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惩戒权缺失的危害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依法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戒的权力。
这种权力的存在和合理使用,是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师教育权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一方面,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需要。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主要任务,学生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干扰教学秩序,会对正常教学过程产生严重影响。
如果没有教师惩戒权的存在,学生可能会任意干扰课堂秩序,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教育教学无法进行。
因此,为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要求,有必要赋予教师惩戒权。
另一方面,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是维护教师教育权威的需要。
教育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而教师的教育权威是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学生对教师的话不听,不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威,甚至对教师进行侮辱、攻击,会对教师的工作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教师需要通过惩戒来维护自己的教育权威,使学生尊重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增强教育效果。
再者,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教育的本质是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让学生从中受益,受到启迪和激发。
但是,如果学生自身情绪或行为存在问题,或对教育教学不尊重,就会影响其健康成长。
通过适度的惩戒,可以让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纠正不当行为,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感和规则意识,为其健康成长提供积极促进作用。
教师惩戒权的存在和合理使用,可以起到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师教育权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教师惩戒权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使用,确保不会对学生造成太大的伤害,不会引发一些不良后果。
教师惩戒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程序规定进行行使,如果随意使用,不但可能损害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还可能扰乱学校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因此,在使用教师惩戒权的过程中,教师需要认真考虑充分、注意组织方式,力求比较开明、灵活,兼顾学生的权利与自己的教育权威。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不规范行为进行制止和惩戒的权力。
它的存在有着重要的必要性和合理的使用。
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维护教育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在一个教室中,学生数量众多,每个学生都具有不同的性格和行为习惯。
如果没有教师惩戒权,学生就没有规则可循,教学秩序将会混乱,导致教学进程和学生的学习效果受到严重影响。
教师惩戒权的存在,能够确保教室秩序的维护,促进学生健康、有序、高效地学习。
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
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和良好行为习惯是非常重要的。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可以通过对不规范行为的制止和惩罚,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和规范,培养他们的自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适度的惩戒也有助于让学生认识和改正错误,提高他们的自我反思和自我调整能力。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有利于教师的教学效果和教育效果的提升。
在学生中,总会存在一些不守纪律或者有捣乱行为的学生,他们的存在会影响整个班级的学习氛围和教学进度。
教师对这些不规范行为进行惩戒,能够有效地维护教学秩序,保持教室内的安静和专注,有效提高教学效果。
通过对学生不规范行为的惩戒,可以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在惩罚中获得教育,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和素质。
教师惩戒权的使用需要注意一些原则和方法。
惩戒应该是一种正当的、公正的行为,不能涉及个人情绪或者歧视性的举动。
