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2001年2月27日协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Social Work Association缩写为(CSWA)。

第二条本会是由从事和关心社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发挥政府与基层社会工作机构和基层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优抚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宏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社会互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第四条本会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办民政部交办的业务工作。第五条本会设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推进社会工作实践,交流信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志愿者。

第七条团结和组织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工作者,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发展

第八条培训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社会工作者的资格认证和职称评定,印制、颁发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推动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

第九条开展同港、澳特别行政区、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世界各国社会工作界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第十条承办部本级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向民政部项目评审委员会提出资助方案;跟踪检查重大资助项目的工程进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承办福利事业单位执业资格认证、等级福利院评审的具体工作,并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二条开展民政康复医学科技学术交流,组织重点课题研究及科学考察活动,推动各类民政康复医学技术人员的培养和医学康复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承办与国际SOS儿童村组织的合作事宜,承担中国SOSS儿童村的管理、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组织开展全国福利企业改制改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和改善福利企业管理等课题调研工作,推动福利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第十五条承办社会福利企业、福利事业单位及优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培训及评比表彰的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承办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有关社会福利合作项目的具体工作以及助医办公室的工作。承办接收、分配捐赠款物的工作。

第十七条承办婚姻管理的专题调研、政策法规的咨询,婚姻管理人员的培训及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事,举办具有示范意义的婚庆活动;推动婚姻服务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表彰、推广文明、和睦、友爱的家庭。

第十九条承办我驻外使、领馆的婚姻证件的发送工作,印制婚姻证书的具体事务。

第二十条开展社区建设、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学术理论交流活动,承办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乡镇评比表彰的具体工作。

第二十一条承办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二十二条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的社会工作协会(民政学会)、社会福利协会、城区发展促进会、婚姻家庭协会等属社会工作性质的协会和社会福利企业、福利事业单位以及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的单位和社会志愿者组织。

个人会员为从事、关心和支持社会工作的实际工作者,或从事社会工作理论研究的个人。

对本会有重要贡献的国际组织、华人华侨团体、港澳台人士、国际友好人士等经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可成为单位或个人荣誉会员、名誉理事、名誉顾问。

几国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人民币10万元(或等额外币或实物)以上者;即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荣誉会员;凡海外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人民币30万元(或等额外币或实物)以上者,即为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荣誉会员。

第二十三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申请加入本会;

(三)在本会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二十四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单位会员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会单位会员;

(三)个人会员经本会会员二人介绍或单位会5推荐,经理事会批准,即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由理事会授权的本会办公室发给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证。

第二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有推荐会员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七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二十八条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视其严重程度,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

过,予以警告、严重警告、除名处分。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二十九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很民政部审核并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三十二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试召开。

第三十六条本会设立常务埋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三十三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三十七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八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九条本会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专业、学术)工作的会员可以组成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可成立理事会;推荐主任、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也可根据需要聘请顾问若干人。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第四十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十一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民政部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二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民政部审查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四十三条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设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任命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

(五)主持本会工作;

(六)副会长根据分工协助会长工作。会长离会期间由常务副会长主持工作

第四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会长、副会长开展工作;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搞好年度考核、总结;

(四)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按规定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七)副秘书长根据分工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四十六条本会聘请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四十七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国内外捐赠;

(三)国际SOS儿童村组织提供的定向经费;

(四)国内外政府机构及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

(五)兴办或管理与业务相关的实体所得的收入;

(六)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七)利息;

(八)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八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四十九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五十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十一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

