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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可编辑

某某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本可编辑

#XX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思路及目的 (2)第三章规划区范围及用地布局 (3)第四章土地使用和建筑管理 (5)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和管理控制 (7)第六章绿地景观规划和管理控制 (8)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引 (9)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1)第九章配套服务设施控制 (15)第十章老城更新 (16)第十一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01条为了深化落实《#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科学合理的配置县城的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县城内各项建设,加强县城的规划管理和建设管理,特制定本规划。

第02条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按照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颁布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制定,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03条规划依据(1)《#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及2020年远景目标展望》;(3)《#XX县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3)《省市领导和专家对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的意见和建议》;(4)《#XX县文庙-西湖片区详细规划》)(2000);(5)《四川省#XX县文庙保护规划》;(6)《#XX县晨光工业基地宋渡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7)《#XX县旅游规划区发展规划与重点地段概念性详细规划》。

第04条因本次规划的范围比较零散,具体范围为分图图则所覆盖范围,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95平方公里。

第05条本规划成果由文本、分图图则及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构成。

文本与分图图则是规划区范围内指导各类建设项目的法定性文件,凡在本规划区内任何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确因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时,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对本规划的局部作调整时,应报经本规划批准部门批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规划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

对违反本规划的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罚。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模板

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模板

风景名胜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 (1)第二章风景资源评价 (3)第三章总体规划布局 (3)第四章保护培育规划 (4)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 (6)第六章风景游赏规划 (8)第七章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13)第八章居民社会调控与引导 (14)第九章道路交通与竖向规划 (15)第十章植被抚育与绿化规划 (17)第十一章市政工程规划 (18)第十二章环保环卫规划 (20)第十三章防灾减灾规划 (22)第十四章建设控制规划 (24)第十五章四线管制规划 (32)第十六章规划实施措施 (33)第十七章附则 (35)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和实施《XX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5)》,科学有效地对钤阳湖东片区进行保护与开发,确保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钤阳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钤阳湖东片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拆建、改建、扩建或新建项目,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具有同等法定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严格保护风景区自然遗产,对山地、丘陵、湿地、滩涂进行保护,避免对景观的破坏;挖掘历史文化元素,保护地方传统文化,融入旅游项目策划,体现地方特色。

2、积极发展原则充分利用规划区资源,进行科学有效的开发。

在保护自然风景、挖掘地方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产业的过程中,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发展。

3、整体协调原则积极利用区位交通条件的优势,联动XX和分宜,汇聚片区人气;协调风景区与外围保护地带景区的关系,统筹片区内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使钤阳组团对片区形成有力的支撑。

4、规划延续原则延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XX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的指引,完善旅游服务功能和游览组织体系,保持规划层次与建设空间上的连续性。

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8)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4)第六章绿地控制 (17)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18)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19)附录一:名词解释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古城片区控规文本、说明书

古城片区控规文本、说明书

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第四章用地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七章绿化规划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第十一章实施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1、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充分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2、体现分期实用性原则;3、体现土地利用级差的原则;4、体现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合理性及实施性原则;5、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荆州市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1.0.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1994年9月5日)6、《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年4月1日)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9、《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8—2020年)》10、1:1000数字化地形图11、国家相关规范及荆州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第1.0.4条规划目标:以新修编的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划确定古城片区的战略发展目标为“调整功能、疏散人口、整体保护、有机更新”,将古城片区发展的重点放在改善环境、提升功能,强化古城片区作为城市商业、娱乐、文化旅游中心的城市职能,保护与更新相结合,赋予古城片区新的活力,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1、古城片区位于荆州市中心城区西北部。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987.92公顷。

规划区共分13个街区,354个基本地块。

控规文本131209

控规文本131209

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01规划文本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3)第三章功能定位与总体布局 (9)第四章市政工程规划 (14)附表1:规划用地构成表 (20)附表2:地块指标一览表 (21)附表3: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 (28)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了促进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的健康、有序发展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永康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永康市龙山镇总体规划》(2013-2030)及有关法规、规范,特制定《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本规划区块位于永康市龙山镇,规划范围为北至四路和永东一线,南至龙山大道和永东高速公路,东界吕南宅,西界桥下。

总面积746.95公顷。

第三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5、《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7、《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8、《永康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9、《永康市龙山镇总体规划》(2013-2030)10、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永康市龙山镇人民政府第四条法律效力本规划是永康浙商回归创业创新园建设和发展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在批准的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与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同时应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法规以及其它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

控规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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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青岩经济发展战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青岩经济布局和总体思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镇域体系布局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青岩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城镇规划用地布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城镇综合交通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青岩县经济发展战略 (5)1、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的原则。

