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东山供水工程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 引言供水设施设备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和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之一,为保障供水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维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显得格外重要。
本文档旨在规范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供水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供水管网、水处理设备等各类供水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2. 责任与权限2.1 设备维护部门负责制定维护计划、执行维护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2.2 设备维护部门负责设备故障排除、维修和更换,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3 监督部门负责对设备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2.4 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确保维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3. 设备维护计划3.1 设备维护部门应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使用寿命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
3.2 维护计划应包括设备的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换等内容,并根据需要确定维护周期和频率。
3.3 维护计划应事先编制并定期更新,确保设备维护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4. 设备检查与保养4.1 定期检查是维护设备运行状态和发现潜在问题的重要手段。
4.2 设备维护部门应制定检查标准和程序,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
4.3 检查内容应包括设备运行参数、设备周围环境、设备安全等方面。
4.4 设备保养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操作。
5. 设备维修与更换5.1 设备维护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报修和处理的机制,确保故障及时得到处理。
5.2 设备维修应由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的人员进行,遵循维修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
5.3 设备维修应及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供水能力。
5.4 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修复时,应及时进行更换,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6. 记录与归档6.1 设备维护部门应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和档案。
6.2 设备维护记录应包括设备维护的时间、内容、人员和结果等信息。
6.3 设备维护档案应包括设备的购置信息、维修记录、更换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等。
山西大水网东山供水工程施工11标(TBM)全线贯通

SHANXI WATER RESOURCES水利投融资、工程建管、原水供应、城乡供水、污水处理、流域生态治理等任务。
近年来,山西水务集团积极运用PPP 、特许经营、股权合作等模式拓展地方水务市场,为山西省各地市搭建融资桥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改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鼓励打破以项目为单位的分散运营模式,实行规模化经营,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水务体制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管住源头、放开龙头,加强水资源的控制与配置,放开搞活下游水市场,平衡原水、制水和排水的利益关系。
面对山西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市场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山西水务集团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采取财政支持+社会参与+使用者付费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大力推行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作,优选PPP 、EPC 、BOT 、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县、乡镇和村级污水收集和处理项目,充分争取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和专项债券补助资金,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厂网一体投资和运营。
3.2因地制宜,科学参与地方水务市场建设一是统筹镇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可通过以城带镇,设施共享的形式,建设一个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或将建制镇污水纳入城市或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合理确定污水厂(站)模式。
处理规模大于300m 3/d的,建议建设厂(站)模式;处理规模小于或等于300m 3/d 的,建议选用技术成熟的一体化处理设施。
处理工艺建议选择A2/O 或更先进的工艺。
推进“厂网”一体化建设。
坚持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和改厕改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加大支管网和入户管网建设力度,切实提高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率,防止“晒太阳”工程出现。
3.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管理稳定运行在保障机制上,建议县级财政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多元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行。
水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水闸机电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水闸安全运行,提高水闸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水闸所有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
