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供电收入业务流程实施细则销售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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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08•【字号】鲁价办发〔2018〕103号•【施行日期】2018.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办发〔2018〕103号各市物价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为深化价格“放管服”改革,减轻电力用户电费负担,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精神,决定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落实电网企业清费政策(一)取消电网企业部分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

电网企业提供的输配电及相关服务发生的费用应纳入输配电成本,通过输配电价回收,不得以其他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

取消电网企业向电力用户收取的变电站间隔占用费、计量装置校验费、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设备费等收费项目;取消可以纳入供电基本服务的电卡补办工本费、复电费、更名过户费等收费项目,以及与之服务内容相似的其他垄断性收费项目。

电网企业已为电力用户提供计量装置校验、复电服务超过三次且不属于电网企业责任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费用。

现阶段,电网企业与输配电业务相关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系统备用费等,由省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标准并冲抵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后期根据电价改革进程逐步并入输配电价或通过市场化方式代替。

电网企业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由有权限的价格主管部门在《山东省定价目录》确定的定价范围内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定价范围内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项目,电网企业一律不得收费。

(二)加快退还用户临时接电费。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要按国家要求退还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因用户销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024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

2024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

2024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____年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目标:通过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加强供电市场监管,以促进能源转型和电力市场竞争,提高供电服务质量,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一、背景分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力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能源需求和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国内电力市场逐渐实行了供电市场化改革,引入了发电企业,开放了电力竞争,提高了整个供电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

然而,随着供电市场的开放,一些问题逐渐浮现出来。

例如,一些发电企业在利润驱动下,可能存在恶意抬高转供电价,给用户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也可能存在虚假报告电力需求,提高转供电加价的行为。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实施方案来解决。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确保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提高用户的电力供应质量,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原则:a. 公开透明原则:所有的转供电加价行为都需要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审计。

b. 公平竞争原则: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应当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进行转供电业务,不得垄断市场或进行恶意竞争。

c. 法律合规原则:所有的转供电加价行为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d. 服务优先原则:转供电加价应当以提高用户的电力供应质量为出发点,而不是仅仅为了增加利润。

三、清理规范措施1. 建立监管体系a.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监管和审计电力市场,加强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监管。

b. 制定相关监管规定,并加强对规定的执行和监督。

2. 完善转供电加价机制a. 设立适当的转供电加价机制,确保转供电加价的公平合理。

b. 提高转供电加价的透明度,及时公布转供电加价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3. 加强转供电加价的监管和审计a. 对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的转供电加价行为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b. 对电力需求进行实地调查和核实,避免地方政府虚假报告电力需求。

4. 加强对转供电加价行为的处罚和惩戒a. 对违法违规的转供电加价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

转供电用户管理制度

转供电用户管理制度

转供电用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转供电用户管理,保障电力供应成本稳定可控,提高电力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接入电网,并购买转供电的用户,包括工业企业、商业企业、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用户。

第三条转供电用户应遵守国家电力法律法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接入电网并购买转供电,接受电网企业监督管理。

第四条电网企业应按照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转供电用户提供服务,确保其供电安全、质量和稳定。

第五条转供电用户应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遵循合同约定,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第六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转供电用户档案,明确各项服务流程和管理责任,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和归档。

第七条转供电用户应配合电网企业做好用能数据汇总和监测工作,提供相关信息报送,并接受相应监督。

第八条电网企业应建立转供电用户资费体系,按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定价,并及时向用户公示。

第九条电网企业应建立转供电用户服务热线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提高用户满意度。

第二章转供电用户的接入管理第十条转供电用户接入电网时,必须符合国家电网接入条件,经电网企业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接入手续。

第十一条转供电用户应提交相关接入资料和申请表格,并签订接入协议,明确双方权责,约定供电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电网企业应对接入用户进行安全评估和技术检查,确保用户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转供电用户必须按照接入协议的规定,购买足够的电力容量,不得恶意占用电网资源,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在转供电用户接入期间,如有需求变更或停用计划,必须提前与电网企业协商,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第十五条电网企业有权根据用户用电需求、用能行为等情况,调整用户的供电方式、供电周期等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电网企业应建立健全接入用户档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评估,确保用户供电的安全和稳定。

