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提供者的大变身-台湾医疗院所劳健保特约化的历史过程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初探

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初探摘要: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演变,台湾地区形成了具有其特色的医疗健康保障制度。
不论在健保普及、医疗品质、保费的缴纳等方面,都取得了相当的成就,得到业界与民众的认可。
故本文拟就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沿革、基本内容和实施成效进行探析。
关键词:台湾;全民健保;沿革;成效中图分类号:r-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11-0-02从造福民众的角度观之,如今最够资格称为台湾“奇迹”的,应该首推“全民健康保险”(以下简称“全民健保”)。
台湾的全民健康保险堪称价廉物美,民众根据薪资多寡,每月只要缴付低廉的钱,就能享受较全面的医疗服务及保障。
一、全民健保制度的沿革医疗保险在台湾地区叫健康保险。
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变化。
在1995年之前,实行的是多种健康保险制度,计有10种之多。
主要的如劳工健康保险(1950年实行),公务员健康保险(1958年实行),私立学校教职员健康保险(1980年实行)、农民健康保险(1985年实行),低收入户健康保险(1990年实行)等 [1]。
这个阶段虽然存在多种健康保险制度,但保险的覆盖面仍然有限,健保需求与享有的错位显而易见。
同时,因为承保机构差异,导致管理上的混乱,造成医疗资源大大浪费,故而损害了被保险人的医疗利益,亟待整合。
为了克服上述弊端,从1988年开始台湾当局就着手规划实施“全民健保”。
从1988年到1994年是“全民健保”的酝酿准备阶段,期间完成了“全民健保”的设计规划。
台湾当局于1994年8月9日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同年10月3日又公布了“全民健康保险法”修正案,12月3日公布了“健康保险局组织条例”,1995年1月1日成立了“中央健康保险局”(简称“健保局”)。
1995年3月1日,台湾当局正式开始实施“全民健保”,颁布了《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法》,这是台湾地区社会福利和卫生政策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劳工保险特约医疗院所特约及管理办法

【法规名称】劳工保险特约医疗院所特约及管理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 1998-09-30【正文】劳工保险特约医疗院所特约及管理办法第 1 条本办法依劳工保险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办法所称持约医疗院所,系指台闽地区劳工保险局 (以下简称劳保局)特约之公私立医疗院所,并依其承办之医疗业务,分为特约门诊医疗院所及特约住诊医院。
第 3 条劳保局为审核医疗院所之特约及对其医疗与医务管理作业之辅导,得设置特约医疗院所辅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辅导委员会) ,辅导委员会以劳保局总经理为召集人,聘请左列人员三十二人为委员组织之;委员任期二年,期满得续聘之。
但新聘委员不得超过六十五岁,续聘之委员不得超过七十岁。
代表机关出任者,应随其本职进退。
一中央及受委讬设置劳保局之省 (市) 政府主管机关代表二人。
二中央及省 (市) 卫生主管机关代表四人。
三医疗有关专家二十人。
四台闽地区劳工保险监理委员会代表一人及劳保局代表二人。
五劳资团体代表三人。
第 4 条辅导委员会之任务如左:一关于医疗院所特约之审核事项。
二关于劳保医疗业务之谘询及建议事项。
三关于医务管理作业之辅导事项。
四其他有关特约医疗院所之辅导事项。
第 5 条特约医疗院所分左列三类:一基层医疗单位。
二地区医院。
三医学中心及区域医院。
精神科专科医院特约之分类,依中央卫生主管机关评鉴结果办理。
第 6 条公立医疗院所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者均应申请为特约医疗院所。
第 7 条凡在同一院辖市、省辖市或县辖市开业六个月以上,或在乡、镇开业之私立医疗院所,得为特约门诊医疗院所之申请。
前项开业期间之起算,依其同一负责医师开业执照颁发日期为准。
第 8 条凡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医院评鉴核定之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地区医院或当次医院评鉴后设立之医院,得为特约住诊医院之申请。
第 9 条医疗院所向劳保局提出为特约医疗院所之申请时,应检具左列文件各一份:一申请书。
二医疗院所开业执照影本。
台湾地区两代全民健保制度的剖析

台湾地区两代全民健保制度的剖析叶杨晖;肖林榕【摘要】该文以台湾地区两代健保制度为对象,研究其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在不断实践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政策改革,并从台湾一代和二代健保的保险对象保费的分担比率、支付标准、医疗资源配置、组织体系等多方面进行剖析比较,指出其中的不足,并从中得出对大陆医疗保险制度的启示.【期刊名称】《海峡科技与产业》【年(卷),期】2013(000)001【总页数】4页(P79-82)【关键词】台湾地区;全民健保制度;分析【作者】叶杨晖;肖林榕【作者单位】福州中医药大学;福州中医药大学【正文语种】中文引言台湾地区自1995年3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称“全民健保”)。
近十年来,由于其经济增长趋缓、人口老化、医疗科技进步、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健保制度设计的缺失等因素影响,台湾全民健保制度在实行中,产生了医疗资金支出增幅迅猛而保费收入增长缓慢等诸多危机。
