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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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加快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意见一、背景介绍特色林果业是指以特色果品和林下经济为主要经营内容的农业产业。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方式的追求和对绿色食品的需求增加,特色林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目前特色林果业在我国的发展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以促进特色林果业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1. 提高特色林果产业的规模和产量。

2. 提升特色林果品质和品牌形象。

3. 加强特色林果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

4. 建立完善的特色林果产业链条和市场体系。

5. 推动特色林果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策略1.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应加大对特色林果业的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特色林果企业的技术研发、品牌建设和市场拓展,促进特色林果业的快速发展。

2. 加强科技创新。

加强特色林果的科技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动特色林果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建立特色林果科技创新平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特色林果的品质和产量。

3. 建立完善的产业链条和市场体系。

建立特色林果产业链条,包括从种植、加工、流通到销售的全过程。

加强特色林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建立特色林果产品的溯源体系,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4. 加强合作交流。

加强特色林果业与相关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

建立特色林果业协会或者联盟,加强行业间的合作与交流,推动特色林果业的协同发展。

5. 加强人材培养。

加大对特色林果业人材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特色林果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水平。

鼓励农民参预特色林果业的发展,提供相关培训和技术支持,推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的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特色林果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为特色林果业的发展提供明确的政策指导和法律保障。

2. 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特色林果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假冒伪劣特色林果产品的打击力度,保护特色林果业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林业厅•【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浙林造[2014]20号•【施行日期】2014.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浙江省林业厅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浙林造〔2014〕2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经营效益,推进“森林浙江”建设和林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山区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林下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前提,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和林木特性,坚持科学规划,突出地方特色,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新型林下种养模式,加快发展特色精品林业、林下林缘种植养殖经营与景观旅游开发,深入推进现代林业园区建设,促进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建立一二三产融合、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经营模式,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培育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合理开发。

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保护林下水土资源,科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

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培育特色。

充分考虑气候条件、资源基础、立地条件和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科学发展各具特色的林下产业。

三是坚持集约经营,产业联动。

注重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配套发展,加快形成种养游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四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

加强政策支持,总结推广成熟模式,引导各类经营主体依据市场需求发展林下经济。

(三)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3000万亩以上,林下经济综合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

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建成1000个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较大规模、潜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及专业合作组织,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实现有机结合,林下产业综合竞争力和林地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大幅度提高,成为我省农村经济和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6.21•【文号】林科发〔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6.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的通知林科发〔2017〕60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各有关计划单列市林业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在林业援疆中的作用,加快新疆南疆地区林果业科学发展,提升林果业发展水平,我局组织编制了《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见附件)。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国家林业局2017年6月21日附件新疆南疆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行动方案为全面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南疆地区林果业发展,提高南疆地区林果业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南疆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控制面积,调优结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展战略,以需求为导向,以创新为引领,统筹科技资源,搭建服务平台,实施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特色林果品牌培育、科技精准帮扶服务等六大行动,为南疆林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林农增收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保障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到“十三五”末,初步建立适合南疆林果业发展特点的良种苗木规范化繁育技术体系、果树标准化简约化栽培技术体系、果品质量检测与技术服务体系、果品采后商品化处理与加工技术体系、果品交易与信息服务体系,逐步形成生产良种化、区域化、标准化、产销一体化的新格局,使南疆林果业的整体科技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经济林产业是指以经济目的种植、培育和经营的树种,主要用于产业化经营,其产品包括木材、竹材、果品、树脂等,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经济林产业的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经济林产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建议等方面进行阐述。

当前,我国经济林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我国经济林种植面积不断扩大,但经济效益较低。

由于我国经济林种植主要以传统的砍伐销售为主,缺乏深加工和市场拓展,导致林农收入增长乏力。

经济林种植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生态环境问题,如大面积的单一树种种植、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使得土壤质量下降、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逐渐凸显。

二、经济林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1. 经济效益低下:目前我国经济林产业大多以传统的砍伐销售为主,缺乏深加工和市场拓展,导致经济效益低下。

2. 生态环境问题:一些地区的经济林种植模式存在单一树种种植、过度使用化肥农药等问题,导致土壤质量下降、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逐渐凸显。

3. 技术水平不高:我国经济林产业缺乏技术支撑,无法进行高效、规模化的种植和管理,导致产量低、品质差。

4. 市场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经济林产业的市场体系还不健全,产品质量难以保障,市场竞争力较弱。