1.3 水闸机电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职责与分工2.1 水闸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水闸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
2.2 机电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2)负责机电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和报废等工作;(3)负责机电设备的档案管理、技术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工作;(4)负责机电设备的节能降耗工作;(5)负责机电设备的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2.3 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运行管理3.1 运行前的准备(1)检查设备状态,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检查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确保安全可靠;(3)检查设备润滑情况,确保设备运行顺畅;(4)检查设备保护装置,确保设备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保护;(5)检查设备周围环境,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2 运行中的管理(1)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运行安全;(2)定期巡视设备,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3)定期检查设备运行参数,确保设备运行稳定;(4)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供依据。
3.3 运行后的管理(1)设备停机后,应关闭电源,做好设备保护;(2)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损坏;(3)做好设备运行记录,为设备维护和检修提供依据。
四、维护与检修4.1 维护(1)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清洁、润滑和紧固;(2)对设备易损件进行定期更换;(3)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
4.2 检修(1)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运行正常;(2)对设备进行年度检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3)对设备进行专项检修,解决设备存在的问题。
供水厂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供水厂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地运行,提高供水质量,保障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设备分类及管理职责1. 设备分类供水厂设备分为以下几类:(1)主要设备:水泵、变压器、配电柜、变频器、控制柜等。
(2)辅助设备:管道、阀门、仪表、阀门井、检查井等。
(3)安全设备: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
(4)其他设备:发电机、电缆、灯具、通风设备等。
2. 管理职责(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购置、验收、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检修、更新等工作。
(2)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
(3)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对设备安全运行进行监督。
三、设备购置及验收1. 设备购置(1)根据供水厂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设备购置计划。
(2)设备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3)设备购置合同应明确设备质量、性能、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2. 设备验收(1)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外观、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等。
(3)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办理设备入库手续。
四、设备安装及调试1. 设备安装(1)设备安装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施工规范进行。
(2)设备安装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安装牢固、准确、可靠。
(3)设备安装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 设备调试(1)设备调试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调试规范进行。
(2)调试过程中,应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3)调试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五、设备维护及保养1. 设备维护(1)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规程进行日常维护。
(2)维护内容包括设备外观清洁、润滑、紧固、调整等。
(3)设备维护应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设备保养(1)设备保养应按照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定期进行。
(2)保养内容包括设备检查、清洗、更换易损件等。
供水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供水设备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水设备的管理,保障供水质量和供水安全,提高供水设备的运行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供水设备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供水设备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并按照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所有供水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掌握供水设备管理知识和技术,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供水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第六条供水设备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供水设备管理人员要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第八条供水设备管理人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共同维护