为了达到既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又要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台湾地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了系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故本文围绕近十年来台湾地区两代全民健保制度的实施及其变革进行剖析,以期从中得到启示。
1.一代健保与二代健保的剖析1.1 保险对象台湾地区除享受军医保障的现役军人、服刑人员、失踪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外,其余台湾民众都属于保险对象。
其对象涵盖六类被保险人和四种眷属。
即六类被保险人:①“政府”职员、公营企事业职工;②自由职业者;③农、牧、渔人员;④军眷;⑤低收入户;⑥荣民(退役军人)及家眷。
四种眷属:①1~3类被保险人的家眷;②军眷;③低收入户家属;④荣民家眷。
一代、二代健保均采用将保险对象分成六大类的方式,根据“有钱的人多负担健保保险费,没钱的人少负担甚或不负担保险费”的思路,依其经济能力,分别承担相应的健保保险费负担比例,以期达到较好地照顾了中低收入的贫苦民众,“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1.2 保费分担比率保险费负担按3/3制予以分摊,即投保人、投保单位和政府。
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演进路径及其动因分析

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演进路径及其动因分析
王琬
【期刊名称】《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3()1
【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因其覆盖全民、集中统一的组织特征受到学界较多关注。
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虽然经历了从多元分立到一元统一的重大调整,但公办公营的制度核心却没有触动。
台湾医疗保险组织的发展变革之路是其价值理念、政治体制以及物质环境等多种复杂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集中统一的台湾全民健保组织体制也正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融入台湾社会的"本土化"产物。
对于目前处于攻坚阶段的大陆新医改而言,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改革有着多重借鉴意义。
【总页数】5页(P57-61)
【关键词】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
【作者】王琬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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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产业结构演进的动因分析及其对广州外贸发展的启示 [J], 申明浩
2.台湾电影发展路径分析——基于复苏态势下台湾电影的驱动因素考量 [J], 吴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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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货币体系演进的路径与动因分析 [J], 朱丰根
4.旅游资源向旅游资产、资本演进动因与路径分析 [J], 倪向丽;张冬
5.旅游资源向旅游资产、资本演进动因与路径分析 [J], 倪向丽;张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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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台湾健保

案例-台湾健保台湾健保:医疗制度乌托邦?看病只需25元人民币31岁的曼灵,就职于台北市一个文化基金会,月薪约4万台币(合人民币1万元),每个月,她的工资中将扣除1000元台币,交纳全民健康保险费。
凭一张健保IC卡,去年,她一共就医15次,包括牙医、皮肤科、内科等,每次她只需付100—200元台币的挂号费(合人民币25元—50元),就可享受免费的医疗服务。
事实上,只要你是一位台湾居民,就可以自由到任何一家医院就诊,小到牙痛,大到癌症,医疗开支均可由“健保”埋单。
其给付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牙医、中医、检验检查、居家护理、处方药品、预防保健等8个方面。
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小林,最近做了髋骨移植,其费用就全部由健保承担,退休的陈洪先生,每个月4次洗肾,同样由健保全额支付。
除了门诊之外,如果需要住院,那么个人也将负担一部分费用,但仅限于病房的使用费,例如急性病房30天以内个人负担10%、61天后将负担30%,而慢性病房,则根据时间只需个人支付5%、10%不等,收费均十分低廉。
这些医疗服务无疑包罗甚广,而个人的负担仅区区25元人民币挂号费,庞大的医疗经费从何而来?台湾“中央健保局”副总经理李丞华介绍,“经费全部来自于政府推行的全民健康保险,征收自被保险人、雇主以及政府这三个部分,根据居民的不同身份,负担比例有所区别。
”该局提供的资料显示,台湾居民一共被分作6类人群,第一类是一般受雇者、公务人员、自营业主,保费由个人、单位、政府按3∶6∶1承担,其中特别的是自营业主,100%由个人负担。
第二类为职业工会和外雇船员,个人与政府按6∶4支付。
第三类则是农民、渔民等,个人与政府的支付比例为3∶7。
另外的几类,包括军人、低收入户、荣民(注:指早期的退伍军人),则全部由政府支付。
从政策的设计上可以看出,经济能力越弱的人,其个人支付比例越小,健保局曾对此作过调查,数据显示,收入最低群体,年缴纳保费3272元台币,支出的医疗费用则为16761元,比例为1∶5,而最高收入群体,年缴保费6426元,医疗费用则为14277,比例仅为1∶2。
台湾地区精神医疗体系发展及启示

