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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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国家财政部门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各类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监管工作。

针对当前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维护档案安全、完整、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文件收集和管理(一)文件分类1.根据文件性质和种类,将文件分为行政文件、工作文件、技术文件、财务文件、人事文件等五大类。

2.按照部门和业务范围不同,将文件分别归档编号。

(二)文件管理1.所有文件均须记录管理情况,发现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及时更换或补充。

2.文件管理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保文件处理时效性及准确性。

(三)文件保管1.严格保管每种文件的原件及副本,不得随意借阅、拷贝或外借。

2.存储不同档案文件应按不同的保管期限进行安排,相关人员应检查、整理、清理,确保存储空间、纸质质量及长期保存的有效性。

三、轮换和翻译文件管理(一)轮换文件1.轮换文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确保轮换工作的安全,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2.轮换文件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档案管理流程进行安置,避免遗失、污损。

(二)翻译文件1.翻译文件必须由译者确认翻译准确无误后归档,并备案。

2.翻译文件应按日历年度进行安排,必须清空过期文件,确保文件采取正确的处理程序。

四、文件保密(一)保密等级1.根据保密等级划分档案等级,按照保密等级分类存放,严格保障信息机密性。

2.文件保密责任人要加强对文件存储环境的监管,保证存储安全可靠。

(二)保密流程1.涉密文件应在保密责任人或领导审批过后才能进入档案室。

2.对涉密文件进行具体的存储安排,防止泄密和外泄等情况的发生。

五、文件保护(一)文件保存1.文件保存应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要求进行,确保文件保存时间、安全性、完整性及便于查阅。

2.长期保存的文件要进行数字化备份,防止文件遗失或损坏。

(二)文件修复1.对遗失、凌乱、破损的文件进行修复,保证档案的状况、准确性、可评估性及安全保密性。

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指引

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指引

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指引1、目的为了加强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制定本工作指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内部审计档案的形成、归档和保管。

3、职责3.1每次审计项目结束后,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相关审计资料,分类立卷,归档保存。

3.2审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专柜保存,所有权归所有。

4、主要内容4.1审计档案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或电子形式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2归档原则4.2.1谁审计,谁立卷的原则。

4.2.2项目立卷,边审计,边整理,审结卷成的原则。

4.2.3定期移交,集中管理的原则。

4.3审计档案的作用审计档案作为记录审计过程的信息集合,以供审计人员或其他有权人或组织查阅。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作用:4.3.1凭证作用:审计档案为审计报告所列内容提供参考依据/数据,保证审计内容的客观真实。

4.3.2参考作用:审计人员通过查阅审计档案,分析以往的审计过程,总结审计经验,为日后审计工作提供审计方向,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4.3.3鉴证作用:审计档案是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可以作为审计工作评价、审计质量评估、审计责任界定的依据。

4.4审计档案的类型4.4.1综合类工作底稿: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阶段,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并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如:高管对有关审计事项的指示、对有关审计事项请示的批复、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整改计划及跟踪、审计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人反馈意见等。

4.4.2业务类工作底稿:指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阶段执行具体审计程序,逐项逐事编制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如:审计过程中获得的资料、自制的工作底稿、已回函的询证函等。

4.5审计档案的内容4.5.1有关审计事项请示的批复、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1.总则为增强本单位档案工作,全面提高级案管理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工作,是评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对反映评审工作成效和历史面貌具有重要意义。

本单位由综合科专门负责档案资料的接受、整理、归档、保留、查阅等工作。

2.立卷归档制度本单位档案分为文书档案和项目评审档案,涉及项目评审所发的文件在文书档案和项目评审档案中要同时归档。

项目评审档案实行“谁审核,谁立卷”的原则,各科室需将处置完毕的文件、评审资料通过整理立卷,按期移交给综合科集中保留,成立规范的归档制度,具体包括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归档要求。

归档范围(详见附件一、附件二)2.2.1本单位各科室办理完毕的具有保留价值的各类文件材料、评审资料,包括综合科、路桥建设科、社会事业科、市政公用科、水务科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门类和载体的材料;同时与本单位业务工作有关的资料,均属于归档范围。