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五十二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民政部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五十四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十五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五十六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五十七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民政部审查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五十八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五十九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民政部审查同意。第六十条本会终止前,须在民政部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十一条本会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十二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民政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经2001年2月27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六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一、社会工作与社会发展 (一)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原则【《社会工作综合能力》P9-10】 1.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 4. 坚持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发展路径 (二)当代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1、1900年至1949年我国的社会工作 ①1925年燕京大学建立了社会学与社会服务系可视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重要标志。 ②晏阳初倡导并极力推行的华北平民教育运动。③40年代,当时政府把社会工作引入我国,对我国社会事业的发展有一定作用。 2、1949年至1978年我国的社会工作 ①1952年政府决定在大学里取消社会学、社会工作学科,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中断。同年,燕京大学被取消。②城市实行“单位制度”,农村依靠家庭和村集体解决困难。这种社会工作是行政性的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 二、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①1979年国家决定恢复社会学学科建设,社会工作课程在一些大学恢复起来。②1988年国家决定在部分高校试办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在制度上打开了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门。③1991年中国社工协会成立。1994年中国社工教育协会成立。 ④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工作的特点: a、政府积极探索 b、社会工作教育率先发展 c、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社会工作同时并存 d、专业社会工作不断发展 三、新时代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 【参考论文《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基本内涵与推进路径》】中共十九大报告做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要论断,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框架下“促进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可以说,大力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是当前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同时,专业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在社会治理创新中充分彰显其功能作用的重要前提。 1. 以保障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发展权利为中心。 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尊严能否得到充分维护,是衡量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和服务成效的重要考量指标,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彰显社会公平和融合包容的关键,它是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发展权利保障作为健康发展内涵的核心,符合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本质要求,并与党和政府的服务宗旨高度一致。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健康发展 作为社会工作的构成要素之一,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是专业社会工作健康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经过1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民政部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总量为1 025 757人,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 574人;并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系统的社会工作教育和职业评价体系,在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仍处于“健康发展”的初

会计协会章程最全

_______________ 会计协会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一、协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二、协会性质:由学院系部领导的独立学生社团 三、组织机构: 1、协会设协会专业顾问2 名、名誉会长3名、会长1 名、副会长2名、理事会7名。 2、协会设立办公室、编辑部、外联部、学习部、信息部、宣传部、组织部。 3、协会理事会由各部门部长及会员小组代表组成。 四、协会微博:官方微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五、会计协会使命:努力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专业打造成本校一 大特色品牌专业;力争把在校会计学生培养成未来具有竞争能力、符合社会需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优秀会计从业人员。 六、会计协会宗旨:营造学术科研氛围,增进学生会计专业理论学习,并争取实践机会,培养学 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锻炼发展学生的综合能力。 七、会计协会精神:诚信、科学、严谨、创新。 八、会计协会口号:为会计扬帆,为梦想导航。 九、活动经费:主要由会员缴纳的会费、赞助、以及各种奖励,由协会办公室部长统一收取,并定期核算,全体会员共同监督。 十、社团活动:不得违反学校相关制度,不得违反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丰富的社团活动。 十一、本协会各部门出台的附则必须在不违背本协会章程为前提,所有部门出台附则必须经本协 会理事会通过,会长签名,上报学院相关部门领导审核后,交办公室档案处存档备案有效。 十二、本协会在学校相关部门和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 十三、本协会理事会对本章程具有修订,必须经过本协会理事会投票决议通过,并经学院相关部 门领导批准后有效,本协会理事会对本章程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协会宗旨及主要工作 一、会计协会文化背景:会计协会最早起源于16 世纪的意大利,1581 年成立威尼斯会计协会,成为世界第一个专业性的会计社会团体。

