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三个案例分析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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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市,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项目业主为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示,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

3.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原告未能中标。

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无效和侵权责任。

2. 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进行公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侵犯了原告的投标权。

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中标,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1)退还原告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赔偿原告因投标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3)支付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多个法律问题,以下进行具体分析:1. 招标公告公示问题招标公告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

工程招标采购典型案例(3篇)

工程招标采购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招标采购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工程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本文选取了一个典型的工程招标采购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从业者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简介本项目为某市城市快速通道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0亿元。

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周期为3年。

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排水、照明等工程。

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1. 招标文件存在漏洞,导致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

2. 招标过程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部分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部分评标专家缺乏相关经验。

4. 项目进度滞后,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漏洞在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存在多处漏洞,如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不够明确,对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过于简单等。

这些漏洞导致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一,影响了投标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解决措施:(1)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调研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招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招标文件发布前,应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不公平竞争现象在本次招标过程中,部分投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导致其他投标单位无法公平竞争。

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解决措施:(1)加强招标过程监管,对围标串标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3. 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部分评标专家缺乏相关经验,导致评标结果存在争议。

解决措施:(1)优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确保评标专家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提高其评标水平。

4. 项目进度滞后在本次招标过程中,项目进度滞后,导致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案例(3篇)

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案例(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需求日益增长,为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城市交通效率,某市决定建设地铁一号线。

该项目总投资约200亿元,全长约30公里,共设25个站点,预计于2025年全线通车。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二、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2018年6月,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某市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期为30天。

2. 投标报名公告发布后,吸引了全国多家知名建筑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报名企业需提交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证书等相关材料。

3. 投标文件编制报名企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

4. 开标及评标2018年7月,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2018年8月,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企业,并在《某市日报》等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企业与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施工合同。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招标文件编制科学、严谨,明确了招标范围、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投标报价等内容。

招标文件为投标企业提供了明确、详细的投标依据,有助于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

2. 评标过程某市地铁一号线工程建设评标过程公开、公正、公平。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专家、企业代表等组成,确保了评标结果的客观性。

招标投标法律案件(3篇)

招标投标法律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不力等原因,导致了一些法律案件的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招标投标法律案件为例,分析案件的主要争议焦点、判决结果及启示。

二、案件简介(一)案件名称: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争议案(二)案件当事人:原告某施工单位、被告某建设单位、第三人某招标代理机构(三)案件事实:原告某施工单位在被告某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招标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

在开标时,原告的投标文件被宣布无效,理由是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

原告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某建设单位辩称,原告的投标文件确实存在重大偏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三人某招标代理机构也认为,原告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当被宣布无效。

(四)案件争议焦点:1. 原告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2.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职责及法律责任。

三、案件分析(一)关于原告的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本案中,原告的投标文件确实存在重大偏差,如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技术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等。

因此,法院认定原告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

(二)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职责及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案中,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查投标文件的责任,导致原告的投标文件被宣布无效。

因此,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查投标文件的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1. 被告某建设单位与第三人某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承担原告某施工单位的损失。

招标公司三次废标(3篇)

招标公司三次废标(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6月发布了关于某市XX项目建设的一则招标公告。

该项目总投资约1.5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公告发布后,共有10家施工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然而,在招标过程中,该项目三次出现废标情况,给招标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将对这三起废标事件进行深入分析,以期为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提供借鉴。

二、第一次废标1. 事件概述2021年7月15日,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XX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在开标环节,共有8家施工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存在投标文件不齐全、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等问题,导致该单位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决定对该单位进行废标处理。

2. 原因分析(1)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

该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导致投标文件不齐全。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不及时。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单位履行投标义务的重要保证,该施工单位未能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违反了招标文件规定。

三、第二次废标1. 事件概述2021年8月5日,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再次组织对XX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在开标环节,共有6家施工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投标文件中技术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决定对该单位进行废标处理。

2. 原因分析(1)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彻。

该施工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未能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导致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报价不合理。

该施工单位为了争取中标,采取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策略,存在恶意竞争的嫌疑。

四、第三次废标1. 事件概述2021年9月10日,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次组织对XX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在开标环节,共有4家施工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1)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信息。

招投标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招投标法律实务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关于某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该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经过资格预审,共有5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投标。

