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原因死亡的鉴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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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
(2)报告不及时1例扣2分;
(3)错填、错报1例扣2分;
(4)漏填、字迹不清、填写不规报数量与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不相符的扣5分;
死因监测培训制度(制度六)
一、每年定期对医院医护人员进行死因监测知识的培训考核.成绩登记入册,对于不及格者,进行补充学习直至考试及格。
死因监测专职管理人员职责(制度二)
一、每天负责收集各科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并对其进行审核、登记、编码、盖章、上报;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填写不清或不完整、死因填写不规范或存在逻辑错误等)应及时向诊治医生进行核对并予以纠正.
二、负责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填写的《死亡医学证明》第二联送往银川市疾病控制中心;
二、对死亡的病例及时登记在医务科《死亡登记本》中,并对死亡病例进行编号。
三、对死因监测管理专职人员进行编码培训,并由专人管理.
四、死因监测管理专职人员要对无法编码的《死亡医学证明》进行核查,若是住院死亡以病历为依据;急诊死亡及来院时已死亡,应根据救治医生、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进行死因调查.
死亡报告管理制度(制度一)
一、死亡报告应在病人死亡后由当班医师完成,并由当天参加救治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复核后签字。
二、病人死亡后要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一式四联,第一联存于病历或门诊留观病历中;第二联计算机录入后报送市疾病控制中心;第三联为户籍管理部门注销户口凭据;第四联为殡葬火化凭据。
三、科室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应按照规范要求填写,字迹工整,易于辨认,项目填写完整、正确,死亡者的性别、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主要致死原因(不明原因死亡的应填写主要病史和症状体征)、诊断依据等。
一、临床科室在医疗过程中,凡遇死亡病例,应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讨论。遇有特殊病例(尤其是有医疗纠纷的病例)要及时讨论(原则应在72小时以内)。

非正常死亡处置管理制度

非正常死亡处置管理制度

非正常死亡处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医院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医院秩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院操作流程,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包含但不限于意外死亡、不明原因死亡、疑似犯罪案件导致的死亡,以及其他在医院内显现的非正常死亡情况。

第三条非正常死亡处理管理制度是医院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的处理准则,适用于医院全部相关职员。

第四条全部医院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章防备与监测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防备和监测机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梳理医院工作流程,识别潜在风险,加强对患者的安全教育和宣传;2.设立死亡监测点,定期进行死因分析,统计分析非正常死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3.进行组织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敏感性和处理本领。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制度,要求全部医务人员在发现非正常死亡事件后,立刻向上级报告,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章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理程序第七条医院在接到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后,应立刻启动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确定死因1.1 医院应派遣专业人员对死者进行尸体检查,尽快确定死因。

1.2 如有必需,可以邀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鉴定准确。

2. 处理尸体2.1 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将尸体妥当处理,确保安全、卫生。

2.2 遗体处理过程中应加强保密,防止外界干扰。

3. 通知家属3.1 医院应第一时间通知死者家属,并做好心理帮助工作。

3.2 如家属对死因存在疑问,应予以认真解释,尽量除去疑虑。

4. 调查与记录4.1 医院应成立调查组,对非正常死亡事件进行认真调查。

4.2 调查组应依法开展工作,保障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4.3 医院应妥当保管相关调查记录和资料,准备好备案。

5. 处理相关责任5.1 针对非正常死亡事件,如有相关责任人员,医院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市死因统计工作规范解析

市死因统计工作规范解析

市死因统计工作规范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简称死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相关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

死因统计管理部门所签发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和科学的法律文书,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规范管理死因统计工作,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书>、<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卫统发[1992]l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和管理(一)死亡报告对象及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报告对象死亡登记报告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报告单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为死因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

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均为死亡信息的报告人,可填报《死亡证》。

3.不同情形死亡个案的登记(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凡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经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断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

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一、二联的调查记录栏内。

实验二十一 不明原因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实验二十一 不明原因中毒事件案例分析

实验二十一不明原因中毒事件案例分析中毒一直是威胁人类健康最常见的重要因素之一,例如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对于不明原因的中毒,迅速及时地查明原因并采取果断措施是防止中毒扩展和保护人群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公共卫生工作者的职责。