转供电收入该不该缴纳增值税

转供电收入该不该缴纳增值税

⼀家煤炭⽣产企业(增值税⼀般纳税⼈)。

主要产品就是煤炭,对于煤炭的销售,每⽉都是按时、⾜额地将税款缴到税务机关。

然⽽,最近国税稽查局在对该矿进⾏纳税检查时,认为该矿两年来(1999年和2000年度)应收取附近乡镇企业和农民的819万元转供电收⼊应补缴增值税119万元(税率为17%)。

对国税稽查局的处理决定,该企业感到⽆法接受。

第⼀、转供电不属该矿的经营范围。

由于该矿地处较为偏僻的农村,附近乡镇企业和农民没有能⼒专门架设⾃⼰的供电线路。

因此,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该矿于两年前同意附近乡镇企业和农民有偿使⽤该矿的电⼒(其实是共⽤⼀条主⼲线路),该矿基本没有加什么价,只是每千⽡时让他们分摊0.001元的线路损耗。

两年来,在转供电⽅⾯该矿不仅没有得到⼀分钱的好处,⽽且落下了近百万元的电费款收不回来。

第⼆、转供电的进项税额没有进⾏抵扣。

由于知道家属宿舍⽤电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

所以,两年前该矿在线路改造时,便将⽣产⽤电同⽣活⽤电及转供电线路进⾏了分路,即⽣产⽤电单分⼀路,⽣活⽤电同附近乡镇企业和农民共⽤⼀路。

在开取发票时,要求供电局对该矿⽣产⽤电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活⽤电和转供⽤电则开具普遍发票不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象该矿这样不是以经营为⽬的转供电⾏为算不算销售⾏为,应该不应该缴纳增值税?如果要缴纳增值税的话,税务机关是否应该考虑扣除该矿供电应取得的进项税额(虽然没有取得增值税专⽤发票)或者按买卖差额进⾏征税? 答:第⼀、该矿转供电的⾏为属于销售货物的⾏为,应该缴纳增值税。

⾸先,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热⼒、⽓体在内。

”因此,电⼒属于货物的范围。

其次,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所以,该矿的转供电⾏为属于销售货物的⾏为。

再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增值税暂⾏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条例》第⼀条规定:“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货物的单位和个⼈,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转供电资料汇编

转供电资料汇编

转供电资料汇编【引言】在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转供电作为一种新型的供电模式,逐渐走进人们的视野。

转供电是指电力用户通过与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将原有的供电方式改为由供电公司提供电力,并按照约定的电价、电压等参数进行供电的模式。

为了帮助大家深入了解转供电,本文将从定义、业务流程、市场现状、政策法规、设备技术、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阐述。

【转供电的定义和分类】转供电是指电力用户按照合同约定,从供电公司购买电力并使用的一种供电方式。

根据供电方式和用途的不同,转供电可分为以下几类:临时供电、趸售供电、专线供电、双回路供电等。

【转供电业务流程】转供电业务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与审核、签订合同、设备采购与安装、验收与并网、用电计量与结算。

用户需按照流程要求,与供电公司协同完成各项工作,确保转供电业务的顺利实施。

【转供电市场现状和挑战】近年来,我国转供电市场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一方面,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用户选择转供电以降低用电成本;另一方面,新能源、电动汽车等新兴产业的崛起,为转供电市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转供电市场也面临一定挑战,如市场竞争激烈、政策法规变动、技术更新换代等。

【转供电政策法规及标准】为保障转供电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

如《电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等,对供电市场的开放、供电企业的市场行为、用户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对转供电市场进行规范和引导。

【转供电设备和技术介绍】转供电设备和技术主要包括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转供电设备朝向高效、智能、环保方向发展。

如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储能技术等,为转供电业务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

