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xx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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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建设和投资管理活动,提升管理水平,结合集团信息化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范畴是指与企业应用系统、信息数据、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网络等)、系统运行维护以及信息安全相关的方案设计、建设实施等属于信息化管理范畴,需要从信息化条线上进行单独管理,包括规划、计划、立项、方案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原则上不能包含在基建、生产、技改、科研等计划或项目中。

第三条本办法对信息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管理、信息化架构和标准管理、信息化项目立项、项目建设、运维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和二级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一般性约定和名词解释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包括集团总部、二级公司和参股子公司,其中集团总部包括神华集团和中国神华;二级公司是指集团总部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和绝对控股的子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是指从事煤炭、电力、铁路、港务、煤化工、航运集团主要业务的集团总部管理部门,如煤炭生产部、电力管理部等。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集团条线管理部门,是指集团总部专业条线的职能管理部门,如战略规划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公司,是指神华和利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九条本办法所规定的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包括信息化架构管理和标准管理两部分:

(一)信息化架构指神华集团信息化总体架构,总体架构描述各系统或技术设施的定位、相互关系和技术要求。包括企业应用架构、数据信息架构、基础设施架构佇息安全架构等;

(二)信息化标准是细化的建设规范和要求,总体上可以按属性分为业务类、IT技术类标准,其中业务类包括系统操作相关标准、主数据管理相关标准等;IT技术类标准包括集成、基础设施相关标准等。并可进一步细分为体系支撑标准、业务信息标准、应用支撑标准、基础设施标准、信息安全标准、运维服务标准和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七大类标准。

1.体系支撑标准:面向体系内其它标准的建设管理,用于指导标准的制定、改进、评估和执行,为标准体系建立发展、落地执行提供方法工具,提高标准建设管理的效率;

2.业务信息标准:是数据标准和数据管控标准的合集。数据标准是指数据的名称、代码、分类编码、数据类型、精度、单位、格式等的标准形式。数据管控标准是对数据质量等的管理标准,是对进入企业各应用系统的业务数据进行规范;

3.应用支撑标准:企业信息化建设中,针对IT架构规范中应用层和数据层的各类应用系统,从建设、实施、管理、运维等方面进行规范,以实现系统之间的集成和数据共享,提高应用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4.基础设施标准:构建企业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主要由服务器和计算机等硬件、通讯网络、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系统软件构成,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的技术支撑平台;

5.信息安全标准:对企业在信息安全方面应采取的技术、管理和评估手段和方法进行规范,确保信息的可用性、完整性、保密性、可控性和不可否认性,降低安全风险,为企业信息化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6.运维服务标准:管理与服务标准是用于规范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和服务过程,提高应用系统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和运行维护效率,包括信息化标准管理、项目管理和IT服务管理等标准建设内容;

7.信息技术基础标准:信息技术基础标准用于信息化建设过程,指导并规范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开发、过程管理、评估方面的建设过程,使之易于管理,提高软件的开发效率及质量。

第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分为三类,集团统一建设类、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具体描述如下:

(一)集团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是指应用于集团板块和条线管理的业务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等项目,由集团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五统一原则管理,该类项目包括:1.ERP系统、销售管理系统、供应商及寻源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煤炭产运销协同调度系统、本质安全管理系统、煤质管理系统、战略管控系统、综合管理及协同办公系统、投资机会管理系统、煤炭资源管理系统;

2.门户、内容管理系统、统一身份管理平台、应用/据集成平台、主数据管理平台和数据仓库,集团将统一进行产品选型和建设,并部署在集团总部。各子分公司如果有部署和建设上述平台的需求,原则上应该使用集团统一选择的平台产品,并报集团审批。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子分公司需要自行选择上述平台,则需要论证必要性并将论证结果一并上报集团信息管理部审批;

3.集团广域网、视频会议相关设备设施;

4.集团公司运营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知识管理系统;

5.集团数据中心、灾备中心、1T服务管理类系统和硬件基础设施;6.集团公司核心信息安全、办公终端相关系统和硬件基础设施。

对于第1、2、3中描述的系统和基础设施,均由集团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二级公司配合集团公司开展工作。二级公司已经部署且正在使用的上述信息系统,在按集团信息化建设计划将被集团统一部署的同类系统替代之前,均可继续使用。

(二)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是指应用于单一业务板块企业的业务应用系统和基础设施等项目,由二级公司根据集团架构与标准,上报集团立项审批后自主建设。这类项目包括:1.煤矿作业调度及现场管理类系统,包括MES系统、露天矿设备调度系统、露天矿GPS车辆监管系统、煤矿安全监测联网系统、集控系统、地质管理系统;