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对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供水设备,管理人员应该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章供水设备管理制度第十条建立完善的供水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责任和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制定供水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制度,明确维护内容、频次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制定供水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制度,做好维修保养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制定供水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制定供水设备使用规程,明确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制定供水设备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制定供水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技术档案的整理和管理。
第十七条制定供水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保障设备的技术水平。
第十八条制定供水设备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制定供水设备管理考核评定制度,对供水设备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制定供水设备保密管理制度,确保设备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第二十一条制定供水设备培训计划,对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供水设备管理流程第二十二条供水设备管理流程包括设备维护、维修、安全管理、技术档案管理等方面。
供水厂设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水厂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保障供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供水厂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
第三条供水厂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合理使用,节约能源;3. 严格执行,定期检查;4. 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第二章设备管理职责第四条供水厂设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供水厂厂长负责全面领导供水厂设备管理工作,对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设备管理工作,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维护、保养、更新改造等;3. 各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发现设备故障及时上报。
第三章设备采购与安装第五条设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操作简便的设备;3.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六条设备安装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设备采购部门根据设备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2. 施工单位按照设备技术参数和施工要求进行设备安装;3. 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第四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七条设备维护保养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保持设备清洁;2. 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4. 设备管理部门应每年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设备更新改造第八条设备更新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设备实际运行状况,确定更新改造计划;2. 选择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的设备进行更新改造;3. 设备更新改造应充分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设备更新改造程序:1. 设备管理部门提出设备更新改造计划;2. 经厂长批准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3. 设备更新改造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规定

供水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供水服务行为,提升供水服务质量,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制定了本管理制度;本规程主要依据国家城市供水条例、供水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供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58—2009及其他相关法规及标准,总结了近年来本市供水运行的实践经验,并参考其他现行的法规及标准;一.供水设施维护一般规定建立供水设施维护检修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为:检查运行状况,使设备、环境卫生清洁,传动部件润滑;2定期维护项目、内容为:定期检查设施包括巡检,发现异常,应视情况及时检修或安排计划检修;全面强制性的检修宜列出季度计划;3大修理项目、内容为:有计划地对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对重要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宜列出年度计划;取水口设施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格栅、格网、旋转滤网等,应由专人清除垃圾,并保持场地清洁;2检查传动部件、阀门运行情况,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调整阀门填料,并擦拭干净;3检查液位仪是否正常;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格栅、格网、旋转滤网、阀门及其附属设备,应每季检查一次;长期开或长期关的阀门每季应开关一次,并进行保养;2进水口的构件、格网、格栅、旋转滤网、莲蓬头、平台、护桩、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应每年检修一次,清通垃圾、修补钢筋混凝土构筑物、油漆锈蚀铁件;大修理项目、内容1进水口及其附属设备应每三年大修一次,对设备进行全面检修,重要部件进行修复或更换;2土建和机械大修理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