(5)第三章青岩镇经济布局模式和总体思路 (5)第四章镇域村镇体系布局规划 (7)第五章镇域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用设施布局规划 (8)第六章城镇性质和规模 (12)第七章城镇规划用地布局 (13)第八章城镇综合交通规划 (15)第九章城镇绿地系统规划 (16)第十章城镇景观规划 (16)第十一章空间管制规划 (17)第十二章古镇保护规划 (19)第十三章游览组织规划 (19)第十四章专业规划 (20)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0)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0)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1)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2)第十五章城镇综合防灾规划 (22)第一节防洪工程规划 (22)第二节人防工程规划 (22)第三节消防工程规划 (22)第十六章环境保护及环卫设施规划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3、《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4、《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5、《贵阳市花溪区旅游发展规划》(2003-2020)6、《贵阳市花溪区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1-2020)7、《青岩古镇保护规划》(1999)9、《花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初稿)10、《青岩镇志》11、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第二条本规划的指导思想1、依托大西南,立足贵州省,面向东南亚,走“以旅游为主,带动二、三产业发展”的路子,促进全镇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控规文本(丁20141127)

项目名称:嘎达布其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东乌珠穆沁旗住建局承担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企业法人代码:72146607-0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081004)院长:童利斌总规划师:袁牧规划成果专用章:规划编制时间:2014年12月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组成员:项目顾问:赵炳时教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负责人:谭纵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项目组成员:董广宇城市规划师肖禄辉城市规划师杨添琇城市规划师万乐城市规划师丁宇翔城市规划师张少帅城市规划师目录第一章.总则........................................................... - 1 -第二章.主导功能分析................................................... - 3 -第三章.规划结构及建设用地布局......................................... - 4 -第四章.道路交通规划................................................... - 7 -第五章.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 10 -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 12 -第七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 13 -第八章.公共安全设施规划.............................................. - 21 -第九章.“五线”控制.................................................. - 26 -第十章.城市设计...................................................... - 28 -第十一章.开发建设控制.................................................. - 29 -第十二章.开发策略与开发时序............................................ - 37 -第十三章.附则.......................................................... - 38 -附录1.名词解释...................................................... - 39 -附录2.嘎达布其镇区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一览表............................ - 40 -附录3.嘎达布其镇区规划用地一览表.................................... - 41 -附录4.嘎达布其镇区城市道路规划一览表................................ - 42 -附录5.嘎达布其镇区公园、绿地、广场一览表............................ - 43 -附录6.嘎达布其镇区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44 -附录7.嘎达布其镇区土地相容性一览表.................................. - 4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贯彻《东乌珠穆沁旗嘎达布其镇总体规划(2013-2030年)》,科学有序地进行嘎达布其镇区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 城市设计引导1. 城市设计系统控制通过对规划地块的点、线、面的组合和城市建筑物的形式、风格、色彩、尺度、空间组织协调,形成城市功能规划结构、整体的历史文脉等的关系,体现出西宁市特有的城市面貌。

对于其重要空间节点的统一规划设计,特别是将那些位于重要道路景观上以及公共绿地、商业广场、标志性建筑物所形成的城市节点作为重点。

各个重点地段、重点地块内的建设要求相互协调,共同营造优美的城市景观特点。

规划片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有利于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的系统性和形态特色和形成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对于地块内标志性建筑物造型应美观大方,突出城市特色,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的商业广场,其建筑物、绿化及广场的布置要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特色协调,融为一体,展现出规划片区功能、技术、和艺术的三位一体的完美效果,以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需要2. 引导控制A:住宅设计住宅的组合方式要统一,住宅设计要适应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配套设施。

B:建筑设计分别从建筑物出入口、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造型、建筑物的风格、地方特色等几方面来统一规范管理。

建筑设计应着重体现兴宁市本土文化与现代完美合,作为中心地块的标志性商业建筑,宜选用塔式高层,以避免过多的视线遮挡从而给人一种闭塞的感觉。

建筑的造型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中所引导的造型倾向与周围环境相融合,最终达到造型的和谐,完整和统一。

公建则尽量采浅色、冷色色系,与传统风貌相呼应。

C:街道设计街道应特别注重街道景观的设计,注意草坪、花坛、树种配置等。

并配备完善的街道环境小品设施(如座椅,雕塑、路标等);小区道路绿化应结合地形处理,建筑的形体设计与色彩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形成整齐有序富有韵律的居住区空间环境。

街道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结合大树、绿地在巷弄一侧或交叉口形成小广场。

巷道两侧的建筑高度应与道路红线的比例尺度相协调。

南阳市控规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开发强度 (2)第三章配套设施 (3)第四章用地规划 (4)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5)第六章绿化规划 (6)第七章四线规划控制 (7)第八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 (8)第九章图则说明…………………………………………………9 第十章实施管理………………………………………………10 第十一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土地,控制城市综合环境质量,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范围及规模:本规划位于南阳市白河河西片区,地段由张衡路、滨河路、建设路、规划路围合而成。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8.8公顷,分为3个大地块。

