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立法原则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1、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包括:《计算机记录法律价值的报告》、《电子资金传输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实施指南》以及《统一电子签名规则》等.三、我国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快速稳健地发展,除了完备的技术支持和良好的经济环境外,与之相匹配的法律制度更是必不可少。
电子商务法应将在保留和遵循商法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逐步扬弃规范传统商业活动的内容,增加和补充用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内容。
基于世界电子商务立法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具体国情,我觉得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二)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于今年三月十五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将在今年十月一日开始实施,它首次明确了电子合同的合法地位,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但电子合同毕竟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而且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与合同相关的记录、文件、单证、凭证等的电子化等实际操作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同步,社会的认知程度也不同.再者,首都电子商城的商务活动将不会局限于首都电子商城内。
所以,立法仍需改进。
随之,《首都电子商城电子商务规则》由首都电子商城起草并主持修订,经北京仲裁委员及相关法律界专家的多次研讨,不断修改完善,并在由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局、市府法制办及法律、知识产权、金融等行业专家参加的多次研讨会上,得到专家们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肯定,认为本规则已具实用意义,可以试行,以积累经验。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里程碑,它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扫除电子签名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和其他领域中应用的法律障碍,极大地改善我国电子签名应用的法制环境,从而大力推动我国信息化的发展。
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起草,经历了征求意见稿、草案和最终稿三个阶段。
整个起草过程也是对电子签名这一新型核证技术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电子商务法主要内容

1、电子商务法: 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电子商务的定义: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3、电子签名是电子形式的数据,是与数据电文(电子文件、电子信息)相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的数据。
4、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既包括相关的人身权又包括经济权利。
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电子商务法的任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电子商务交易安全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
6、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电子商务法主要分为电子商务交易法和电子商务安全法两大部分。
7、广义电子商务法调整的范围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在线交易主体及市场准入问题数据电文引起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中产品交付的特殊问题特殊形态的电子商务规范问题网上电子支付问题在线不正当竞争与网上无形财产保护问题在线消费者保护问题网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网上税收问题在线交易法律适用和管辖冲突问题8、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1交易自治原则2证据平等原则3中立原则1)技术中立2)媒介中立3)实施中立4)同等保护4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原则5安全性原则9、电子商务立法原则(1)兼容性原则(2)先进性原则(3)灵活性原则(4)适用性原则10、我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原则有:(1)与国际电子商务规范接轨原则(2)技术中立原则;(3)促进交易原则;(4)安全原则;(5)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11、作为个人用户要保护好自己的信息资产必须采取这样三项措施:首先应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该上的网站尽量别上,因为一些不健康的网站往往也是病毒最为泛滥的地方。
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解读(附全文)

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解读(附全文)20xx年1月1日期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最权威的解读(附全文)《电子商务法》全文解读这部影响整个电商行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经历3次公开征求意见、4次审议才最终落定。
今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因为电子商务属于新兴产业,所以电子商务法就把支持和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摆在首位,拓展电子商务的空间,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所以法律对于促进发展、鼓励创新做了一系列的制度性的规定。
目前我们国家电子商务正处于蓬勃发展的时期,渗透广、变化快,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在立法中既要解决电子商务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为未来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
电子商务法不仅重视开放性,而且更加重视前瞻性,以鼓励创新和竞争为主,同时兼顾规范和管理的需要。
此外,这些年的实践证明,在电子商务有关三方主体中,最弱势的是消费者,其次是电商经营者,最强势的是平台经营者,所以电子商务法在均衡地保障电子商务这三方主体的合法权益,适当加重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适当地加强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现在这种制度设计是基于我们国家的实践,反映了中国特色,体现了中国智慧。
解读一:如何从我国电商环境看待电商法的出台?对此,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电商法的出台其实已经呼吁很久了,选在这个时间出台不排除有社会事件因素,但更多的是电商作为新型行业迫切需要一部完善的法律,成为行业的模范、指导行业发展,更好调整消费者与电商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我们国家的电商问题,比较显著的或者说大家第一印象比较严重的就是假货,包括国际上也认为中国是假货泛滥国之一。
阿里巴巴从恶名市场退出之后,在年初又被划进20xx年的恶名市场名单,这件事作为国内电商巨头应当引起重视。
电子商务法律规范

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电子商务法律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络等信息网络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位于我国境内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以及与电子商务活动相关的各方行为。
第四条电子商务参与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自律规范。