惩戒的方式应该是合适的,不能过于严厉或者轻微,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性格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
还有,惩戒应该是一种教育性的行为,不仅仅是惩罚,还应该包含教育和引导的成分,让学生能够从中得到启发和教益。
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维护教育秩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可以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行为规范,提高教学效果和教育效果。
但是在使用教师惩戒权时,需要遵守相应的原则和方法,确保惩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教育惩戒现状分析报告

教师教育惩戒现状分析报告简介教育惩戒是指教师对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不正确行为进行制约和批评的一种教育手段。
教师教育惩戒具有引导学生行为、保护课堂秩序和维护教育公平的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教育惩戒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严重伤害学生的尊严、超出合理限度的体罚等。
本报告旨在分析当前教师教育惩戒的现状,以期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
现状分析1. 存在的问题(1) 体罚现象一些教师在教育过程中采用体罚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惩戒,这种行为可能对学生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
体罚不仅违反了学生权益保护的原则,也容易引发社会舆论争议。
(2) 公平性问题在教育惩戒中,有的教师可能倾向于对某些学生采取过度严厉的措施,而对其他学生采取不公平的对待。
这可能会导致不同学生在教育惩戒中得到不同的待遇,进而影响到教育公平。
(3) 使用教育惩戒的能力不足一些教师可能由于缺乏必要的教育技巧和心理知识,对于恰当地使用教育惩戒的方法和时机存在困惑。
他们可能无意识地过度使用或滥用教育惩戒的方式,增加了对学生的伤害风险。
2. 原因分析(1) 规范缺失目前,我国对教育惩戒的管理规定仍存在缺失,导致学校和教师在使用教育惩戒时缺乏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在没有明确规范的情况下,教师的使用行为可能存在主观判断和个人喜好的因素。
(2) 培训不足在教师教育培训中,教育惩戒的内容和方法经常被忽略。
教师在接受教育培训时,没有充分获得合适的技能和知识来正确使用教育惩戒手段,导致在实践中难以做到恰如其分地进行教育惩戒。
(3) 教育观念落后部分教师对教育惩戒存在误解,认为体罚等严厉惩罚是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
这种观念的落后可能来自于个人经验或社会舆论的影响,但它需要被更新和纠正。
改进措施1. 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政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法律和制度来管理教育惩戒,确保在教育惩戒中保护学生的权益。
需要对教师的行为进行明确的规范和界定,明确禁止任何形式的虐待和体罚。
2. 提供教师培训和支持教育部门可以开展教师教育惩戒技能培训,提供相应的知识和指导,帮助教师正确使用教育惩戒手段。
教师惩戒权问题研究

教师惩戒权问题研究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据其职责和授权,对学生行为进行指导、教育和惩戒的权利。
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可以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但若滥用惩戒权,会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甚至导致教育教学出现意外事件。
本文旨在探究教师惩戒权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教师惩戒权的现状教师拥有的惩戒权是充分合法的,它为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了支持和保障。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都对教育惩戒的使用做出了规定。
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教师可以依据“训诫、批评、低分评定或警告,或者强制性的不良记录”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发现教师惩戒权的使用存在着一些问题:1. 惩戒过程中缺乏程序规范教育惩戒行为应该在一定的程序规范下进行。
例如,教育惩戒行为应该有证据证明被惩戒者确实有错误行为;惩戒应当公正公平;被惩戒者要知道自己被惩戒的原因和结果等。
但一些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往往缺乏程序规范,可能过于主观和偏激。
2. 惩戒措施过于严厉有些教师在遇到学生的不良行为时,可能过于激动,采取过于严厉的措施,甚至牵涉到人身伤害、侮辱等恶劣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
一些教师还会滥用警告、罚款等惩罚手段,这种做法缺乏一定的慎重性和合理性。
3. 惩戒权的滥用造成负面影响一旦教师惩戒权被滥用,就会给学生身心健康和个人形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严重情况下,滥用惩戒权可能导致学生严重受伤或造成学生的心理障碍。
此外,学生对教师的不信任也会加深,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也愈发紧张。
