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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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建质〔2015〕 号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网

桂建质〔2015〕 号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网

桂建质〔2015〕号 -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广西建设网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诚信意识~促进检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建筑市场信用行为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信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信用档案的建立~信用行为的认定、记录和公布~信用考核、评定和应用。

第四条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信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客观、公正和统一的原则~建立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的信用档案~对检测机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实行分等级监督管理~形成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五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委托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区质安监总站”,负责实施。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信用第六条检测机构信用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基本情况资料: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复印件、资质证书,备案证书,复印件~检测机构人员名单~其它资料复印件等,(二) 变更情况资料:变更事项、变更内容、变更时间等证明材料,(三) 良好行为记录,(四) 不良行为记录,(五) 信用评定情况。

第七条检测机构受到设区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的奖励和表彰及其他良好评价、认证等情形的行为~均认定为良好行为。

第八条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认定为不良行为。

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
前言
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是为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编写的参考手册,以帮助取样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相关检测见证取样操作流程。

检测见证取样员的职责
1. 根据规定的试验流程准确、规范地进行试验见证取样;
2. 负责试验现场管理工作;
3. 协助试验工程师进行试验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
4. 向监理、委托方负责人及时间证明人作必要的汇报或请示;
5. 查看、审核试验指标、试验记录等有关试验资料。

操作流程
1. 试验前,检测见证取样员需检查试验现场,确保设备及其附件、试验样品及其接口符合试验要求;
2. 将试验装置调试至正常工作状态,按试验要求进行试验;
3. 在试验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报告有关问题,并予以跟踪和处理;
4. 试验后,检测见证取样员需进行现场资料整理。

将原始记录、计算记录、性能评价及检测见证结果记录在相应的记录单上,并签字、盖章保密;
5. 根据试验要求对试验设备进行校准,确保试验的准确可靠性
和正确性。

注意事项
1. 检测见证取样员应在试验中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性,不
得随意更改试验设备或采集样品;
2. 在操作中,要尽可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 严格按照试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试验的安全和准确性;
4. 在试验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总结
广西交通工程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讲义详细介绍了检测见证取样员的职责,操作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希望可以帮助所有检测见证取样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建筑材料见证人员考试(2022年)

建筑材料见证人员考试(2022年)

2022年建筑见证人员考试单选题题目1.根据GB 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__,竖直灰缝饱和度不应低于__。

(1.5分)70% 80%80% 80%90% 80%90% 90%题目2.GB/T 10801.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中组批:以出厂的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产品___为一批。

(1.5分)300m3300㎡300t300kg题目3.根据JC/T 841-2007 《耐碱玻璃纤维网布》中规定,断裂伸长率应不大于__。

(1.5分)2345题目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取样与见证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分钟。

(1.5分)20102515题目5.唯一性标识()或获取的样品信息与样品实际情况及委托信息(),检测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样品。

(1.5分)损坏,不一致损坏,一致缺失,不一致缺失,一致题目6.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见证取样,每组试件取块。

(1.5分)3456题目7.在工程项目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或砂浆试块时,取样员应当在试块终凝后在试块表面标注试块()。

(1.5分)破型日期养护日期送样日期制作日期题目8.钢筋级别代号HRB335中的HRB是指()(1.5分)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题目9.《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样品唯一性标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唯一性标识共分为()类。

(1.5分)5436题目10.建筑节能(电线) 的见证取样方法为导体截面240mm2及以上时,取米。

(1.5分)251015题目11.使用散装水泥,检验抽样一般采用:()(1.5分)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分层抽样二次抽样题目12.根据GB/T 10801.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中规定,尺寸、外观、压缩强度、绝热性能中有__项指标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试题】2020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

【试题】2020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

【关键字】试题2018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为6~12 mm的允许偏差为(A )mm。

A ±0.3B ±0.4C ±0.5D ±0.6用于拆模或评定结构实体强度的试块应采用(C )养护。

A 自然B 标准C 同条件D 喷淋采用人工插捣的砂浆试块,应用捣棒均匀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捣(B )次。

A 20B 25C 100D 27.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普通砖(D )万块、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粉煤灰砖()各为一验收批,抽样数量为1组。

A 15 、5B 15 、10C 10 、5D 5 、10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分为(ABC )性能等级。

