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巡查制度
农村公路巡查制度(5篇)

农村公路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和《____安全生产法》等,结合农村公路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巡查形式。
巡查分为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和综合巡查三种方式。
日常巡查是为了解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水平,对路况水平、养护工程、路政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内业资料情况进行的随机巡查。
专项巡查是为了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在特定时段或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巡查。
综合巡查是为掌握全市农村公路总体管理养护水平,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及安全管理全面了解进行的巡查。
三、巡查内容(一)养护巡查。
包括对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的日常巡查,以及养护工程项目巡查。
1、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边坡是否稳定;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挡土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2、路面巡查内容。
路面有无病害、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善;路面有无污染物、杂物、积雪、积冰等,是否及时清扫。
3、桥涵构造物巡查内容。
桥涵外观是否整洁、构件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桥面铺装是否坚实、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等,桥头有无跳车;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其他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病害。
4、沿线设施巡查内容。
公____志牌及支柱变形、损坏及腐蚀、丢失情况,油漆及反光材料的褪色、剥落情况,标志牌设置的角度及____情况,基础或底座稳固及回填土流失情况,是否被树木、杂草遮蔽等。
5、公路绿化巡查内容。
公路树木栽植是否满足行车安全的要求,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内和遮挡标志;检查公路行道树等管养情况,及时安排补植、修剪、防虫、维护等。
关于印发山东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市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厅公路局路政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加大公路路产保护力度,加强路政巡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省局路政一处。
山东省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公路路产保护力度,加强路政巡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根据责任路段的划分,明确巡查责任主体,科学合理编制巡查计划(见附件1),实施路政巡查,规范详实填写巡查日记(见附件2),提高巡查效率,及时发现、制止、依法查处各类损坏路产路权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
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每月25日之前编制下月巡查计划,上报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巡查计划应当载明巡查时间、巡查路线及桩号、巡查里程、巡查人员、巡查车辆牌号、巡查频率(含夜间)以及巡查重点等主要内容。
第三条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对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做出书面意见和整改通知。
第四条各级路政和养护部门应当加强巡查的横向联合,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配合,积极推进联合巡查的模式,共同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条路政巡查应当采用路面车辆常规巡查、定点监控和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新技术的应用,实现重点路段、节点安装摄像设备,对路况和路产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所辖路线实现全程监控的,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可自行制定巡查制度,明确巡查时间、频率等要求,确保巡查人员及时赶赴案件发生现场。
第六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取证仪、GPS、视频回传系统、电子巡更仪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巡查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巡查实效。
第七条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护大中修等公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和查处侵占公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进行涉路工程施工、修建违法建筑、擅自设立非公路标志等违法行为。
路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加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路政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公路安全隐患。
2. 提高路政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3. 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领导小组:成立路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
2. 路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隐患排查、整改、验收等。
3. 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路政管理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和验收工作。
四、隐患排查范围1. 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2.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设施等;3. 公路沿线设施,如排水设施、照明设施、防护设施等;4. 公路沿线环境,如绿化带、广告牌、跨越设施等;5. 公路养护、施工、监理等作业现场。
五、隐患排查方法1. 定期排查:按照年度计划,对公路基础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
2. 专项排查: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排查。
3. 日常巡查:路政管理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 群众举报: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网络等渠道举报公路安全隐患。
六、隐患排查程序1. 发现隐患:路政管理人员、养护人员、施工人员等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
2. 登记备案:路政管理部门对发现的隐患进行登记备案,明确隐患类型、位置、原因等。
3. 分析研判:对隐患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隐患等级和整改措施。
4. 下达整改通知:路政管理部门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等。
