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学校普通话使用规章制度

学校普通话使用规章制度

学校普通话使用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学生在校内的语言使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加强学生的语言文明素养,特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学校普通话使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语言习惯,提升自身素质。

一、普通话使用范围和原则1. 普通话使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在校内的语言交流活动中。

2. 普通话使用原则:学生在校内交流时应使用规范的普通话,不得使用方言或地方俚语。

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使用标准的普通话,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语言榜样。

二、学生普通话使用规定1. 学生在课堂上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提问和回答,不得使用方言或口头语。

2. 学生在校园内交流时,应遵守礼貌用语,不得使用粗俗语言或侮辱性言论。

3. 学生在与老师、同学沟通时,应尊重对方,语气和蔼,不得使用挑衅性语言。

4. 学生在参加各类演讲、朗诵等活动时,应提前准备好稿件,确保用语准确、地道。

5. 学生在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活动时,应尊重活动主持人和其他参与者,遵守活动规定,不得出言不逊。

6. 学生在学校的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使用语言文明,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争吵。

三、教师普通话使用规定1. 教师在课堂上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学,不得使用地方口音或方言。

2. 教师在与学生交流时,应尊重学生,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不得使用嘲讽、挖苦等不恰当语言。

3. 教师在组织学生进行口语训练时,应注重语音语调的准确性,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语音模型。

4. 教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时,应对学生的语言表达做出适当指导,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5. 教师在参加学校各类会议时,应遵守会议纪律,发言时应简练明了,不得拖泥带水。

6. 教师在学校的日常工作中,应主动为学生树立良好的语言榜样,做到言行一致。

四、违规处理及奖惩措施1. 对于学生在校内使用方言或粗俗语言的行为,学校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学生做书面检讨。

2. 对于教师在工作中使用地方口音或挖苦学生的言辞,学校将给予教育谈话,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随着语言文字工作越来越重要,建立健全的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已成为各级政府和各类单位必须面对的问题。

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也称语言文化规范,是指在语言文字方面实行统一规范、严格管理的一整套规章制度。

下面就介绍一下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制定目的和意义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1.规范单位内部的语言文字使用,保证口头和书面表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礼貌性,提高工作效率。

2.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心和综合竞争力,为单位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加强单位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制定原则制定语言文字工作制度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尊重法律规定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

2.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用性强、易理解、易执行的具体规定。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意识,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4.注重修订和完善,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

三、制度内容语言文字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语用规范语用规范是指在语言表达方面要注意的礼貌用语、称谓、语调等,以及在书面表达中遵循的基本规则。

(1) 礼貌用语:口头和书面表达中应尽量使用礼貌语言,避免使用粗鄙、凶悍或有辱人格的语言。

(2) 称谓:在与客户或领导等人打交道时要使用适当的称呼,如“先生”、“女士”、“先生、女士”等。

(3) 语调:语调是表达意思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表述中应注意语音的合适、音量的高低和发音的准确性。

2. 文化规范文化规范是指在语言文字方面要遵循的基本规则,如标点符号的使用、字词的拼写和用法等。

(1) 标点符号:在书面表达时应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如逗号、句号、问号等。

(2) 字词拼写和用法:在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中应避免犯错和常见的用词错误,如错别字、习惯用词等。

(3) 常用语言文字格式:在各类文件和通知中,应根据标准格式要求规范书写,减少书写错误和歧义的出现。

单位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单位用语用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用语用字,提高工作效率和形象,加强内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使用文字、语言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准确、规范、简洁、礼貌的原则。

第二章用语规范第四条严格执行国家语言文字规范,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第五条书面用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2. 遵循公文写作规范,使用规范的公文格式和用语。

3. 避免使用口语化、俚语、方言等不规范的表达方式。

4. 使用书面语时应注意句子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第六条日常交流用语应遵循以下要求:1. 使用文明、礼貌的语言,尊重他人,避免使用侮辱性、歧视性语言。

2. 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复杂的句子。

3. 注意场合和对象,根据不同场合和对象选择合适的用语。

第三章用字规范第七条书面材料用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使用规范的汉字,遵循《汉字简化方案》。

2. 避免使用错别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3. 标点符号使用规范,注意句子间的标点符号使用。

第八条图文材料用字应遵循以下要求:1. 图文并茂,文字与图片相协调,突出重点。

2. 使用规范的汉字,避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和不规范的简化字。

3. 标题、正文、落款等文字内容应清晰易读。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本单位设立用语用字监督小组,负责对用语用字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用语用字监督小组定期对员工的用语用字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本单位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导语:以下是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全部内容,仅供参考。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到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的交往。

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校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以普通话为校园语言,教师以普通话为教学语言,学生以普通话为交流语言,公共活动以普通话为交际语言。

二、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用文明语,做文明人是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机构,各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

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

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

四、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与教研组、各班级实行目标管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况,把教师普通话水平和推普工作纳入教师考核、奖惩、聘任、竞争上岗等各环节,把对学生普通话的训练、测试等纳入班级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师要积极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使我校全体在岗教师普通话达标率100%,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聘用,晋级和评优、外出考察的条件之一。

