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
施工免责安全协议书范本(20篇)

施工免责安全协议书范本(20篇)施工免责安全协议书范本(精选20篇)施工免责安全协议书范本篇1甲方:乙方:合同期限: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生产现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尤其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1、施工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护品以及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联系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6.25•【文号】主席令第30号•【施行日期】2010.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石油及石油工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0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2010年6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道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管道运行中的保护第四章管道建设工程与其他建设工程相遇关系的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石油、天然气管道,保障石油、天然气输送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送石油、天然气的管道的保护,适用本法。
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的保护,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
本法所称管道包括管道及管道附属设施。
第四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全国管道保护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管道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的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的相关工作。
燃气施工合同范本(8篇)

燃气施工合同范本(8篇)燃气施工合同范本(8篇)燃气施工合同范本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依照《______民法典》、《_____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5、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五、发包人工作1、委派__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_______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六、承包人工作1、委派_______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工期进度: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每月_____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_____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2、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开工日期以及竣工日期时间,非因特殊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工程燃气专项保护方案

一、方案概述为确保工程建设和燃气管道安全,预防因施工不当导致的燃气泄漏、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燃气专项保护方案。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燃气专项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燃气保护工作。
2. 设立燃气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燃气保护措施。
三、燃气保护范围1. 工程范围内所有燃气管道、设施及附属设备。
2. 工程周边可能影响燃气管道安全的区域。
四、燃气保护措施1.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与燃气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工程范围内燃气管道的分布情况,签订燃气管道保护协议。
(2)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燃气保护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明确保护范围、措施及责任。
2. 施工过程中的保护措施(1)施工前,对燃气管道进行探测、定位,确保准确无误。
(2)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执行,避免损坏燃气管道。
(3)加强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4)施工过程中,如需穿越燃气管道,应采用顶管、暗挖等非开挖技术。
(5)施工过程中,加强燃气泄漏检测,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3. 施工后的恢复工作(1)施工结束后,对燃气管道进行修复、加固,确保其安全运行。
(2)恢复燃气管道周边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五、责任与奖惩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燃气保护方案执行,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2. 燃气企业应积极配合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3. 对违反燃气保护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4. 对在燃气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应急预案1. 制定燃气泄漏、火灾等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设施完好。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燃气专项保护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的第三方施工管控