2021年4月,招标人组织进行了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仪式。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导致其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人遂宣布该单位的投标无效,并要求其他4家施工单位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在重新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评标,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二、案例分析1. 投标文件重大遗漏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在本案中,施工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有权宣布该单位的投标无效。

这一做法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维护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程序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投标文件送达后,招标人应当予以签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开标。

”在本案中,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了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仪式。

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其中一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存在重大遗漏,遂宣布其投标无效。

这一做法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保了招投标程序的顺利进行。

3. 重新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本案中,招标人要求其他4家施工单位重新递交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了评标。

建设工程招标的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政府投资建设一大型公共文化中心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该项目包括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电影院等设施,是当地重要的文化设施之一。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区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建设。

二、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3月15日在全国性招标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

2.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评标办法等。

招标文件于2019年3月20日发布。

3. 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投标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至3月31日,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9:00至11:00。

共有10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4. 开标及评标2019年4月10日上午,开标仪式在招标代理机构会议室举行。

共有10家企业的投标文件符合要求,进入评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中标结果于2019年4月15日在招标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三、案例分析1. 招标公告及文件编制该案例中,招标公告发布及时,内容详实,确保了所有潜在投标人对项目信息有充分了解。

招标文件编制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评标工作提供了依据。

2. 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投标报名及文件递交过程规范,保证了投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了投标文件的质量。

3. 开标及评标开标仪式公开透明,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保证了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综合评分法能够全面考虑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有利于选择最合适的施工单位。

4. 中标公示及合同签订中标公示期充足,确保了社会公众的监督权。

合同签订规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招投标行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发布了一项关于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地下车库等,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在招标过程中,共有10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其中包括A公司、B公司、C公司等知名企业。

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C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不久,A公司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称C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经调查,发现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未正式发布前就开始进行投标报价的准备工作。

2. 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方进行了不正当沟通,试图影响招标结果。

3. C公司在投标报价中故意压低报价,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二、案例分析1.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招标文件,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故意压低报价等行为,均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C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

(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因此,C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中标通知书,重新组织招标。

(2)对C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3)若C公司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招投标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投资建设一栋写字楼,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参加了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了投标文件。

甲公司于投标截止日期后进行了评标,确定乙公司为中标单位。

然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合同条款产生争议,乙方拒绝签订合同。

乙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方履行合同签订义务。

二、案件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1. 乙方是否具备中标资格;2. 甲公司是否应履行合同签订义务;3. 乙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案件分析(一)乙方是否具备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选择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本案中,乙方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甲公司对乙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并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

因此,乙方具备中标资格。

(二)甲公司是否应履行合同签订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案中,甲公司已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双方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甲公司未履行合同签订义务,构成违约。

(三)乙方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未履行合同签订义务,构成违约。

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招标人、中标人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招标人,在乙方具备中标资格的情况下,未履行合同签订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

招投标法律法规经典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6月发布了关于某市某区某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该工程总投资约为1.5亿元,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1. 投标人甲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未按规定格式编制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了一份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3. 投标人丙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但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5. 招标人在开标时,发现投标人乙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严重错误,遂决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案例分析1. 投标人甲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甲未按规定格式编制投标文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2. 投标人乙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严重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投标人乙递交的投标文件存在严重错误,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丙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丙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4. 投标人丁符合投标条件投标人丁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一份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人应当予以受理。

三、案例总结1. 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是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依据。

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2. 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活动,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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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实战策略及案例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是国际上通用的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

目前在我国工程项目建设中推行招投标制度虽然惟独短短 10 多年的历史,但对于健全我国建筑市场竞争机制,促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保证工期和质量,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都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 WTO,建造行业的造价改革步伐也逐步加快,不断促进整个建造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快速转变。

从 2003 年开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全国快速推广,更给整个建造交易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招投标双方的工作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投标方需要不断地充实自身的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才干够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

此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除了靠企业自身的素质和实力外,投标技巧对于能否中标及能否取得更多利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投标技巧是怎样匡助企业在竞争中取胜的或者减少自身的损失的。

案例一:某小区商住楼土建项目,某投标单位投递的投标书报价为 1080 万元,投递投标书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日期尚有 3 天,然后经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该报价与竞争对手相比没有优势,于是在开标前,又递上一封折扣信,在投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工程量清单单价与总报价各下降 5%,并最终凭借价格的优势拿到了合同。

