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

Q/YNYC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企业标准

Q/YNYC(BS).G07.08—2011

1.2.6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

2011-06-15发布2011-06-15实施

云南省保山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对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做出了规定。

本标准由专卖监督管理部提出,属公司级标准。

本标准由专卖监督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由专卖监督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正敏、王建华

本标准2011年首次发布。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流程

1 目的

为规范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工作,促进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工作。

2 范围

适用于(市)级烟草专卖局对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办理。

3 术语和定义

4 流程主要涉及者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员、主管领导

5 流程归口管理者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部

6 流程相关者

市级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品调出单位、调入单位和承运单位

7 流程图及说明7.1 流程图

8 支持文件

8.1 保山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规定8.2 准运证申办规程

9 相关记录

烟草专卖案件审理题库1-1-8

烟草专卖案件审理题 库1-1-8

问题: [单选]内部移送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的规定。 A.A、地域管辖 B.B、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 C.C、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D.D、职能管辖

问题: [单选]李某系A县一卷烟经营户,2006年7月19日,A县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其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和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两种行为,A县烟草专卖局依据管辖的相关规定,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这属于行政处罚案件移送中的()。 A.A、部分移送 B.B、全案移送 C.C、内部移送 D.D、行政移送

问题: [单选]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违法行为发生地不在本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地域范围内,应将案件移送()管辖。 A.A、上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B.B、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C.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D.D、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 (安徽11选5 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cc8809038.html,)

问题: [单选]根据《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关于职能管辖的规定,下列()的行为不属于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管辖的范围。 A.A、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B.B、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烟草制品 C.C、销售无注册商标烟草制品 D.D、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问题: [单选]下列属于应当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海关管辖的是()。 A.A、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B.B、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C.C、无证批发烟草制品 D.D、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专卖品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规范申请和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两个样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两个样式。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和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总称生产经营类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总称零售类许可证。 第四条烟草专卖局应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并提高办事效率。生产经营类许可证应当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办理,零售类许可证应当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办理。 第二章申请人与实施机关 第五条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机关,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一)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经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公司。 第七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

【2019年整理】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试卷正文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称 名 注意事项 位线 单 1. 考试时间:120 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此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 书面完成,满分100 分。 过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总分总分人得分 名 超 得分 姓 评分人 复核人准 一、许可管理(共20 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 分) 张某是 A 县烟草专卖局的持证零售户,在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向 A 县烟草专卖局提出了延续申请, A 县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人员依法受理了申请并进行了审查,按照不 相关程序和规定, A 县烟草专卖局依法作出了不予延续的决定。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张某提出延续申请应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4 分) 题 号 证 考 准 答 2.A 县烟草专卖局对张某的申请应采用何种审查方式?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6 分) 生 考 区 地 3. 张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 A 县烟草专卖局对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如何 处理?( 2 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称甲省中烟工业有限公司根据卷烟购销合同申请并制作了一份准运证,在卷烟装运过程中, 名发现原计划的一辆运输车无法一次装下,便又增加了一辆运输车。次日,工作人员驾驶两辆运 位输车并携带该份准运证和卷烟购销合同复印件,在准运证有效期内将卷烟运至乙省B市烟草公线 单司,B市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在验货无误后,没有对准运证进行任何处理。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6.请指出在准运证的使用中存在哪些错误?并简答正确做法。(8分)此 过 名 超 姓 准 不 题 号 证 考 准 答 得分 评分人 复核人 二、市场管理(共25分)第一题:日常检查(15分) 生 2016年第三季度,甲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开展以净化卷烟零售市场为目标的“清风行动”。 为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甲市A县烟草专卖局细化工作措施,梳理分析了最近一年的投诉举报、 市场检查和案件等信息,决定利用联合执法机制,制订联合执法检查方案,联合工商、公安等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香瑞烟酒店”(位于口岸附近)柜台有0.3条走私区 卷烟“万宝路”,马上对其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走私卷烟“万宝路”10万支及其进货单据。地 分析其进货单据后,执法人员初步判断,“香瑞烟酒店”涉嫌走私卷烟。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A县烟草专卖局对最近一年的投诉举报、市场检查和案件等零售市场管理信息分析应用时,

