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

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1. 什么是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对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人们对家具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越来越关注。
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即是为了确保家具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或使用过程中不会释放出有害物质,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而设立的一种认证标准。
该认证标准旨在通过对家具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限量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同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家具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家具产品中可能含有一些有害的化学物质,如甲醛、苯等。
这些物质在长期接触后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对呼吸系统、皮肤等产生刺激或过敏等。
对于使用家具产品的消费者来说,购买具有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家具,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3. 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重要性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存在,不仅给消费者提供了一个选择安全、环保的家具产品的依据,也促进了家具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认证,家具制造商需要调整生产工艺和选择材料,以确保产品符合环保要求,并减少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4. 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标准和流程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标准多种多样,如国际标准ISO 14001、欧洲标准EN 1335等。
通常,认证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家具制造商需要申请认证;接下来,认证机构会对制造商提供的材料、生产工艺等信息进行审核;进行现场检查,检测家具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是否符合要求;通过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 个人观点和理解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存在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保障消费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购买家具产品时,我们可以通过查看产品是否具有该认证证书来判断其安全性和环保性。
然而,仅依靠认证并不能完全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消费者仍需要通过自身的判断和选择来确保购买到符合个人需求的优质家具产品。
总结回顾:家具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是为了保障人们生活质量和健康安全而设立的认证标准。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7.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7.1.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EC 组织对产品检验、生产工厂检查和评价结论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
中环联 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 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认证实施规则
(CEC- 7016 -A/0)
2020-04-01 发布
2020-04-02 实施
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
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 认证实施规则
前言
本规则由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发 布,版权归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所有,任何组 织及个人未经中环联合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3. 单元划分
1)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 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 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 元内产品的具 体型号。主要认证单元如下:木家 具、金属家具、竹藤家具、塑 料家具、软体 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其他家具、 模压板厨柜、实木板厨柜、油 漆饰面人造板 厨柜、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橱柜、水晶板橱柜、防火板橱柜、其他板橱柜。
(2)获证产品允许使用如下绿色供应链星级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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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联合认证中心
家具产品环保卫士 认证实施规则
11.2. 认证标志的加施 如果加施标志,证书持有人应按 CEC 发布的《CEC 标志自愿性产品认证标
识使用管理办法》和 CEC-GSC-6001-A/1《绿色供应链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使用 认证标志,优先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加施认证标志;如本体不能加施, 可在最小外包装的显著位置加施;如本体及最小外包装均不能加施,可将标志 加施在产品的随附文件中。
家具产品认证规则

产品认证规则GZ-08-A/0001家具产品认证规则2019年07月15日发布2019年07月31日实施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前言本规则由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版权归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晖胡亚芹叶亚茹曲军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家具类产品的认证。
2.认证模式家具的认证模式为:产品检验+初次工程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a.认证的申请b.产品型式检验c.初始工厂检查d.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e.获证后的监督f.复审一般情况下,产品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检查;必要时,可在工厂检查时抽样。
3.认证申请按认证单元申请认证。
申请质量认证的家具应首先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家具所用的原材料需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和和认证要求(如玻璃的 CCC 认证)。
申请认证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产品描述)。
3.1认证单元划分家具的主要组成材料有:木材、人造板、皮革、纺织品、石材、金属材料、软体填充料等材料。
家具认证单元首先按主材质性状来划分认证单元:木质家具系列、软体家具系列、金属家具系列;然后按照家具的功用类别来划分认证单元,具体单元的划分见表 1。
不同的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认证单元。