城镇燃气埋地管道的第三方施工管控据了解,目前国内还没有专门针对城镇燃气埋地管道的第三方施工管控标准,更没有细分类型研究管控要点,各燃气企业按国家的巡检要求和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结合管理者自身经验对埋地管道进行管控,人为因素较多,从而容易发生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情况,引发安全事故。
现就管控原则和针对不同的管控类型的管控要点进行讨论。
1 管控原则第三方施工管控应严格遵循以下5项原则:1.1 人工开挖探查原则当第三方施工进入安全控制范围内时,必须采取人工开挖探查燃气管道的措施。
未确认燃气管道位置,未采取保护措施时,严禁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作业。
1.2 仪器检测定位原则不能进行人工开挖探查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仪器检测燃气管道位置的措施。
仪器检测定位时,由于受到设备精度、人为操作、外界干扰、地质情况等因素的影响,检测结果会存在一定误差。
因此,应综合分析燃气管道的基本位置。
仪器检测的结果是编制《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及确定安全间距的依据之一。
1.3 管道停气施工原则(中压)当不能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时,应采取停气施工的措施保护燃气管道。
但必须满足以下3项限定条件,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达到要求时,严禁采取停气施工的措施:(1)停气前应确定和核企停气范围,书面通知上、下游做出相应部署。
(2)应急保障气源必须满足用户的正常用气;不能满足用户用气需求时,提前48h通知用户。
(3)恢复供气时,有安全保障措施。
1.4 保护措施有效原则为保证第三方施工管控安全保护措施的有效性,燃气公司应落实以下几点:(1)在燃气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第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2)《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通过论证后,方可实施。
(3)应对第三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存档备查。
(4)在第三方施工单位按照《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全部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允许第三方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燃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燃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燃气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燃气的安全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燃气,是指供给城市中生活、生产等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煤制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使用以及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燃气用具的生产,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部负责管理全国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劳动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安全监察,公安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的消防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建、劳动(安全监察)、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按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
共同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
第六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指定一名企业负责人主管燃气安全工作,并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应当设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用户应当确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
第七条城市燃气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及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城市燃气工程的建设第八条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等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安全等要求。
在选址审查时,应当征求城建、劳动、公安消防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标准、规范、规定进行。
审查燃气工程设计时,应当有城建、公安消防、劳动部门参加,并对燃气安全设施严格把关。
第十一条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必须保证质量,确保安全可靠。
竣工验收时,应当组织城建、公安消防、劳动等有关部门及燃气安全方面的专家参加。
燃气使用安全协议书
燃气使用安全协议书燃气使用安全协议书燃气的使用是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的,以下是店铺整理的燃气使用安全协议书,欢迎参考阅读!燃气使用安全协议书1甲方:(用气方)乙方:(供气方)为明确用气方(下称甲方)和供气方(下称乙方)在管道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将各方的权利和安全责任规定如下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性质、用户类别和用气量(一)用气地址:;(二)用气性质:;(三)用户类别:;(四)每月用气量:立方米;第二条供、用气设施分界与责任明确乙方安装完毕后,其产权归属按《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划分为:燃气表以内(含燃气表)归甲方所有,燃气设施归乙方所有。
维护、保养费用和安全责任按其产权归属各自承担,甲方必须采用有关部门检定合格并适配乙方所供气源的燃气具。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一)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乙方安全;(二)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有偿或者无偿视具体情况而定;(三)有自我完善己方用气设施和安全管理制度,排除可能损害供气设施及其他不安全隐患的责任,应自觉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如因自身原因引发的不安全后果应自行承担;(四)在发现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时有向乙方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一)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权对甲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甲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二)监督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甲方超使用范围用气;若甲方超使用范围使用燃气,其后果由甲方自负;(三)有承担自方产权归属部分燃气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管理的责任,并保证不会由于自方安全问题危及甲方安全;有向甲方进行安全宣传,指出甲方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的责任;(四)甲方之用气设施或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的或不遵守安全用气规定、用气操作规程,擅自改变燃气设施用途、损坏燃气设施的,乙方有权提出经警告并责令整改;(五)必须向甲方公示抢修抢险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19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13届第16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天然气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2006年9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7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二十一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经营与使用第四章燃气设施与器具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燃气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使用、设施保护及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燃气行业管理机构负责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乡规划、价格、生态环境、气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促进燃气科技进步,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燃气管理水平。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根据自治区燃气发展规划,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专项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上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备案。
需要变更燃气专项规划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六条城市建设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要求建设相应配套的燃气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
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办法
深圳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城市燃气管道设施和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以下统称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保障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及管理。
炼油、化工和电力等企业厂区内的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用户自用燃气管道设施按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保护及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原则)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应当遵循政府统筹、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全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各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市发改、规划国土(海洋)、交通运输、公安、水务、城管、海事以及应急办等有关部门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地铁、供水、供电、电信以及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列席联席会议。
第五条(鼓励和促进)市政府鼓励和促进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
第二章燃气管道设施的建设、移交与管理第六条(燃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的验收和备案)燃气管道设施建成(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下同)后,燃气管道设施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燃气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燃气管道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的规定,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交付使用。
验收合格后,燃气建设单位应当将上述验收资料以及燃气管道设施竣工测量图按要求报规划国土、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燃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资料的移交和归档)燃气管道设施建成后,燃气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于竣工后两个月内向深圳市城建档案馆(以下简称市档案馆)提交由管道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共同核准的燃气管道设施竣工测量成果表等工程竣工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经典版(9篇)
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经典版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不发生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管理制度,经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一、协议双方:1、单位名称(简称甲方)2、单位名称(简称乙方)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江苏省、扬州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各种操作规程。
三、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向甲方负责。
四、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或指定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乙方,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建设单位负全部责任。
五、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械、机具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由于乙方劳动组织不合理或使用不合格的劳务人员导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按要求向乙方提供与其承包工程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安全资料编制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乙方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临电标准。
九、乙方应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教育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十、乙方保证给工人合理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工人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十一、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因破坏甲方安全设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现场安全协议书经典版(二)甲方:_____乙方:_____工程名称:_____单位_____,因施工需要,借(使)用_____项目部_____处电源。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
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
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要求和流程
一、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安全保
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
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 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
范围: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工程建
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
审批手续,必须进行备案。
对象:法人
三、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范
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
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
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
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市、州、县主管燃气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燃气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燃气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委托
燃气管理机构承担燃气管理的相关具体工作。
3、《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地下建设工程开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地
下燃气设施的相关资料,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
及时提供。
地下建设工程确需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必
须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燃气设施保护协议,并由燃气经营企业指派
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保护指导,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
工。
4、《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在管道线路中心线
两侧各两百米地域范围内进行爆破、地震法勘探或者工程挖掘、工
程钻探、采矿,施工单位应当向管道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管道
保护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组织施工单位与管道企业协商
确定施工作业方案,并签订安全防护协议;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
单位在施工作业前应当将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手续
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 行政审批的条件
(一)确定是
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二)施工作业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三)工程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有安全
保护协议,并确定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四)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五、 申请材料目录
(一)申请书;
(二)工程建设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签定的安全保护协议;
(三)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
六、 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
由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七、 行政审批程序
(一)当事人向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
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
(三)燃气设施所在地的地级市、县(含县级市)人民政府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单位,当场办结。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申请书示范文本
非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书
申请人:****,年龄:**,性别:***,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
申请事项:申请对我公司在管道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
施工作业的安全保护协议、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审批手续的备案。
事实与理由:因建设***工程的需要,将在**燃气公司的管道燃
气保护区(位于***路***小区)内进行施工作业,双方已签定****
号安全保护协议书,并已制订***号事故应急预案。特申请备案。
申请人:
×××
×年×月×
日
可编辑可修改,欢迎下载
合同协议模板
行政审批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