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制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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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BXC-GZZD-001

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制度

1目的

保障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给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依据:《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文本》、《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服务定点医院日常工作考核评分标准和方法》、《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服务定点医院年终考核评分标准和方法》要求。

3适用范围:所有临床科室医保病人管理。

4内容

4.1门诊管理

4.1.1参保职工就诊时,首诊医师必须核查病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IC卡),严禁冒名就诊。

4.1.2门诊医生做好医保患者的登记工作,并在姓名前加特殊标记符“△”。

4.1.3开具处方基础信息必须齐全。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医疗保险证号。

4.1.4开具处方要做到疾病诊断与书写规范。

4.1.4.1疾病诊断应明确,书写要规范、齐全,不能以代码、英文缩写、简称等代替。

4.1.4.2一张处方以治疗一种疾病为主,最多不超过两种疾病。

4.1.4.3疾病诊断与所开具药品应相符。

4.1.5门诊处方应书写规范。

4.1.

5.1做到处方书写内容、医师签名要字迹清晰、准确、完整、处方修改要有医师签字,药品核发要有药剂师签字;

4.1.

5.2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不得重复开药和分解处方,不得开“大处方”;全年平均每一门诊人次均费用控制标准为140元。

4.1.

5.3处方应写明日期,并加盖医保处方专用章,取药应在门诊处方日期内,过期应重开处方。

4.1.6、处方用法与用量。

4.1.6.1处方书写须写明药品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且不应使用英文代码;

4.1.6.2严格掌握处方量,急诊处方3日量,一般处方7日量,中草药7剂量。

4.1.6.3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经认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症患者,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一个月量。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将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暂停其处方权,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4.1.6.4严格掌握药品使用规范,不得滥用药物,“慢性病、重症”用药限制范围支付应准确,抗菌药物不得大剂量、长疗程的过度应用。

4.1.6.5不得支付与认定疾病无关的医药费。

4.1.6.6处方中记录的药品规格、剂量、数量应与实际购药记录一致,药品名称、属性要对应一致。

4.1.7药品名称书写规范。按照规定书写药品通用名称或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名称,不允许使用代码、商品名、英文简称,不允许在药品通用名中加数字、字母等。

4.1.8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4.1.8.1门诊病历书写应规范、准确、完整、字迹清晰,记录要详细,不准涂改伪造。所有检查结果必须在病历内记录。

4.1.8.2用药及各项检查治疗应与疾病诊断及病历记录相符。

4.1.8.3原则上大型检查项目不应在慢性病门诊开具,应去专科诊治,治疗方案有改变的,必须规范书写。慢性病门诊不能擅自更改治疗方案及处方。

4.1.9“慢性病、重症”门诊治疗的参保职工,如果因病情需要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医生应及时为病人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症”外检、外治审批表》,经医疗保险处签署意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4.1.10门诊医生在为“慢性病、重症”病人诊治时须严格掌握“慢性病、重症”病种用药范围和诊疗范围目录。如果同一“慢性病、重症”患者患有多种慢性病需一起购药时,接诊医生必须按不同病种分别开具专用处方,否则收费处不能进行收费,造成的后果和纠纷由接诊医生负责。

4.1.11“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病历档案”建立齐全、及时,存放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处方齐全和病历记载一致。

4.1.12经治医生必须在慢性病重症专用病历本和处方上详细做好记录。重症人员在门诊进行化疗时(输液或注射药品),应安排在本院进行,不允许在定点单位购买化疗用输液或注射药品到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经查实有违规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重症人员在使用非化疗输液或注射药品时,如确需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的,应在专用病历本上做好记录并标明去向。如审核发现无记录或记录不全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由责任人承担。

4.1.13医保收费员收费时,必须核对病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IC卡)和处方,做到人、证、卡、处方相符。并且需要检查慢性病、重症病人的各种检查、化验申请单和处方是否盖有“慢性病、重症”处方专用章,无专用章者一律不允许收费,对同一病人的多种慢性病、重症申请单、处方需按照不同的疾病分别录入。

4.2住院管理

4.2.1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入院后,应于24小时内把医保IC卡或社保卡,交存到医保住院处。特殊情况(如丢卡坏卡等)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

4.2.2入院第二日内和参保人员签订“医保住院有关规定告知书”,并于护理站和病室内设置明显的医保标志牌。城镇职工用红色、城镇居民用黄色的医展牌和床头卡片,并标明患者所属的医保中心。

4.2.3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单次单项100元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如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特需服务等)或单次单项收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特检特治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需由参保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时,应在事前(紧急情况事后24小时)告知参保病人或其家属同意(签定文字协议备查),并履行院内审批手续。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责任人承担。

4.2.4参保人员、离休人员医保证(医疗证)须放在护士站统一保管。

4.2.5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参保人员办理分解住院手续。界定标准为:院内不同科室之间的转诊,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够出院标准、以费用额度超标等原因动员或强迫参保人员出院,出院后15天内因同一诊断重新住院或让参保人自费住院15天后再办理医保住院的。

4.2.6应加强对住院参保人员的管理,不得冒名、挂床住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认定为挂床住院)。挂床住院:

4.2.6.1稽核时住院病人不在医院的;

4.2.6.2入院指征不明确或住院期间进行体检式检查未进行实质性治疗的;

4.2.6.3住院人员晚上不在病房住宿的;

4.2.6.4住院人员虽经院方同意临时离院但无规范请假手续的,如:无书面请假条,假条未注明离院、返院时间,假条无病人本人签名和未经主管医生批准同意等;

4.2.6.5住院期间连续向医院请假2天以上或累计请假3天以上的,当次住院医疗费用由临床科室承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4.2.7不得将不予报销的疾病,办理“医保”住院手续。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4.2.7.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4.2.7.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4.2.7.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2.7.4打架斗殴、酗酒滋事、吸毒、违法犯罪、自残或者自杀(精神病人除外)、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其他不予报销的情形。