二、如何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为了保证教师惩戒权的合理使用,以下几点建议可以供教育部门和教师参考:1. 加强教育惩戒知识的培训对于教育惩戒这一复杂的议题,教师应该接受一定的培训,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的指导原则。
教育部门还应该完善惩戒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辅导和指导。
2. 强调程序规范的重要性强调程序规范可以防止教师的主观性和个人偏见的过度施加。
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与意义研究

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与意义研究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与意义研究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普及,学校已经成为了孩子们的第二个家。
在这个环境下,教师行使的惩戒权也日益成为教育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但是,在现实中,教师的惩戒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因此,本文将从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与意义展开深入研究。
一、教师惩戒权立法的必要性1. 学生的行为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的高速传播,学生的行为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复杂化、严重化。
武装斗殴、逃学旷课、色情犯罪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已经成为充斥在校园里的现实问题。
而教师因为缺乏权力,无法有效地惩戒这些行为,造成了教育管理难度的增大。
2. 教师权力与负担不成比例随着学生数量的增加和教师队伍的不断补充,单靠传统的口头警告已经无法有效地限制学生不当行为。
而教师缺乏惩戒权力却需要承担日渐沉重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如此不成比例的教师权力和负担关系,对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注入了不稳定的因素。
3. 教师惩戒权的缺失导致学生不自觉学生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让学生在自觉、自律和自我约束的基础上,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
当学生发现教师没有权力进行惩戒时,他们就会逐渐因为过于自在而对自我约束变得散漫,严重情况下,容易导致学校出现混乱甚至危险。
二、教师惩戒权立法的意义1. 保障校园安全教师惩戒权是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保护学生的安全和权益。
有了惩戒权,教师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不当行为,防止不良行为对正常校园秩序的破坏,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环境。
2. 提升学生行为素质教师惩戒权的实施可以使学生在处罚中自我反思、自我教育,形成自我约束的意识和行为规范,从而提升学生行为素质。
此外,惩戒权也可以帮助学生学习遵纪守法的态度、做人处世的原则和社会责任的观念,有利于帮助其成为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素养的合格公民。
3. 促进教师进步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运用可以促进教师的专业进步和业务能力提升,推动教师的教学质量、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提升。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

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是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不当行为予以制止或纠正的权力。
教师惩戒权是一项有必要的权力,但也需要合理使用。
首先,教师惩戒权是确保课堂秩序的基础。
在校内,学生需要接受教育、完成学业,这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的学习环境。
如果没有教师惩戒权,学生就可能会出现不良行为,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有损全体学生的学习效果。
其次,教师惩戒权是促进学生品德教育的有效手段。
学生在校内要接受品德教育,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而学生不良行为的制止和纠正,它们与品德教育有着内在的联系。
教师惩戒权是促进学生良好品德发展的必要条件。
再次,教师惩戒权是维护学校教育权威和尊严的必要手段。
在校园里,教师是行使教育权力的代表者。
如果教师没有惩戒权,那么一些学生就可能失去对教师教育权威的尊重,从而导致校规校纪的失控,影响学校教育工作效果。
但是,教师惩戒权也需要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教师惩戒权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教师惩戒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教师在履行惩戒职责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规定,不能超越教育教学范围和思想道德底线。