本单位颁发的各类文件、召开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

直属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单位主要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归档的文件除文件的正件外,还应包括它的附件,如条例、会议记要、图表、计划、总结、记录表、名单等文件材料。

除通过记录的文件外,还应包括未经收发文记录的文件材料,如会议文件、调查报告、访问记录、合同、协议、契约等。

本单位的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各类统计报表、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和重要活动的声像材料等。

归档时间本单位文书档案一般应在第二年的三月底以前整理立卷完毕,并向综合科移交归档。

本单位评审档案一般应在项目评审结束一个月之内整理立卷完毕,并向综合科移交归档。

各科室在文件、项目评审办理结束后,应当即将文件、评审材料归回综合科,及时归档。

各科室应在每季度终了时,及时清理应归档的文件、评审材料,按期归档。

声像档案在每项活动结束后,及时向综合科移交归档。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城关区审计局审计档案工作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审计档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更好地为审计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的准则》(审计署第3号令)、《兰州市审计局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排列顺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在项目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它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工作,是指建立审计档案并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统计、鉴定和移交的活动。

第四条审计档案工作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管理,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城关区档案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办公室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拟定审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对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编研和统计工作;(四)定期对库存审计档案进行鉴定,将保管三年以上的审计档案移交区档案馆保管;(五)开展审计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培训、研究等活动。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建立实行审计组负责制。

第七条应归入项目审计档案的文件材料是:(一)立项性文件材料,如审计通知书、审计实施方案;(二)证明性文件材料,如审计证据(含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三)结论性文件材料,如审计报告、审定审计报告的会议纪要、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文书送达回证;(四)其它备查文件材料。

第八条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案,一个审计项目可立一个卷或者若干卷,不得将几个审计项目合并立为一个卷。

第九条审计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其它备查文件材料四个单元进行排列。

(一)结论性文件材料,应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通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01•【字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建设,提高投资绩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7 年11 月修订的《贵州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审计监督通知如下:一、建设单位(项目业主)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切实承担起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主体责任建设单位(项目业主)是项目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承担法定责任。

(一)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开工条件,严禁“三边工程”。

新开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已办理规划许可手续;(3)已取得用地批准手续;(4)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审批;(5)已完成工程招标;(6)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8)已委托监理;(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10)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已获批准;(1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要求。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建设监理制。

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对外正式签订贷款协议、设备购买合同、合资合作协议和合同等。

加强合同管理,督促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供货、咨询等参建单位切实履行合同。

审计项目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审计项目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审计项目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审计项目档案管理,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审计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实现审计资料的电子数据保存,满足审计项目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更好地为审计工作服务,根据《档案法》、《审计法》、《xx审计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项目电子档案,是指审计xx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审计电子档案,是各类电子文字、图像、视听资料等。

由审计署xx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汇编和统计,并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和处理,按照一定格式以磁盘或光盘等电子载体的形式存储。

第三条电子档案的收集范围: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数据,审计人员利用计算机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录入的审计证据收集材料、审计计算分析材料、相关电子表格、各种审计业务文件等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1。

结论性文件,如审计决定、审计意见、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等。

2.证明文件和材料,如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取证材料等。

3.项目文件和资料,如强制性文件或授权审核通知的审核通知、上级xx及相关部门等。

4.其他备查文件和资料,如符合性试验材料、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备查材料。

第四条审计组负责审计项目电子档案的建立。

审核组应遵循“谁审核谁归档,案卷、报告、档案归谁”的原则,确定每个项目的主审法官为归档责任人。

按照《审计xx审计档案工作准则》的要求,电子档案的整理顺序与纸质档案相同,分为结论性文件、证据性文件、项目文件和其他可供参考的文件四个单元。

电子档案的归档采用部门分类、项目归档、单位整理的归档方式。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审计项目一旦实施,审计组主持人应及时收集与审计项目相关的电子文件。