非法经营烟草辩护词

本案是2010年3月26日施行法释[2010]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陕西省第一起涉嫌烟草非法经营罪的无罪判例。此前,陕西省及其他省份类似案件均被法院判决有罪。 被告人李某是超市老板,持有合法的烟草零售许可证。2009年12月李某从河南、山西购进一批真品卷烟价值9.7万元,在西安被西安市烟草二分局查获收缴并将李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0年3月2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将李某起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后李某不服,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李某家属聘请陕西智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雷小冬为其作无罪辩护。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此案专门召开审委会研究。2010年7月9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10年11月17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某无罪。2010年11月2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2011年4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2011年5月2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准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撤回抗诉,李某无罪判决生效。 审判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时间2010年11月17日 《李某涉嫌烟草非法经营罪辩护词》节选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李某家属的委托,担任其发回重审阶段的辩护律师。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我认为:李某非法经营罪不成立,李某无罪。李某的行为属于行政违法,不是刑事犯罪。理由如下: 一、非法贩运(进货和运输)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承担行政处罚的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有效购货凭证及准运证明”,因此认定李某“非法贩运国家专营的烟草制品”涉嫌非法经营罪。 “非法贩运”是指进货和运输行为违法。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有效购货凭证”——进货违法即“贩”违法;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准运证明”——运输违法即“运”违法。但实际上,进货行为和运输行为都不属于犯罪,均属于行政违法。 (一)进货不合法,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不属于刑事犯罪。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有效购货凭证”----进货(购买)违法即“贩”违法。那么进货(购买)违法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是否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呢?答案是没有有效购货凭证——进货(购买)违法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不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烟草专卖法、12号令及两高司法解释测试题库

烟草专卖法、12号令及“两高”司法解释测试题库 一、选择题(单选) 1.A市甲县人李某从A市乙县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到A市丁县,途经A市丙县。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 A: 甲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 B:乙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 C:丙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 D:丁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管辖权。 2.李某从A市甲县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到A市乙县,途经A市丙县。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管辖权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B) A:甲、乙、丙三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 B:甲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最先接到群众举报而发现了李某的违法行为,所以应当由甲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C:乙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最先依法履行立案手续,所以应当由乙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D: 若甲、乙、丙三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应当提交A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3.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关于案件移送管辖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A: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对被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拒绝接收案件。B:移送案件材料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和办案需要部分移送已经取得的案件证据等材料。C:移送可以两次,即受移送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接收案件之后发现本部门并没有管辖权时,可以再向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

D: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移送的案件有管辖权争议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4.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或者不宜管辖的,由其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辖或者指定其他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此处“特殊原因”包括:(D) A: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与违法行为人有利害关系而被决定回避的。B:有管辖权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被撤并,而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机关尚未明确。 C:某地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致使有管辖权的机关限于瘫痪。 D:以上皆是。 5.烟草专卖执法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包括:(D) A:案件情节简单、违法事实清楚、影响不大、证据确凿。 B: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依据。 C:符合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D:以上皆是。 6.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D) A: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B: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C:警告 D:暂扣非法烟草专卖品。 7.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C) A:未出示省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检查证件。

2020年(烟草行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烟草行业)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

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和办理程序规定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规范申请和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局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中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运营)俩个样式、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分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俩个样式。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运营)和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许可证总称生产运营类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个体)总称零售类许可证。 第四条烟草专卖局应当积极推行电子政务,方便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请且提高办事效率。生产运营类许可证应当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办理,零售类许可证应当逐步采用信息化手段办理。