2.铁路作业调度及现场管理类系统,包括TMIS、TDCS、MES系统、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货车管理系统、GIS系统;

3.港口作业调度及现场管理:ME系统、计费系统、海事局雷达系统;4·电力作业调度及现场管理类系统:SIS系统、集控系统;5.煤制油煤化工作业调度及现场管理系统:MES系统、集控系统;6.二级公司及区域运营系统:运营分析及决策支持系统、知识管理系统;

7.二级公司数据中心、通信网络、数据仓库、企业集成总线、信息安全、办公终端相关系统和硬件基础设施。

(三)对于第五条(一)、(二)规定以外的信息化系统,属于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如智能仪表、仿真系统等。此类项目属于以下情况的:

1.单项目金额达到200万;

2.计划年度内同类项目,单项金额不足200万,但累计项目总额超出300万;

3.计划年度内不同类项目单项金额不足200万,且累计项目总额超出500万。

二级公司应向集团上报立项审批后自主实施。其他信息化项目,二级公司将项目立项材料报备集团信息管理部后,根据企业需要自主建设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同类项目是指第十条中,建设具有相同、相似功能的应用系统、基础设施类等项目。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纯技术类信息化项目是指第十条(一)中的3、5、6项和(二)中的第7项所包含的内容。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

第十三条信息化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信息化决策层、信息化归口管理部门、信息化参与部门或单位。

第十四条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CIO是信息化决策层。其主要职责是:

(一)明确集团信息化发展思路,把握信息化建设方向;

(二)审批集团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架构和标准;

(三)审批集团总部、二级公司信息化项目建设立项材料;

(四)部署重点项目的实施工作,处理建设和后期运维过程中的重大风险和问题。

(五)审批集团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设定年度信息化绩效管理目标;(六)决策集团其他战略性信息化举措。

第十五条集团信息管理部是信息化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是集团信息化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监督、落实信息化领导小组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会议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二级公司、信息度,建立与集团板块、条线管理部门、公司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三)汇总集团总部和二级公司信息化需求,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究;

(四)组织编制集团公司、集团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五)编制集团总部年度信息化计划和预算,组织审核二级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编制集团信息化架构和标准、信息化管理办法等,并监督执行情况;

(七)组织编制集团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立项材料,组织审核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项目立项材料;

(八)根据项目性质,组织开展或配合集团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并监督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项目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集团统一建设类系统的运维管理,并委托信息公司执行运维;

(十)构建集团信息化绩效管理体系,监督各级信息化组织绩效目标的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信息化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由外部聘请的信息化面专家组成。作为信息化领导小组科学决策的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集团信息化规划、信息化架构和标准、重大项目的立项等方面,为信息化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第十七条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是信息化参与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板块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等需求;

(二)参与制定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本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并监督、追踪本板块内信息化规划的执行;

(三)参与审核集团总部信息化工作计划和预算,参与审核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

(四)组织编制板块管理相关信息化标准的业务部分,并监督执行;(五)参与编制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立项材料,主要负责业务部分;(六)参与评审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项目立项材料;

(七)主导本部门负责的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参与跨业务领域的项目建设;

(八)从板块管理角度,参与相关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项目的关键里程碑决策和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集团条线管理部门是信息化参与部门,其主要责包括:

(一)根据条线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信息化建设、运维管理等需求;

(二)配合制定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三)参与审核集团总部信息化工作计划和预算,参与审核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预算;

(四)参与编制条线管理相关信息化标准的业务部分,并监督执行;(五)参与编制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立项材料,主要负责业务部分;(六)参与评审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项目立项材料;

(七)主导本部门负责的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参与跨业务领域的项目建设;

(八)从条线管理角度,参与相关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项目的关键里程碑决策和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二级公司是信息化参与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制定集团总部和所在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并负责在本企业进行落实;

(二)编制本企业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根据规定上报集团;(三)贯彻执行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并根据需要制定本企业其他自主建设类系统的架构与标准;

(四)编写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的立项材料;

(五)配合开展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的建设实施,并负责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项目的建设实施;(六)提出集团统一建设系统的运维管理需求,并负责本地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信息公司作为集团的专业二级公司,其主要职责:(一)配合集团信息管理部分析信息化需求;

(二)配合集团信息管理部制定年度运维计划;

