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讲座
听宪法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

听宪法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听宪法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当我们备受启迪时,马上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
那么好的心得体会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听宪法讲座心得体会(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宪法讲座心得体会1我们大家都是成长在一个有法的社会里。
如果我们这个社会没有了法,那你会想像这个社会还会有“秩序”一词吗?小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们有《教师法》。
还有许多保护着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
这些法保护着我们现在安定、和谐的生活。
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现在就是爸爸、妈妈也不能随意体罚我们的,要是伤害我们,我们就去告他们,他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我们要学习法律,好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
维护人格尊严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第38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条规定:“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第8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儿童也是公民啊!假如我们儿童的人格尊严受到侵犯,那我们可以大声说出“不!”在《中国少年报》曾经报道过一件教师侵害学生权利的事件。
1999年的某一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塔里木乡某小学四年级学生张勇海,因为打扫时有一根扫帚秸秆没有捡干净,被检查的人扣了一分,老师很生气,让全班同学打他3个耳光,轮到第三个同学时,他哭了。
挨了90个耳光后,他被打得左脸肿起,右耳鼓膜内陷充血,耳中嗡嗡乱响。
在医院里休息了2个月,才重返学校。
我希望这个老师以后不再打人,不要太凶了,如果是父母亲或老师打我,那我就会大声说:“不!”任何游戏,任何赛事都离不开规矩和规则;在我们人类的共同生活中,更离不开规矩和规则。
我国制定了许多法律和法规,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只有任人遵纪守法,整个社会才会正常运行。
学宪法讲宪法讲座观后感汇总5篇

学宪法讲宪法讲座观后感汇总5篇学宪法讲宪法讲座观后感精选篇1五年级开学不久,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学宪法讲宪法》的活动,对于我来说,这是一节认识宪法的启蒙课。
让我懂得了宪法是国家的母法,附属的子法都是根据母法来分类制定的,它能用最简洁的语言来制定一个国家的准则,能使广大群众遵守它、爱护它、宣传它。
它不仅给了我们足够的自由权利,还有效约束了不良行为。
从而使宪法与我们的生活也变得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其实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我们,它告诉每一个父母都有义务保护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子女成年后也有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哦。
入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我们唱国歌,我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当时还迷糊的我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等等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
我们在学校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学习的环境和知识越来越丰富,教材教具以及参观游玩都免费提供,这些都是宪法公布的有关普及义务教育带来的成果。
爸爸的单位每年都会给他放好长的年假,让他有更多时间陪伴我们,原来这是享受宪法里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制度的权益。
爷爷奶奶退休了,他们常来北京小住,每天逛逛公园锻炼身体,不上班了每月还固定有退休金,我很是羡慕呢。
原来这就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障……宪法就像母亲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通过各种的法律把我们牢牢的守护在温暖的怀抱里,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权益。
我们能有今天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正是因为有这神圣的宪法一路为我们披荆斩棘,保驾护航。
我们平时一定要知法懂法,在成长的道路上,就像多了个替我们遮风挡雨的朋友,可以让我们不受委屈,好好生活。
学宪法讲宪法讲座观后感精选篇2宪法具有指引和协调作用,指引作用是所有法律规范都共同具有的作用,它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
法律规范通过明确而原则地昭示人们可以为某种行为、不能为某种行为、必须为某种行为、怎样为某种行为,从而使人们在行为活动中有明确的遵循。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当然具有指引作用。
小学宪法知识讲座精品PPT课件

宪法
我主要管公 民之间发生 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
民法 通则
刑法
我主要保护 未成年人通法律的 法律效力不同
不同之处
制订和修改
规定的内容
的程序不同
不同
宪法是国家 的根本大法
(一)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
①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 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 修 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绝对多数)通过。 改 普通法律:全国人大主席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 大代表 就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 代表的过半数(相对多数)通过。
目的: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 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
最高的法律地位
宪法 基本法律、普通法律 行 政 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图示告诉我们,宪法在众多法律之中有何地位? 宪法与其他法律是什么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 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体育事 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 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宪法第五条第3款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与普通法律相比,宪法—— 具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第五条第4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 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 追究”
宪法讲座提纲

宪法宣讲提纲前言:宪法的地位和历次修宪的概况一、宪法修正的内容解读;二、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前言:宪法的地位和历次修宪的概况宪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在地位上,宪法是最高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在规范上,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在修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
在我国,我们的根本大法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历次修宪的简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就是五四宪法,共四章106条;1975年1月第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是一部带有文革色彩的宪法,将五四宪法删减到了30条;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三部宪法,共四章60条;直至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第四部宪法,也就是我们现在使用的宪法,这部宪法是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由“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首都”5章组成,共138条。