这样的投标策略,在国际招标中时常浮现,国内招标这种方法也逐渐多了起来。

这种做法是彻底合法的。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做法不是由于自身的原因作出的,而是根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情况而作出的,会带来恶性竞争的负面作用。

而且也不能一味的不顾企业的成本,盲目为了中标而降低报价,导致合同签订后难以履行。

案例二:某大型公建项目进行招标,标底为 8050 万元。

某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为 7990 万元,为了能提早收回资金,以便投入新的项目,该投标单位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将基础工程和柱、墙等项目的单价提高了 15%,装饰工程的单价适当下调,做到了总报价仍然为 7990 万元,并且在评标时对调整项目单价作了有力的说明,最后中标。

在施工过程中,基础工程等施工完后,回收了大量的资金投入到新项目中。

这一方法是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

总的来讲,要保证两个原则:“早收钱”和“多收钱”。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不平衡报价一定要建立在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子细核对分析的基础上,特殊是对报单价的项目。

单价的不平衡要注意尺度,不应该成倍或者几倍的偏离正常的价格,否则业主可能会判为废标,甚至列入以后禁止投标的黑名单中,就得不偿失了。

普通情况下,比正常价格多出 15%,30%的幅度,业主都是可以接受的,投标人可以解释为暂时设施的搭建、材料和设备定货等预先支出的费用。

不平衡报价最终的结果应该是:报价时高低互相抵消,总价上却看不出来;履约时所形成的数量少,完成的也就少,单价调低,损失也就降到最低;数量多,完成的也多,单价调高,承包商便能获取较大的利润。

所以总体利润多、损失小,合起来还是盈利。

固然,不平衡报价也有相应的风险,要看投标人的判断和决策是否正确。

这就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当丰富的经验,要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掌握丰富的资料、把握准确的信息等,这样所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才是客观的、科学的,才干把风险降至最低。

即使投标人的判断和决策是正确的,招标人也可以在履行合同的时候通过一系列的手段来控制住。

如要求在投标报价文件中增加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来分析每条清单的项目的单价构成,发变更令减少施工的工程量,甚至强行的取销原有设计等,只要在招标文件中注明相关的条款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就很难利用不平衡报价法来获得利益。

不平衡报价法运用合理,是企业的投标技巧的一种表现。

关键在于把握一个合理的幅度,幅度大了,影响中标的几率,幅度小了,效果又不明显,要在不平衡中寻求幅度的平衡,这样才干够充分利用不平衡报价法的优势。

案例三某住宅小区 1,9 号塔楼进行招标,某市大型建造公司进行投标。

该项目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需要用到大量的钢筋与混凝土。

该建造公司在市内同时有8 个项目,大部份均为住宅。

在经过分析后,公司与钢筋和混凝土的供货厂商谈判,以大量的材料采购定单得到了相当满意的价格,然后按照此价格作出的投标书报价比竞争对手的报价低了上百万元,通过评标时澄清,该建造公司最终中标。

这是一个典型的通过企业自身的优势中标的案例。

企业规模小有小的优势,规模大有大的优势。

一个成熟的企业应该能够有效地利用自身的优势来争取在竞争中获胜。

上面的案例,该建造公司通过项目多,相同材料采购的数量大的优势,能够拿到折扣比较大的材料采购价格,通过材料与对手的差价争取到了相对较低的报价。

由于在目前评标办法中,价格占的比重比较大,因此通过价格优势得到了合同。

这就是发挥企业优势,降低生产成本的作用。

所以,企业的要不断地提高及发掘并有效地利用自身的优势,这样才干够在竞争激烈建造市场中立足。

通过上面三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投标策略和技巧在招投标过程中的重要性。

此外,所有的投标策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总体来讲,可以分阶段把握下面几个原则。

(一)投标前期1.为了在投标竞争中获胜,企业在平时就应该设置经营投标班子,掌握市场动态,积累有关信息资料等。

企业取得招标信息,报名参加投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得到招标文件,就应该即将组织人员研究招标文件、决定投标策略。

在研究招标文件时必须搞清投标的范围,因为往往浮现图纸、基础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三者之间在做法、数量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

普通来说必须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此外还要熟悉投标书的格式和签署方式、密封方法和标志,熟记投标截止日期以避免失误。