中国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汇总

一、中国社会服务政策简介 (一)国家级政策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逐渐向纵深推进,新的问题和旧的未解决的矛盾纠缠在一起,考验着党的执政能力。自2004年开始,中共中央及政府陆续出台关于社会管理及社会服务的相关政策,对于社会服务,尤其是社会工作的支持与引导政策为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指引和规范,也带来了机遇和挑战。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首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对执政党的能力建设作出决定,也是在这份文件中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在这一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九批国家职业标准目录,社会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职业,有了自己的职业标准。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进一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提出,为社会服务尤其是社会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06年7月20日,人事部、民政部正式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这标志着社会工作者从国家层面被纳入了专业技术人员行列,对于社会工作人才的认定和管理都有着里程碑式的意义。也是在这一年的10月11日,中共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这份文件中详细的写到:“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2010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纲要关于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中提到:“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介绍行业委员会章程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姻介绍行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根据《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介行业委员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 准的,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下属的全国性专业工作委员会,英文名称为:The Committee of Match-Making Servic Industries , China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第三条本委员会是有志于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 盈利性二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婚姻和婚姻介绍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政府与婚介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之间及会员与相关机构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中提倡和推动规范、诚信、文明的人性化服务,不断满足择偶单身群体的正当需要,推动婚介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第五条本委员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路甲6号。 第二章任务 第六条制定全国婚介行业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运用科学发展观,通过指导、管理和监督,鼓励会员开展公平竞争、向社会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组织婚姻介绍及相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开展对《婚姻法》以及与婚姻介绍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服务,举办各类相关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婚恋观和择偶观。 第九条组织婚姻介绍专业培训、考核及相关资格认证;编写培训教材、编纂相关资料、出版书刊;逐步实现会员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研究行业规律和发展趋向,组织内部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加强会员间信息沟通与有效合作,开展对婚介服务机构及个人的评比和表彰活动,向公众推荐优秀、文明和诚信的单位及个人,举办具有示范意义的婚介活动。 第十一条协调会员间、会员与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间的关系,维护会员和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在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的指导下,积极发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相关组织、团体和个人的友好往来、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完成相关政府部门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赋予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会员 第十四条凡从事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的合法机构,承认本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本委员会审核同意,可成为本委员会的团体会员;凡从事婚姻介绍及相关服务的个人,承认本章程,自愿提出申请,经本委员会审核同意,可成为本委员会的个人会员。

社会工作的制度建设

社会工作的制度建设 民政部人事教育司科技处甄炳亮 2012-12-19 15:34:55 来源:《中国社会导刊》(京)2008年10下期在我国,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它是以“助人自助”为宗旨,遵循专业操守,综合运用个案、小组、社区工作等专业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恢复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从其他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看,社会工作已逐渐成为一个专门的职业、一项不可或缺的制度。那么,作为一门专业、一个职业、一项制度,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以下简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内涵是什么、发展途径怎样、需要什么样的外围环境成为值得探讨的问题。 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内涵 如果把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制度建设来看,其基本制度主要有三项,分别是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制度、评价制度和使用制度。 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制度是指对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分两个层面:一是对大专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的教育制度;二是对目前实际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 就在职培训而言,其制度主要包括在职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建设、

分业务领域培训基地建设(包括实验室建设、培训师资建设、培训教材建设,特别是研究确定培训经费来源等)。就专业教育而言,主要包括建立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由社会工作教育专家和实务专家组成的教学审定委员会,研究社会工作教育学科体系建设,建立各大专院校社会工作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师的评审制度,研究提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基地和实习督导要求,规范学生实习等。 评价制度 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是指对职业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的评价制度。从国际上已建立社会工作评价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看,主要分为执照制度、注册制度、职业资格制度、职称管理制度等。 评价制度是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关键和核心,是联系理论教育和实务工作的中间环节。一方面,通过评价制度,引导理论研究和专业教育与我国实际需要相结合;另一方面,引导实际社会工作者通过参加能力评价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所以评价制度建设承上启下,非常重要。 笔者认为,要通过比较研究国际上各种对社会工作者的评价方法,选择符合我国实际的社会工作者评价制度,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操守、各领域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就业的专业社工薪酬指导标准、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制度等,积极探索制定规范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机构、保护服务对象的法律法规。 使用制度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概况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概况 2009年以来,我国社会工作得到新发展,制度化建设成为推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主要力量和显著特点,我国社会工作发展迎来社会政策时代。期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及各部委自身三个层面共计发布了30余项社会工作专业性和相关性政策,其中国务院各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等4个专业性规范性政策,民政部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和使用的《规划》和《意见》,然后再以各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突破口,结合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推动了地方性试点探索并取得了丰富的经验,从而创造了“上下联动”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机制。 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和聚集已经基本上有了雏形。截止到2012年底,我国共进行了5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84126人考试合格成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已经有320多所高校设立社会工作专科和本科的学历教育,每年培养出1万多名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共有61所高校招收社会工作专业硕士,每年可培养1000多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 在社工机构组织方面,截至2012年11月,我国已有1000多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民生、民族团结、社区服务、犯罪矫正等领域为当地群众提供服务。社工机构数量和质量呈现出全面发展的态势。同时国务院《规划》提出,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逐步建立50个国家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

