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 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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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

3.1 发展规划分析

3.1.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本项目项目符合国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的规划和原则要求。本项目有待改善目前山西朔州天然气用气量少的现状,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本地经济的发展。本项目符合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是其精神和发展原则的具体贯彻和落实。

3.2.2区域和专项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力度的要求,推进晋北中部城镇群建设,加快晋南中部城镇群建设,促进晋东南中部城镇群建设。按照坚持“绿色、低碳、洁净、健康”的发展理念,以加强节能减排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绿化山西,气化山西、净化山西、健康山西。到2015年,社区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5%,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75%,建制镇燃气普及率达到50%。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山西省朔州市完善区域功能和城市定位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证。

3.2 产业政策分析

经核查,本项目不属于国务院颁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和《山西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国土资发(2006)296号)中规定的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不属于《山西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和《山西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版)》中禁止或限制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天然气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系统建设,同时也属于城镇燃气工程,依据《天然气利用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5号),加气站属于天然气优先类利用用户。因此本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工程为清洁能源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当地经济的发展,促进当地环境保护,因此其符合朔州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产业空间布局、产业技术政策的要求。

3.3 行业准入分析

本项目的用地面积、结构布局、容积率、建筑密度及绿化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将严格执行朔州市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筑物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定》GB50016-2014规定,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建筑物之间的间距满足建筑防火规范的要求,道路布置满足消防通道通行的要求。

本项目实施应具备的要求如下:

(1)具备稳定、合法的天然气供应渠道。

(2)具备符合所在地规划的经营场所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设施。

(3)经营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土地、规划、交通、消防、安全、防震、环

境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

(4)经营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5)符合国家工商、税务、物价、质检、安全、消防、环保的有关规定。

(6)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运营的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本项目的设计采用了先进的技术,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切实落实环境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和总量平衡方案的情况下,符合环保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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