原水输水管线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沿线巡视,消除影响输水安全因素;2检查、处理管线的各项附属设施有无失灵、漏水现象,井盖有无损坏、丢失等;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每季对管线附属设施排气阀、自动阀、排空阀、管桥等巡视检修一次,保持完好;2每年对管线钢制外露部分进行油漆;3定期检查输水明渠的运行、水生物、积泥和污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管道和管桥严重腐蚀、漏水时,必须更换新管;更新管段的外防腐及内衬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较长距离的更新管段还应按规定泵验合格;2输水管渠大量漏水,必须排空检修,更换或检修内壁防护层、伸缩缝等;3全线停水检修应每隔2~3年一次,检测管内淤泥沉积、沉降缝伸缩缝变化以及水生物贝类繁殖情况,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4钢管外防腐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包布涂层不折皱、不空鼓、不漏包、表面平整、涂膜饱满;2焊缝填、嵌结实平整;3焊缝通过拍片抽检;4厚度达到设计要求;5金属管水泥砂浆衬里质量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砂浆配比:水泥标号425以上与砂的重量比为1:1-1:2,坍落度60-80mm;2水泥砂浆衬里厚度及允许公差符合现行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的规定,但衬里缝大于时应处理;3表面平整度可用300mm直尺平行管线测定,衬里表面和直尺之间的间隙不大于;4表面粗糙度,以手感光滑无砂粒感为合格;次;投药设施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每日检查投药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储存、配制、传输设备有否堵塞、泄漏;2每日检查设备的润滑、加注和计量是否正常,并应进行清洁保养及场地清扫;定期维护项目、内容每年检查储存、配制、传输和加注计量设备一次,做好清洗、修漏、防腐和附属机械设备解体检修工作,钢制栏杆、平台、管道应按色标进行油漆;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仓库构筑物屋面、内外墙壁、地坪、门窗、内外池壁等,每5年大修一次,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有关标准的规定;2储存设备应重做防腐处理;二氧化氯加注设备维护保养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每日检查储存输送管道、阀门是否泄漏并清洁检修;2每日检查加注系统设备是否正常并检修;3每日检查相关计量仪器、电气设备是否正常并清洁检修;2定期保养项目内容包括大修理1加注设备每年解体检修一次,更换磨损部件、润滑脂、密封件;2二氧化氯输送管道阀门每年检查一次;3相关电气设备每年清灰一次;4相关计量设备每年校验一次;5暴露的支架铁件每年敲铲重做防腐;6库房、加注室墙面、门窗、地坪每三年清洗检修一次;3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提升泵每年解体检修一次,更换易损部件、润滑脂;2风机包括电机的轴承一般每年更换润滑脂、清洁敲铲油漆一次;3系统中暴露的铁件每年敲铲油漆一次;4吸收装置所在房间或遮阳棚每三年检修一次;5混合絮凝设施日常保养项目、内容每日检查机械混合装置的电机、变速箱、搅拌装置运行状况,必要时加注润滑油,做好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工作;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机械电气每月检修一次;2混合池、絮凝池的机械、电气,每年解体检修或更换部件,隔板、网格、静态混合器每年检查一次;3金属部件应每年油漆一次;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混合设施包括机械传动设备1-3年进行检修或更换,大修后质量应分别符合机电和建筑工程有关标准的规定;6沉淀池设施斜管板沉淀池维护1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每日检查进、出水阀门,排泥阀,排泥机械运行状况并进行保养,必要时加注润滑油;2检查机械、电气装置,并进行相应保养;2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每月对机械、电气检修一次,对斜管板每三个月或半年冲洗清通一次;2排泥机械、阀门,每年解体检修或更换部件,每年排空一次,检查斜管板、支托架、池底、池壁等,并进行检修、油漆;3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斜管板沉淀池3-5年应进行检修或支承框架、斜管板局部更换;2大修理施工允许偏差符合表的规定;表沉淀池大修施工允许偏差mm注:L为出水堰堰口长度;7滤池设施日常保养项目、内容每日检查滤池、阀门、冲洗设备水冲、气水冲洗、表面冲洗、电气仪表及附属设备空压机系统等的运行状况,并做好设备、环境的清洁工作和传动部件的润滑保养工作;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每月对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及附属设备检修一次,及时排除故障;2定期进行滤池性能测定:测定滤速、砂层含泥量、膨胀率、冲洗强度、滤层组织,频率由各厂按实际情况确定;测定的滤池性能数值与设计运行参数做对比,发生偏离需及时调整;3每季测量一次砂层厚度,普通滤池砂层厚度下降5cm,V型滤池砂层厚度下降10cm以上的必须补砂一年内最多一次,砂层厚度下降超过10%以上的需进行翻池;4每年对阀门、冲洗设备、电气仪表及附属设备等解体检修一次或部分更换;铁件油漆一次;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滤池、土建构筑物、机械,不超过5年进行大修一次;考虑的原则为:1滤层含泥量超过3%;2滤池冲洗不均匀,大量漏砂;3过滤性能差,滤后水浊度长期超标;4结构损坏等;2滤池大修内容1翻换全部滤料;清洗、筛分、更新承托层;2检查、更换集水滤管、滤砖、滤板、滤头、尼龙网等根据损坏情况决定;3控制阀门、管道和附属设施的恢复性检修;4土建构筑物的恢复性检修;5行车及传动机械解体检修或部分更新;6钢制排水槽刷漆调整;7清水渠检查,清洗池壁、池底;3滤池大修理质量1滤池壁与砂层接触面的部位凿毛;2滤池排水槽高程偏差小于±3mm;3滤池排水槽水平度偏差小于±2mm;4集水滤管或滤砖、滤头、滤板安装平整、完好,固定牢固;5配水系统铺填滤料及承托层前,进行冲洗以检查接头紧密状态及孔口、喷嘴的均匀性,孔眼畅通率应大于95%;6滤料及承托层按级配分层铺填,每层应平整,厚度偏差不得大于lOmm;7滤料经冲洗后,表层抽样检验,不均匀系数应符合设计的工艺要求;8滤料全部铺设后应进行整体验收,经过冲洗后的滤料应平整,无裂缝和与池壁分离现象;9新铺滤料洗净后还须对滤池消毒、反冲洗,然后试运行,待滤后水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0冲洗水泵、空压机、鼓风机等附属设施及电气仪表设备的检修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商进行;8清水池设施日常保养项目、内容定期对液位仪、透气孔等进行检查,清扫场地;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每年清洗、消毒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2先将清水池水位降至下限运行水位后再进行清洗;清洗用水排至下水道;3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地下清水池设计中未考虑排空抗浮的,清洗前必须采取降低清水池四周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止清水池清洗过程中浮起;4每月对阀门