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从2014年到2018年,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所以在今年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对现行宪法的第5次修改。
二、宪法修正的内容解读下面,我们重点解读下此次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这次宪法修改的突出特点,就是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本次宪法修正案共有21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
班会记录_学宪法讲宪法(3篇)

第1篇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15日二、会议地点学校多功能厅三、会议主题学宪法讲宪法四、参会人员全体师生五、会议议程(一)主持人开场致辞1. 主持人介绍本次班会主题和意义,强调宪法在法治国家中的核心地位。
2. 主持人宣布班会正式开始。
(二)宪法知识讲座1. 邀请法学专家或法律工作者为师生们讲解宪法的基本概念、历史背景、主要内容等。
2. 专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宪法条文,使师生们对宪法有更深刻的理解。
(三)宪法知识竞赛1. 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果。
2. 竞赛分为个人赛和团队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四)宪法演讲比赛1. 邀请学生代表进行宪法演讲,分享自己对宪法的理解和感悟。
2. 演讲内容要求紧扣宪法主题,展现宪法精神。
(五)互动环节1. 设置问答环节,师生共同探讨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2. 邀请师生分享自己了解宪法的过程和心得体会。
(六)总结发言1. 主持人对本次班会进行总结,强调宪法学习的重要性。
2. 校领导对本次班会进行点评,对师生们的表现给予肯定。
六、会议内容(一)宪法知识讲座法学专家首先介绍了宪法的基本概念,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接着,专家详细讲解了宪法的制定过程、历史背景以及主要内容,如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
在讲解过程中,专家结合实际案例,如宪法保障公民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使师生们对宪法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二)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竞赛分为个人赛和团队赛。
在个人赛中,同学们积极参与,认真作答,展现了良好的宪法知识水平。
在团队赛中,同学们团结协作,共同为团队争取荣誉。
(三)宪法演讲比赛学生代表们纷纷上台,以宪法为主题进行演讲。
他们用生动的语言、真挚的情感,表达了对宪法的敬仰和热爱。
其中,一位同学在演讲中提到:“宪法是国家的生命线,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四)互动环节在互动环节中,师生们积极参与,共同探讨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宪法知识讲座

宪法知识讲座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克州司法局党组书记黄耀辉今天和各位沟通的内容一、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概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最根本的是依宪执政。
概述二、现行宪法由四部分构成现行宪法由四部分构成:1、序言和总纲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3、国家机构4、国旗国徽首都国歌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1、国家的根本大法5、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国家的总章程6、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3、公民权利的保障书7、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4、最高的行为准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义务教育法教育法第一条:为第一条;为了发展了发展基础宪法教育事业,提高全教育,促进民素质,促进社会社会主义物主义物质文明和精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据神文明建设,基本法律普通法律宪法,制定本法。
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国家性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国家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标志:国旗、国徽、国歌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立法权)国家主席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行政管理权)(审判权)(检察权)(军事机关)各部、委员会国家一切通过宪法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和地人民交权力属于国家给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把权力国家权力宪法政府法院检察院约束约束行使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公共权力宪法的制定与修改比普通法律要严格五分之一提议三分之二通过四、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宪法学讲座》课件
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工和制约机制,确保权力不被滥 用
监督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利,保障公 民参与政治生活
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 民的合法权益
权利义务原则: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 一律平等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的关系
宪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宪法规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原则 和目标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责和权 限
宪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宪法是法治中国 建设的根本大法
宪法规定了法治 中国建设的原则 和目标
添加标题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钦定宪法是指由国家元首或统 治者主持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是指由人民或人民代表机关主持 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代表机关协商制 定的宪法
03
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的含义: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决定国家的政 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宪法规定了公民 的基本权利和义 务
宪法规定了国家 机关的职责和权 限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展望
宪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地位 和作用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发 展趋势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面临的挑 战和机遇
宪法与法治中国建设的未来发 展方向和目标
感谢观看
汇报人: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宪法是人民主权原则的体现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正文,请阐述观点
2023年国家宪法日 普法宣传讲座主持词
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一、引言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本次普法宣传讲座,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共同庆祝2023年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总章程,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最高法律标准。
宪法的实施与普法宣传密不可分,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更应该重视宪法的学习和宣传。
二、宪法的重要性宪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法律基石。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核心价值观,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宪法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更是国家和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三、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是我国法定的法治宣传日,旨在弘扬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培养法治意识,推动宪法实施。