到2020年,培育发展8万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社工机构主要提供青少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医务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在精神卫生、流动人口、农民工、灾害、信访、拆迁、企业等人群和领域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也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 社会工作专业性未能凸显社会工作想成为一门独立的专业。由于社工知识理念尚未普遍,人们还不知道社工到底是干什么的。还有人认为,目前,在社工领域工作的人没有专业知识同样也能干。因此对社工的专业意义产生怀疑。 实际社会工作职业的缺乏。缺乏对口的就业岗位,已有的就业岗位也没有相关的职称序列和职业保障制度。这种“有专业无职业”、“有岗位无职业序列”的状况,极大地刺伤了社工专业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社会工作专业队伍的壮大。 政府扶持不够,科研实务脱节。社会工作的发展需要政府、科研教育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社会工作也需要政府在福利政策、人事制度、就业岗位、财政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校教育工作者、社科院所的理论工作者是发展我国社会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培养人才、推动社工教育、探索社工理论等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普遍存在着实务经验不足的现象。 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足。当前“社工”一词频频出现在学术期刊、学术著作中。而在大众化的传媒如:报纸、杂志、电视上却沓无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 一、总则 中国社会工作者继承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世界各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文明成果,高举人道主义旗帜,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为己任。中国社会工作者通过本职工作,提倡社会互助,调节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改善人际关系,为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职业道德 1、热爱社会工作,忠于职守,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满足社会成员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合理要求而努力工作,并不因其出身、种族、性别、年龄、信仰、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贡献不同而有所区别。 3、尊重人、关心人、帮助人。为保障包括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在内的人权而努力。注意维护工作对象的隐私和其他应予保密的权利。 4、同工作对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他们的需要,切实为之排忧解难。 5、树立正确的服务目标,以关怀的态度,为工作对象困难、问题的预防和解决,以及其福利要求提供有效的服务。 6、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

三、专业修养 1、确立正确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为专业献身的精神。 2、努力学习和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 3、通过参加专业培训和进修,努力实现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 4、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与方法技能,帮助社会成员改进和完善社会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以利于民族素质的提高。 5、从广大群众的集体力量和创造精神中吸取专业营养,促进专业的发展与创新。 四、工作规范 1、重视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社会成员的困难和疾苦,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他们摆脱困境。通过不断的调查研究,提高社会工作的服务水平。 2、对待工作对象,应平易近人,热情谦和,注意沟通,建立互相信赖的关系,努力满足他们各种正当的要求,并帮助他们在心理和精神等方面获得平衡。 3、对待同行,应互相尊重,平等竞争,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在业务上,诚意合作,遇有问题时,互相探讨,坦率交换意见,或善意地进行

市社会工作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工作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相关单位以及取得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个人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行业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民政局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执行和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二)制订全市行业标准,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对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社会工作人才进行业务协调、政策咨询、专业督导和服务评估。开展全市社工注册管理工作。 (三)积极发挥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维护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四)接受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及相关服务,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 (五)宣传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发展社会工作文化,塑造社会工作专业形象,提升行业地位。组织和承办各类社会工作宣传活动。 (六)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相关课题研究,推进具有本市地方特色社会工作发展的理论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 (七)组织行业交流,开展同国内外相关社会组织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八)开展行业评估论证、资质考核、行业调查、行业统计等事项。 (九)承办政府、企业及其他单位委托的社会工作相关事务。