【转供电案例分析】本文将简要介绍几个典型的转供电案例,以供参考。

案例一:某大型企业通过转供电,实现用电成本降低20%;案例二:某商业综合体采用双回路转供电,确保供电稳定;案例三:某城市居民区引入分布式能源,提高供电质量和环保水平。

最全梳理:转供电政策

最全梳理:转供电政策

最全梳理:转供电政策国家层面有哪些政策?国家从2018年开始对转供电加价开展规范清理以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不仅包括专门针对转供电问题的政策,18-20年间还在每次降电价政策中突出强调了转供电主体不得截留降价红利的要求。

主要包括:2018年3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500号),要求重点清零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明确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按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其它相关费用协商解决,或将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向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87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要求电网企业主动服务具备一户一表改造条件的电力用户实现电力直供;明确对于不具备改造条件,由转供电主体落实降价政策至终端用户;要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清理规范工作。

2018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1491号),针对清理规范转供电工作中仍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快转供电摸排清理工作进度、提高降价政策传导的可操作性、进一步加大降价政策宣传力度、配合做好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切实推进一户一表改造、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

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819号),要求加大对转供电环节以及其他领域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要求认真清理规范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转供电环节不合理收费、不及时传导等问题,将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外转供电管理办法

外转供电管理办法外转供电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外转供用电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的使用电力,堵塞漏洞,避免损失,保证供用电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外转供电管理办法》,结合公司供电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有偿使用公司电力资源的驻公司办事机构、个体摊点、外来施工队和临时用户。

驻公司办事机构、个体摊点、外来施工队和临时用户统称外部用户。

使用我矿电力资源的外部用户称为外转供电用户。

第三条矿属外转供电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外转供电用户的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外转供电用户数和用电量。

对已经存在的外转供电,必须依据本《办法》进行规范,并在适当的时候逐步缩小外转供电的规模和数量。

对确因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地企关系和外来临时施工单位的需要而增加的外转供电,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外转供电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由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机电总工以及机电部、计财部、水电暖工区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专(兼)职管理机构,负责外转供电管理工作,并接受矿纪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外转供电管理单位职责一、机电部职责1.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2.建立健全用户档案;3.检查外转用户执行供用电协议情况;4.检查外转用户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情况;5.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6.负责对水电暖工区外转供电工作的日常管理;7.负责牵头组织与外转供电用户签定外转供电协议;8.每月进行供用电分析,年度分析报表报集团公司备案。

9.根据国家或集团公司批准的转供电价,并参照上年度矿井用电综合电价,制定出本年度的外转供电电价;负责定期对外转供电高、底压计量表进行校验。

二、水电暖工区职责1.负责高、低压外转供电计量装置的安装、检验、更换和拆除;2.负责高、低压外转供电计量表的铅封、表码的抄读、统计和上报;3.负责高、低压外转供电矿属供电线路、供电设备和计量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园区转供电实施方案

园区转供电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园区规模的扩大和用电需求的增加,原有的供电设施已经无法满足园区内各企业的用电需求。

为了保障园区内企业的正常生产和运营,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用电成本,园区管理方决定进行园区转供电工程。

二、项目目标。

1. 提高供电可靠性,通过对园区供电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供电设备运行稳定,减少停电次数,提高供电可靠性。

2. 降低用电成本,通过引入新的供电方式,优化用电结构,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用电效率。

3. 促进园区发展,提升园区供电能力,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更加稳定、优质的用电服务,促进园区产业发展。

三、实施方案。

1. 供电设施升级改造,对园区内的供电设施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包括变压器、配电线路、开关设备等,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2. 新能源接入,引入新能源供电,如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降低园区用电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 智能供电管理系统,引入智能供电管理系统,实现对园区用电的实时监测和调控,提高供电设备的运行效率和稳定性。