第二章申请人和实施机关 第五条烟草专卖局是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机关,负责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审批和管理。 第六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省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国家烟草专卖局审批: (壹)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加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运营),申请人为从事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运营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特种烟草专卖运营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免税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或罚没烟草制品拍卖业务的企业,或从事外国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罚没国外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地市级烟草X公司。 第七条以下烟草专卖许可证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 (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申请人为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01310烟草专卖管理师(二级)专业能力试卷课件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专业能力试卷 (案例分析部分)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12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密封区内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密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书面完成,满分100分。 一、证件管理(15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0分) 2014年2月,甲县烟草专卖局拟对本单位现行《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进行调整,组成调研组开展前期调研。调研组通过县统计局了解到:甲县是西北地区的中小型城市,县辖城中区(主要是商业区、居民小区)、城边区(主要是工业区)、阳光镇、光荣村、团结村等自然村,全县人口150万。辖区内有汽车站、火车站,交通条件较为便利,中等经济发展水平。此外,调研组还收集到其他一些信息。根据调研情况,2014年5月甲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制定发布了新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并于6月1日开始施行。6月15日,徐某向甲县烟草专卖局提出新办零售许可证申请,并提交了全部符合形式的申请材料,证件管理员宋某依法予以受理,但告诉徐某其申请地址不符合刚施行的合理布局规划要求,办不了证。徐某暗中向宋某送了若干现金,恳请宋某帮忙。在宋某的帮助下,徐某取得了零售许可证。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综合甲县的基本情况,甲县烟草专卖局在制定合理布局规划时可以参考哪些主要标准?(4分,多答一项扣1分) 答案:可参考的主要标准包括(1)以街道、小区功能为标准(1分);(2)以消费层次和消费能力为标准(1分);(3)以自然村的分布及其人口数量为标准(1分);(4)以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为标准(1分)。 (多答一项扣1分) 2.宋某在许可证办理过程中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对徐某的许可证应当由哪个机关作出何种处理?(6分) 答案:(1)宋某构成索取、收受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1分),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2)申请人徐某以贿赂手段取得的零售许可证,应当由甲县烟草专卖局(1分)(或答作出零售许可

法释〔2010〕7号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法释…2010?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0〕7号 (2009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 2010年2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81次会议、2010年2月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 二○一○年三月二日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二条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定罪起点数额标准的三倍以上的,或者销售金额未达到五万元,但与未销售货值金额合计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查获的未销售的伪劣卷烟、雪茄烟,能够查清销售价格的,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无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 国家烟草专卖局令第1号发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 第三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申办 第四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罚则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运输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的,必须持有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第三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规格、式样和签发准运证专用印章的印模式样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制定。 返回 第二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 第四条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特殊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签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 第五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进口的烟草专卖品、国产烟草专用机

械和烟用丝束、滤嘴棒以及分切的进口卷烟纸,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运输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特殊情况下,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输的,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出口的国产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运输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分配和调拨的烟草专卖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签发准运证。 第六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国产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烟丝、卷烟纸,由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国产烟丝、卷烟纸,也可以由调出调入双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准运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出口的国产卷烟、雪茄烟、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由调出方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鉴章的出口合同原件签发准运证。运输中,鉴章的购销合同原件应与准运证同行。 第七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准运证。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 省际毗邻县(市)之间运输烟叶和国产烟草制品的管理办法,由双方所在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并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备案。 返回