5. 整改落实:责任单位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6. 验收合格:整改完成后,路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认隐患已消除。
公路日常巡查制度

公路日常巡查制度一、制度背景与意义公路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公路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而日常巡查作为对公路的管理和维护手段之一,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预防事故的发生。
因此,制定公路日常巡查制度是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维护公路设施的必要措施。
二、制度内容1.巡查责任制度明确了巡查的责任主体,包括公路管理部门、路政部门、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等,规定了巡查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2.巡查内容(1)公路基础设施的巡查:包括路面、桥梁、隧道、涵洞等公路设施的巡查,检查其完好程度、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2)交通安全巡查:包括道路标志、标线的清晰度和完整性、交通信号灯的工作状态、交通事故处理现场的巡查等。
(3)环境卫生巡查:包括道路两侧的环境卫生状况、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等。
3.巡查频率制度规定了公路巡查的频率,可根据公路的等级和重要性进行巡查频率的划分。
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和主干道的巡查频率要高于支线公路和乡村道路。
4.巡查报告巡查人员需要对巡查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巡查路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等,报告需及时提交给上级部门。
同时,制度明确了巡查报告的审核、审批流程。
5.问题处理制度规定了对发现的问题的处理办法,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涉及安全的问题,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巡查流程1.巡查计划制定:上级部门根据公路等级和重要性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具体内容和巡查频率。
2.巡查人员安排:根据巡查计划,上级部门安排巡查人员和车辆,并明确巡查路段。
巡查人员需要熟悉巡查的内容和要点。
3.巡查执行:巡查人员按照计划进行巡查,记录巡查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
4.巡查报告:巡查人员将巡查报告及时提交给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对巡查报告进行审核。
5.问题处理:上级部门根据巡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定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对于涉及安全的问题,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高速路政巡查规章制度

高速路政巡查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高速公路管理,维护道路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保护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
二、巡查对象
本规章适用于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巡查管理。
三、巡查部门
高速路政巡查由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需与公安交警、路政管理等相关部门协作。
四、巡查内容
1.巡查道路状况:检查路面平整、标线清晰、交通指示牌是否完好等。
2.巡查设施设备:检查隧道、桥梁、收费站、服务区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3.巡查交通秩序:查处超速、占用应急车道、不守车距、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4.巡查安全隐患: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及维修。
5.巡查服务质量:检查服务区服务水平、清洁卫生、价格合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等。
六、巡查方式
巡查方式可采取定点巡查、流动巡查、视频监控等方法,保障全方位巡查覆盖。
七、巡查记录
巡查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八、巡查处罚
凡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确保处罚公正、严格执行。
九、巡查考核
对巡查人员个人、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岗位晋升、奖惩等挂钩。
十、巡查监督
对巡查人员及巡查工作,应当进行监督,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巡查工作的公正、透明。
十一、附则
本规章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经过讨论完善后正式实施。
以上规章制度经过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后正式实施,以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维护路政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路政巡查制度

威宁县交通运输局路政巡查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威宁县县乡公路管理所路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侵占、占(利)用、挖掘公路及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犯,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谈,根据《公路法》、《贵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巡查由管理所按每周路政巡查计划表组织实施。
巡查中应有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参与。
第三条进行路政巡查的专用车辆,车速白天为30—40公里/小时,夜间为20—30公里/小时,雨雪等天气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出现紧急情况(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造成交通断行断交等情况)需紧急出动,车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
第四条路政执法人员上路巡查时必须遵守以下纪律:1、持证上岗、着装规范、举止文明;2、恪尽职守法,遵守法律和纪律;3、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得超越和滥用权限;4、安全行车,停靠示警,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第五条路政执法人员在上路巡查时要履行以下职责:1、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2、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害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权益行为。
3、检查、监督、维护公路养护作业、施工路段现场秩序。
4、对突发性的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置。
5、对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据实写出勘验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监控。
6、接受各类路政举报案件。
7、为过往驾驶员、行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和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人。