检修一次;每季对长期开、关的阀门操作一次,液位仪检修一次;5液位仪校验应根据校验周期进行;机械传动水位计宜每年进行校对和检修一次;6每年对水池内壁、池底、池顶、通气孔、液位仪、伸缩缝等检查一次,油漆铁件一次;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每5年将阀门解体,更换易损部件,对池底、池顶、池壁伸缩缝进行全面检修;2清水池大修后,必须进行满水试验,渗水量应按设计水位下浸润的池壁和池底总面积计算,钢筋混凝土清水池不得超过2l/m2·d,砖石砌体水池不得超过3l/m2·d;满水试验时,地上部分应进行外观检查,发生漏水、渗水必须修补;9污泥处理系统设施浓缩池含预浓缩池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每日检查进、出水阀门、排泥阀、排泥泵以及排泥机械运行状况并进行保养,加注润滑油;2检查机械、电气装置,并进行相应保养;浓缩池含预浓缩池定期维护项目、内容1每日对机械、电气检修一次;2每月对设有斜管板浓缩池的斜管板冲洗清通一次;3排泥机械、阀门及泵,每年解体检修或更换部件、排空一次;检查斜管板、支托架、池底、池壁等,并进行检修、油漆等;浓缩池含预浓缩池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3-5年应进行大修理,支承框架、斜管板局部更换;2大修理施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的规定表浓缩池含预浓缩池大修理施工允许偏差mm注:L为出水堰堰口长度;污泥脱水设备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每日检查脱水机、进泥设备、加药设备以及出泥设备的运行状况;2按设备制造商维护手册的要求定期对脱水设备、进泥设备、出泥设备以及加药设备检修一次,对长期开或关的阀门操作一次;3定期维护工作宜委托制造商进行;污泥脱水设备大修理项目、内容、质量1脱水设备、进泥设备、出泥设备以及加药设备大修理周期、项目、内容及质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商维护手册上的规定;2脱水设备大修理工作宜委托制造商进行;二.供水设备维护1一般规定建立日常保养、定期维护和大修理三级维护检修制度;日常保养属经常性工作,由运行值班人负责,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清扫灰尘;定期维护属阶段性工作,由维修人员负责,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专业性检查、清扫、维修、测试;电气设备包括电力电缆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一次;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1-3年进行一次;接地装置和测接地电阻值的检查每年春季进行;避雷器每年进行检查和试验;大修理属恢复设备原有技术状态的检修工作,由专业检修人员负责;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要机泵运行累计小时距上次检修满8000hr及以上、状态监测仪器测试报警且无法通过保养消除的或已有二年以上没有检修的,应进行检修;运行过程中发现有缺陷的,可按具体情况安排检修或保养;2变压器大修周期应根据历年预防性试验结果经分析后确定;35kV及以上的,应在运行5年后大修一次,以后每隔5~10 年大修一次;10kV 及以下的,可每10年左右大修一次;制造商另有规定的按照制造商规定执行;3配电装置大修周期应根据开关存在的缺陷和实际运行条件确定;新投入运行的高压断路器应在运行一年后大修一次;以后,35kV及以上断路器宜每5年大修一次;3~l0kV 配电系统断路器宜每1~3年大修一次;3~l0kV 启动电机用断路器宜每年大修一次;故障掉闸3次或严重喷泊、喷烟,均应解体检修;制造商规定的免维护设备,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维修;水泵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时补充轴承内的润滑油或润滑脂,保证油位正常;定期检测油质变化情况,必要时换用新油;2根据运行情况随时调整填料压盖松紧度;填料密封滴水宜每分钟30-60滴;3根据填料磨损情况及时更换填料;更换填料时,每根相邻填料接口应错开大于90度,水封管应对准水封环,最外层填料开口应向下;4使用软填料密封时,应根据使用情况随时添加填料,防止泄漏;5机泵振动超标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6检查电动阀门的限位开关、手动与电动的联锁装置;7检查、调整、更换阀门填料,做到不漏水,无油污、无锈迹;8设备外露零部件应做到防腐有效,无锈蚀、不漏油、不漏水、不漏电、不漏气真空管道;9各零部件应完整,设备铭牌标志应清楚;离心泵、轴流泵定期维护1每季度对水泵进行振动监测,并根据振动严重程度加强监测或者进行检修以消除振动产生原因;2测量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3泵的振动级别评价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的有关规定;大修后的水泵振动验收标准应不低于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表3中的C级;4测试记录应分别记录振动速度和最大位移两种数值;5当振动超过标准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修复;6解体更换主要零部件时,应达到大修质量标准;7水泵运行累计2000hr,应检查及添加润滑油;大修理要求1泵壳导流壳、叶轮的检修,应符合下列规定:1去除积垢、铁锈,非加工面可涂无毒耐水防锈涂料;2冷却水孔、压力表孔、排气孔应通畅;3壳壁或导叶蚀损厚度超过原壁厚1/3时,应修补或更换;4外形与配合公差应符合图纸技术要求:井用潜水泵叶轮导流壳过流部位尺寸偏差应符合表与表的规定;表叶轮导流壳过流部位尺寸偏差一单位:mm表叶轮导流壳过流部位尺寸偏差二单位:mm5叶轮修复后或换用新叶轮时应做静平衡试验;叶轮最大直径上的静平衡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类的规定;6去除静不平衡重量时,应磨削均匀、保持平滑,最大磨削厚度不大于原盖板厚度的1/3;7闭式叶轮与轴配合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差与配合中H8/h7配合要求;8半开式叶轮与锥形套的锥度应相符,接触面积不小于配合面积的60%;9闭式叶轮密封环与叶轮配合的运转间隙、单级双吸离心水泵应符合表规定;井用潜水泵应符合表规定;当磨损超过表中规定间隙50%以上时,应更换密封环;表单级双吸离心水泵叶轮密封环与叶轮配合的允许间隙单位:mm表井用潜水泵叶轮密封环与叶轮配合的允许间隙单位:mm10闭式叶轮键槽应完整、清洁、无锈蚀;键与槽的公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键联结的规定;11井用潜水泵叶轮在轴上的装配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12叶轮非配合面可涂无毒、耐水防锈涂料;2泵轴的检查、修整、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1泵轴光洁、无残损,丝扣无锈蚀;2与轴承配合处表面粗糙度不低于μm;3卧式泵、轴流泵、混流泵泵轴径向跳动允许公差小于;4镀铬泵轴、传动轴的镀铬层脱落或磨损严重时,应更换;5各类泵轴两端面应平整,中心孔完好,运输中应保护轴头丝扣并防止弯曲变形;6非加工配合面涂无毒、耐水防锈漆;3滑动巴氏合金轴承的检查、修整、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有无脱胎情况;2轴承应磨损均匀、无显着划痕,轴间隙在允许范围内;3局部损坏部位的修复应严格掌握修补工艺,在质量有保证的情况下方可进行;4新浇注轴承应满足工艺要求,加工后应进行刮研,在负荷面60°±5°范围内每平方厘米应不少于2个接触点;5轴承与轴的间隙在检修前后均应精确测量并记录;6轴承与轴间隙应符合表和表的规定;表套筒式轴承与轴间隙mm表分解式轴承与轴间隙mm4滚动轴承的检查、修整、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