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管理学资料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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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建筑企业
学习要点
建筑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建筑企业的任务和社会责任 建筑企业素质
第一节 建筑企业的概念和分类
一、企业概述 (一)企业的定义
企业是从事商品生产、流通、服务性 等经济活动,为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 盈利,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 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设立企业须具备的条件:
(3)建筑业企业连续三年年检合格,方 可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4)降级的建筑业企业,经过一年以上 时间的整改,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查确 认,达到规定的资质标准,且在此期间内 未发生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的违 法违规行为的,可以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 原资质等级。
2.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
3.有与承担工程任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4.有健全的会计制度和经济核算办法,能独 立进行经济核算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手段和设施
三、建筑企业的分类
按企业资产组织形式和所承担的 法律责任不同
➢个人业主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
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经济活动所需 的生产要素(人力、物力、资本、技 术和信息等)
具有健全的组织和独立财产
依法进行登记注册并得到批准,具 有法人资格
企业的基本特征
➢直接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 ➢目的是追求利润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照章向国家纳税 ➢拥有经营自主权 ➢行使企业应有的计划、组织和控制 等职能
▪ 第一章 建筑企业 ▪ 第二章 建筑企业管理概论 ▪ 第三章 建筑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管理组织 ▪ 第四章 建筑企业文化 ▪ 第五章 建筑企业战略管理 ▪ 第六章 建筑企业经营预测与决策 ▪ 第七章 建筑企业投标承包和合同管理 ▪ 第八章 建筑企业计划管理 ▪ 第九章 建筑企业技术管理 ▪ 第十章 建筑企业质量管理 ▪ 第十一章 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 第十二章 建筑企业机械设备与材料管理 ▪ 第十三章 建筑企业财务管理
负无限责任;由于个人资金、信用有 限和管理能力的限制,决定了企业的 规模有限;企业的寿命有限。
合伙制企业
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主共 同出资,为了利润共同经营,并 归若干企业主共同所有的企业。
优点:扩大了资金来源和信用能力;
集合伙人之才智和经验,提高了企业 的竞争能力;增加了企业扩大和发展 的可能性。
公司制企业
即是由许多人集资创办并且组成 一个法人的企业,在法律上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
我国的公司制企业主要包括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东人数 ➢注册资金 ➢股票的发行和转让 ➢公司财务
优点:股东对债务只负有限责任,风
险小;公司可采取发行股票、债务等多 种筹资方式,且股票、债券等易于转让, 较适合投资人转移风险的要求;发行股 票和有限责任制制度,使得公司具有很 强的吸收游资并将其转变为资本的能力, 从而能够筹集到巨额资本;公司具有独 立寿命;管理效率高。
(3)劳务分包资质企业: 是指具有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和工程
管理人员,专门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上承 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设2个等级,或者不分等级,共划分为13个 资质类别。
3、资质等级的审批
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3)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
缺点:产权转让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
方可进行,较为困难;承担无限连带 责任;企业的寿命不容易延续很久; 合伙人皆能代表公司,因此对内对外 易产生意见分歧,从而影响决策;企 业规模仍受局限。
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改变企业名称 ➢转让或处分企业财产 ➢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担任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 ➢合伙企业发生新合伙人入伙或原合伙 人退伙时
2、资质等级的标准
(1)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是指对工程实行施工全过程承包或主
体工程施工承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 包序列企业资质设特级、一、二、三共4个 等级,重新划分为12个资质类别。
(2)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是指具有专业化施工技术能力,主要
在专业分包市场上承接专业施工任务的建 筑业企业。专业承包序列资质设2个或者3 个等级,划分为60个资质类别。
企业的法律形式
个人业主制企业 即由个人出资兴办,完全归个人 所有和控制的企业。
优点:开设、转让与关闭等,仅须向
政府登记即可,手续简单;利润为个 人所得,无需与别人分摊;企业在经 营上的制约因素少,经营方式灵活多 样,处理问题动机敏捷;技术、工艺 和财务易于保密;企业主可获得个人 满足。
缺点:企业主必须对企业的全部债务
缺点:创办手续复杂,组建费用较高;
政府对公司制企业的限制较多;公司 的财务数据不能严格保密;双重缴纳 所得税。
二、建筑企业
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建筑与土木工 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 修工程等新建、扩建、改建活动 或提供建筑劳务Baidu Nhomakorabea企业。
(二)建筑企业的基本条件
1.有独立组织生产的能力和独立经营的权利
按经济类型不同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外资企业 ➢港澳台投资企业 ➢其他建筑企业
按企业规模不同
➢大型建筑企业 ➢中型建筑企业 ➢小型建筑企业
按企业资质条件不同
➢施工总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企业 ➢劳务分包 企业
1、资质的含义
所谓“资质”,包括资格和素质两个 方面的内涵。资格是表述企业单位具有的 资历、财力、业绩、信誉等;素质主要是 指企业单位的人员、资金、装备的数量构 成,技术管理水平和生产能力等各方面的 基本状况。
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4) 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资质等 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4、资质等级的动态管理
(1)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 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 然后和其他企业一样进入动态管理。
(2)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者 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应当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新核定的资质 等级应当低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级 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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