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西安市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4号

【批准部门】陕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2005.03.30

【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5.05.12

【实施日期】2005.07.01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修改依据】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西安市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64号)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4年12月23日通过,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3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5月12日

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04年12月23日西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局是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行政主管部门。

规划、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卫生、农业、商贸、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本市鼓励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应当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其他地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应当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具体范围,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发展改革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划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八条本市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主要大气污染物名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的实际情况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九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政府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编制本区、县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市人民政府核定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编制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流域开发规划,有关部门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必须包含对大气环境影响的评价。

新建、扩建、改建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的

规定。

第十一条本市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

单位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必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未取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不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

取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单位,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浓度、数量和种类,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二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必须配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止运行或者拆除。

第十三条生产、贮存、运输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接受备案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单位的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十四条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doc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对自然资源的利用也在不断增加,由此引起的大气环境污染和破坏也愈发严重。如果大气环境资源被破坏,很难恢复,因此防治大气污染就愈发重要。下文是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长春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我市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 本办法所称大气污染,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大气排放污染,导致大气环境质量发生变化,从而对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现象。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的行政 主管部门,对全市大气污染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管理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机动车、船、机车污染大气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的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立项审查部门必须在接到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文件后,方可批准立项。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准意见的要求进行设计。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 施工。 用于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资金,不得挪用或者挤占。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必须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2020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20年市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防治措施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生态优先、防治结合、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大数据、林业、气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防治大气污染的法定义务,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

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倡导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七条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大气污染行为,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八条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对因执行严于国家和省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而主动开展技术改造、设备更新、能源替代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给予政策扶持;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省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现状,确定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计划,确定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省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划定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大气环境生态补偿制度,根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方案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及《陕西省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我市大气、水污染治理进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面临形势。 2013年,我市拆除燃煤锅炉593台,140台燃煤锅炉完成烟气综合治理设施提标改造,5.1万户蜂窝煤居民用户改用了清洁能源;淘汰、报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5.6万辆,2.1万辆机动车实施了油改气,108条尾气检测线完成“简易工况法”建设;475座加油站、5座油库、645辆油罐车完成了油气回收治理;建筑施工、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全年二级以上良好天数达到138天,空气质量呈好转趋势。 但由于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地理和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环境容量较小,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增加,2013年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190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105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71、2.00和0.42倍,二级以上良好天数仅占全年总天数的37.8%,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仍排名靠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面临形势。 2013年,我市新建6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4万吨/天,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已达到202.1万吨/天;9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关闭造纸企业16家,淘汰落后产能74.85万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4021.54吨/年;完成大环河截污,一污、二污二期配套管网改造,灞河柳雪路、战备路等一批截污工程,新建截污管网50公里,全市污水管网总长度达到2600公里。 渭河西安段、氵皂河入渭及新河入渭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虽分别降至31毫克/升、1.9毫克/升,139毫克/升、16.6毫克/升,21.1毫克/升、6.5毫克/升,但距渭河三年变清目标差距仍然很大,特别是氵皂河目前氨氮指标超过要求目标2.32倍。2014年是渭河三年变清目标的最后一年,污染问题仍然较多,水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 二、目标要求 2014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以下目标:主要大气污染物PM10、PM2.5、NO2浓度分别低于183.82微克/立方米、101.23微克/立方米、55.39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4%、4%、3%),降尘强度低于18吨/平方公里·月,优良天数达到140天(各区县开发区优良天数任务见附件1)。 2014年我市水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渭河干流全程断面水质基本达到Ⅳ类(化学需氧量30毫克/升以内、氨氮1.5毫克/升以内),新河市界断面和氵皂河入渭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低于50毫克/升,氨氮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山东最严环保法规《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11月1日正式实施了,那么,下面是条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6年7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遵循生态优先、源头控制、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机制和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网格化监管体系,保障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推广。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应当自觉践行绿色、节俭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减少排放大气污染物,共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积极倡导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公益活动。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绿化率和森林覆盖率,推行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监测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记录、保存监测数据,其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 A.7年 B.3年 C.5年 D.6年 正确答案:C 2、(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A.石油 B.天然气 C.核燃料 D.煤炭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城市建设,优先发展以()为主的集中供热。