A I级B II级C III级D IV级E V级混凝土试件常用的养护方法是(ABE )。

A 自然养护B 标准养护C 同条件养护D 蒸压养护E 蒸气养护建筑外窗的检测,必检项目为(ADE )。

A 气密性B 密实性C 紧密性D 抗风压性E 水密性.每次取混凝土试样应留置两组标准养护试件,一组用于评定,一组用于拆模。

(错)对错9.砌筑砂浆试块的制作,应从同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

(对)对错10.防水卷材上的标记,按名称、型号、胎基、上表面材料、下表面材料、厚度、面积和该标准编号顺序标记。

(对)对错1.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承载能力:如有一套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再抽取___D___套,重复本项试验。

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检查井盖为不合格。

A 5B 7C 9D 32.锚具硬度检测:抽取5%,很多于___B___套。

多孔夹片式锚具每套至少抽取5片。

A 10B 5C 15D 203.路面稳定类(级配碎石)基层压实度、沥青路面压实度检测每1000m²检测__A___点。

A 1B 2C 3D 54.钢纤维混凝土井盖承载能力:若有1只(套)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应以同批产品中再抽取___B__只(套)进行复检。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见证取样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发表时间:2017-07-10T11:43:42.9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8期作者:黄林[导读] 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质量成为了同行业间竞争强有力的手段,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符合规定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南宁市武鸣区宏泰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 530100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在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人们生活水平得以提高,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建筑行业也在顺势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也在同步进行提高,在经济形式良好的情况下建筑工程面临着更大的机遇和更多的挑战,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质量成为了同行业间竞争强有力的手段,保证建筑工程施工材料符合规定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问题;措施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各种各样的高新科技材料随之出现,材料种类的增多给建筑工程检测工作带来困难,本文针对检测中产生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达到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目的,为建筑施工企业提供借鉴意义。

一、建筑工程材料检测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犹如雨后春笋一样逐渐的发展起来,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多,行业的竞争压力也在逐渐加大,各个企业都在降低自己的价格来作为竞争的优势,短期内可以有着显著效果,但是长时间的压低价格,企业的利润空间就很小,而为了增加企业的利润,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就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施工用的建筑原材料不符合建筑施工的用料标准,施工企业保证不了工程的质量,不仅对企业的形象造成影响,还导致企业所建造的工程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1],尤其在当前科技水平的推动下,各种各样的新型材料大量出现,但是这些新型的原材料不经过取样检测的话,很难保证这些材料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建筑,一旦建筑工程使用没有经过检测合格的原材料,就会对整个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建筑工程存在隐患,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会产生巨大的威胁。

2018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

2018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

2018年见证取样继续教育考试题目热轧光圆钢筋直径为6~12 mm的允许偏差为(A )mm。

A ±0.3B ±0.4C ±0.5D ±0.6用于拆模或评定结构实体强度的试块应采用(C )养护。

A 自然B 标准C 同条件D 喷淋采用人工插捣的砂浆试块,应用捣棒均匀由边缘向中心按螺旋方式插捣(B )次。

A 20B 25C 100D 27.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普通砖(D )万块、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粉煤灰砖()各为一验收批,抽样数量为1组。

A 15 、5B 15 、10C 10 、5D 5 、10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分为(ABC )性能等级。

A I级B II级C III级D IV级E V级混凝土试件常用的养护方法是(ABE )。

A 自然养护B 标准养护C 同条件养护D 蒸压养护E 蒸气养护建筑外窗的检测,必检项目为(ADE )。

A 气密性B 密实性C 紧密性D 抗风压性E 水密性.每次取混凝土试样应留置两组标准养护试件,一组用于评定,一组用于拆模。

(错)对错9.砌筑砂浆试块的制作,应从同盘砂浆或同一车砂浆中取样。

(对)对错10.防水卷材上的标记,按名称、型号、胎基、上表面材料、下表面材料、厚度、面积和该标准编号顺序标记。

(对)对错1.聚合物基复合材料检查井盖承载能力:如有一套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再抽取___D___套,重复本项试验。