1内外座圈、滚道、滚动体、保持架无残损磨蚀;2滚道有麻坑、保持架磨损、滚动体破碎或有麻点时,应更换;3过热变色时,应更换;4径向摆动超标时,应更换;5井用潜水泵、轴流泵橡胶轴承的检修,应符合如下规定:1橡胶性能的规定见表;2橡胶轴承配合表面应光滑,不允许有飞边和麻点;3无金属外壳橡胶轴承外经的实际尺寸应比与之相配合孔的基本尺寸大—;装配后的橡胶轴承内经实际尺寸应比与之相配的轴的极限尺寸大—;表橡胶性能6轴套检查、修整、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测轴套外径磨损情况,保持光洁、无残损,并作记录;2轴套、轴、锁紧螺母相配合的螺纹应完好,配合间隙适当;3轴套与泵轴的配合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差与配合H8/h7的要求;4轴套键槽完好,键槽公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键联结的规定;5轴套与轴套的压母丝扣完好,配合间隙适当;7弹性圈柱销联轴器的检查,修整,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光洁、无残损;2联轴器与轴配合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差与配合中k7/h6的要求;3电机联轴器与水泵的联轴器之间的间距及两轮缘上下允许偏差,符合表规定;表联轴器间距允许公差mm4较大型机泵应在运行中实测电机轴线升高值,并予以调整,以保证电机和水泵在运行中达到同心;5水泵联轴器与电机联轴器外径应相同,轮缘对轴的跳动偏差应小于;6其他型式联轴器按说明书及图纸要求检修;7井用潜水泵的扬水管法兰或丝扣应完好,管内外除锈后应涂无毒、耐水防锈漆;大修后技术要求1检修记录应包括如下内容:1检修中发现的问题、修复的主要内容和更换零件名细表;2关键部件和电气设备检验记录;3填装的各种润滑脂牌号;4因故未能解决的问题;5有关技术参数;2测定压力、真空度、流量、电流、电压、功率、温度等,并对机组运行效率作出评价;3卧式离心泵、混流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按照定期维护条款执行;4潜水泵要求机泵及附属设备密封应无漏水、漏气、漏油现象;5轴流泵运行前,应测定叶轮与导流壳及喇叭管的间隙;具体要求参照说明书;6测试运行中轴承的润滑、声音、滑动轴承油位及带油环的带油情况,并观测轴承温升;滚动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应大于75℃;滑动轴承的最高温度不应大于70℃;电动机日常保养项目、内容1电动机与附属设备外壳以及周围环境应整洁;2设备铭牌以及有关标志应清楚;3保持正常油位,缺油时应及时补充同样油质润滑油;对油质应定期检测,发现漏油、甩油现象及时处理;油质不符合要求时,换用新油;4绕线式异步电动机的电刷磨损达到2/3时,应更换电刷;5井用潜水电机每月应测一次引线及绕组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定期维护定期维护每年应至少两次;维护项目、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1清除外壳灰尘、油垢,机壳、端盖应无裂纹、损伤;2引出线接线端不得有过热、烧伤、腐蚀,线间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绝缘子应完好无损;导线绝缘性能应保持良好;3测量绝缘电阻和吸收比,其值应符合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规定;4电刷、刷架和集电环的检查、擦拭,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刷不得露铜辫,软铜线应完整,连接良好,接触紧密,不得与外壳相碰,电刷不得有晃动、振动或卡涩现象;电刷与刷架之间的积灰应清除;2集电环表面光洁,无伤损;3电刷与集电环之间接触紧密,其弧度接触面不小于电刷截面的80%;4非恒压的电刷弹簧应调整到刷架上同一位置,使每个电刷压力均匀;压力数值及其它有关技术数据按制造厂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执行;5轴承与油环和润滑脂润滑油的检查、更换,应符合下列规定制造商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1运行时间累计达2000hr时,有状态监测的,可以在监测显示缺油时进行;2轴承与轴之间间隙不得大于允许值,并做详细记录;3油环完好,带油正常,接头处光滑无毛刺;4更换润滑脂或润滑油时,应将油箱、轴承内的油清理干净并风干;5按原用牌号或按照制造商要求选用、更换新润滑脂或润滑油;6润滑油应加至油杯标线,润滑脂填加至轴承容积的2/3,防止油滴溅在绕组上;7记录添加的油量、油号;6检查清理通风系统,进出风口应无堵塞和污物,管道应无漏损;7检查冷却水系统,压力应正常,管道应无渗漏,阀门应转动灵活,开、关位置应正确;8外壳接地应良好牢固,不得有氧化或腐蚀现象,接地电阻符合要求;9转动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盘车轻快,转动正常,转向正确;2有条件的测量电动机振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极限的规定;大修理要求1电动机大修理一般与所拖设备同时进行;制造商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2电动机解体、抽出转子和清扫内部,应符合下列规定:1清除各部位灰尘、油垢和异物,必要时可使用专用清洗剂进行清洗;2清洗井用潜水电动机机壳内外锈垢和其他异物,壳外应涂无毒、耐水防锈漆;3定、转子铁芯,轴颈,集电环和风扇等应清洁、完好、无锈蚀,通风沟应畅通无堵塞;3定、转子绕组绝缘及固定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绝缘层完好,绑线扎紧,垫片牢固,槽中绕组压紧;2潜水泵电动机定子绕组表面清洁无锈垢,空隙间无异物;绝缘有局部碰损时,应进行修补;绝缘电阻值的检查应执行制造商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无说明的执行现行国家标准;4定、转子槽楔应无断裂、凸出、松动、脱落或损伤,端部槽楔必须固定牢固;磁性槽泥不得松散、脱落或变质,掉落的碎块应清理干净;5引线及分绕组接头应无过热烧焦、脱焊、放电痕迹;井用潜水电动机引出电缆与各接头应密封完好;6转子和风扇的检查、修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面光洁、无残损;2转子端环与导电条焊接良好、无脱焊和断条,铸铝条无断裂;3平衡衬重和风扇螺丝紧固,风扇方向正确,叶片无裂纹和弯曲变形;7潜水电动机的检查、修整、更换机械部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部件光洁无残损,非加工面和止推轴承应涂无毒防锈漆;2转子轴或轴套与导轴承的间隙、导轴承与导轴体及止口同轴度的偏差,按制造商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执行;3止推轴承与止推盘滑板接触应平整光滑,磨损严重时应更换;止推盘滑板一面磨损可使用另一面,两面磨损时应更换;4止推钢珠或支柱损坏腐蚀时,应更换;5环键有裂纹或变形时应更换;尺寸与机壳及连接盘的槽道配合应合适,连接盘丝扣应完好;6检查、修整呼吸器、防沙罩,更换密封圈;7井用潜水电动机转子防护漆脱落时,应重新喷涂;端环转子铜条或铸铝及铁芯严重腐蚀无法修理时,应予更换;8测量大型电动机轴承对机座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其值按制造商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水厂供水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厂供水设备的管理,确保供水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供水质量,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厂所有供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三条水厂供水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供水设备安全、可靠、高效。