通过对两起不明原因中毒案例讨论使学生了解如何对不明原因的中毒进行应急处理和调查,如何明确疾病原因和毒物种类,如何评价毒物的危害等,提高学生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案例一【事件的来由】2002年9月14日早上7点多,当许多人还沉浸在周末的睡梦中时,某市各主干道上已经是一片救护车和警车的呼叫声。

该市几百名群众因为中毒被送进医院。

其中包括至少三所学校的住校生。

很多人在送到医院时就已经死亡。

此案共有395人中毒,死亡42人。

【问题1】针对这种情况,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这是一起重大的中毒事故。

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

同时要迅速查明中毒原因,终止中毒发生。

需要多部门参与(包括政府、公安、医疗、防疫、交通等部门),高效率合作。

政府在事件处理中起指挥、调度、协调,事件责任确定等作用。

其职能发挥分散在各政府部门中,依据具体事件的危害方式,由政府指定具体执行方式。

公安往往是事件发生的第一知情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布控、保卫,刑事事件的调查。

医疗部门负责现场对中毒人员的医学抢救,中毒患者的救治。

交通部门负责协助人员疏散、伤员转移,救援物品的运送,危险物的处理。

军队协助完成现场隔离、保卫、伤员抢救转运等任务,协助现场处理。

该市采取的措施事故发生后,省、市及驻当地部队高度重视。

要求迅速组织全力抢救,调集省、市、部队的一切力量,全力抢救每一位中毒者;迅速查明中毒原因,控制毒源;公安部门组织一切力量,迅速侦破案情;妥善做好死者家属的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市里成立了以市长为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并成立了由省、市有关部门领导负责的5个工作小组,迅速组织全力抢救,并同时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军地双方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七支医疗队伍,35名专家赶赴现场,采取对症解毒、支持、洗胃、血透等抢救措施。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与管理方案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与管理方案

• (二)现场调查 1、县级疾控中心接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后 ,应于24小时内对病例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 并及时进行密切接触者登记、追踪和医学观察。
重点了解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包括周围有无聚集 性发病现象,有无高危职业史,如饲养、贩卖、 屠宰、加工家禽人员及从事禽病防治的人员。
2、调查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 相应得工作建议。
四、相关单位的职责
• 卫生行政:负责领导辖区内的不明原因肺炎监测 、排查和管理工作,保障工作经费,组织督导评 估、检查、组织专家会诊。
• 医疗机构:负责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诊治、报告 、隔离、排查、提供相关临床和流行病学资料、 与疾控中心配合进行标本转运等工作。
• 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 行追踪、医学观察、防控措施、标本采集等。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 方案
(2013年版)
• 一、目的 – (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呼吸道传染病。 –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 (三)及时发现SARS、人禽流感病例。
二、病例定义
•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 – 1.发热(腋下体温≥38℃); –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 减少; –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 4、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R.H. Stoddard, American poet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6.17.20216.17.202110:5110:5110:51:1910:51:19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

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规范(试行)中疾控卫发【2005】372号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死因统计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

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和科学的法律文书文件,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使用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承担全国疾病监测系统死因监测工作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疾控机构)和监测点行政区划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一、死亡登记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一)不同情形死亡个案的登记1. 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1)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疗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

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者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二联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2)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证》。

尸体登记管理制度范文

尸体登记管理制度范文尸体登记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尸体登记管理工作,确保尸体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尸体登记管理适用于,居民自然死亡、疾病死亡、意外伤亡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登记申报表》填报、审核、登记等工作。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尸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各相关单位配合协助完成尸体登记的各项事务。

第二章尸体登记的申报与审核第四条居民对自然死亡、疾病死亡、意外伤亡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应当向所在区、县(市)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第五条居民对自然死亡、疾病死亡的尸体,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死者身份证明;(二)医院或者居民医生签发的死亡证明和尸体检验报告;(三)居民医生或者医院签发的死亡病历;(四)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发的《尸体登记申报表》。

第六条居民对意外伤亡以及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尸体,除须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调查报告;(二)法医鉴定报告。

第七条相关单位对尸体登记申报表进行审核,核对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相关单位应当在尸体登记申报表上注明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时间和审核结果,并将尸体登记申报表交还给申报人。

第三章尸体登记的登记与管理第九条尸体登记申报表审核通过后,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将尸体登记申报表上的登记信息录入尸体登记管理系统,并生成尸体登记证明。

第十条尸体登记证明包括以下内容:(一)死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及其他相关信息;(二)登记人员姓名、职务;(三)登记时间。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尸体登记证明的印制、发放和管理。