中国社会工作发展

社会工作是一门综合运用现代化科学所提供的知识与技能而形 成的以应用为主的专门学科。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各类服务与福利保障,帮助困难者、不幸者恢复生活能力和信心,调整人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宗旨在于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达到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生活质量。社会工作的目标从抽象的意义讲,是提高人的社会功能,协调、平衡人与社会、人与环境的关系,具体来说,就是帮助个人群体认识、解决、减少由于人与环境的潜在不平衡,提供预防措施,使之归于平衡。 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专业社会工作是西方社会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工作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端,而中国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水平低,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20世纪上半夜专业性质的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大学里开始讲授社会学、社会服务等课程,一些大学师生开始从事社会服务活动,同时在西方受过正规教育的一些知识分子为了救国救民,救亡图存在中国大地上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虽然这些活动因为战争等的原因这些实践活动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但它在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史上仍有重要意义; 第二,1949年以后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形成阶段。在30多年计划经济与“单位体制”实行时期,政府通过

其代表者——各种社会组织和单位,并通过国家干部以行政程序与手段向人们提供生存资源和力所能及的帮助,从而形成了靠行政框架解决社会问题的行政性非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模式。 第三,80年代中期以后,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宣传、提倡与初创阶段。1979年国家决定恢复社会学,社会工作课程作为应用社会学也在一些大学恢复起来。随着“政企分开”改革政策的推行和政府、群众团体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以及民政等部门对干部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的提高,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化的要求自然被提上议事日程。1986年国家决定在北京大学等学校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这样专业社会工作教育在中国开始起步、恢复,与其同时民政等部门对干部进行在职培训,讲授社会工作内容,从而形成了以往的行政性社会工作与专业性社会工作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改革开放特别是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社会结构转型的速度加快,各种“适应性”社会问题的出现只能由现存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框架内去解决,这为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一种“非政府渠道”解决方式,使得社会工作能够快速发展起来,其主要推动因素有以下几方面:人们依靠亲属群体解决困难的手段日益弱化;来自政府部门的支持力量在逐渐增加;体制改革带来社会服务的职能回归社会;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对应的某些社会层面的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恢复、发展、壮大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全国各地社工机构名录

全国各地社工机构名录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全国各地社会工作机构名录 上海社工: 上海乐群社工服务社、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潍坊街道社会工作站、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东方医院医务社工部、乐耆社工服务社、公益社工师事务所、复馨社工师事务所、春晖社工师事务所、静安寺街道阳光助残社工事务所、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 广州社工: 广州市海珠区启创社会工作发展协会、广州仁爱社会服务中心、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广州市成长动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资源中心、广州市星空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基督教女青年会、广州市明镜社工服务中心 东莞社工: 东莞市大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星扬社会工作服务社、东莞正阳社工服务中心、东莞市横沥镇隔坑社区服务中心、东莞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乐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深圳社工: 鹏星工作服务社、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慈善公益网、深圳市龙岗区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深圳市铭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

北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希望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龙岗区春暖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春雨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深圳爱民社工服务社、深圳市红树林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微尘社工服务社、温馨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新现代社工服务中心、润鹏社工服务社、深圳市日月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志远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中智社工服务社、深圳正阳社工服务中心、深圳市友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本社工服务社、深圳工源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尚德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安澜社工服务社、深圳市升阳升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宝安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深圳市残友社工服务社、深圳市仁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深圳市南山区惠民综合服务社 广东其它市社工: 佛山市南海区扬帆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梅华社工服务中心、中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中山心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其它省社工机构: 甘肃丝雨社会工作发展论坛、福建医大社工服务中心、江西洪宇社会工作服务社、心航社工事务所、北京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机构、绿城社工服务站、武汉新起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社工相关组织: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深圳社工协会、澳门社会工作局、台湾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协会、浦东新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东莞社会工作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范文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范文 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的社团一般具有非盈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社团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为xx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英文名称:xxxx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缩写为:xxxx)。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xx市社会工作者和在xx市从事社会工作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单位自愿组成的,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具有公益性、联合性、专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本章程所称社会工作者,是指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士,或在社会工作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或贡献的人士。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谋求xx市社会工作的交流、研究、发展与教育为已任,面向社会提供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致力于提高社会工作者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在探索xx特色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中,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专业队伍。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住所地在xx市xx西路5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国家有关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社会工作改革;宣传社工文化,推广社会工作理念,提升行业地位。推进xx市社会工作全面发展。 (二)提供社会工作行业规范和专业服务,加强行业管理与自律,推动xx市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进程。 (三)开展社会工作理论研究,承接社会工作相关课题研究,进行社会工作调研,帮助专业成长并指导xx市社会工作实践,积极探索有xx特色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 (四)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交办的xx市社会工作者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做好社会工作者的教育和再教育工作,切实提高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服务水平。 (五)为社会工作行业交流与合作提供平台,引导社会工作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积极组织与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社工组织及团体的学术交流、培训及项目合作。 (六)倡导和培育社会工作机构,促进民间社会工作公益组织的发展。 (七)承办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协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协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弄虚作假,不损害