2.掌握“知已知彼,百战不殆”的原则,了解业主和对手。

要知道发包人建设本工程项目的目的及其建设资金的筹备情况和来源、回收方法等。

政府工程普通要求质量高,其标底偏高;商业工程要求进度快,标底适中; 自筹资金及商业贷款工程,标底偏低。

总之,企业要揣摩发包人的心理。

竞争对手之间普通都能了解到其欲承揽本工程的目的,相互之间的投标技巧也熟悉,要做到具体事情具体对待,以不变应万变多留几手。

3.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经济实力、企业定额等,确定适合自己的经营报价策略,同时根据企业发展需求为了打开市场,着眼于发展等情况,制定出投标时可能使用的投标报价调整系数。

对于清单要求下的合理低价中标必须进行很好的分析。

招标人选择中标人就是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等投标文件要求前提下,谁的报价低谁中标。

投标人降低投标报价有利于中标,但会降低预期利润,增大风险。

因此低价是中标的重要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使报价低于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价格。

所以企业在投标前期,报价的策略研究非常重要。

(二)投标编制期1.现场勘测及与招标文件的核实清单模式下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计算是图纸上标注的工程量,不考虑投标人施工方案中工程量的增加,所以在编制投标书之前必须调查现场,尽量避免浮现不必要的风险。

在报价前一定要详尽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自然条件、生产和生活条件等。

要认真细致地阅读招标文件,吃透标书,当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有不合理之处,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引起招标人的重视;子细分析研究并弄清承包者的责任和报价范围,各项技术要求,需使用的特殊材料和设备,充分考虑工期、误工赔偿、保险、付款条件、税收等因素,针对已发现的漏洞,在报价时相应压低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利用这些漏洞进行索赔,提高获取利润的机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的文件,是招标人评标时必须考虑的主要因素之一。

施工组织设计考虑的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等不仅关系到工期,而且与工程成本和报价有密切关系。

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正确的制定施工方案,采取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机械设备,有效的组织材料供应和采购,均衡安排施工,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减少材料的损耗等,这样既能降低工程成本、缩短工期,又能充分有效利用机械设备和劳动力。

3.信息指导询价及清单组价清单计价就是要求投标人根据市场价格自由组价。

因此,在组价前必须对项目所涉及到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进行广泛的询价,特别对于占工程造价 60,摆布的材料价格,在报价时应十分谨慎。

材料询价可以直接找厂商或者供应商,也可以参考政府的指导价及网站上的材料价格信息。

由于建造材料的波动很大,于是在网上询价可以分析近期材料价格的变化情况,并能很好的预测未来价格的变化趋势,以减少价格波动引起的损失。

组价是得到报价的惟一途径,报价是投标的核心,它不仅关系到能否中标,而且对中标后能否盈利,盈利多少也是非常重要关键的因素。

现在已广泛的应用计算机软件来进行组价及算量,可以避免大量数据计算过程中的失误和重复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有利于工程数据的积累。

4.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采用适当的报价技巧,也是获得利润的有效途径。

在不提高总造价的前提下,对不同部份工程采用不平衡报价,既不影响中标,结算时又能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

(1)对难以计算准确的工程量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其报价可提高一些,这样对总报价的影响不大,又存在多获利的机会。

一旦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工程量大,企业就可以获得较大的利润,而实际发生工程量比投标时小,对企业利润的影响也不大。

(2)对能先结算工程价款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其单价可适当高些,以加快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 (如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其报价可适当低一些。

(3)估计施工过程中会增加工程量的项目,单价可适当高些,这样对总报价影响不大,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增加收入;对施工中会减少工程量的项目,其单价可低一些,即使降低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减少的收入也不会太大。

(4)估计暂定工程的数量,对以后一定要施工部份,其单价可高些,估计不会施工的部份单价可以低一些。

(5)对工程内容做法说明不太清晰的项目或者有漏洞的地方,其单价可低一些,有利于降低工程总造价和进行工程索赔。

总之,报价策略、技巧运用是否得当,不仅影响施工企业能否中标,而且影响企业在激烈竞争中能否生存和发展,企业惟独不断总结投标报价的经验和教训才干不断提高自身的报价水平。

(三)投标决策期在投标书报出之前应当对报价进行多方面的分析,目的是探讨这个报价的合理性、竞争性、盈利和风险性,从而做出最终的报价策略。

在投标报价策略中考虑不平衡报价及投标人对报出价格的风险防范,将这些不利的因素考虑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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