审计报告等正式审计文件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主审法官将按照备案办法和规定,对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电子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经审计组长审核后,报局办公室备案。

办公室协助各业务部门根据审计事项整理移交的审计电子数据,并存储在入局电子系统的审计事项电子档案中,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参与审计业务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审计业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档案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分析报告等。

(三)审计其他档案:包括审计会议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审计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审计业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分别建立档案卷宗。

(二)每卷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三)档案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

(四)档案目录应详细列明档案卷宗的构成及顺序。

(五)档案正文应按照审计工作过程依次排列,保持内容完整、顺序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审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分别设置档案柜(架),实行分类存放。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三)档案柜(架)应设置安全锁具,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审计档案管理专项方案

审计档案管理专项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计档案管理专项方案。

二、方案目标1.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3. 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查阅、利用效率。

4. 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降低档案资料丢失、损坏的风险。

三、方案内容1. 组织架构(1)成立公司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2)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制度建设(1)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范围、职责、流程、要求等。

(2)制定《档案归档、保管、销毁制度》,规范档案的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3)制定《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明确档案查阅、利用的条件、程序、权限等。

3. 管理流程(1)档案收集:各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2)档案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

(3)档案保管:根据档案性质、保存期限,合理选择保管方式和存放地点,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利用:按照档案查阅、利用制度,为员工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

4. 人员培训(1)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2)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档案管理相关证书考试,提升专业水平。

5. 安全保障(1)加强档案室安全管理,确保档案室门窗、消防设施等设备齐全有效。

(2)建立档案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档案安全责任。

(3)定期对档案进行自查、抽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实施步骤1. 制定方案:本方案由公司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 宣传培训:对各部门、岗位进行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档案管理意识。

3. 落实制度:各部门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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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以下简称“投资审计档案”)管理,维护投资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投资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投资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国家档案局《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和《安徽省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政府投资审计项目为审计机关对外正式出具审计结果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本办法所称审计文件材料,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清单控制价审计、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纸质和电子数据资料。

第三条投资审计档案归档工作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

审计组长确定立卷责任人,并和审计组成员对全部审计文件材料按立卷方法和规则进行归类整理和编目,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档案人员检查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目和装订,由审计业务部门向本机关档案机构或者专职(兼职)档案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条投资审计档案立卷应当符合归档要求。

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有机联系,便于利用。

做到案卷封面整洁、书写规范,卷内文件排列有序、组装严密。

第五条投资审计档案的归档采用按项目立卷、按单元排列的方法。

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

一个审计项目可依据材料的多少立一个卷或多个卷,多卷项目在分卷时应当尽量防止割断卷内文件材料的联系性,不得把不同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为一个卷。

第六条投资审计档案卷内文件材料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一)第一单元结论性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报告及审批单、送达回证。

2.审议、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3. 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

4.审计报告(审议稿)。

5.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6.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

7. 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8. 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9.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

10.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1.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意见。

12. 投资审计项目协审单位(专家团队)复审报告、初审报告。

13. 审计组审计(现场)业务讨论记录。

(二)第二单元证明性文件材料,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 被审计(调查)单位承诺书(送审资料清单及回证)。

2. 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 审计工作底稿及对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材料。

(注:应有工程基本情况工作底稿、审计评价及结果工作底稿、报告内反应的每条问题都应编制工作底稿,并且要有相关原始和计算方面材料等。

)(三)第三单元立项性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 调查了解记录。

2. 审计实施方案。

3. 审计通知书及审批单、送达回证。

(四)第四单元其他备查文件材料,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 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被审计单位执行与落实审计报告等情况的回函,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整改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决定等文书资料,整改后的成效类证明资料,实施跟踪审计或后续审计收集的整改情况等)。

2. 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文件材料。

清单控制价审计、跟踪审计、价款结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参考立卷内容详见附件1—4。

第七条在整理投资审计档案时,形成的电子文档、图纸、相关光盘软件资料等应集中保存;形成的数据包一并归档。

第八条投资审计档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的排列规则:(一)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二)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重要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倒序排列)。

