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浙江法制发展现状

浙江法制发展现状浙江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先行者之一,法制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浙江的法制建设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立法工作、司法机构建设以及普法宣传。
在立法工作方面,浙江省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制定,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浙江省自2005年起实行了以法制规范为依据的政府决策制度,法制决策机制得以改善,决策合法性进一步提高。
同时,浙江省还加强了对立法的研究,提高了立法的质量和效果。
例如,2012年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并规范了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在司法机构建设方面,浙江省注重构建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司法效能。
浙江省建立了“一副书记、四九人”工作机制,加强党委在法治工作中的领导,强化了党委的主体责任。
浙江省还坚持底线思维,建立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干部的法治问责制度,有效遏制了一些干部的滥用职权、违法违纪行为。
此外,浙江省还主动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推行了审判员巡回法庭、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等,在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司法效能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普法宣传方面,浙江省注重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
浙江省成立了专门的法制普及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地区、各部门的法制宣传工作。
浙江省还积极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例如,浙江省广泛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向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并组织了各类法律讲座和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总之,浙江省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
这些成就不仅为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全国其他地区的法制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然而,浙江省的法制建设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执行力度不够、法治理念不够深入人心等。
因此,浙江省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司法公正性和效能,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推动法治建设持续稳定发展。
建设法治浙江

建设
法治浙江
在提升各领域法治化水
平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
努力建设法治浙江。
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优势进一步发挥,
政协履职作用进一步显现,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
制度化发展,地方立法有力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
府基本建成,法治监督更加
有效,执法更加公正规范,
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
著提升,省级党内法规制度
体系基本形成,各级领导干
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推动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
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
到保障。
11. 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为切入点,通过业务流程再造、部门力量整合、数据资源共享、业务单元模块化管理等创新性举措,真正实现了群众办事“进一个门,认一个窗,办多家事,最多跑一次”(邵全海 摄)。
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总体要求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从理念到方式的革命性变化,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纲要》实施6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挑战增多。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任务更加紧迫和艰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扩大,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
解决这些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各级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看待我国经济社会环境的新变化,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大《纲要》实施力度,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3.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与路径选择

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与路径选择近年来,法治国家建设成为全球各国普遍关注的话题。
事实上,法治国家的建设对于一个国家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要建设一个真正依法治国的国家并非易事。
本文将探讨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路径选择。
一、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首要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在一个法治国家中,法律是统治的基石,能够平等对待所有公民,确保他们的基本权益和利益得到维护,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2. 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法治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
在一个法治环境下,企业和个人可以依法获得公正和透明的市场竞争机会,法律的权威和保护能够推动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的动力,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流入。
3. 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国家建设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法律的平等、公正和公正的执行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为人民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法治国家建设的路径选择1. 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应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等次级法律。
2. 推进司法改革法治国家建设离不开司法机构的高效运行和司法公正。
因此,推进司法改革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路径之一。
司法改革应该包括加强司法独立、提升司法人员素质、加强审判公开透明等方面。
3.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公民的参与和支持,因此,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关键之一。
应该通过多种渠道,如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公众宣传法治的重要性,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4. 强化法律监督和执法能力法治国家的建设还需要强化法律监督和执法能力。
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他们依法行使权力。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机制,对法律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止和追究。
怎样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怎样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党建版》 2014年第12期关键词: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献,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 年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关键时期,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而紧迫、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一,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问题,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问题仍相当程度存在,严重损害了宪法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因此,建设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保证宪法法律严格实施。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
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各级政府必须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和带头守法,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
第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加强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脑之 中 , 体现 于人 们 的 日常 行 为 之 中。 在 宣 传 形 式
上, 要坚 持 “ 贴近” 即贴近 实 际 、 近 生 活 、 三 , 贴 贴近 群 体, 并善 于运 用 新颖 的 和通俗 易懂 的形 式 , 群体 喜 让
索和 运用 新 的理念 指 导立 法实践 。 根据 建设 “ 治浙 江” 法 的要求 , 强 地方 立 法 , 加 从 指导 思想 上来 说 , 须牢 固树 立 和始 终 坚 持 社 会 主 必 义法 治理 念 , 握 正确 的 方 向。首 先 , 模 范 地尊 重 把 要 和实 施宪 法 和法律 , 格 恪守 法制 统 一原 则 , 在设 严 并 定 国家 机关 职权 时必 须 明确依 据 , 严格 责 任 、 立监 建 督机 制 ; 次 , 坚 持立 法 为 民, 其 要 以人 为 本 。尊 重 和 保 障人 权 ; 次 , 充 分 体 现 公 平 正 义 精 神 , 过 制 再 要 通 度安 排 , 防止社 会不 公现 象 的 出现 与 扩 大 , 步 建 立 逐 各方 面 的社 会公 平保 障体 系 , 坚持 权 利 义务 对 等 ; 第 三 , 正确 处理 全局 利益 与局 部利 益 、 律效 果 与社 要 法
地方 立 法 的难 度 也 日益增 强 , 行 的 地 方 立 法 的 观 现 念 、 法 已 日渐 不 适 应 。 作 为 “ 治 浙 江 ” 重 要 组 做 法 的 成部 分 , 方立 法工 作需 要 突破 旧 的观 念 和 习惯 , 地 探
规 划 为重 点 , 构建 全方 位 的法 制宣 传 教育 体 系 , 出 突
法治浙江建设“浙”一年