表 1 家具环保认证单元划分3.2申请认证提交资料3.2.1申请资料a.正式申请书(网络填写申请书后打印或下载空白申请书填写)b.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时)c.家具产品描述3.2.2证明资料a.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注册证明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时)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c.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检查报告(如有)d.生产许可证(如有)e.其他需要的文件4.产品检查4.1样品4.1.1送样原则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从该申请认证的单元中选取具有代表性(能进行全部家具性能检验项目)样品,样品应由申请人在收到陕西瑞特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的送样通知后 15 工作日内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

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ECC-1031EL-A/0)发布日期:2019-09-01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具HJ 2547-20161.目的本规则适用于家具类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按“初始工厂检查+型式检验+获证后的监督”模式进行。
型式检验:指申请认证产品应满足相关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抽样检测、文件审核、现场确认等验证方式。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认证申请3.2文件审查3.3初始工厂检查3.4型式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获证后的监督4.适用范围适用于室内家具,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软体家具、藤家具、玻璃石材家具和其他家具及配件。
不适用于厨柜及门产品。
5.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5.1认证申请认证委托人向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并在中国环境标志信息平台注册过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5.1.1申请单元划分根据相同生产场地、相同产品类别、相同加工工艺的基本原则划分申请单元,同一个申请单元可以包含若干产品型号,但应明确同一单元内产品的具体型号。
主要认证单元如下:表1认证单元5.1.2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申请书;(2)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CCC证书复印件(仅限于国家规定目录中的产品);(4)生产者持有的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5)当认证委托人、生产者不同时,需提供认证委托人与生产者的委托关系证明材料;(6)当生产者、生产企业不同时,需提供生产者与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关系证明材料;(7)环境守法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三同时验收报告、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等);(8)在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多个型号时,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9)生产企业中国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相关管理文件;(10)各类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11)其他申请书附录所要求的资料。
家具材料环保检测规程

家具材料环保检测规程一、引言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于家具材料的环保性能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各行业都开始采取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来监督和管理家具材料的环保性能。
本文将对家具材料环保检测的规程与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二、家具材料环保检测体系家具材料环保检测体系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建立的,旨在保障家具材料的环保性能。
该体系包括环保材料评价、VOC排放检测、有害物质检测等多个环节。
下面将分别对它们进行具体阐述。
1. 环保材料评价环保材料评价是家具材料环保检测体系的第一环节。
在评价过程中,主要考虑材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以及各类环保标准,例如是否含有有害物质、是否过量使用甲醛等。
2. VOC排放检测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室内环境中的有机物质,常见于涂料、胶水、油漆等材料中。
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对家具材料中的VOC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检测方法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测试、样品挥发物测试等。
3. 有害物质检测有害物质是指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甲醛等。
在家具材料中,这些有害物质可能通过释放气体、溶剂挥发或分解等方式进入室内环境,对人体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有害物质的检测非常重要,可以采用色谱法、光谱法等方法进行检测。
三、家具材料环保标准1. 家具材料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甲醛是一种常见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危害。
为了控制甲醛的释放量,家具材料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甲醛释放限量标准。
一般来说,室内家具材料的甲醛释放量应符合E1级、E0级或F级标准。
2. 家具材料VOC排放限值标准VOC排放是室内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保护人体健康,限制家具材料中VOC的排放量非常重要。
根据不同类型的家具材料,有关部门制定了相应的VOC排放限值标准,如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
3. 家具材料可重复利用标准在追求环保的背景下,提倡家具材料的可重复利用对资源的节约和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技术要求

家具产品质量环保认证技术要求范 围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家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室内家具与配件,包括可移动的、手提式或固定到墙壁上的产品,用于布置房间的产品以及室内用的门。
引用标准2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技术要求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文。
本技术要求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技术要求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324-1995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3325-1995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13452.1-92 色漆和清漆铅含量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ISO 11469:2000塑料——通用定义与塑料产品标记HBC 12-2002 水性涂料HBC 17-2003 人造板及其制品HBC 18-2003 粘合剂HJBZ 30-2000 生态纺织品基本要求3产品质量应符合GB/T 3324-1995 和GB/T 3325-1995等标准的要求;3.1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3.2技术内容4有关材料组成的信息要求:4.12004—05—3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4—05 —31 批准文件:——家具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完整的概述并详细说明:——所有材料的类型与重量;——木材、塑料和金属表面涂料(油漆)的类型与重量;——家具中使用的粘合剂的类型与重量。
提供的所有数据必须以克为单位。
必须给出各种材料占家具总重量的百分比,且至少为3套产品的平均值。
对家具与配件的要求4.2对木材的要求4.2.1对杀虫剂的要求:家具中不得含有经过杀真菌剂处理的木材,不得使用世界卫生组织所划分的IA类和IB类中的杀虫剂进行处理。
参见《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WHO根据危害性和分类指南而制的杀虫剂分类建议2000-2002)》。
GB 28481-2012《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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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主要有害物质及释放标准