第十二条尸体登记证明由综合管理部门或者经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发放,发放时应当核对死者身份证件和尸体登记证明,确保死者身份和尸体登记信息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尸体登记证明应当由尸体的亲属或者有关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领取,并保存至少五年。

郭家镇卫生院死因监测工作规范

郭家镇卫生院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居民死亡报告和死亡原因统计工作是通过持续、系统地收集人群死亡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死亡水平、死亡原因及变化趋势和规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死亡资料分析产生的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等健康指标和死因统计人、信息是反映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水平和文化发展状况的重要的科学指标,为国家制定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政策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也是医学、人口学、社会学等科学研究的基础信息。

居民死亡登记所签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以下简称《死亡证》),为政府进行人口和户籍管理提供客观和科学的法律文书文件,是实现人口管理文明和法制化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死亡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报告与死亡原因统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死亡报告工作质量,同时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诊断不明原因的死亡病例,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使用<死亡医学证明书>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镇卫生院院内和村级监测点及辖区内各个体诊疗机构。

一、死亡登记死亡登记对象为发生在辖区内的所有死亡个案,包括在辖区内死亡的户籍和非户籍中国居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和外籍公民。

(一)不同情形死亡个案的登记1.医疗卫生机构死亡个案(1)凡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死亡个案(包括到达医院时已死亡,院前急救过程中死亡、院内诊断过程中死亡)均应由诊治医生作出诊断并逐项认真填写《死亡证》。

死亡原因不明者必须将死亡生前的症状、体征、主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记录在《死亡证》第二背面的调查记录栏内。

(2)新生儿死亡,包括活产随即死亡的应由诊治医生或接生员(助产士)填写《死亡证》。

2.家庭死亡个案在家中死亡者,由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承担该地区预防保健任务的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的医生,根据死者家属或其他知情人提供的死者生前病史、体征和/或医学诊断,作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判断。

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


实验室检测策略(2)
• 若县级/地市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检测结果为甲型流感通用引物阳性,但 季节性流感病毒亚型分型阴性或无法分型,应立即将其中2 管呼吸道相关原 始标本送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 – 省级实验室对其中一管进行流感病毒检测。另一管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冻 存备检,或按照国家疾控中心的通知及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向国家流 感中心送检 – 省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立即开展季节性流感的复核与分型,如季节性 流感病毒亚型分型阴性或无法分型,则进一步开展禽流感H5/H7/H9 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阳性,具备相应生物安全条件的省级实验室对阳 性标本开展病毒分离,分离阳性病毒送国家流感中心开展进一步的分析
• (五)病例的订正
– 病例明确诊断后,由原报告单位及时订正为具体的疾病,如流行性感冒、人感染高致 病性禽流感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等。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由县级 疾控机构进行订正。
–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实验室检测结果由医疗机构在订正时进行填报。
• (六)信息定期分析与反馈
– 1.病例的个案报告卡应由医疗机构保存,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中国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 理系统。
• 一、目的 – (一)及时发现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原因不明的呼吸道传染病。 – (二)及时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类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
二、病例定义
•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同时具备以下4条的病例: – 1.发热(腋下体温≥38℃); – 2.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 减少; – 4.不能从临床或实验室角度诊断为常见病原所致的肺炎。
三、工作内容
• (一)病例发现与报告
–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义的 病例后,在做好病例救治的同时,应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填写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报告卡(附件2),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 疗机构应以“临床诊断病例”类型在24 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尚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在12 小时内以适当的方式(如 电话、传真等方式)将信息报至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在 24 小时内将填写完整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个案报告卡寄出。县级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报告后按照上述报告时限要求进行网络 直报。

扩张性心肌病伴肺动脉狭窄输液后死亡的鉴定分析

扩张性心肌病伴肺动脉狭窄输液后死亡的鉴定分析作者:张丽娟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05期摘要:虽然关于扩张性心肌病(Dilated cardiomyopathy,DCM)死亡的案例报道较常见,但合并肺动脉狭窄的案例较少。

本文就1例扩张性心肌病伴肺动脉狭窄输液后死亡的案例进行报道,因DCM临床表现缺乏特异性,易引起医疗纠纷。

工作人员需要进行系统的尸体解剖,测量心脏瓣膜的周径,以确定死因。

关键词:法医病理学;死亡;扩张性心肌病;肺动脉狭窄中图分类号:D91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14-0143-01作者简介:张丽娟,河南省长葛市公安局犯罪侦查大队技术中队,副中队长。