台湾地区精神医疗体系发展及启示李峰【期刊名称】《四川精神卫生》【年(卷),期】2014(027)001【总页数】2页(P82-83)【作者】李峰【作者单位】730050 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1 机构台湾地区精神医疗院所发展已有70余年的历史。
首座具规模的精神病收容所是创办于1918年的台北仁济院[1]。
但由于条件简陋,床位不足,需要治疗的病人则必须送到基隆精神病院。
1922年仁济院迁至台北万华设精神病所(现仁济疗养院),可收治容30名病人。
1929年第一所私人医院——养浩堂设立,可收容约35名病人,这也是台湾地区第一所设施较完善的精神病院。
1932年当地政府将一些财团法人的救济院、慈惠院等附设医院指定为收治精神病患者之用。
1934年,创办第一所公立精神医院——养神院[1],位于台北松山区,为台湾省立桃园疗养院前身。
其实不论公立或私立医院,规模都不大。
直到1945年后期,养神院为政府接收,成为第一所省立(公立)精神病医院,并易名为省立锡口疗养院,规模才有所扩大。
但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社会环境及人口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并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影响下,人们的精神紧张,各类精神病随之增加,精神病床位仍极度缺乏。
1951年除省立锡口疗养院不断增加病床外,一些私人精神医院也陆续兴建起来,这些私人医院通常是接受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及台湾省政府社会处特约的医院,仅能以极其低廉的治疗费用来收容贫困患者及流浪病人。
不仅设备简陋,且医疗人员匮乏。
与此同时,军方医院也逐渐设立精神科病房,收治军人中的精神病患者,并于1957年创立玉里荣民医院,大量收治军方退役的精神病患者。
当地政府于1961年和1967年分别增设省立高雄疗养院和省立玉里疗养院。
1970年台北市也设立了台北市立疗养院。
至此,台湾地区已有约千张精神病床位。
2 服务2.1 早期医疗服务由于经济、文化等原因,20世纪70年代以前的精神科服务仅局限于上述几家公立精神专科医院及约数十家私人精神专科医院或诊所。
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

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
赵喜顺
【期刊名称】《台湾研究集刊》
【年(卷),期】2000(000)001
【摘要】@@一、台湾医疗保险制度的沿革rn 医疗保险在台湾叫健康保险。
国民党统治台湾后,台湾的医疗保险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两个阶段的变化。
在1995年之前,实行的是多种健康保险制度,计有10种之多。
主要的如劳工健康保险(1950年实行),公务员健康保险(1958年实行),私立学校教职员健康保险(1980年实行)、农民健康保险(1985年实行),低收入户健康保险(1990年实行)等。
这个阶段虽然存在多种健康保险制度,但并没有解决所有居民的健康保险问题。
这个阶……
【总页数】8页(P95-102)
【作者】赵喜顺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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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湾地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的问题 [J], 夏宗明
2.改革创新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关于辽宁省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J], 于刚;刘全红;戴丹丹;戚霞;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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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演进路径及其动因分析(论文)

论文: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演进路径及其动因分析王琬提示: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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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因其覆盖全民、集中统一的组织特征受到学界较多关注。
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制度虽然经历了从多元分立到一元统一的重大调整,但公办公营的制度核心却没有触动。
台湾医疗保险组织的发展变革之路是其价值理念、政治体制以及物质环境等多种复杂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集中统一的台湾全民健保组织体制也正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融入台湾社会的“本土化”产物。
对于目前处于攻坚阶段的大陆新医改而言,台湾地区的医疗保险组织体制改革有着多重借鉴意义。
关键词: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从1950年创办劳工保险到1995年实施全民健康保险至今,医疗保险制度在台湾地区已经走过了60多年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劳工保险向全民保险转型的重大变革,实现了卫生服务的全民覆盖,并取得了较好的制度效果。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海内外学者开始关注台湾全民健保改革,并对其实施效果、财务可持续性、变迁路径等进行了研究。
其中,具有较强集中统一特征的全民健保组织体制也引起了学者们关注,但研究焦点主要集中于对现有组织体制弊端与改革方案的探讨,关于一元化组织体制的形成原因还缺乏较为深入的研究。
海峡两岸有着共同的文化传统和历史传承,对台湾全民健保组织体制的演进路径及其驱动机制进行全面探讨,对于大陆新医改而言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一、台湾医疗保险组织体制的演。
