其民而听其狱,
杀不辜也”( 《宥坐》)。统治 者贪得无厌地聚敛财富,加重了百姓
的负担,才造成了“邪 行之所以起,刑罚之所以多”的局面。荀子强
烈反对以族论 罪的株连,认为这是乱世的做法。他批评那些不知教化
百姓 而乱施刑罚的君主,“乱其教,繁其刑,其民迷惑而堕焉, 则从
而制之,是以刑弥繁而邪不胜”( 《宥坐》)。由此看来, 能否合理
地利用法律与统治者有直接的关系,“羿之法非亡
也,而羿不世中; 禹之法犹存, 而夏不世王。 故法不能独立,
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 大略》)。在实现法治
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 君道》)。只有
第 6 页
合理利用法律的统治者,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治国作用。
荀子正确地认识到法治和德治都是治理国家的手段,二者都 不可偏
废,否则就达不到很好的效果。但是,他却一直寄希
望于“圣王”来真正实现他提出的治国蓝图,这与他的“性 皇帝不是
通过武力和篡位夺取政权,就是父死子继,哪里能 够培养出理想中的
“圣王”?荀子还提出:“君子者,法之 原也”(《君道》),把是
否能够实行法治归结到“君子”身
,然而,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有一种有效的机制来 确保所选
拔的官吏都是或者大部分是“君子”的。这样,荀 子的思想要么陷入
历史循环的悖论,要么陷入一厢情愿的空 想。
恶论”形成明显的悖论:君主的人性也是恶的, 中国古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