第五条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第六条电子商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第七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是指提供电子商务交易、信用评价、货物或者服务信息发布等服务的网络平台。
第二章电子商务主体第八条电子商务主体包括个人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个人经营者应当依法注册登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条企业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登记,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履行税收等义务。
第十一条其他组织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登记,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第十二条电子商务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等电子方式达成的购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合同。
第十三条电子商务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双方或多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第十四条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付方式、支付方式、退换货等条款。
第十五条在电子商务合同中,卖方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
第十六条电子商务合同的支付方式应当合法、安全,支付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支付服务。
第十七条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享有退换货的权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退换货义务。
第十八条电子商务合同争议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电子商务 第九章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9.1.1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
(3) 建立一个清晰的法律框架,以统一调整电子商务 的发展。我国调整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散见于许多法 律文件中,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层次也不相同,因此 制定一部统一的电子商务法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从总体上判断,电子商务法是随着电子商务模式的普 及推广而产生的一个独立的、主要归属于民商法体系 的法律学科。
《电子商务概论》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01
9.1.2 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
1. 电子商务亟待相应法律规范
2010年5月3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 理暂行办法》由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这 是我国首个规范网上购物的管理办法,第一条就明确 规定了立法之目的:“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 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就其目前实施情况来看,该 办法的实际效果似乎并不如人意。
《电子商务概论》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01
9.1.3 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
(3) 中立性原则。中立性原则是指法律应当对交易使 用的手段一视同仁,不应把对某一特定技术的理解作 为法律规定的基础,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因此, 不论电子商务的经营者采用何种电子通信的技术手段, 其交易的法律效力都不受影响。从保护和促进技术发 展的角度来看,中立性原则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中都 有所体现,但是澳大利亚《电子交易法》将这一原则 贯彻得更为彻底,使有关电子签名的规定显得与众不 同。
《电子商务概论》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7-01
9.1.1 电子商务法的概念
电子商务立法的直接目的主要包括3个方面:
电子商务法

电子商务法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或行为的法律规范总和。
(1)狭义上讲是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
(2)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法除了调整以数据电文为内容的电子商务法之外,还包括电子商务中交易行为本身及由此引出的其他问题。
2. 电子商务法主体:参与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3. 电子合同:是数字化形式表现的合同。
广义的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电子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的电子合同是指以电子计算机为依托,以互联网为交易平台拟定的合同,即利用处理系统通过数字信息的传输所签订的合同。
4. 虚拟财产:虚拟财产是指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
包括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点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的虚拟财产以及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5.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概括的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主要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广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品名称和标志,制止不正当竞争,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
狭义概念上的知识产权只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而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6.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电子商务中为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传输中介服务的人。
7. 数据电文:是以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储存的信息,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电子邮件、电报、电传或传真。
8. 电子代理人:是指电子自动交易中全部或部分独立地发起某种行为或应对电子记录或履行的计算机程序、电子手段或其他自动化手段。
国家开放大学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作业参考答案
电子商务法律与法规作业1一、名词解释1、电子商务: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及远程通信技术来实现整个商务过程中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
2、完全电子商务:是指商务过程活动的全过程,即从订购、付款到交货都可以在网上完成。
3、中立原则:是指对当事人使用的技术和媒介同等对待,禁止限止限定特定的技术和媒介而歧视其他形式的技术和媒介。
4、开放性和兼容性:是指电子商务要对各世界、各地区、各种技术网络与开放所谓兼容性,是指电子商务应适应多种技术手段、多种传输媒介的对接与融合。
二、判断题1、电子商务的指所有利用包括电讯、数字、磁力、无线、光学、电磁技术等电子技术手段和信息技术的各种金融活动的统称。
(错)2、按照商务活动内容的不同,将商务活动分为贸易性电子商务和服务性电子商务。
(错)3、电子商务是一个一非常庞大的法律系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
这上些法律规范以私法规范为基础,同时有诸多公法规范。
所以,电子商务是一个渗透着私法因素的公法领域。
(错)4、在的技术方面,数据电文具体是电子的,还是光学的、磁力的,法律没有必要别忙限定,只要技术手段能达到法律所要求的标准,就应当承认其法律效力。
(对)5、功能等同原则,是的指根据针对纸质文件的不同法律要求的作用,使数据电文区别于书面形式一样,享受不同的法律地位和待遇。
