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设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

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点:

2.3 工程规模:

2.4 工程设计阶段及内容:

2.4.1工程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方案设计

2.4.2工程设计后期服务阶段: 扩大初步设计、建设设计

2.4.3方案设计阶段:

1)设计说明

设计依据和设计要求

建筑设计说明

建筑构思说明

建筑总平面设计说明

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消防及防灾分析说明

人防方案平面布置图

节能专篇

2)设计图纸

总平面设计图纸

建筑设计图纸(各层平面、主要立面剖面)

3)技术分析图(功能、交通、日照、消防、环境景观等分析图)

2.4.4建筑专业初步设计阶段:

建筑单体四个彩色立面,标明材料

材料样板和材料清单

典型外墙剖面

建筑单体彩色立面,包括庭院等在大立面中无法反映的内立面,标明立面材料及节点大样索引

细部节点大样,包括材料装饰做法

完善材料清单,如:涂料的肌理要求,石材的肌理规格和铺贴要求等,并提供实例照片

车库平面布置图

2.4.5设计范围不包含

高层住宅及商业部分初步设计建筑专业以外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

概念规划

现场研究和选择报告

交通影响评估、环境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估

建筑外立面泛光照明设计

建筑室内照明分析及专项设

景观照明专业设计

景观、绿化专业设计

精装修室内设计

玻璃幕墙深化设计

钢结构的施工节点详图

标志、标识设计;

基地处理、基坑围护设计;

风洞试验;

用地红线外、投资范围外的任何设施

市政设计

热力、燃气

山地建筑的防洪排洪设计

沟渠、桥梁设计

建筑声学研究及设计

电梯分析

施工图预算(另收费,按照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10%---国家收费标准);

竣工图编制(另收费,按照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8%---国家收费标

准);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发包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1 合同签订前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乙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资料及文件在开始前或过程中

提交。

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同等效力的文件 1 双方另行商定

3 规划设计要点 1 方案设计开始前

4 设计任务书

1

方案设计开始前

5 地形图(含现状、电子文档)1:500 各1 方案设计开始前

6 项目用地红线图(含控制点坐标) 1

方案设计开始前

7 项目周边道路及市政管线资料、供电资料 各1 方案设计开始前 8 地质勘察报告、水文气象资料

各1 方案设计开始前 9 当地审批部门各阶段批方或甲方确认通知书 各1 阶段设计开始前

10

其他设计所必要的依据性资料

各1

相应设计开始前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1 方案设计阶段提交成果文件(A3图册)

12

收到定金及第三条相关资料后45日内 2

初步设计阶段提交成果文件细目

16

收到上阶段设计费及第三条相关资料

后60日内

说明:①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08]216号文件规定,在发包人认可通过后,并满足当地相应阶段报建取证要求且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②阶段成果提交文本文件,同时应提交相应的电子文件、刻盘,要求打包分类明了便识,包括*.dwg 、*.jpg 及可编辑文本文件等。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

5.1本合同项目高层住宅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收费为:

5.1.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暂定为万平方米,地上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下面积约万平方米。单价元/平方米,总设计收费暂定为万元人民币。

5.2暂定总价为万元人民币。

5.3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定金在结算时抵作设计费。

2.若设计进度改变,则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3.最终设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各类型设计单价、以设计人实际设计的总建筑面积(政府批准的计容面积)为准,于当期第五次付费时进行结算(即还应剩余设计费结算总额的10%)。

4.上述设计费包括设计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内容所发生的成本、公司管理费、差旅费及公司各类税费。设计人开票所在地,以设计人合同章法律实体对应税务机关所在地为准。

5.设计人应在发包人付款前将每期等额有效的设计费正式发票交于发包人,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再支付相应的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