规划居住总人口45840人。

第1.0.3条规划原则:1、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充分体现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2、体现分期实用性原则;3、体现土地利用级差的原则;4、体现市政、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合理性及实施性原则;5、体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南阳市和谐社会的构建。

第1.0.4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3月1日);5、《南阳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标准》(2005年4月)6、《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30年》7、《南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6月13日)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4年2月1日)9、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5条规划目标:该地块是以居住、行政办公、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地块。

规划以南阳市市政府为依托,聚集休闲、居住等多种功能,建设成为环境宜人、交通顺达、生活舒适的城市综合功能区。

控规文本+说明书

目录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功能定位第三章总体布局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第五章居住区规划第六章绿化景观规划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第九章市政用地设施规划第十章综合防灾规划第十一章五线控制第十二章地块控制第十三章非建设用地规划控制第十四章建设开发时序第十五章附则第二部分说明书1 前言1.1 规划背景1.2 规划范围1.3 规划依据与原则1.3.1规划依据1.3.2规划原则1.4 项目概况2 现状概况与分析2.1 区域位置2.2 自然条件2.2.1 气候条件2.2.2 地形地貌2.2.3 水文水系2.3 土地利用现状2.4 道路交通现状2.4.1 对外交通2.4.2 内部交通2.5公共服务设施现状3规划定位与发展策略3.1 区位分析3.2上位规划3.3 基地优劣势分析3.3.1 优劣分析3.3.2 劣势分析3.5发展策略3.5.1 交通策略3.5.2土地利用策略3.5.3景观策略4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4.1 总体结构4.2 土地利用规划5 地块划分及开发控制5.1 地块划分及编码5.2 控制指标5.2.1 控制指标的内容5.2.2指导性控制指标6 道路交通规划6.1 规划原则6.2 道路交通系统规划7 竖向规划7.1 现状地形7.2 规划目标与原则7.2.1 规划目标7.2.2 设计原则7.3 道路竖向规划8公共服务设施规划8.1 总体思路8.2 布局规划9绿地系统规划9.1 规划原则9.2 绿地系统规划9.2.1绿地结构9.2.2绿地分类10城市设计指导原则10.1城市设计目标10.2 城市设计原则10.3 整体城市设计第三部分附图1区位分析2与老城区衔接分析3土地利用现状及环境分析4土地使用规划5地块编码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7道路交通规划8道路线位(坐标)9道路竖向(坡度/坡长)10四线规划图11城市设计概念图12规划结构13功能分区14绿地系统15绿地景观结构16开发强度17高度分区18分图则119分图则2第一部分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武夷山市北城高铁区的建设发展需要通过片区开发建设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明确片区的功能定位、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和相关建筑,协调各项建设,组织道路交通,构筑环境景观,配置有关市政配套设施等内容,特制订《武夷山市北城高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以及规划区内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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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西塞山东南区控制性详细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洋谰湖片区规划布局
第三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第四章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一章总则
1.0.1 为加快黄石市西塞山东南区城镇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更好地
适应新形势及该片区自身社会经济发展的需重,有效提高该片
区对本镇的服务功能,改善城镇的居住环境,完善城镇的功能
结构,提升城镇形象,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促进该片区经济快
速发展,特编制《黄石西塞山东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此
形成规范化的立法文件,为政府主管部门控制和指导下一层次
修建性详细规划、公共空间场地环境设计等工作提供切实可行
的技术支撑和管理依据,指导和管理该地区的建设改造和综合
开发。

1.0.2 本规划是黄石西塞山东南区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经
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凡在本规划规定范围内任何新建、拆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黄石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的规定,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
求。

需要对本规划作重大变更时,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对某
些局部调整,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3 本规划是对《黄石市总体规划(2004—2020)》的具体深化,
凡在本规划批准前编制的各项规划与本规划有矛盾的,均应以
本规划为准。

1.0.4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则、规划说明以及城市设计意向
四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
者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1.0.5 本规划区位于西塞山的东南部,旧城镇中心组团南侧,其东
起规划40米主干道。

1.0.6 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和《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2000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
—90)和《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湖北省《中心
镇规划指引》(GDPG—005)、《黄石市城市规划技术规范》
(2001年)、《黄石西塞山区土地利用规划》(1997—2010
年)、《黄石西塞山区总体规划》(2006—2026年)、《黄
石市城镇给水专项规划》、《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282—98)》、《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
—1999)、《黄石市“十五”电网规划》,结合现状建设情况
和规划发展计划进行编制。