第四条水厂供水设备管理应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水厂设立供水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供水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供水设备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供水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供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更新改造等工作。
(三)负责供水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和统计分析。
(四)负责供水设备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五)负责供水设备的节能降耗工作。
(六)负责供水设备的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配合供水设备管理部门做好供水设备管理工作。
第三章供水设备采购与安装第八条供水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供水设备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设备。
第十条供水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供水设备安装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二条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供水设备运行与维护第十三条供水设备运行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供水设备运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供水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六条供水设备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供水设备维护包括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和专项维护。
第十八条供水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供水设备检修与更新改造第十九条供水设备检修应按照检修计划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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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东山供水工程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东山供水工程永久性机电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结合东山供水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山供水工程中变电站、阀室、泵站及水工建筑物中的机电(包括量测)、金属结构、起重设备、信息自动化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工程的需求编制。
第四条本办法旨在规范机电(包括量测)、金属结构、起重设备、信息自动化(后统称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负责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第六条山西省东山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建管局)机电设备科及时汇总各方意见,了解机电设备的设计方案及设计进度,根据工程实际和需要,提出设计要求。
第七条根据需要,建管局机电设备科组织或参与机电设备的考察,配合相关机电设备招投标工作。
第八条对于重要的机电设备,应实行驻厂监造,由监理
(监造)单位对合同设备进行制造监理。
第九条在完成合同监造工作后,监理(监造)单位应向建管局提交监造报告,包括监造计划完成情况、监造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监造中遗留的问题、监造测试记录、监造
结论
等。
第三章机电设备的出厂验收和现场交接验收第十条对于重要的机电设备,应由建管局组织、监理(监造)单位主持进行出厂验收。
第十一条出厂验收前,制造单位应编制机电设备出厂验收大纲,提出出厂验收申请,经监理(监造)单位审签、建管局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出厂验收包括文件验收和实物验收,最终形成出厂验收报告。
(一)文件验收一般应包括以下资料:
⒈ 制造竣工图纸、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易损件
清单;⒉ 设计修改通知单;
⒊ 主要材料和外购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⒋ 探伤、热处理、防腐等各种检验和试验报告;
⒌ 组装质量检查记录;
⒍ 产品合格证;
⒎ 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二)实物验收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检查项目和内容、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精度要求进行。
第十三条对于直接供货的机电设备,应包括相关图纸、安装使用和维护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第十四条机电设备到达现场后,建管局、监理单位、安装单位和制造单位应共同办理现场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五条参验单位应按照机电设备清单对到货机电设备进行外观检查和数量清点,主要检查外观质量、包装情况、途中有无破损、是否漏发、错发以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等。
第十六条对于箱装设备,原则上在交接验收时同时进行开箱检验,如果在交接验收时暂不进行开箱检验的,则应在交接验收单记录中说明。
第十七条对于进口机电设备,交接验收必须在商检人员到场的情况下进行。
验收时要做好详细记录,检验完毕后应要求商检人员出具商检报告。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取证并向供货商提出索赔。
第十八条交接验收完毕后,应填写《机电设备到货交接验收单》(见附表),由参验单位代表签字认可。
第十九条机电设备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交安装单位负责储存和保管。
对于露天存放的机电设备,应按类分区,摆放整
齐,不产生变形,并按照设备防护要求对有关部位进行涂油;对于需入库保管的机电设备,应按生产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入库进行妥善保管。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如需借阅机电设备相关资料,需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第四章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第二十一条机电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安装措施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批。