(错)6、广义的电子商务中的电子技术,是一个开放的概念,它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通信与电子计算技术。
(对)7、电子交易则在很多情况下表现为“机对机”的交易,交易在互联网上进行,机之间的通信可以取代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交易对象可能是互联网上遇到的任何人。
(对)8、贸易型电子商务是指移转财产权利的电子商务,包括有形货物的贸易和无形信息产品的贸易。
二者是没有区别的。
(错)9、在亚洲,虽然各国地区信息网络发展的基础不一样以及各国或各地区信息网络发展的基础不一样以及各国或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太大,但是电子商务的发展却都是比较先进的。
《电子商务法》试卷A(含答案)
《电子商务法》试卷(A卷)班级姓名学号一、名词解释(每个2分,共10分)1.电子商务法2.电子商务认证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4.消费者选择权5.虚假广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电子商务的特点,主要是()。
A.全球性B.可靠性C.便捷性D.技术性E.开放性F.直接性2.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等具体模式。
A.直销模式B.海外代购平台模式C.传销模式D.直发/直运平台模式E.自营B2C模式F.购/返利模式3.各种智力创造而取得的成果及其所形成的财产权利,都属于知产权,知识产权一般分为()两类。
A.著作权(版权)B.商标权C.专利权D.著书权(书权)E.发明权F.工业产权(产业产权)4.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核准范围之外的业务,不得将业务外包。
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等业务。
A.证券、保险B.融资、理财C.支付、结算D.信贷、担保E.货币兑换F.现金存取5.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合同的标的,必须是(),否则,合同不能成立,也无法履行。
A.确定的B.可行的C.可靠的D.合法的E.有效的F.可能的6.《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A.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B.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共有C.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D.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不能被发现E.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F.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7.下列不是数据电文的特点的,有()。
A.国际性B.现实性C.不容易改动性D.虚拟性E.不容易消失性F.证据局限性8.电子商务法的技术中立原则,主要是指()。
A.对不同贸易形式中立B.对不同技术中立C.对不同当事人中立D.对不同通信和交易形式中立E.对不同形式的法律中立F.对不同国家的电子商务平台中立9.互联网广告的形式,主要包括()。
电子商务法每章练习题
电子商务法每章练习题(总3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第1章一、单选题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是( B )。
A.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关系B.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C.实体社会中的各种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D.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务关系2.电子商务立法要排除多种技术的影响,这符合电子商务法的( B )。
A.全球协调一致原则B.技术中立原则C.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原则D.安全原则3.世界范围内第一部全面确立电子商务运行的法律文件是( A )。
A.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B.美国《数字签名法》C.美国《统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D.马来西亚《电子签名法》4.我国最早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C.199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5.我国首次承认传真、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是( C )。
A.《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B.《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D.《电子签章条例》5.继《电子商务示范法》后又一部里程碑式的电子商务国际法是( C )。
A. 《数字签字法》B.《全球基础电信协议》C.《电子签字示范法》D.《全球电子商务统一框架》二、多选题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框架应当由《电子商务法》与配套的法律规范构成,配套法律规范大致包括(ABCD )。
A.电子商务经营法律规范B.电子支付法律规范C.电子签名法律规范D.安全认证法律规范2.电子商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 ABC )。
A.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主体 B.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客体C.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内容D.电子商务法律关系对象3.电子商务立法的原则有( BCD )A. 打击黑客的原则B. 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原则C. 技术中立原则D. 全球协调一致原则三、判断题1.电子商务法的基本目标就是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建立公平的交易规则。
电商法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电商法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电商法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电商法规的主要内容主要是: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第七条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第八条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九条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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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立法原则
电子商务法立法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理、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2. 普适原则:电子商务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无论是国内企业还是涉及跨境交易。
3. 公平竞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禁止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 信用原则:鼓励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评价和纠纷解决机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优惠原则: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村电商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减免税等优惠措施,促进电子商务的普惠性。
6. 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监管。
7. 隐私保护原则:强化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收集、使用和共享行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
总的来说,电子商务法立法原则旨在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平衡各方权益,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