A.热风联产 B.水电联产 C.热电联产 D.水热联产 正确答案:C 4、(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A.市级 B.乡级 C.旗县级 D.县级 正确答案:C 5、(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治理沙化土地应当坚持生物措施与()相结合,因地制宜地采取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封沙育林育草、建设防护林、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及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 A.经济措施 B.工程措施 C.社会措施 D.政策措施 正确答案:B

6、(单选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已经退化、沙化的草原,应当()治理。 A.分时段 B.限期 C.定期 D.随时 正确答案:B 7、(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已建化工、生物发酵等排放恶臭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达到()。 A.企业标准 B.国家标准 C.地方标准 D.行业标准 正确答案:B 8、(单选题)内蒙古自治区鼓励()优先采用同行业先进技术,提高生产标准和要求,实现大气污染物超低标准排放。 A.传统单位 B.排污单位

2016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文) (2016年1月13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规划和标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 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四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 第五章重点区域联合防治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遵循源头治理、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防治结合,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城镇布局和工业发展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生态建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

督管理: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组织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升级、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实施,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制定和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部门对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油气回收治理等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建筑扬尘、矿山扬尘、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实施监督管理;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公安、工商、食品监督、农业等部门对餐饮服务、露天烧烤、原煤散烧、秸秆禁烧等实施监督管理;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对农业生产、畜禽养殖造成的大气污染等实施监督管理; (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渔业部门、海事机构对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如实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督管理。加强清洁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绿色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本省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设区的市、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加强大气

关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1389-49 关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关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调 研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督工作计划,3月21-2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在市人大常委会涂振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环保局、经贸委、公安局、住建局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市区的三钢烧结厂和炼钢厂、三化热电厂、时代锦园后山建筑工地,xx县华港电源公司、三林木业公司、广益纺织公司,xx县青山纸业公司、大亚木业公司、建沙水泥厂等企业和项目,并与部分企业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具体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入手,通过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强环境整治、强化环境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主要表现在: (一)加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市政府每年与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减排企业签定减排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年度污染减排工作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减排任务,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由XX年的8.23万吨减少到XX年的5.76万吨,削减3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削减16%的“xx”减排任务,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下坚实基础。在全市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市区空气质量逐年改善,10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以上。 (二)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污染物排放强度有所下降。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落实经济补偿、差

西安地区减霾成效不彰的原因及治理思路

西安地区减霾成效不彰的原因及治理思路 文章强调要科学认知以西安为中心的陕西关中城市群雾霾天气,分析了西安地区雾霾的成因及治理成效不彰的根源,在于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因此,西安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联合行动、共同治理;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切实提高治污减霾的成效。 标签:雾霾;西安地区;原因;对策思路 2013年,“雾霾”成为年度关键词,自北向南雾霾天气横扫大半中国,哈尔滨、京津冀地区、关中城市群、海口等城市都发生了严重的雾霾天气。我省以西安为中心的陕西关中地区城市群雾霾频发,已成为全国大气污染严重的地区之一,并被纳入全国大气污染重点防治的区域“三区十群”。[1]2014年1月10日,西安位列由绿色和平组织发布的全国74座城市2013年PM2.5年均浓度排名第9名。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西安市积极采取了治污减霾的各项措施,但是成效不彰,尤其是在冬季,雾霾天气似有愈演愈烈之势,这既引发了群众对当前空气质量的担忧,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当前中国经济转型的深入思考。 一、科学认知西安地区的雾霾天气 雾霾是“雾”和“霾”的组合词,从成份来讲,雾为水汽,霾为颗粒物;从颜色来讲,雾为白色,霾为灰色。统计数据显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雾日数呈减少趋势,而霾日数呈增加趋势,且从空间分布上呈东增西减趋势。而我国雾霾天气增多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化石能源消费增多造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逐年增加。这些污染的主要来源是热电排放、工业尤其是重化工生产、汽车尾气、冬季供暖、居民生活(烹饪、热水),以及地面灰尘。总之,雾霾天气已经成为大气环境严重恶化的标志。 西安地区的雾霾天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季节性特征明显,冬春最重、夏季较轻。其次,污染程度较重。西安在2013年和2014年的前两个月都出现了3次持续时间5天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最后,污染因子成分复杂。过去西安的PM2.5主要成分是燃煤污染,而现在是机动车尾气、燃煤烟尘、扬尘、工业排放、生物质燃烧等的混合污染,但不同的季节又有所不同。比如,2013年国庆西安的机动车出行数量锐减,机动车排放物减少,但古城西安依旧陷入了“十面霾伏”,这主要是由建筑扬尘的增多引起的。随着夏季气温的升高,臭氧浓度升高,臭氧防治则是关键。 二、西安地区治污减霾成效不彰原因分析 1、西安地区治污减霾的重大举措与成效分析 面对PM2.5数值一再爆表,西安市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把治污减霾作为头等民生大事和环境治理“一号工程”,启动了“减排、控煤、降尘、增绿”四项重点