4. 多元化供电方式,通过与多家电力供应商合作,实现园区内企业的用电多元化供应,提高供电可靠性。

四、实施步骤。

1. 项目立项,成立园区转供电项目组,明确项目目标和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

2. 设计方案确认,邀请专业的供电设计机构进行园区供电设施的设计方案,确保方案符合园区实际需求。

3. 设备采购,根据设计方案,进行供电设备的采购,确保设备质量和性能达到要求。

4. 施工实施,组织供电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新能源接入工程,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5. 调试运行,对升级改造后的供电设施进行调试和运行,确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6. 智能管理系统接入,引入智能供电管理系统,实现对园区用电的实时监测和调控。

7. 多元化供电方式实施,与多家电力供应商合作,实现园区内企业的用电多元化供应。

五、项目效果。

1. 供电可靠性提高,园区供电设施升级改造后,供电可靠性明显提高,停电次数减少,为园区内企业生产和运营提供更加稳定的用电保障。

售电业务开展的实施步骤

售电业务开展的实施步骤1. 概述本文档将介绍售电业务开展的实施步骤,旨在帮助组织或企业顺利推进售电业务。

售电业务指的是将电力资源从发电企业交付给最终用户的过程,包括电力输配、售电合同签订、营销推广等环节。

2. 前期准备在开展售电业务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步骤: - 制定售电计划:明确售电的目标、规模、时间节点等关键要素,确保售电过程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

- 组建专业团队:成立专门负责售电业务的团队,包括运营管理、销售、市场推广等职能岗位,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 设定售电政策:制定售电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售电价格、合同条款、收费标准等具体规定,确保售电过程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 相关审批手续: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完成售电业务的申报审批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

- 准备市场推广材料:制作相关市场推广材料,包括宣传册、网站页面、客户案例等,以便向潜在客户展示售电服务的优势和价值。

3. 市场拓展与客户管理售电业务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市场拓展的能力和客户管理的水平。

以下是进行市场拓展和客户管理的关键步骤: - 市场调研与分析:了解电力市场的供求情况、竞争对手的定位和策略,以及潜在客户的需求和偏好,为制定市场拓展策略提供依据。

- 制定市场拓展策略:基于市场调研的结果,确定市场拓展的战略方向和目标,明确目标客户群体和市场定位,并制定相应的营销策略和推广方案。

- 推广与宣传: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进行宣传推广,如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互联网等,提高售电业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 客户咨询与洽谈:建立有效的客户咨询渠道,及时回复客户的咨询和建议,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解决方案,并与潜在客户进行洽谈。