在教师惩戒学生时,要注意必须杜绝体罚、辱骂和恐吓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和尊严的行为。
其次,教师惩戒必须合理、温和、有效。
在进行惩戒时,教师需要基于事实、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合理、温和、有效的方式。
例如,在进行过失行为的学生警告时,可以采取口头警告的方式,对学生正确的行为进行鼓励和表扬等等。
总之,教师惩戒权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但惩戒权的实施也需要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
教师惩戒要合理使用,不能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要符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保证课堂和校园的和谐稳定。
缺失惩罚的教育让学生丑恶行为滋生和恶化
缺失惩罚的教育让学生丑恶行为滋生和恶化,让教师产生职业倦怠感2016-03-19周雅梅目前,教育的问题很多。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学生难管,书难教,这正是他们的心声。
我们的教育缺乏有机、灵活的、健全的惩罚机制,导致孩子们的天性过于散漫,缺少应有的规矩意识和道德立场。
对于纪律和规范,充满了挑战色彩。
处于成长期的孩子们,懵懂无知,必要的准则必须采取措施,让其认识到重要性,并严格执行。
而当下,某些媒体,以及社会主流思想,却打着尊重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剥夺教师的惩罚权,对教师正常的教育权说东道西,吹毛求疵。
正对教育惩罚和批评进行着史无前例的抨击和敲打,这样的处境是教育最为尴尬的遭遇,也是最为艰辛困惑的选择。
管也不对,不管也不对。
管严了不对,管松了不对。
抱着负责任的态度批评个别调皮的学生,某些学生的心理根本无法接受,然后回家向父母诉苦。
家长们溺爱孩子,根本不考虑教师的初衷。
跑到学校向校长和领导们投诉,结果是老师的好心没有得到好报。
这位负责任的教师心理自此有了包袱和压力,积极性受到严重的挫伤,也无形之中,伤害了其他教师的心。
于是,一批混日子的教师慢慢产生了,他们不再将教师的职业看得神圣和高贵,只要按部就班地完成教学任务即可,学生学不学,学生学得如何,学生能力有没有发展,根本与我无关。
在我们的孩提时代,孩子们严格遵守着班规校级。
那个时候,学校对于严重违法纪律的学生,竟然有开除的处理条例,以儆效尤,治病救人。
对于初次违反校级班规的孩子,张贴公告,并把悔过书和认错信进行公开。
当然,从保护学生自尊心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过份。
但这些严厉的处罚措施,无形之中震慑了一大批惹是生非的孩子,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在90年代,孩子们的自尊心也没有现在这样脆弱,老师批评教育一下,会想到自杀或者出走。
因为教育的大环境在,所以孩子们养成了坚强的个性,对于困难和挫折,都能顺利挺过来。
这样的性格特点,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一笔不小的精神财富。
反之,现在不叫批评,也不叫人进行必要的惩罚,更不能开除任何的学生。
论我国现行高校惩戒权的缺憾及其完善
论我国现行高校惩戒权的缺憾及其完善摘要:惩戒权的存在是维护高校自治的需求,合理合法行使惩戒权也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需要。
但我国的现状是高校惩戒权的界限和行使的程序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监督。
此外,救济的缺失使得学生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本文提出了从实体规则、司法程序、救济和监督几方面来完善高校惩戒权的一些思路和解决方法。
关键词:高校惩戒权;受教育权;立法完善;救济;监督高校惩戒权是指法律规定的高校根据法定事由对其学生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惩戒行为的一种权力①。
惩戒权的存在是维护高校自治的需求,合理合法行使惩戒权也是实现教育目的的需要。
但中国高校在行使惩戒权时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高校有着显著不同。
一、我国现行高校惩戒权规则之缺憾教育惩戒权作为一种实体性权力,有其独特的实体性内容、表现形式、运行范围以及实体性法律后果。
从权力性质看,教育惩戒权不是行政权,也不属普通的民事权力。
然而我国大陆地区高校长期实行“政校合一”的管理模式,行政权扩张的本质和“大学生受教育权”构成了一种悖论,造成了高校惩戒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立法冲突,同时权力行使和权利保障之间的种种矛盾构成了大学生受教育权和高校惩戒权之间的法理冲突和现实冲突。
正是由于我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并未提供明确的惩戒权依据,立法不足的同时伴随着监督机制、救济机制的缺位,高校惩戒过度或惩戒不作为事件时有发生,对学生的正当权益造成了重大影响。
与西方“高校惩戒权”相比较,我国高校的惩戒权明显存在实体规则的缺陷、程序规则的缺乏以及救济渠道的不畅,缺乏相应的惩戒监督机制。
1.实体规则的缺陷我国高等教育法规不完善,与之配套的立法也严重滞后。
以《高等教育法》中授权性的规定为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却并没有明确、具体的实体性规则。
此外,高校为了自身的管理需要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与上位法相悖。
如受教育权是公民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但有相当多的高校规定考试作弊就要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就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利的限制。