第六条公路巡查的具体内容一查公路路面上有无泼洒、污染、堆积物、缺口、路障、铁轮车经过、挖沟引水等;二查公路桥梁、涵洞、通道、侧沟、截水沟有无损害、淤塞;三查公路跨线桥上、隧道内和上方有无异物和损害;四查公路交通标志、排水设施、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桩、里程碑、测桩、防撞墙(桩)等安全设施,养护设施、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是否完好;五查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上空、地下有无违法建筑和设施;六查有无违法搭接的平交道口、跳板等;七查经上级批准的路政许可事项具体实施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八查公路两侧有无倾倒垃圾、建筑废弃物以及摆摊设点的行为;九依法查处各类路政案件,接待举报和报案;十查办上级交办的工作。
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制度安徽省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及时掌握高速公路路产和运行状况,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应当遵循全面、规范和巡查与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高速公路路政巡查实行动态巡查和备勤相结合,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四条路政巡查一般每天全程巡查不得少于二次(特殊情况除外),恶劣天气情况下应保持全时段巡查,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第五条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交通安全设施;(二)路面、桥涵、隧道、边坡、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等;(三)侵犯路产路权的行为;(四)检查、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履行公路养护、清障等职责的情况;(五)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的情况;(六)路政许可、核准事项的实施情况;(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高速公路公路巡查人员巡查时,一般为三人一组。
乘坐位置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正驾驶位职责: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副驾驶位职责:担任主要巡视,包括右侧标志、路肩、边坡、隔离栅、排水沟、应急电话、桥涵通道、护拦、建筑控制区内状况等;后排左侧位职责:担任辅助巡视,包括路面及左侧防撞护栏、中央分隔带、设施等,负责路政巡查日志的填写。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未经批准,巡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
严禁酒后开车。
第七条实施路政巡查前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
实施路政巡查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开启示警灯,保持匀速(60—80KM/H),如遇特殊情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可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行驶速度的限制;巡查车内禁止吸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带人,特殊情况(如救死扶伤)除外;行驶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八条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人员应着统一制式服装,保持规范、整洁,带齐执法证件、法律文书及其他必要装备;夜间及恶劣天气巡查时须佩带反光警示标志。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模板(四篇)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模板为提高我镇农村管理养护水平,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供各村、各养护人员日常生产作指导和依据。
1、各各村要根据各自管养路段的实际情况,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各养护人员每周要坚持上路巡查,巡查的次数每月不少于五次。
公路巡查必须做到定时、定向、线路,进行检查时,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3、各养护人员每季度要组织对所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系统、防护构造物及其他沿线设施等进行一次以上的专项检查,并把检查的情况汇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
4、在汛期、雨季期间,各村要成立抢险抢修小分队,上路查巡,及时排除边沟、路肩、路面等障碍物,保证公路畅通。
对发现较大的公路水毁事件和其它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
在冬季,如遇中到大雪,养护人员要全力以赴上路清扫积雪,确保道路畅通。
8、各养护人员在日常巡路中,对有以下情况的,必须当天给予排除,确保路面整洁、行车安全。
(1)路面破碎严重、坑槽深度较大,影响着行车安全的。
(2)路面泥土、砂石及其他杂物。
(3)路面积水严重。
(4)边沟、排水沟、急流槽、涵洞、桥梁泄水孔堵塞。
(5)公路各类安全设施损坏,影响着行车安全的。
(6)发现公路被他人侵占、挖掘、破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
9、当公路发生严重毁坏危及行车安全时,来不及排除的,应立即在两端设立危险警告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并及时上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
10、全面检查公路路面及沿线公路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发现问题,按职责范围及时处理,超出范围的应及时上报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站,防止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模板(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实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____)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5篇)
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实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____)并根据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巡查内容第二条上路巡查主要以目测为主(特殊情况可用仪器检测),实行日查、月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三条路基巡查内容。
路基是否沉陷、路肩有无病害;路面有无坑凼,排水设施是够完好通畅、有无违章占道现象。
第四条桥梁巡查内容。
人行道板、伸缩缝、栏杆是否完好,泄水孔是否堵塞、桥墩台是否发生移位;水沟、涵洞是否淤塞。
第五条绿化巡查内容。
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
死亡和缺失及路产路权的维护。
第六条其他沿线设施巡查内容。
边坡是否稳定;沿线设施、标志、标牌、标线、减速设施是否完好,标志、标线是否清晰。
第三章上路巡查职责第七条各养护站站长为本标段巡查员,每天上路对所管路段进行巡查,掌握变化情况,及时采取防患措施,发生应急情况及时向所通报,每天填写巡查记录,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并报所养护科。
第八条养护科工作人员不定期、经常性上路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标段搞好公路日常养护,养护站每日巡查发现的病害必须记录在巡查记录里以便拟定小修计划。