其内容应包括:(一)安装项目内容、安装场地布置及说明、主要临时建筑设施布置及说明;
(二)机电设备的运输和吊装方案;
(三)安装方法和程序;
(四)施工设备的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五)安全防护和加固措施;
(六)质量保证措施;
(七)调试、试运行和试验工作计划;
(八)安装进度计划。
第二十二条机电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内容,全面检查安装部位的情况、设备构件以及零部件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对重要构件和部件应通过预拼装进行检查;同时还应按施工图纸和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必要
的清扫(理)和保养。
第二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损伤和变形等情况,安装单位应书面报告监理单位,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法和措施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应通知生产厂家提出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只有经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机电设备的安装。
第二十四条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签发的设计图纸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进行机电设备的安装。
第二十五条安装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切实做好机电安装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第二十六条安装单位应严格工序管理,制定并认真实行工序交接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七条安装单位应充分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严格控制并主动报请监理单位全过程监控。
对于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监理单位应进行旁站监理。
第二十八条安装单位应按照《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质量评定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数量对机电安装工程全面进行自检,并作好记录,如实填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机电安装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由安装单位组织评定,监
理单位复核;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安装承包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复核,经建管局审查后上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第二十九条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安装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规程、规范、标准以及生产厂家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试运转,并作好记录。
只有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第三十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前,安装单位应向监理单位提交以下资料(但不限于此):
(一)完工项目(设备)清单;
(二)安装竣工图;
(三)设计修改通知单;
(四)安装质量检查和评定记录;
(五)调试、试运转记录;
(六)重大缺陷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于有试运行要求的机电安装工程,应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以及合同要求进行试运行试验,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或建管局组织进行验收签证。
第三十二条制造单位、安装单位应及时做好机电设备和机电安装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按合同规定和竣工档案的要求编制竣工资料,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移交建管局。
第五章机电设备的运行维护
第三十三条根据需要,对于重要的机电设备编制机电设备运行计划。
第三十四条所有机电设备都应进行编号,并将序号固定在明显位置。
旋转机械应示出旋转方向。
第三十五条长期停用和大修后的机电设备投入正式作业前,应进行试运行。
第三十六条机电设备的操作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第三十七条机电设备启动过程中应按需要监听设备声音、观察设备振动,并注意其他异常情况。
第三十八条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音、振动应在允许范围内,有特殊要求的机电设备也必须在指标规定范围内。
第三十九条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四十条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各种监测仪表应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十一条量测设备的运行维护
(一)量测设备运行参数的仪表应定期记录。
(二)量测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校核率定,建立率定台账。
第四十二条电动机正常运行时的电压、电流、温升、最高温度都应在允许范围内。
第四十三条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
(一)变压器投入运行前应对分接开关位置、绝缘电阻、接地线、油位进行检查。
(二)变压器室环境符合设备保养和运行的要求。
(三)无人值守的变压器定期检查,并记录电压、电流和上层油温。
(四)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掉牌信号、灯光信号运行人员必须准确记录清楚。
(五)电缆线路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测量电缆的温度,并做好巡视测量记录。
第四十四条对起重机等运行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修。
第四十五条泵站的运行维护
(一)水泵运行中应监视流量、水位、压力、真空度、温度、振动等技术参数。
(二)泵站主机组启动前应全面检查快速闸门的控制系统,确认快速闸门能按规定的程序启闭后方可投入运用。
(三)经过检修或长期停用的泵站机组,启动前应对安装在其出水管道上的液控蝶阀进行检验,按照规定的关阀程序调整阀门关闭速度。
(四)泵站运行时应对泵系统设置的水锤防护设施进行巡视检查。
第四十六条拦污栅前的污物应及时清除,并按环保的要
求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机电设备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机电设备交接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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