深圳市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电厂污染防治 第四章其他固定燃烧设施污染控制 第五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 第六章机动车大气污染防治 第七章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 第八章港口船舶污染防治 第九章扬尘污染防治 第十章其他污染防治 第十一章大气污染应急管理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深圳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持续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经济特区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政府对本市环境空气质量负责,制定并定期修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合理规划、调整城市发展和产业布局,采取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各区政府对本辖区环境空气质量负责,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和要求,制定本辖区年度实施计划。

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统一发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推广清洁能源,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制定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的价格和收费制度。 市经贸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行业发展政策和发展 规划、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或淘汰目录,机动车燃油品质升级,淘汰重污染行业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清洁生产。 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制定促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政策,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政策。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有利于机动车及港口、船舶废气污染防治的行业规划及政策,推广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提高全市营运行业清洁能源车辆数量。 市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环境保护特区技术规范和修订工作,禁止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特区技术规范的产品销售。 市气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市灰霾天气观测、预测、预警和研究,实现部门间大气环境相关数据共享。 市住房建设、建筑工务、水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和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监督。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严格车辆管理,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路检工作,加强对在用车超标排放的管理,对高污染排放车辆依法实施限行。 第五条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制定各区和各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下达实施, 各区和各部门每年一月底前应向市政府提交上一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报告。市政府每年二月底前组织对全市各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各区和各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市政府应加强与周边各城市的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建立重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 第二节工业以及相关污染防治 第三节机动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第四节扬尘污染防治 第五节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倒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共治,源头防治、规划先行,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行清洁能源利用,减少煤炭消耗,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及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辖区的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条大气污染防治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各省辖市大气环境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作为对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与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30820(颁布时间) 20030901(实施时间) 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防治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 第四章防治机动车排放污染 第五章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沈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6日修订,已经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8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8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市)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将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加强防治大气污染的科学研究,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要制定规划,采取措施,保证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 鼓励和支持环保产业的发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在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本市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达到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关于环境保护的调查报告以陕西省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为例

关于环境保护的调查报告以陕西省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 为例

关于环境保护的调查报告 ——以陕西省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为例 忻州师范学院 系班:政史系1105班 姓名:周峥 学号: 03711072 指导教师:邢振江

前言: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的经济建设中,社会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人们经过大量燃烧化石燃料来满足自身的能源需求,可是,人们的大气环境保护意识一直非常淡薄,大气污染治理刻不容缓。大气污染治理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引起某些物质进入大气中,呈现出足够的浓度,达到足够的时间,并因此危害了人体的舒适、健康和福利或环境污染的现象。大气污染与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我所调查的西安市地处关中腹地,古代有“八水绕长安”,但在发展过程中西安市一度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近年来经过一系列措施使得大气环境都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改进。经过调查发现西安市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成就与不足之处,并认真分析,力求解决之道。 关键字: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启示。 调查方法:个案调查 一、背景 近些年来,灰蒙蒙的天、四周弥漫的“毒气”,满街的“口罩面罩人”,人们在雾霾天中“负重”前行……这一场景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全国各个城市。空气污染,这个与每一个人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尽显沉重与无奈。据了解,在四大主要污染源排放中,工业、交通、能源与建筑,与居民或消费者自身直接相关