每年12月4日,我们都将举行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此纪念宪法的颁布实施,弘扬宪法精神,提倡法治观念,倡导公民合法权益意识,推动国家法治化进程。
四、普法宣传讲座本次普法宣传讲座旨在通过专家讲解、案例分析和互动交流等多种形式,加深大家对宪法的理解,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宪法遵从意识。
希望通过本次讲座,使参与者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宪法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宪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五、结语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意识是全体公民应具备的基本法治观念,只有全社会形成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意识,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
希望通过本次普法宣传讲座,大家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宪法,更加自觉地遵守宪法,共同促进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
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断提高宪法意识,积极参与法治活动,共同维护国家法制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共同推动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敬爱的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我要再次感谢各位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参加今天的普法宣传讲座。
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
宪法知识讲座培训内容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2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3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高中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 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高中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方案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一、活动名称:高中学宪法,懂法知法宣传活动二、活动目的:1. 增强高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提高法治素养;2. 宣传宪法的重要性,弘扬宪法精神;3. 培养高中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
三、活动内容:1. 宣传海报:在学校主要场所张贴宪法宣传海报,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保障、实施体系等要点,引导学生主动关注宪法。
2. 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宪法知识竞赛,考察学生对宪法的基本知识和理解能力。
奖励优胜者,并在学校官方媒体发布相关报道。
3. 宪法讲座:邀请相关法律专家,为高中学生做宪法讲座。
讲座内容包括宪法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作用,以及与学生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4. 法治故事分享会:组织学生分享与法律有关的亲身经历,或讲述法治的故事。
通过分享与交流,激发学生对法治的兴趣和参与意识。
5. 宪法学习小组:组织学生自愿参加宪法学习小组,进行深入的宪法学习和讨论。
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开展讨论、辩论等活动,提高学生们对宪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6. 宪法文化展览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宪法相关主题的手工制作、书法字画、摄影展等活动,展现学生们对宪法的理解和表达。
在校园开展宪法文化展览,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感受宪法的力量。
四、活动时间安排:1. 宣传海报:持续张贴,以保持宪法宣传的持续影响力;2. 宪法知识竞赛:安排1-2次,时间可在课余时间进行;3. 宪法讲座:安排1次,时间约为1-2小时;4. 法治故事分享会:安排1次,时间约为2小时;5. 宪法学习小组:持续进行,时间根据小组成员的自愿参与情况安排;6. 宪法文化展览活动:安排1次,时间约为1天。
五、活动推广:1. 学校官方媒体: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活动宣传;2. 班级宣传:通过班级会议、班级群等方式,将活动信息传达给每一个学生;3. 学生代表宣传:选派学生代表,利用晨会、课间等时间宣传活动,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4. 家长宣传:通过家长会、家长微信群等途径,将活动信息传达给家长,并鼓励家长关注和支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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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知识讲座XXX《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一、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个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
宪法作为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首先,内容看,宪法有两个属性:第一,宪法是法,它具有法的一般属性。
第二,宪法是根本法,与普通法律不同的是,宪法所规定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无论是国家制度、社会制度,还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权限等问题,都有涉及。
宪法调整的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社会关系,即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在行使权力活动过程中与公民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相互之间在实现国家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它的终极价值目标,就在于通过对国家权力的规范,达到保障公民权利的目的。
这也是宪法学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
其次,从性质看,宪法与民主政治密切联系。
宪法是以民主精神为指导,以民主事实为基础,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
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有学者将宪法是实现民主价值的基本形式作为宪法的特征之一。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感化主要表目前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国家权力有效运行机制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
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力得到最明确是确认和最有效的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干系,维护社会不乱和国家长治久安。
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干系中,最重要的干系是由宪法来规范的和调整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宪法是社会不乱的调整器和安全阀,关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冲突和冲突,保持社会不乱,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
二、宪法的基本价值是什么?宪法的基本价值的保证人权。
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在于保证公民权利。
其手段主要是设置与限定国家权利。
国家机关不得行使宪法所未明确授与的权利。
所谓人权,就是指人依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应享有的所有权利,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本领获得充分发展。
人权是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组成的基础和源泉。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利益,是公民施行某一行为的可能性。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公民的各种权利一一加以规定。
因此,宪法所确认的只能是一些基本的权利,即那些表明权利人在国家生活基本范畴中所处的法律地位的权利。