(三)依据合同,负责集团总部、二级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维工作。

第四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规划是指理解企业业务战略和信息化现状,结合最新信息化发展趋势,提出未来信息化建设的远景、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策略。

第二十二条集团信息化规划包括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和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通常为三年规划,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第二十三条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管理规定:

(一)集团总经理常务会和CIO根据集团总体的业务战略需要,启动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工作,并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设原则;

(二)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成立信息化规划工作组,并指定规划责任人;

(三)工作组负责开展规划设计,主要工作包括:

1.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资源等前期准备工作;

2.进行集团信息化现状评估,调研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和二级公司,收集信息化规划需求,并对信息化现状进行评估、分析;3.结合信息化现状,在集团信息化发展思路和建设原则指导下,组织开展信息化蓝图设计,并编制实施路线图,描述实施路径和项目组合;

(四)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二级公司对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五)集团CIO组织召开总经理常务会对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进行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六)经集团总经理常务会和CIO审批通过后,形成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备案、纳入集团整体规划,并由信息管理部进行发布;

(七)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对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和二级公司进行必要的培训,详细解读集团信息化规划;

(八)集团信息管理部、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和二级公司严格执行集团信息化战略规划,并由集团信息管理部监控、追踪规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集团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管理规定:

(一)集团总经理常务会和CIO根据集团板块业务发展需要,启动集团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工作,并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设原则;(二)集团信息管理部、板块管理部门联合组织成立信息化规划工作组,并由集团CIO指定规划责任人;

(三)工作组负责开展规划设计,主要工作包括

1.工作组负责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协调资源等前期准备工作;

2.进行板块内信息化现状评估,规划调研本板块管理部门及所属二级公司、集团相关条线管理部门,收集本板块专业信息化规划需求,并对板块信息化现状进行评估、分析;

3.根据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和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发展思路和建设原则,结合本板块信息化建设现状,组织板块所属二级公司开展蓝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板块专业应用系统规划、数据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

(四)二级公司根据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结合本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需要,通过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和项目立项等工作逐步落实板块专业应用规划;

(五)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二级公司对板块专业应用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六)集团CIO组织召开总经理常务会对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进行审扌比,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七)经集团总经理常务会和CIO审批通过后,形成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备案、纳入集团整体规划,并由信息管理部进行发布。

(八)集团信息管理部会同板块管理部门,对本板块所属二级公司进行必要的培训,详细解读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

(九)集团信息管理部、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和本板块所属二级公司严格执行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并由集团信息管理部、板块管理部门共同监控、追踪规划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五条根据集团业务和信息化建设需要,由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对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板块专业应用规划内容进行定期更新(一般以年度为单位),并将调整情况上报集团CIO审批。

第五章信息化年度计划与预算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年度计划是指在固定经营周期内(通常是一个自然年度)的信息化工作计划,包括信息化投资计划、运维管理计划、服务计划等,并描述对资源的需求、使用、监控和管理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信息化年度预算描述了信息化年度计划的资金使用情况,通过预算来保持资源投入和资金相匹配,实现既定的信息化目标,信息化年度预算分为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等。

第二十八条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分为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两部分。

第二十九条每年10月初,集团启动下一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和预算的编制工作,集团CIO提出集团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和年度预算目标。

第三十条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编写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指南,集团财务部会同集团信息管理部编写年度信息化预算编制指南,并下发至二级公司。

第三十一条二级公司根据集团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通知,启动本企业年度信息化工作计划和预算编制工作。

第三十二条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规定:(一)集团信息管理部在集团信息化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的指导下,编制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

(二)集团板块管理部门和条线管理部门积极配合信息管理部,提出本单位所负责领域下一年度的信息化需求;

(三)集团信息管理部在集团信息化年度预算目标的指导下,依据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编制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

(四)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对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投资预算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于每年11月下旬将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上报集团CIO。

(五)集团CIO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形成正式批复的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

(六)集团CIO负责对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进行审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形成正式批复的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

(七)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将批准后的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备案,集团战略规划部负责将其纳入集团的整体年度工作计划;

(八)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将批准后的集团总部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报送集团财务部备案,集团财务部负责将其纳入集团整体年度预算。

第三十三条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管理规定:(一)二级公司在集团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指南的指引下,组织编制本公司的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内部组织评审后,于10月下旬形成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并上报集团信息管理部。

(二)二级公司在信息化年度预算编制指南指导下,依据本企业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制信息化年度预算内部组织评审后,于10月下旬前形成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和运营预算,并上报集团信息管理部。