如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则该批检查井盖为不合格。

A 5B 7C 9D 32.锚具硬度检测:抽取5%,不少于___B___套。

多孔夹片式锚具每套至少抽取5片。

A 10B 5C 15D 203.路面稳定类(级配碎石)基层压实度、沥青路面压实度检测每1000m²检测__A___点。

A 1B 2C 3D 54.钢纤维混凝土井盖承载能力:若有1只(套)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时,应以同批产品中再抽取___B__只(套)进行复检。

A 1B 2C 3D 5======多选题部分======5.预应力混凝土管检测内容为:____BC____。

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

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关于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4〕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培训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123号)精神,为规范我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培训对象(一)岗位培训对象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对象在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从事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工作,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材料质量检验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即将满3年且需继续教育持证上岗的人员。

二、组织管理全区建筑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见证取样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开展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学时、统一大纲、统一收费)”的要求,规范培训管理,确保教学质量。

岗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总负责、协调。

具体工作委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厅培训中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区质监总站”)、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协会”)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各市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其中:(一)厅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培训班考试考务工作,合格人员证书核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18•【字号】桂建人[2013]95号•【施行日期】2013.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人[2013]95号)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桂建管〔2013〕11号)和《关于印发〈广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建人〔2013〕25号)精神,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业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一)岗位培训对象1.从事质量检测工作,尚未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并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见证取样检测类岗位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的人员。

2.原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现需要增加相应检测项目资格的在职检测人员。

(二)继续教育对象已取得《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的检测人员须接受每年度不少于16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

二、岗位培训项目我区检测人员岗位培训项目主要有:见证取样类(含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内设实验室检测类)、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类、室内环境检测类、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类、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等项目。

三、培训内容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检测技术标准和规范,检测机构管理最新动态,检测新技术以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规定、技术业务知识及其更新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DB45/TXXX—2013条文说明目次4 基本规定 (29)5 检测机构能力 (30)5.1 检测人员 (30)5.2 检测设备 (30)5.3 检测场所 (32)5.4 检测管理 (33)6 检测程序 (35)6.1 检测委托 (35)6.2 取样送检 (35)6.3 检测准备 (36)6.4 检测操作 (37)6.3 检测报告 (37)6.4 检测数据的积累利用 (38)7 检测档案............. .... ......................... .. (39)4 基本规定4.1.1检测机构应正确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主要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材料标准、试验方法标准,以及工程检测等标准。

4.1.2因为检测数据直接关系工程的质量安全,所以强调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

4.1.3检测的数据和结论是判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安全,规定了检测机构应在其认定的技术能力和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是保证检测质量的重要措施。

4.1.4明确检测机构的法律责任,强调了检测报告的重要性。

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科学、规范。

4.1.5检测机构应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和现场工程实体见证检测的规定,凡属见证取样送检的试件,无见证人员见证的不得接收;对要求现场实体检测的见证检测项目,无见证人员到场不得进行检测。

4.1.6检测机构应建立技术管理体系,在检测过程中,当检测工作出现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时,能自行发现并改正。

4.1.7对检测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应有基本术要求,对应所设定的开展检测项目,应配备基本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即附录A中列出的项目)。

4.1.8检测机构应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手段,建立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检测数据自动采集、整理、分析、传输及信息共享等,提高检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及工作效率。

4.1.9日常检测资料包括检测原始资料台账,特别是检测不合格项目的处理记录等,以便不断改进检测管理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1.14•【字号】桂建管[2011]8号•【施行日期】2011.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解决全区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执法过程中多次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规范行为,落实责任(一)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责任主体,依法对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安全负全面责任。

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安全管理、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程技术档案移交、工程质量保修等法定职责,组织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投诉处理等工作。

要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不得降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不得随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签订“阴阳合同”,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

基础工程和上部主体结构工程应由同一个总包单位完成。

(二)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勘察单位应按照规范的规定,确定建筑场地的勘察范围、勘察项目、勘探深度和勘探点间距,规范取样的程序、数量、判定标准,以及原始数据的记录、填写和保存,确保勘察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要增强勘察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实行行业自律,督促从业人员诚信执业。

要鼓励建设单位在勘察设计阶段委托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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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

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一、专项检测项目(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检测;4.锚杆、锚索锁定力检测;5.静力触探、动力触探检测。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2.尺寸偏差、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3.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测;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5.变形观测;6.建筑门窗检测;7.结构粘结强度、锚栓和植筋检测;8.结构裂缝检测;9.混凝土缺陷检测。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2.幕墙用型材检测;3.型材的镀(涂)层厚度检测;4.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5.硅酮结构胶剥离粘结性检测。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1.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2.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3.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4.钢结构的变形检测;5.钢材、钢铸件力学性能检测。