五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试卷及复习资料

烟草行业岗位技能鉴定五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技能鉴定试卷 注 意 事 项 1. 考试时间:120分钟。 2. 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标封处填写您的姓名、考号和所在单位的名称。 3. 请仔细阅读题目,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您的答案。 4. 不要在试卷上乱写乱画,不要在标封区填写无关内容。 5. 书面完成,满分10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5分) 丰某准备在A 市B 县开一家“湖塘”超市,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2014年4月10日,丰某向B 县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B 县烟草专卖局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丰某送达了许可证。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选择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将相应的字母填入括号内,出现错误选项不得分。每题2分,共6分。) (1)B 县烟草专卖局应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 )日向丰某送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正副本。 A 、3 B 、5 C 、7 D 、10 (2)由于城市拆迁,丰某的超市于2015年4月从梅林路搬迁至尚庄路,丰某应向B 县烟草专卖局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申请。 A 、重新申领 B 、延续 C 、变更 D 、停业 (3)若丰某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即将届满,他想继续经营,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A 、七日前 B 、七日内 C 、三十日前 D 、三十日内 2.判断题(正确填“√”,错误填“×”。每题2分,共6分。) (1)申请人从事烟草专卖品进出口、免税烟草制品批发、罚没烟草制品拍卖、外国烟草制品零售等业务的,应当申请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 (2)法人或其他组织拟从事卷烟、雪茄烟批发业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应当申请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由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和审查,省级烟草专卖局审批。 ( ) (3)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零售户应当将许可证正副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 ) 考 生 答 题 不 准 超 过 此 线

2017年8月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师技能-答案

四级答案 一、证件管理(20分) 第一题:许可证办理(12分) 1.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毛某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什么条件?(2分) 答案: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0.5分)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0.5分)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0.5分) (4)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0.5分) 2.B区烟草专卖局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文书归档的过程中有哪些错 误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8分) 答案: (1)毛某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证件管理员小伍电话告知错误(1分),应书面告知(1分); (2)B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管员老陈没有出示执法证件错误(1分),实施核查前必须出示执法证件(1分); (3)B区烟草专卖局送达时间超出法定期限错误(1分),应当自作出予以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1分)。

(4)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卷宗保管期限错误(1分),应为卷宗建立之日起30年(1分)。 评分标准:答案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3.如果毛某曾于2016年8月10日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B区烟草专卖局在审查后应作出什么决定?毛某属于作出这种决定的哪种情形?(2分) 答案: (1)不予许可决定。(1分) (2)毛某属于被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情形。(1分) 评分标准:意思表述一致即可得分。 第二题:准运证办理(8分) 甲中烟工业公司(位于甲省A市)根据购销合同,有一批国产卷烟需要运至乙省B市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小王向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有权签发)申办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甲省A市烟草专卖局同意了其申请。 请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中烟工业公司申请该份准运证的凭证类型是什么?还有哪几类凭证类型?(4分) 答案: (1)申请该份准运证的凭证类型是交易类合同(或购销合同)(1分)。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二)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 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未经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卷烟、雪茄烟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定罪处罚。

烟草专卖内部监管试卷

内部监管 第一题:某公司在7月份共销售精品小熊猫278万支,这些卷烟集中倒卖后,一般由配送中心按每户30条、20条分摊到网络零售户名下,并在访销配送记录、货款回收等方面编造比较齐备的假手续。经过检查组分别同城区、城郊结合部、农村共20户零售户核对,这20户都没有收到以上卷烟,有的零售户甚至根本就不知道精品小熊猫,也没有卖过。 问:1、卷烟、雪茄烟批发企业卷烟销售环节常见问题定性有哪些?2、本案例中具体属于哪种问题定性?请说明理由? 3、请问对一般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答:1、(1)超许可范围销售卷烟(2)无证供货(3)虚假订单(4)虚拟客户销售卷烟(5)超限量供货(6)烟贩套购倒卖卷烟(7)违规处理罚没卷烟 2、虚假订单,虚假订单是指在电话访销环节已生成订单,但是零售户并未收到订单显示卷烟的情况。本案中经与20户零售户核对,这20户都没有收到以上卷烟,也没有卖过。 3、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对问题的移送 第二题:重点检查(10分) 某市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X工业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时收集到如下信息: (一)上级部门下达2008年计划产量为100000万支;