中国社会工作模式的转型及发展

中国社会工作模式的转型与发展 摘要:中国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政府包揽、“差序格局”、非专业性的社会工作模式,因在社会快速转型期遭遇严峻挑战而开始了自身的转型进程。这种转型因适应了社会变迁的需要与服务对象的多样化需求,业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由于实际社会工作的制度惯性与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不足,目前中国的社会工作发展尚存在着两种模式并存、过渡性、不平衡性和民间组织发育不良等问题。中国社会工作模式必须在结合中国国情、借鉴国际通则、克服自身缺陷的基础上,实现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中国社会工作模式转型发展 一、中国社会工作模式研究的意义 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有着许多面孔的综合助人专业,它同时具有实践、专业和制度三个层次的意义。[②]首先,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社会工作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的发送体系,其本身也是一种社会制度设置。社会工作强调提供服务、解决具体问题,是整个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层面,它直接决定了社会福利制度目标的达成;其次,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活动,具有实践属性。西方社会工作,最初起源于XX团体和上层人士的慈善救助活动,作为一种职业,社会工作在现代社会仍以其助人活动发挥了巨大功能,在实务领域,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小组和社区等一系列的实践方法,社会工作之所以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送体系,也是由其实践取向决定的,没有社会工作的助人行动,社会福利资源就无法通达地输送到社会成员那里;第三,社会工作是一门专业,具有完整而科学的专业体系,包括专业知识、专业伦理、专业团体和专业技能等。社会工作的专业性是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结果,西方社会早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引发了众多社会问题,使得人们对社会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传统的慈善救助活动无法适应这种要求,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随即趋于专业化。本文主要立足于社会工作制度层面进行探讨,其它两个方面则较少涉及。 制度(Institution)是新制度主义的基本X畴。新制度主义理论学派的代表人物诺斯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或在形式上是人为设计的构造人类行为互动的约束,是一系列被设计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X”。[③]在新制度主义那里,制度概念的涵义涉及非常广泛,既包括规则和程序,也包括组织本身;既有政治、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因素,也把文化、道德甚至意识形态等纳入其中。本文借用新制度主义学派关于制度的概念,从制度结构、制度运作,以及文化因素三个方面,尝试性地将社会工作制度界定为:由现代社会设计出来的规定专业助人活动的一系列结构要素、运作程序和文化环境的总称,其中制度结构包括社会工作主体与对象等要素,制度运作包括社会工作程序、机制与过程,文化环境涉及对社会工作产生影响的直接与间接环境。 一般而言,模式是一种理论简化,是对现实事件的内在机制和事件之间关系的直观、简洁的描述,表明事物结构或过程的主要成分及其相互关系。社会工作制度模式是对社会工作制度特征的概括性描述,它向人们概括地描述社会工作制度的结构、运作和文化背景,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工作模式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领域等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国社会工作模式意指,在中国特定文化环境中,社会工作制度在结构、运作方面的具体情形、本质特征及发展演变。