(五)室内环境检测1.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2. 建筑材料检测;3. 土壤中氡浓度检测;(六)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水压试验)检测;2. 建筑电气工程(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检测;3. 通风与空调工程检测。

二、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一)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三)砂、石常规检验;(四)混凝土、砂浆检验;(五)墙体材料检验;(六)简易土工检验;(七)混凝土掺加剂检验;(八)防水材料检验;(九)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十)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十一)建筑装饰材料(陶瓷砖、漆、涂料、玻璃、石材)性能检验。

广西建设工程检测见证取样依据及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是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及其所使用的建筑材料、中间产品、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检测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具有相应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第四条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具体实施。

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可委托同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本辖区内的建设规模提出检测机构数量的控制规划,作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登记审查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协会(以下简称区检测协会)是本自治区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自律组织,依法制定行业自律规范,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培训和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的会员,区检测协会可以按照协会章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戒性行业自律措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区检测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

第六条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建立全区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检测信息系统”),对检测机构的检测信息实行统一管理,并定期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监管情况。

第二章检测机构和人员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质量检测业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具备使用检测信息系统的设备、软件、网络等条件,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应覆盖全部检测项目的检测业务流程。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内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专项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资质按照其承担的检测业务内容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和专项检测机构资质。

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业务内容见附件1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见附件2,质量检测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基本要求见附件3。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和专项检测项目中未确定的检测项目管理,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建筑业企业内设的试验室是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其出具的检测试验报告不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厂的试验室不得对外接受检测委托,其作为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须具备本规定附件4的条件并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登记表式样见附件5)。

第十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检测人员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

预拌商品混凝土厂和混凝土预制构件厂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检测见证人员以及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也应经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接受年度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年龄不宜超过65周岁,60~65周岁的检测人员不宜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20%。

检测人员变更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受理和审查第十二条新设立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在网上申报,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申请书。

资质申请采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版(见附件6);(二)工商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全部办公和试验场所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设备清单、计量检定(校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要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延续注册不需要提供);(五)企业资信证明及股权设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个人工作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测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近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和资料;(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等资料;(八)已具有某项检测资质,需增加其它项目检测资质的,除提交以上所列材料外,尚应提交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向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所有申请材料,并交验相关证件、证明原件。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材料的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

第十四条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受理意见和核查意见,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不含原件)一起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证书包括正本、副本,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

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90天前,按本规定第十二条要求提交材料重新核定。

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延期:(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转包检测业务的;(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后不申请延续的,其《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自行失效,其出具的检测报告无效。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撤回相应的资质证书。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检测机构因改制或者分立、合并,或因其他原因发生资质条件变化的,检测机构应根据变化后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本规定重新申请资质。

检测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的,应于变更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自治区外检测机构承揽本自治区业务的,应在工程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取得相应业务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其设备、人员和内部管理制度符合本规定要求,并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表式样见附件7)后方可开展业务。

第二十一条检测机构开设异地试验室,异地试验室需通过计量认证,其检测操作人员及设备与本部检测操作人员及设备均不得共用,应同时满足资质条件,并向自治区和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接受管理。

异地试验室指检测机构跨辖区设置的固定试验室,纳入当地检测机构的控制规划数量。

开设异地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本部必须具备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检测机构跨辖区进行的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钢结构等工程实体检测不属于固定试验室项目,但也需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

第四章检测行为规范第二十二条检测机构应与委托方签订检测书面合同,并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如合同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合同变更后的20天内向原合同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的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委托。

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检测项目不得委托给两家以上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不得转让、挂靠工程检测业务。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检测试样的抽取、制作以及建设工程实体检测,应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的见证下实施。

提供检测试样的单位、取样人员和见证人员,应当对试样的代表性、规范性和真实性负责。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检测标准要求编制检测计划。

第二十四条检测试样抽取、制作时,监理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当对检测试样刻写或者嵌入唯一性识别标识,并现场将检测试样信息录入检测信息系统。

唯一性识别标识委托区检测协会统一发放并登记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将检测试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损坏唯一性识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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