它的主要职责还包括监理保险业务以及提供保险政策法规咨询。
“行政院卫生署”设有四个平行机构,负责维持整个健保体系运营,包括全民健保监理委员会、全民健保医疗费用协定委员会、全民健保争议审议委员会和健保局③(如图2)。
“中央健保局”作为实际执行保险业务的单位,是整个全民健保组织体制运作的中心。
健保局由总局管理全局业务,负责制度规划、推动、执行、督导、研究发展、人员培训、信息管理,其执行业务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编列预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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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療院所勞健保特約化的歷史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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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誰是醫療提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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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大綱
受僱領薪的興起 社會保險的開辦 企業資本的轉進 醫院評鑑與保險給付的掛勾 利潤導向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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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受僱領薪的興起
醫 師-大醫院小醫師 助產士-沒落 檢驗師-沒落 藥 師-連鎖藥局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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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會保險的開辦
醫院等級
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 特學殊醫醫院療教 地區醫院 區域醫院 區域醫院 區域醫院 地區醫院 地區醫院 地區醫院 未定
簽約時間
1987.7.6.
1987.10.22.
1989.3.10.
1994.2.5.
1996.7.17.
1998.2.
1999.8.
2000.2.23.
2000.2.23.
2000.7.17.
台北郵政醫院
台北市立萬芳醫院
高雄市立小港醫院 署務立屏東醫院急診業 高雄縣立岡山醫院
高雄縣立鳳山醫院 高雄市立旗津醫院 署院立台東醫院關山分
委託機關
台南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 交 總通 局部郵政 台北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 高雄縣政府 高雄縣政府 高雄市政府 衛生署
受委託機關
財 紀團 醫法 院人秀傳 弘 附光 設醫 光護 田學 醫校 院 財 醫團 學法 大人 學中山 財 醫團 院法人挑新 財 醫團 學法 大人 學台北 財 醫團 學法 大人 學高雄 原 院屏 部東 份人 醫愛 師醫 財 紀團 念法 醫人 院秀傳 財 紀團 念法 醫人 院長庚 阮綜合醫院 財 醫團 院a 法 接人 辦慈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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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1969-2001年某醫院收支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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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975-2007年某醫學中心醫事人力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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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001年某醫學中心醫事人員薪資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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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賺錢的昂貴儀器
CTS:電腦斷層掃描儀、RITE:放射同位素治療設備、 RIDE:放射性同位素診斷設備、LAE:高能粒子治療設備 、NMRT:高能粒子治療設備、SWLE:高震波腎臟碎石機 、ELPKE:準分子雷射屈光性角膜切除術設備。
19
2003年昂貴儀器的分布
AICD:植入性心律去顫器、RCRA:冠狀動脈旋轉研磨鑽。 私立法人醫院包括財團法人醫院、宗教財團法人附設醫院、醫院
學校附設醫院、其他法人附設醫院;私立非法人醫院僅包括私立 醫院、私立牙醫醫院與私立中醫醫院。
CTS RITE RIDE LAE NMRT SWLE ELPKE AICD R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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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臺北市 臺北市 桃園縣 臺北縣 基隆市 高雄縣 臺北市 台南縣 臺北市 台北市 嘉義縣 新竹市 桃園縣 高雄縣 台南縣
企業集團
台塑企業 霖園企業 台塑企業 遠東企業 台塑企業 台塑企業 中國信託 奇美實業 新光人壽 霖園企業 台塑企業 霖園企業 台塑企業 燁隆集團 奇美實業