一、案例资料某男,29岁,于21:00因“咳嗽、恶心”到门诊看病,给予头孢噻肟钠、利巴韦林注射液、维生素C及地塞米松等输液治疗。

次日8:45出冷汗,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口唇紫绀,经抢救无效于当日9:30死亡。

既往“心脏偏大病”史。

患者家属怀疑医生误诊误治,于死后2天申请尸检。

尸表未见损伤,解剖见心脏外观明显增大、呈球形。

肺动脉瓣周径4cm,其他瓣膜周径均正常。

心尖部钝圆,重480g,右心室壁明显增厚,左、右心室壁分别厚1.2cm和0.7cm;右心房扩张,右心室腔显著扩张,右心室乳头肌增粗;左心室较小。

镜检见左心室心肌轻度肥大,核大、深染,部分心肌纤维断裂,间质淤血、纤维结缔组织增多,心内膜下纤维结缔组织增多。

余未见明显病变。

法医学鉴定:符合扩张性心肌病和肺动脉狭窄死亡。

二、讨论DCM是心肌病中常见的类型,可发生于任何年龄,多见于35岁以上的成人,男性发病较多,预后不良。

是一种进行性双心室扩大、心肌收缩力受损的心肌病。

DCM是心力衰竭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心脏移植最常见的原因。

其致病原因尚不清楚,可能与感染、营养缺乏、妊娠、遗传、自身免疫及代谢障碍有关。

欧洲心脏病学会将DCM分为家族性及非家族性,非家族性DCM可由持续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药物等引起;DCM与细胞骨架蛋白基因(结蛋白、肌营养不良蛋白、核线层蛋白、肌糖蛋白、纽带蛋白、ZASP基因)、编码肌小结蛋白的基因(肌球蛋白、肌联蛋白、肌动蛋白及肌钙蛋白T)、离子通道相关基因、细胞凋亡基因、病毒相关基因、心肌线粒体DNA及分化基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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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明原因死亡的鉴定要点
不明原因死亡的鉴定要点
一、适当的尸体状况观察 1、尸体反射:观察死者的反射,比如触觉、屈肌、抽搐、眼球反射等,以判断死者是否发生过突发性疾病。

2、尸体淋巴管渗出:根据尸体淋巴管渗出情况来判断死者的死亡原因。

3、尸体表皮:观察尸体表皮上的变化情况,以及有无出血、挫伤等情况,以此得出死亡原因。

4、尸体穿着:观察死者穿着情况,以及有无烧焦痕迹,推断死者是否遭受外力侵害。

二、尸体部位解剖 1、头部:检查头部是否有损伤,以及有无颅内出血,来判断是否受外力侵害或中风等病变。

2、颈部:检查颈部是否有损伤,以及有无淋巴结肿大、气管炎症等情况,来判断死者是否患有感染性疾病。

3、胸部:检查胸部是否有损伤,以及心肺组织有无变性、心肌病变等情况,来判断死者是否有心脏病变。

4、腹部:检查腹部是否有损伤,以及有无肝脏变性、肠炎症等情况,来判断死者是否患有消化系统疾病。

三、实验室检测 1、尸体内液体检测:检测尸体内液体,如血液、胃液、肝脏液等,以及其中有无毒物和药物等,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中毒或药物过量。

2、尸体组织细胞检测:检测尸体组织细胞,如肝脏细胞、肺组织细胞
等,以及其中有无病毒、癌细胞等,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感染性疾病或恶性肿瘤。

3、尸体内液体和组织细胞的放射性检测:检测尸体内液体和组织细胞的放射性,以及其中有无放射性物质,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放射性诱发疾病。

四、其他实验室检测 1、X光检查:检查尸体的X光片,以及有无损伤、异常的地方,来判断死者是否受外力侵害或有器官疾病。

2、毒品检测:检测尸体内液体是否有毒品残留,以及有无吸毒痕迹,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吸毒过量。

3、DNA分析:分析死者的DNA,以及与死者亲属间的DNA比较,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遗传性疾病。

五、死因综合判断通过上述尸体解剖和实验室检测,将所有的结果进行综合判断,以判断死者的死因,是死于外力侵害、毒物中毒、感染病变、突发性疾病或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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