4.2.8如果安排超标准病房需由患者承担部分费用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如果需要包床者,必须到门诊交费。

4.2.9参保职工住院期间,医务人员不得让病人到门诊取药,否则发生的门诊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4.2.10严格掌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检查项目的阳性率,阳性率≥70%,主要指彩超、CT 、核磁、动态心电图、冠脉造影检查,其中冠脉造影检查阳性率均≥90%。

4.2.11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入住特殊病房的条件,确实需住监护病房和层流病房时,必须经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字,病情稳定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

4.2.12严格掌握血液制品应用指征。

4.2.13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保待遇,按自费病人处理;不得以指标控制为由,将未达到出院标准病人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

4.2.14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本院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经治医生应于检查治疗前填写《参保人员外检外治审批表》,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否则,其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4.2.15收治外伤病人住院时,接诊医生应当根据病人本人或知情的陪同人员对受伤经过的第一陈述,如实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在24小时内会同本院医保处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认定是否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外伤病人先按医保办理住院手续,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经认定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规定为其办理医保审核结算手续;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应明确告知其政策依据,出院按自费病人结算医疗费用。否则,其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4.2.16严格统筹区外转诊转院标准,确因统筹区内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统筹地区外就诊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为符合转诊转院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转诊转院率应控制在3%以内。

4.2.17各位医师在为参保病人用药时,要严格根据病情掌握《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适应症和限制范围,确需使用,备注中若标有药品限制使用范围时,应将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临床诊断依据等在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内容与所用限制性药品应相符。

4.2.18严格掌握医保“三目录”外项目应用标准,尽力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全年累计“三目录”外费用应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5%以内(<15%)。

4.2.19年度诊疗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标准为:≤40%。

4.2.20严格控制住院参保人员、离休人员的药品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标准为:≤45%。目录内药品使用率≥85%;自费药品占药品使用比例<5%。甲类药品占总药品费用比例≥30%。

4.2.21按照医务科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运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工作。

4.2.21.1病案首页各项,不能有空项;

4.2.21.2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4.2.21.3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完整准确;病危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每天记录,普通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职称人员首次查房记录等。

4.2.22患者住院期间所有特殊检查用药,必须在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所有阳性检查结果和有诊断价值的阴性结果,应在病程中体现。

4.2.23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城镇职工费用控制目标》,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不得过度检查和治疗,尽力降低城镇职工病人次均费用。医保处按照科室,每个月统计一次费用情况,拟定扣罚。

4.2.24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诊疗项目必须做到:

4.2.24.1属性要正确;

4.2.24.2收费项目与病历相符;

4.2.24.3各项检查报告单齐全;

4.2.24.4不得以非医保诊疗各项目串换医保诊疗项目,不得以医保诊疗项目互换;

4.2.24.5检查治疗要符合病情需要,与入院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在病历中应有相关记录,跨科室的应有会诊记录;

4.2.24.6不得过度检查、治疗(不相关、不必要);

4.2.24.7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收费项目。

4.2.24.8康复理疗项目使用要严格执行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4.2.24.8临床科室开展新超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限定的诊疗项目范围(含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的诊疗设备型号变更,收费标准增加的),及时写出书面申请。

4.2.25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必须做到:

4.2.2

5.1属性要正确;

4.2.2

5.2收费与病历相符,不得超量;

4.2.2

5.3不得串换药品;

4.2.2

5.4用药要符合病情需要,与入院疾病无关的用药应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

4.2.2

5.5书写通用名,不得将长期医嘱用药通过临时医嘱一次性领取,临时医嘱用药量一般不超过2日量;

4.2.2

5.6不得过度医疗;

4.2.2

5.7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使用范围,合理用

药。

4.2.2

5.8药品限制支付准确;

4.2.2

5.9出院带药只能带七天口服药,写明用法。

4.2.26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一次性用材料必须做到:

4.2.26.1贵重一次性医用材料在病历中应有相关记录(内置材料应粘贴标签);

4.2.26.2材料属性要正确;

4.2.26.3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

4.2.27所有收费项目一定要在医嘱单上体现出来,并每日向参保人员公布,对有疑义的,应及时处理。

4.2.28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治疗的,如当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较高,可自愿在当年度12月月底前办理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并重新办理入院,不视为分解住院。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参保人员办理分解住院手续,参保人员出院后半个月内因同一种病再次住院治疗的(因病情明显发展或改变除外,应有详细的病历记录),其医疗费用由临床科室承担。

4.2.29患者痊愈需要出院的,即可为其开具出院通知,不得无故拖延患者住院时间,增加患者费用和负担。

4.2.30接到出院通知后,主班护士审核完毕病历后,把符合报销的限制用药品通过微机进行审批。

4.2.31患者出院当日内,持《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出院通知单到医保结算处办理报销手续。必须实现出院即报,即报率达到80%。

4.2.32患者出院3日内,完成病历归档工作。

4.3药品管理

4.3.1药剂科应提供足够的医保药品供临床医生选择,医保药品的供应率,西药≥75%,中

成药≥60%。

4.3.2药剂科应提供符合医疗保险关于剂量规定的小包装药品。

4.3.3门诊各药房必须将基本医疗保险病人的处方、慢性病重症病人的处方、离休干部的处方与普通病人的处方分别保存。

4.3.4医保处方应该加盖医保专用章,有司要签字。

GZZD-0

02

基本医疗保险考核标准

目的

为更好地落实《沧州市中心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依据

适用范围

所有临床科室。

内容

1 参保职工就诊时,首诊医师必须核查病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IC卡),严禁冒名就诊。出现1例不核对病人身份,出现冒名就诊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2 门诊医生做好医保患者的登记工作,并在姓名前加特殊标记符“1例登记不全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3 开具处方基础信息必须齐全。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医疗保险证号。出现1张处方不规范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4 开具处方要做到疾病诊断与书写规范。