(三)集团信息管理部在收到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投资预算10个工作日内,负责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和条线管理部门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

(四)集团信息管理部对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运营预算进行备案;(五)集团CIO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形成正式批复的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

(六)集团CIO负责对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进行审批,并于每年12月中旬形成正式批复的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七)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将批准后的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工作计划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备案,并下发至二级公司;

(八)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将扌比准后的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投资预算报送集团财务部备案,并下发至二级公司。

第三十四条集团信息管理部、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二级公司严格执行发布后的集团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并由集团信息管理部监控、追踪集团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五条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予以调整。只有当企业经营情况、外部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业务计划和预算发生变更时,才允许信息化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变更,计划和预算的变更审批流程和正常审批流程完全一致。

第六章信息化架构与标准管理

第三十六条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信息化架构与标准,包括信息化架构管理和标准管理两部分内容。

第三十七条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管理实行“集团统一管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架构与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第三十八条集团CIO根据集团信息化建设需要,启动信息化架构与标准编制工作,并提出建设要求。

第三十九条集团信息管理部根据信息化建设要求,依据集团信息化规划,参照国际、行业标准,编制以下内容:

(一)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体系;

(二)组织编制信息化架构,包括应用架构、基础设施架构、信息安全架构等;

(三)负责编制信息化标准中IT技术相关标准,包括集成标准、测试标准、基础设施标准、安全标准等;

(四)集团根据板块业务发展要求和信息化建设需要,由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制定板块信息化建设标准,如矿山信息化建设标准等。

第四十条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以及业务发展要求和集团信息化规划,制定信息化标准中与板块生产、条线管理相关的业务标准,包括业务系统功能标准等。

第四十一条集团根据板块业务发展要求和信息化建设需要,由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制定板块信息化建设标准,如矿山信息化建设标准等。

第四十二条集团CIO对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进行审批,必要时应组织外部专家,从统一性、前瞻性、适应性、全面性、合理性等方面对信息化架构与标准进行评审。

第四十三条集团各级组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制定的信息化架构与标准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四十四条集团信息管理部会同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共同对集团各级组织、单位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架构与标准的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包括项目立项审查、项目建设关键里程碑审查、项目验收审查等,其中:

(一)集团信息管理部负责从架构与标准的IT技术维度进行监督;(二)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负责从架构与标准的业务维度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对集团各级组织、单位对集团信息化架构与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

第四十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集团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其范围涵盖应用系统、数据、基础设施、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等,各二级公司应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单列,并上报审批。

第四十七条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主要涵盖业务系统类项目、纯技术类项目等,其立项材料编制工作包括:

(一)集团信息管理部根据集团总部信息化规划和年度信息化计划,参与编制业务系统类项目立项材料的业务部分,并负责编制技术部分;(二)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业务系统类项目立项材料的业务部分;

(三)集团信息管理部,编制纯技术类项目的立项材料;

(四)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材料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

行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六)经集团总经理常务会或CIO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并将立项材料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财务部进行备案后,开展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第四十八条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一)二级公司根据集团板块专业应用信息化规划、二级公司信息化年度计划,编制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立项材料,并上报集团信息管理部;

(二)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对项目立项材料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

(三)集团集团CIO根据项目性质进行审批,或召开集团总经理常务会进行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四)经集团总经理常务会或CIO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并将立项材料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备案后,开展项目后续建设工作。

第四十九条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

(一)二级公司根据本企业信息化年度计划和建设需要,编制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的立项材料,并根据第六条(三)的管理规定上报集团信息管理部。

(二)集团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板块管理部门、条线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立项材料进行会审,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集团CIO;

行审批,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四)经集团总经理常务会或CIO审批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并将立项材料报送集团战略规划部进行备案后,开展项目后续建设工作。第五十条对于计划外项目的立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不考虑予以当年立项,可根据项目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计划的需求输入。

第五十一条对于计划外的信息化项目,如国家行政要求、行业要求、意外灾害或能够获取巨大收益等情况下,经集团领导严格审批后,可予以当年立项。

第八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五十二条信息化项目包括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涵盖单一业务领域项目、跨业务领域项目和纯技术类项目)、集团管理标准二级公司自主建设类项目、二级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项目。

第五十三条集团信息化项目建设以“集团统一建设核心系统、二级公司分级建设自主系统"的建设原则。

第五十四条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的管理规定:

(一)单一业务领域集团统一建设类项目

1.集团板块管理、条线管理部门负责任命项目经理,并根据项目立项报告组织制定项目章程、项目实施计划;