(二)运输试制品卷烟50万支,跨区运输到甲地,未开具准运证; (三)企业耗用烟叶定额为8公斤/万支,2008年实际耗用烟叶960吨; (四)企业物资部门负责人王某,将少量报废卷烟纸未经处理销售给收购废品的个体户李某,李某将该批卷烟纸倒卖倒了一下制假窝点; (五)2008年X企业发放给生产车间效益工资72万元,该企业按照产量发放效益工资,发放标准为6元/万支; (六)该企业2008年使用有效码段100000万支,该企业2008年入库卷烟120000万支,库存20000万支卷烟没有打码。 1.如果重点检查组需要对该企业2008年卷烟生产情况进行检查,需要对以上哪几项信息进行分析对比?怎样分析对比?可初步得出什么结论?(4分) 2.对该企业的违规问题进行定性?(3分) 3.对违规问题怎么进行处理?(3分) 答案:1、需要对第(一)、(三)、(五)、(六)项信息进行分析比较。(1分)从烟叶消耗倒推产量:960吨=960000公斤/8公斤=120000万支;从效益工资发放倒推产量:72万元/6元 =120000万支;(1分)从烟叶消耗、效益工资发放倒推的产量120000万支,与企业入库卷烟量120000万支相符,超过企业上级部门下达产量与使用有效码段数量20000万支。(1分)初步判断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标准 1.岗位概况 1.1岗位名称 烟草专卖管理师 1.2岗位定义 依法对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专卖监督与管理的人员。 1.3岗位等级 本岗位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五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四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一级)。 本标准包括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五级)、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四级)、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岗位等级三级)、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 1.4工作环境 室内、外,常温。 1.5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判断能力、计算能力、预测能力、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方向感、空间感和形体知觉正常。 1.6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80标准学时;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60标准学时;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员不少于140标准学时;烟草专卖管理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专卖管理人员的教师应具有烟草专卖管理师及以上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培训烟草专卖管理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烟草专卖管理师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标准教室;有必要的教学设备和设施;室内光线、通风、卫生条件良好;有专门的网上培训条件。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从事本岗位工作满1年; (2)经本岗位初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 中级烟草专卖管理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岗位初级《岗位等级证书》后,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6年以上;

无证运输和异地携带的区别——王传安

无证运输和异地携带的区别 作者王传安 无证运输和异地携带在表面特征上有很大的相似性,在处罚上又有相通性,因而执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二者的区别都没有解释,在理解上出现一些分歧,在此本人谈一些自己的理解。(仅仅是个人理解,欢迎讨论指正) 我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根据此条,烟草专卖品的无证运输主要有自运和托运两种形式。 自运是指利用自己能控制的交通工具运输烟草专卖品,可以是机动车(如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也可以是非机动车(如自行车、马车等),这种运输方式没有承运人,或者说货主就是承运人。 托运是指所有人委托他人运输烟草专卖品的运输方式,委托他人运输的是托运人,负责运输并获取利益的是承运人。在此种运输方式中,托运人只要无准运证跨市县运输即构成无证运输,承运人只有在明知是烟草专卖品的情况下才构成无证运输。应该