三、对策建议1. 增加深加工环节,提高经济附加值。

加强对经济林原料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推进木材加工、果蔬加工等产业的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

2. 优化种植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推动多元化的经济林种植,减少单一树种种植,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培育高产、高品质的新品种。

3.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

制定和完善经济林种植的生态环境标准,推广生态种植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

4. 强化技术支撑,提高产业竞争力。

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的种植和管理技术水平,推广现代化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产量和品质。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7.18•【文号】林改发〔2017〕77号•【施行日期】2017.07.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1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83号)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林业建设,推进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释放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林业增效、农村增绿、农民增收,现就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构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林业经营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是农村林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必须稳定农村林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有效发挥政府引导和政策激励作用,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适度规模、集约经营。

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推进林地适度规模流转,优化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配置,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业经营主体和林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林地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生产,不断提高林地效率。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随着森林资源的日益减少和环境压力的增大,经济林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当前,经济林产业已成为中国林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也在逐步增长中。

本文将对经济林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对策进行分析和讨论。

1、种植面积持续增长随着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政策的支持,我国经济林种植面积从2010年的2.88亿亩增长到2019年的3.24亿亩,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3%。

经济林种植面积的增长,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木材加工、林下种植、林下经济等。

2、经济效益逐年提升经济林产业在我国农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据统计,2019年我国经济林产业总产值已达到1.5万亿元,同比增长5.9%;商品林产值超过1.2万亿元,同比增长5.3%。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和政策的逐步完善,经济林产业的经济效益将会逐年提升。

3、品种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林品种的不断优化,为我国经济林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动力。

当前,优良的经济林品种逐渐得到广泛推广,如果树、中药材、油料、能源林等。

同时,林下种植等模式也日益普及,增加了经济林的附加值。

4、效益亟待进一步提升尽管经济林产业在我国经济中的份额越来越重要,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瓶颈。

经济林的品质和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基础设施、品种研发、经济机制等方面还需要加强政策支持。

同时,还需要提高对经济林种植技术的研发、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大规模工程投资、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建设。

1、加强品种研发,优化品种结构经济林产业应加强品种研发,选育出适宜地域、适合市场需求的经济林品种,不断优化经济林的品种结构。

此外,还应该加强对耐旱、抗病、适应力强等特性的研究,以更好地适应环境变化和市场需求。

2、强化全产业链布局,提高附加值经济林产业发展离不开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为了提高林农收益和经济林产业的附加值,应加强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合作。

通过建立产地示范区、行业标准、产品认证等措施,提高经济林的品质,不断提高经济林产业的附加值。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

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木材、竹材、果品等经济林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经济林产业作为我国林业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广阔,对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收入、保障生态安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林产业在规模、质量、技术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深入改革和提高。

本文将对我国经济林产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经济林产业发展现状1.产业规模相对较小目前,我国经济林产业的规模相对较小,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经济林产业的总产值仅占林业总产值的20%左右,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达到了50%以上。

产业规模小的问题导致了我国经济林产业的整体竞争力不强,产业发展速度较慢。

2.产品质量不高由于长期以来我国经济林产业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产品质量也相对较低。

特别是木材和竹材品质差异大,大部分还是以低档次为主。

果品方面,果园面积虽有所增加,但果品质量不稳定,品种单一且收购渠道不畅、价格波动大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很多农民对果品种植不感兴趣。

3.技术水平相对低下目前,我国经济林产业的技术水平相对较低,种植、养护、收获等环节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后。

特别是一些传统的种植工艺在工效和效益上存在较大差距。

目前经济林产业中的高新技术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这使得我国经济林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的制约。

二、对策建议1.扩大产业规模为了加快我国经济林产业的发展,需要大力扩大产业规模。

一方面,可以通过扶持政策和金融支持等手段,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加大经济林种植面积和品种。

可以通过发展大型经济林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经济林产业的整体效益。

2.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为了提高我国经济林产业的整体竞争力,需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

可以通过推广新品种、新工艺,提高经济林产品的品质,增加附加值。

还可以通过技术引进、科技创新等手段,提升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9.02•【文号】林资发[2005]131号•【施行日期】2005.09.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林资发[2005]1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推进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生态建设状况处于“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特点和要求,现对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1.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经过多年努力,初步建立了以行政管理为主体、监督检查和综合监测为两翼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森林资源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强化了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管理的理念。