法治浙江建设“浙”一年作者:沈华军来源:《浙江人大》 2020年第4期沈华军2019 年是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开局之年。
一年来,浙江健全法治浙江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浙江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中国之治”的浙江行动2019 年,浙江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等形式,推动学习贯彻往心里走、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浙江组织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会,充分发挥各协调小组作用,推动市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面运行。
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就建设现代法治体系作出部署,提出为开辟“ 中国之治”新境界贡献浙江力量的行动纲领;6 件法规草案提请省委常委会议审议;省委印发《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等制度,研究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五项配套制度。
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省政府举办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参观人数累计超100 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深化“宪法进万家”主题活动。
出台《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10 部党内法规,全面清理党内法规文件,废止186 件,宣布失效162 件,修改16 件,对8 件涉机构改革的法规文件作出一揽子修改。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和修订全省纪检监察执纪执法制度17 项,推动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塑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原本手续环节最多的工商登记窗口不见排队、等待的忙碌景象,取而代之的是在自助办理区域,工作人员正在帮助新注册企业者在线填写表单。
“ 原来可能只是为了一个企业名字,公司负责人就要来回跑多次,现在通过数据打通,网上输入即可查询是否能够完成注册。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路径选择

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路径选择在当前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下,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治的概念和特点入手,探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并提出有效的路径选择。
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概念与特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提高法治能力,确保国家的法律得以贯彻执行,并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权益的过程。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治依靠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确保法律的正确执行。
2. 法治服务于人民:法治的本质是为了维护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 法治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2. 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法治环境的良好建设有助于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法律意识,维护市场秩序的公正和透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加强国家治理和权力制约: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建设可以实现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国家治理的科学、民主和规范性。
4. 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提高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增强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同感和尊重,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路径选择1. 加强法律体系建设:完善和完备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基本法律的实施,推进民法典和其他专门法的立法工作,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2. 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全民法治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培养守法意识和法治精神。
3.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和司法权力的监督。
4.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和素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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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治浙江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浙江省委提出的“八八战略”,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环境优势,积极推进以‘五大百亿’工程为主要内容的重点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这一决策完全与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相契合。在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发展始终是主旋律。但如何发展才是问题的核心所在。法国的政治学家孟戴斯. 佛朗斯在1953年曾说过:“治理国家在于选择”。(转引自季卫东:《从审批到审计:法治政府在行动》,http://www.iolaw.org.cn/shownews.asp?id=8175)他的继任者埃德加.富尔对此还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和补充,他说:“真理的选择不在于选择理想,而在于选择手段;只有选择了槽糕的手段才是唯一不符合理想的选择”。同上。从某种意义上讲,选择发展不能说是一种真正的选择,因为不可能有其他的选择,而如何发展才是需要我们作出选择的。因此,我们认为,“科学发展观”这一命题中,“科学”才是我们需要特别认真对待的。“八八战略”其实主要就是一种手段的选择,它规划了浙江省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实现现代化的途径、手段和方法。这些途径、手段和方法充分反映了浙江追求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因而体现了发展的科学性。 “八八战略”所涉及的环境建设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一是硬环境建设。浙江省委确定的“五大百亿”工程,包括百亿基础设施建设、百亿信息化建设、百亿科教文卫体建设、百亿生态环境建设、百亿帮扶致富建设,主要涉及到的就是硬的环境建设。二是软环境建设,主要涉及法治建设、信用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其中,法治建设对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环境优势更具有基本的意义,因为法治建设不但是信用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的保证,而且也是全面推进和落实“八八战略”的制度基础。建设“法治浙江”,创造一个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不协调,要实现统筹城乡、区域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不可能的。所以,“八八战略”把包括法治建设在内的环境建设作为整体性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浙江省委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的十五大确立的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继往开来的党的十六大更是重笔勾画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宏伟蓝图,成为历次党代会中对法制建设着笔最重、强调最多的一次,充分表明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障。所谓法治,其本意是指通过法律的治理,即通过一套合意而形成的规则的治理,其核心在于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界定、对权力的控制和对权利的保障。科学发展观是中央新的领导集体关于改革与发展的核心理念和总体思路。科学发展观的落实离不开法律和制度的规范和指引。如果不能转化为一套规则、一套制度,再科学的发展观也只会是水中月、镜中花。法治是科学发展观真正成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伟大实践的制度基础。 党中央战略决策的实现,离不开地方各级党委的贯彻落实。浙江省委提出的加强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在浙江区域范围内的具体体现和全面落实。浙江省要在法治国家的宏观架构下,通过地方的法治建设,使地方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纳入法制的轨道,使法治成为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制度基础。 这些年在浙江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浙江省的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许多指标均名列全国前列。尤其是新一届浙江省委,依照中央提出的“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围绕加快浙江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了进一步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的决策和部署,这为浙江省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能。我们应该看到,发挥“八个优势”、推进“八项举措”,需要观念、机制、体制和制度的创新,也离不开法制的推进、引导和保障。浙江范围内的法治建设既是“八八战略”的重要内容,又是全面落实“八八战略”的基本方法。通过地方立法可以对“八八战略”进行分解、规范,并以此引导人们的行为选择符合“八八战略”的要求;通过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及与此相关的一系列程序的展开,可以有效地贯彻落实“八八战略”提出的各项举措。我们应该有太多的教训明白这一点:任何方针、政策,如果不能把法治作为制度基础,最终很难会有预期的结果。