12
醫院名稱
台南市立醫院 台健中 醫市院立老人醫療保 台中市立復健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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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誰提供醫療服務(一)
從個體戶到醫療機構 公立vs.私立 醫院vs.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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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誰提供醫療服務(二)
1971-94年勞保特約醫療機構占全國院所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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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誰提供醫療服務(三)
1984-94年勞保門住診醫師占全台醫師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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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半個世紀前的吶喊
吳基福(1964) 省公會代表醫療機構,應擁有勞保團體交涉權。 為了勞工有選擇醫師的自由,凡達一定標準的醫院、 診所,應一律指定為承保醫院、診所,取勞消勞工人 數及地區的限制,普遍指定醫院供勞工自由選擇。 當時的勞工保險對醫師公會的存在有嚴重威脅。勞保 局與被指定醫院、所,具有直接的契約關係,各指定 醫院、所被迫接受勞保局管理,如勞保醫療網擴張, 醫師與公會的關係勢必逐漸疏遠,公會對醫師之領導 權則消滅於無形。
總 計 325 119 69 84
92
113
37
31
23
公立醫院
1977 11.2 186.9 2.3 38.8 - -
1981 15.5 278.2 2.6 46.3 - -
1985 21.2 404.9 4.0 76 0.5 10.1
1989 32.7 655.0 5.2 104.7 6.7 134.4
1993 39.1 814.4 8.4 176.0 8.2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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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企業資本的轉進
醫院名稱
臺北長庚醫院 國泰綜合醫院 林口長庚醫院 亞東紀念醫院 基隆長庚醫院 高雄長庚醫院 和信醫院 奇美醫院 新光醫院 國泰內湖分院 嘉義長庚醫院 國泰新竹分院 長庚醫院桃園分院 義大醫院 奇美柳營分院
營運年份
1976 1977 1978 1981 1985 1986 1989 1990 1992 1997 2001 2002 2003 2004 2004
1950年,勞工保險開辦,初期僅有現金給 付,無醫療給付。
1956與1970年分別增加住診與門診醫療給付。
1958年,增辦公務人員保險,含門、住診 醫療給付。
1985年,再增辦農民保險。 1995年,全民健保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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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從礦產工人到職業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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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險覆蓋率的上升
勞保 %
萬人
公保 %
萬人
農保 %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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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評鑑與保險給付的脫勾和掛勾
1978年以前的個別洽談(勞保局) 1978年三級教學醫院評鑑(教育部) 1988年三級醫院評鑑(衛生署)
規模大→投資擴建→評鑑合格→累積資本擴大 規等骨牌作用(張苙雲,1998)
2004年新制醫院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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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潤導向的經營
可變資本與不可變資本的操作 1969-2001年某醫學中心醫療收入分布
萬人
1956 4.1 37.4 - - - -
1958 4.6 46.1 1.7 17.2 - -
1961 4.4 48.7 1.9 21.4 - -
1965 4.6 58.7 1.9 24.1 - -
1969 5.7 80.8 2.0 28.3 - -
1973 8.8 135.5 2.2 33.6 - -
CTS RITE RIDE LAE NMRT SWLE ELPKE
1989
16 7 3 3 1 2 -
1991
23 1 7 3 4 11 -1993 1995 Nhomakorabea27
34
5
5
4
3
3
5
9
4
17
9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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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
23 3 14 7 3 16 6
1999
37 4 11 6 11 16 3
2001
19 2 8 8 10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