4.1 疾病诊断应明确,书写要规范、齐全,不能以代码、英文缩写、简称等代替。

4.2 一张处方以治疗一种疾病为主,最多不超过两种疾病。

4.3 疾病诊断与所开具药品应相符。

出现1张违规处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5 门诊处方应书写规范。

5.1 做到处方书写内容、医师签名要字迹清晰、准确、完整、处方修改要有医师签字,药品核发要有药剂师签字;

5.2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对于每一最小分类下的同类药品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不得重复开药和分解处方,不得开“大处方”;全年平均每一门诊人次均费用控制标准为140元。

5.3 处方应写明日期,并加盖医保处方专用章,取药应在门诊处方日期内,过期应重开处方。

出现1张违规处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6 处方用法与用量。

6.1 处方书写须写明药品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且不应使用英文代码;

6.2 严格掌握处方量,急诊处方3日量,一般处方7日量,中草药7剂量。

6.3 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行动不便的不超过2周量。经认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症患者,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一个月量。

6.4 严格掌握药品使用规范,不得滥用药物,“慢性病、重症”用药限制范围支付应准确,抗菌药物不得大剂量、长疗程的过度应用。

6.5 不得支付与认定疾病无关的医药费。

6.6 处方中记录的药品规格、剂量、数量应与实际购药记录一致,药品名称、属性要对应一致。

出现1张违规处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7 药品名称书写规范。按照规定书写药品通用名称或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名称,不允许使用代码、商品名、英文简称,不允许在药品通用名中加数字、字母等。出现1张违规处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8 门诊病历书写规范。

8.1 门诊病历书写应规范、准确、完整、字迹清晰,记录要详细,不准涂改伪造。所有检查结果必须在病历内记录。

8.2 用药及各项检查治疗应与疾病诊断及病历记录相符。

8.3 原则上大型检查项目不应在慢性病门诊开具,应去专科诊治,治疗方案有改变的,必须规范书写。慢性病门诊不能擅自更改治疗方案及处方。

出现1本门诊病历记录不规范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9 “慢性病、重症”门诊治疗的参保职工,如果因病情需要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医生应及时为病人填写《沧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症”外检、外治审批表》,经医疗保险处签署意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出现1例投诉的患者,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0 门诊医生在为“慢性病、重症”病人诊治时须严格掌握“慢性病、重症”病种用药范围和诊疗范围目录。如果同一“慢性病、重症”患者患有多种慢性病需一起购药时,接诊医生必须按不同病种分别开具专用处方。出现1例违规处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1 “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病历档案”建立齐全、及时,存放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处方齐全和病历记载一致。出现1张违规处方或1份违规门诊病历,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2 经治医生必须在慢性病重症专用病历本和处方上详细做好记录。重症人员在门诊进行化疗时(输液或注射药品),应安排在本院进行,不允许在定点单位购买化疗用输液或注射药品到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经查实有违规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重症人员在使用非化疗输液或注射药品时,如确需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的,应在专用病历本上做好记录并标明去向。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3 医保收费员收费时,必须核对病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IC卡)和处方,做到人、证、卡、处方相符。并且需要检查慢性病、重症病人的各种检查、化验申请单和处方是否盖有“慢性病、重症”处方专用章,无专用章者一律不允许收费,对同一病人的多种慢性病、重症申请单、处方需按照不同的疾病分别录入。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 住院管理

14.1 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入院后,应于24小时内把医保IC卡或社保卡,交存到医保住院处。出现1例超时放卡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 入院第二日内和参保人员签订“医保住院有关规定告知书”,并于护理站和病室内设置明显的医保标志牌。城镇职工用红色、城镇居民用黄色的医展牌和床头卡片,并标明患者所属的医保中心。出现任何1项违规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3 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单次单项100元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如自

费药品、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特需服务等)或单次单项收费超过1000元以上的特检特治项目(含一次性医用材料),需由参保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费用时,应在事前(紧急情况事后24小时)告知参保病人或其家属同意(签定文字协议备查),并履行院内审批手续。出现任何1项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4 参保人员、离休人员医保证(医疗证)须放在护士站统一保管。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5 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参保人员办理分解住院手续。出现1例分解住院的,一经查实,扣罚科室奖金1000元。

14.6 应加强对住院参保人员的管理,不得冒名、挂床住院。出现1例冒名、挂床住院的,一经查实,扣罚科室奖金1000元。

14.7 不得将不予报销的疾病,办理“医保”住院手续。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8 如果安排超标准病房需由患者承担部分费用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如果需要包床者,必须到门诊交费。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9 参保职工住院期间,医务人员不得让病人到门诊取药。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0 严格掌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检查项目的阳性率,阳性率≥70%,主要指彩超、CT 、核磁、动态心电图、冠脉造影检查,其中冠脉造影检查阳性率均≥90%。每低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1 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入住特殊病房的条件,确实需住监护病房和层流病房时,必须经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字,病情稳定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2 严格掌握血液制品应用指征。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3 应及时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保待遇,按自费病人处理;不得以指标控制为由,将未达到出院标

准病人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4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因本院条件限制需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经治医生应于检查治疗前填写《参保人员外检外治审批表》,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5 收治外伤病人住院时,接诊医生应当根据病人本人或知情的陪同人员对受伤经过的第一陈述,如实填写《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申报表》,在24小时内会同本院医保处工作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认定是否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出现1例违规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6 各位医师在为参保病人用药时,要严格根据病情掌握《药品目录》中药品的适应症和限制范围,确需使用,备注中若标有药品限制使用范围时,应将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以及临床诊断依据等在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内容与所用限制性药品应相符。出现1例记录不规范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7 严格掌握医保“三目录”外项目应用标准,尽力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全年累计“三目录”外费用应控制在医疗总费用的15%以内(<15%)。每高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8 年度诊疗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标准为:≤40%。每高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19 严格控制住院参保人员、离休人员的药品费用占总医疗费用的比例,标准为:≤45%。每高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目录内药品使用率≥85%;每低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自费药品占药品使用比例<5%。每高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甲类药品占总药品费用比例≥30%。每低1个点,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0 按照医务科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运行电子病历的书写工作。