上海市禁毒志愿者协会章程

上海市禁毒志愿者协会章程 :: 上海市禁毒志愿者协会章程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上海市禁毒志愿者协会。英文名称是Shanghai Narcotics Control Volunteers Association,缩写SNCVA。 第二条本会是由本市参加禁毒志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禁毒志愿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关爱、乐助、奉献的理念,组织、协调本市的禁毒志愿者单位和个人,参与禁毒社会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上海市徐汇区。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 1、按本章程规定,接受自愿参加禁毒志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禁毒志愿者的入会申请。 2、根据本市禁毒工作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地组织、指导和协调禁毒志愿者单位和个人,协助社工对药物滥用人员进行戒毒康复帮助、毒品预防宣传等内容的禁毒志愿活动。 3、组织对禁毒志愿者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

4、弘扬志愿精神,发掘志愿者潜能,推动志愿服务,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5、开展与国(境)内外志愿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本市禁毒志愿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招募会员;组织禁毒志愿活动;指导、协调分支(代表)机构工作;组织培训;与其他志愿者组织合作、交流。 第八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1、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2、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3、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单位会员: 1、承认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于禁毒社会公益活动,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依法成立的区(县)禁毒志愿者协会或自愿参加禁毒志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个人会员: 1、承认本会章程; 2、自愿加入本会;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于禁毒社会公益活动;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修正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全称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简称中国个协(英译名China Private-Owned Business Association,简称CPBA)。本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条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由全国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联合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第三条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会员进行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团结、教育、引导会员爱岗敬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奉献社会,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劳动者的桥梁纽带和主要渠道;是进行经营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有力助手;是服务会员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 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发展目标是:努力把协会建设成为党和政府信任、会员满意、社会认可,充满生机与活力、有持续发展能力和社会影响的社团组织。 第五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国家民政部。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开展调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理论与实践。组织理论研讨和高层论坛,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了解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咨询建议,配合政府做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二)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环境; (三)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经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会员活动,推荐先进人物参加相关组织或获得相关荣誉;对会员开展道德和法制教育,引导会员守法诚信,提升职业道德,开展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四)协助党的组织部门开展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发挥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五)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地方经济、农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组织招商引资、商务考察、人才技术交流、资源优势互补等活动,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0当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十大挑战

[主持人语]社会工作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的机遇期,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其现状,勾画其路线图,唯此中国社会工作才能在不断反思中进入一个健康且富有创造力的发展轨道。为此,我们以 挑战与回应:中国社会工作的新发展 为题,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展现社会工作当下的处境和未来的前景。文军阐述了当前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诸多挑战与危机,这是对现实的铺陈,但化 危 为 机 是社会工作的天职,因此挑战的述说并非悲观的论调。田毅鹏聚焦于原子化动向对社会工作的挑战,并寄希望于新公共性的构建,以此来拓展中国社会工作的未来空间。何雪松则从社会工作知识架构的重建角度提出要从中国本土思想资源中汲取智慧,表达了某种寻求知识自主性的企图。 文 军 收稿日期:2009 04 10 *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项目(04JJ DZ H 00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5J A840007)、上海市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4BS H 002)的系列成果之一。 当代中国社会工作发展面临的十大挑战 * 文 军 摘 要:中国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之后,目前正处于一个黄 金发展期。但作为一个新兴的职业和专业,中国社会工作在当前的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 许多困境,充满着许多严峻的挑战。这些挑战是中国在社会工作起步阶段不得不面对的 现实问题,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晰的认识,通过进一步的发展才能逐步予以解决。 关键词:中国社会工作;困境;挑战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 5833(2009)07 0066 05 作者简介:文 军,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暨社会学系教授、上海社 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双聘研究员 (上海 200241) 如果以职业化、专业化的现代社会工作作为当代中国社会工作全面建立与重新发展的标志,其起步时间也不过是五年多的事情。虽然,我们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就在少数几个高校中设立了 社会工作与管理 等类似社会工作的专业,但社会工作职业化制度建设的步伐直到2000年之后才逐步纳入到政府工作视野中。2003年1月,上海市政府在其当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 中率先明确提出了要 探索建立职业化的社会工作制度 。同年3月,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民政局联合发布了 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 ,从而揭开了中国内地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序幕。2004年7月1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实施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 ,标志着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在全国的正式建立。近几年来,尤其是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做出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的战略部署之后,中国社会工作如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了,以高校