- 签订合同:根据客户需求和业务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售电业务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 电力输配与监测在售电业务中,电力输配和监测是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客户的用电质量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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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转供电收入业务流程实施细则 (本细则套用集团公司产品销售业务流程)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3.1 接受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3.1.1销售部门承接客户订单,订单应连续编号。 ★3.1.2所有订单均由被授权人员核准。 3.1.3销售部门依据订单和生产计划、库存等情况,编制产品销售计划,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3.1编制电力销售计划 3.1.1 胜利石油管理局电力管理总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已掌握的客户用电信息及历年用电情况,结合新增用户的市场分析预测,编制电力销售计划。电力销售计划经销售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门。 ★3.1.2电力公司财务部门依据销售部门提供的电力销售计划和管理局确定的财务收入预算编制原则,并结合历年实际收入情况,编制电力公司收入预算。预算由总会计师和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预算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局财务资产部。 3.1.3 管理局财务资产部根据管理局总体收入目标,结合实际对电力公司的预算进行审核平衡,经局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局总会计师。 12 1 2 2 确保供电收入预算编制符合实际生产情况。 确保供电收入预算与管理据总体收入目标一致。 预算编制与审核、审批分离。 总体要求: 企业应当制定电力销售管理办法,明确电力销售业务所涉及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明确电力销售价格的决策制定程序,销售合同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各项重大、特殊业务的审批权限,明确违反本业务流程或决策程序应承担的责任等。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3.1.4产品销售计划传/送给企业分管业务的领导审定,特别重大的产品销售计划报企业办公会审定。 3.2 编制、审定销售实施方案和信用政策 3.2.1 销售部门根据审定的销售计划和集团公司有关产品价格管理3.1.4管理局总会计师审核电力公司的收入预算,报局长或局长办公会审定。 3.1.5管理局财务资产部根据审定后的收入预算以文件形式下达给电力公司执行。 ★3.1.6电力公司财务部门根据管理局财务资产部下达的收入预算,提出分解落实指标方案,经财务负责人审签后报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审核,总会计师审核后,报电力公司预算委员会审定。 3.1.6.1电力公司预算委员会审定收入分解方案,交财务、企管等部门执行。 3.1.6.2电力公司财务部门将年度收入预算分解到销售部门,同时将收入预算分解落实为月度收入预算,编制月度收入预算。 ★3.1.7电力公司企管部门将分解的收入预算,与销售部门签订经济责任书,并负责考核。 3.2用户申请与编制、审定供电方案 ★3.2.1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接收新增客户提出的用电申请,1 2 2 1 1 2 15 5 确保分解预算与管理局下达指标一致。 确保客户申请的真实性。防止虚假申请和差错。 分解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审批相分离。 承接申请与审核分离。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等规定和产品生产、库存、销售情况,提出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政策,传/送部门领导审核。 3.2.2 销售产品拟采用赊销方式的应对客户信用进行审核。销售部门应首先根据本部门已掌握或客户提供的信用资料,结合产品销售市场情况,提出准予客户赊销的期限和额度,经部门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信用资料等一并传/送给信用管理部门①。 ★3.2.3 信用管理部门依据客户的信用资料以及本部门已建立的客户信用档案和记录,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审核或调查,评定信用等级,提出审核意见。 ★3.2.4 销售部门将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和赊销审核意见等传/送给分管业务的领导和总会客户需签字盖章,用电申请书应连续编号,所有申请均由被授权人核准。 3.2.2 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根据新增客户用电负荷编制供电实施方案,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定。 3.2.2.1胜利油田分公司及管理局所属二级单位/控股子公司电价按照中石化及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3.2.2.2地方外部用户电价执行国家电价和省物价局规定电价标准。 ★3.2.3电力公司对新增客户的供电方案、计量方案、执行电价等依据上电负荷大小,按照分级授权处理。对于老客户执行原来的供电方案。 4 2 2 6 确保供电实施方案合理并能够具体实施,明确部门责任。 确保计量合理,电价符合规定。确保受电工程的方案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方案制定与审核审定分离。