14.20.1 病案首页各项,不能有空项;

14.20.2 入院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14.20.3 病程记录: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内容完整准确;病危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重每天记录,普通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48小时内完成主治医师或主治以上职称人员首次查房记录等。

每出现1份记录不规范的病历,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1 患者住院期间所有特殊检查用药,必须在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所有阳性检查结果和有诊断价值的阴性结果,应在病程中体现。每出现1份记录不规范的病历,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2 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诊疗项目必须做到:

14.22.1 属性要正确;

14.22.2 收费项目与病历相符;

14.22.3 各项检查报告单齐全;

14.22.4 不得以非医保诊疗各项目串换医保诊疗项目,不得以医保诊疗项目互换;

14.22.5 检查治疗要符合病情需要,与入院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在病历中应有相关记录,跨科室的应有会诊记录;

14.22.6 不得过度检查、治疗(不相关、不必要);

14.22.7 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收费项目。

14.22.8 康复理疗项目使用要严格执行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14.22.9 临床科室开展新超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限定的诊疗项目范围(含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的诊疗设备型号变更,收费标准增加的),及时写出书面申请。

出现任何1项不符合规定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3 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必须做到:

14.23.1 属性要正确;

14.23.2 收费与病历相符,不得超量;

14.23.3 不得串换药品;

14.23.4 用药要符合病情需要,与入院疾病无关的用药应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

14.23.5 书写通用名,不得将长期医嘱用药通过临时医嘱一次性领取,临时医嘱用药量一般不超过2日量;

14.23.6 不得过度医疗;

14.23.7 严格遵循《处方管理办法》及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使用范围,合理用药。

14.23.8 药品限制支付准确;

14.23.9 出院带药只能带七天口服药,写明用法。

出现任何1项不符合规定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4 病人住院期间使用的一次性用材料必须做到:

14.24.1 贵重一次性医用材料在病历中应有相关记录(内置材料应粘贴标签);

14.24.2 材料属性要正确;

14.24.3 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

出现任何1项不符合规定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5 患者痊愈需要出院的,即可为其开具出院通知,不得无故拖延患者住院时间,增加患者费用和负担。出现1例不符合规定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6 接到出院通知后,主班护士审核完毕病历后,把符合报销的限制用药品通过微机进行审批。出现1例不符合规定的,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4.27 患者必须实现出院即报,即报率达到80%。按照科室统计,每低1个点,扣罚科室

奖金200元。

14.28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问题病历违规费用,5倍扣罚责任科室。

14.29 每月质量考核,凡是住院病人检查、在线病历审核、费用控制统计,其中有1项出现问题的,除单项扣罚外,另外扣除科室奖金500元。

15 药品管理

15.1 药剂科应提供足够的医保药品供临床医生选择,医保药品的供应率,西药≥75%,中成药≥60%。每低1个点,扣罚药剂科奖金200元。

15.2 药剂科应提供符合医疗保险关于剂量规定的小包装药品。没有小包装的,扣罚药剂科奖金200元。

15.3 门诊各药房必须将基本医疗保险病人的处方、慢性病重症病人的处方、离休干部的处方与普通病人的处方分别保存。不符合规范的,每张处方扣罚药剂科奖金200元。

15.4 医保处方应该加盖医保专用章,有司要签字。不符合规范的,每张处方扣罚药剂科奖金200元。

GZZ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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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重症”人员就医考核标准

目的

为更好地落实《沧州市中心医院“慢性病、重症”人员就医管理制度》,给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依据

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

内容

1 沧州市本级定点我院的“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IC卡、《医疗保险证》),到“慢性病、重症”诊室就医。如果需要到其它科室就医,挂就诊科室或专家号,然后到“慢性病、重症”诊室取病历资料,再到相应诊室就诊。诊查结束后持所有资料到“慢性病、重症”诊室,打印处方,审核盖章。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2 接诊医生必须核对病人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做到人、证相符,杜绝

冒名顶替。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3 医生在接诊过程中,根据病人的病情,按照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原则进行诊治。严禁搭车开药。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4 认真为“慢性病、重症”病人书写病历和处方,严格掌握处方量,不允许弄虚作假超量开药。“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门诊购药原则上不超过15天量,因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可放宽到不超过30天量,中草药7剂量。凡因探亲、出差等特殊原因需提前购药或超量购药时需要填写审批表,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5 在书写处方时,按规定书写药品通用名称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名称,内容、签名要清楚、准确、完整,不得有缺项。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6 一张门诊处方以治疗一种疾病为主,最多不超过两种疾病,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不得重复开药和分解处方。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7 严格掌握“慢性病、重症”病种用药范围和诊疗范围目录。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8 经治医生必须在慢性病重症专用病历本和处方上详细做好记录。重症人员在门诊进行化疗时(输液或注射药品),应安排在本院进行,不允许在定点单位购买化疗用输液或注射药品到其他医疗机构治疗,经查实有违规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重症人员在使用非化疗输液或注射药品时,如确需到其他医疗机构进行的,应在专用病历本上做好记录并标明去向。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9 因病情需要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治疗的,医生应及时为病人填写《沧州市城镇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重症”外检、外治审批表》,经医疗保险处签署意见后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0 如果同一“慢性病、重症”患者患有多种慢性病需同时取药者,接诊医生必须按不同病种分别开具专用处方,否则收费处不能进行收费,造成的后果和纠纷由接诊医生负责。出

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1 “慢性病”、“重症”参保人员“病历档案”建立齐全、及时,存放整齐有序,便于查找,处方齐全和病历记载一致。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12 医保收费员收费时,必须核对病人的身份证(《医疗保险证》、IC卡)和处方,做到人、证、卡、处方相符。并且需要检查慢性病、重症病人的各种检查、化验申请单和处方是否盖有“慢性病、重症”处方专用章,无专用章者一律不允许收费,对同一病人的多种慢性病、重症申请单、处方需按照不同的疾病分别录入。出现违规的,每例扣罚科室奖金200元。