学校不得录用没有取得普通话资格证书的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全员参加普通话培训与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话水平。

六、学校名称牌、标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规范汉字,手书繁体标牌必须配放规范字副牌。

七、教师书写汉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除书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体字、生造简化字、异体字。

教师写宣传栏,在黑板上写字等,必须用规范字,不得草率、连笔。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工作的顺畅进行,保障广大幼儿的权益,制定本《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教职工使用的一切语言文字行为,包括口头和书面。

三、制度制定程序:1. 确定编写组成员;2. 收集并分析幼儿园内部员工在语言文字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要规范的方面;3.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教职工在幼儿园内使用语言文字的规定;4. 申请领导审批通过后,制定正式的《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四、相关法律法规:1.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续订、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规定;、2.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职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内容;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职责、权力、程序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4. 《行政管理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力和限制等方面的内容。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1. 制度名称:《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2. 制度范围:适用于幼儿园内部员工在语言文字使用中的一切行为;3. 制度目的:规范幼儿园的语言文字使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4. 制度内容:(1)教职工应树立正确的语言文字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及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语言文明、文本规范;(2)教职工之间的交流要体现尊重和理解,不得使用粗口、辱骂等语言;(3)教职工与家长和社会交流要遵守规范,不得发表不当言论,不得泄漏保密信息;(4)书面文件须注重文本规范、格式规范、语言规范、用词准确;5. 制度责任主体:各级管理者、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6. 执行程序:各级管理者应当按照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7. 责任追究: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被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经典完整版)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经典完整版)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幼儿的听、说、读、写的综合语言能力,提高他们的表达和交流能力,促进语言文字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幼儿园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语言文字教育方案和实施计划。

第二章语言文字教育内容与方法第五条幼儿园将采用综合的语言文字教育方法,包括以下内容:1.情景教学:通过创设丰富多样的情景,激发幼儿的兴趣,培养他们的语言表达能力。

2.听说训练:通过听故事、听音乐、听音韵的练习,提高幼儿的听觉辨别和语音发音能力,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口语训练。

3.读写启蒙:通过游戏、拼图、图书阅读等活动,培养幼儿的阅读兴趣,初步了解汉字的基本结构和用法。

4.语言表达训练:通过各种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活动,提高幼儿的表达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

第六条幼儿园将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语言文字教育内容和教学计划,并结合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个别化教学。

第三章教师角色和职责第七条幼儿园语言文字教育的实施主体是教师,他们应具备以下能力和职责:1.熟悉语言文字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了解幼儿语言发展规律。

2.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方案和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实际情况进行个别化教学。

3.创设丰富的语言环境,提供各种语言活动和资源,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

4.注重语言文字的质量和正确性,引导幼儿掌握规范的语言表达方式。

5.关注幼儿的语言发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和记录,并与家长进行及时沟通。

6.积极参与专业学习和教育研究,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四章家园合作第八条幼儿园将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共同推动幼儿的语言文字发展。

第九条幼儿园将定期组织家长会、家长培训和家校互动活动,向家长介绍幼儿园的语言文字教育方案和实施情况,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普通话规章制度

普通话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全体师生的普通话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普通话是国家的通用语言文字,是中华民族的共同语言。

普及普通话,有利于促进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国民素质,增强民族凝聚力。

第三条全体师生应认真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将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普通话工作。

二、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第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新入职教师应达到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原有教师逐步达到此标准。

第六条教师应参加普通话培训和测试,每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再次培训和测试。

第七条学校定期组织普通话培训班,为教师提供学习、提高的机会。

三、学生普通话水平要求第八条学生应掌握一定的普通话水平。

新生入学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对测试不合格的学生进行辅导。

第九条学校应将普通话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普通话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普通话水平。

第十条学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普通话实践活动,如演讲比赛、朗诵比赛等,提高实际运用普通话的能力。

四、普通话推广与应用第十一条学校应将普通话作为教学、工作和生活的重要工具,逐步实现教学、工作和服务用语的普通话化。

第十二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使用普通话,学生应自觉使用普通话进行交流。

第十三条学校举办的各类会议、讲座、报告等公共场合,应使用普通话。

第十四条学校应通过宣传栏、广播、校园网等渠道,宣传普通话,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五、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对在普通话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师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对不认真学习和使用普通话的师生,学校给予批评教育,并在考核、晋升等方面予以限制。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小组。

规范用字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提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等组织的用字行为。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所称规范用字,是指使用符合国家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汉字、拼音、数字、标点符号等。

第二章规范用字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使用规范汉字是本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

以下情况应使用规范汉字:(一)公文、报告、公告、通告、通知等正式文件;(二)报纸、杂志、书籍、期刊等出版物;(三)广告、招牌、指示牌、路牌等公共标识;(四)电子屏幕、网站、网页等电子媒体;(五)广播、电视、电影、戏剧等视听媒体;(六)其他需要使用汉字的场合。