家具主要有害物质及释放标准摘要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在居民的室内环境中,空气质量却在不断的下降,其中家具中的有害物质也成为导致空气质量下降的关键,因此,本文将结合我国家具有害物质的实际排放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它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并提出几点限制家具有害物质排放的控制措施,以期提高居民室内的空气质量,改善居民室内环境。
关键词家具;有害物质;释放标准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生活和活动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状况,尤其是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现代社会中,人们更加重视了室内的空气质量,但在近年来,家具中有害物质的排放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成为建筑污染和装饰污染之后的第三类室内污染物质,虽然我国对家具有害物质的排放有着明确的规定,但仍有很多有害物质超标的现象发生,因此,加强对家具有害物释放量的控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1家具中存在的几种主要有害性物质家具中的有害物质有很多种,其中最主要有苯、TVOC和甲醛等,这几种有害物质在家具中的含量比较高,是人们最熟悉的几种有害物质,其中苯已经被WTO确认为是具有很强致癌性的物质,而甲醛作为一种原浆性有毒物质,自身可以同蛋白质等物质相结合,并且在通常情况下呈现出易溶、无色的特点,是一种带有刺激性味道的气体,从它自身的化学特性来看,它具有很强的活泼性,同时也有生物学性质,甲醛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性,它是一种潜在的致癌性物质,如果长期与甲醛进行接触会身体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果甲醛的浓度较低,影响性可能小一些,主要症状表现在咳嗽、打喷嚏、流眼泪等,严重者可能出现支气管炎或者眼结膜炎的症状,如果甲醛浓度较高,就可能影响人体的中枢神经、肝脏和免疫系统,严重者会呈现呼吸困难的症状,甚至会导致人的死亡。
TVOC的全称为总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成分具有很强的复杂性特征,到目前为止,已经在TVOC中鉴定出了上百种不同类型的化学物质,这些化学物质的浓度虽然不高,但如果结合起来就会发生化学反应,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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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GJC 399-17.4版本: G国建联信认证中心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实施规则2019-05-31发布2019-06-01实施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目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环节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2初始工厂检查4.3 产品检测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保持5.2认证证书覆盖的内容5.3认证证书的变更5.4认证范围的扩大5.5认证范围的缩小5.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相关要求7.收费附件1: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2:企业声明附件3:检测项目1、适用范围本规则规定了对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实施产品认证的要求,适用于 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中规定的木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的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测+获证后的监督3、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委托和受理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检测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4.1.1认证单元划分按加工场所和家具系列划分认证单元。
木家具:依据GB/T 3324-2017分为:柜架类、桌类、椅凳类、床类;金属家具:依据GB/T 3325-2017分为:柜架类、桌类、椅凳类、床类;软体及其他家具:(1)皮革:沙发类、软体床类、办公椅类、公共座椅类。
(2)布艺:沙发类、软体床/床垫类、办公椅类、公共座椅类。
4.1.2申请文件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书并随附以下资料:1)委托人的注册证明材料;2)家具产品及用材种类;3)关键原料的种类;4)按附件1《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的“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文件”;或其他质量保证能力文件(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其他资料4.2初始工厂检查4.2.1工厂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申请文件符合要求后进行工厂检查。
工厂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单元的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
原则上,初始工厂检查每个生产场所2个人日、监督审核1个人日。
4.2.2 工厂检查内容4.2.2.1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情况评价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情况评价依据附件2《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2.2.2 产品一致性检查a)检查产品或包装上明示的产品名称、型号和相关标识与申请文件是否一致。
b)检查关键原料的种类/涂饰工艺与申请文件或备案是否一致;4.2.2.3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情况评价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产品的所有认证单元。
4.3产品检测4.3.1样品检验报告原则上,同一制造商,同一加工场所,采用的生产工艺以及关键原料种类和使用量无较大差异时,提供依据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对“产品有害物质”项目的检验报告。
同类别产品的检验报告每年监督检查时,轮换进行检测。
企业提供《企业申明》(附件二)后,也可以送样检测。
企业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时,实行现场抽样。
4.3.2“产品有害物质”项目检验执行标准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4.3.3检测机构由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
4.4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机构对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均符合要求时,经认证机构评定后,按照申请认证单元颁发认证证书。
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认证机构采取适当方式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产品检测不合格应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进行产品抽样检测。
当工厂检查和产品检测整改结果均合格后颁发认证证书;当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整改结果不合格,则终止认证。
工厂经整改后应重新申请认证。
4.5获证后的监督4.5.1 获证后的监督频次和方式4.5.1.1认证机构根据获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加工厂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产品及其加工厂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每一个监督周期内至少进行一次监督。
监督周期的起始点按第一次初始工厂检查的对应时间计算,每12个月为一个监督周期。
实施监督的具体日期对监督周期的计算没有影响。