医院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行政类规章制度 职工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一、医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一丝不苟,观察仔细,诊断准 确,治疗及时,用药合理,护理精心,尊重病员人格, 不分亲疏,维护病员合法权益。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 故的发生,保守病员秘密。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接受意见虚心,言 谈举止文明适度,沉着耐心,尊重同行,团结协作, 文明行医。 二、医技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为医清廉。 2、热爱本职,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本专业技术水平。 3、忠于职守,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观察仔细、认真, 态度严谨,报告及时、准确。

4、爱护仪器,熟悉性能,精心维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5、举止端庄,仪表整洁,接待热情主动,言谈有度,尊 重同行,团结协作,文明服务。 三、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执行药品管理法规,遵纪 守法,不以药谋私。 2、热爱本职,努力钻研药学专业知识,掌握业务技术技 能。 3、忠于职守,严格检查,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 4、热情为病人服务,配方准确,解释耐心,细心查对, 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团结协作,服务临床,及时组织供应病人需用药品。 四、后勤人员职业道德行为守则 1、遵守卫生部《医德规范》,树立高尚情操,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 2、爱后勤工作,忠于职守,严格操作规程,优质安全为 病人服务、为医疗工作服务、为职工生活服务,坚持 “三下”(下送、下收、下修)。 3、当家理财,科学管理,严格纪律,精打细算,勤俭节 约,爱护公物;防止浪费,保证供给。 4、严守财经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帐目、凭证、报 表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搞好监督、审计,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仓库管理制度细则 库管责任 库管:负责对买进物品的验收工作, 并登记造册, 进行妥善管理。定期清点仓库, 经常掌握物品的数量与完好情况, 并于期末向领导提出详细的报告, 对过期、报废和不能使用的物品应及时办理销帐手续。4 .领用物料部门应开具领料单,若需配套领料时,应配套领用; 6 .领用物料或成品发货后应及时登记有关账卡。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1、上岗后第一时间应对仓库的门,窗及各库区存放的物资进行巡查,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五金仓库管理制度 1 物资出库凭证为领料单(以主管签名为准,无签名不准领料,特殊情况主管应电话告知仓管员)方可办量出库,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仓库拿走物资。3 仓库保管员必须建立完善的工具借用台账。5 工具因故障ZYB重油渣油泵不能正常使用需退还仓库或借用到期退还时保管员发现工具存在故障,借用人须填写《非正常状态工具退还单》,借用人对非正常状态表现和原因作简要说明,保管员对非正常状态原因和相关责任进行调查。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有效地管理库房,具体负责公司商品和物品的保管和供应工作。●仓库要保持通风干燥,根据仓库的环境、通风条件、气温变化,调节干、湿度和恰当的温度。●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

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前后,对仓库的门窗、货垛、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GZYB系列渣油泵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库房和物资的安全。 仓库安全作业指导书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管理规定 5.3 外来人员进入仓库区域的管理规定 5.3.1 非仓库管理人员严禁进入仓库储存区域。5.3.4 对必须进入仓库物料储存区的相关业务人员(如IQC、品质复检、稽查审核等),经库房同意后、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由仓库人员陪同后方可进入,严禁携带与物料无关的物品进入,离开时在登记表中登记“离开时间”,如有携带物品,要接受仓库人员的检查。 第二条、管理(一)仓库管理1、储运部是仓库主管部门,储运部经理是仓库安全保卫及管理工作的ZYB渣油泵直接领导人,应做好日常工作的布置管理和监督。6.客户如需寄仓应征求储运部经理同意,经办人员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开双联寄仓单,储运部经理签名后仓库、记帐员各留一份,货物还清客户后,配送员负责收回客户的寄仓单。 (六)物料出库提运过程中,禁止配送员随意进入仓库内部场所,对不听规劝的可拒绝出货,并报储运部经理处理。 仓库管理分人员管理和物料管理:物料管理须按照几点原则:先进先出,物以类聚,三账(实物,卡,电脑账)合一.物料按规定存放等。负责将物料的存贮环境调节到最适条件,防止鼠害、虫咬等,负责定期对仓库物料盘ZYB型增压渣油泵点清仓,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相关规章制度 【篇一: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 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 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他意外应及时进行 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 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 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拖地。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戴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 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 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 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 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 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2020年最新医院管理制度

X X X 医院 2020年最新医院管理制度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病历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应签全名。 2、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一份完整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婚否、入院日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过敏史、家族史、系统回顾,个人生活史,女患者月经史、生育史、体格检查、本科所见、化验检查、特殊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意见……等,由医师书写签字。 4、书写时力求详尽、准确,要求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诊应即刻检查书写。 5、病历由实习医师负责书写,经住院医师审查签字,并做必要的补充修改,住院医师另写住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如无实习医师时则由住院医师书写病历,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应审查修改并签字。

6、再次入院者应按要求书写再次入院病历。 7、患者入院后,必须于24小时内进行拟诊分析,提出诊疗措施,并记入病程记录内。 8、首次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所见、鉴别诊断、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治疗过程和效果。凡施行特殊处理时要记明施行方法和时间。病程记录一般应每天记录一次,(一般患者可2—3日写一次),重危患者和病情骤然恶化的患者应随时记录。病程记录由住院医师负责记载,总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应有计划地进行检查,提出同意或修改意见并签字。 9、科内或全院性会诊及疑难病症的讨论,应作详细记录。请他科医师会诊由会诊医师认真填写记录并签字。 10、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术后总结,均应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内或另附手术记录单。 11、凡移交患者均需由交班医师作出交班小结填入病程记录内。阶段小结由住院医师负责写入病程记录内。