2.根据项目需要,由集团信息管理部、集团板块、条线管理部门、二级公司、信息公司、项目实施商等组织,提供项目资源,成立项目组;

华润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办法 二○○二年元月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实现“通过坚定不移的改革和发展,把华润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的历史使命,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分配资源,健全和完善集团投资管理体制,客观评价项目,促进投资决策的程序化、科学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投资活动的形式包括新建投资项目和收购、兼并等资本项下的经济活动;己有业务因扩大规模而需再注资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投资活动的基本目的在于顺应经济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集团业务分布,不断提高资产质素与盈利能力,保持连续健康发展,实现集团在不同 时期的发展战略目标。 第四条集团的投资活动要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吻合。 行业战略:集团业务的有限度相关多元化与利润中心的高度专业化; 区分香港主业与内地主业;努力成为行业领导者;在发展中调整,以 新业务带动发展;形成多元化的相关优势和协同作用。

地域战略:立足香港,面向内地,在保持香港业务稳定的基础上利用 资金优势、体制优势与桥梁优势拓展内地业务,投资内地,在未来五 年内再造华润。 财务战略:执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形成资金优势; 利用有限责任分散风险,建立稳固防火墙;严格财务管理,加强审计 功能。 人才战略:广纳人才,内部培养提拔为主;建立目标文化;深入持久 地改革机制;加强培训、沟通,加强团队建设,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统一,形成“大华润”。 组织战略:统一调动资源,形成主业,形成统一的管理方式;由集团 负责管理战略发展、负责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免与提拔、负责财务政策 的制定与资金调配、负责预算审批与评价考核、负责内部资源的调配、 负责对外形象宣传;集团要更精干,利润中心要更具竞争力。 第五条一级利润中心及其控股公司的投资活动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有利于在自身所处的行业内提高市场份额,增强竞争能力,提高盈利能力。 严禁投资与自身业务或发展方向无关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严格依据业务分类对各一级利润中心分配资源来支持其投资活动。即: 1.集中资源重点发展明星类业务,在符合投资条件情况下尽可能满足 投资需求,以加速发展。 2.配以必要资源支持现金牛类业务,维护其市场地位与盈利能力。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 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

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 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 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XXX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一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 (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荐。 (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第三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 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 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程。 第二条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 和协助。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 第三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

2018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全)

2018年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 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 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信息中心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4、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禁止上班时间在内部局域网或INTERNET网上聊天、游戏、娱乐、购物、证券、收发非工作邮件、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禁止从INTERNET网上下载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IT室系统管理员同意。公司将定期检查每台计算机使用日志,若发现以上情况,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禁在电子邮件中涉及与泄露公司商业信息,若发现,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7、设计部应对CAD图纸资料进行严格管理,若因客户需求而将其带出公司须经设计部部长和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由CAD图纸管理员统一出图或拷贝方可。 8、在通过INTERNET收发电子邮件时,为防止外界病毒的侵袭,不打开、点击和阅读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若接到可疑邮件,请自行删除或与IT室联系解决。 9、不得任意删除、修改与安装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与系统文件。

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含所属子公司)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即对能单独控制、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股东大会、董事会、各子公司是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章程》授予的权限进行投资决策。 第四条公司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加快公司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3、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4、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

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1、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2、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且对所属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3、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企业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4、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第六条集团作为对外投资主体。集团所属子公司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七条以集团为主体的投资项目和以所属子公司为主体的投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一律由集团董事会审议,并报来宾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程序由资产管理部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董事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优势,给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航局及公司“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公司全员参与的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资金、设备、市场、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动态和静态的数据纪录,然后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应变能力。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两级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辅助手段。 第四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信息设备(软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上网卡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信息化组织是高度集中的组织,在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上是权威性的、有效的组织,是集管理与信息化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企业管理改善的组织。 页脚内容- 1 -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xx集团投资管理办法 (试行)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提高对外投资效益,建设坚实的产业发展和资本运作平台,为控股子公司创造有利于良性发展的空间,协助控股子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根据《天津市建委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天津市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是指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因经营需要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以及以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向境内外其他单位的投资,主要方式包括: (一)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投资。 (二)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投资收购、控股、参股其他企业。 (三)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与其他法人单位、自然人共同投资建立新的企业。 (四)集团公司及子公司购买股票(股权)、债券等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投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必须有利于集团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结构的优化;必须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 第四条 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作为股东,单独持有该公司50%以 上的股权,或具有实际控制力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五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集团所属子公司,上市公司原则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投资运营管理是指投资过程的管理。为保证投资运营质量,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单位既是投资项目的实施者,又是投资运营管理的责任者。因此,投资单位必须落实投资运营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投资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应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者是投资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部代表集团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责,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1.doc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1 **集团信息化工作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集团特级资质考评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促进**集团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新中大信息化平台在**集团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建设部,江苏省建设厅加强特级资质施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建工行业特级资质考评标准,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团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明确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集团网络信息中心作为**集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对各业务系统

