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倍工资差额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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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锐教育劳动争议案例(3篇)

精锐教育劳动争议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精锐教育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专注于K12教育领域的知名培训机构。

近年来,随着教育市场的不断扩张,精锐教育迅速发展,成为国内教育行业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精锐教育也遇到了一系列劳动争议问题,本文将以一起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8年,精锐教育一名员工王女士因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王女士在精锐教育担任教学岗位,入职时间为2016年5月,合同期限至2019年5月。

在仲裁过程中,王女士提出以下诉求:1.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 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2. 公司是否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3. 公司是否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 公司是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四、案例分析1. 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案中,公司以王女士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对王女士进行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因此,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 公司是否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王女士入职后,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

3. 公司是否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南京月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月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资如何计算⾟勤劳动的付出总是会有收获的,正所谓幸福是奋⽃出来的,每天不辞⾟苦的⼯作,收货不仅仅是⾃⼰的成长,获取了宝贵的⼯作经验,更重要的是每⽉的⼯资,那你知道⽣活在南京,你的⼯资是怎么计算的吗?以下是店铺⼩编为您整理得出的⼯资计算⽅法。

⼀、⽇⼯资、⼩时⼯资折算依据《关于职⼯全年⽉平均⼯作时间和⼯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条:按照《劳动法》第五⼗⼀条的规定,法定节假⽇⽤⼈单位应当依法⽀付⼯资,即折算⽇⼯资、⼩时⼯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

据此,⽇⼯资、⼩时⼯资的折算为:⽇⼯资:⽉⼯资收⼊÷⽉计薪天数⼩时⼯资:⽉⼯资收⼊÷(⽉计薪天数×8⼩时)⽉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21.75天⼆、加班⼯资计算依据《⼯资⽀付暂⾏规定》第⼗三条:⽤⼈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作的,应按以下标准⽀付⼯资:(⼀)⽤⼈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作时间以外延长⼯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时⼯资标准的150%⽀付劳动者⼯资;(⼆)⽤⼈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200%⽀付劳动者⼯资;(三)⽤⼈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或⼩时⼯资标准的300%⽀付劳动者⼯资。

三、经济补偿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作的年限,每满⼀年⽀付⼀个⽉⼯资的标准向劳动者⽀付。

六个⽉以上不满⼀年的,按⼀年计算;不满六个⽉的,向劳动者⽀付半个⽉⼯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资⾼于⽤⼈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三倍的,向其⽀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平均⼯资三倍的数额⽀付,向其⽀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不超过⼗⼆年。

HR常用的公式

HR常用的公式

一个专业的HR至少是半个律师,本篇我们分享一下HR工具中的另外一项内容:HR常用法律公式。

HR工具:日工资、小时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及小时工资折算主要是在企业制定产品加工工艺、核算工时,劳动强度、加班工资时使用。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HR工具: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小时工资基数×1.5在休息日工作的:加班工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2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日或小时工资基数×3HR工具:经济补偿计算公式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HR工具: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年假应从一年的元旦开始休前一年的,但对于不满一整年的员工,年假的休息天数,就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九种特殊情况计算案例(值得收藏)一、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例1】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5年10月支付给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6000元人民币。

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6000-3500-105)/(1-10%)=2661.11(元);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661.11×10%-105=161。

11(元);即相当于公司实际给了员工6161。

11元。

二、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计算公式为:(1)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2】2015年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部分30%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555×30%)/(1-20%×30%)=7482.45(元)(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482。

45×20%-555=941.49(元);其中30%,即282。

员工工资按天计算方法(员工工资天数)

员工工资按天计算方法(员工工资天数)

员工工资按天计算方法(员工工资天数)新劳动法规定月工资计算方法应该怎么算?30天?31天?月工资的算法是按照21.75天计算的。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其中的104天为休息日。

法律分析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

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个月工资按多少天算【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个月工资应该按照21.75天来算。

按照国家有关工资计算的规定,按月计薪的,工资的计算天数365天-104天)÷12月1.75天,因此一般来说一个月法律规定的标准工时是21.75天,为了计算方便按22来算的。

法律文书范文案例分享(3篇)

法律文书范文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了货物的质量、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定金。

然而,乙公司在交付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乙公司拒绝。

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文书范本(一)起诉状原告:甲公司被告:乙公司案由:购销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乙公司支付原告甲公司50万元货款;2. 判令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甲公司因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造成的损失;3. 判令被告乙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1. 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2.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50万元定金。

3. 被告乙公司在交付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4. 原告甲公司多次与被告乙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但被告乙公司拒绝承担责任。

5. 原告甲公司认为,被告乙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答辩状被告:乙公司原告:甲公司案由:购销合同纠纷答辩意见:1. 被告乙公司承认与原告甲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

2. 关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被告乙公司承认存在瑕疵,但认为原告甲公司在收货时已明知货物存在瑕疵,且未及时提出异议。

3. 被告乙公司认为,原告甲公司在收货时已放弃追究被告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故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4. 被告乙公司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关于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被告乙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甲公司在收货时已明知货物存在瑕疵。

因此,法院认定被告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

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一、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依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二条: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二、加班工资计算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经济补偿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同事项

1.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1:劳动合同中的“不平等条约”是无效的顾小姐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担任文案专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她发现劳动合同附带有承诺书,顾小姐害怕自己的权益收到侵害,不想签,但是公司态度强硬,顾小姐无奈之下只能签订了含有承诺书的劳动合同。

后公司要求顾小姐每周工作6天48小时,且公司原应为顾小姐缴纳的社会保险也一直没有缴纳。

对此顾小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并补缴社会保险。

公司认顾小姐已经在附有承诺书的合同上签字了,就表示放弃了这些权利,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

但经审理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顾小姐的请求。

劳动合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如果附加条件的,所附条件无效。

本案中,劳动合同中附有承诺书,且顾小姐是在违心的情况下被迫签订的,因此,劳动合同中附有的承诺书部分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案例2:以假文凭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某电脑公司聘请了某财经大学毕业的张某为销售经理,随后双方订立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月薪是2800元合同,期限是2005年3月到2008年4月。

2005年10月,电脑公司查实张某所持的某财经大学的文凭是假的,最后决定解除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关系。

该电脑公司对张某10月份的工资支付了一半,张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坚持认为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公司应该全额支付他的工资,并且应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张某以假文凭的方式与电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违背了订立劳动合同基本原则,即诚信信用的原则,使用人单位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违背了用人单位真实的意思,因此,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争议案“仲裁(诉讼)请求”所涉计算方法65条(超全)

劳动争议案“仲裁(诉讼)请求”所涉计算方法65条(超全)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4.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注:上述计算公式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用于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法定工作时间,进而判断有无延长工作时间。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6.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

7.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8小时。

8.计时工资=工资标准×应支付工资的期间。

(工资标准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9.计件工资=计件单价×计件数量。

(具体根据实行的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计件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具体计算方法确定)10.提成工资=提成基数×提成系数。

11.奖金、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双方的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2.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13.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14.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注: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

一般而言,劳动者每月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5.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用人单位已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的情况下)。

21.75天工资的计算方法

21.75天工资的计算方法21.75天工资的计算方法1.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21.75天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200%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加班小时数×300%21.75天工资的计算方法21.75天是包括法定节假日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单位应当额外支付3倍的工资工资没发找哪个部门工资没发找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电话,即12333。

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在合理期限支付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付工资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工资不包括五险一金。

法律快车提示您,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津贴和补贴;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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