特别是近五年来,认真贯彻“严管林”方针,全面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工程,森林资源呈现出面积和蓄积持续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的可喜局面。

第六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面积已达1.7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上升为18.21%,活立木总蓄积达136.18亿立方米。

森林资源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改善,是推动我国生态建设状况进入“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的重要因素。

2.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

我国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效益低下,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一些地方过度依赖森林资源、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林地非法流失、超限额采伐等破坏森林资源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森林资源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机构队伍不稳定,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薄弱,不能适应当前林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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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的意见林造发〔2014〕1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推动实现2020年农民收入倍增和林业“双增”目标,现就加快新时期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新时期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的重要意义经济林是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林产业,是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于一身,融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生态富民产业,是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的最佳结合。

我国经济林树种资源丰富、产品种类多、产业链条长、应用范围广,发展经济林产业有利于有效利用国土资源,促进林业“双增”目标早日实现。

经济林在集体林中占有较大比重,发展特色经济林的重点在集体林。

通过在集体林中大力发展以木本粮油、干鲜果品、木本药材和香辛料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有利于挖掘林地资源潜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为丰富的木本粮油和特色食品;有利于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同时,对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绿色增长,维护国家生态和粮油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经济林培育与产业发展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以及中央林业工作会议都明确提出要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特别要着力发展板栗、核桃、油茶等木本粮油,加快林业改革发展步伐。

国家林业局相继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将木本粮油等特色经济林纳入“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十大主导产业。

各地把发展经济林作为活跃农村经济的特色产业、调整种植业结构的主导产业、推进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来抓,经济林产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截至2013年底,全国经济林种植面积3781万公顷,总产量1.48亿吨,经济林种植与采集业年产值达到9240.37亿元,占到林业第一产业产值的一半以上;全国近千个特色经济林重点县,经济林收入占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0%以上,成为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当前,林业进入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同发展的崭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人均收入翻一番的奋斗目标,对经济林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因此,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解决经济林发展基础薄弱、产业化程度不高、宏观规划指导不力、政策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加快推动经济林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经济林建设与发展的紧要任务。

二、把握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绿色增长和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目标,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协调发展,改善生态与产业富民协同推进,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种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做大做强特色经济林产业,为维护国家生态和粮油安全,促进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统筹发展。

妥善处理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与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的关系,坚持以实现生态修复目标为主,协同推进生态建设与绿色富民。

组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各工程市、县要把改善生态放在首位,但又要兼顾经济效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群众科学选择搭配林种、树种。

市场导向,政府扶持。

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考虑比较效益,尊重市场规律和群众意愿。

发挥政府政策保障和服务职能,建立稳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长效机制。

因地制宜,特色发展。

按照“生态保护、适地适树、突出特色、规模发展”的基本要求,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科学发展适宜树种,优化区域布局,壮大各具特色的经济林产业。

立体发展,提质增效。

兼顾生态与民生,围绕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提高林地产出,发挥基层和农民群众首创精神,在发展经济林的同时,选择适生灌木和草本植物,乔灌草科学配置,形成立体性、复合性的种植模式,提高林地利用率、林木培育质量和生态经济效益。

创新机制,社会参与。

实施扶优扶强发展战略,大力扶植龙头企业,积极培育种植大户、家庭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行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经济林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效益良好的特色经济林产业发展格局,实现我国特色经济林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产品供给持续增加,质量水平大幅提高,木本粮油产业发展取得突破,经济林产业综合实力明显提升,富民增收效果显著增强的发展目标。

重点发展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特色经济林,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竞争力强、国内知名的主产区,培育一批以特色经济林为当地林业支柱产业,产业集中度较高的重点县;建设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

力争到2020年,特色经济林新增种植面积810万公顷,经济林总面积比2010年增加24%,达到4100万公顷;新增产量5000万吨,其中,木本粮食新增1350万吨,木本油料新增1100万吨,总产量比2010年增长40%,达到1.76亿吨,木本油料占国内油料产量比重提高到10%;实现总产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1.6万亿元以上;良种使用率达到90%以上,优质产品率达到80%以上;重点县农民来自经济林收入大幅增加,累计提供就业机会40亿个工日。