3.2.3 315kVA以下变压器户及低压客户供电方案由电力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定,315kVA以上的高压客户、专线客户、双电源客户供电方案由电力公司主要领导审定。6kV、35kV专线供电或35kV专用临时变上电等特别重大的供电方案报经理办公会审定。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计师审批,特别重大的赊销方案报企业办公会审定。销售价格未按规定政策执行的,应报价格领导小组或授权领导审定。 3.3 签订销售合同 3.3.1 销售数量较大或批量销售业务应当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文本由销售部门拟定。 ★3.3.2 法律部门和财务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拟定部门修改合同。 ★3.3.3 分管业务的领导和总会计师依据审核部门的意见审定销售合同,按内部授权交由授权人员签订。 3.3.4 销售部门将已签订的销售合同分送财会、仓储等部门备查。 3.3 签订供用电协议 ★3.3.1电力公司对油田内部客户的供电执行管理局与胜利油田分公司、控股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以及管理局的规定。对油田外部新增客户应当签订供用电协议,电力销售部门拟订供用电协议文本。对于外部老客户按照原协议执行。 3.3.2 法律部门对供用电协议文本进行审核。 ★3.3.3双方就协议的各项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双方授权人签订供用电协议,各执一份,并按协议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3.4 供电协议签订后由电力销售业扩部门存档,并为新上客户建立全面的信息 16 3 2 4 2 确保供电业务规范进行,防范考虑不周引起的各种风险。 确保销售协议的内容和条款不存在漏洞,防范法律风险。 确保供用电协议的有效性,保证供用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保证客户档案的准确性,便于管理。 协议拟定与审核、审批分离。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3.3.5 销售合同需要变更或提前终止时,应报分管业务的领导和总会计师同意,重大合同需报企业办公会审定同意,并传/送财会、仓储等部门。 3.4 组织销售与收款 ★3.4.1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销售实施方案/销售订单查询核实客户预留资金和客户预付款的到账情况或客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向销售部门传/送核实信息或据实开具收款通知单。 3.4.2 销售部门根据已签销售合同、档案。老客户根据原供电协议维护建立客户信息档案。 ★3.3.5电力销售部门业扩人员接收客户用电变更申请(包括变更用电性质、销户、增容、减容等)。 3.3.5.1业扩人员及抄表员对客户用电变更申请审查并进行现场落实。用电变更申请现场落实无误后,业扩人员和抄表员在申请表上共同签字认可。 3.3.5.2变更申请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核算人员进行相应核算方式的变更传递工作单到业扩部门归档。 3.4 组织供电与收费 ★3.4.1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审定的供电实施方案,组织供电。 3.4.1.1电力公司销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根据新客户的供电方案进行施工:架接用电线路,安装计量装置等。施工完毕后,组织有关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接火送电。 3.4.1.2电力公司销售部门依据审定的老客户的供电实 5 3 2 14 3 1 2 确保申请及时接收,及时提供服务 确保现场勘察准确无误。 确保供电协议的严肃性,防止随意变更或提前终止协议导致违约造成损失。 保证整体供电工程符合标准规范,确保安全用电。 变更申请与审批相分离。 施工人员与验收人员分离。 3.3.5 315kVA以下变压器户及低压客户协议变更由电力公司分管领导和总会计师审定,315kVA以上的高压客户、专线客户、双电源客户协议变更由电力公司主要领导审定。6kV、35kV专线供电或35kV专用临时变上电等特别重大的协议变更报经理办公会审定。 集团公司业务流程及控制点 企业实施细则 权重 控制风险说明 不相容职务/岗位 授权及要求 销售订单和财务部门传/送的收款核实情况,向仓储部门传/送发货通知单,或销售部门根据已签销售合同和财务部门收款单,开具发货单(连续编号)送仓储部门,并逐笔录入系统。 ★3.4.3 仓储部门依据发货单和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等组织发货。 3.4.3.1 验货人员清点装货数量并与有效发货单核实一致。 3.4.3.2发货人员依据核准的发货单(实际发货量)对销售订单发货,系统自动生成相应会计凭证,将核准的发货单财会联传/送给财务部门,经会计主管复核后过账,或发货人员依据核准的发货单(实际发货量)录入系统,并将核准的发货单财会联传/送到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3.4.3.3 门卫核实发货单准予出厂。 ★3.4.4 采用赊销方式的,销售部门及其主管人员应负责货款的按期回收,并建立“谁销售、谁负责货款回笼”的责任考核机制。 施方案,组织供电。 ★3.4.2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抄表员,按月计量各单位用电量,并与客户签认抄表数据。计量结束将抄表卡(索引)交给核算员。 ★3.4.3核算员接到抄表卡(索引)要进行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将抄表数据录入用电MIS系统进行计算,生成应收电量电费。 3.4.4 销售部门向油田外部客户开具电费交纳通知单;向油田内部客户开具电费结算单。 ★3.4.5电力公司收费人员根据MIS系统核算的电量电费与电费通知单(结算单)核对,核对一致后,按核对一致数据收取用户交纳电费。如不一致时,应及时汇报处理。 3.4.5.1电力公司销售部门依据电费通知单收取油田外部客户电费。 3.4.5.2电力公司销售部门月末与油田内部客户用电管 2 1 1 5 2 3 确保抄表数据真实准确,抄表卡及时交给核算员 确保没有漏抄、错抄表计。确保录入MIS数据与抄表卡(索引)数据一致,防止录错表数 确保客户了解应交纳的电量电费数额。 确保收费员收费正确。 确保及时签认。 抄表员与核算员分离。 3.4.2抄表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一人读数,一人记录,并互换核对。

3.4.3发现问题反馈监察人员现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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