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815_09定额--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09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四川省2021定额建筑工程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21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50500-2021〕〔以下简称计价标准〕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组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根底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根底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那么?、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标准、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平安操作堆积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工程计价,具体为: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F——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T——措施工程:适用于与A、B、C、D、E、F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工程;U——其他工程: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工程;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工程相配套的规费;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工程相配套的税金;X——附录1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Y——附录2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根底;本定额是投标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根底。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规费标准序号规费名称计费基础规费费率1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6.0~11.0%2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0.6~1.1%3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3.0~4.5%4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2.0~5.0%5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0.8~1.3%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编制说明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E——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川省2009定额计算规则说明

四川省2009定额计算规则说明装饰工程册说明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率,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的,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构件混凝土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和商品混凝土分别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应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中小型机械在25km以内,从甲工地(或基地)至乙工地的搬迁运输费和场内运输费,已包括在定额内。
六、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七、地下管线的交叉处理,临时遇到的障碍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经建设单位认可)的临时工程等,按相应项目执行,无定额项目的,按实签证。
八、D.D隧道工程、D.F地铁工程定额暂未编。
九、本定额与安装工程定额执行界限如下图所示:1.供水管道:2.排水管道:图例说明:(1)、(2)为水源管道;(3)、(4)为总排水管道。
(1)、(2)和(3)、(4)若为城市供、排水(住宅小区除外)管道时,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3.煤气管道:4.油、气管道:图例说明:(5)、(6)为油、气管道。
(5)、(6)若为城市煤气及油、气管道(住宅小区除外),应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定额。
十、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建筑、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定额执行,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D.A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一般说明(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适用于市政定额其他章。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
![《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https://img.taocdn.com/s3/m/2449a24ec850ad02de8041e9.png)
关于核定2009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4)》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成建价[2009]33号各区(市)、县招标(造价)办、各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与<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绿色)办证工作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度成都市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费率核定办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核定对象凡在成都市及区(市)、县工商管理局注册,以独立法人资格承揽施工任务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二、核定范围“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三、需提供的资料及数据1、在成都建信网(网址:/app,进入首页右边中部信用系统“含规费、取费申报”)上填写、申报并下载《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申请表》,一式两份在企业名称处盖单位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上年度施工产值(以报市建委年审施工资质的数据为准)。
4、上年度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及人均产值(以报市建委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为准)。
5、上年度工资总额及人均年工资额(应包括民工工资及分包工程工资额)。
6、上年度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原始凭证和复印件。
四、核定办法及标准1、凡1988年12月底以前成立仍未改制或已改制但仍为国有独资的施工企业按相应规费标准的上限核定。
2、不属于上述规定范围的施工企业,其规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核定:规费费率=上年度某项规费缴纳金额/上年度工资总额x100%某项规费费率计算标准低于规定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3 、专业承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95%。
4、劳务分包企业核定的最高费率不得超过规定最高费率的85%。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总说明一、编制依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相配套,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4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二、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E——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W——税金: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X——附录1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Y——附录2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
三、定额作用本定额是编审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及控制工程造价的依据;本定额是招标人组合综合单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本定额是投标人组合综合单价,确定投标报价的参考;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川省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

四川省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四川省2009定额取费费率表一、税金项目名称计算基础工程位置费率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总价+措施项目清单总价+其他项目清单总价+规费市区 3.43%县城、镇 3.37%不在城区、县城、镇 3.25%注: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规费规费名称计算基础规费费率养老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6%————11%失业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0.6%————1.1%医疗保险费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3%————4.5%住房公积金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2%————5%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0.8%————1.3%工程排污费按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规定按实计算不同地区环保部门费率不一注: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其他项目费费用名称计算基础条件费率暂列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费通常情况10%总包服务费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
3%——5%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1.5%招标人供应材料总价招标人自行提供材料价格1%注: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
四、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0%安全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5%临时设施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15%环境保护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定额人工费0.5%注:措施项目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及建筑物临时保护设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
四川09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计算规则部分册说明一、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过筛净砂编制的,各地应将过筛人工费和损耗纳入材料预算价格,定额考虑了砂的膨胀率。
因质量要求现场过筛的人工费及筛砂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二、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如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按附录换算,但定额中各种配合比的材料用量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的混凝土和砂浆是按中(细)砂、特细砂编制,计算时应按实际使用砂的种类分别套用相应定额项目。
四、本定额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搅拌非泵送编制的,商品混凝土以成品基价的形式表现。
若现浇混凝土构件使用商品混凝土,按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站规定,对商品混凝土价差进行单项价差调整。
五、本定额的预制大型屋面板已考虑了蒸汽池养护费用,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必须采取养护池养护时,需报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按每立方米混凝土蒸汽养护费45元计算。
凡采用露天养护者,一律不得计算蒸汽养护费。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水平运输,已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但垂直运输机械费应按“T.措施项目”另行计算。
七、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定额项目,未包括吊装机械费及模板费,发生时,另按“T.措施项目”计算。
八、本定额项目中未考虑高层建筑施工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T.B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定额项目执行。
九、本定额在执行中如遇缺项,可按装饰、市政、安装工程定额执行。
若仍缺项,由甲乙双方编制临时性定额,报工程所在地造价站审批,并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备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工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 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 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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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保障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制定《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下简称规费标准)。
一、规费标准的适用范围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不分企业形式和经济性质,不论承包方式,均应按规定办理《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
二、规费标准的内容及费率
1、规费标准的内容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规费标准的费率如下:
规费标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计费基础
规费费率
1
养老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6.0~11.0%
2
失业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6~1.1%
3
医疗保险费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3.0~
4.5%
4
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2.0~5.0%
5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
意外伤害保险
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
0.8~1.3%
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注:1、规费标准中包括企业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缴纳的综合保险。
2、《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规费中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计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
施工企业对规费的缴纳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费的计取
工程造价计价中规费应按照规费标准规定的费率计取,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时,规费费率有幅度的按费率的上限计算。
施工企业承包工程,编制投标报价及签订承包合同时,规费应按其核定的费率计算并须向招投标管理机构、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
施工企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向发包人出示核定的规费标准,经核对后办理。
四、规费标准的办理
1、规费计取标准证书由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统一印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
2、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应填写申请表一式2份,并附上年度完成工作量、工资总额、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的缴费证明等,到省、市(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办。
3、施工企业以独立法人资格申办规费计取标准,经企业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初审,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核后发证。
4、外省、市、区入川的施工企业,应持省建设厅准予入川承担施工任务证明,到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按规定程序审核发证。
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及《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公式的通知》(川建价发[2009]11号)的要求,现批准成都市等22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见附件)。
此次批准的人工费调整幅度和计日工人工单价从2009年1月1日起与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人工费调整的计算基础是定额人工费,调整的人工费不作为计取其他费用的基础(税金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