的就占据了后面三个,达到70%以上。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导致城市空气污染。春节假期刚过,在舆论还在热议春节是否应该燃放烟花爆竹之际,环保部就发布通报,春节期间中国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排除春节因素,中国的空气质量问题,已经在今年连续袭击中国的多场雾霾天气中凸显雾天次数之多,持续时间之长,覆盖范围之广,各地频频传出的PM2.5“爆表”……雾霾,已然成了给中国留下的第一个“全民拷问”。面对一波又一波的雾霾天,各方面在努力行动。气象局及时发布预警,让公众做好应对准备;“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地方政府也陆续坚定整治空气的决心。关于治理空气污染、拯救空气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立法才是最重要的出路。 二、西安市大气污染历史、现状及原因 根据历史资料显示,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安市的空气质量都非常之高,直到改革开放数年后,由于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心,长期忽视了城市发展对空气的污染,当时的空气污染因素是单一的,就是由于工业和居民生活需要而大量燃烧煤炭产生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加之未经过任何处理就排放于大气之中,使得空气污染一度异常严重。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陕西省政府及西安市政府曾实行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着手“气化城市”的建设,也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气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进。

兰州大气污染防治模式

兰州大气污染防治模式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消除“心肺之患”的兰州模式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研报告 兰州位于中国西部,是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也是闻名世界的丝绸之路节点城市,享有“黄河之都、金城兰州”的美誉。受两山夹一河、冬季无风、以重化工产业为主的“先天痼疾”影响,过去十多年间兰州一直都在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 为消除大气污染“心肺之患”,兰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把大气污染治理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践行“两山理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党政同责,科学施策,铁腕治理,全民行动”,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打赢了大气污染治理整体战攻坚战,突破性地摘掉了长期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黑帽子”,开创了大气污染治理“兰州模式”。 一、主要困难和工作进程 (一)“先天”受特殊地理地貌、不利气象条件、脆弱生态环境制约 兰州地处黄土高原河谷地带,地形呈明显的半封闭巨大哑铃型,地势西部和南部高,东北低,黄河自西南流向东北,横穿全境,形成峡谷与盆地相间的串珠形河谷,市区位于黄河河谷盆地之中,北有白塔山,南面是皋兰山,两山对峙;市区东西狭长,约30千米,南北最窄处仅2千米左右,具有带状盆地城市的特征,明显的盆地地形导致污染物不易向外流动。 兰州市属大陆性很强的温带季风气候,逆温、干燥、无风、光照强。市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46小时,无霜期为180天;雨量少而集中,年变化率大,年平均降水量不足300毫米,主要集中在夏季,但蒸发量却高达1800至2200毫米,超过降水量6倍,干旱威胁严重,加之兰州市及周边生态植被覆盖率低,容易形成沙尘暴和浮尘天气。兰州市为盆地地形,常年多偏东风但风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4年1月22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改善本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科学有效、严防严治的原则。 第四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规划先行,转变经济进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措施。 第五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降低大气中的细颗粒物浓度为重点,坚持从源头到末端全过程操纵污染物排放,严格排放标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操纵,加快削减排放总量。 第二章共同防治 第六条防治大气污染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区域联动、单

位施治、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对本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区、县人民政府在各自辖区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分工明确的监管治理体系,并加强整体统筹协调。 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治理,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监督治理。 第九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环境爱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财政投入。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和落实都市总体规划,操纵人口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合理配置产业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减少生产、生活带来的污染。 第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应当鼓舞和支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对策分析,推广应用先进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提高大气环境爱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生态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扩大水域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西安市空气质量研究论文