(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四)批示在前,报告在后。

(五)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

(六)汇总性文件在前,基础性和原始性文件在后。

第九条投资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统一划定为永久保管。

第十条审计文件材料应当在该审计项目终结后及时归档,最迟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案卷的编目和装订要求参照审计署2013年制定的《审计署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操作规程》第八、九条执行。

第十二条投资审计档案按本办法归档后纳入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考评范围。

第十三条投资审计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具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功能的专用、坚固的审计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

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加强投资审计档案信息化管理,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技术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材料,积极开展审计档案的利用工作。

第十五条借阅投资审计档案,仅限定在审计机关内部。

审计机关以外的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复制审计档案或者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须经审计档案所属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批,重大审计事项的档案须经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对审计机关工作人员损毁、丢失、出卖、转卖、擅自提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档案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员和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相关责任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安徽省审计厅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二0一五年七月附件1清单控制价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

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预算审计结果及送达回证。

3.审理、复核意见书。

4.协审机构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

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 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工程造价审计调整事项汇总表。

4.审计会议记录。

5.送审工程预算书(封面、编制说明、造价汇总表)(三)第三单元立项类文件材料。

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申请函。

2.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四)第四单元备查类文件材料。

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1) 招标文件(商务标要求主要内容)(2) 概算批复(3) 立项批复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

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

5.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附件2跟踪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

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跟踪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议、审定跟踪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4. 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及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5.跟踪审计报告(审议稿)。

6.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7.跟踪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

8. 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9. 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10. 跟踪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

11. 跟踪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2. 被审计单位对跟踪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意见。

13.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14.跟踪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15.协审机构跟踪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16.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7.跟踪审计意见单(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台帐顺序排列)及送达回证。

18.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

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工程基本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4工程审计结果情况工作底稿(定案表).5送审价与审定价对比明细表6材料差价审计明细表7工程量计算书8现场勘查记录工作底稿9合同完成情况和设计变更与签证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10.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11.有关举报问题的核实材料。

12.跟踪审计台帐。

13.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

14.对证明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三)第三单元立项类文件材料。

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对本项目的调查了解记录。

2.审计实施方案。

3.调整审计实施方案。

4.审计通知书及送达回证。

5.上级机关的指令性文件或授权审计通知书。

6.上级领导交办项目的交办单或批示。

7.对立项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四)第四单元备查类文件材料。

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排列。

1.审计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审计情况等信息。

2.重要审计资料(1) 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信息表(2) 建设项目基建程序执行情况表(3) 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审计表(4)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计表(5) 建设项目前期审批资料3.审计项目分配过程资料。

4.该项目的委托合同、协议。

5.其他与该项目联系紧密且不属于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的文件材料。

附件3价款结算审计档案参考立卷内容(一)第一单元结论类文件材料,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整体性、重要程度排列。

1.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的批示(或批示情况说明)。

2.审计报告及送达回证。

3.审议、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结论类文书的业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

4. 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审计处罚决定书及移送受理、反馈查处结果等材料。

5.审计报告(审议稿)。

6.审理机构审理意见书。

7.审计报告(送审稿)及审核流程表。

8. 审计业务部门复核意见书。

9. 审计组审核意见书。

10.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及送达回证。

11.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核流程表。

12.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的书面反馈意见。

13.对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14.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含征求意见稿)。

15.协审机构审计报告(初审结果)。

16.审计移送处理书(含移送附件)及送达回证。

17.对结论类文件材料的重要管理事项记录。

(二)第二单元证明类文件材料。

按照审计工作底稿及所附审计证据与审计实施方案所列审计事项对应的顺序排列。

1.被审计单位承诺书。

2.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3工程基本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

4工程审计结果情况工作底稿(定案表).5送审价与审定价对比明细表6审价材料差价明细表7工程量计算书8现场勘查记录工作底稿9合同完成情况和设计变更与签证情况的审计工作底稿10.审计移送问题的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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