第九条养护科每月定期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检查,公路所每季度对全所管养公路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组由所领导带队____相关科室进行,按照《公路日常养护检查考评办法》进行全面检查考评,并填写公路质量检查记录备案,公路所按考核的分值计发标段当月工资。
第四章上路巡查应急处理办法第十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应作好巡查记录上报养护科,有养护科编制小修工程计划,____实施。
第十一条各养护站在巡查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无法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立即向所里报告,由所领导召集工程科及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如遇路基严重沉陷,边坡垮塌,严重水毁,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等重大情况,公路所应立即报告主管机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值守。
路政日常管理制度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路政管理部门负责全路段的路政管理工作,包括路政巡查、路政执法、路政宣传、路政设施维护等。
2. 路政执法人员负责具体执行路政管理任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 路政管理所负责对本路段路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路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流程1. 路政巡查(1)执法人员每日对责任路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道路安全隐患、违法占用道路等行为。
(2)巡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3)巡查结束后,填写巡查记录,及时上报路政管理部门。
2. 路政执法(1)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处罚结果,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
(3)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时,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决定合法有效。
3. 路政宣传(1)路政管理部门定期开展路政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道路安全意识。
(2)通过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普及公路法律法规知识。
4. 路政设施维护(1)执法人员负责对责任路段的路政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复。
(2)发现设施损坏时,应立即上报路政管理部门,并及时修复。
四、监督检查1. 路政管理所对路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3. 对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路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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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工作,规范路政执法人员依法行驶路政巡查职责,及时掌握县乡道路路产和运行状况,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农村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应当遵循全面、规范和巡查与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公路路政巡查采取专用车辆巡查为主、步行巡查为辅的方式。
巡查车辆统一使用交通部规定标志的车辆。
第四条公路路政巡查由辖区内各中队按划分的巡查线路和区域组
织实施,巡查中应有两名以上的路政执法人员参与。
第五条公路路政巡查每月有效巡查天数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1次。
公路巡查人员巡查时,一般为三人一组。
乘坐位置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正驾驶位职责: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副驾驶位职责:担任主要巡视,包括右侧标志、路肩、边坡、排水沟、桥涵通道、护拦、建筑控制区内状况等;后排左侧位职责:担任辅助巡视,包括路面及左侧防撞护栏、设施等负责路政巡查日志的填写。
驾驶员应相对固定,未经批准,巡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
严禁酒后开车。
第六条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
(三)查处和制止各类损害国家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权益的行为。
(四)检查、监督公路养护作业、清障,对养路员进行考核;
(五)对突发性的损坏公路路产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许可项目实施进程进行全程监控。
(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举报。
(八)为过往司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人。
(九)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路政执法人员执行的其它任务。
(十)巡查完毕,必须按规定填写《公路路政巡查记录》,《路政巡查日志》(包括巡查路线、时间、处理事项和移交问题等),要求记录准确、详实、精炼。
第七条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中行驶以下权力:
(一)制止各类违反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当场又不能处理完毕的车辆,有权责令其停驶并停放于指定场所。
(三)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违法修建和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擅自埋设的管(杆)线、电缆等设施,可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
(四)对各类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和各类违反公路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适用于简易程序的可当场处罚和索赔,适用一般程序的应该认真做好调查笔录,并及时上报。
(五)有权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六)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
第八条路政执法人员巡查时必须做到:
(一)带齐执法证件、法律文书及其他必要装备、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热情服务。
(二)恪尽职守,遵守法律和纪律。
(三)严格执法,秉公办事,不超载或滥用职权。
(四)安全行车,停靠示警,加强自身安全防范
第九条巡查过程中发现公路路面范围内有明显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或发现故障车时,应当在设置临时简易安全警示标志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清除。
第十条巡查过程中应当认真监督、检查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情况以及路政许可核准事项的执行情况,规范作业行为。
对不规范的行为,必须现场予以纠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应当责令其停止作业,并按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实施巡查过程中应该认真做好《路政巡查日志》(包括巡查路线、时间、处理事项和移交问题等),履行交接手续,要求记录准确、详实、精炼。
第十二条路政人员在巡查中应认真对待当事人或社会各界人士的现场咨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