信息资源进行集成与整合,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或系统管理员)负责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和维护,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集团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建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各部门信息员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 第七条**集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负责对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数据中心内各服务器的运转情况进行监测,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升级,对数据进行统一备份,保障信息化系统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集团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的网站上的信息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

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 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参股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控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本安全,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股投资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企业对被投资公司无实际控制权、未纳入集团公司合并报表主体范围的投资。被参股公司和被参股投资项目统称为参股标的。 第三条参股投资的范围原则上应控制在集团公司主业范畴之内,对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盈利能力的上下游产业链及保证资源供应的项目可根据集团公司决策意见进行参股。 第四条参股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协同原则。以发挥上下游资源协同效应、打造上下游产业链、规避经营风险为主要目的,有效提升集团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资源共享原则。通过参股投资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与非集团公司系统控股的企业和单位共享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和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提升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效益导向原则。必须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的核心理念,把盈利能力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标准,以优于集团公司控股开发项目的收益率标准优选参股标的,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盈利能力。 第五条参股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保障股东权益。 第六条上市公司参股投资行为须同时符合监管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企业。 第二章参股投资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参股投资决策实行统一管理,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单位“三级责任管理体系”,归口管理部门为计划营销部。 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应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发挥社会中介机构和财务、法律等专业顾问的作用,提高参股投资决策水平。 (一)集团公司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及时编制、修订并下发参股投资管理制度; 2.对参股投资行为做出决策; 3.负责集团公司直接参股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4.指导、审核、批准分子公司参股投资方案; 5.编制、下达和调整年度参股项目资本金计划; 6.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参股投资管理、组织协调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分子公司职责 1.编制、审查和汇总并上报参股项目年度资本金计划; 2.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金计划,制定新参股项目的投资方案,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3.组织实施经集团公司审批的参股投资项目; 4.负责所属企业参股投资方案的审核、上报,对所属企业的参股投资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 5.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选聘中介机构,审查所聘中介机构的资质和从业记录并监督其工作; 6.收集参股所涉相关信息,提出发起申请; 7.按季度向集团公司上报参股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及计划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项目单位职责 1.在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参股投资项目; 2.配合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化管理制度 编制:集团办公室 1. 目的 为了确保IT 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信息数据等规范、有效、安全地服务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各子公司。 3. 职责 3.1 主责:集团办公室。

3.2 协作:各相关使用部门及使用人。 4. 内容 4.1 IT. 管理职责划分 4.1.1 集团公司负责:办公用IT 设备及配件的选型审定、评估;应用软件的需求评估、选型、实施、服务器端维护、操作培训;网络结构的设计部局和大型网络改造;中心机房、集团公司办公用软硬件的日常维护、保管和全部外协维修;网络资源使用的分配、中心机房数据的备份和恢复;企业网站的维护管理。 4.2 IT 安全应用管理规定 4.2.1 每季度对全部PC 机做一次健康检查,包括清除病毒、木马、恶意插件、垃圾文件、性能软故障等,并做好清理情况登记表。 4.2.2 PC 机操严禁私自安装软件,游戏、电驴、网络监控、外网代理、影视播放等非工作所需软件。 4.2.3 由信息部门合理分配IP 地址,按集团公司规定有限开放宽带 internet ,以有效利用网络资源服务企业。 4.2.4 非信息人员不得开机更换配件,增减程序、系统文件和系统参数。4.2.5 把好集团网站安全关(防火墙),严防黑挂网页、种植木马等行为。 4.2.6 涉密的应用系统、存贮资料要经严格分级分权受限使用。重要共享资料,其计算机、文件夹或文件要设置口令。 4.2.7 信息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的系统的应用,负责解答业