第五条使用拼音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规范汉字无法表达的情况下,可使用拼音;(二)拼音应按照国家标准《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进行书写;(三)在汉语拼音中,声母、韵母、声调应完整,不得随意省略或添加。

第六条使用数字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表示数量、计数、计量等场合,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二)在表示年份、月份、日期、时间等场合,应使用汉字;(三)在表示序号、编号等场合,可使用阿拉伯数字或汉字。

第七条使用标点符号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进行书写;(二)标点符号应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添加或删除;(三)在电子媒体中,标点符号的使用应符合网络环境的特点。

第三章监督与管理第八条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部门负责本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建立健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用字水平。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规章制度

保太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二0一九年三月十八日保太中学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山东省教育厅、省、市、县各级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我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促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形成发展长效机制,特制定保太中学语言文字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指导思想一、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17〕2号)要求,市县语委关于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示范校.第二章组织与网络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组织(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金付副组长:张学忠牛和良郝德山成员: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王玉金闫宗文李伟李涛卓更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活动开展。

(二)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牛和良副组长:常涛汪涛林存富张丛林杨凯王玉金闫宗文李伟李涛卓更生成员:各教研组长全体班主任全体语文教师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在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建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三级网络工作体系,由语言文字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工作小组全面安排协调、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达标建设具体工作.第三章管理及职责四、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中华民族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管理学校语言文字的应用。

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员工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现代意识,面向全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幼儿园语言文字的使用,提高语言文字表达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专业性,增强企业形象和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语言文字。

三、制定程序(一)筹备阶段:确定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和公司内部的具体要求,组织起草小组。

(二)起草阶段:调研和分析现有的语言文字使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探讨规章制度的具体实施细节,确定各项制度的内容、形式、条款及惩罚措施等。

(三)审议阶段:由组织起草小组完成初稿后,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审议,根据领导层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

(四)发布实施:经公司领导层审定后,印发幼儿园内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督促实施,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规章制度内容1、名称: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2、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语言文字。

3、目的:(一)规范公司内部人员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性。

(二)提高语言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和专业性。

(三)加强公司形象和竞争力。

4、规定内容:(一)语言文字的基本要求:不得使用黄色、低俗、诽谤、造谣等不正当言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持文明用语,不使用粗口、脏话等不雅语言;使用标准的汉语拼音规范拼写,避免错别字、歧义等情况。

(二)语言文字的使用范围:任何表达形式,包括文本、口头、图像等。

(三)贵重物品保管:公司内贵重物品必须得到严格的保管和使用,人员不得私自转移、占用、损毁等行为,如有丢失、损坏、盗窃等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5、责任主体:(一)所有员工都应负有相应的工作责任,要严格遵守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增强规章制度的监督力度。

(二)人力资源部门应督促并管理全体员工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6、执行程序:(一)对于任何违规情况,应由领导部门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二)认真执行公司内有关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各项制度的正常落实。

7、责任追究:(一)违规情况将由领导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惩戒,如情况严重可以吊销工作资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一」
一、教职工普通话的要求
1、凡是本校的教职工,在教学和集体活动中必须坚持使用普通话,否则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将普通话达到相应等级作为录用教师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的一项条件。

3、规定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

二、学生普通话的要求
1、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

2、如果发现某班有不说普通话的现象,要在班级评比中酌情扣分。

三、学校文件资料
学校印刷的文件,宣传材料,出版的图书馆报刊(有特殊需要的专案,文章除外),开发的中文信息处理用字库,颁发的奖状,奖品,证书,制作的各种标牌,课堂板书,各种教具,板报,宣传栏,不能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错别字,学校举办的各种会议和文体活动会标,标语,请柬等用字,必须达到文字规范的要求。

四、学生的要求
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在校本课程中开设有关文字规范化知识的系列讲座。

每学年学校开展一次以上普通话演讲比赛,对优秀者给予奖励。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二」
一、语文课、普通话课、书法课上落实语言文字教学。

二、在各学科各专业教学过程中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

三、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训练。

四、校园内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标语或提示语。

五、学校有“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栏”。

六、学校和班级均设有语言文字监督员。

七、每个班级的文化建设中设有普通话及规范字的阵地。

八、透过学校网站、班会、升旗仪式等渠道大力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好处及有关法律法规,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知识。

语言文字使用规章制度「篇三」
为做好师生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师生语言文字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要用心参与普通话培训和测试,不断提高自身规范用语水平,并把语言文字规范的要求纳入到教师业务考核和教学基本功潜力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晋级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二、学校每学年开展“推普周”活动,对师生进行语言文字法规及常识的宣传、培训,活动要求全员参与,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现与评选语言文字先进个人挂钩。

三、学校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语言文字教育培训工作,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以身作则,严格管理。

四、语言教师要立足课堂教学和班级活动,对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全体学生理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听说读写潜力教育培训,90%以上的学生掌握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90%以上的学生能说标准的普通话。

学校将写字与口语成绩作为评价教学业绩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学科教师也要立足课堂教学和学科活动,对学生进行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指导和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