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丢失与回归
2019年第27期(总第351期)教育界/ EDUCATION CIRCLE育人之道▲教育领域的新闻事件总是能在短时间内引起人们的大量关注,在社交媒体舆论中引起轩然大波。
近年来,一些中小学教师体罚学生的新闻频繁见诸媒体平台。
例如,山西盂县女教师在短短20秒时间内对一名男学生抽耳光13次;甘肃一位小学教师用塑料水管抽打学生,原因是学生写错单词。
这样的暴力行为无疑违反了法律法规,漠视了教师的职业理念,应该得到制裁。
但另一些新闻报道的教育事件值得教育学人深入地进行思考。
例如,2014年湖北郧县一中学发生的学生坠楼事件使我们久久不能忘怀。
金同学在自习课上看小说,在物理课上下象棋,班主任对他进行了批评并要求家长到校,结果5分钟左右之后,金同学从4楼教室跳楼身亡。
类似于湖北郧县的新闻事件大量发生,许多一线教师中流传着“现在的学生不敢管不能管”言论。
但教师担负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这种错误的思想一旦在一线教师中大范围地传播,就会危害到教育的实施。
面对如此严峻的教育现状,我们教育学人要认真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探析扭转这一现象的合理对策。
一、惩戒权的内涵惩戒和体罚相对,体罚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惩戒是法律赋予教师的权利。
目前,很多一线教师不明晰惩戒与体罚的概念区别,不明确惩戒的方式和边界,便干脆对惩戒权弃之不用。
2016年出台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教育惩戒”。
惩戒是指运用合理的惩罚来达到消除错误行为的目的,是合理有效的教育手段,可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惩戒与体罚有着根本性的区别,体罚是针对被罚学生的身体,使学生身体感官感到痛苦的行为,它有损学生的身心健康,伤害学生的人格尊严。
二、教师惩戒权在教育过程中的重要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合理地行使惩戒权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良好的教育价值,正确认识教育惩戒权的内涵以及意义,明确惩戒权行使的合理方式,有助于教育过程的顺利开展。
首先,合理行使教师惩戒权有利于实现教育目标。
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案例
以下是一起关于教师惩戒权的案例:
在辽宁省教育厅通报的六起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中,五起都与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惩戒行为失当有关。
例如,鲅鱼圈区新港幼儿园的李某某和丹东市东港市桥南财贸幼儿园的史某某,都因为体罚儿童而被处理。
在史某某的事件中,她因为无法管住一个孩子的行为,心情失控,口出恶言,并对学生进行了殴打。
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学生,也损害了教师自身的职业形象和机制。
同时,这也是对教育机构公信力的破坏。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拥有惩戒权,但必须谨慎使用,防止出现滥用的情况。
合理的惩戒可以帮助维持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但过度的惩戒则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甚至引发公众对教育机构和教育者的信任危机。
因此,教师需要在充分了解学生个体的基础上,根据其行为和表现进行合理的惩戒。
同时,学校和教育部门也需要对教师的惩戒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其符合规范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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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没理他 , 继续指 导其他 同学, 意想不到的事情发 生 了, 那个 学生冲过去抓住老师头发 , 一拳 打过 去, 亏旁边有个男 生 幸
中的“ 痛苦” 是学生翻然悔 悟后 的痛苦 , 多是 内发 的; 体罚 中
收稿 日期 :0 0— 3—1 21 0 5
作者简介 : 赵光伟 (9 0一) 女 , 17 , 河南安 阳人 , 师 , 讲 硕士 , 从事 中小学教 育理论 和心理学研究 。
质教 育, 提倡尊重学生 , 维护学生权益 , 决不意味着对不遵守 纪律学生的迁就忍让。正如踢足球需要遵守规则 , 违反 了就
要黄牌警告 、 红牌罚下 , 过马路需要遵守规则 , 违反 了就会车
使其避免痛苦 , 改正错误 ” 。 … 从字面上看 两者 的差异确 实不 大 , 但二者却有着本质 的 不同。其一 , 目的上看 , 从 惩戒 是为 了帮助学 生真正 认识错
罚我, 老师不 能体罚学生 ! ” 学生的说法对吗 ?教师有 权 对学生 实行 惩罚 吗?这一 权力会侵犯学生的合法权 益吗?我 们需要 对惩 戒和体 罚作
一
下区分。
一
二、 惩戒权缺 失的危害
( ) 一 惩戒权缺失 , 不利于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
遵纪守法是学 生应具备 的基本素质 , 学生只有先学会遵
系列 的不利影 响。
有 一个学生例 外, 他拖拖拉 拉整理 着 自己的东 西, 中一直 嘴
在发牢骚 , 对每周 一次 的大扫 除表 示不 满。 当时, 我感 到他 在挑衅学校 的规章制度 , 严肃地批评 了他 , 就 并说 :我 要惩 “ 罚你多扫一次 地。 这 学生马 上反 驳: 老 师 , ” “ 你没 有权力 惩
生遵纪 守法的意识、 责任感 , 不利 于培养 学生的健康心理。
关 键 词 : 戒权 ; 失 ; 害 惩 缺 危
中 图分 类 号 : 4 14 G 5 .