办公室管理制度细则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目录 第一章办公时间 第二章办公用品与财产管理 第三章办公卫生、安全和节约 第四章计划、总结及例会制度 第五章文件及发文编号 第六章印章管理 第七章车辆 第八章保密 第九章接待 附表 本着“效率优先、以人为本”的精神,以广州集团总部管理体系为依据,根据杭州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补充办公室管理制度,以进一步细化规范公司管理秩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第一章办公时间 第一条日常办公时间规定 (一)夏时制 8:30——12:00 1:30——5:30,冬令制 9:00——12: 001:00——5:00。每月允许两次因为交通等不可预测原因造成的迟到,原则上不得超过半小时。 (二)大小礼拜工作制,每周五个工作日,间隔一周六个工作日; 第二条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 (一)由于头一天工作或应酬超过晚八点结束,次日早上在告知上级主管领导 得到批准前提下,允许迟一小时到岗; (二)就总部规定不定时工作时间授权的工作名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其他工 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时间打卡制; (三)对于不遵守工作时间的人员,首先实行上级领导提醒制,无效前提下实行 工资扣减处罚(主管领导视情况而定),当月超过三分之一工作时间迟到和一周以上旷工者公司有权力解除合同; (四)不定时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人员非正常工作日非国家法定三天大节假期加 班尽可能采取调休的形式,不再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五)如因工作需要,并经公司批准,在国家法定三天大节假日需工作,则依照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支付不低于该员工日工资300%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办公用品与财产管理 第三条办公用品申请及购买 (一)日常办公用品(单价不超过50元)由部门负责人于上月度结束前申报下 月度办公用品需求清单给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汇总后由总经理签字认可后由行政办公室具体人员负责购买及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二)单价超过50元的办公用品,由具体使用人提交申请使用报告给部门经 理,确认签字并送总经理确认批准,送交行政办公室具体人员实施采购,涉及到具体采购特殊规格型号要求需要申请人陪同前往共同采购; 第四条办公用品的领用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汇编

院长职责 1、在上级党政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行政及后勤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并具体分管行政、人事、信息、财物、保卫、公费医疗、质控、设备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改革方案、规划及各项工作计划。按期布置,并组织实施、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工作。领导危重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弘扬白求恩、雷锋精神,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及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各种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职责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5、负责全院人员的业务培养、技术考核,重视重点科室和专业建设。有计划地培养一支过硬的“四有”人才的卫生技术队伍。 6、加强对科研的领导,挖掘潜力,开拓进取,不断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7、领导检查教学、进修、干部培养、业务技术学习。 8、组织医院搞好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协作工作,帮助提高技术水平。 9、根据国家人事制度,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的聘任、 任免、以及职工的培养、调配、提升、奖惩权。 10、加强对医院经济核算工作的领导,审查后勤物资供应计划、医疗设备购置计划、财物收支及预算、决算等工作。抓好职工生活及福利。 11、热情接待,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接收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12、定期向院党委、职代会汇报工作,组织实施职代会在职权围作出的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职代会提出有关行政方面的提案,接收他们的监督。 1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面工作。 14、因事外出时,必须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责。

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doc

医院管理制度-章程规章制度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三)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现场5S管理制度细则.doc

现场5S管理制度细则1 现场5S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应范围 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调动全员参与现场管理的积极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企业形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泰弘生态环境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 2.名词定义 “5S”定义:整理(Seiri)、整顿(Seiton)、清扫(Seisou)、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 3.管理职责 3.1 综合办管理职责 3.1.1本制度由综合办归口管理。综合办责编写制度; 3.1.2综合办负责统筹“5S”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评价制度的实施。每月根据检查结果评出现场优秀班组和待改善班组并实施激励。 3.1.3综合办负责对现场考核进行兑现。 3.3各部门管理职责: 3.3.1负责对本部门的现场管理进行总策划、标准宣贯、自查、问题整改; 3.3.2负责配合检查和执行本制度,使生产现场及办公现场符合5S标准;

3.3.3相关部门责任人按规定参加联检并提报结果; 5.1现场管理“5S”标准 5.1.1 要的。即区分需要与否,留下必要其它都清除;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办公桌上的物品时时刻刻摆放整齐,下班时必须清理,保证桌面上只有电脑和相关设备。2)。 3),同类物品不得分散放置。 4)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原物料、成品、半成品、余料、垃圾等定时清理,区分“要”与“不要”的。 5.1.2 便取放的位置,加以标识;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 2) 3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 2)。 3) 4)。 5)不合格品、破损品及使用频度低的物品,须划出位置并作明显标示。 5.1.3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整洁状态; 办公区5S实施标准: 1)。 2)屑、线头、布片。 3)。 4)。 5)。 6)窗帘、窗玻璃保持干净,悬挂整齐。 生产部门5S实施标准: 1),每个物品、区域都必须明确责任人。 2)。

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镇卫生院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各级医师对待医保患者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禁超量开药、 (二)严格掌握入院标准,对照医保IC卡或身份证核实患者身份,杜绝冒名顶替。留其医保IC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存病历备查。不得无故推迟出院、随意转院。严格执行医院分级管理制度中禁止跨科住院的规定,否则费用由相关科室承 (三)临床诊治中应遵循先做一般检查和治疗,再按适应症做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原则。充分参考和利用其它定点医 (四)认真履行对患者告知义务,保护其知情同意权。凡使用乙类目录药品、自费药品及100元(含100元)以上的单项检查(如:CT、彩超等)、200元(含200元)以上的单项

物理治疗不予支付和部分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必须征得参保人员或家属同意并在“参保病人签字单”上签字后方能实施,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自负费用。急救时病人无法签字且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医生应在事后尽快通知参保人 (五)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在使用贵重材料时(1000元以上),必须报医保科审批,未经审批的贵重材料不予支付。严格执行医保对一次性卫生材料限价准入制度。凡需到其它医院做的检查、化验、治疗项目,必须填写《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检查治疗用药审批表》,报医保 (六)对于外伤病人,要认真核查受伤原因,病历中要写明受伤原因、受伤地点及受伤部位。若工作人员故意隐瞒,改写受伤情况,病历中书写不详实,其费用医保中心不予支付 (七)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规定,严格执行医保药品部分限制适应症的规定,严格执行医保药品商品名价格准入制度,