中石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 中油计〔⒛10〕10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已经集团公司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2)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权限 (6) 第四章投资项目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10) 第五章投资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 (11) 第六章投资项目初步设计 (14) 第七章年度投资计划 (15) 第八章专项投资管理 (19) 第九章投资项目实施...............?:? (24) 第十章投资统计与后评价 (26) 第十一章投资监督与考核 (27) 第十二章附则:?…………………………………?29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 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持续有效较 快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 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控(参)股子公司的投资管理,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为未来获 得收益,以现金或资本投入到项目,形成资产或权益的经济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包括投资规划与计划,投资项目(预) 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实施、竣工验收、统计、后评价及监督 考核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投资实行集中决策、分级授权管理。 第五条投资管理应当遵循“一统一、三控制、两挂钩”的原则。 (一)“一统一”:统一计划,实行投资“一本账”管理。各 级、各类、各种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必须纳入集团公司统一的 投资计划,以项目为载体,按项目编制规划、下达投资计划、组 织实施及进行拨款、结(决)算、统计、监督考核和后评价。 (二)“三控制”:1.投资总量控制,以规划总量控制年度总 量,以年度总量控制业务结构总量,以批复估算、概算控制项目 总投资。2.效益标准控制,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达到集 团公司规定的效益标准,确保投资效益。3.实施过程控制,严格 执行项目前期审批程序,未完成上一环节,原则上不得开展下一 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招标、采购以及工程建设、监理、竣工验收 等有关规定,确保项目质量。 (三)“两挂钩”:1。投资与利润挂钩,新增投资项目利润纳 入到年度预算利润考核总额中。2.投资管理与业绩考核挂钩,将 投资管理纳入到各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投资主管领导和项目主 管领导等人员的业绩考核中。 第二章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归口部 门,其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投资计划编制参数、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等;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三)负责上报需国家核准、备案的国内外投资项目和集团 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及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 (四)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组织审批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 行性研究报告; (五)组织编制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组织投资统 计、投资效益分析和项目后评价,负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 检查和考核,负责提供国内业务有关投资等资料; (六)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造价、投资估算和概算管理工作;

XX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集团公司投资管 理制度 二〇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投资原则 (5) 第三章投资分类 (6) 第四章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 (7) 第五章投资项目决策管理 (9) 第六章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14) 第七章考核和奖惩 (18) 第八章项目的终止和退出 (19) 第九章境外投资的特别要求 (20) 第十章档案资料管理 (21)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22) 第十二章附则 (2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投资活动,强化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促进集团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集团《管控体系方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投资管理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按照集团《管控体系方案》定义的集团所属全资和控股板块公司(含上市公司,以下统称“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各板块公司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其中,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需同时遵守上市监管规则。 第三条板块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严谨的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确保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所有投资活动按照本制度的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板块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管理应通过本单位投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所属子公司治理结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规范的法律文件和管理制度确保合法、有效执行。 第四条集团对投资活动实行“集团主导、适度授权、权责对等、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其中,集团对集团本部和板块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板块公司对板块公司本部和所属子公司的投资活动承担管理责任。集团、板块公司和板块公司所属子公司对作为投资主体的投资项目分别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对投资项目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一)集团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内容 1、制度管理。集团制定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对投资活动的管理要求,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资源配置管理。集团根据总体组合战略,在各板块公司之间合

集团信息化管理规定完整版

集团信息化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 (1) 第三章信息化管理流程 (2) 第四章附则 (4)

信息化管理制度 总则 为实现烟台万华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万华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化管理体系,体现“集中规划,分步实施”的集团信息化原则,特此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中除特殊注明之外,“集团”是指万华集团,“集团公司”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公司”是指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信息化管理组织 万华集团信息化管理组织包括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管理信息化业务组、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各权属公司的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体现“集中规划”的集团信息化原则,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为集团信息化的领导机构,其构成如下: 主任:集团公司总裁; 副主任:集团公司信息化分管副总裁; 委员:集团公司其余各副总裁、各权属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集团公司部门经理。 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制定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审批有关集团信息化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等,确定编制原则、标准和程序;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集团公司和各权属公司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审核集团信息化规划,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 审批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招标书和议标结果; 在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采购方案,在授权范围内签定采购合同; 审议权属公司采购方案; 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实施方案。 集团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下设管理信息化业务组,管理信息化业务组为集团信息化的执行和管理机构,为非常设机构,其构成如下:组长:集团公司信息化分管副总裁; 副组长:各权属公司分管信息化副总经理; 业务组成员: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战略发展部计算机技术及管理人员,各权属公司信息化部门负责人,集团公司职能部 门经理及核心业务人员。 管理信息化业务组在推进管理信息化工作委员会领导下,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拟订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和集团年度信息化计划; 审议权属公司信息化规划方案和权属公司年度信息化计划; 组织拟订集团信息化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规划是公司一段时间内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是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唯一依据。 第三条信息化规划主要分为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 第四条信息化规划编制原则 (一)紧贴公司战略 (二)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避免重复建设、集约化、精益化原则 (五)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实用为主,符合实情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两化融合管理委员会职责 决策公司信息化发展方向,审批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及投资预算。 第七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运营改善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该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运营改善部相关专业及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化工作联系人 组成。 第八条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开展信息化规划及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 (三)负责年度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的编制。 (四)负责信息化前期项目储备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职责 (一)负责配合信息化规划编写过程中的需求调研、专题讨论及阶段评审工作。 (二)提报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 (三)对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出具项目实施评价报告。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库的建立 第十条每年八月初,各部门依据公司信息化五年规划建设框架,汇总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向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提出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一)。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的基本原则为: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 主要方式包括: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采购)、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 (二)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 (三)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 (四)社会性捐赠投资:定向援助、公益性等非营利性质的捐赠 第三条本制度(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三)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 (四)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必须注重投资风险、保证