摘要 本文对天西安市的空气质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运用综合指数评价法和回归分析等方法对其空气质量进行了分析,综合各种因素建立了以下所述几种模型,并结合统计学方法,利用SPSS软件和EXCEL进行模型的求解。 1、首先对2007-2013年的空气污染指数和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分析,采用了综合指数评价法分析了最主要的空气污染物质,并计算出它们的污染指数。分别使用空气污染指数(API)(旧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对西安市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新标准),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对比、分析; 2.运用线性相关法,分析了工业污染、民用采暖和扬尘对空气质量不同程度上的影响; 3、分别运用指数平滑法、SPSS回归分析法对西安过去近一个月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进行多种模型拟合分析,对未来一周(取2013年4月30日至5月6日)西安市空气质量状况进行了预测; 4、经过严格的计算论证和分析,针对西安市主要的环境污染因素和检测控制评价标准方面的缺陷和不足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综合指数评价指数平滑法回归分析 线性相关主要污染物建议

目录 一、问题重述 (1) 1.1 背景介绍 (1) 1.2 政策支持 (1) 1.3 需要解决的问题 (2) 二、问题分析 (2) 三、建模过程 (4) 3.1 问题一 (4) 3.1.1 模型一 (4) 1.模型假设 (4) 2.定义符号说明 (4) 3.模型建立 (5) 4.模型求解(API指数法) (6) 5.结果分析 (8) 3.1.2 模型二 (8) 1.模型假设 (8) 2.定义符号说明 (9) 3.模型建立 (9) 4.模型求解(AQI指数法) (9) 5.结果分析 (10) 3.2 问题二 (11) 3.2.1 工业污染因素分析 (11) 3.2.2 民用采暖因素分析 (14) 3.2.3 扬尘因素分析 (15) 3.2.4 主要影响因素总结分析 (15) 3.3 问题三 (16) 3.3.1 模型一 (16) 1.模型假设 (16) 2.定义符号说明 (16) 3.模型建立 (16) 4.模型求解 (17) 3.3.2 模型二 (19) 1.模型假设 (19) 2.定义符号说明 (20) 3.模型建立 (20) 4.模型求解 (21) 3.4 问题四 (22) 四、模型的稳定性分析 (22) 五、模型的修正与完善 (22) 六、模型的推广与应用 (23) 七、模型的评价 (23) 八、参考文献及附录 (23)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

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 (2013——2017年度) (征求意见稿) 为持续改善兰州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市开发开放、转型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和《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3—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为指针,全面落实省委王三运书记关于“以更大的气魄和更有效的措施,继续打好兰州大气污染整治的整体战攻坚战,让人民满意”的指示精神,以保护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巩固和提升空气质量达标城市为目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以及环保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要求,在消化新增量的基础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控制污染物和煤炭消费总量,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和空气污染物浓度。通过多污染物协同均衡减排,点线面源综合控制,市县区和部门联动治污,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集中力量解决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兰州市优良天数逐年增加,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控制目标,确保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并力争退出全国后二十位重污染城市行列。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15%、14%、8%、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按“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削减,城市降尘强度以及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排污强度在2012年基础上分别下降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展开,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力争再用五年或更短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三、近期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

2016年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1 1、《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8月29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4年4月24日 2、( C )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 C )。 A、大气环境保护权利 B、大气环境保护职责 C、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D、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4、( B )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A、县级政府 B、国家 C、市级政府 D、省级政府 5、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 B )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A、建设 B、规划 C、治理 D、政策 6、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 A、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B、环保验收

C、治污 D、申报 7、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 A )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A、新建 B、改建 C、扩建 D、乱建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 D ),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A、建设 B、管理 C、运行 D、选址 9、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 C )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严格审批 B、禁止审批 C、暂停审批 D、允许审批 10.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 D )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批准 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 C )以上。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2014年6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12月4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严防严治、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规划布局,统筹安排,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的财政投入,采取防治大气污染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示考评结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污染防治的要求,建立统一有效、分工明确的监管治理体系,并加强整体统筹协调。 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农业、林业、气象、卫生、工商、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

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园林、水务、财政、商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围,共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大气环境质量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实施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生态治理,加强防护林带和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提高绿化水平,扩大水域面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推广绿色建筑,采用先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技术,使用天然气、液化气以及沼气、风能、电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鼓励使用集中供热。 第十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和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设立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大气污染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一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并逐步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工作。 气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供大气污染气象资料,配合做好空气质量预报工作和生活服务指导。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环境保护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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