严格执行住院超过90 (八)参保人员出院时,只准带与病情有关的继续治疗药品,出院带药量一般为一周量,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转或加重),最多不得超过两周量。总带药种类原则上在三种以内,特殊情况下(指出院时病情较入院时无好 (九)合同内容:乙方(医院)以下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1 2、挂名住院(住院参保人员不在医院接受治疗或夜间不住 3 4、由于人为因素输送到甲方的计算机信息与乙方的计算机 5、非医疗保险支付项目对应成医疗保险支付项目、使用数 6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质量管理制度 一、供货企业审核制度 (1)为确保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质量,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供货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药品(医疗器械)供需关系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3)医疗机构应对供货企业进行质量审核,确保供货单位和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性。 (4)首次与供货企业开展业务关系前,采购员应详细填写“供货企业审批表”,连同规定的资料报质量负责人。 (5)审批供货企业的必备资料: ①供货企业应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②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方销售人员,应提供药品(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供货企业质量认证的有关证明、加盖委托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法人委托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 (6)质量负责人对采购员填报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后,报机构负责人。 (7)根据本单位实际,供货企业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必要时,应向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或实地考查。

(8)供货企业必须经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购进药品(医疗器械)。 (9)质量负责人负责收集审核批准的“供货企业审批表”及报批资料,建立质量档案。 二、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严格把好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制定本制度。 (2)在采购药品(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企业。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审核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可靠性,并逐步建立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 (4)对与本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并建立档案。 (5)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前,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 (6) (7)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物相符,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8)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XX公司管理制度细则

目录 一、岗位职责 1.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2工长岗位职责 1.3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4技术员岗位职责 1.5质检员岗位职责 1.6施工员岗位职责 1.7预算员岗位职责 1.8试验员岗位职责 1.9安全员岗位职责 1.10材料员岗位职责 1.11收料员岗位职责 1.12保管员岗位职责 1.13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二、各项管理制度 2.1现场生产管理制度 2.2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3现场用电管理制度 2.4设备管理制度 2.5日常管理制度 2.6供应管理制度

2.7经营管理制度 2.8分包管理制度 2.9预结算管理制度 2.10材料保管管理制度 2.11现场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2.12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2.13图纸会审制度 2.14技术交底制度 2.15施工挂牌制度 2.16班、组质量分析例会制度 2.17自检、互检、专检、交接检制度2.18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2.19成品保护制度 2.20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2.21物资保管验收制度 2.22培训上岗制度 2.23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制度 三、技术、质量责任制 3.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3.2工长质量责任制 3.3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3.4技术员质量责任制 3.5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3.6施工员质量责任制 3.7材料员质量责任制 3.8班、组长质量责任制

3.9保管员质量责任制 3.10操作人员质量责任制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 4.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2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制 4.3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4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6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7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8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9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0试验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12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1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14 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最新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最新医疗保险管理制度范文 1.为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保障管理,医院健全医疗保障险管理制度,由医务科负责监督制度落实。 2.医院应在醒目位置公示基本医疗保障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支付项目和标准,为就医人员提供清洁舒适的就医环境。 3.医院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准则,热心为参保(合)人员服务,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首 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 理控制医疗费用。 4.医院在为参保(合)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应认真核验就诊人员的参合证、医疗保险(离休干部)病历、社会保险卡及医疗保险证(以下 统称“证、卡”),为保证参保(合)人员治疗的连续性和用药的安全性,接诊医师应查阅门诊病历上的前次就医配药记录,对本次患者 的检查、治疗、用药等医疗行为应在病历上明确记录。参保(合)人 员因行动不便委托他人代配药的,由被委托人在专用病历上签字。 5.医院严格遵守药品处方限量管理的规定:急性病3天、慢性病 7天、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30天、同类药品不超过2种;住院病人 出院时带药不得超过7天量,且不得带与本次住院病情无关的药品。 6.严格掌握参保人员出入院标准,及时办理出入院手续。不得将不符合住院标准者收治入院,严禁分解住院和挂床住院。 7.医护人员要核对参保(合)病人诊疗手册,如发现住院者与所持证件不相符合时,应及时扣留相关证件并及时报告社保科,严禁冒 名顶替住院。 8.做好参保(合)病人入院宣教和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工作,按要求签定参保(合)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因自费药品或检查未签 字造成病人的费用拒付,则由主管医师负责赔偿。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医院是治病防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单位,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条医院必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在提高医疗质量的基础上,保证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完成,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同时做好扩大预防、指导基层和计划生育的技术工作。 第三条广大医院职工是办好医院的依靠力量,必须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充分发挥技术骨干的作用,鼓励职工努力学习政治、钻研业务技术,培养一支又红又专的技术队伍。 第四条医院必须教育全体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医德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二章领导体制 第五条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领导。医院党组织的主要工作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政治思想工作和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讨论和决定管理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奖惩工作;审议医院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院长负责全院行政、业务的领导工作,副院长在院长领导下分管相应的工作。党委书记和院长都要对党委负责,贯彻执行党委的决议,工作中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党委书记要支持院长的工作,尊重院长的意见,使院长有职有责有权。院长要接受党委的领导,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党委讨论。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党支部保证监督各项任务的完成。各级医院要逐步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扩大自主权,实行责任制,以加强医院管理,克服平均主义,调动积极性,促进医院的发展。 第六条医院根据减少层次的原则实行院和科室两级领导制。院一级设置精干有力的办事机构。医院按照规模、任务、特长和技术发展情况,设立业务科室。行政科室和业务科室的设置或撤销,须经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章医疗预防 第七条医院设急诊室,并要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挂号、收费、检验、放射、药剂、手术等科室,要密切配合,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可设急诊科。急诊科、室要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要相对固定。建立抢救室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定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观察室要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应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二十四小时开放应诊。危急病人不受划区分级分工医疗限制。可能在转院途中死亡的病人不应转院。门诊各科室各部门要按规定任务配足医疗力量,搞好协同配合,有秩序地安排就诊,简化手续,方便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建立门诊病历,实行预约门诊、计划门诊和门诊一贯制。主任医师要定期参加门诊,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应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病人经三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金干二期项目部现场调整管理模式具体实施方案 项目部全体员工: 目前,由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与劳务管理人员对交叉进行 进一步提高项目团队素质、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项目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用途和方式 1、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提高项目团队工作效率,发现、培养、使用人才,创建精英团队。 2、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考核工资支付、年终奖金支付、薪资调整、岗位调整、晋级和工作改进。 二、考核原则 客观性:绩效考核要客观的反映项目员工的实际情况,考核必须以考核项目、员工岗位职责、工作事实及日常工作纪录为依据,只对该员工本人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对事不对人,保证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公平性:考核者必须公正无私,严禁营私舞弊,对于相同岗位的管理人员使用相同的绩效考核标准。 公开性:所有考核结果对本人公开。 考核标准:以“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标准。 考核依据: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组织管理、目标控制(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成本)。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行政管理: 1、服从项目部安排,完成责任工长及技术负责人交代的工作。 2、各行其职,不得经管与本项目部工作无关的其它业务。 3、发现可能对项目利益产生负面影响的安全隐患,技术问题,管理问题,项目部人员都有责任及时纠正并立即报告。视野范围内不作为者,视为失职。 4、现场例会 4.1施工现场每天18:00举行一次项目部管理人员碰头会,由责任工长主持。会议要