二、浙江省法治建设的成就及存在的薄弱环节 浙江省委对浙江的法治建设是比较重视的。浙江省委第十一届五次全会作出的《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对“推进依法治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司法改革、加强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等方面作了部署;“八八战略”更是把包括法治建设之内的为环境建设作为整个战略的重要内容。最近,浙江省委又提出要建设“法治浙江”战略决策。这一系列推进法治建设的决策和举措,使我省的法治建设获得了长足的进步,已形成一定的法治环境优势。
(一)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首先,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立法方法,增强了地方立法的民主性。在坚持和
改进诸如立法听证制度、重要法规草案登报公开征求意见、下基层进行立法调研等“开门立法”举措的同时,在如何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渠道,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和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等方面,采取了若干尝试。一是向社会公开征求立法建议项目,以求让人民群众能全面参与到立法工作中来,确保从立法规划的确定到法规草案的起草、审议和修改的整个过程都采取开放的姿态,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过程中专门立法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二是为了充分运用网络这一现代传媒工具为立法工作服务,浙江省率先在全国开通了首家“地方立法网”,对一些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在地方立法网上进行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建立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容许公民可以自愿申请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这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一项具体措施,更是浙江省在立法民主化、公开化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其次,坚持立、改、废相结合,努力使地方立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针对浙江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近几年对往年的法规进行了广泛的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开放和小康社会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及时按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制定一批新的法规以适应入世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浙江省两级政府也紧紧围绕浙江省委提出的建设信用浙江、绿色浙江、数字浙江以及创建生态省的重大部署,在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社会保障和促进行政体制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政府规章,在保障浙江省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最后,浙江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性法规的解释、加强地方立法规划的科学性等方面,也作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二)突出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稳步推进,司法机关维护社会公平的
任务越来越艰巨。这几年,浙江省司法机关也采取各种措施,突出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稳步推进司法工作。 一是法院系统围绕司法公正,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主要包括:在建立科学的案件审理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强化庭审功能;推进法院机构改革,强化审判组织职责;开展法律文书改革,增强法院裁判的公信力;深化执行改革,完善执行运行新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二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力推进了司法公正。包括:积极查处职务犯罪,确保司法公正;积极构筑职务犯罪预防体系,为司法公正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营造正当运用司法权的制度环境。 三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司法为民,浙江省委通过其政法委员会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如设立执法监督机构,出台执法监督规范,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等。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司法机关工作条例》,也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司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如注重依法加强个案监督工作,督促法院开展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向人大代表反馈案件处理情况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案件纠正情况的案件专报制度等。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浙江省自1985年4月就开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10多年来,在浙
江省委的领导下,各个地方和部门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下,整体推进打、防、管、建、教、改各项措施的落实,在实践中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符合浙江实际的综治之路,为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的飞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近几年,在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地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一是推进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亦然。浙江省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规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如《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使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2002年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抓手,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开展基层安全文明创建系列活动为载体,先后在农村、城市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海岛渔区、铁路沿线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形成了一批先进典型,获得了巨大成功。 三是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随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推进和落实,尤其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并强力推进“平安浙江”的部署以来,浙江省的刑事发案出现稳中有降的良好势头,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受到沉重打击;治安混乱地区和行业的突出治安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这一些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浙江省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