1.0.7 本次规划目标:
1.0.7.1 完善功能布局,树立鲜明形象,打造全新城镇。

1.0.7.2 维护景观格局,改善生态环境,创造舒适生活。

1.0.7.3 加强依法管理,珍惜有限资源,促进持续发展。

1.0.8 本次规划原则:高起点原则、高效性原则、协调开发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1.0.9 本规划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湖北省和《黄石市城市规
划技术规范》(2001年)的有关规定。

1.0.10 本规划自黄石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本规划
由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依照
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中心区规划布局
2.1 功能定位与人口规模
2.1.1 功能定位:承担全镇政治、文化、商业、服务中心的功能,
是镇域未来人口主要聚居地,发展房地产市场和生活消费市
场,继续维持第二产业,重点发展第三产业。

2.1.2 人口规模:本规划区用地总面积为2.13平方公里,规划人口
容量约为4.2万人。

2.2 规划结构与布局
2.2.1中心区整体规划结构为“一核一带五区”。

2.2.2中心区规划布局:
2.2.2.1 一核:即为全镇服务的政治、文化、体育、商业、金融中
心。

位于规划40米道路南北两侧约500米纵深区域,中心
部分围绕市民广场形成综合性的镇级行政、商业、文娱、体
育、绿化、休闲等功能核心区。

2.2.2.2 一带:即主干道两侧的景观绿带,利用主干道的宽阔视野
和良好环境,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镇空间布局品位。

2.2.2.3 即由规划主要道路所分割出来的北、东、西南、南、中东
五个居住片区。

2.3 居住用地规划
2.3.1 居住用地是本规划范围的主要组成部分,分为北、东、西南、
南、中东五个居住片区。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77.67公顷,
占中心区建设用地的55.25%。

2.3.2 新建区应推行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开发模式,
建设配套容量大、设计新颖、环境优美的生活小区,住宅建设
以多层、小高层为主,适度开发低层住宅,住区内应增加居民
公共活动空间和绿色休憩空间,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镇品位
和消费格调。

2.3.3 规划新建的中心村一律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标准建设,严格
限制单家独院的村民宅基地建设。

2.3.4 逐步完善街区内部道路,配套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
础设施和公共绿地,改善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用地的利用率和
整体环境质量。

2.3.5 对周围零散分布的自然村(三类居住用地),应严格控制其
规模的扩大,随迁村并点最终纳入居住区统一规划建设中。

2.4 配套设施规划
2.4.1 配套设施规划以方便居民生活为原则,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
合的方式,按不同性质,服务范围和规模,进行分级布局,完
善镇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
用设施配套体系。

2.4.2 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设施位置经规划
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作适当调整,但其项
目、数量、用地及其控制指标均不能少于本规划的规定。

2.4.3 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参照
国家、广东省和鄂州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5道路系统规划
2.5.1道路红线内用地为道路及道路绿化专用,任何与道路交通无
关的建筑和构筑物的改建、扩建及新建均不得占用道路用地。

2.5.2道路系统:
2.5.2.1规划道路以总体规划为依托,结合现有道路及地形地貌采用
方格网状路网系统,主干路网为“二横三纵”。

2.5.2.2道路等级分三级设置: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主干道为区
内对外联系干道,红线宽度352~40米,次干道为区内主要
联系道路,红线宽度20~25米,支路为各街坊之间的联系
道路,红线宽度10~15米。

2.5.2.3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为49.29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
的2.0%,其中,道路用地面积为47.62公顷。

2.5.4 交叉口类型:
2.5.4.1 规划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交口形式,主干道相交的路口宜
进行渠化。

环镇南路(东西向路段)与主干道交叉口应右进
右出,交叉口处可修建跨线桥。

2.5.5 城市广场和社会停车场:
2.5.5.1本区规划城市广场1处:位于中心区功能核心区,规划总面
积为1.22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应分布于镇级商业中心、
文体中心和配套的生活服务中心等人流车流集中的地段。

第三章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3.1开发内容控制要素
3.1.1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号均采用国标《城市用
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1.2本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包括十二类,具体详见表3-1
用地分类和代号
3.1.3本规划范围内所有新建、拆建、改建和扩建的项目,其使用
性质应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

3.1.4为适应可能发生的用地性质的实际需求变更,本规划规定了
兼容用地性质,在经过规划部门核定批准后,地块的用地性质
可局部或全部调整为兼容用地性质,具体详见表3-2
3.2 基地布置控制要素
3.2.1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
3.2.1.1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需满足消防、地下管线、交通安全、
市政设施、绿化等方面的要求。

3.2.1.2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按表3-3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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