三、提升生产能力(一)落实规划建设任务。

按照做大做强木本粮油等战略优势产业,巩固优化干鲜果品等传统大宗产品,积极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林的总体要求,在加快发展以油茶、核桃、红枣、板栗、油橄榄等木本粮油的同时,统筹推进其他特色经济林产业建设,优化主产区、产业带和基地建设布局。

认真组织实施《全国优势特色经济林发展布局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建设任务体现在工程与项目中,分解到年度,落实到确定的每个优势特色经济林重点基地县。

推广优质丰产栽培技术,实现面积和产量翻番,扩大木本粮油在全国粮油总产中的比重,增强粮油安全保障能力;立足提质增效,加快品种改良和树种、品种结构调整,改进生产方式和栽培模式,推广绿色、有机栽培管理技术,稳定干鲜果品等传统大宗产品的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深入挖掘各地珍稀林木资源,加大种苗繁育和栽培力度,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林,不断发展壮大特色经济林产业。

(二)提升基地建设水平。

按照适地适树、良种栽培、规模种植、科学管理的要求,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高标准打造一批特色经济林示范基地,带动全国特色经济林建设。

加强基地集水节水技术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减少水土流失。

在山区适度开展整梯田、修道路、建塘坝、栽植防护林等建设,推广集雨窖、小管出流等节水灌溉技术;平原和沙区积极采取微灌、滴灌等节水措施。

积极推广应用土壤耕作、有害生物防治、动力修剪等机械,提高机械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三)实施标准化生产。

加快制定特色经济林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经济林建设标准体系,加大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和推广力度。

改进传统种植模式,大力推进矮化密植、网架棚架式等现代种植模式;改变传统耕作方式,推广有利于原生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整地措施,全面推行增施有机肥、测土平衡施肥等方法;强化病虫无公害防控,推行生物、物理防治措施,推广安全间隔期用药技术;落实绿色、有机栽培管理措施。

(四)拓宽产业发展领域。

充分发挥经济林培育森林、保护生态、营造景观、传承文化等多种功能和独特优势,创新推广以经济林栽培为主的多元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与经济林紧密结合的观光采摘、农事体验、休闲游憩等,进一步拓宽经济林产业发展领域,不断提高发展经济林的综合效益。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一)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按照扶优、扶强要求,以提高精深加工、采后分级和冷链贮运能力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政策,优化环境,改善服务,活化机制,建设一批类型多样、资源节约、产销一体、效益良好的龙头企业。

鼓励各类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经济林企业。

引导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创建经济林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区域优势主导产业。

(二)积极创建知名品牌。

引导各地及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增加科技投入,积极争创知名品牌,提高竞争实力。

支持龙头企业申报驰名商标、名牌产品。

鼓励主产区申报名特优经济林地理标志,提高社会知名度。

整合同一区域、同类产品的不同品牌,集中打造优势品牌,增强品牌效力。

(三)发展多种流通业态。

加大市场基础设施投入,规划建设一批全国性、区域性的产地、集散地特色经济林产品批发市场,推进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提升专业批发市场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冷链贮运、连锁经营、产销对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业和新型营销方式,构建辐射国内外市场的特色经济林产品营销网络。

培养经纪人,扩大营销专业队伍。

支持举办特色经济林产品展销活动,搭建产业合作、招商引资、经贸洽谈平台,促进产销对接,推动产业发展。

(四)创新生产经营体制。

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完善配套措施,规范林地流转,促进经济林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经营。

鼓励单户向联户承包、股份合作方向发展,大力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林场、股份制林场等林业合作组织。

积极推广“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

支持组建经济林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和专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维护权益、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发展完善订单林业。

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林农、专业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

加强对订单生产的监管与服务,增强企业与农户的诚信意识,切实履行合同约定。

鼓励龙头企业采取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方式,缓解生产基地农户资金困难。

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支持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企业或单独兴办企业。

鼓励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采取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将加工、销售环节的部分收益让利给农户,共享产业化发展成果。

五、构建支撑体系(一)良种繁育体系。

在充分发挥现有良种繁育基地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以油茶、核桃、枣、板栗、仁用杏(山杏)、油橄榄等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木良种壮苗生产基地,保障特色经济林建设的优质种苗供应,全面提升特色经济林良种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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