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管理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简称投管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审议,投资管理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成员由事业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一)集团事业发展部为集团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集团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集团中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过程监督管控,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对,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 (二)集团财务管理部是集团投资财务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集团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集团合规管理部是负责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的拟定及合同合法性审核,同时负责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四)集团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能参与、协助和支持集团的投资工作。 第九条各所属(子)单位每年11月份末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事业发展部审查、汇总,集团事业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

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XX集团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单位)。 第三条释义 (一)对外投资:即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实物资产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二)对内投资:即指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三)实际控制权:即指投资企业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或投资企业虽然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下的表决权资本,但通过以下方式具有实质控制权: 1、通过与其他投资者的协议,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50%以上表决权资本的控制权; 2、根据章程或协议,投资企业有权控制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第四条投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 (三)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四)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明显。 第二章对外投资程序 第五条对外投资基本程序 (一)财务部协同项目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二)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证券投资应附注财务部编报的资金盈余状况表); (三)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

(四)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 (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六)对外投资部门制订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七)对外投资部门实施项目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第六条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目的; (二)投资项目的名称; (三)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四)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五)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六)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七)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八)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九)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十)国(境)外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有关投资所在国(地区)的现行外汇投资的法令、法规,税收规章以及外汇管理规定; 2、投资所在国(地区)的投资环境分析、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 3、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及投资回收计划; 4、本国驻外使馆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5、本国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及其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二)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预测国内外市场需求; 2、统计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编制:集团办公室

1.目的 为了确保IT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络、信息数据等规范、有效、安全地服务于集团及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各子公司。 3.职责 3.1主责:集团办公室。 3.2协作:各相关使用部门及使用人。 4.内容 4.1 IT.管理职责划分 4.1.1集团公司负责:办公用IT设备及配件的选型审定、评估;应用软件的需求评估、选型、实施、服务器端维护、操作培训;网络结构的设计部局和大型网络改造;中心机房、集团公司办公用软硬件的日常维护、保管和全部外协维修;网络资源使用的分配、中心机房数据的备份和恢复;企业网站的维护管理。 4.2 IT安全应用管理规定 4.2.1每季度对全部PC机做一次健康检查,包括清除病毒、木马、恶意插件、垃圾文件、性能软故障等,并做好清理情况登记表。 4.2.2 PC机操严禁私自安装软件,游戏、电驴、网络监控、外网代理、影视播放等非工作所需软件。 4.2.3由信息部门合理分配IP地址,按集团公司规定有限开放宽带

internet,以有效利用网络资源服务企业。 4.2.4非信息人员不得开机更换配件,增减程序、系统文件和系统参数。 4.2.5把好集团网站安全关(防火墙),严防黑挂网页、种植木马等行为。 4.2.6涉密的应用系统、存贮资料要经严格分级分权受限使用。重要共享资料,其计算机、文件夹或文件要设置口令。 4.2.7信息人员应指导、教授业务部门人员有关的系统的应用,负责解答业务部门在使用网络及计算机过程中碰到的任何问题并协助处理好问题。 4.2.8定期进行设备的清查工作,更新IT资产管理账目。 4.2.9公司软件、文件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保密,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2.10 IT设备存放地,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4.2.11外来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接入公司局域网,不得操作他人电脑。 4.2.12严格上网行为管理,使用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有限使用宽带上网,限制个人P2P上传下载带宽、在线媒体播放带宽、与工作完全无观的网站、在线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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