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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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1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各市农业农村局:山东是畜牧业大省,也是畜牧装备大省。

当前我省畜牧业发展正处于提质增效、实现由传统到现代、由大省到强省“两个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畜牧业机械化对提升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尤为重要。

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省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畜产品稳产保供为目标,以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为主线,以畜牧“两融两适”(畜牧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融合、畜禽养殖机械化与信息化融合、设施装备配置与养殖场建设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适度规模养殖相适应)为路径,抓重点、补短板、强服务、推全程,全面加快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步伐,为加速我省畜牧业生产现代化、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装备和技术支撑。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畜牧业发展实际,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主要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取得显著成效,畜牧业机械化率总体达到60%左右。

其中,生猪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肉牛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60%以上,奶牛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蛋鸡、肉鸡规模化养殖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主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基本形成标准化规模养殖与机械化有机协调的畜牧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原则(一)坚持统筹谋划。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全国及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畜牧兽医包括动物营养与饲料、畜禽环境卫生、动物遗传繁育、畜禽饲养管理及疾病诊疗;畜禽饲养管理、选种繁殖、日粮配合和畜禽主要疾病的预防及诊疗,畜禽的日粮配合、饲料加工、环境调控、繁殖改良、饲养管理、疾病防治等
国家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显示,近年来,为了规范畜牧诊疗活动,发展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畜牧业,中国相关部门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如2022年5月,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新版兽药GMP实施情况清理行动的通知提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兽药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提升兽药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兽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地方层面畜牧兽医行业政策
与此同时,各省市地方政府响应国家号召,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如:2021年7月,湖南省此昂过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到,着力优化畜牧业发展布局。

加快推进现代畜禽种业创新发展。

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

稳步提升现代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配送能力。

深入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

各省市畜牧兽医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1.16•【字号】赣府厅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禽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畜禽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我省禽业资源优势,着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规模养殖、产业融合、品牌打造、绿色发展”的思路,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新品种培育,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家禽屠宰加工,壮大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家禽产品知名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家禽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省禽肉产量达到95.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75万吨,家禽出栏量达到6.3亿羽;规模化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家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屠宰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屠宰加工能力达到3亿羽;家禽育种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培育2-3个家禽新品种、新品系;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禽肉、禽蛋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二、做大家禽种业。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坚持本品种选育与新品种培育同步推进,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夯实家禽产业发展基础。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完善保种场、原种场和扩繁场,加大品种选育力度,提升家禽供种能力和性能水平。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引导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家禽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实施家禽遗传改良计划,培育我省家禽新品种、新品系。

推进抚州白羽肉鸡繁育基地建设,加快白羽肉鸡研发与育种进程,打造我国高端白羽肉鸡品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01•【字号】台政办函〔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函〔2021〕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9月1日台州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为确保我市高质量完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总目标,以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和执法监管两手抓,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标准、监管、信用、应急管理和社会共治五大体系,逐步形成“上下统一、责任明晰、运行高效、保障有力、全程监管、科学合理”的治理格局,整体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高位稳定。

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地产农产品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

产地环境管理、投入品使用、检验监测、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预警应急、信用管理、社会共治等监管制度健全,“肥药两制”、绿色防控、生产过程管控、合格证管理等全程监管机制完善。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5号建议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5号建议答复的摘要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5号建议答复的摘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18•【文号】农办议〔2021〕355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925号建议答复的摘要农办议〔2021〕355号曹清尧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肉蛋奶产业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大粮食观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是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

肉蛋奶是百姓“菜篮子”的重要品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1号),明确了提升畜禽产品供应安全保障能力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省负总责的要求。

下一步,我部将指导各地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和“菜篮子”产品市长负责制,强化政策措施,保障畜牧业发展用地,加强财政保障和金融服务,加强市场调控,满足人民群众对肉蛋奶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国家食物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为满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对饲料粮不断增长的需求,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着力提高饲料饲草供应保障能力,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因地制宜推行粮改饲,推广青贮玉米种植,提高苜蓿、燕麦草等紧缺饲草自给率,开发利用杂交构树、饲料桑等新饲料资源。

二、关于打造华系种业高地2014年,我部公布《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涵盖159个国家级畜禽保护品种。

截至2020年底,我部已建立167个国家级保种场、26个国家级保护区、6个国家级基因库,开展了大量活体保护、遗传材料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为主线,加强畜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

一是加快资源抢救性收集保护。

按照打好种业翻身仗的要求,加快推进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调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肉蛋奶供给,但大量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

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装备保障,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

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由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

各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9.30•【字号】浙政办发〔2017〕108号•【施行日期】2017.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0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畜禽养殖废弃物高水平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以高效生态农业为发展方向,坚持保供给与保生态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思路,以沼气、生物天然气、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到2020年,力争全省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养殖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县域内种养业布局合理,畜禽养殖适度发展,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8•【字号】青政办〔2021〕20号•【施行日期】202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21〕2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推进我省高原特色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示范省创建为契机,以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目标,加快畜牧业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加强科技支撑、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强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建设,不断提升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高原特色现代生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

围绕“生态青海、绿色农牧”,加快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合理利用草地资源,坚定走人草畜协调平衡、生态生产生活共赢的绿色发展路子。

坚持市场主导。

立足产业基础,把握省内、省外两个市场,尊重和发挥市场在特色畜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发展壁垒,蓄积内生动力,释放产业活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增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能力。

坚持防疫优先。

始终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和人畜共患病防治的“前沿关口”,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形成防控合力,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坚持政策引领。

围绕特色农牧业区域布局,落实畜牧业政策,强化政府对防灾减灾等重大公益性事务的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效应。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畜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绿色有机农畜产品供应能力和质量稳步提升,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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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文字号】台政办发[2013]167号
【发布部门】台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2.16
【实施日期】2013.12.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台政办发〔2013〕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畜牧业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养殖布局不够合理、农牧结合不够紧密、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为尽快破解当
前畜牧业面临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和省政府《关
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浙政发〔2013〕3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
现就加快推进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农牧紧密结合的生态畜牧业
按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的要求,把加快推进农林牧渔科学配套、有机肥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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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以粮食生产功能区、
现代农业园区为主载体,结合造地改田、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和基本农田建设等,按农田
耕地每亩2头存栏猪、非公益林区林地每亩0.2头猪标准,测算非禁养区域畜禽养殖总
量,统筹考虑畜产品供给安全与环境承载等因素,科学确定环境承载能力和畜禽养殖总
量,规划布局畜禽生态养殖场。
根据种养配套、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大力推广农林牧结合的
养殖方式和沼气工程“4S”服务模式,鼓励发展有机肥加工、沼液资源化利用和新能源
开发。进一步改善有机肥和沼液利用设施、自动化喂料设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
施。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实现农林牧渔有机结合、资源充分利用,建立起与美丽乡村建
设相适应、田园风光特色鲜明的生态畜牧业新格局。
二、加快推进畜牧业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
按照“生态优先、供给安全、调量提质、助农增收”的要求,突出创新驱动,调整优
化畜牧业区域结构、品种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全产业链的融合。在一些资源丰富的丘
陵山地和沿海地带,加快建设一批畜禽排泄物得到充分利用、规模适度的生态养殖场,
通过推进畜禽养殖规模化、产业化、设施化,全面提升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畜牧业
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进一步调整优化肉类消费结构,加快发展优质地方品种猪、优质肉鸡以及牛羊兔等草
食动物。大力发展农林牧渔紧密结合的生态牧场和家庭农场,原则上按照万亩以上农业
园区建万头规模、千亩以上建千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力争到2015年,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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