4.5.1.2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a)获证产品不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要求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如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并经查实为认证证书持有者责任时;b)认证机构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c)有足够信息表明工厂因变更生产工艺、关键原料种类或使用量等,可能影响获证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d)认证机构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对质量保证能力薄弱,产品质量不稳定的加工厂,认为有必要增加时。
4.5.2获证后的监督内容4.5.2.1监督的模式工厂监督检查 + 产品检测4.5.2.2工厂监督检查每次工厂监督检查内容至少应包含对附件1《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第3、4、6、9条款的检查和对产品一致性的检查,对其余条款可适当进行抽查。
4.5.2.3 产品检测按照4.3条款要求执行。
4.5.3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监督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如果工厂检查存在不合格项,一般情况下应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逾期应暂停其认证资格,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如果产品检测不合格,应暂停该认证单元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
工厂应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重新进行产品抽样检测。
产品重新抽样检测结果合格的可恢复其认证资格,继续使用认证标志;产品重新抽样检测结果仍然不合格的,将撤销其认证资格。
5、认证证书的保持和变更5.1认证证书的保持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内认证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
5.2认证证书覆盖的内容认证证书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正文部分包括:委托人名称、加工厂名称及代码、地址、认证产品名称、实施规则、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签章或签发人签字、生效日期及认证机构规定的内容。
认证证书附件内容a)认证证书编号;b)附件的变更号和生效日期;c)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名称、型号和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判定结果;d)关键原料的种类、来源和表面涂饰工艺e)认证机构签章或签发人签字。
注:认证证书附件应按GB/T 35607-2017《绿色产品评价家具》要求,描述认证证书所覆盖的产品系列名称。
5.3认证证书的变更当认证证书持有者变更委托人、制造商或加工厂的名称等信息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认证机构核查该变更对原认证产品的影响程度后决定。
加工场所搬迁时,原则上应重新进行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
对认证单元内的产品系列名称变更,由认证机构识别差异后决定。
上述变更而更换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不变。
5.4认证范围的扩大根据本规则4.1.1条款所规定的认证单元划分原则,认证证书持有者在原有认证单元基础上增加新的认证单元,应填写并提交正式申请书。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交的正式申请书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可安排工厂检查和/或产品检测。
5.5认证范围的缩小当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属缩小认证范围,原则上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注销该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退还相应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当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某些认证产品的认证资格时,经确认后更换相应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5.6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当获得认证企业发生违反本规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要求时,按规定暂停和撤销认证资格。
5.6.1暂停认证资格获得认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暂停其全部或部分产品认证资格,暂停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已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1)认证企业不按期接受本机构认证监督的;2)监督审查发现认证企业达不到认证要求的;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不当的;4)经查实,用户对认证产品质量反映较大的;5)未按时交纳认证费用的。
5.6.2注销认证资格⑴由于本规则的变更,获证企业达不到新的要求的;⑵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等原因自动提出放弃认证资格的。
5.6.2撤销认证资格获得认证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撤销其全部或部分认证资格,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布。
⑴整改期满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⑵认证产品质量严重下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害的;⑶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认证证书的;⑷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⑸拒不交纳认证费用的。
6、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6.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认证标志为: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标志6.2 相关要求可以对认证标志的规格按比例进行扩大或缩小印刷,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
获证产品或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
7、收费认证收费按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持续符合《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1.1职责工厂应规定与其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在其组织内指定一名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 确保加施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要求;c)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认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施认证标志。
1.2资源工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a)识别与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有关的关键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b)上述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c)对上述人员的能力以及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保存适当的记录。
2.文件和记录2.1 工厂应对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体系进行策划并形成相应的控制文件。
该控制文件可以多种形式体现,如可对原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补充完善,或单独形成家具中有害物质控制体系文件。
无论以何种形式体现该控制文件,均应覆盖本附件的所有要求。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
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关键原料的采购工厂应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程序对关键原料的采购进行控制,确保其所带来的有害物质不影响认证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