求简短精干,会议类容为(按照周计划对当天已完成施工内容进行汇报,对未完成内容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方案落实人员,明确明日工作内容,对无法解决的问题逐级上报。)碰头会议只限项目管理人员,其他班组可不参加,但项目部要制定管理人员对口交接落实。 4.2每周六16:30进行周例会,公司工程部、项目全体管理人员、各分包队伍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全部参加。总结上周现场情况及施工进度、安排落实本周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有可能影响本周计划完成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由项目部领导指定责任主体落实,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会议纪要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及总经理。 4.3涉及需甲方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责任工长汇总经项目部审核之后在每周一的甲方、监理工程联系会中提出并要求及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考勤 5.1所有管理人员常驻现场,由责任工长制定值班表,现场管理人员轮流值班。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责任工长同意可以合理安排轮休(月休息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工作期间或休假期间通讯需24小时保持畅通。 5.2现场班组工人作息时间为项目管理人员上下班时间,严禁出现现场施工无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的情况。 5.3项目部员工请假需填写书面假条经项目部责任工长批准。突发情况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后可以事后及时补办假条,假条作为考勤表附件由项目部备存,无假条,假条未经批准以未出勤的按旷工处理。 5.4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的,需由项目经理批准。 二、合同管理制度: 所有供销合同需签订正式合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相应领导审查批准。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项目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和总经理授权,在本制度范围内由项目经理审批现场材料采购、现场材料租赁、劳务班组分包等不超过20万元的合同;标的超过2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2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劳务分包合同、重大涉外合同)由项目部连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会审之后,由公司总经理授权指定部门或人员签订。 合同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条款需保密,所有合同复印件由资料室负责保管,可随时查阅。 三、财务管理 1、资金申请程序:项目部需编制项目季度、月资金预算计划,报公司审批,并向公司

(完整word版)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 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

医疗机构各项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制度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人员固定、专机专用,确保传染病直报系统网络畅通。 二、加强疫情报告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操作,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三、正确掌握传染病的诊断标准,对明确诊断的传染病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 四、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卡的审核,及时登录、录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五、经常上网练习操作,每日至少2次。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及时做好本地的传染病统计分析工作。 六、加强疫情自查、核对工作,确保市、乡、村三级疫情相符。 七、做好本单位疫情报告管理,认真使用各种疫情管理表格,加强门诊日志质量,规范使用。 八、奖罚分明,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误报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卫生部规定,自2004年1月1日,全国实行甲、乙、丙类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网络直报工作的实现,提高了疫情监测的敏感性和报告的及时性。为确保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疫情报告质量。特制定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人员职责。 一、充分认识疫情报告和管理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责任报告意识,努力做好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直报、非典网络直报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三、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现地段辖区内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及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按规定的程序、时限进行报告。 四、经常上网操作练习,精通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 五、疫情直报人员认真审核传染病报告卡,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1、传染病报告是否及时,报告卡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逻辑错误等。

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初二(3)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本班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建立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1、班干部分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宿舍舍长、科代表、学习小组长、餐桌小组长、清洁区小组长。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每周星期天或星期三班会课 评比周期: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 评比范围:每个人、宿舍、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带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每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每位组员在一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值周班干部处进行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讨论选出每周的“班级之星”,在班级里进行表扬和加5分,记录到档案,并作为学校、班级各项选优对象。同时,也在班上选出每、周月的“班级之末”(视扣分程度而定),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一次并进行表扬和相关的处罚。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了在班上公布表扬加分之外,

视班级的资金财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会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由积分最多、最优秀者当选。入团对象主要由积分多(排队)的同学和班干部从中择优选出。 惩罚制度:凡是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罚扫教室2—5天,若一个月连续两周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悔过或一个月中两周以上积分排在班里最后,把其列入学校处分对象,严重者将让其家长带回家教育等经相关的领导和班主任了解确实表现好了再回校,并和学校签订协议书。 奖励加分项: 1、在一周内能认真完成各科老师的作业和练习的(老师如果是因为作业批评某位同学的不可以加分)给予加2分。 2、在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中,坚持完成并且质量较好的的加2分(以一周为基本单位)。 3、在一周内,课堂上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超过五次的给予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3次以上的加1分。 4、为班级在校内争得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学校以上的县级荣誉的加8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加10、1 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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