国内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现状及能力建设研究

1文章编号2 1002-2031(2010)09-0056-06 国内社会工作者的基本现状及能力建设研究 徐红梅 伍幼林 1摘 要2 社会工作以助人为宗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和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和回顾,对社会工作基本情况和发展现状进行了总结与述评,对社会工作者生存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概括。结合培训和专业教育情况存在的问题,凝练了主要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概况了今后社会工作研究领域需要继续给以关注的问题。 1关键词2 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生存现状;能力建设;研究综述1中图分类号2 C916 1文献标识码2 B 1作者简介2 徐红梅(1966)),女,上海市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市场化下的社会与区域发展;伍幼林(1984)),女,瑶族,湖南永州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市场化下的社会与区域发展。 1基金项目2 西安市软科学研究项目(YF07207-03)。1收稿日期2 2010-03-021修回日期2 2010-05-15 社会工作一词是从英国引进的。联合国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社会工作的国际通用定义如下:/社会工作专业倡导社会变革、促进有关人类关系的问题解决并推动人们的增权和解放以增进福扯 [1] 0。我 国社会学学者王思斌认为,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和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 [2] 。社会工作者则是遵循社会工 作的价值准则,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劳动保障、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领域和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的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简称为/社工0。 社会工作专业产生于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比较发达的阶段,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运动的高涨而兴起。自我国经济转型以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越 来越受到学者们的广泛关注,研究的内容和方式日渐丰富。鉴于社会工作在中国正处于成长阶段,社会工作者的生存状态及其能力建设,均存在着诸多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本文集合了目前国内学术界关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研究内容,总结了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提炼了影响社会工作发展的关键因素,归纳了社会工作事业全面发展的策略构想,分析了今后在社会工作研究中需要继续完善和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 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情况 1.我国社会工作者的数量 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虽然事实上作为一个 职业其早已存在,但一直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重视,直到2004年7月社会工作者才被正式定为我国的 总第182期 城市问题2010年第9期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 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的,中国婚庆行业的全国性的行业管理和指导机构,是全国从事和关注婚庆文化、婚庆服务、婚庆用品、婚纱影楼、婚宴服务等经营、生产、研究、宣传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 委员会的宗旨是: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宣传、倡导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婚庆文化,规范婚庆行业自律,开展婚庆行业为全社会服务,推动婚庆产业发展,为促进社会和谐和建设人民美好生活作出贡献。 委员会的任务是: 制定婚庆行业及相关产业的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监督指导婚庆市场运作,推动婚庆行业科学发展。组织婚庆文化和婚庆产业的理论研究,掌握婚庆行业发展的规律和动态,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立法或制定政策的建议。举办婚庆行业职业技能及相关专业的培训,编写相关培训教材和书籍。开展婚礼、婚俗、婚姻文化的宣传、知识普及和心理咨询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时尚、高雅的婚礼模式,举办有示范意义的婚庆或相关的大型活动,引导婚庆行业的发展方向。举办婚庆行业及相关产品的考核、评比和表彰;开发、认定、推介符合行业标准的婚庆产品。协调解决与婚庆行业有关的各类纠纷,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国内和国际婚庆行业间的学术、业务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事务。承办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能: 行政办公室:资料、挡案、财务的管理;婚庆服务及相关产业行业标准的制定;会员单位的资格认证、评比表彰;组织婚庆文化及婚庆产业的专题调研理论研究 宣传推广部:负责对外的媒体联系、政策宣传;广告方案策划、图书及相关刊物的出版发行等。 大型活动部:策划、举办、监督和指导婚庆及相关行业的各类活动、展览、会议以及婚庆流行趋向发布。 培训考核部:负责婚庆领域的培训考核;岗位标准认定;图书、刊物及教材的编写。 法律事务部:承担婚庆行业委员会的相关法律事务;向有关部门提出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等。 会员享有的权利: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批评建议权;享受本会提供的各种业内信息、优惠待遇;优先参加婚庆领域内的培训、推介活动;获得委员会对会员纠纷的调解、协调、帮助等。 编辑本段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婚庆行业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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