文 献标 志码 : A
文 章 编 号 :0 1— 8 6 2 1 )8—0 6 0 10 73 ( 00 0 0 0— 2
例: 上课时, 老师发现有七八个学生的手机在充 电, 便没 收了。学生质 问老师 : 我上课 没打 电话也 没玩手机 , 为什 你 么没收?老 师客气地讲 : 学校 明确规定 , 上课 时间不 准充 电,
、
惩戒与体 罚
在教育中 , 惩戒是指“ 通过给学生身心施加某种影响 , 使 其感到痛苦或 羞 耻 , 发其 悔 改 之 意 , 而 达到 矫 正 的 目 激 从
的” 。体罚则是指 “ 加惩 罚使 学生 身心 感受 到痛 苦 , 施 以促
守校纪校规 , 才能学会遵 守法 律规范 。现 阶段 , 我们强 调素
误, 自 , 而“ 悔过 新 从 不愿 ” 错 ; 罚则 侧重 于使学 生惧 怕 犯 体 皮 肉之苦 , 而“ 从 不敢 ” 错。其二 , 程度 上看 , 犯 从 惩戒 是不
以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原则的一种教育方式 , 是教师 的职业
权利之一; 而体罚不仅 损害 了学生 的身心健 康 , 更是一 种违
毁人亡一样。学校作为 一个 小团体 , 想形成和谐 的整体 , 要 就必须制定规则 , 团体 内所 有人都 要遵 守, 违反就要受 到惩
戒, 否则 , 不利于增强学 生遵 纪守法 的意识 。 例 : 师正指导学 生做 练 习, 老 一个 学生喊道: 这 个题 怎 “ 么做? 老 师一看 , ” 是选学 内容 , 于是和 颜悦色地说 : 这不是 “
di1.9 9ji n 10 —73 .00 0 .2 o:0 36 /. s .0 1 8 62 1 .80 4 s
教 师 惩 戒 权 缺 失
赵 光 伟
的 危 害
( 河南省安 阳幼儿师范学校, 河南 安 阳 4 50 ) 5 0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摘
要: 惩戒权是教师教 育权 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 惩戒与体罚二者有本质 的不 同, 惩戒权 的缺 失不利 于增 强学
必学 内容 , 下课给 你讲 , 好吗? 学生 : 不行 , 现在讲 , ” “ 就 下课 没时间。 老师 : 现在要照顾大多数 同学。 学生: 不行 ! 老 ” “ ” “ ”
法行为 。其三 , 从手段上看 , 然二 者都 是通过施 罚使学 生 虽 身心感到痛苦来达 到最终 的 目的 , 但痛苦的 内涵不 同。惩 戒
更加严重 的违规行为 J 。 因此 ,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依法对学生的不合规范 的行为
例: 我和学生们一起进 行宿舍 大扫除 , 大家都很 积极 , 只
施予否定性的制裁 , 免其再 次发生 , 避 以促进其合 范行为 的 产生和巩固的一种教育权力 , 是教师教育权力的重要组成部 分 。前文 两则案例 中教师对学生实施 的是正当的惩 戒 , 不是 体罚 , 没有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然而 , 现实生活中 , 教育界 在反思尊重学生 的过 程 中, 进 了重表扬 轻批 评的误 区, 走 谈 惩色变 , 教育惩戒权 的缺失 , 在学生 管理 和教育上带来 了一
21 0 0年 8月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J u a o H i n j n o e eo d c t n o r l f e o g a gC l g f u ai n l i l E o
Au . 0 0 g 2 1 V0 . 9 N . 12 o 8
第2 9卷第 8期
你们违反 了学校规定 , 师有权 没 收, 你们认 识到错误 后 老 等 再 归还。学生理直气壮 地答 : 手机 内有 各种 信息 , 你侵 犯我
们 的 隐私 权 , 占我 们 的私 人 财 物 , 们 要 告 你 。 侵 我
的“ 痛苦 ” 更多地是教师施 加给学 生的 , 是外 力的。其 四 , 多 从效果上看 , 惩戒能使学 生最终心悦 诚服 地改掉错误 , 能 且 增进师生感情 ; 而体罚虽 然也能使 学生改 正错误 , 学生完 但 全是被动的 , 学生往 往还会 对教师产 生抵 触情 绪 , 至导 致 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