(一)什么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所谓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
一个人具有哪个国家的国籍,就是哪个国家的公民,就要受哪个国家宪法和法律分约束,即依据哪个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可见,是否具有某一个家的国籍,是成为这个国家公民的前提。
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1、平等权现行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政治权利和自由(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群众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教诲程度、财富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自由现行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的自由”。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方面的涵义:(1)、每个公民既有宗教的自由,也有不宗教的自由。
(2)、有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那种宗教的自由。
(3)、在同一各宗教中,有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那个教派的自由。
(4)、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有广义、狭义之分。
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又称为身体自由。
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身体自由不受侵犯外还包括与人身紧密联系的人格尊严和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现行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享用其他自由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权利。
为了保证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实现,我国现行宪法和连续确认前三部宪法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原则的基础上,作了补充规定。
即“任何公民,非经群众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群众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留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现行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现行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现行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隐秘受法律的保护”。
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传递媒介,从发信人发出信息到收集人收到信息的全过程。
通信是公民举行各项社会活动的重要手段之一。
5、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现行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宪法第41条还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取得赔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6、社会经济权利(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表明劳动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同时又是公民的一项义务。
规定劳动既为权利又为义务是从现行宪法开始的(过去的几部宪法只规定劳动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2)、劳动者的休息权现行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现行宪法第44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物质帮助权现行宪法第45条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为了保障公民此项权利的实现,国家将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一是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二是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三是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7、文化教育权利(1)、公民有受教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第4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公民有举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现行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群众共和国公民有举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对社会特定人的权利的保护(1)、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现行宪法第48条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2)、婚姻、家庭、老人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现行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经典案例XXX案件概况:2014年5月16日,XXX的官方新浪微博“平安北京”发布消息,称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北京某饭店将正在嫖娼的著名演员XXX当场抓获。
经审查,XXX对嫖娼违法事实供认不讳,XXX已经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31日,XXX15天的拘留期满,但出乎公众的意料,XXX 并未被释放,而是于当天上午又被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
此举立即在新浪微博、XXX微信等社交网站引起舆论爆炸;众多网友及知名人士纷纷表示同情,呼吁要求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XXX的代理律师也表示欲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利。
2014年6月7日,国内法学教授XXX、应松年、XXX主任XXX等40余位法学学者、律师在收容教育制度存废问题上集体发声,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废止该制度,并联署了《关于废止收容教育制度的建议书》。
然而仅仅过了1天,也就是6月8日,XXX就出于各方面考虑,通过其工作人员在新浪微博发布消息,称他“不复议、不诉讼”。
2014年9月29日,XXX发布《XXX办公厅关于加强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传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暂停播出由“吸毒”、“嫖娼”等有“劣迹”艺人所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也不得邀请“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电视节目,此举再度引发公众及法律界人士对此案的关注。
点评:收容教育制度的由来及存废。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收容教育制度长期以来之所以受到人们诟病,就在于这一制度缺乏显见的合宪性与正当性。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者收容教育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和国务院根据以上《决定》颁布的《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其中规定:“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
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该“决定”,收容教育最长可以限制公民2年的人身自由,这种处罚比依照刑法对某些轻微刑事犯罪所作出的处罚还要长。
收容教育作为一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重大法律措施,却未经司法机关审判,而直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决定并执行,这种做法显然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因此长期以来受到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诟病。
根据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第8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
”这里的“法律”在概念上有严格的限制,应当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正式通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