注意的是,在托运中,司机并不一定是当然的承运人,对交通工具有支配权并从中获取利益的才应当是承运人。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异地携带是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随身携带一定数量的卷烟,这种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是汽车、出租车、火车、轮船、飞机等。 个人认为,无证运输和异地携带的主要区别有五点: 第一,主观上,无证运输一般有经营的故意,赢利心理突出;而异地携带可以有经营的故意,也可能是为了业务需要或者走亲访友。(本人倾向于如果以经营为目的的异地携带可以直接按无证运输处理) 第二,从客观上看,无证运输多伴有伪装、隐藏的行为,而异地携带则采用伪装的比较少。 第三,从目的看,无证运输大多以运货为主要目的,即使交通工具上有人也是为了押车跟货,“人随货走”的特征明显;而异地携带则是以运人为主要目标,“货随人走”的特征明显。 第四,从运输工具看,无证运输一般是用专门的运输工具,而异地携带是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具有随身性。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流程及规范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流程及规范 一、工作说明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工作,是指申请人提出许可申请,通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核实、审批,对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准予或不准予其从事烟草专卖品零售业务的具体行政许可行为。 本工作流程涉及的工作岗位:证件管理员、稽查员、中队长、专卖科长、专卖副局长。 二、工作流程图 (见附图) 三、工作标准及要求 此流程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开始,经证件管理员、稽查员、中队长、专卖科长、专卖副局长审批签字后,由证件管理员制作证件,业务部门实施入网访销配送,专管员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由证件管理员将许可案卷整理归档后,此流程结束。具体工作步骤及要求为: 1、申请人提出办证申请。申请人应持下列材料向当地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机关提出烟 草专卖零售许可(新办)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书面报告、资金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表》;⑵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单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任职证明;⑶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其他能够证明该经营场所是合法的证明文件,属租赁房的另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原件和复印 件);⑷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店貌5寸照片和与住所相独立的经营场所证明;⑸其 他材料。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烟草专卖局领取申请表格填写,也可登录当地烟草专卖局网站,直接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打印。申请人向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提交办证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在申请表格上签名,并附相关材料(企业的申请材料由本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格上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受理。申请事项属于依法不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立即告知 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属于所在地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初审后,应及时作出受理与否决定,并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给当事人 3.审查。由2名以上(含2人)专卖工作人员对已经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实 质性内容进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书面审查应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的适法性、审查申请材料反映的实质性内容的真实性、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实地核查主要是到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包括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的规定)。根据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结果,证件管理员填写审批表,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处理意见,报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审核。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理论知识试卷

烟草专卖管理师岗位等级(二级)理论知识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第1题~第60题。每题1分,共60分。每题选择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在答 题卡上把相应题号下答案字母涂黑。) 1. 用于对拆包后的烟叶片坯按需要尺寸进行分离的工艺设备是指( )。 A、烟用加温加湿机械 B、烟用叶片分切机械 C、烟用烘丝机械 D、烟用切丝机械 2. 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保证( )。 A、培训项目计划完整 B、培训项目顺利实施 C、培训对象积极参与 D、培训结果合理运用 3. 卷烟购销合同需方单位收到卷烟后,应在随货同行的准运证上加盖“货已收讫”章并存档备查,保存期限( )年。 A、一 B、二 C、三 D、五 4. 以下不属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涉烟信息网络领域监管职责的是( )。 A、对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网站实行分类监管 B、负责指导和开展本区域的打击治理工作 C、同有关网络监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共同打击治理网络涉烟非法经营活动 D、负责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5. 企业培训对象的( )性,是指培训内容要针对岗位需要,就知识的更新、技能的提升、态度行为的改变而设置。 A、实践 B、多样 C、全员 D、针对 6. 符合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是( )。 A、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B、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C、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二年内受过一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D、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7. 清晰定义处理人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标准,并辅助以一定的预警提示,体现的是信息化管理的( )特点。 A、精细化 B、流程化 C、标准化 D、系统化 8. 比较常见培训方法不包括( )法。 A、讲授 B、角色扮演 C、案例分析 D、演示 9.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 )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A、0.5 B、1 C、1.5 D、2 10. 以下不属于专卖内管长效机制的主要作用的有( )。 A、预防 B、宣传 C、纠偏 D、惩戒

在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中的案例

1、在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的案件中,如何去认定承运人的刑事责任?在实务中可能面临的几种情况各做何种处理?在承运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方面,有什么样的区别? 本题50分 应从承运人是否在明知所运输的物品是卷烟且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仍然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且案值超过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追究承运人的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该解释第六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本解释第一条所列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运输、仓储、保管、邮寄、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生产技术、卷烟配方的,应当按照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在明知所托运的物品为卷烟,且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运输,已构成一个犯罪整体,应当按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实务中可能而临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仍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情节轻微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 2、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仍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且“情节严重”,追究承运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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